我把聊天室的窗口恢复。只见那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在线名单里了,是洛克。他似乎来了一会,和我打了好多声的招呼。
和洛克认识了不久,却总觉得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想这是网恋的人们普遍的堕入陷阱前的心理。但我并不准备网恋的,因为我不会,也不想。只是想在适合的时候有个适合的人和我聊聊。的确的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每次在IRC上见面,总是寒暄一些本地的东东,然后就聊到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
我对洛克并没有什么戒心的,第一次我就把电话给了他。他经常在电话里对我说:了菲啊,你是写爱情小说的啊,怎么就学不会一点点的浪漫呢?我就冷冷的说:谁说写爱情小说就非得有浪漫的啊?
其实我也不清楚的,也许是我把所有的感情都投进了我故事里的主人公身上,而让自己枯竭了。
我把一颗棉花糖塞进了嘴里。
很多的时候是我打电话给洛克的,因为寂寞。
我养了好多的植物,但就惟独不养动物。我曾经养过很多的,但都死了,而且是饿死的。我连自己也养不了,哪里还敢想他们呢。只好种一些天生天养,不需要很多水和肥料的植物。充斥自己的空虚。
洛克总会在深夜2,3点的时候被我吵醒,用极其慵懒的声音和我说话,洛克总会听着就睡着了,然后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洛克在上海,而我在深圳。
洛克总是很心痛的说,长途话费贵,你怎么就不让我打去呢?我喜欢洛克用大男人的语气和我说话,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被宠坏的小女人。我对洛克说:我讨厌无止境的等。洛克说以后你打过来,我再给你打过去。我听着就偷偷的笑了。
我喜欢在吃完了一大包的棉花糖以后,往洛克的邮箱里SEND很多我的文章,关于昆德拉的,关于杜拉斯的,关于张小娴的,还有关于我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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