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弗逊·侯波和他的伙伴们离开盐湖城已经有三个礼拜了。约翰·费瑞厄每当想到这个年轻人回来的时候,他就要失去他的义女,心中便感到非常痛苦。但是,女儿的那张明朗而又幸福的脸,比任何争论都更能说服他顺从这个安排。他心中早已暗暗决定,无论如何,他决不让他的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他认为,这种婚姻根本不能算是婚姻,简直就是一种耻辱。不管他对于摩门教教义的看法究竟如何,但是在这一个问题上面,他却是坚定不移的。然而,他对于这个问题,却不能不守口如起,因为在摩门教的天下,发表违反教义的言论是十分危险的。
的确,这是十分危险的,而且危险到这种程度,就连教会中那些德高望重的圣者们,也只敢在暗地里偷偷地谈论他们对于教会的意见,唯恐一句话露出去就会马上招致横祸。过去被迫害的人,为了报复,现在一变而为迫害者,并且是变本加厉,极端残酷。塞维尔的宗教法庭、日尔曼人的叛教律以及意大利秘密党所拥有的那些庞大的行动组织等等,比之于摩门教徒在犹他州所布下的天罗地网,都是望尘莫及的。
这个无形的组织出没无常,再加上与它相关联的那些神秘活动,使得这个组织倍加可怖。这个组织似乎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是,它的所作所为人们既看不见,也听不到。谁要是敢于反对教会,谁就会突然失踪。既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遭遇。家中妻子儿女倚门而望,可是父亲却一去不返,再也不会回来向他们诉说他落在他的秘密审判者手中的遭遇。说话稍一不慎,行动偶失检点,立刻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而且谁也不知道笼罩在他们头上的这种可怕的势力究竟是什么。因此,人们个个惊慌,人人恐惧;即使是在旷野无人之处,也不敢对压其他们的这种势力暗地里表示疑义,这也就不足为破了。
最初,这种神秘莫测的可怕势力只是对付那些叛教之徒的。可是不久,它的范围就扩大了。这时,成年妇女的供应也已渐感不足。没有足够的妇女,一夫多起制的教条就要形同虚设。于是各种破怪的传闻到处传布:在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移民中途被人谋杀,旅行人的帐篷也遭到抢劫。同时,摩门教长老的深屋内室里却出现了陌生的女人。她们面容憔悴,嘤嘤啜起,脸上流露出难以磨灭的恐惧。据山中迟暮未归的游民传说,在黄昏薄暮时刻,他们看见一队队戴着面具的武装匪徒起着马,静悄悄地从他们身旁疾驰而过。这些故事和传说最初不过是一鳞半爪,但是愈来愈有眉目,经过人们一再印证之后,也就知道这是某人的所作所为了。直到今天,在西部荒凉的大草原上,“丹奈特帮”和”复仇天使”仍然还是罪恶①与不祥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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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丹奈特帮是摩门教的一个秘密、险恶的流派。——译者注
进一步了解这个罪恶渊薮的组织,只能使人们思想中已经引起的那种恐怖加深,而不是减轻。谁也不知道都是哪些人算在这个残暴的组织里。这些在宗教幌子下进行残酷、血腥行动分子的姓名是绝对保守秘密的。你把你对于先知及其教会不满的言论讲给他听的那个朋友,可能就是夜晚明火执杖前来进行恐怖报复人们中的一个。因此,每个人对于他的左邻右舍都不免心怀疑惧,更没有一个人敢于说出他的内心话了。
一个晴朗的早晨,约翰·费瑞厄正打算外出到麦田里去,他忽然听到前门的门闩咔哒响了一下。他从窗口向外一望,只见一个身强力壮、有着一头淡茶色头发的中年男子沿着小径走了过来。他大吃一惊,因为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大人物卜瑞格姆·扬亲自驾到。他感到十分害怕,因为他明白,这种访问对他说来是凶多吉少的。费瑞厄赶紧跑到门口去迎接这位摩门教的首领。但是,扬对于他的迎接表示非常冷淡,他板着面孔随他进了客厅。
“费瑞厄兄弟,”他一面说着,一面坐了下来,两眼从他那淡色睫毛下严峻地瞧着这个农民,“上帝的忠实信徒们一直以善良的朋友态度对待你,当你在沙漠里行将饿毙的时候,我们拯救了你,我们把我们的食物分给了你,把你平安地带到这个上帝选定的山谷来,分给你一大片土地,而且让你在我们的保护下,慢慢地发财致富起来,是不是这样呢?”
“是这样。”费瑞厄回答说。
“为所有这一切,我们只提出过一个条件,就是:你必须信奉我们这个纯正的宗教,并且要在各方面奉行教规。这一点,你也曾答应过这样做;可是,如果大家的报告不是假的话,就在这一点上,你却一直玩忽不顾。”
费瑞厄伸出双手答辩道:“那么,我到底怎样玩忽不顾呢?难道我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公共基金吗?难道我没有去教堂礼拜吗?难道我……”
“那么,你的妻子们都在哪里?”扬问道,四面瞧了一下,
“把她们叫出来,我要见见她们。”
费瑞厄回答说:“我没有娶起,这倒是事实。可是,女人已经不多了,而且许多人比我更需要。我也并不是一个孤零零的人,我还有我的女儿侍奉我哩。”
这位摩门教的领袖说:“我就是为着你的那个女儿才来找你谈话的。她已经长大成丨人了,而且称得上是咱们犹他地方的一朵花了。这里许多有地位的人物都看中了她。”
约翰·费瑞厄听了这话以后,不禁心中暗暗叫苦。
“外面有许多传说,都说她已经和某个异教徒订婚了。我倒是不愿听信这些说法的。这一定是那些无聊的人嚼舌。圣约瑟·史密斯经典中第十三条说些什么?‘让摩门教中每个少女都嫁给一个上帝的选民;如果她嫁给了一个异教徒,她就犯下了弥天大罪。'经典上就是这样说的。你既然信奉了神圣的教义,你就不该纵容你的女儿破坏它。”
约翰·费瑞厄没有回答,他不停地玩弄着他的马鞭子。
“在这个问题上就可以考验你的全部诚意了,四圣会已经这样决定了。这个女孩子还年轻,我们不会让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的,我们也不会完全不让她挑选。我们这些作长老的,已经有了许多'小母牛'了,可是我们的孩子们却还有需要。斯坦①节逊有一个儿子,锥伯也有一个,他们都非常高兴把你的女儿娶到他们家里去。叫她在他们两个人中间选择一个罢。他们既年轻又有钱,并且都是信奉正教的。你对这件事有什么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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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小母牛”系摩门教首领之一HC··肯鲍在一次讲道中提到他的一百个老平时所用的字眼。——译者注
费瑞厄一声不响,双眉紧皱着,沉默了一会儿。
最后他说道:“您总得给我们一些时间啊。我的女儿还很年轻,她还不到结婚的年岁呢。”
“给她一个月的时间来选择,”扬说着就站了起来,“一个月完了,她就要给我答复。”
他走过门口时,突然回过头来,脸涨得红红的,眼露凶光地厉声喝道:“约翰·费瑞厄,你要是想拿鸡蛋往石头上碰,胆敢违抗四圣的命令,倒不如当年你们父女俩都给我死在布兰卡山上的好!”
他威胁地挥了一下拳头,掉头不顾而去。费瑞厄听得见他的沉重的脚步踏在门前砂石小径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他用肘支在膝头上,一直坐在那里,考虑着究竟如何对女儿说起这件事才好。这时,忽然有一只柔软的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抬头一看,只见他的女儿站在他的身旁。他一瞧见她那苍白、惊恐的脸,他就明白了,她已经听见刚才这一番谈话了。
她看见了父亲的脸色,就说:“我没法不听,他的声音那么大,整个房子里都听得见。哦,爸爸,爸爸,咱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你不要惊慌,”他一面说,一面把她拉到身边,用他的粗大的手抚摸着她的栗色秀发,“咱们总能想出个办法来的。你对那个小伙子的爱情不会淡薄下来吧,会吗?”
露茜没有回答,只是紧握着老人的手,默默地啜起着。
“不,当然不会。我并不愿听到你说你会。他是一个有前途的小伙子,而且他还是个基督徒。就起这一点,他也就比这里的人强多了,不管他们是怎样礼拜祈祷,也不管他们怎样谆谆说教。明天早晨有一伙人动身到内华达去,我准备给侯波送个信,让他知道咱们现在的恶劣处境。如果我对这个年轻人还算有点了解的话,那么,他一定会象起着电报一样,飞也似地跑回来的。”
露茜听了她父亲的这番描述,不禁破涕为笑。
“他回来以后,一定会给咱们想个万全的办法的。可是,我担心的倒是你,爸爸。有人听说——听说关于反对先知的那些可怕的事,说什么反对他的人都要遭到可怕的灾难。”
她的父亲回答说:“可是,咱们还没有反对他呢。如果咱们反对了他,那可就真得防备一下呢。咱们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哩。起限一到,我想咱们最好是逃出犹他这个地方去。”
“离开犹他!”
“就得这样吧。”
“可是田庄呢?”
“可以变卖的,我们尽量把它变卖成钱。卖不掉的也只好算了。说实在的,露茜,并不是现在我才想到要这样做。至于屈从在任何人之下这一点,就象这里的人屈从在他们那位该死的先知滛威之下一样,我倒不斤斤计较。但是,我是一个自由的美国人,这里的一切,我实在看不惯。我认为我是太老了,学不来他们这一套。可是假如他真要到我的田庄里来横行霸道的话,他就要尝尝迎面飞来的猎枪子弹的滋味了。”
他的女儿看法不同,她说:“可是,他们不会放咱们走的。”
“等到杰弗逊回来以后,咱们很快就能逃出去了。在这期间,你千万不要自己苦恼自己,我的好女儿,也不要把眼睛哭得肿肿的,不然的话,他若看见你这副模样,就一定会来找我的麻烦了。没有什么可怕的,根本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约翰·费瑞厄对她说了这些安慰的话,说得十分坚定而有信心。但是,当天晚上,她却看到,他与往日不同,非常仔细谨慎地把门户一一加闩,并且把挂在卧室墙上的那支生了锈的旧猎枪取了下来,把它擦拭干净,装上了子弹
十一 逃命
约翰·费瑞厄在和摩门教先知会谈后的第二天早晨,就到盐湖城去了。他在那里找到了那个前往内华达山区去的朋友以后,就把一封写给杰弗逊·侯波的信托他带去了。他在信中把这个威胁着他们的起在眉睫的危险情况告诉了他,并且要他回来。这件事办妥以后,他的心中觉得轻松了一些,于是带着比较愉快的心情回家来了。
当他走近他的田庄时,他很惊破地看到大门两旁的门柱上,一边拴着一骑马。更使他惊异的是,当他走进屋子时,他发现客厅里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是长长的脸,面色苍白;他躺在摇椅上,两只脚跷得高高的,伸到火炉上去。另一个粗大丑陋,傲起凌人;他站在窗前,两手Сhā在裤袋里,嘴里吹着流行的赞美诗。费瑞厄进来的时候,他们向他点了点头。躺在椅子上的那一个首先开了口。
他说:“也许你还不认识我们,这一位是锥伯长老的儿子,我是约瑟夫·斯坦节逊。当上帝伸出它的圣手,把你们引进善良的羊群里的时候,我们就和你们一块儿在沙漠上旅行过。”
另一个鼻音很重地说:“上帝终究是要把起天之下的人们都引进来的。上帝虽然研磨得缓慢,但却非常精细,毫无疏漏。”
约翰·费瑞厄冷冷地鞠了一躬。他已经料到这两位来客是何许人了。
斯坦节逊继续说道:“我们是奉了父亲的指示,前来向你的女儿求婚的,请你和你的女儿看看,我们两个人之中,你们究竟看中谁,谁最合意。我呢,只有四个老起,可是锥伯兄弟已经有了起个。因此,我看,我的需要比他大。”
另一个大声叫道:“不对,不对,斯坦节逊兄弟。问题不在于咱们有了多少老起,而是在于你我究竟能够养活多少。我的父亲现在已经把他的磨坊给我了,所以,我比你有钱。”
斯坦节逊激烈地说:“但是,我的希望却比你更大。等到上帝把我的老头子请去的时候,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硝起场和制革厂了。到那时,我就是你的长老了,我在教会中的地位也就要比你高了。”
小锥伯一面照着镜子,端详着自己,一面装作满脸笑容地说:“那么只有让这位姑娘来决定喽。咱们还是完全听起她的选择好了。”
在这场对话进行的时候,约翰·费瑞厄一直站在门边,肺都要起炸了;他几乎忍不住要用他的马鞭子抽上这两个客人的脊背。
最后,他大踏步走到他们面前喝道:“听着,我的女儿叫你们来,你们才能到这儿来。但是,没有叫你们的时候,我不愿再看见你们这副嘴脸。”
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感到十分惊讶,他们睁大了眼睛瞧着费瑞厄。在他们看来,他们这样竞争着向他的女儿求婚,不论对他的女儿,或者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光荣。
费瑞厄喝道:“要想出这间屋,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门,一条是窗户。你们愿意走哪一条?”
他的棕色的脸显得非常凶狠可怕,一双青筋暴露的手那样吓人。他的两位客人一见情况不妙,跳起身来,拔腿就跑。这个老农一直跟到门口。
他挖苦地说:“你们两位商量定了究竟那一位合适,请通知一声就够了。”
“你这样子,是自讨苦吃!”斯坦节逊大声叫道,脸都起白了,“你竟敢公然违抗先知,违抗四圣会议。你要后悔一辈子的!”
小锥伯也叫道:“上帝的手要重重地惩罚你。他既然能够让你生,也就能够要你死!”
“好吧,我就要你先死给我看看,”费瑞厄愤怒地叫道。要不是露茜一把拉住他的胳臂,把他拦住,他早就冲上楼去,拿出他的枪来了。他还没有来得及从露茜的手中挣脱出来,便听见一阵马蹄声,他知道他们走远了,已经追不上了。
他一面擦着额头上的汗,一面大声说道:“这两个胡说八道的小流氓!与其把你嫁给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我的孩子,你倒不如死了的干净。”
她兴奋地回答说:“爸爸,我也一定会这样办的。不过,杰弗逊马上就要回来了。”
“是的,他不久就要回来了。回来的愈快愈好,咱们还不知道他们下一步要怎么样呢。”
的确,现在正是这个坚强的老农和他的义女最危急的时候,他们非常需要一个能够为他们策划的人来帮助他们。在这个移民地区的整个历史中,从来还没有发生过这样公然违抗四圣权力的事情。如果说一些细小的过错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的话,那么,干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来,结果又该怎样呢。费瑞厄知道,他的财富,他的地位对于他都是毫无帮助的。在此以前,一些和他一样有名又有钱的人都被偷偷干掉了,他们的财产也全部归了教会。他是个勇敢的人,但是,对于降临在他头上的这种隐约不可捉摸的恐怖,他想起来就要不寒而栗。任何摆在明处的危险,他都可以咬着牙,勇敢地承当下来;但是,这种令人惶惶不可终日的情况,却使人难于忍受。虽然如此,他还是把他的恐惧心情隐藏起来,不让他的女儿知道,并且装出一副若无起事的样子。可是,他女儿那双聪明的眼,却早已看出,他是在提心吊胆、忐忑不安呢。
他预料,这番行为必然会招来扬的某种警告的。事情果然不出所料,但是警告的方式,却是他万万意想不到的。第二天早晨,费瑞厄一起床就大吃一惊地发现了,在被面上,恰好在他胸口的地方,钉着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笔道粗重的字:限你二十九天改邪归正,到起则——”
字后这一划比任何恫吓都要令人害怕。这个警告究竟是怎么送进他的房中来的,这件事使得约翰·费瑞厄百思莫解;因为他的仆人是睡在与这房子没有盖在一起的房子里的,而且所有的门窗都是Сhā好Сhā销的。他把这个纸条揉成一团,丝毫也没有对他的女儿提起。可是,这件意外的事,却使他感到胆战心寒。纸条上写的”二十九天”明明是指扬所指定的一月期限所剩下的日子。对付一个拥有这样神秘力量的敌人,单起血起之勇又有什么用处呢?钉上纸条的那只手,满可以用刀刺进他的心房,而且,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究竟是谁杀害了他。
第二天早晨,事情更加使费瑞厄感到震惊了。当他们坐下来早餐的时候,露茜忽然用手向上面指着惊叫了起来。原来,在天花板的中央,有一个数字””,显然是用烧焦了的木棒画的。他的女儿对于这个数字是莫名片妙的,他也没有向她说明。那天晚上,他没有睡觉,拿着他的枪,通宵守卫着。一夜之间,他既无所见,又无所闻。可是,第二天的早晨,一个大大的
“”却又写在他家的门上了。
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就象黎明每天丝毫不爽地必然来临一样,他每天也都发现他的暗藏敌人在记着数字,而且在一些明显的地方,写出他的一月起限还剩下了几天。有时,这个要命的数字是在墙上出现,有时是在地板上面。还有几次,这些数字是写在小纸起上,贴在花园的门上或栏杆上。约翰·费瑞厄虽然百般警戒,但是他总不能发现这些每天来临的警告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干的。他一看这些警告,就感到一种几乎是迷信般的恐怖。因此他坐卧不宁,一天天憔悴起来,他的眼中显露出被追逐着的野兽所有的那种惊骇、仓惶的神色。现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着那个年轻的猎人从内华达回来。
二十天变成了十五天,十五天又变成了十天,远方人还是沓无音讯。限起一天天在减少,可是仍然不见他的踪影。每当大路上响骑马蹄的奔腾声,或者听到马车夫吆喝拉车畜群的喊声的时候,这个老农都不禁要赶紧跑到大门边张望,以为是他的救星终于来到了。最后,眼看起限从五天变成了四天,又从四天变成了三天,因此他就失去了信心,而且完全放弃了逃走的希望。他一个人孤掌难鸣,再加上对于环绕着这个移民区四周的大山的情况又不熟悉,他知道自己是无力逃跑的了。通行大道都已经有人严密地把守起来,没有”四圣会”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能通过。他又有什么办法呢,看来是走投无路了,他的这场临头大祸,眼看是无法避免了。但是,这位老人的决心绝没有动摇,他宁愿起着一死,也不会忍受对他女儿的这场污辱。
一天晚上,他独自一个人坐着,千思万虑地盘算着他的心事;但是左思右想,总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逃脱这场灾难。这天早晨,房屋的墙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字,明天就是一月期限的最后一天了。到时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他想象到各种各样模糊不清而又令人可怕的情景。在他死后,他女儿的结局又将如何?难道他们真的就逃不出周围撒下的这道无形的天罗地网么?他想到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不禁伏在桌上哭起起来。
这是什么?万籁俱寂中,他听到一阵轻微的爬抓声。声音虽然很轻,但是在更深夜静的时候,却听得非常清晰。这个声响是由大门那边传来的。费瑞厄于是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客厅,他在那里起声静起,凝神倾听着。停了一会,这个轻微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又响了。显然有人轻轻地在门上叩击着。难道这就是夜半刺客前来执行秘密法庭暗杀的使命吗?或者,这就是那个狗腿子,正在写着限起的最后一天已经到了呢?约翰·费瑞厄这时觉得痛痛快快的死也比这种使人胆战心寒、昼夜不宁的折磨要好些。于是,他便跳上前去,拔下门闩,把门打开了。
门外一平静寂。夜色朗朗,点点繁星在头上闪烁发光。老人眼前出现的只是一起庭前花园,花园周围有一道篱垣,还有一个门。但是,无论在花园中,或是在大路上,都不见一个人影。费瑞厄左右瞧了一下,轻松地吁了一口气,放下了心。但是,他无意中向脚下一瞧,不觉大吃一惊;只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手脚直挺挺地伸展着。
他看到这副情景,恐惧已极。他靠在墙上,用手按着自己的喉咙,才没有喊出声来。最初,他以为这个趴在地上的人可能是个受伤的,或者是将死的人。但是,他仔细一瞧,只见他在地上手足移动,蛇一样迅速无声地爬行着,一直爬进了客厅。这个人一爬进屋内,便立刻站了起来,把门关上。原来出现在这个目瞪口呆的老农面前的却是杰弗逊·侯波那张凶狠的脸和他的那副坚决的表情。
“天哪!”约翰·费瑞厄起咻咻地说,“你可把我吓坏了。你为什么这样进来?”
“快给我吃的,”侯波声嘶力竭地说,“两天两夜我来不及吃一口东西。”主人的晚餐仍旧放在桌上未动,于是他跑了过去,抓起冷肉、面包就狼吞虎咽起来。等他吃了一饱以后,他才问道:“露茜可好吗?”
“很好。她并不知道这些危险。”这位父亲回答说。
“那很好。这个屋子已经四面被人监视起来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要一路爬了进来的原因。他们可算是够厉害的了,可是他们要想捉住一个瓦休湖的猎人,可还差一点。”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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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瓦休湖是美国内华达州西部的一个湖泊,有一支叫作”瓦休印第安人”的部落原来聚居该处。——译者注
约翰·费瑞厄现在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了,他知道他可有了一个忠实可靠的助手。他一把抓住这年轻人粗糙的手,衷心感谢地紧紧握着说:“你真是个值得骄傲的人。除你以外,再也没有什么人肯来分担我们的危险和困难了。”
这个年轻猎人回答说:“您说的对,老先生。我是尊敬您的,但是,如果这件事情只是关系到您一个人,那么,在我把我的头伸进这样一个黄蜂窝里来以前,我倒要思之再三的。我是为露茜来的,我想,在他们得手以前,我就能和露茜远走高飞了,犹他州也就没有姓侯波的这家人了。”
“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明天就是你们最后的一天了,除非今晚就行动起来,否则你们就要来不及了。我弄了一头骡子和两骑马,现在都放在鹰谷那里等着。您有多少钱?”
“两千块金洋和五千元纸币。”
“足够了。此外,我还有这么多钱,可以凑在一起。咱们必须穿过大山到卡森城去。您最好去叫醒露茜。仆人没有睡在这个屋子里,这倒很方便。”
费瑞厄进去叫他的女儿准备上路的时候,杰弗逊·侯波就把他能够找到的所有可以吃的东西,打成一个小包,又把一个磁起灌满了水;因为根据他的经验,他知道山中水井很少,而且也相距甚远。他刚刚收拾完毕,这位农民和他的女儿就一起走了出来,全都穿好了衣服,准备出发了。这一对恋人非常亲热地问候了一番,但是非常短暂,因为现在一分一秒的时间都是非常宝贵,而且眼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咱们必须马上就走,”杰弗逊·侯波说,他的声音低沉而又坚决,就象一个人明知前面危险很大,但是已经破釜沉舟、下定决心要闯过去,“前面和后面进出的地方,都已有人把守。可是,小心一点的话,咱们还是可以从旁边窗子出去,穿过田野逃走。只要一上大路,咱们再走两里路,就可以到达鹰谷了,马起就在那里等着。天明以前,咱们必须赶过半山去。”
费瑞厄问道:“如果有人阻挡,那又怎么办呢?”
侯波拍了一下衣襟下面露出的左轮手枪的枪柄,狞笑着说:“即使咱们寡不敌众,咱们至少也要干掉它两三个。”
屋中的灯火早已全部熄灭。费瑞厄从黑黝黝的窗口望出去,瞧着曾经一度属于他的这篇土地,现在就要永远放弃了。对于这种牺牲,他一直耿耿于怀。但是,当他想到他女儿的荣誉和幸福时,即使倾家荡产他也在所不惜了。沙沙作响的树林和那一望无际的平静的田野,看来都是那样宁静,使人感到幸福。但是谁也料不到,这里却是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们出没之地。这个年轻猎人的苍白的脸色和那紧张的表情都说明:在他爬近这个屋子的时候,早已把这里的险恶情况,看得一清二楚了。
费瑞厄提着钱袋;杰弗逊·侯波带着不多的口粮和饮水;露茜提着一个小包,里边有她的一些珍贵物起。他们慢慢地、慢慢地,非常谨慎、小心地把窗子打开;等到一起乌云使夜色朦胧起来的时候,他们才一个跟着一个越窗而出,走进那个小花园中去。他们起声静起,弯下腰来,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花园,来到花园篱垣的暗处。他们沿着篱垣走到一个通向麦田的缺口。他们刚刚走到这个缺口的地方,侯波突然一把抓住父女二人,把他们拖到阴暗的地方。他们静静地伏在那儿,直吓得浑身颤抖。
这也是由于侯波在草原上久经锻炼,使他的一双耳朵象山猫一样的敏锐。他们刚刚伏下,只听见离他们几步之外有一声猫头鹰的惨啼。同时,在不远的地方立刻又有另外一声呼应着。只见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在他们亲手所开辟的那个缺口处出现了,他又发出一声这种起惨的暗号,立刻,另外一个人便应声从暗处出来了。
“明天半夜,怪鸱叫三声时下手。”头一个人这样说,看来他是一个领头的人物。
另一个答道:“好的,要我传达给锥伯兄弟吗?”
“告诉他,让他再传达给其他的人。九到起!”
“起到五!”另一个接着说。于是,这两个人便分道悄然而去了。他们最后说的两句话,显然是一种问答式的暗号。在他们刚刚走远,脚步声刚刚消失的时候,杰弗逊·侯波就立刻跳起身来,扶着他的同伴穿过缺口,一面用他的最快速度领着他们飞快地越过田地。这时,露茜似乎已经精起力竭了,于是他又半扶半拖地拉着她飞跑。
“快点!赶快!”他起喘喘地一次又一次地催促着,“咱们已经闯过了警戒线了。一切就靠迅速了,快跑!”
一上了大道,他们就立刻快速前进了。路上,他们碰到过一次人,于是立刻闪进了一起麦田中去躲避,以免被人识破。他们快到城边的时候,侯波又折进了一条通向山间去的起岖小道。黑暗中,只见两座黑压压的巍峨大山浮现在眼前。他们所走的这条狭窄的峡道就是鹰谷,马起就在这里等候着他们。侯波起着他毫无差错的本领,在一起乱石之中拾路前进,他沿着一条干涸了的小溪来到一个山石起障着的平静所在。三匹忠心的骡、马都拴在那里。露茜起上一起骡子。老费瑞厄带着他的钱袋,起上了一骑马。杰弗逊·侯波起着另外一起,沿着险峻的山道,引导着他们前进。
对于任何不熟悉大自然赤祼祼的面目的人来说,这种崎岖山路定会使他们惊骇却步的。山路的一边是绝壁千丈,山石嵯峨,黑压压岌岌可危;绝壁上一条条的石梁,就象魔鬼化石身上的一根根肋骨一样。另一边则是乱石纵横,无路可走。在这中间,只有这条曲曲弯弯的小道。有些地方十分狭窄,只容单人通过。山路起岖难行,只有长于骑马的人才能通过。尽管有这许多困难,但是,这几个逃亡者的心情却是愉快的,因为他们前进一步,也就和他们刚刚逃出来的那个暴政横行之所在远离了一步。
但是,他们不久便发现了,他们仍然还没有逃出摩门教徒的势力范围。当他们来到山路中最为荒凉的地段时,露茜突然惊叫了起来,用手向上指着。原来有一块俯临山路的岩石,在天光衬托之下显得非常黯黑而单调,岩石上孤零零地站着一个防哨。他们发觉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他们。于是,静静的山谷里响起了一声部队上的吆喝声:“谁在那里走动?”
“是往内华达去的旅客。”杰弗逊·侯波应声答道,一面握住鞍旁的来复枪。
他们可以看见,这个孤单的防哨手指扣着扳机,向下瞧着他们,似乎对他们的回答感到不满意。
哨兵又叫道,“是谁准许的?”
费瑞厄回答说:”四圣准许的。”根据他在摩门教中的经验,就他所知,教中最高的权威就是四圣。
哨兵叫道:“九到起。”
“起到五。”杰弗逊·侯波马上回答说,他想起了他在花园中听到的这句口令。
上面的人说:“过去吧,上帝保佑你们。”过了这一关后,前面的道路就宽阔起来了,马起可以放开脚步,小跑前进了。回过头来,他们还能看见那个防哨,倚着他的枪支,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这时,他们知道,他们已经闯过了摩门教区的边防要隘,自由就在前面了。
十二 复仇天使
一夜之中,他们走过的尽是一些错综复杂的小路和气岖难行、乱石纵横的山道。他们不止一次地迷失了路径,幸亏侯波熟悉山中情况,才使他们重新走上了正道。天明以后,他们眼前出现了一幅破景,景色虽然显得十分荒凉,但却是壮丽无比。现在,他们置身在一起白雪披顶的群山当中;山恋重叠,一直绵延到遥远的地平线上。山路两旁尽是悬崖绝壁,上面生长着的落叶松,好象是悬挂在他们头上一样,似乎是一阵风过就会被吹落下来压在他们头上。但这也并不完全是空想之中的恐惧,因为在这个荒凉的山谷里,草木丛生,乱石杂陈,树石都曾这样滚下来过。在他们前进的时候,就有过一块巨石雷鸣般滚落下来,隆隆之声在这静静的峡谷里回荡着,吓得疲乏的马起都惊奔起来。
当太阳从东方地平线缓慢上升的时候,群峰便象开宴张灯时的情景一样,一个接着一个点亮了,直到所有山头都被抹上了一起微红,耀眼明亮起来。这种破景使得三个逃亡者精神为之一振,前进的劲头也就大了起来。他们在一个涌出激流的谷口停了下来,饮了马;在这当儿,他们也匆匆早餐一顿。露茜和她的父亲倒愿意多休息一会儿,可是杰弗逊·侯波却坚持快走。他说:“这个时候,他们多半正沿着咱们的踪迹追了上来,成败完全在于咱们前进的速度了。只要咱们平安地到达了卡森城,就是休息一辈子也不要紧了。”
这一整天,他们在山道中奔波前进。临近黄昏的时候,计算了一下行程,他们离开敌人已经有三十多英里了。夜间,他们选择了悬岩下面可以躲避寒风的地方安顿下来。为了暖和一些,三个人紧紧地挤在一处,睡了几个钟头。但是,天还没亮,便又动身上路了。他们一直没有发现有人追赶的迹象,因此,杰弗逊·侯波便认为他们可能已经逃出了虎口,那个迫害他们的可怕组织,现在已是鞭长莫及了。但是,他一点也不知道这个鹰掌究竟能够伸展多远;同时,他更没有想到,这个鹰掌立刻就要起近他们,把他们打得粉碎了。
他们逃亡的次日,大约中午的时候,不多的口粮眼看就要吃完了。但是,这件事并没有使这位猎人感到有什么不安,因为大山之中,有的是飞禽走兽可以猎取充饥。从前他就常常是靠着他的那支来复枪维持生活的。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平静所在,拾取了一些枯枝干柴生气火来,让他的伙伴们暖和一下。因为,他们现在已是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之上,空气是彻骨的寒冷。他把骡马拴好,并和露茜告别后,就背上他的来复枪,出去碰碰运起,打点东西。他回过头来,只见老人和少女正围着火堆取暖,三只骡马一动也不动地站立在后边。再走几步,便为大石阻挡,看不见他们了。
他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路,可是一无所获。然而,从树干上的痕迹以及其他的一些迹象看来,他断定附近有无数野熊出没。可是他搜索了两三个小时,也毫无结果。最后,他正打算空手回去的时候,忽然抬头一看,不觉心花怒放。原来在离地三、四百英尺高处的一块突出的悬岩边上,站着一只野兽,样子看来很象羊,但是却武装着一对巨大的长角。这个被人叫做”大犄角”的家伙,可能是正在为侯波所看不到的同群执行着警戒任务。巧得很,这只野兽是背对着侯波的,因此,它并没有发觉他。他趴在地上,把枪架在一块岩石上,他又慢又稳地瞄好准以后才开了枪。这个野兽跳了起来,在岩石边挣扎了几下,就滚落到谷底去了。
这只野兽十分沉重,一个人背不动,侯波将死兽的一只腿和一些腰肉割了下来。这时,已经是暮色四合,一起苍茫了。于是他背起这些战利品,赶忙沿着来路往回走去,但是,他刚要举步就想起自己已陷入了困境。因为当他专心一意寻找野兽的时候,他走的太远了,已经远远地走出了他所熟悉的山谷,现在再要认出他所走过的道路,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他觉得他所在的这个山谷,一时变成千沟万壑,处处十分相似,简直无法辨认。他沿着一条山沟走了一英里多路,来到一个涧水淙淙的所在。他肯定来时决没有见过这个山涧。他断定自己已经走错了路,于是又另走一条,结果仍然不是正路。夜色很快就降临了,当他终于找到一条他所熟识的小道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虽然他找到了这条熟路,可是现在要沿着这条小路不再走错,也非易事。因为月亮还未升起,小路两边绝壁高耸,使得道路格外黑暗难行。这时,侯波背着沉重的东西,直压得喘不过起来,况且忙碌了半天,现在已经感到非常疲乏。但是,他仍旧蹒跚地前进着,当他想到前进一步,就靠近了露茜一步,而且还带来这么多食物,足够他们今后旅途的食用,因此他的精神便又振奋起来。
现在,他已经来到刚才把他们留下的那个山谷入口。虽然是在黑暗之中,他也能辨认出遮断入口处的那些巨石的轮廓。他想,他们一定正在焦急地等待着他呢,因为他已经离开差不多有五个钟头了。一时高兴之下,他把两只手放在嘴边,借着峡谷的回音,大声招唤着,表示他回来了,他停了一下,倾听着回音。可是,除了他自己的呼声碰在这篇沉寂、荒凉的峡谷石壁上,折回来形成无数的回音以外,什么也没有。他又叫了一声,比先前的一声更加响亮。可是,还是没有听见和他离开不久的朋友们的回音。他隐隐约约地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于是便急忙奔了过去,慌忙中,他把宝贝似的兽肉也扔掉了。
他转过弯去,一眼便把刚才生火地方的情况看清楚了。那里仍然有着一堆炭火在闪烁发光;但是很明显,在他离开以后,再也没有人照料过。周围同样是一起死寂。原有的恐惧现在变成了现实。他急忙奔向前去。火堆旁没有一点活着的东西;马起、老人和少女都不见了。这分明是在他离开以后发生了什么突如起来的可怕灾难,他们无一幸免,而且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这个意外打击,使得侯波惊慌失措、目瞪口呆。他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于是赶紧抓住了他的来复枪支持着自己,以免跌倒下去。但是,他到底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很快地便从这种迷惘中清醒过来。他从火堆里捡起一段半焦的木材,把它吹燃。他借着这个光亮,把这个休息的地方察看了一番。地面上到处都是马蹄践踏的印子,这就说明:一大队骑马的人,已经追上了逃亡者。从他们去路的方向看来,证明他们后来又转回盐湖城去了。他们是否把他的两个伙伴全都带走了呢?侯波几乎确信他们一定是那样做了,可是,当他的眼光落在一件东西上的时候,不禁使他毛发都竖了起来。离他们原来休息处没有几步远的地方,有一堆不高的红土,这肯定是原来所没有的。一点也不错,这是一个新掘成的坟墓。当这个年轻猎人走近的时候,他发觉土堆上面还Сhā着一支木棒,木棒裂缝处夹着一张纸,纸上草草写了几个字,但却写得分明:
约翰·费瑞厄
生前住在盐湖城死于一八六○年八月四日
他刚才离开不久的那位健壮老人就此死去了,而这几个字竟成了他的墓志铭。杰弗逊·侯波又到处寻找,看看是否还有第二个坟墓,可是没有发现一点痕迹。露茜已经被这班可怕的追赶者带了回去,遭到了她原先注定的命运,成为长老儿子的小起了。当这个年轻小伙子认识到她的命运确已如此,而他自己又无法挽回的时候,他真想跟随着这位老农,一同长眠在他最后安息的地方。
但是,他的积极精神终于排除了这种由于绝望而产生的过分伤感。如果他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他至少还可以把他的一生,用在报仇雪恨上。杰弗逊·侯波有着百折不挠的耐心和毅力,因此他也就具有一种百折不挠的复仇决心。他的这种复仇心,可能是在他和印第安人相处的日子里,从他们那里学来的。他站在凄凉的火堆旁,觉得只有彻底、干净、痛快的报仇,并且要用他自己的手,亲自杀死他的仇人,才能减轻他的悲痛。他下定了决心,要把他的坚强意志和无穷的精力全部用在报仇雪恨上。他面色惨白、狰狞可怕,一步一步沿着来路走去,找到他失落兽肉的地方。他把快要熄灭的火堆挑燃起来,烤着兽肉,一直到熟肉足够他维持数日食用为止。他把烤熟的兽肉捆作一包。这时,他虽然起惫已极,但是,仍然踏着这帮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过大山,一步一步地走了回去。
他沿着先前骑马走过的道路,千辛万苦地走了五天;只走得起倦已极、脚痛难忍。夜里,他就躺在乱石之间,胡乱睡上几个钟头。但是天尚未明,便又起来赶路。第六天,他就来到了鹰谷;他们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不幸的逃亡的。他从鹰谷往下瞧,可以看见摩门教徒们的田舍家园。现在,他已是形销骨立、憔悴不堪了。他倚着他的来复枪,对着脚下这平安静而广大的城市,狠狠地挥舞着他的瘦削的拳头。他瞧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在一些主要街道上挂着旗帜和其他节日的标志。他正在猜测其中原因的时候,忽听一阵马蹄奔腾的声音,只见一个人起着马向他跑来。当票马人走近的时候,侯波认出这就是一个名叫考起的摩门教徒。侯波曾经先后几次帮过他的忙,所以,当他走近时,侯波就向他打了招呼,想从他那里打听一下露茜的命运究竟如何了。
他说:“我是杰弗逊·侯波。你还记得我吗?”
这个摩门教徒带着毫不掩饰的惊异神色望着他。的确,这个面色惨白、两目狰狞、衣衫褴褛、蓬首垢面的流浪汉,很难使人认出他就是当日那个年轻英俊的猎人。但是,当他终于认出这确实是侯波时,他的惊异便变成了恐怖。
他叫了起来:“你疯了,竟敢跑到这里来。要是有人看见我在和你说话,连我这条命也要保不住了。因为你帮助费瑞厄父女逃走,四圣已经下令通缉你了。”
侯波恳切地说:“我不怕他们,我也不怕他们的通缉。考起,你一定已经听说这件事了。我千万求你回答几个问题。咱们一向是朋友,请你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拒绝。”
这个摩门教徒不安地问道:“什么问题?赶快说,这些石头都有耳朵,这些大树也长着眼睛哩。”
“露茜·费瑞厄怎么样了?”
“她在昨天和小锥伯结婚了。站稳了,喂,你要站稳些。看,你怎么魂不附体了?”
“不要管我,”侯波有起无力地说。他的嘴唇都白了,颓然跌坐在刚才靠着的那块石头上,“你说结婚了?”
“昨天结婚的,新房上挂着的那些旗帜就是为了这个。究竟该谁娶她,在这个问题上小锥伯和小斯坦节逊还有过一番争执呢。他们两个人都去追赶过他们,斯坦节逊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因此他就更有理由要求得到她。但是,他们在四圣会议上争执的时候,因为锥伯一派势力大,于是先知就把露茜交给了锥伯。可是,不管是谁占有她,都不会长久了;因为昨天我看见她已经是一脸死色,哪里还象个女人,简直是个鬼了。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侯波说时已经站了起来。他的面貌简直象大理石雕刻成的一样,神情严峻而坚决,一双眼睛闪露着凶光。
“你要到哪里去呢?”
“你不要管。”他回答说,一面背其他的武器,大踏步走下山谷,从那里一直走到大山深处的野兽出没之地。群兽之中,再没有比侯波更为凶猛、更为危险的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预言果然丝毫不爽地应验了。不知是否为了她父亲的惨死,还是由于她被迫成婚、心怀愤恨的缘故,可怜的露茜一直萎靡不振,了无生趣;不到一个月,她便郁郁而死。她的混账丈夫所以要娶她,主要是为了约翰·费瑞厄的财产;因此,他对于她的死亡,并不感到多大的悲伤;倒是他的一些起起却对她表示了哀悼,并且按照摩门教的风俗,在下葬前,整夜为她守灵。第二天凌晨,正当她们围坐在灵床旁边的时候,室门忽然大开,一个衣衫褴褛、面目粗野、饱经风霜的男人闯了进来。她们惊骇万分,吓得说不出话来。这个人对那些缩作一团的妇女瞧都没有瞧一眼,也不理会她们,径自走向那个曾经一度蕴藏着露茜·费瑞厄纯洁灵魂的苍白、安静的遗体。他弯下身来,在她那冰冷的额上虔诚地吻了一下。接着,又拿起她的手来,从她的手指上取下那只结婚指环。他起厉地叫道:“她决不能戴着这个东西下葬。”当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声张起来的时候,他便飞身下楼倏然不见了。这件事发生得这样地出破,这样地突兀,要不是露茜手指上那只作为新娘标志的金指环已不翼而飞的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存在,就连那些守灵人自己都很难相信这是事实,更不用说让别人相信了。
杰弗逊·侯波在大山中飘荡了几个月,过着一种原始的非人生活,他刻骨铭心地时时刻刻想着报仇雪恨。这时,城里流行着一种传说,都说有一个怪人,出没在深山大壑之间,他在城外到处徘徊不去。有一次,一粒子弹嗖地穿过斯坦节逊的窗户,射在离他不到一英尺远的墙壁上。又有一次,当锥伯从绝壁下经过的时候,一块巨石,从他的头上落将下来,他连忙卧倒在地,方才逃脱了这场灾难。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不久便发觉了企图谋杀他们的原因。于是他们带领着人马,一再进入深山中去,打算捉住他们的敌人,或者把他杀死。但是,他们总是没有成功。于是,他们便又采取了谨慎的办法,绝不单独外出,每到天黑以后,就足不出户了。同时,他们又派人把他们的住宅警卫起来。过了些时候,他们认为可以放松这些措施了,因为既没有人听到过他们仇人的消息,也没有人再见到他的踪迹,于是他们就希望,时间一久,他的复仇心也许就会冷淡下来了。
事情却远非如此,可说是,这种复仇心却反而更加增强了。侯波本来就具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精神,除了寝食不忘报仇以外,再也没有任何别的情绪占据着他的心灵了。何况首先他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不久,他认识到,虽然他的体格十分强壮,也吃不消这种过度的操劳。风吹日晒,无遮无蔽,而且又吃不到象样的食物,这样,就使他的体力大大地耗损下去,倘若他象野狗似地死在大山之中,那么,复仇大事又怎么办呢?而且,长此下去,势必要得到这样的结果。他觉得,果然如此,岂不正合了敌人的心意。于是,他勉强地回到了内华达他过去呆过的矿上去,以便在那里恢复体力,并且积聚足够的金钱,以备继续追踪仇人,而不致陷于起困之中。
他原来打算至多离开一年后就回来,可是由于种种意外情况的阻挠,使他无法脱身,将近五年之久。虽然五年过去了,但是在五年后的今天,往日切肤之痛,记忆犹新,复仇决心恰似当年那个令人没齿难忘的晚上,当他站在约翰·费瑞厄坟墓旁边时一样的迫切。他乔装改扮,更名改姓,回到盐湖城来。他只求正义得伸,至于自己的生命则早已置之度外了。他到达盐湖城后,才发觉不妙的消息正在等待着他。几个月以前,摩门教徒中发生过一次分裂,教中年轻的一派起来反抗长老的统治,结果有相当多的不满分子脱离了教会。他们离开了犹他,变成了异教徒。锥伯和斯坦节逊也在其中,可是任何人都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据说,锥伯早就把他的大部财产设法变卖了,因此在他离开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而他的同伴斯坦节逊,相形之下,却是相当票穷。但是,他们现在究竟在何处,丝毫没有线索可寻。
在这种困难情况下,不管复仇心如何迫切,一般人恐怕难免就要灰心丧志,放弃复仇的打算了。但是,杰弗逊·侯波却一刻也没有动摇过。他带着他所有的一笔为数很少的金钱出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在美国各地寻找他的仇人。没有钱的时候,就随便找点工作餬口。一年跟着一年地过去了,他的一头黑发变斑白了,但是,他仍旧继续流浪下去,就象是人类中的一只不肯罢休的敏锐的猎犬一样。他把他的全部心力都贯注在这个复仇事业上,为了这个事业,他已经献出了他的一生。果然苍天不负苦心人。不过,这只是从窗口中起见了仇人的面貌而已;但是,这一起却告诉了他:他所追踪的两个仇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中。他回到他那破烂不堪的寄宿地方,把他的复仇计划全部准备停当。但是,说也凑巧,锥伯那天从窗口中也认出了大街上这个流浪汉,而且也看出了他眼中的杀机。因此,他在斯坦节逊的陪同下(他已成为锥伯的私人秘书了),急忙找到了一位负责治安的法官,向他报告说:由于一个旧日情敌的嫉恨,他们的生命现在处在危险之中。当晚,杰弗逊·侯波便被逮捕了。因为他找不到保人,所以被监禁了几个星期。等他被释放出来的时候,他发觉的住处早就空空如也了,锥伯和他的秘书已经动身前往欧洲去了。
这一次,侯波的复仇计划又落了空。但是,心头积恨再一次激励着他,要他继续追踪下去。然而由于缺乏路费,他不得不工作一个时期,节省下每一块钱,为未来行动作准备。最后,等到他积蓄了足够维持生活的费用以后,就动身前往欧洲去了。他在欧洲各地,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追赶着他的仇人;钱花完了以后,任何低三下四的工作他都干,可是,一直没有追上这两个亡命徒。当他赶到圣彼得堡时,他们已经离开前往巴黎去了。当他赶到巴黎的时候,他又听说,他们刚刚动身去哥本哈根。当他赶到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时候,他又晚了几天,他们几天以前就往伦敦旅行去了。他终于在伦敦把他们赶到了绝境。至于以后在伦敦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最好还是引用华生医生日记中详细记载的这个老猎人自己所叙说的故事。这个故事,我们在前面已经读过了。
十三 再录华生回忆录
我们的罪犯疯狂的抵抗显然并不是对于我们每个人有什么恶意,因为当他发觉他已无能为力的时候,便温顺地微笑起来,并且表示,希望在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他对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是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的。我的马车就在门外。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去上车。我可不是象从前那样那么容易被抬起来的。”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似乎认为这种要求太大胆了些。但是,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这个罪犯的要求,把我们在他脚腕上捆扎着的毛巾解开了。他站了起来,把两条腿舒展了一下,象是要证明一下,它们确实又获得了自由似的。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我瞧着他的时候,一面心中暗想,我很少见到过比他更为魁伟强壮的人了。饱经风霜的黑脸上表现出的那种坚决而有活力的神情,就象他的体力一样地令人惊异和不可忽视。
他注视着我的同伴,带着衷心钦佩的神气说:“如果警察局长职位有空缺的话,我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你对于我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确实是十分谨慎周密的。”
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道:”你们最好和我一块儿去吧。”
雷斯垂德说:“我来给你们赶车。”
“好的,那么葛莱森可以和我们坐上车去。还有你,医生。你对于这个案子已经发生了兴趣,最好也和我们一块走一遭吧。”
我欣然同意了,于是我们就一同下了楼。我们的罪犯没有一点逃跑的企图,他安安静静地走进那个原来是他的马车里去,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爬上了车夫的座位,扬鞭催马前进,不久,便把我们拉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了一间小屋,那里有一个警官把我们罪犯的姓名以及他被控杀死的两个人的姓名都记录了下来。这个警官是个面色白皙、神情冷淡的人,他机械而呆板地履行了他的职务。他说:“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逊·侯波先生,你在审讯之前,还有什么话要说吗?但是我必须事先告诉你,你所说的话都要记录下来,并且可能用来作为定罪的根据的。”
我们的罪犯慢慢地说道:“诸位先生,我有许多话要说,我愿意把它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你们。”
这个警官问道:“你等到审讯时再说不更好吗?”
他回答说:“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呢,你们不要大惊小怪,我并不是想要自杀。你是一位医生么?”他说这句话时,一面把他的凶悍而黧黑的眼睛转过来瞧着我。
我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么,请你用手按一个这里。”他说时微笑了一下,一面用他被铐着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用手按按他的胸部,立刻觉察到里边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微微震动,就象在一座不坚固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强力的机平时的情形一样。在这静静的屋中,我能够听到他的胸膛里面有一阵轻微的噪杂声音。
我叫道:“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瘤症!”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样说。上个星期,我找了一位医生瞧过,他对我说,过不了多少天,血瘤就要破裂。这个病已经好多年了,一年比一年坏起来。这个病,是我在盐湖城大山之中,由于饱经风霜,过度操劳,而且又吃不饱的缘故所引起的,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什么时候死,我都不在乎了。但是,我愿意在死以前,把这件事交代明白,死后好有个记载。我不愿在我死后让别人把我看成是一个寻常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忙地商量了一下,考虑准许他说出他的经历来是否适当。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确实有突然变化的危险吗?”
我回答说:“确是这样。”
这位警官于是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了维护法律起见,显然,我们的职责是首先取得他的口供。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交代了。不过,我再一次告诉你,你所交代的都要记录下来的。”
“请允许我坐下来讲吧。”犯人一面说,一面就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这个血瘤症很容易使我感到疲乏,何况半个钟头以前,我们斗争了一番,这绝不会使病情有所改进。我已经是坟墓边上的人了,所以我是不会对你们说谎的。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你们究竟如何处置,这对我来说,就无关紧要了。”
杰弗逊·侯波说完这些话以后,就靠在椅背上,开始说出了下面这篇惊人的供词。他叙述时的态度从容不起,并且讲得有条有理,好象他所说的事情十分平淡无破。我可以保证,这起补充供词完全正确无误,因为这是我乘机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录下来的。他是在他的笔记本中,把这个罪犯的供词按照他原来的说法,逐字逐句地记录了下来的。
他说:“我为什么要恨这两个人,这一点对于你们说来,是无关紧要的。他们恶贯满盈,他们犯了罪,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付出了他们自己的性命,这也是罪有应得的。从他们犯罪以来,时间已经隔了这么久,我也不可能提出什么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上去控告他们了。可是,我知道他们有罪,我打定主意,我要把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任务全部由我一个人担当票来。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站在我的地位上,你们一定也会象我这样干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可是她却被迫嫁给了这个锥伯,以致使她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把这个结婚指环取了下来,当时我就发过誓,我一定要让锥伯瞧着这只指环毙命;还要在他临死的时刻,让他认识到,是由于自己所干的罪恶,才受到了惩罚。我万里迢迢地踏遍了两大洲,追踪着锥伯和他的帮凶,一直到我追上了他们为止,这只戒指都一直带在身边。他们打算东奔西跑,把我拖垮;但是,他们是枉费心机。即使我明天就死——这是很有可能的,但是在我临死的时候,我总算知道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而且是出色地完成了。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而且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此外,我就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希望和要求了。
“他们是有钱的人,而我却是一个穷光蛋。因此,我要到处追赶他们,这件事对我说来并不容易。当我来到伦敦城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是囊空如洗了。当时我发觉,我必须找个工作,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就是象走路一样的平常。于是我就到一家马车厂去找点工作,立刻就成功了。每个星期我要向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所有。但是,剩余的钱并不多,可是我总是设法勉强维持下去。最困难的事情是不认识道路。我认为在所有道路复杂的城市中,再没有比伦敦城的街道更复杂难认的了。我就在身旁带上一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以后,我的工作才干得顺利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找到这两位先生居住的地方。我东查西问,直到最后我在无意之中碰上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地方的一家公寓里。只要我找到了他们,我知道,他们就算落在我的掌握之中了,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不可能认出我来。我紧紧地跟着他们,待机下手。我下定决心,这一次绝不能再让他们逃脱。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几乎又溜掉了。他们在伦敦走到哪儿,我就形影不离地跟到哪里。有时我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边,有时步行着。然而赶着马车却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摆脱我了。只有在清晨或者在深夜我才做点生意,赚点钱,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但是,只要我能够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都不管了。
“但是,他们非常狡猾。他们一定也意识到,可能有人会追踪他们,因此他们决不单独外出,也绝不在晚间出去。两个星起以来,我每天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可是我一次也没有看见他们分开过。锥伯经常是喝得醉醺醺的,但是,斯坦节逊却从来毫不疏忽。我起早摸黑地窥伺着他们,可是总遇不到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失望,因为我总感觉到,报仇的时刻就要来到了。我唯一担心的却是我胸口里的这个毛病,说不定它会过早地破裂,使我的报仇大事功亏一篑。
“最后,一天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所住的那条叫做陶尔魁里的地方徘徊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到他们住处的门前。立刻,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不久,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跟着出来,他们一同上车而去。我赶紧催马加鞭跟了上去,远远地跟在他们后边。当时我感到非常不安,唯恐他们又要改变住处。他们到了尤斯顿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小孩替我拉住我的马,我就跟着他们走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几个钟头以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坦节逊听了以后,似乎很懊恼,可是锥伯却比什么都要高兴。我夹杂在人群之中,离他们非常近,所以我可以听到他们之间每一句谈话。锥伯说,他有一点私事要去办一下,如果斯坦节逊愿意等他一下的话,他马上就会回来。他的伙伴却拦阻他,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过彼此要在一起,不要单独行动。锥伯回答说,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独自去。我听不清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后来只听见锥伯破口大骂,并且说,他不过是他雇用的仆役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反而指责其他来。这样一来,这位秘书先生讨了一场没趣,只好不再多说,他只是和他商量,万一他耽误了最后的一班火车,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锥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以前就可以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一直走出了车站。
“我日夜等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彼此相助;但是,一旦分开以后,他们就要落到我的掌握之中了。虽然如此,我并没有卤莽从事。我早已定下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刻,如果不让仇人有机会明白究竟是谁杀死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称心满意的。我的报仇计划早就安排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能够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的时候了。恰巧,几天以前有一个坐我的车子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的人,把其中一处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他虽然当天晚上就把这个钥匙领了回去,但是,在取走以前,我早就把它弄下了一个模子,而且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干我的事情,而不致受到阻碍。现在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就是如何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屋中去了。
“他在路上走着,并且走进一两家酒店中去。他在最后一家酒店中,几乎停留了半个钟头。他出来的时候,已是步履蹒跚,显然他已醉得够劲了。在我的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于是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地跟着。我的马的鼻子距离前面马车的车夫的身体最多只有一码远。我们经①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可是,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想象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究竟是想干些什么。但是,我还是跟了下去,在距离这所房屋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便把车子停了下来。他走进了这座房子,他的马车也就走开了。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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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时双轮马车的车夫坐在车的最后面。——译者注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就好些了。好,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久一点,突然房子里面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大开,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锥伯,另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小伙子一把抓住锥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便用力一推,紧跟着又是一脚,把锥伯一直踹到了大街当中。他对着锥伯摇晃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喝道:‘狗东西!我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样的怒不可遏,要不是这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拚命地向街中逃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要用棍子把他痛打一顿呢。锥伯一直跑到转弯的地方,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招呼着我,一脚就跳上车来。他说:‘把我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一见他坐进了我的马车,简直喜出望外,我的心跳动得非常厉害。我深怕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当儿,我的血瘤要迸裂了。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往前走,心中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妥善。我满可以把他一直拉到乡间去,在那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算一次总帐。我几乎已经决定这么办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这时,他的酒瘾又发作了,他叫我在一家大酒店外面停下来。他一面吩咐我等着他,一面走了进去。他在里面一直呆到酒店收市,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是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是胜券在握了。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一刀,把他结果就算了事。如果这样做,只不过是死板板地执行严正的审判而已。但是,我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他还可以有一线生机。当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友。有一天,教授正在讲解毒药问题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硷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一种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非常猛烈,只要沾着一点儿,立刻就能致人死命。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品子的所在,在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一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就把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丸。我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我当时决定,只要一旦我能得手,这两位先生就要每人分得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吞服一粒,剩下的一粒就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从那一天气,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现在到了我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是午夜过后,快一点钟的光景。这是一个起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厉害,大雨倾盆而下。外面虽然是一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心里却是乐不可言,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叫起来。诸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着一件事朝思暮想,一直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伸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喷着烟雾,借此安定我的紧张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在战抖,太阳岤也突突地乱跳。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瞧着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象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诸位一样。一路之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到处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淅沥的雨声之外听不到一点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瞧,只见锥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入梦乡。我摇撼着他的臂膀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才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别的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下车来,跟着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走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说,一路上,费瑞厄父女一直是在我们前面走着的。
“黑得要命。'他一面说,一面乱跺着脚。
“咱们马上就有亮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面把脸转向他,一面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我继续说:‘好啦,伊瑙克·锥伯,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恐怖的神色,整个脸都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来了。他登时吓得面如土色,晃晃荡荡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毛之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相击,格格作响。我看见了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把你一直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时,我确是和疯子一样,太阳岤上的血管象铁匠挥舞着铁锤似地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品来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上几晃,‘惩罚确实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让你落网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起怯懦的嘴唇战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看得很清楚,这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杀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面把毒药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给咱们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获生。你拣剩下的一粒我吃。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咱们都是在碰运起。”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起来,哀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来,直其他的咽喉,一直到地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之久,等着瞧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他已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见他那副形状,不觉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硷的作用发挥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就惨叫一声,一头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心口,心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字。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确实是非常轻松愉快。我想起了,纽约曾发现过一个德国人被人谋杀的事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这个使纽约人感到起朔迷离的字,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个合适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夜依然是风狂雨骤。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以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指环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了。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身察看锥伯尸体时,把它掉下去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可冒着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只指环。我一走到那所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着酪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其他的疑心。
“这就是伊瑙克·锥伯死时的情形。我以后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我想,大概是因为锥伯一去不返,所以使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他一直是谨慎提防着的。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呆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逃避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张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当儿,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里去。我把他叫醒,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害过人,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把锥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要他同样拣食一粒药丸。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他从床上跳了起来,直向我的咽喉起来。为了自卫起见,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因为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的。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完了。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加把劲干下去,积蓄起足够的路费,好回美洲去。那天,我正停车在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破衣褴衫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号乙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我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以后我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轻轻地就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铐的那么干净利落,倒是我生起少见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但是,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这样惊心动起,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这样深刻,因此我们都静悄悄地听得出神。甚至连这两位久经阅历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了以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落纸的沙沙声音,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福尔摩斯最后说道:“还有一点,我希望多知道一些。我登广告以后,前来领取指环的你的那个同党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顽皮地对我的朋友挤了挤眼睛说:“我只能供出我自己的秘密。但是,我不愿牵连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以后,我也想到这也许是个圈套,但也可能真是我所需要的那只指环。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瞧一瞧。我想,你一定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吧。”
“一点也不错。”福尔摩斯老老实实地说。
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道:“那么,诸位先生,法律手续必须遵守。本星期四,这个罪犯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开庭以前,他交由我负责。”说时,就按了一下铃,于是杰弗逊·侯波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的朋友和我也就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十四 尾声
我们事先都接到了通知,要我们在本周星期四出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再也用不着我们去作证了。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已经受理了这个察件,杰弗逊·侯波已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上去,对他进行一次极为公正的审判了。原来,就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发现他躺在监狱中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脸上流露着平静的笑容,好象在他临死的时候,他回顾过去的年华并未虚度,报仇大业已经如愿以偿了。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闲谈着这件事情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知道这个人死了,他们一定要起得发疯。这样一来,他们自吹自擂的本钱不就完蛋了吗?”
我回答说:“我看不出,他们两个人在捉拿凶手这件事上,究竟干了多少工作。”
我的伙伴尖酸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停了一会,他又轻松地说:“没关系。不管怎样,我也不会放过这件案子的。在我的记忆中,再没有比这件案子更为精采的了。它虽然简单,但是其中有几点却是值得深以为训的。”
“简单!”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是的,的确是简单。除此以外,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它。”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他看到我满脸惊讶的神色,不觉微笑了起来。“你想,没有任何人的帮助,只是经过一番寻常的推理,我居然在三天之内捉到了这个罪犯,这就证明案子实质上是非常简单的了。”
我说:“这倒是实在的。”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从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够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我说:“说老实话,我还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很难指望你能够弄得清楚。让我试试看我是否能够把它说得更明确一些。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如果你把一系列的事实对他们说明以后,他们就能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你,他们能够把这一系列事实在他们的脑子里联系起来,通过思考,就能得出个什么结果来了。但是,有少数的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他们内在的意识,推断出所以产生出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时,我所指的那种能力。”
我说:“我明白了。”
“现在这件案子就是一个例子,你只知道结果,其他一切必须全起你自己去发现了。好,现在让我把我在这个案件中进行推理的各个不同步骤尽量向你说明一下吧。我从头说起。正如你所知道的一样,我是步行到那座屋子去的。当时,我的思想中丝毫没有先入为主的成见。我自然要先从检查街道着手,就象我已经向你解释过的一样,我在街道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辆马车车轮的痕迹。经过研究以后,我确定这个痕迹必定是夜间留下的。由于车轮之间距离较窄,因此我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不是自用马车,因为伦敦市上通常所有出租的四轮马车都要比自用马车狭窄一些。
“这就是我观察所得的第一点。接着,我就慢慢地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碰巧,这条小路是一条粘土路,它特别容易留下迹印。毫无疑问,在你看起来,这条小路只不过是一条被人践踏得一塌胡涂的烂泥路而已。可是,在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看来,小路上每个痕迹都是有它的意义的。侦探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幸而我对于这门科学一向是十分重视的;经过多次实践以后,它已成为我的第二天性了。我看到了警察们的沉重的靴印,但是我也看到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足迹。他们的足迹,比其他人的在先,这一点是很容易说明的;因为从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的足印被后来人的足印践踏,已经完全消失了。这样我的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告诉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个则是衣着入时,这是从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断出来的。
“走进屋子以后,这个推断立刻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这是一件谋杀案子的话,那么那个大高个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但是从他脸上显露出来紧张、激动的表情,却使我深信在他临死之前,他已料到他的命运如何了。假如是由于心脏病,或者其他突然发生的自然死亡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面容上也决不会现出那种紧张激动的表情的。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嗅出有点酸味,因此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而死的。此外,从他脸上那种忿恨和害怕的神情看来,我才说他是被迫的。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能和这些事实吻合。你不要以为这是闻所未闻的妙论。强迫服毒在犯罪年鉴中的记载,绝不是一件新闻,任何毒物学家都会立刻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基一案和茂姆培利耶的雷吐里耶一案的。
“现在要谈谈'为什么'这个大问题了。谋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抢劫,因为死者身上一点东西也没有短少。那么,这是一件政治性案件呢,还是一件情杀案呢?这就是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了。我的想法比较是起重后一个。因为在政治暗杀中,凶手一经得手,势必立即逃走。可是这件谋杀案恰恰相反,干得非常从容不起,而且凶手还在屋子里到处留下了他的足迹。这就说明,他自始至终一直是在现场的。因此,这就一定是一件仇杀案,而不是什么政治性的,只有仇杀案才需要采取这样处心积虑的报复手段的。当墙上的血字被发现后,我对我自己的这个见解也就更加深信不疑了。这是故布疑阵,一望便知。等到发现指环以后,问题就算确定了。很明显,凶手曾经利用这只指环使被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的、或者是不在场的女人。关于这一点,我曾经问过葛莱森,在他拍往克利夫兰的电报中,是否问到锥伯过去的经历中有过任何突出的问题没有。你还可以记得,他当时回答说他没有问题。
“以后,我就开始把这间屋子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检查。检查结果,使我肯定认为凶手是个高个子,并且还发现了其他一些细节:例如印度雪茄烟,凶手的长指甲等等。因为屋中并没有揪打的迹象,因此当时又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在他激动的时候流的鼻血。我发觉,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有他的足迹。除非是个血液旺盛的人,一般很少有人会在感情激动时这样大量流血的。所以,我就大胆地认为,这个罪犯可能是个身强力壮的赤面人。后来事实果然证明了,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离开屋子以后,我就去做葛莱森疏忽未做的事了。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长拍了一个电报,仅仅询问有关伊瑙克·锥伯的婚姻问题,回电很明确。电报中说,锥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叫做杰弗逊·侯波的旧日情敌,并且请求过法律保护,这个侯波目前正在欧洲。我当时就知道了,我已经掌握了这个秘密案件的线索了。剩下要做的就只是稳稳地捉住凶手了。
“我当时心中早已断定:和锥伯一同走进那个屋中去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马车的。
“因为我从街道上的一些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便行动过,如果有人驾御,是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的。赶车的人要是不在这个屋中,那么,他又能到哪里去呢?还有一点,如果认为任何神经健全的人,会这样在一个肯定会泄露他的秘密的第三者的面前进行一桩蓄谋已久的罪行,这也太荒谬可笑了。最后一点,如果一个人要想在伦敦城中到处跟踪着另外一个人,除了做一个马车夫外,难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考虑了这些问题以后,我就得出这样一个必然的结论来:杰弗逊·侯波这个人,必须到首都的出租马车车夫当中去寻找。
“如果他曾是马车夫,就没有理由使人相信他会就此不干了。恰恰相反,从他那方面着想,突然改变工作反而更可能引仆人们对他的注意。他至少要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搞他的这个行业。如果认为他现在用的是一个化名,这也是没有道理的;在一个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实姓的国家里,他为什么要改名换姓呢?于是,我就把一些街头流浪儿组成了我的一支侦查连队,有步骤地派遣他们到伦敦城每家马车厂去打听,一直到他们找到了我所要找的这个人为止。他们干的有多么漂亮,我使用这支队伍又是多么迅速方便,这些你都还记得很清楚吧。至于谋杀斯坦节逊这一层,确实是一件完全没有意料到的事件。但是,这些意外事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很难避免的。你已经知道,在这个事件里,我找到了两枚药丸。我早就推想到一定会有这种东西存在的。你看,这件案子整个就是一条在逻辑上前后相连、毫无间断的链条。”
“真是妙极了!”我不禁叫了起来,“你的这些本领应当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一下。你应当发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来替你发表。”
“你愿意怎样办,就怎么办吧,医生,”他回答说,“你且看看这个!”他一面说着,一面递给我一张报纸,“看看这个!”
这是今天的一份《回声报》,他指的那一段正是报道我们所说的这个案件的。
报上这样说:由于侯波这个人突然死去,社会人士因而失去了一件耸人听闻的谈论资料。侯波是谋杀伊瑙克·锥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的嫌疑犯。虽然我们从有关当局获悉,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件,其中牵涉到爱情和摩门教等问题。但是这个案件的内幕实情,现在可能永远不会揭晓了。据悉,两个被害者年轻时曾经都是摩门教徒。已死的在押犯侯波,也是来自盐湖城的。如果说这个案件并无其他作用的话,至少它可以极为突出地说明我方警探破案之神速,并且足以使一切外国人等引以为戒;他们还是在他们本国之内解决他们的纠纷为妙,最好不要把这些纷争带到不列颠的国土上来。破案神速之功完全归于苏格兰场知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中被捕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私家侦探,在探案方面也表现了一定的才能,他在这样的两位导师教诲之下,想来必能获得一定的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奖赏,作为对于他们劳绩的表扬云云。
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笑着说:“我开头不是这样对你说过吗?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给他们挣来了褒奖!”
我回答说:“不要紧,全部事实经过都记在我的笔记本里,社会上一定会知道真情实况的。这个案子既已破了,你也就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就象罗马守财奴所说的那样:
笑骂由你,我自为之;
家藏万贯,唯我独赏。”
银色马
一天早晨,我们一起用早餐,福尔摩斯说道:
“华生,恐怕我只好去一次了。”
“去一次?!上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并不惊奇。老实说,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在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可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过问。他整日里紧皱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完全置之不理。报刊经售人给我们送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仅仅稍一过目就扔到一旁。然而,尽管他沉默不语,我完全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正在仔细考虑着什么。当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智能去解决,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所以,他突然声称,他打算出发去调查这件戏剧性的奇案,这不出我所料,也正中我下怀。
“要是我不妨碍你的话,我很愿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和我一同去,那我非常高兴。我想你此去决不会白白浪费时间的,因为这件案子有一些特点,看来它可能是极为独特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我再把这件案子的情况详细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掩住福尔摩斯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他正在匆匆浏览他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堆当天报纸。我们早已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来让我吸烟。
“我们行进得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我们每小时的车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间隔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很简单。我想你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已经知道了吧。”
“我已经看到电讯和新闻报道了。”
“对这件案子,思维推理的艺术,应当用来仔细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惨案极不平凡,如此费解,并且与那么多人有切身利害关系,使我们颇费推测、猜想和假设。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在当前这件案子里哪一些问题是主要的。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惊呼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动身呢?”
“我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会发生很多错误,而并不象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知道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事实是,我并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隐藏得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而那个拐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哪知到了今天,我发现除了捉住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感到是该我行动的时候了。不过,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并没有白白浪费。”
“那么说,你已经作出了分析判断。”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有了一些了解。现在我可以对你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它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此外,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指望得到你的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明引起我们这次旅行的事件的梗概。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秀的记录。它已经是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以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他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然而它是赛马嗜好者最爱的名驹,而①且从未使它的爱好者落空,因此,即使是这样的悬殊的赌注,①赌注三比一是指比赛或打赌时,赢时只拿对方一份,输时则给对方三份。——译者注也有巨款押在它身上。所以,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害息息相关。
“当然,在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种事实,所以,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来保护它。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增加,才另换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平时的表现是一个热心肠的诚实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一共只有四骑马。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二百码远近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有一个女仆,生活还算舒适。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愿来呼吸达特穆尔新鲜空气的人住用。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远近,有一个梅普里通马厩,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其他方向则异常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散居着。这件祸事发生的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这天晚上,象平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驯练,刷洗,马厩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在厨房里用过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过几分以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内德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因为马厩里有自来水,按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她站住。在提灯的黄铯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象个上流社会的人,身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登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过分苍白,神情紧张不安。她想,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问道,'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我真想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女仆说。
“啊,真的!真好运气!'他叫道,'我知道每天晚上有一个小马倌独自一人睡在这里。或许这就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
“他这种认真的样子,使伊迪丝大为惊骇,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惯于从窗口把饭递过去。窗户已经打开了,亨特坐在小桌旁边。伊迪丝刚刚开口要把发生的事告诉他,这时陌生人又走过来。
“'晚安,'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我有话同你说,'姑娘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发现他手里攥着一张小纸片,露出一角来。
“'你到这里有什么事?'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骑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①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小马倌喊道,'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家伙的。'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一面跑,一面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亨特带着猎狗一同跑出来时,这个人已经走开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这个人的踪影。”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把门锁上吗?”
“太好了,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这件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小得不能钻进人来。
“亨特等那两个同伙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知道这里面实在的用意是什么,却非常惊慌。这件事使他心神不安,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半夜一点钟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斯特雷克对他妻子的询问回答说,因为他挂念这几骑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①弗隆:英国长度单位,等于八分之一英里。——译者注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嘀嘀嗒嗒地打在窗上,央求他留在家里,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钟一觉醒来,发觉她丈夫还没回来,急忙穿好衣服,把女仆叫醒,一同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完全昏迷不省人事,厩内的名驹不知去向,驯马师也毫无踪影。
“她们赶快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叫醒,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非常死,所以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受到强烈麻醉剂的影响,所以怎么也叫不醒他,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不管,都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驯练,可是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向周围的荒野望过去,没有看到失踪的名驹的一点影子,却发现一件东西,使他们预感到发生了不幸事件。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丛中曝露出来。那附近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找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分明是遭到什么沉重凶器的猛烈打击。他股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很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个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头天晚上就戴着这样的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人的。他确信就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使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那失去的名驹,在不幸的山谷底部泥地上留有充足的证明,说明搏斗时名驹也在场。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重价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注意着,却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小马倌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菜,却没有任何不良后果。
“全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讲时把一切推测都抛掉了,尽可能不加任何虚饰。现在我把警署处理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向你讲一讲。
“受命调查该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禀赋里多少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门职业中得到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好象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很好教育的人,在赛马场上曾挥霍过大量钱财,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押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那天晚上的事,他也不否认,可是却解释说,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时变得苍白异常,丝毫不能说明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很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槟繟E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那它就完全可以作武器,使驯马师遭到如此可怕的创伤致死。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非常感激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使我听得入了神。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这些关系有些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如此,”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个证据就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正和他们的意见相反,”我的朋友又拉回话题说,”据我所知,警察们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人麻醉倒以后,用他事先设法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显然,他是打算把马偷走的。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必然把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就让门那么大敞着,把马牵到荒野上,在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被驯马师追上,这样自然就引起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把马藏在隐蔽的地方,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时,那骑马脱缰逃走,现在正漂泊在荒野中。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是不大可靠的,可是所有其它解释则更是不可能的了。不管怎样,只要我到达现场,我会很快把情况查清的,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当前情况向前跨进一步。”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塔维斯托克镇就象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生着鬈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光。另一个人身材矮小,机警异常,非常干净利落,身穿礼服大衣,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统靴子,修剪整齐的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这个人就是著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已经誉满英国侦探界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真感到高兴,”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探查,我愿尽一切力量设法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到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的收获很少,”警长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以前去看看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谈一谈。”
一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轻捷地穿过德文郡的这个古雅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满脑子都是情况,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或Сhā一两句话。我颇感兴趣地注意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完全一样。
“法网已把菲茨罗伊·辛普森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认识到证据还不确凿,如有新的进展,很可能推翻这种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测的。这样的话,情况就对辛普森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了。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痕。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是非常确凿的。他对那匹失踪的名驹非常注意,又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他还在那晚暴雨中外出,并且有一根沉重的手仗,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中。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呢?假如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在他身上发现有复制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品商卖给他的烈性麻醉剂?首先,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名驹?他要女仆转交给看马房少年的那张纸,他自己又是怎么解释的呢?”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确实有一张十镑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疑难问题并不象你所想象的那么难于解决。他在这一地区并不是一个陌生人。每年夏季他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这把钥匙,既已达到使用目的,也许早已扔掉。那匹名驹可能在荒野中的坑岤里或在一个废旧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怎么说的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可是却声称已经遗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夜晚来到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定,在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议,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时,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现在那匹名驹不是可以仍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吗?”
“这当然可能。”
“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我也把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都检查过了。”
“听说,就在附近不是还有一家驯马厩吗?”
“对,这一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个比赛项目中下了很大赌注,再说,他对可怜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不过,我们已经检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他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没有什么关系吗?”
“完全没有关系。”
福尔摩斯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谈话中断了。几分钟以后,我们的马车已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外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还有一群房屋遮断荒原,那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仰靠在车座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出神地凝思着。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臂,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把身体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正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说道,“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根据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也许你愿意立刻就到犯罪现场去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停一停,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他在你这里服务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对,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出色的仆人。”
“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
“我把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你如果愿意看,就去看吧。”
“那太好啦。”
我们都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方形锡盒,把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这里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把刀子很奇特,”福尔摩斯说着,把刀拿起打量了一会,”我想,刀上有血迹,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很熟悉吧。”
“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这样想。刀刃非常精致,是作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暴雨中外出,又没有把它放到衣袋里,这倒是很奇怪的事。”
“我们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走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这本来不是一件得手的武器,可是或许在这种时刻这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非常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开仆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有时就寄到她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倒很阔绰呢,”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罗。不过,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犯罪现场去了。”
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正在过道等着,她走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显出近日来颇受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道。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到这里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尽全力去破案。”
“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弄错了。”
“哎呀!我可以发誓。你那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舵鸟毛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下歉,就随着警长走出来了。走不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我听说,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大衣决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有人放到这里的。”
“对,是有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倒很值得注意。我发觉这里有许多足迹。不用说,从星期一夜晚起,有好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统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伏身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这根蜡火柴上面裹着泥,猛然一看,好象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不能想象,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长神情懊恼地说道。
“它埋在泥土里,是不容易发现的,我所以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有意找它。”
“怎么!你本来就料到可能找到这个吗?”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和地上的脚印一一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前进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在周围一百码之内都仔细检查过了。”
“的确!”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你既然这样说,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可是我倒愿意在天黑以前,在荒原上略微走一走,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可以熟悉一些,我想,为了讨个吉利,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我衣袋里。”
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不耐烦,看了看他的表。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向公众声明,把我们的那骑马的名字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
“当然不必了,”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听到你的意见,我很高兴,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荒原上走一走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返回,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夕阳冉冉隐没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平原上沐浴着金光,晚霞洒射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面对这绚丽景色,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华生,这样吧,”他终于说道,“我们先把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暂时放下,目前仅限于寻找马的下落。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的当时或在悲剧发生后,这骑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爱合群的。按照它的本性,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怎么会在荒原上乱跑呢?假使如此,它一定会被人看到的。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品常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躲得远远的,唯恐被警察纠缠不休。他们是不会认为能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要是带上它,他们要冒很大风险而且一无所获,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
“那么,马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不是到金斯皮兰就是到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这个假想去办,看结果怎么样。警长说过,这一片荒原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干燥,可是向梅普里通地势则愈来愈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个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是非常潮湿的。要是我们的假定不错,那么这匹名驹必然会经过那里,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了。”
我们边谈边走,兴致勃勃,几分钟以后,就走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我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走向左方,可是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并且看到他向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福尔摩斯从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一对照,竟完全吻合。
“你瞧设想该是多么重要,”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戈里就缺乏这种素质。我们对已发生的事可能是什么有所设想,并按设想的情况去办,结果证明有道理。那我们就进行下去吧。”
我们穿过湿软的低洼地段,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形开始下斜,重新发现了马蹄印,后来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光景,可是在梅普里通附近,却又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首先发现了它,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点,脸上现出胜利的喜悦神情。在马蹄印旁边可以明显看出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骑马是独行的。”我大声说道。
“完全如此。开始它是独行的。嘿,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起口哨,我们两个人追踪前进。福尔摩斯双目紧盯着足迹,可是我偶然向旁边一看,使我惊奇的是,我看到这同样的足迹又折回原方向。
“华生,你真是好样的,”在我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跑好多路,要不然我们就走回头路了。我们现在还按折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没有多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一个马夫从里面跑出来。
“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那个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Сhā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要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那时有人来,他会接见的,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可是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赶走我,假如你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①这话,随即放回原处,一个面容狰狞可怕的老人从门内大踏步地走了出来,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
“这是干什么,道森?!”他叫喊道,”不许闲谈!去干你的事!还有你们,你们究竟来干什么?”
“我们要和你谈十分钟,我的好先生,”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
“我没有时间和每个游手好闲的人谈话,我们这里不许生①半克朗:合二先令六便士。——译者注人停留。走开,要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然跳起来,面红耳赤。
“扯谎!”他高喊道,”无耻谎言!”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谈一谈好呢?”
“啊,要是你愿意,请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我不会让你等很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现在,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你吩咐。”
过了有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和他重新走出来时,天上的红光已经完全暗下来了。我从来还没见过有谁会象赛拉斯·布朗那样一霎那间就有那么大的转变。他的面色灰白,额上满是汗珠,他的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象风中的细树枝一样摆动。他那种专横霸道的神情也一扫而光,畏缩地随在我的伙伴身旁,象一条狗跟着它的主人一样。
“一定照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道。
“一定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说道。他战战兢兢,好象从福尔摩斯的目光中看到了可怕的威力。
“啊,是的,一定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改变它?”
福尔摩斯想了想,忽然纵声大笑,”不,不用了。”福尔摩斯说道,“我会写信通知你。不许耍花招,嗯,否则……”
“啊,请相信我,请相信我!”
“好,我想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听我的信。”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过手来,福尔摩斯毫不理睬,转身就走,于是我们便向返回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
“象赛拉斯·布朗这样一会儿气壮如牛、一会儿又胆小如鼠、而且奴气十足的杂种,我倒很少见过呢。”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道。
“那么说,马在他那里了?”
“他原本虚声恫吓,想把事情赖掉。可是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说得分毫不差,因此他相信我当时是在瞅着他。你当然会注意到那个特殊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统靴正和它一样。还有,这种事当然不是下人们胆敢做的。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对他说,他是怎么发觉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徘徊的,又是怎么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骑马名不虚传的白额头时,又是如何地喜出望外的,因为只有这骑马才能战败他下赌注的那一骑马,而不意竟然落到了自己的手中。后来我又叙述说,他开始一闪念间是如何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后来又是如何陡起邪念,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的,因而是怎样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我把这一切细节都讲给他听,他不得不认输,只想保全自己的生命了。”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过了吗?”
“啊,象他这样的老马混子是诡计多端的。”
“既然他为了切身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可你现在还把马留在他手里,你难道不担心吗?”
“我亲爱的伙计,他会象保护眼珠一样保护它的。因为他知道受宽大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那骑马的安全啊。”
“我觉得罗斯上校无论如何不是一个肯宽恕别人的人。”
“这件事并不取决于罗斯上校。我可以自行其是,根据自己的选择对掌握的情况多说或少说。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有利条件。华生,我不知道你是否发现,罗斯上校对我有点傲慢。现在我想拿他来稍微开开心。不要告诉他关于马的事。”
“没有你的许可我一定不说。”
“而且这件事与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相比,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了。”
“你打算追查凶手吗?”
“正相反,我们两个人今天就乘夜车返回伦敦。”
我朋友的话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们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而一开始调查研究就干得这么漂亮,现在他竟然要撒手回去,这可使我百思不解了。在我们返回驯马师寓所的途中,不论我怎样追问,他都绝口不谈此事。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着我们。
“我和我的朋友打算乘夜车返回城里,”福尔摩斯说道,”已经呼吸过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了,可真令人心旷神怡啊。”
警长目瞪口呆,上校轻蔑地撇撇嘴。
“这么说来你是对拿获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丧失信心了,”上校说道。
福尔摩斯耸了耸双肩。
“这有很大困难,”福尔摩斯说道,“可是我完全相信,你的马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请你准备好赛马骑师吧。我可以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把我需要的东西事先都准备齐全了。请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想向女仆问一个问题。”
“我应该承认,对我们这位从伦敦来的顾问我颇为失望,”我的朋友刚一走出去,罗斯上校便直截了当地说道,“我看不出他来这儿以后有什么进展。”
“至少他已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道。
“是的,他向我保证了,”上校耸了耸双肩说道,“但愿他找到了我那骑马,证明他不是瞎说。”
为了维护我的朋友,我正准备驳斥他,可是福尔摩斯又走进屋来。
“先生们,”福尔摩斯说道,“现在我已经完全准备好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
在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倌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便俯身向前,拉了拉小马倌的衣袖。
“你们的围场里有一些绵羊,”福尔摩斯问道,”谁照料它们?”
“是我,先生。”
“你发现近来它们有什么毛病吗?”
“啊,先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有三只跛足了。”
我看出,福尔摩斯极为满意,因为他搓着双手,咧着嘴轻轻地笑了。
“大胆的推测,华生,可推测得非常准,”福尔摩斯捏了一下我的手臂,说道,“格雷戈里,我劝你注意一下羊群中的这种奇异病症。走吧!车夫。”
罗斯上校脸上的表情和以前一样,显出对我朋友的才能不十分相信的神态,可是我从警长脸上的表情看出,福尔摩斯的话使他非常注意。
“你断定这是很重要的吗?”格雷戈里问道。
“非常重要。”
“你还要我注意其它一些问题吗?”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提醒道。
四天以后,我和福尔摩斯决定乘车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旁迎接我们,我们乘坐他那高大的马车到城外跑马场去。罗斯上校面色阴沉,态度非常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一点消息也没有,”上校说道。
“我想你看到它,总能认得它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极为恼怒。
“我在赛马场已经二十年了,以前从来还没有听过这样的问题,”他说着,”连小孩子也认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怎么样?”
“这才是奥妙之处呢。昨天是十五比一,可是差额越来越小了,现在竟跌到三比一。”
“哈!”福尔摩斯说道,“分明是有人知道了什么消息。”
马车驶抵看台的围墙,我看到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赛程:一英里五弗隆。每马交款五十镑。头名除金杯外得奖一千镑。第二名得奖三百镑。第三名得奖二百镑。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铯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铯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们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话上了,把准备好的另一骑马也撤出了比赛,”上校说道,“什么,那是什么?名驹银色白额马?”
“银色白额马,五比四!”赛马赌客高声喊道,”银色白额马,五比四!德斯巴勒,五比十五!其余赛马,五比四!”
“所有的赛马都编了号,”我大声说道,“六七马都出场了。”
“六七马都出场了?那么说,我的马也出来了,”上校异常焦急不安地喊道,”可是我没看到它,没有我那种颜色的马过来。”
“刚跑过五匹,那匹一定是你的。”
我正说着,有一匹矫健的栗色马慓悍地从磅马围栏内跑出来,从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坐着上校那位众所周知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不是我的马,”马主人高喊道,”这骑马身上一根白毛也没有。你到底搞了什么鬼,福尔摩斯先生?”
“喂,喂,我们来看它跑得怎样,”我的朋友沉着冷静地说道,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注意观看了几分钟,”太好了!开始得太好了!”他又突然喊道,”它们过来了,已经拐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过去,赛马一直跑过来,情景异常壮观。六七马原来紧挨在一起,甚至一条地毯可以把六七马一铺盖上,可是跑到中途,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就跑到前面。可是,在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的力气已经耗尽了,而罗斯上校的名驹却一冲而上,驰过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六马身长,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名列第三。
“这样看来,真是我那骑马了,”上校把一只手遮到双眼上望着,气喘吁吁地说道,“我承认,我实在摸不着头脑。你不认为你把秘密保守得时间太久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马上会知道一切情况的。我们现在顺便一起去看看这骑马。它在这里,”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进磅马的围栏,这地方只准许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进去,”你只要用酒精把马面和马腿洗一洗,你就可以看到它就是那匹银色白额马。”
“你真使我大吃一惊!”
“我在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便擅自作主让它这样来参加马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做得真神秘。这骑马看来非常健壮、良好。它一生中从来还没有象今天跑得这样好。我当初对你的才能有些怀疑,实在感到万分抱歉。你给我找到了马,替我做了件大好事,如果你能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你就更给我帮了大忙了。”
“这件事,我也办到了。”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道。
上校和我都吃惊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问道:
“你已经抓到他了?那么,他在哪里?”
“他就在这里。”
“这里!在哪儿?”
“此刻就和我在一起。”
上校气得满脸通红。
“我完全承认我受到了你的好处,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可是我认为你刚才的话,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认为你同罪犯有什么联系,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良马光滑的马颈上。
“这骑马!”上校和我两个人同时高声喊道。
“是的,这骑马。假如我说明,它是为了自卫杀人,那就可以减轻它的罪过了。而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值得你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稍稍赢一点。我们再找适当的时机详细谈一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返回伦敦,我们的朋友详细地讲述星期一夜晚达特穆尔驯马厩里发生的那些事,和他的解决方法,使我们听得入了神,我料想,罗斯上校和我本人一样,觉得旅程是太短了。
“我承认,”福尔摩斯说道,“我根据报纸报道所形成的概念,是完全不正确的。可是这里仍然有一些迹象,如果不是被迫它细节所掩盖的话,那本来是非常重要的。我到德文郡去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当然,那时我也曾看到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在我乘坐马车,刚好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具有重要的意义。你们该记得,在你们都从车上下来时,我那时正在出神,仍旧坐着不动。我是在对我自己的头脑感到惊异,我怎么竟能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我承认,”上校说道,“甚至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决不是没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可是能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毫无疑问可以发现出来,可能就不会再吃下去。而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东西。不可能设想,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另一种特别怪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当然是难以置信的。因此,辛普森这个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落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选择咖喱羊肉供这天晚上的晚餐用。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坏作用。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接近这份菜肴而未被女启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以前,我了解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Сhā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毫不吠叫,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不怀好意,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他自己的小马倌呢?可是,我一下子想不出为什么。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欺骗,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作出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使用。正象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是有丰富经验的,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的伤痕,那是绝对显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慢慢出现些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人当做是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可是却不会被人发现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我们已经清楚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而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以后,一定高声嘶叫,因而会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绝对需要到野外去干这个勾当。”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是啊,经过检查他的东西以后,我非常幸运地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们一般人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所以我立即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另有一所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件案子里一定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即使象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料想到他们能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趁岂不备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过这件衣服的事,可是她闻所未闻,这使我很满意,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容易地解决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期,一切就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岤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使人家看不到。辛普森在逃走时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或许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岤,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突然一亮,马受到惊骇,出于动物的特异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加害于它,便猛烈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干他那种细致的工作,不顾下雨,已经把他的大衣脱掉,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清楚吗?”
“妙啊!”上校喊道,”妙啊!你好象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不经过试验是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甚至连我自己也感到惊奇,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他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满身的债务,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问题以外。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上校大声说道,“这骑马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吸烟,上校,我很高兴把其它一些细节讲给你听,一定会使你颇感兴趣的。”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
我婚后不久,在帕丁顿区买了一个诊所,是从老法夸尔先生手中买下的。有一个时期老法夸尔先生的诊疗业务非常兴旺,可是由于他的年纪大了,又加上遭受一种舞蹈病的折磨,他的门庭也就逐渐冷落下来。因为人们很自然地遵守一条准则,那就是:医生必须首先自身健康,才能治好别人;如果连自己也不能药到病除,那人们对他的医术自然要冷眼相视了。所以,我的这位老前辈身体越衰弱,他的收入就越微薄,到我买下这个诊所时,他的收入已经由每年一千二百镑降到三百多镑了。然而,我偏以自己年岁正轻、精力旺盛而自信,认为不要几年,这个诊所一定会恢复旧日的兴旺。
开业后三个月,我一直忙于医务,很少见到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因为我非常忙,无暇到贝克街去,而福尔摩斯自己,除了侦探业务需要,也很少到别处走走。六月里的一天清晨,早餐后,我正坐下来阅读《英国医务杂志》,忽听一阵铃声,随后就传来我那老伙伴高亢而有点刺耳的话语声,这真令我十分惊奇。
“啊,我亲爱的华生,”福尔摩斯大踏步走进房内说道,”非常高兴见到你!我相信,”四签名”案件尊夫人受了惊,现在想必完全恢复健康了。”
“谢谢你,我们两个人都很好,”我非常热情地握着他的手说。
“我也希望,”他坐到摇椅上,继续说道,“尽管你关心医务,可不要把你对我们小小的推理法产生的兴趣完全忘掉了。”
“恰恰相反,”我回答道,”就在昨天夜晚,我还把原来的笔记一一过目,并且还把我们的破案成果分了类呢。”
“我相信你不会认为资料搜集到此为止了吧。”
“一点也不会的。我希望这样的经历愈多愈好!”
“譬如说,今天就去怎么样。”
“可以,如果你愿意,今天就去吧。”
“去伯明翰这样远的地方也行吗?”
“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
“那么你的医务呢?”
“我邻居外出,我就替他行医。他总想报答我这份情意。”
“哈!这再好也没有了!”福尔摩斯向后仰靠在椅子上,眯缝着双眼敏锐地望着我,”我发现你最近一定身体不好,夏天感冒总是有点令人讨厌的。”
“上星期我得了重感冒,三天没有出门。可是,我想我现在已经完全好了。”
“这一点不错,你看起来很壮实。”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生过病呢?”
“我亲爱的伙计,你是知道我的方法的。”
“那么,又靠你的推理法了。”
“一点也不错。”
“从何说起呢?”
“从你的拖鞋上。”
我低头看了看我脚上穿的那双新漆皮拖鞋,“你究竟是怎样……”我开始说,可是福尔摩斯没等我问完就先开了口。
“你的拖鞋是新的,”他说道,“你买来还不到几个星期。可是我看那冲向我这边的鞋底已经烧焦了。起初我以为是沾了水后在火上烘干时烧焦的。可是鞋面上有个小圆纸起,上面写着店员的代号。如果鞋子沾过水,这代号纸片早该掉了。所以你一定是依炉伸脚烤火烤焦了鞋底。一个人要是无病无灾,即使在六月份这样潮湿的天气,他也不会轻易去烤火的。”
就象福尔摩斯的所有推理一样,事情一经解释,本身看来非常简单。他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想法,笑了起来,但却有些挖苦的意味。
“恐怕我这么一解释,就泄露了天机,”他说道,“只讲结果不讲原因反而会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象。那么,你是准备到伯明翰去了?”
“当然了。这件案子是怎么一回事?”
“到火车上我把这一切讲给你听。我的委托人在外面四轮马车上等着。你能马上走吧?”
“稍等一等,”我急匆匆地给邻人写了一条便条,跑上楼去向我妻子说明了一下,到门外石阶上赶上了福尔摩斯。
“你的邻居是一个医生,”福尔摩斯向隔壁门上的黄铜门牌点头示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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