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谁呢?我不向往,真的。你看我有一点钱就赶紧买了这个房子,因为我已经没热情可以付出了,也不期待另一个婚姻了。”
我再次确认自己喝多了,因为我觉得欣语的逻辑有问题,但我却反驳不了她,只能闷闷地说:“听你这么说,我对婚姻也没期待了。”
“别傻了,敬群是好男人,和他一起,你会幸福的。”
第二天我休息,我放心地把自己喝高了。当晚我就睡在欣语那,第二天醒来时头有点疼,晕晕乎乎起床梳洗,欣语已经穿戴得整整齐齐在厨房烤面包。
“周末呀,你还要上班吗?”
“嗯,今天要去机场接一位重要客人。”
“万恶的资本家,给你多少工资呀值得这样卖命。”
“工资过得去。”欣语笑着给我倒杯牛奶,“最重要是让我知道了,不靠别人也能活下去,如果不钻牛角尖,还能活得不错。”
“哦,善莫大焉,善莫大焉。”
我端着牛奶看欣语,已经没了昨晚的迷茫神态,淡妆化得妥妥贴贴,白色的衬衫外一件灰紫色开衫,灰色的长裤,既妩媚又有几分英气,非常利落。
“看什么,哪里不妥?”
“妥得很,我是羡慕,我总穿不来这种打扮,只好装高龄文艺青年。”
我说的实话,上班时穿白袍外,我差不多四季都是牛仔裤,直筒的、微喇的、九分的、七分的、五分的、宽松的、紧身的,衣柜里全是这,都离开学校好久了,还老着脸和学生一个调调,可是青春眼看着一去不复返,人还是可悲的混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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