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随微笑起来,“我知道是谁,但不能告诉你。”
艾德里亚伯爵的脸简直难看到了极点。开口想说什么,却被杜随抢断:“我是真的不能说,”她微微一笑,“您就是杀了我,也没有用。”
那位大公丑陋的脸上露出优雅迷人的笑容,“艾德里亚大人,今天你只好先撤退了吧?”
艾德里亚哼了一声,依旧高雅的微一欠身,转身离去。
望着吸血鬼们消失,那位丑陋但迷人的高级贵族侧过头看她,杜随望着他的笑容便觉心中一暖,不由温柔微笑:“多谢阁下救命之恩,我能不能请问我救命恩人的尊姓大名呢?”
大公饱含笑意的眼中有几分激赏,行了一个有点夸张的骑士礼,微笑柔声说:“洛伦佐.美第奇为您效劳,可爱的年轻小姐。”
洛伦佐.美第奇!难道连这位传奇的大人物也成了吸血鬼了吗?虽然处惊不变是杜随一直引以为荣的优点,此时也不禁双唇微张成o状。
“哈,我的年轻女士,请不必猜疑,我不是吸血鬼,我是一个黑巫师。”
啊?
不过,以洛伦佐的特别,也不见得如何奇怪就是了。
洛伦佐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物,被称作laurenzo le magnifique,勉强译作完美者洛伦佐,他本身长得很难看,但是风度极佳,被称作除了一张脸,无处不完美。
他不但优雅,极具审美能力和艺术眼光,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了出色的文采,还是非常成功的政治家,作为银行家的后裔,佛罗伦萨的大公,比平民派的共和党还受人民欢迎。他和弟弟遇刺,佛罗伦萨的市民自发敲响了警钟,冲上街头,把共和派的人杀死,丢到河里。在他的治下,佛罗伦萨达到空前的繁盛,以一个小小城市,每年的生产总值足以和英国法国媲美,贸易额还要远远超过之。后来,引起了意大利别的小邦觊觎,教皇和那不勒斯国王联手来犯。佛罗伦萨军事不盛,要击退敌人几乎不可能,但是佛罗伦萨的市民还是十分英勇的保卫自己家园城邦。洛伦佐不让人知道,偷偷坐船去了那不勒斯面见那不勒斯王,他的魅力风姿折服了那不勒斯宫廷,从阶下囚成为座上贵客,那不勒斯王对他很是钦慕,不但同意撤兵,还陪他去罗马教廷说服教皇。面对教皇时,洛伦佐以土耳其虎视眈眈,寻机必定东犯,意大利各邦应该团结对外为切入点,发挥了他出色的演说才能,终于不战而屈人之兵。
后来土耳其果然进犯,打了大规模海战,洛伦佐在其间的表现说明他还很有军事家的天赋。
历史上像洛伦佐这样多姿多彩,有治世之才而无野心,洒脱而又世事洞明的人真的是绝无仅有,是杜随最欣赏的历史人物,想不到今日有缘一见。
可是……他不是五百年前就死了的人吗?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尸巫,亡灵法师?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笑笑地看着杜随,说:“小姑娘,害怕吗?不过我看你也很厉害,中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杜随想:呵,这就从“年轻女士”变成了“小姑娘”,从“您”变成“你”了!不过,因为对方是洛伦佐.美第奇,所以只觉亲切,不觉唐突。
“大公殿下没有去过中国吗?如果下次有兴致,请允许我招待您吧?”
洛伦佐.美第奇微笑点头。
杜随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至此才体会到追星的少女们见到偶像失态的心情。她既想问许多当年的历史,又想和心目中最睿智的男人讨论一下人生喜乐,同时还想请教他关于魔法巫术的问题,千头万绪,竟怔在那里。
突然,洛伦佐.美第奇脸上出现一丝警惕和凝重的表情,杜随有点诧异,回头一看,金墨从树林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月光点点披洒在他年轻俊美的脸上,有说不出的魔魅,仿佛蛮荒的神。
金墨站到杜随身边,杜随微微仰面望着他尖尖的清俊的下颌,一瞬间觉得由衷喜悦。
但是,当他以防备和占有的姿势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到身边,并且以敌视的口吻对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说:“你是谁?”的时候,杜随不悦地皱起了眉头。
以前就说过,她很怕金墨对她产生占有欲,鉴于两人实力的不平等和金墨唯我独尊的性子,这实在是对她认为比生命还宝贵,仅次于尊严的自由的强烈威胁。可自从两人有了肉体关系之后,这种势头已经愈演愈烈,似乎难以阻挡了,不过,幸好就是金墨对她也比以前要更加包容一点,有时甚至使她产生他怜惜疼爱她的错觉。
但是,那不会比她的自由重要。
比如说方才,金墨明明是看到她和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言笑殷殷的,还满怀敌意的来这么一下,与其说是把大公看成了潜在有威胁的敌人,还不如说是看成了吃醋的假想情敌。
刚才觉得像是温暖的凭依的抓住她的手,现在却又像锁镣一样难以忍受了。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笑了笑,说:“你的小男朋友吗?很强大啊。”
杜随脸红了红,对金墨嗔道:“刚才我被吸血鬼伯爵捉住,幸亏大公殿下救了我,你应该谢谢他。”
金墨皱起了眉头,杀气涌现:“是什么吸血鬼?我去找出来!”
杜随看着他,心里想:这家伙不会是为了发现猎物的巢|茓才这么有干劲吧?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连忙说:“吸血鬼现在已经很稀少了,请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找他们的麻烦。”
杜随说:“好的。”心里却想,难道吸血鬼也算保护动物吗?
金墨不作声。扮酷。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自然看得出金墨对他仍是饱含敌意,就对杜随笑道:“很高兴认识你,聪明美丽的东方小姐,希望我们下次还能再见面。”
然后杜随就看到一股黑色烟雾,洛伦佐.美第奇大公就失去了踪影。
一路上杜随都因为见到了偶像而高兴,金墨的眉头越皱越紧。
回到旅馆,杜随问他喜不喜欢这个房间,金墨说没感觉;杜随问他威尼斯之旅斩获如何,他只说“还好”。杜随恼了,说:“那你到底什么有感觉?”
话音未落,金墨一把抱住她,微微低下脖子,把脸埋在她的颈窝,深深呼吸,然后就激烈地亲吻她的嘴唇求欢。
杜随虽然刚收了惊吓又受了伤,但是想到确实数日未见,也就任他为所欲为了。
翌日两人启程,金墨不肯去奥立弗的城堡,便直接从罗马回北京了。
回国之后
回国之后,杜随把租的房子退了,反正也都睡一张床了,就搬回自己家,好在当时定的房租贵,没有找到合适的租户,所以一直空着,潜意识里大概也是不想有人在自己家里住着。
找了钟点工清扫了一番,就搬了回去,金墨没有表示赞同或反对,然后他便开学了,开始继续每天上学,而杜随也重新为了工作忙开。
生活突然变得平静了,又恢复了早上送他上学,傍晚接他,周五一起去超市的生活,虽然外边盛传杜大小姐包了小白脸,但是也没什么太大影响。
黑玉已经开始成为崭露头角的明星,大街小巷开始出现他的脸,杜随跟他一起吃了一顿饭,还被狗仔队追了好几天。
杜随和金墨高兴的时候去寻觅些好吃的馆子,周末开车去近郊的地方玩玩,和周围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杜随渐渐开始对衣服化妆品不大感兴趣,只是定期例行去买一些,不像以前追逐牌子了,据说有了男朋友之后,很多女人都会减轻对容貌的注意力。至于说金墨的穿着,在杜随热衷且疯狂地给他添了许多衣服配饰之后,似乎也没什么后续热情了,有时竟至于随意买两件超市货打发掉他。而金墨自然是毫无意见的捞起来就穿。
至于说和朋友泡吧的现象,几乎完全杜绝,现在她每天晚上下了班都和金墨在一起过。
有的时候,就想起将来,不免有点惶恐。如果找的是正常的男朋友,就该想着买间大房子,结婚生子了,但是这位显然离正常很远。
接下来的两个月,杜随有三个老同学和新同学结婚了,包括李心眉,而杜随的母亲大人居然也开始打电话催促她谈恋爱,她的心态不知不觉有了些微微妙变化。
有一次,她跟金墨谈了一次未来。
她问金墨:“你读完书干嘛?打算工作吗?”
金墨愣了一下,两个人都在惊愕中试图想像金墨从事某种工作的样子,未果。
金墨摇了摇头。
“那你干什么?总不能天天无聊地四处闲逛找妖怪吃,等我养活你吧?你当年肯定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聊得疯了,才脾气乖戾。”
金墨皱眉深思。
“那你考研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金墨眉头皱得更厉害:“我最近烦了上学,打算不去了。”
杜随想了想:“还是上完吧,有学历总比没学历好。”
这次关于未来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是啊,金墨做什么好呢?开个灵异事务所吧,像小说一样?这样各种妖怪就会自动送上门来了。
算了,还是保护一下稀有动物吧。
金墨说了不想再上学的话之后一周,就不去学校了,开始在家玩网游,他网游玩得出乎意料的差劲,所以兴致很高。
“拿到印度入港证了。”
“我铸造满了。”
“我今天去加勒比没有开丢。”
每天用强行压住高兴的平淡语气跟她汇报着,杜随很郁闷。
因为有了新的东西玩,最近甚至不大逼着她Zuo爱,杜随松了一口气之余,忍不住心里想:性对他大概也和数学和网游一样,只是个好玩的东西吧,过一阵子就会腻了。
说不定自己就可以摆脱他,继续以前的自由生活。
这么想着的时候,却觉得心里微微郁闷。
金墨对网游的迷恋结束得有点血腥,他在从印度运宝石去欧洲的时候被一个玩家海盗洗劫了很多次,暴怒下的血圣兽的力量循着网路找到了对方,瞬间把人家弄死了。
第二天报纸上不过多了一则夹缝新闻:某沉迷网游的男青年连续上网四十多小时,终于在电脑前心脏衰竭而死,呼吁大家要节制,家长要限制孩子玩游戏,并且要社会增加对游戏行业的监控力度。
那天夜里,金墨关了电脑,没有说什么,自己一个人到顶楼杜随那个已经枯萎的空中花园的栏杆坐下,杜随去找他的时候,他一个人身影显得很寂寞,在不大明亮的星空下,望着下面这个城市繁烁的点点灯火。
杜随没说什么,去坐在了他身边,两个人一起待了很久。
“星空真美。”杜随很久以后开口感叹说,“如果想到实际上这些漂亮的星星并不是钻石一样的小东西,而是远得要命,散发着能把人变成气体的热量的硕大无朋的玩意儿,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真可怕。
宇宙,无边无际。
金墨没有说什么,第二天,他没再玩网游,还是继续去上学了,仍然以解他的数学题为乐。
后来杜随终于明白:数学和网游一样吸引金墨的是规则,在这些规则面前,金墨不再是血圣兽,而是也必须要遵守规则的一个普通个体。
在游戏里,他和别的玩家一样,要从一级玩起,没有任何突出和特别。
所以才有挑战,才让他兴致勃勃。
游戏里血圣兽的力量是毫无用处的。
规则这种东西,因为和自由相对,所以向来被大家厌弃,实际上,不受任何规则约束的绝对自由也是很可怕的,会成为很沉重的负担。
以前只是无目的地觅食,没有任何力量和规则可以约束的血圣兽肯定是无聊得快疯了。
当然,被规则约束限制时肯定也很不爽,所以金墨才暴怒之下发挥了力量,破坏了规则,把那个玩家给杀了。
规则被破坏的时候,这个游戏对他来说也已经没有吸引力了。
幸好还有数学。
数学的任何公式和规则都不会因为血圣兽强大的力量而改变,就算他能抵100枚核弹,就算他能让地球太阳银河系都一起毁灭,2+3也不会因此就不等于5。
大概这家伙这辈子只能跟数学过了。
杜随终于渐渐开始有点明白金墨身上作为血圣兽的部分。
但是这一点点认知却让她心里沉重地悲哀起来:
他的悲哀,她原是无能为力的。
那天晚上金墨睡得很安静,杜随忍不住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金墨睁开眼的时候,眼里有点惊讶:这是杜随第一次主动吻他。
他们俩温柔地接了吻,并且也几乎是温柔地做了爱。
杜随甚至觉得很快乐,只有一点点痛而已。
这次温柔的Xing爱让他们的关系进步了不少,生活也多出温暖的基调。
几乎是很快乐安逸了。
白鳍豚
“啊!”杜随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怒气勃发,连金墨也抬头看过来。
“岂有此理!”她依然怒火难消状。
金墨很少见她这么气哼哼的,就问了句:“怎么了?”
杜随看着电脑屏幕,突然泫然欲涕,眼睛里几乎是水汪汪的。
金墨奇怪地问:“到底你怎么了?”
“白鳍豚……”她难过得说不下去了,声音里带着重重鼻音“可能灭绝了。”
“哦。”金墨并没有什么感觉,他见过的灭绝的东西多了。而且大约还觉得杜随今天怎么这么意气用事,想哭的样子十分可笑。
电脑屏幕上是写着“首个被人类灭绝的淡水鲸类”这种煽情的标题。
这种殊荣被中国人得到了确实是十分可耻的事情。
很多跟帖都十分气愤。
“几乎每天都有物种灭亡吧。”金墨这么说话的时候,还真像个大学男生。“只不过大部分是昆虫什么的,所以一般人不大注意。”
“白鳍豚不一样!”杜随执拗地说。
“我管不了什么昆虫,也不想知道岩石山蝗虫和普通蝗虫有什么两样。昆虫和白鳍豚不是一回事。白鳍豚那么可爱漂亮,那么聪明,它是高等生物,它的存在是上帝的杰作,我没法假装世界上没有这种生物存在过,没法忽略就是在我活在这个世界的时期,白鳍豚退出了我们的世界,那么可爱,那么动人的身影我们再也看不到。将来我只能指着书上的图片对我的孩子说这个是白鳍豚,但是已经看不到了,想想看,我小时候曾经见过的生物,我的孩子却再也见不到!”杜随越说越激动:
“我承认我不公平,但是没有人会把白鳍豚和岩石山蝗虫看成一样的东西。海豚已经那么可爱了,明明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却对人类那么友善,白鳍豚更不用说了。可怜处于长江食物链顶端的动物就这么脆弱地被那些该死的污染该死的船和水坝毁了,这种事情谁能接受得了?明明比熊猫是更加珍贵更加可爱更应该生存下来的,国家每年花那么多钱保护熊猫,就不能对白鳍豚多投入点?”她气愤填膺,开始无差别攻击。
“什么叫更应该生存下来?”金墨目光有点挑衅,又有点平静地望着她说。
“熊猫不适应生存,早就不适应了,身为食肉动物爪不够利齿不够尖,速度不够快,抓不到东西吃只好吃竹子。要不是皮毛独特自古就有贵族喜欢养它们能活到现在吗?白鳍豚却没有任何问题,完全是人类的问题才让它们灭绝……”杜随拿出了以前演讲的功底,开始煽情:
“我不在乎这是一个科的灭绝还只是一个物种的灭绝,我家就住在长江边,我从小就见过白鳍豚,虽然没有江豚那么常见,但是看到它们跃出水面的样子我会兴奋好几天,我喜欢它们!”
“我承认这个世界很大,难以忍受的事情很多,我能力有限,帮不了所有人所有动物,消除不了那么多悲伤惨痛不公,我在生之日,也没法冀望世界大同,可是我喜欢的东西,我还是希望可以做点什么……”她声音从激越转成悲伤,“小时候曾经见过一只被电鱼的人电死的白鳍豚,当时只知道很伤心,真希望当初就做过些什么,现在想为它们做点什么也晚了,为什么以前没想过它会灭绝呢,总以为被国家宣布为极度濒危,就应该已经被妥善地保护起来了……”
“就算没灭绝,这么少的数量,也只能功能性灭绝了。”金墨一边翻看杜随点开的新闻,一边冷静评价。
“什么叫功能性灭绝?你术语倒是学得很快!你血圣兽只有一只怎么没有功能性灭绝?”
血圣兽大人被激怒了,冷冷说:“你竟敢拿这种东西跟我比。”
杜随看了他一眼,转身不再作声。
一直到晚饭,杜随一直不说话,金墨觉得不适应起来,托着下巴观察着她。
沉默的吃完晚饭,包括第二天杜随都有点闷闷不乐,家里的气氛便一直很冷淡。
第三天晚饭的时候血圣兽大人终于忍无可忍,把筷子一丢,“我们去长江吧。”
“嗯?”杜随睁大眼睛,不解地看着他。
“你不是担心那些小白豚?去找找看到底还有没有了。如果没有就算了,如果有也好让你安心。”
于是杜随又要请假了。
天底下有哪个白领会请假去追踪白鳍豚呢?杜随一边请假时一边心中充满荒谬感。
果然金墨出现以后自己就和正常生活脱节了。
一望不见对岸的滔滔长江出现在了面前。
“说起来,咱们为什么要跑这儿来呢?你的天目不是很好用?直接找就是了。”
“那个只能用来找有妖气的东西,你当我是雷达吗。”金墨瞟了她一眼,眼波冰冷中初见妩媚。
杜随呆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学会飞媚眼的?”
本以为金墨会大怒,结果这家伙十分傲慢地扬首说,“飞媚眼有什么稀罕,大爷我什么不会,你身为女人,媚眼功力极差,才该好好练练!听着,飞媚眼的要诀是三长七短,也就是说要很慢地闭三次,再快速眨七下。”说着还示范了一下。
杜随完全呆住了,半晌才爆发出大笑,金墨的示范媚眼确实很妩媚,效果好得把她都迷晕了,只是,金墨这种嚣张的冰山脸上突然出现那么妩媚的表情,实在是对比效果太鲜明了。
“哈哈哈哈,……你,你,……金墨,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幽默感了……哈哈……”她很久没笑这么久了。
金墨对她少见多怪很是不屑,“我以前无聊,常在水边练着玩,麒麟那家伙经常都会看呆。”
杜随想起毛茸茸的血圣兽对着水面猛抛媚眼自娱,麒麟在旁边吓傻的情景,忍不住又一阵狂笑。
然后便开始正式搜索,原来血圣兽还是可以当雷达用的,可以感觉到周围的各种物体,但是效果只在方圆几千米之内,所以便需要地毯式慢慢搜索。
他们组了一艘渔船,顺着长江入海口逆流而上,渔船的主人是个60多岁的老者,是老渔民了,听说他们是来自费调查白鳍豚的,异常高兴,只收取了很低的费用。
原来老人说年轻时曾经在江里翻过一次船,他水性还好,耐力一般,风浪又大,慢慢就游不动了,恍惚间是什么东西顶着他游到岸边得救的,估计不是江猪(江豚)就是白鳍豚,但他记得那东西是白色的,倾向于认为是白鳍豚。所以听说白鳍豚没有了,老人伤心了很久,现在自然是很有热情的。
他们的步骤就是由金墨在舱里用意识搜索,发现可疑的便下水查看,为了掩人耳目,还准备了潜水衣等等,其实他们在水下还是依靠金墨的结界。
由于没有妖气可循,金墨只能大体探测出大小和动静而已,所以十天内从江苏缓慢到达武汉,其间停船下水不下数百次,大都是中华鲟和江豚。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杜随越来越失望。
白鳍豚真的一条也没有了?
金墨始终没有表现出情绪波动,好像他来就是为了不断机械重复下水,发现鲟鱼和江豚的程序的。
见他这样,杜随也从焦躁失望慢慢平静下来。
到第十八天,事情终于出现转机。
杜随和金墨下水后,他们的目标溜得很快,竟从眼皮底下跑了,完全没看清,虽然不抱什么希望,但是确认这个步骤还是要完成的,便四处寻找。
找了一会儿,杜随首先觉得后面有什么东西,一转身,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一只白色的豚,尖尖的吻,青灰色背,黑亮灵动的两只小眼睛,正好奇地看着自己。
杜随在那一瞬间,真的体会到欣喜得心脏都快停止跳动,摈住呼吸,害怕是自己的幻觉这种感受。
然后金墨也看到了,游了过来,伸出一只手,也不知道这白鳍豚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就朝他的手靠了过去。
金墨把手贴着它一会儿,大约有几分钟的样子。杜随知道他在跟它交流,在旁边一眼不眨看着,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找不到它了。
过了一会儿 ,金墨放了手,拉着杜随上去了,她还犹自恋恋不舍,频频回头看白鳍豚。
上了船换掉潜水衣,金墨拉她在船舷坐下。
“它说它很久没见过同伴了。自从他父亲被螺旋桨绞伤而死,母亲被捕鲥鱼的渔网的钩子扎死之后……”
“已经很多年了。”
杜随沉默了。
这真的是最后一条白鳍豚了吗?
白鳍豚是喜欢成群结队的,可是这只找了好几年也没有找到同类。
“你打算怎么办?”金墨问她。
杜随想了一阵子,坚决地说:“我不会透露给媒体。我要自己保护它。”
“你怎么保护它?”
“我家没那么大地方养,你设个法,让它不容易被外物伤着,什么鱼钩螺旋桨什么的……”
“嗯,我已经设了。”
“还要能抵抗污染……这样吧,我给它再设个结镜,一旦有什么不舒服,我就能感觉到……”
金墨无奈地看了她一眼。
“不够不够,对了,你教它修仙吧,这样也许白鳍豚就不会灭绝了。”
“什么!”金墨终于怒了,“你以为什么动物都能修成精怪吗?那是要根骨的。你去试试教一只鸡算术!”
“啊,黑玉绝对会算数。”
不过,金墨最终还是去教了,效果不明。
也许,再过多少年,真的会多一只白鳍豚精。
也或许,在这么大的茫茫长江里,它会幸运地发现自己的同类,毕竟,即使能够长生不老,能够成精变人,即使最终能够位列仙班,如果真的成为种群的最后一只,心里始终会很寂寞,很寂寞。
解语花
杜随这些年里,好朋友还是有几个的,其中有一个朋友,同样在法国认识,这位姐姐是学法国文学的,在一家语言培训学校教法语,有一天打了个电话来,表示说自己突然决定要去闪电结婚,手头有正在教的班级,迫不得已,要找人代课。
杜随很郁闷,以种种理由推托:自己法语不足以为人师表;从来没上过课;自己的事也很忙……奈何被这位损友全部打回,且安慰她说以她的法语水平,教这种入门级的班级一定不成问题。
人家结婚,一生一次,作为好友,不能不帮忙,杜随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去上课的地方,环境还是不错的,在一家地段很好的办公楼里,一间一面都是玻璃的教室,地毯,空调,优质的座椅,总共不过十来个学生,料来培训费也不菲。
杜随站到讲台上,有点紧张,定了定神,对学生坦然说明自己并不是一位专职法语老师,但是法语发音和水平是没有问题的,也希望大家能够和自己好好交流,有什么问题自己可以注意等等。
开讲之后,慢慢紧张去了,也放开了,说了一句什么,逗得满堂大笑,杜随忽然觉得当老师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职业,看到所有人微笑专注地看着自己,仔细听着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很有成就感。
教师生涯很愉快,杜随态度open,为人有趣又有亲和力,很快跟学生们成了好朋友,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班里有个古怪的女学生:这个女学生大约三十岁,长得不好看,看上去就很古怪,跟别的人都格格不入,叫她读书也不肯,学得也很是一塌糊涂,却孜孜不倦,特别较真,且风雨无阻,每次第一个到,尽问些不知所谓的问题……
虽然说不上讨厌她,但杜随判断她绝不是个讨人喜欢的角色。不过自己现在是老师的角色,自然还是要保持亲切的态度。
杜随开始接触她是因为有一次下雨,她教的是晚班课,每次从单位出来正好都是晚高峰,开车根本不能及时赶到,必须要坐地铁避开堵车,然后下课后由金墨开车来接她——金墨没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没关系,我们血圣兽大人变出一本驾照应该还不大难。更何况金墨不大喜爱开车,通常他是连车一起瞬移到杜随讲课的地方。Piu的一声,突然空地上就多了一个人一辆车,这么灵异的事情居然都没被别人发现过,杜随真是想不通。
这一天下课时雨下得不小,外面黑黑的,出来的时候只听得见外面哗哗的水声,杜随没有拿伞,焦急地和一帮学生在门口望着外面的雨帘,深悔自己没有跟金墨学个避水诀。
学生们纷纷找到回家的途径:或是有人来接,或是自己开车走了,或是有人来送伞。杜随给金墨打手机,始终没人接:这家伙多半是入定练功,忘了接她这回事了。
终于只剩她一个人,举目远眺,不见半辆出租车的身影。她一叹再叹,也没能把金墨召唤出来。
正气恼时,突然一辆银色小QQ停到她面前,车窗摇下来,里面露出一张并不美丽的脸:“老师,我送你吧。”
杜随雪中有人送炭,大喜过望,跳上车去,跟她说:“你怎么回来了?”
那女学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得倒也可爱:“我一个人在家太寂寞了,总是喜欢晚上开车出来转转。”
“太寂寞?”杜随问:“你不是本地人么?怎么一个人住啊?”
“家母已经过世了,在我高三那年。”
“啊,对不起。”
“没关系,我因此没去上大学,在家把自己关了三年,三年后才高考。”
杜随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女生可能很少有机会跟人倾诉,竟滔滔不绝起来:“结果上大一的时候,我骑马摔下来,尾骨骨折,我又休学了一年,毕业时已经二十八岁了。
二十八岁才毕业,我没能找到工作,大部分公司都不肯要,说进去就该结婚生孩子休产假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我大学时就开始当网球陪练。因为我小时候是北京队的。这个还挺赚钱的,所以我这些年就一直做这个了。
不过现在年纪大了点,以前的固定客户慢慢也没了,现在的都喜欢找体育学院那些年轻漂亮会发嗲,穿着超短网球裙的小姑娘。”她脸上露出愁色,“我现在接不到活了,所以来学法语,看能不能找到个工作。”
“你本来的专业学的什么啊?”
“会计,不过现在都忘了,干不了这个了。”
她看着车窗外,露出怅然的神情:“我家本来就住这一片,后来我父亲把房子卖了,去郊区买了个四合院养老,他的理想就是‘采菊东篱下’……我现在因为一个人寂寞,晚上常开车来这里。”
“那你现在住哪儿呢?”
“我母亲单位分了个小套在石景山区。很老的小房子。”
杜随想不出话来说。
那女学生继续说下去:“我父母生我晚,都已经五十多岁才生的我,他们本来不想要孩子……我父亲已经八十多了,也不大搭理我,我没有亲戚也没有机会交朋友,同学都比我小,也没有来往,我也没有同事没有老板。我一个人住,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有时候一连三个月一句话都没有机会说,我为了能有人说话,故意跑到馆子里去吃饭,好跟侍应生点菜时说几句话……但是自己一个人下馆子又很奇怪。”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在这么熙熙攘攘的一个大都市里,居然有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会寂寞至此。
她惯于解决问题的脑子开始思索解决的方法:“你不想结婚吗?”
“想啊。”女生叹息着说:“想了很久了,我去婚介所了,见过两个人,就花了两千块钱。我也不漂亮,也没有好工作,一个看不上我,还有一个五十多岁,在美国,有四个孩子,挺有钱的,但是我害怕做别人的后妈,拒绝了,后来老头找了个刚毕业的女孩。”
车继续开着,雨下得既无声又喧杂,杜随觉得找不到话说,很难受,又觉得有人能寂寞到这个程度难以想象。那女生脸上是深深的,绝望般的寂寞,因为这脸不美丽,这寂寞便也不是一种让人欣赏的烟花般的凄美,而是像让人不敢直视的丑陋的伤口。
那女生又说起来:“我有一阵子好像得了自闭症,去看心理医生,跟心理医生聊天还挺有趣,可惜太贵了。”
杜随仍然不知道怎么接话,好在已经到家,道谢之后,她好象逃跑一样回去了。
金墨果然在练功忘了她,杜随很生气,发了一通脾气,金墨很诧异,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么生气。
不过是下雨,跟晴天有很大区别吗?
淋雨又不会受伤。
杜随很可怜那女生,于是经常跟她下课去吃饭,心里暗暗决定要给她找个工作,或是找个男朋友,但是却一直没有好机会。
过了一阵,那女生好几次没来上课,杜随接了个大工程,忙得天昏地暗,也把她的事忘到脑后。
后来朋友也回来了,杜随也不用继续上课了,继续忙工作,仅有的自由时间通常被金墨霸占,虽然时常想起那女生,却一直没有把约她逛街吃饭付诸实现。
现代社会,要因为同情交朋友太难了。
杜随心里一直隐隐内疚。
等到她的内疚快要过去的时候,有一天跟金墨去某大商场的时候,突然遇到了那个女学生。
女学生看到她很高兴,上前拉着她问东问西,杜随看她神清气爽,以前的落寞郁闷之状一扫而空。杜随暗暗纳闷,心想她难道是交男朋友了?
一问之下,那女生却连连摇头,却微笑着邀请杜随两人去她家玩。
还有些时间,看她殷切模样,杜随就答应了,金墨有点不高兴,冷着脸跟去了。
女生家很老旧,但收拾得很干净,不知道为什么,那女生回家就很高兴,大声说:“我回来了!”好像家里有人等她似的。
但她家空无一人。
金墨进了她家,面上却露出点异样,四处观望了一番,站到窗台前。
杜随跟那女生喝了杯茶,聊了会天,去找金墨,只见他在窗台前凝视着一盆花,杜随也看了一眼,雪白的花朵仿佛昙花一般,花瓣肥厚,妖异动人,直觉花香浓郁,淡淡还有点妖气,吃了一惊。
金墨却不动声色,仿佛全没干系,只皱眉说:“该回家了。”
杜随于是告辞出来。
车上杜随问金墨:“那是什么?”
金墨打了个呵欠:“解语花。”
解语花?杜随只在文学作品里见过,用来形容善解人意的美女,想不到真的有这种东西。
“是妖怪么?要不要紧?害不害人?”
“没什么妨碍。”金墨懒洋洋的,“不过刚会说话而已。就算修成|人身了,也不要紧,这东西是吃露水的。不过,倒是好多年没有见到过了……”说罢他懒懒的伸了个懒腰,脸上漠然的神色很是久远,仿佛想起了几万年前的事情。
晚上又下起了雨,金墨化身毛茸茸的原型,像大狗一样躺在客厅地毯上,下巴搁在爪子上,打着令妖怪心惊胆战的呵欠,地上微凉,杜随坐在躺椅上,把光着的双脚藏到他的长毛里,望着窗外雨幕里数不清的繁星般的点点灯光:
这个都市里,有多少像那个女生一样孤独寂寞的人?又有多少人,能有幸得到一朵解语花?
解语花又能不能够像他们一样,在这样下着雨的天气里互相温暖,连些微的寂寞回忆也变得温暖如壁炉里的火光?
杜随带着难以察觉的微笑,把脚伸得更深一些,感受血圣兽略微粗糙的长毛里毛茸茸的柔软绒毛。被弄痒的金墨闭着眼睛不高兴地低吼,用巨大的后爪凌空挠了挠,前爪搭到眼睛上睡着了。
B市妖怪联盟
今天杜随上班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但是她所会的大大小小法术里,很遗憾,并没有掐指一算,就能算出前因后果的能力。
因此,她只是留心戒备。
看,这个鬼鬼祟祟,挡在她前面,明明是上班族模样,却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一跟她目光接触,作魂飞魄散状,转眼间溜得无影无踪。
而且,总觉得今天看我的人多了些哪。杜随奇怪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也许是自己多想了,疑神疑鬼的。
杜随进了自己办公室之后,就把这事忘到脑后,开始一心一意忙工作。
中午的时候,叫了一份外卖,顺便打了个电话问候一下金墨同学,金墨同学接电话的语气很是不耐烦:“什么事?没事挂了,今天的题很有意思。”
然后“沙沙”勤奋演算声……
杜随默,挂了电话。
突然有点想笑:说不定金墨真的可以成为一个数学家,将来就朝着方向发展吧,只要他不要什么时候一怒宰了将来研究所的上司就可以了。
不过,他从小也乖乖上学,现在在大学里也能跟同学相处——上次不是还一起去后海了?
嗯,看来这家伙也不是头脑简单一味蛮横,还是懂得适应形势。
未来仿佛慢慢绽开在眼前:自己就和别的女人一样嫁了,金墨像普通人一样工作,每天去上班,高高兴兴做他的题……
摇摇头,不大可能,金墨会乖乖去工作吗,算了,不要期待太多,工不工作,也是小事。
胡思乱想的时候,女秘书进来通传,黑玉先生来访。
一贯冷静的女秘书激动得满脸通红,忍不住问:“老板,您居然认识黑玉,一会儿能不能让他签十个名,我回去分一下。”
杜随一愣,笑起来,想不到这公鸡现在这么有市场。
然后,黑玉穿着一件露出好一片胸的衣服,在女职员们的尖叫声中,骚包地走了进来,杜随无奈地冲他笑。
进来才发现,他不是一个人,身后还有一位,仔细一看,正是早上那个鬼鬼祟祟的白领。
黑玉的神情并不像他的衣服那么骚包,就算不是愁眉苦脸,也算得忐忑不安。
比他更糟的是他身后那位,简直是心惊胆战,却硬着头皮,还带了些视死如归的意味。
杜随跟黑玉问好,又问:“这位是……”
黑玉介绍说:“这位是黄先生。”然后便要求杜随屏退左右,单独说话。
杜随挥手让花痴状的秘书出去了,关上门,合上百叶窗,回头说:“到底怎么了?快说吧。”
黑玉说:“其实我的任务是带这位来引见给你。”
杜随便看着那位所谓的“黄先生”。
这东西身上隐隐有点臭味,又姓黄,估摸着是个黄鼠狼精,杜随想,一般妖怪们创意有限,黄鼠狼就姓黄,狐狸就姓胡,蛇妖则姓佘。
话说,黄鼠狼……公鸡……
和天敌凑在一起,难怪黑玉表情不愉快。
难道被胁迫来的?
想到这里,杜随戒备起来。
那位“黄先生”还是哆哆嗦嗦的,但还是抬起头,毕恭毕敬地开了口:“金夫人,您好,冒昧来打扰您,很抱歉。”
金夫人?
杜随黑线:“抱歉,我还未婚。”
“是是,未来的金夫人。”
“请叫我杜小姐。”杜随又好气又好笑:这妖怪的语气,仿佛金墨的夫人是什么了不起的殊荣似的。
“是是,杜小姐,鄙人自我介绍一下,我是B市妖怪联盟的首席联络官。”
杜随再次黑线,第一次听说本市还有妖怪联盟,还什么首席联络官,汗。
黑玉在旁边不好意思地说:“我最近也加入了,本地妖怪大部分都加入了……我本来刚成|人形,才疏学浅,承蒙大家不弃……今天本来黄先生打算自己来,因为觉得冒昧,又因为我跟您有过数面之缘,所以……”
原来今天早上那个家伙鬼鬼祟祟是不敢来啊,自己跟金墨在一起,在妖怪眼里也变得危险了。
黄鼠狼把来意拐弯抹角说了半天,杜随才大致猜出它的意思:原来,自从金墨在B市出现,B市的妖怪们就开始胆战心惊,躲躲藏藏,现在,大家商量,终于决定不想再藏,于是,大家派出最能言善辩的黄兄来谈判,因为不敢直接见金墨,所以来找杜随当切入口。
妖怪们的意思是,只要血圣兽大人不吃他们,什么都可以,卖身投靠也好,甚至帮他抓别的妖怪吃也行。
杜随点点头,“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放心,我会告诉他的。”
黄鼠狼没想到杜随这么和善好说话,大喜过望,说:“杜小姐您对那位大人有巨大的影响力,希望您能帮我们美言几句。我们可以实现您任何愿望:您想不想青春永驻?想不想长生不老?我们可以给您很多很多的钱,不用再辛苦工作,什么都能得到;或者,您想当大官吗?”
杜随愣住了。
这些话,倒是很耳熟啊。
仿佛不少寓言和童话里都出现过。
当然,最终都没什么好下场。
青春永驻,长生不老,大富大贵,果然都是妖怪诱惑人类的老套路。
杜随想来想去,并不觉得有哪个想要的(关键是如果想要的话,也可以跟金墨同学说),于是摇摇头说:“不用了,我现在挺好。”再说了,这帮妖怪真有这么强,早就跟金墨分庭抗礼了,也不用在这儿求和。
黄鼠狼表情很沮丧,好象杜随拒绝贿赂就不会帮他们,胡子也一抖一抖的。
杜随为了安慰他,决定跟他聊几句(其实是自己好奇),“不知道本市有多少妖怪?”
黄鼠狼想了想:“大约也有几百个。”
杜随又想到:“嗯,确实,他每次觅食都去很远的地方,从来没在本市,除了最初美人蟒那次……”
“那是因为我们那时一早就发现了,所以一起躲在石头的结界里,石头能遮盖我们的气息,血圣兽食血食,所以不大会去理会石头……”突然骇然看着杜随,指着她鼻子手指颤抖,“你……你你你……”
杜随不解:“我怎么了?”
黄鼠狼哭丧着脸:“你替他套我话!呜呜呜,人类真是太坏了,我对不起大家!”狠狠跺跺脚,拉着黑玉跑了。
结果杜随被自己的女秘书罗嗦了一下午,没拿到签名,连咖啡也不给好好泡了,直到杜随发誓本周一定会拿到,这位大小姐才转怒为喜。
杜随很郁闷地回到家,金墨已经先回来了,正在帮她整理家,杜随很感动,主动跟他缠绵了一番。
——这件事的直接后果是金墨同学买了一本《家务大全》回来研究,还有一本菜谱,结果连续一周杜随回来都要吃奇怪的鱿鱼煎蛋或者是加奶酪的橘子。
想要金墨理解人类的口味难道就这么难?
杜随想起来本市妖怪们的重托,就跟金墨说了一下。
金墨皱起眉头:“石头?这帮家伙倒挺狡猾。”
杜随看他样子似乎想立刻找出那块石头解决掉妖怪们,连忙阻拦:“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留着他们也挺有趣的,又没什么妨碍。”
金墨想想:“也是,我哪天抓不到食物再找他们。”
杜随连忙更正:“可以叫他们帮你抓嘛。”
金墨又想想:“不,自己动手比较有趣,再说老闲着也无聊。”
杜随于是正色说:“我正想跟你谈这个问题:你知道我是拥护生物多样性的,你不要把妖怪们都吃光了。再者说,被你吃掉妖怪也挺可怜的,你以后能不能只吃害人的妖怪?这样名正言顺,他们也无话可说,你也算正义的一方了。”
杜随以为金墨会不干,可这位大人居然点点头,半句废话都没有就答应了,着实令人惊讶。
——好几个月以后杜随才发现这家伙的不害人是什么概念。那是他们去杭州旅游,金墨抓到西湖的一条鲤鱼精,问人家说:“你是不是偷过银行里三万块钱?”可怜的吓得直哆嗦的鲤鱼精颤抖着点头,金墨很满意地说:“好,你是害人的妖怪。”就打算啊呜一口把人家吃掉。
当然,这暴行被杜随及时制止,把眼泪汪汪的小鲤鱼放回西湖,然后把金墨训了一顿,并且从此严格界定了“害人”的定义:害人即为当事人有意做出危害某人类的生命或灵魂的行为,或者是其行为将导致被害人健康严重受损,危及生命。
这条定律后来成为北方的妖怪们的行为准则之一被广泛流传,金墨抱怨说现在觅食几乎要到东南亚找了。
最后交涉的结果是金墨终于同意这件事交给杜随去处理,他的原话是:“好吧,只要他们乖乖的话。”
也不知道他老人家乖乖的涵义是什么。
杜随召来黑玉,让他传递结果,并勒令他留下二十个签名给自己贿赂女秘书及闲杂人等。
好奇心还没有泯灭的杜随大小姐其实很高兴,自己终于可以打入神秘的妖怪社交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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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老看不到我的说明,唉,锁掉的是不要的不要的,我现在更新都是直接把锁的删掉贴新的。
嗯,其实我也很想告诉大家每次的更新频率或具体更新时间,可是我自己也没法把握啊。
快四点了,打个呵欠睡觉去,最近我会努力的
类
B市妖怪的这个不知道是否非法的奇怪集会因为忙,被杜大小姐暂时置之脑后,不予理会。
庞大的B市仿佛一个巨大的机器,吞吐流动,人们熙来攘往,名利生死,每天上演着比戏剧更戏剧性的现实,灯红酒绿,霓虹闪烁,也有肮脏的,寻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方。
比如说,有一个地方杜大小姐在这个城市过去十年里就绝对没见过也没有去过。
大约在城市西北部,四环外接近五环的近郊,有一片的平房,这种平房和市中心当地人聚居的胡同里的平房是不一样的,房子都是红砖房,很破旧,房子间留出来的狭小的土地算是路,到处都是垃圾,尘土,穿得脏兮兮的小孩跑来跑去,破旧的卷帘门后面的小杂货店坐着目光呆滞的老板娘,典型的贫民窟模样,第一次看到的人压根想不到在B市会有这样的地方。
这里住的无一不是外地来打工的人和他们的孩子。
那么杜大小姐为什么会在中午毒辣的太阳下呆呆站在这种地方,身边飞旋着燥热的灰土和苍蝇呢?
原来,昨天不知道为什么,公司天花板上的一盏灯突然掉了下来,而杜随正好从底下走过。旁边站着正在拖地的公司的清洁工,从后面推了她一把。
杜随侥幸脱险,而清洁的阿姨——其实也不能算阿姨,大约三十五六岁,却被灯的一个枝节刮到,一边手臂血淋淋的。
于是公司忙作一团,把受伤的清洁工送到医院,清理现场,打电话投诉装修的工程公司,杜随还是受了点小伤,等到她的伤被处理完,得知她的救命恩人也已经处理完了伤口,回家去了。
对方伤并不重,杜随宽慰了些,所以今天提着一些营养品之类的上门来致谢。
按照人力资源部给她的地址,杜随找到这里,车开不进来,杜随便弃车自己提着东西走了进来。
这里的门牌号很乱,杜随找了半天也找不到,所以此刻才一脸无奈站在这里。她走进杂货店去问,杂货店灰尘积得极厚,老板娘听到她问路,还是一脸呆滞,理都不理,直到杜随无奈买了瓶饮料,才肯指点给她。
饮料是冰的橙汁,刚想打开,却发现颜色不大对,色素似乎明显了些,仔细一看,原来是取了个和市面的大牌相仿的名称,包装样子也是一样的,实际上却不知是哪里的小厂产的。
杜随当然不敢喝,但是路边又没有垃圾箱,便放在路旁有点像垃圾箱的一堆废板纸的旁边:捡垃圾的人也许会很高兴多一个塑料瓶卖。
废板纸的旁边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穿得脏兮兮的,跟一只野猫在玩,看到她的举动,便睁着一双水滴滴的眼睛看着她,走到冰橙汁旁边,伸手想去拿,却又怯怯地不敢,有点央求似的看着杜随,看得出她很想喝,却不敢相信买了这个的阿姨自己不喝一口就打算扔掉。
杜随看到她的眼神,几乎想脱口而出说“拿去吧”,但是转念一想,自己不喝的东西让一个孩子喝,实在不妥得很,再去给她买一瓶别的?这店里似乎也没什么正规可靠的东西,何况,人家虽然穷,也不是乞丐,自己这行为合适吗?会不会伤害到人家的自尊心?
杜随犹豫的时候,小姑娘突然伸手抢起那瓶橙汁,带着野猫飞也似的跑了。
杜随愣了一下,摇摇头,继续去找她的恩人。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间低矮的平房,还有点潮湿,门口放了个煤炉,估计是做饭的地方,所以外墙被熏得焦黑一片。
清洁女工独自一人躺在一张少了后面两条腿,拿两张凳子搁着的板床上,手臂上裹着的纱布是这个屋里唯一洁白崭新的东西。她并没有想到杜随会亲自来看她,惊慌挣扎着想站起来。
杜随连忙制止她,心里不可避免觉得很难过:她真的没有想过B市有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生活。
和贫困地方的大部分人一贫如洗不同,那里的人过的是一种生活,虽然穷困,但大家都一样,还是心安理得的。在如此繁华的地方,高楼大厦的阴影后面的这种穷困,不会让人心理失衡吗?
这个清洁女工没有救杜随之前,杜随对她的印象也很好:不言不语,勤奋努力,衣着虽然不新不时髦,却干干净净,人说不上漂亮,但是看着也不难受,杜随每天上班时她都固定在拖地,杜随小心地从边上绕过去不踩脏她刚拖完的湿地的时候,都会得到她一个羞涩的温和笑容……
这样的人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杜随是知道的,她们的收入有天壤之别,杜随也是知道的。可是杜随并不知道她每天穿得干干净净离开的是这样一个地方。
顿时有说不出的感触。
杜随带的营养品有一箱牛奶,有补血冲剂等等,跟那个诚惶诚恐想要爬起来给她倒水的人说:“你躺着吧……不要起来碰到伤口,你的医药费当然是公司出……这个月你就安心养伤吧……”看到她惊慌的神色,连忙补充说:“工资会照发的,别担心,位置也会给你留着……”
对面有些蜡黄的脸松了口气。
杜随想了想,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和一叠钱,诚恳地说:“这两千块钱是公司给你的营养费,这个……”顿了顿,她说:“这五千是我谢谢你的,别嫌弃,没你那一推说不定我要破相呢。”
女人又惊又喜,却死活不肯收,推来推去足足十分钟,直到杜随筋疲力尽,她才不好意思地收了。
杜随想到晚上她会跟打工回来的丈夫分享意外之喜,说不定还会去给孩子买点好吃的,好玩的,心里暖洋洋的,很高兴。
这时候,突然跑进来一个小小的身影,一边哭着一边扎进对面清洁女工的怀里。
杜随一看,愣住了,正是路边的那个小女孩。
小姑娘哭得稀里哗啦,一边哭一边咿咿呀呀地说,但一来哭得口齿不清楚,二来小孩有父母家乡的口音,杜随费了很大劲才明白:原来,一只野猫被人抓走了。
杜随也算是个喜欢动物的人,虽然没有参与任何小动物的救助组织,但也会关心这方面的新闻。目前据说有很多人抓流浪野猫卖到广东去供食用,不知道这次是不是,如果真的是,这种事情还是要管管的。
所以她拉起小姑娘说:“走,阿姨带你去救猫猫。”
小姑娘领着她往一个方向旁,一路看到好几只野猫,小姑娘都说不是,赶到所谓的“事发地点”,不但没有人影,连个痕迹都没有,这却哪里找去,杜随犯了难。
小姑娘看猫已经没了,又哭闹起来。
杜随头痛欲裂,找出一张符,这是个指路符,但时灵时不灵,指尖点火,真火把符一烧,小姑娘也不哭了,睁着大眼睛怔怔看着她。
杜随也不怕几岁的小孩子乱说,反正也没人会相信。
这个指路符烧成灰之后,会显出个雾状的箭头,说实话,这是杜随自己的小发明,当初被师父骂得狗血淋头,也不曾用过几次,灵的几率不超过三成。
但是,却也不曾显露过这次这么丢人的结果的:箭头在空中扭来扭去,好像被风吹一般,凝不出形来。
杜随很郁闷,瞪了那个箭头半天也看不出什么来,终于放弃,问小姑娘说:“你没看到那人把猫猫抓哪去了?”
小姑娘摇摇头,她还沉浸在眼前的漂亮阿姨刚才变的魔术里,已经把猫忘到脑后了。
杜随四处转了一番,没找到什么线索,只好放弃了,对小姑娘说:“咱们去小店问问店里的阿姨看到没有,顺便阿姨给你买冰淇淋吃。”
小丫头听到冰淇淋三个字,小脸蛋上顿时显出渴望的神色,眼巴巴看着她,小舌头舔了舔干了的小嘴唇。
于是杜随拉着小丫头的小脏手,又去了那家小黑店。
刚走到门口,杜随傻了,小姑娘挣脱她的手,尖叫一声:“猫猫!”便跑了进去。
杜随怕她被坏人欺负,连忙跟过去。
原来一个瘦长的高个子男人站在店里,手里倒提着一只个子不小的野猫,正在跟看店的女人说话。
小姑娘跑得很快,虽然害怕,还是冲过去就抱住高个子男人的腿,叫嚷着:“还我猫猫,还我猫猫!”伸手抢夺那男人手里的野猫。
那男人很不耐烦,伸手把小姑娘一把推开,用力虽然不很大,小姑娘还是被推飞了出来。
杜随正好赶到,伸手托住了小姑娘的背,才侥幸没让她撞上门。
轻轻扶着小女孩,杜随顿时怒了,冲那高个子男人厉声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猫?这么小的小孩你也敢动手!”
男人还是很不耐烦,挥手似乎想把杜随像苍蝇一样赶出去,突然仔细看了杜随一眼,神色顿时变得温和了,还有点恭敬状:“原来是金夫人啊,这不是猫,是只‘类’,是为了给拙荆治病用的。”
金夫人?
杜随懵了,随即醒悟过来:原来这男人是个妖怪。
可为什么自己看不出半点妖气呢?
还有,累又是什么东西?
旁边一直木头般的杂货店老板娘突然跳起来,暴跳如雷,破口大骂:“放你娘的狗臭屁!老娘什么病也没有!是你一天到晚搞七捻三!刚才还说不再犯了,现在看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了!妈的,连女人你都不放过!!!你还对得起自己的身份吗?人都不如的东西!”
杜随突然目睹一块木头化身火药桶,顿时傻眼。
不过,什么叫连女人都不放过?什么叫人都不如?这个妖怪老板娘的种族主义倾向太严重了吧?
仔细感觉了一下,这个老板娘身上也没什么妖气。
没有妖气的妖怪,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高手。
杜随紧张了一番,虽然他们知道金墨,可能不敢怎样,但还是小心为妙。她不动声色把七宝珠偷偷取下。
那瘦高个妖怪看似有些惧内,被老婆骂得直冒汗,却不敢作声,直到老婆告一段落,才上去低声说了几句话,老板娘便止了声,上上下下打量了杜随一番,似有些忌惮,却不再多说了。
瘦高个妖怪勉强挤出笑容:“金夫人,您看拙内这脾气……”又看看手中的野猫,叹气说:“现在‘类’不好找了。”
野猫扬起脖子,喵呜喵呜叫了几声,杜随看看它那小可怜样子,又看看那个小姑娘含泪的眼睛,非常坚决地说:“这位先生,请你不要伤害小动物!”
瘦高个妖怪却看着手中的野猫,十分不舍。
他老婆冲过来,劈手夺过野猫,塞到杜随怀里,说:“你快拿走吧,我才不需要!”
瘦高个妖怪还想抗议,却被他老婆拧着耳朵到后屋去了。
杜随抱着被解救的野猫,牵着小女孩走出杂货店。
野猫个子很大,金黄|色皮毛,头上却有黑色的鬃毛,酷似人的头发,长相跟普通野猫确实不同。
杜随也明白了这不是普通野猫。
刚才那对妖怪管它叫累,到底什么意思呢?
“野猫”低头舔了她几下,状甚感激,转身走开了。
小姑娘屁颠屁颠跟了过去。
杜随回家之后跟金墨说起了这件事,金墨托着下巴想了想:“那是类啊,类型的类,是一种像猫的怪物,吃了它的肉可以治疗女人善妒。山海经上有的,你连这都不知道。”说着又在杜随身上闻来闻去,皱鼻子说:“有股狐狸味……嗯,九尾狐!你遇到的是九尾狐!我好多年没吃过了,怎么不早点喊我!”
说着便冲了出去,杜随想叫住他,却早已没了影子,突然也隐隐为那对夫妻担心起来,虽然是种族主义的妖怪……
居然是九尾狐。不过,还以为九尾狐一定很漂亮,两人却都这么普通。
不一会儿,金墨回来了,很沮丧说:“溜走了,九尾狐真狡猾,估计你一走他们就跑了。”
杜随高兴起来,微笑说:“我给你做饭吧,一定比九尾狐好吃。”
一顿心满意足的饭后,金墨摸着肚子躺在垫子上,把九尾狐忘到了脑后,还叫嚷说要吃薄荷冰淇淋,杜随不理他,拿出一本《山海经》看:
“又东四百里,曰亶爰之山,多水,无草木,不可以上。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
还是一身同时雌雄二性的动物啊,怎么没好好观察一下!
不过,看来有必要提高一下古文水准了,免得被金墨这样不学无术的妖怪耻笑,杜随吭哧吭哧啃起了《山海经》。
第二天早上一开门,门口却有个小袋子,仿佛是布袋,却看不出什么材料,非丝非罗,带着清新异香。
打开一看,有十几粒浅蓝色的小珠子,光华流转,仿佛玉雕一般,十分美丽。
金墨“咦”了一声,接过来一看:“这是忘忧草的种子,可以避尘。看来是那只类送你的谢礼。”
算命
每个城市里都会有几个著名的大仙或半仙,越是大城市,越是如此。他们往往得到达官贵人们的追捧,算一卦据说高达几万的酬金。
最近,一个和杜随相熟的女建筑商喝茶时聊了起来,她认识一位姓黄的大师灵异非常。
“前年,他说我今年三月份之前会挨一刀,结果,果然做了一次子宮肌瘤的手术。”
“不会是懂点中医,看出你有病态了吧?”杜随说。
“不可能,他说我以前的事情,都神准。”已经四十岁,若干亿身家,平素完全是个精明强干模样的女强人钦佩地说。
“事先调查过。”神棍的手法大家都还是清楚的。
“不可能,他一天算六七十个人,哪有时间调查。”
“这样说来,倒还真有点意思。”
女建筑商很是热情,“要不我带你去看看。”
杜随有几分心动:她学艺不精,虽然这个那个都会一点,终究是皮毛而已,占卜一道,更加是一窍不通,自己之前的两个师父,不管是和尚还是道士,都不擅长这个,若是这人真有一套,自己倒是可以再拜次师,设法学点。
女建筑商开车带她去,一路上告诉她,这位大师住在近郊很好的别墅区,这别墅本是她的产业,因为佩服大师,故便宜只五百万整数卖给他。
过户的时候,还闹了些笑话,大师要把房子写在七个孩子的名下,结果又是公证又是什么的麻烦了很久。
“七个孩子?这位大师多大了?”
“不到五十岁吧。”
“我国难道不是计划生育的么?”
“咳,大师有钱,不怕罚。”
也是,杜随想。刚刚女建筑商告诉她,这位大师算命起价五千,如果觉得算得准,就看着给,曾经有人给过二十万的。
一天算六十个,就算一人五千,这还三十万呢。这位大师不但比自己能赚钱,只怕身家比旁边这位建筑商姐姐更加丰厚。
唉,算命居然是一份这么有前途的工作。
车开到地方,别墅不算小,占地一千多平米,两层的建筑大约有四百多,再加宽阔的露台,只是样子有些老,不算雅致漂亮。
现在的价钱,五百万实在很便宜了。
门前的花园改成了凉亭,以便排队的达官贵人们歇息。其余的花园则寸草不生,全部改成停车场,停满了各式名车,比车展更像车展。
排队的大约有二三十人,有穿着Hugo Boss的;有镶着大金牙的,拍着鳄鱼皮带勒着的啤酒肚的;有名嫒淑女状的;也有披金戴银,手上好几克拉钻戒闪闪灼眼的中年妇女……间中甚至还有精英状的几个人一边等着一边打开笔记本电脑办公。
“这是我建议的,我让大师安一个wifi,让大家可以无线上网。”女建筑商一边找车位停车一边很得意地说。
“安全性差了些吧,”杜随说,“不过你可以建议开一个算命club了,一定比高尔夫球有号召力。”
杜随去前面排队,女建筑商溜到后面,一会儿偷偷来拉杜随的衣服,示意跟她来。
杜随跟着她从后门偷偷潜入进去。
“排队的人都得罪不起,只能偷偷走后门Сhā队。”女建筑商解释。
跟着她走到二楼书房门口,正好有一个人满脸愁容地从里面走出来,拿着个笔记本看着,口中念念有辞:“纯黑色大公鸡第三根尾羽,三两重的蜈蚣的腿……能破此煞吗?对了,家里的鱼缸要换方向……”
杜随一个照面看清此人的脸,吃了一惊,赶紧避到女建筑商身后,这人不是前些日子在应酬时遇到的某部很是大权在握的一个司长吗?
走进书房。
说是书房,也看不到什么书,倒是充满神棍气息:桃木剑,香炉,供桌,该有的都有了。
杜随看看挂在墙上的桃木剑,认出不过是个装饰品,压根不是桃木的,摇摇头,心里有数了:这位大师定是个神棍。
“大师”看上去五十来岁,长相和普通民工并无太大区别,说猥琐也许过份些,但绝对算不上仪表堂堂。
杂乱的头发,有点泛白了,眼睛浑浊,丑陋的厚嘴唇,身上穿了一件金利来之类的牌子的灰白色T恤,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西裤,T恤塞到裤子里,露出皮带,手里有一块灰绿色的石头,一直把玩着。
他示意杜随在他对面坐下,便端详起杜随来,也不问名字,也不问年龄,不起卦,也不排八字,张口就说:“小姐你今年二十六岁了,生在江南。”
杜随吃了一惊,继续听他说:“你生来聪明灵慧,进学从来无忧,顶着天驿星,一辈子东奔西跑,经常要出国。”
这些东西,有经验的观察家应该都能看出来。
大师又指指旁边的女建筑商:“你跟她也算同行。”
一样可以推断,杜随想。
“你小时候摔过一次,头上至今还有疤。”
杜随摸摸脑袋,确实,深藏在头发里。不过,大多数孩子都有碰过脑袋。
“你父母感情不算太好,经常吵架,但都很爱你。”
现在中国,像我这么大的大都适用这句话。杜随继续不以为然。
“你恋爱谈过不少,现在这个是你的真命天子。”
女建筑商笑着瞥了她一眼,杜随脸红。
“你现在这个男朋友啊……”大师突然全身一颤,惊讶地看着她:“奇怪,怎么算不出来,你现在的男朋友,我居然什么都看不到……”
杜随色变:难道这个大师真是个有本事的?还是瞎蒙的?
女建筑商也惊讶地说:“怎么会呢?大师,你不是什么都能看到?”
大师满头大汗,连连摇头:“一片空白,什么都看不到,奇怪!奇怪!”
杜随摆摆手:“没关系,大师,算算我的将来吧。”
大师惊魂稍定,擦擦汗继续说:“你一生富贵,衣食无忧,也没什么大灾,名利双收,指日可待。”
“婚姻呢?”
“婚姻也幸福,多的却也看不出来。”
“可有什么灾祸?”
“只怕要有些争斗不免。”他闭着眼睛算着:“你第一个孩子不保,不是流产,就是养不大。”说着又睁开眼睛:“只怕还是前者吧,别担心。”
现在女孩子打胎那么多,有什么稀罕的。对未婚女孩说这话,不是已经猜中了,就是将来才会发生,谁也不知道。
杜随继续发挥她的怀疑论。
“对了,小姐一会儿开车回家要小心点。”
杜随还待追问,电话响了,血圣兽大人放学回家家里没人,一个人无聊了,召她回去相陪。
杜随便告辞出来,大师的老婆在外面等着收钱,杜随给了五千,顿觉肉痛,大师的老婆表情冷淡,显然觉得给的少了。
女建筑商把她送回事务所,杜随便自己开车回家,下班时间很堵,杜随再一次痛恨自己不会瞬移。
金墨今天不知道是肚子饿了没有捕到食物,还是有周期性撒娇倾向,每隔十分钟就是一个电话,杜随心烦意乱,正接着电话,旁边又有一车明目张胆地夹三,剐蹭了。
于是下来和肇事车理论,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定损,堵在路口片刻,后面长长的车队不停地鸣笛,结果好容易折腾完头昏眼花回家已经八点多快九点,金墨大人的脸黑得可以挥毫泼墨,奋笔疾书。
杜随郁闷地倒在沙发上,突然想起大师的话:这总不是蒙的,难道他能专门找个人来蹭我的车?
看来是真人不漏相啊。听着金墨在浴室里洗澡的哗哗水声,杜随想。
决定要学习占卜术的杜随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旁边的金墨还在呼呼大睡呢,今天是人形的,看着他面目如玉,长长黑色睫毛随着呼吸颤动,令人心动。
杜随很遗憾今天没有胡子可以揪一下,于是捏了一下他的鼻子,趁他起床气没发作前跑到安全地带,迅速洗漱穿戴完毕,出发。
原来六点的早上是不大堵的,杜随一路畅通开到大师家,才不过半个小时。
敲开大师家后门,大师自己来开的门,看到杜随愣了一下,说:“还没开始营业。”
杜随把自己来意一说,他连连摇头,说这是天分,不是谁都能学的。
杜随说:“我自问这一道天分不差。”
大师看她两眼,叹气说:“我昨天就看出你是修道的人,既然如此,就更应该知道这东西学了不如不学。”
杜随心中一动,隐隐想起自己小时候对占卜感兴趣,缠着老和尚教,老和尚说自己也不擅长,并且说过这么一段话:
占卜之术,最为玄妙莫测,得窥天机,非佛门道门大德宗师不能为之。若有民间所习,往往均是旁门,勉强窥伺天机,一定会受天遣。
比如说很多算命的都是瞎子或是装瞎子,就是因为早期有这么几位得到的报应都是双目皆盲。
杜随便说:“我看大师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啊。”
大师苦笑叹气:“别人哪里知道!”
大师的老婆正在盛早饭,盛好后放在两个大托盘里,大师和她一人一个,捧着上楼,大师示意杜随跟他们来。
楼上有两间打通了的房间,大师的老婆先把托盘放在一边,打开门,又捧起托盘进去,大师随后,杜随也跟了进去。
一进去,杜随就惊呆了:里面有五个孩子,最大的十七八岁,是个女孩,脸全部烧毁了,恐怖异常,正在接她妈妈的托盘。
但她的情况显然还是好的: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痴痴呆呆笑着,流着口水;另一个和他差不多大,双腿齐膝断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长得挺清秀,躺在床上,高位截瘫;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孩子,两只眼睛没有焦点。
“我们一共生过九个,”大师的老婆抹眼泪说,“两个死了,一个疯了,现在在精神病院,还有一个是植物人,也在医院里……”
杜随震惊无语。
大师的老婆留下来喂孩子,大师和杜随出来了。
接下来,大师讲了下面的故事:
大师和他老婆本是赣西农村的,家里穷,两人勉强度日,可一旦母亲病了,却无钱医治。眼看着母亲在病床上疼痛呻吟,大师心如刀割,却无计可施,花了几毛钱买了最劣质的酒,在山上破庙里喝了个烂醉。烂醉后睡在庙里,半夜突然下雷雨,大师被浇醒,却看到神像一角地下隐隐渗出蓝光,大师想起村里老人们以前说过的一些偶然间挖到宝藏金银的传说,精神大振,酒醒了一半,便开始奋勇挖掘起来,挖了一米多深,挖到了一个木盒。
木盒打开一看,却没什么珍宝,只有一块灰绿色,平淡无奇的石头。
大师很气愤失望,抓起石头就想扔掉泄愤,突然脑子了电光火影,掠过一些图像,是自己和老婆住在大房子里,过着好日子的模样,大师觉得很奇怪,一时就不肯把这石头丢了。
他抓着石头正在纳闷,突然一个穿着好像吕洞宾似的道爷出现在他面前,看到他手里的石头,连连叹气说:“原来被你先得了。”
大师此时已经意识到这石头必是个宝贝,就藏在身后,急急说:“这是我的。”
那道士就说:“别怕,我不会抢你的。你那东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拿了它,能知道过去未来的一些事情,不过,你也要小心,暴露天机,必有天遣。”说着就要走了。
大师知道对面是个高人,连忙扑到他脚下恳请指点。
那道士想了想,就说:“报是免不了的,若不报你身上,就要报你至亲身上,你是要报你爹娘,老婆,还是你儿女身上呢。”
大师想了想,爹娘有养育之恩,是不能;老婆跟自己吃了许多苦,也是万万不能;自己又无儿女,大不了只要将来不生就是。
于是就说:“报在我儿女身上就好。”
道士笑了笑,朝他挥了挥拂尘,就消失不见了。
大师连滚带爬跑下山,手里还握着那块绿色石头,他从此开始给人算命,因为灵验,远近闻名,日子也好过起来。
过了几年,老婆不慎怀孕,大师想起当初的话,要老婆打掉,老妈妈听说了,拿起拐杖就要跟他拼命,老婆也宁死不从。大师自己也是农村出来,有香火观念的,心里怀了侥幸,就默许了。
老婆生了个大胖小子,阖家欢喜,结果好景不长,两岁时掉在水里淹死了,接着第二个,就是眼前女孩,四岁时一场火,毁容了。一个个下来,就成了眼前的光景。
“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生呢?”杜随忍不住问。
大师连连叹气,原来只要再生一个,发生在前头一个身上的灾难就会停止,好像被下一个继承了,因为心疼这个孩子,就忍不住再生一个来跟他分担……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半天才问:“为什么不停止算命?”
大师沉默了半天,因为他们夫妻除了这个不会别的营生,因为停止了算命厄运也不一定会停止,因为想多赚点钱,将来孩子们可以有个依靠。
杜随无语,告辞出来,外面又排起了阵容豪华的长队。
其实,大师的家当应该足够所有的孩子一辈子有余了吧。
不愿意停手,是贪婪?是惯性?还是舍不得眼下的虚荣?
旧欢如梦
杜随猛然坐起来,心里一片惘然,伸手掠了下凌乱的鬓发,叹了口气。
做梦吗?
居然又梦到了。
杜随颇交过些或真或假的男友,基本没有过什么好结果,事后也总是很快复原,风过不留痕。唯独有一个却很是让她伤筋动骨过。
这个人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一起上小学,中学,长大后也在一个城市上大学,两人关系很好。
杜随基本从来没有对方是个男人的觉悟,只是觉得他是个好朋友。
后来留学回来,也许是寂寞太深,也许是心里太累,在和他来往的点点滴滴里头居然怦然心动了。
为什么心动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心里深深厌恶要去从头认识一个陌生男人,要相互试探,相互适应,相互妥协,还一不小心就可能遇上倒胃口的。
如果是他的话,那么一切都很完美了。
自己很清楚他,知道他虽然不高大英俊但是聪慧无比,知道他有野心但心地纯良,知道他看似正经其实很有幽默感,知道他看事情一针见血洞察力和处理能力都很强大……并且,还知道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会伤害自己他也不会。
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啊,怎么会伤害自己呢?
杜随心里充满了发现真爱的喜悦,原来自己的真命天子打从六七岁上帝就已经放在了自己身边,却到现在才发现……
如果,如果是和他一起的话,那么自己什么都不怕了。
于是兴冲冲跟他说了,完全没想到他会拒绝。
那时候杜随还不明白,要让一个男人把好朋友的角色转换成爱人的角色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被拒绝的时候惊愕又伤心: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啊,为什么不愿意?
过日子是另外一种事情。
我可以做个好妻子,而且我还很了解你。
问题就在这里,我在外面已经很累了,回家还会面对一个了解我至深的人,我什么都瞒不过她,这压力太大了。
知根知底不好吗?你都决定要完成任务式地相亲结婚了,何不跟我在一起?
我并不打算在婚姻里敞开心扉,所以想要找个没什么想法的普普通通的老婆。
……
杜随现在当然明白了,自己并不是他那杯茶。
根本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一个女人不是一个男人喜欢的类型的时候,无论她是漂亮,能干,聪明,善良统统都不管用。
就连她会法术也没用。
而且女人追男人在中国并不是明智的事情。
还有,一个人痴心地追求另一个人的时候,姿态其实是很丑陋的。
爱让人失去理智并不是什么美好的词汇。
只有最善筹谋和克己的人,才能在爱里保持姿态。
几个月间,什么都努力过了,从肝肠寸断到黯然魂消,放弃又复燃,对方也似乎几度有犹豫过的时候,直到最后跟她说:“你没有忘掉我之前,我不跟你见面了。”
于是杜随明白已经无望,大哭一场之后,把这次动心埋葬了。
他则相亲并迅速地结了婚。并没有通知她他的婚礼。
杜随似乎无所谓,已经不再伤心,很快交了下个男友。
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和他还甚至通过几个电话,每次都约了说等不那么忙的时候见个面,但是彼此都知道他们不会见面,她不想见他,他也不想见她。
纠缠那时候他曾经很痛苦地对她说不希望尝试失败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现在看来真的如此。
但是杜随并不伤心,该伤的都已经伤过了,她已经好了。
可是为什么在她最高兴,明明生活得很满意的时候,这个梦就会冒出来:梦到他,梦到他对自己说后悔了。
在梦里一切还有希望。
只要克服一两个困难,他们还能在一起。
醒来怅然得很不得把心摘了远远扔掉。
自己明明已经好了,难道结痂的只是伤口的表面,实际上这辈子已经好不了了?
人的潜意识就这么可怕?
杜随难过得不能自已,但是却没有眼泪。
那会记得是几乎天天躲着哭的。曾经哭得声嘶力竭过。
可是哭泣即使让别人心软,也得不到想要的。又不是小孩,拿不到心爱的玩具的时候哭两声,什么都可以到手。
如果能够重来,她就不会哭了。
她还记得那时候自己蜷在床上哭泣的姿势,是胎儿在母体的姿势。
他曾经很诚恳地请她不要这样,这样防卫的姿势并不会让她好一些,他让她仰面躺着,舒展开,背部贴着床,这样会放松而且觉得安全,觉得自己强大。
知道自己的人生不会有他之后,她就是这样睡的。
他说的其实很有道理。
懂得这样的道理的男人,最终却只能是别人的丈夫。
曾经有几次,她也曾经离希望很近过,记得有一次深夜在出租车里,他喝了酒睡着了,自己曾经很天真地把掌心和他的掌心贴在一起。
那种温热似乎烙在了她的梦里。
我的爱会这样源源不断地传达过去,明天他醒来的时候,就会明白了。杜随想。
第二天醒来,他当然没有什么变化。
其实他始终是明白她的爱的,可是知道又能怎样?
人的心比什么都要遥远,所以虽然不想伤害终究也还是会伤害。
杜随也始终知道他并不想伤害自己,并且为此很痛苦,所以最终也没有怪过他。
单恋很痛苦。也许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了。
如果单恋之后发现对方光环尽褪,其实并不值得自己喜欢也就罢了。
可是总有像杜随这样,知道他真的很好很好,只是不能属于自己而已。
杜随不自觉地拿起手机,想给他打个电话,但是想想又放下:跟他说什么呢?说自己梦到了他?
他已经是有妻子的人了,有资格向他倾诉的女人只有他的妻子而已。
虽然自己比她早认识他几乎二十年。
这一辈子,也就是这样了。
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们会出来见次面。
一直到死,自己也不会告诉他不时做的这个梦,不会告诉他自己痊愈的伤口下似乎还有脓血……
这一世,是无言了。
杜随躺回床上。
其实并不严重,只是惆怅而已。
伤口在阴雨天才会隐隐作痛。
自己的人生还是很美好的。
旁边的某只野兽还在沉睡中。
杜随叹了口气,强大如血圣兽,也是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的。
用力摇醒他,杜随对睡眼惺忪的金墨说:“修行吧,还是得成正果吧!”
金墨看了她一眼,说:“你怎么了?”
杜随哭了起来。
金墨把她抱在怀里,修长有力的手臂横过她颤抖的肩头。
“做恶梦了吗?再睡会吧。”
金墨嘟哝着,漂亮的眼睛紧紧闭着不肯睁开。
杜随暗叹:难道这辈子就真的就跟这个非人非妖非兽的东西在一起了吗?
她想了想,挠挠他的肚子:这是她最近的发现,血圣兽只要睡觉的时候被一挠肚子,就会露出原形来。
杜随在火红的皮毛里埋下脸,这皮毛虽然没有高温,但是带着金墨的体温会让她想起冬日的炉火。
于是她渐渐入睡。
这一次,她没有梦到不想做的梦。
失踪的血圣兽大人
不知不觉间,夏天真正地来了。
声嘶力竭的知了,无声火热地炙烤大地的太阳,但是人们没有太大的感觉,只有从空调房间或车里走出来的一瞬间,热浪将人紧紧拥抱,才能感觉到夏日的威力。
金墨老实了一个月了,随着期终考试结束,将进入漫长的,无所事事的暑假,也就意味着,血圣兽大人惹是生非的时候又来了。
杜随发现自己对工作的热情也是大不如以前了,这么一想,策划一次暑期旅游的念头又冒了出来。
孰料却发觉金墨又重拾了当初沉迷的游戏,开始玩起了大航海,并且力邀她一起玩。
杜随当年上学的时候玩过这游戏的单机版,很熟悉光荣公司的思路,上手很快,很快就玩得有板有眼了,当然,也很自然地胜过了金墨。
金墨很不服气,十分不服气,经过了好几天的努力,终于发现自己胜不过杜随的时候,生气地一摔鼠标说:“这是假的,我们到真正的大航海时代去。”
时空旅行!
杜随激动地看着他:梦想中的时空旅行啊!
“想不到血圣兽大人还有掌控时空的能力,真是太佩服了。”连忙拍拍马屁。
金墨看了她一眼,有些讪讪:“空间魔法我很擅长,那个,时间……就不会了。”
杜随大为失望,瞥他一眼,不再搭理他了。
眼高于顶的血圣兽大人对此自然耿耿于怀,不过,当时杜随并不知道。
第二天回家的时候,金墨不见了。
杜随只当他去捕食去了,可是等到午夜,还不见踪影,用千里传音找他也不回应,不由有点心焦。
第二天,杜随还是找不到他,终于决定了要找找他。
找妖怪当然要从妖怪着手,杜随打算问一下已经投诚的B市妖怪联盟。
杜随并不知道他们的主要根据地在哪里,但是,黑玉在哪里,大家都是知道的。
幸运的是,黑玉并没有出去走|茓,而是正在B市专心录新专辑,杜随急冲冲冲到黑玉签的唱片公司录音棚,远远就看到好多小女孩以及一些明显已经不小的女人围在外围摇旗呐喊。
杜随费了好半天劲才得以分开众人挤进去,却被保安拦住。
保安明显已经被这些歌迷烦得心烦意乱,头上青筋直跳,却还得装出笑脸,对杜随说:“这位热情的小姐,我们感谢您的支持,但是黑玉现在在录音,不能受打扰。”
“我不是他的歌迷,”杜随冷冷说,“我是黑玉的亲戚,你帮我通报一声,他会见我的。”
保安将信将疑,进去了一会儿,黑玉的经纪人出来了。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打扮得很运动,看了杜随一眼,怀疑地说:“你说你是黑玉的亲戚?我怎么从来没听他说过。”
天哪,见这只公鸡还要过五关斩六将,杜随心里的火越烧越旺,口气就有点冲:“你不用管,你只要告诉他我是杜随就可以了。”
经纪人似乎不大愿意,但是杜随的表情和语气还是让她进去了,过了一会儿,黑玉兴冲冲跑了出来,说:“你怎么来了?他们跟我说我还不相信呢。”
结果这一幕被狗崽队拍了下来,第二天B市大小报纸都登了这照片,成为大明星黑玉最新版绯闻,而且杜随的身份也被挖了出来,很多杂志还津津有味地评论说这是一场值得看好的恋爱。
杜随对黑玉说:“带我去妖怪联盟的总部。”
黑玉有些惊讶:“有什么事情吗?”
杜随想了想,还是决定不瞒他:“金墨不知道哪里去了。”
黑玉更加惊讶了:“昨天下午他还召集本市所有的大妖怪来着。”
杜随立刻敏感地觉得有关系,追问说:“是什么事情?”
黑玉有点不好意思:“我道行太浅,没被召去……”
B市妖怪的联盟总部居然离杜随的办公室并不远,一栋三流写字楼的底商当中,有一家卖云南的过桥米线的小店,黑玉领着杜随走了进去。
黑玉大声跟老板娘打招呼,说:“老板娘,我请你带的鸡纵菌来了没?”
杜随很晕:这帮妖怪还学人来个暗号,是不是妖怪明明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老板娘狐疑地看看杜随,继续一板一眼对暗号:“啊呀我不小心忘了,您要多少来着?”
黑玉答曰:“三两五钱。”
还三两五钱!当这里是中药铺吗?
老板娘又看了杜随一眼,说:“两位跟我来拿吧。”
他们跟着老板娘走进后厨,穿过去,进了个小房间,老板娘手里拿着一根藤做的东西,对着墙壁敲了敲,墙上就渐渐显出一扇门来。
杜随沉住气,不露出任何惊讶表情来,以免被人小看。
进了门,是一段昏昏暗暗的走廊,有不少门,门上没有标牌,但形状各异,有中国式的雕花木门,有古代波斯豪华风格的,有圆的拱门,有日式推拉纸门,有绘着花鸟虫鱼的门,甚至还有一扇柴扉。
黑玉带着杜随在这扇柴扉前停下,敲了敲门。
有个光头的和尚来开了门。
这和尚长得脑满肠肥,黑不溜秋,眼睛骨碌碌转,一看就不是好人。
他看到杜随,吃了一惊,跑了回去,屋里本来有些声音,一下子静了下来。
过了片刻,一个“人”走了出来,正是杜随很熟的那只黄鼠狼首席联络官,满脸堆笑地看着杜随,大声招呼:“金夫人,金夫人光临此地,蓬荜生辉,请,请进。”
杜随微微挺起胸膛,深呼吸了一下,率先跟着他进去了,黑玉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进去。
屋子里有七个“人”,形状各异,有刚才的和尚;也有一个穿长袍的白胡子老头;一个面目妖艳的少女;一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眼睛却异常锐利;一个西装革履,挺着啤酒肚的老板形状的人;一个一头海蓝色头发,好像摇滚青年的帅哥;还有一个看似很文静羞怯的女人。
杜随心里其实是有些紧张的。她知道这满屋除了自己都不是人,而且都是“吃人不眨眼”的主,实力也非自己这样的三脚猫法师可比,他们这样目光灼灼盯着她,只怕心里正在挑肥拣瘦,如果不是忌惮金墨,只怕早就扑上来,自己连骨头都剩不下了。
那个老板模样的先笑眯眯开了口:“金夫人来访,不知有何见教?”
杜随想了想,决定单刀直入:“昨天外子找你们去说什么了?”她本不愿别人说她是金夫人,此刻为了个名正言顺也为了震慑力,就厚颜直接说外子了。
大家面色都一变,相互看了一眼,无人应声。
杜随厉声说:“你们到底撺掇他去了哪里?”
那个妖艳少女有些沉不住气,开口说:“金夫人,口气怎么这么坏?你看不住老公,来找我们要什么?”
杜随很想给这二奶脸的女妖怪一巴掌,但她自度以自己的功力,很难把这动作做得漂亮。
白胡子老头喝止说:“雉,不得对金夫人无礼!”那少女悻悻退下。
杜随明白了眼前的白胡子老头就是头目,便放缓声音,说:“这位老人家貌似年高德勋,请告知外子去向。”顿了顿又说:“此前你们找到我,让我在外子面前说情,我怜你们修行不易,也尽力关说了,如今他不在,却不要以为我就是任人搓圆捏扁的料。”
白胡子犹豫的看了看大家说:“之前的事我们还没感谢夫人。这次血圣兽大人召我们去,既然是背着夫人的,大约是不想让夫人知道,但既然他没有专门吩咐我们不许告诉夫人,我们就拼着让大人责罚,告诉夫人以答谢夫人之前的恩情。”
众妖脸上都露出犹豫来,却没人阻止白胡子。
于是白胡子老头就把昨天的事情讲述了一番。
原来,昨天下午,B市的大妖怪们突然都听到了血圣兽令他们前去的召唤,大妖怪们平时也算威风,此时吓得六神无主,聚在一起一商量,硬着头皮去了。
血圣兽找他们前去,却原来为了打听一件事:这么多年间,有没有妖怪或修行者掌握控制时间的法术。
妖怪们听到这个都愣了一下,只因时间法术是极为高深的法术,只有近乎神或仙的力量才可能一窥门径。
后来,有人想起来了,传闻峨嵋的第十七代始祖飞升前留下一颗妙心珠,似乎有这个功效,但是这珠子到底在哪,如何用法,就无人晓得了。
“什么!?”杜随又惊又怒,“你们居然撺掇他去峨嵋盗宝!”
自己千方百计,托了师父,才让峨嵋咽下程龙程凤那口恶气,暂时看起来没有意愿倾巢而出来收服金墨,自己深心里还一直忧心忡忡的,这帮妖怪居然挑唆他自己闯到峨嵋去,实在是居心叵测!
英招
杜随深吸一口气说:“我要去峨嵋。”然后注目看着这些妖怪们。
妖怪们都微微色变。其中那个快嘴的老板状的胖子首先说:“峨嵋的剑仙们可不好对付啊,最擅长捉妖。我们可不是对手。”
在座的听了这话都跟着点头赞同。
杜随冷笑说:“没敢劳动各位大驾,各位有什么忠告良策,法宝工具赞助我一二即可。”
听了这话,妖怪们都松了口气。
那二奶脸的女妖怪抢先说:“你还是不要去了,血圣兽大人如此厉害,峨嵋全上也不是他对手,你又没什么本事,去了也是给他添乱。”
杜随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后面文静的女人这了扯了扯她,不让她继续说下去,又对杜随羞怯地一笑,递了个小盒子给杜随:“这是寻虫,你把要寻的人的贴身衣物给它们闻闻,它们就能找到。”
杜随接了过去,那女人又拿出一个布袋:“这是它们的饲料,一个月喂一次就够了。”
杜随又接过饲料,心想:虽说比猎犬好用点,也算不得什么好法宝……
那个目光锐利的男人也拿出一面镜子,说:“这镜子能让你看到你想看的人在做什么,不过一天只能用一次,把指血滴三滴在上头,默念你想看的人即可。”
杜随道谢,也纳入手包中。
这东西貌似略高级一些,但是用处那么有限,限制却那么多,每次还要放我的血……这些妖怪不会是把垃圾法宝都扔给自己吧。
接下来胖子把一颗绿色药丸送给她,说是服下可以10日不饥不渴。
果然是拿垃圾搪塞我。杜随心想,嘴里忍不住问了一句:“不会过期吧?”
胖子一脸尴尬,旁边的蓝头发帅哥哈哈大笑。
胖子瞥了他一眼,说:“英招大人有什么好东西要送给金夫人?”
蓝头发帅哥笑道:“我没什么好东西,不过我愿意陪金夫人跑一趟。”说着对杜随说:“金夫人,请让在下随您同去,权充您的坐骑。”
杜随吃了一惊,这个妖怪倒也仗义,不知是否别有所图。
那蓝头发帅哥摇身一变,凭空出现了一只骏马一般的怪物,身形神骏,头部却还是原来的蓝头发帅哥的样子,身上的毛像老虎一样有着一道道斑纹,黑色底子泛着蓝光,两肋还有一对羽翼,样子十分漂亮。
杜随傻了:“长翅膀的人马?”
马身上的头笑道:“我是英招。”
杜随想了半天,从她看过的山海经里想到了:英招不是妖怪,在上古算是天神,为天帝巡游四海传讯的。
不过这么久远,连天帝的体系都变了,他这天神的地位和通常说的神仙可大大不同,也就是算异界的神民吧。比普通的妖怪高级些,生来就有法力,不用苦苦修炼。
杜随学着古礼拱手说:“多谢仗义相助,他日必当厚报。”
黄鼠狼给了杜随一个像吹箭的小竹管子,“这是巴魂香。不管是人是仙是妖,都能迷晕过去。”
杜随接在手里。强效迷|药吗?想到黄鼠狼的保命本领,不由大皱其眉:不会是那个什么做的吧?
长得像黑鱼的和尚在怀里摸了半天,愁眉苦脸说:“和尚穷,实在没什么能借给您。”
杜随气结:这和尚真够小气,不但没东西给,还要申明是借的……
最后是那个道骨仙风状的老头拿出一枚玉戒指:“此物危急时能将您传送到别处,不过不一定传到哪里……一共能用三次,已经用了一次,还能用两次。”
别的妖怪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戒指,看来这个保命的法宝也算是个好东西了……
英招说:“金夫人是否还要回家收拾一下?”这妖怪倒也显出些绅士风度来了。杜随看着他还挺顺眼,遂和颜悦色说:“不用了,不知英招兄可需要做什么准备?”
英招哈哈大笑:“我所有家当都在我身上,既然如此,这就走罢。”
杜随摸摸手提包里,有钱有卡有护照,耳朵上有七宝珠,随身口袋里还有几张符,确实哪里都可去得,便微笑点头。
英招走到她身边,微微俯身,说:“上来吧。”
骑马杜大小姐是会的,但这马既无马鞍又无蹬子又无缰绳,倒叫人犯难,便笑道:“如此有劳英招兄,令我心中难安,不如我们先坐飞机到四川如何?”
英招又大笑起来:“飞机太慢了,你上来吧。”他似乎明白了没有马镫杜随上不来,便跪下两前腿。
杜随很是尴尬地爬了上去——真的是爬,姿势极其不利落,杜随心里窝火透了:这下妖怪们都能看出自己的道行了!尤其是那个二奶脸的雉鸡精,一脸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杜随想:找到金墨回来一定要想办法让金墨吃了她!
不过她没有多少精力想这些:没有鞍子和缰绳的马实在太难骑了,根本掌握不了平衡,而且ρi股下面硬邦邦的很是硌人。杜随必须要全力以赴,才能应付得了。
英招驮着杜随,姿态优雅,四蹄轻踏,慢慢走出房间。
黑玉突然追上来,大叫“等等”,冲到面前,左摸右摸,最后摸出一沓子钱来,怔怔递到杜随面前,说:“你带钱了吗?”
杜随笑纳,接过钱放进包里,朝众妖怪挥挥手。
英招突然腾空而起。正在挥手的杜随差点掉下来,连忙抱住英招的腰,伏在他背上,心还吓得扑通直跳。
英招忍笑说:“抓好我,掉下去你就没命了。”
此时已经飞上高空,果然是天风飒飒,白云一朵朵穿来穿去,杜随偷看了下面一眼,基本是只能看到云了,也不知现在是在平流层还是对流层。以前金墨带她飞,似乎从来不飞那么高。可能是因为金墨虽强大,终究是走兽,和这样长翅膀天生会飞的也不能比。
飞速太快,杜随不敢造次,紧紧搂着英招的腰。
虽然是马身,头和上半身终究是个帅哥,和金墨那样美少年模样的身体不同,这位帅哥有肌肉,成熟还颇为阳光,男人气息比较重,杜随紧搂着他,有点脸红,决定找点话说,但是罡风强烈,几乎开不了口。她躲在英招身后,好容易才喊出一句:“你为什么要帮我?”声音被风一吹,已经细不可闻。
英招大约很习惯飞行时说话,声音洪亮,完全不受影响,他偏着头想了想,笑道:“大概因为你很像我上一个恋人。也不是长得很像,总觉得说不出来的哪里很像。”
杜随愣了一下:“你上一个恋人?”
英招说:“是啊,她也是人类。”
“后来呢。”
“后来啊,”英招的声音似乎在回想,但脚下却丝毫没放慢,“后来她老了,死了,转世去了,人类的寿命好短,只有那么几十年……”
杜随心中一惊:“你找到她的转世了吗?”
英招声音懒洋洋的,听不出悲伤:“找她的转世干吗,那也不是她了。我一开始就知道她会比我先死,反正喜欢上人类都是这样。”
杜随默然无语。
转眼间就到了峨嵋,杜随看看表,才过了七分钟,这个飞行速度确实惊人,仅次于瞬移了吧。
不过,很快杜随就发现:到了峨嵋跟找到峨嵋派完全是两码事,要不峨嵋每年那么多游客,个个都能访仙问道了。
英招驮着她在山里无人的地方穿行了一个多小时,似乎还远没有到。
杜随看到前面有个小池塘,清可见底,自己ρi股已经被硌得生疼,便对英招说:“咱们休息会吧。”
峨嵋
杜随跳下“马”,在池塘边歇息,大腿根部硌得生疼,要维持良好的走路姿势便有些困难了。
英招倒是看不出累的模样,人马的外观在阳光下很有震撼力,杜随赞赏地看了半天,问:“你擅长射箭吗?”
英招蓦然一僵,怔怔看着她,漂亮的眼睛里有点震惊迷茫的模样,好半天才低声说:“不,我为什么要射箭?”
杜随暗自奇怪,表面却笑道:“你这模样若拿把弓就酷死了。”
英招身形微颤,死死盯着她,过会儿低下头,笑道:“我有一把弓。”然后岔开话题:“你不如拿鹰兄送你的小镜子用用看。”
杜随点头微笑:“我正有此打算。”又道:“原来那是只鹰啊,我说目光锐利至斯。”
英招露齿而笑,颇为阳光:“你们人类啊,总是对妖怪们的原型好奇,我这样的不大在乎,一般妖怪对此还是很忌讳的。”
杜随点点头。不再多说,拿出了那把小镜子,犹豫了一下,狠狠心,咬破中指,滴了三滴血在上面,默念金墨。
镜面转成黑色,隐隐约约有人盘膝而坐,仔细一看,正是金墨,似乎在一个很黑暗的地方,画面几乎一闪而逝,就回归本来普通镜子的模样。
杜随惘然,暗骂这法宝质量不过关。
英招却惊讶地“咦”了一声。
杜随抬头看他,英招解释说:“这镜子本来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今却只看到匆匆一瞥,估计是遇到了厉害的禁制,看血圣兽大人的模样,是被困住了。可这究竟是什么,能够困住血圣兽,实在令人诧异……”
杜随惊疑不定:“峨嵋这么厉害?”
英招摇头,面色疑惑。
杜随皱起眉头,她原本的担忧是怕金墨大闹峨嵋,看这镜子里的情形,金墨竟似轻易被镇压了,若说峨嵋如此厉害,她也不信。
如今之计,还是先去峨嵋,见机行事。
她起身,见英招正看着她,便微笑说:“咱们还是先去峨嵋好了。”
英招见她神态自若,不惊不惧,不由点了点头。
英招原本是来过峨嵋的,他本是神民,不是妖怪,所以名门正派对他也是很客气的,但他的性格不喜与这些大派打交道,来得不多,加之他又去过很多很多地方,所以去峨嵋的捷径便至于不记得了。
再一次负起杜随,他又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被他寻到了峨嵋的山门。
峨嵋的山门也是有禁制的,是路边一块刻了字的石头。名山大川,本自古多文人题字,这样的石头并不少见,乍一看也是寻常。
石头上写着两句很平常的诗:“云深山径湿,溪白林叶红”。
英招伸手印在那个白字上,笑着对杜随说:“峨嵋的规矩是本门弟子回来按‘云’字,好友按‘山’字,普通道友按‘白’字,敌人按‘红’。”
杜随第一次听说,很是惊讶,她自己其实也算半个峨嵋门下了,但却从没听说过此事,不禁有点不爽,暗骂老乞丐不够意思。
过得一会儿,突然听到仙乐阵阵,面前突然出现一条小石径,随即一个古装打扮,穿着浅碧色丝罗般长裙,衣裾飘飘,头上梳着貌似叫做双环髻的东西的美女飘然而至,当真是环佩叮咚,瑶珰生辉,再看这张脸,樱唇一点,贝齿如编,明眸若星,眉似柳叶。
杜大小姐第一次在一个同类面前自惭形秽。
原来这样,才称得上美女啊。
大美女身边还跟了两个小道童,果然有仙家气派。
杜随和英招还没开口,大美女就微微一笑,轻启丹唇,对着英招微微欠身说:“英招道友多年未见了。”
英招爽然一笑:“秦道友,有三百多年没见了,一向可好。”
这个姓秦的大美女笑而不答,反问道:“不知道友今日前来有何指教?”
英招指着杜随说:“我是陪这位……杜小姐来的。”他很聪明地没说金夫人。
姓秦的美女看着杜随露出惊喜的神色:“原来是杜师妹,怎么来了?”
杜随怎么都觉得有些假,想想决定按兵不动,也笑道:“最近工作不忙,想念师父他老人家,所以来看看。”
美女“哦”了一声:“师叔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妹既然来了,就到山上盘衡几日再走罢。”
杜随见她绝口不提金墨的事情,心里暗暗警惕,表面上却笑着点头说:“正合我意。”
英招见她们言笑甚欢,微微笑了笑,说:“如此我先走了。”转身对杜随柔声说:“杜小姐,安全将你送到,英招告退了。”
杜随对这只英招很有好感,朝他微笑说:“大恩改日必当重酬。”
英招挥了挥手,扇动翅膀,不久消失在天际。
大美女上前挽着杜随说:“愚姐还不曾自我介绍,我姓秦,单名一个蘅字。”
杜随便大大方方叫:“秦师姐。”
秦蘅说:“上个月师叔回来一次,还曾提到师妹的事情,说算出师妹不久会来。”
杜随甚怒,嘴上却装着撒娇说:“那师父他还不等我。”
秦蘅笑道:“来日方长,杜师妹急什么?”
杜随心里暗暗一凛:什么叫来日方长,难道他们想把自己软禁在山上?
秦蘅携杜随一路走上去,指点给她看沿路风光,奇花异兽,都是杜随闻所未闻。杜随暗自点头,果然比普通景点强些,若是办个峨嵋派一日游,肯定能赚个盆满钵满。
转眼间到了一个悬崖前,已是没路了,杜随停下脚步,暗想她肯定要祭出飞剑了。
不料秦蘅将手中花篮往空中一掷,伸手往杜随肋下一托,两人便一齐站到了花篮上,那两个始终一言不发的小道童也跟着跃了上来。
那花篮地方居然还很宽敞。
四人站在花篮上缓缓升上半空,果然是有点仙家风范。
杜随心里忍不住有点羡慕,自己虽然也骑过血圣兽,刚刚还骑了英招,也算风光过了,到底不如人家随手扔个花篮来得风姿卓约啊。
升到悬崖上,秦蘅收了花篮,与杜随一起稳稳落在地上,杜随极目望去,只见面前一片亭台楼阁,隐在白云之中,实非人间所能见的景象,一时瞠目结舌,愣在那里。
秦蘅笑着拉着杜随的手走进山门,沿路有些洒扫的道童仆役,杜随问:“这些都是峨嵋弟子么?”
秦蘅愣了一下,笑着摇头道:“不是,这些是执事,不是本门弟子,本门的后辈也要专心修炼,何来时间做这些杂役?”
杜随诧异:“难道这些是凡人?”
秦蘅摇头:“凡人不可近此间,这些都是道行低微,性情温和的异类,被我们收来的,抑或是我们自己用法术变化出来的。”说着朝一个扫地的道人挥了挥袖子,道人变作一截枯木,应声倒地。
秦蘅又朝身后两个道童说:“你们也变个原型叫杜……杜师姑瞧瞧。”这些杂役对峨嵋门人一向尊称真人,但杜随不是出家人,也不算峨嵋弟子,这称呼就有些犯难。
妖怪们都是不大愿意露出原型的,于修行有损,便神色迟疑。
杜随不忍,连忙对秦蘅说:“不必麻烦了。”
秦蘅脸色微变,袖子一挥,一道光芒过去,两个道童惨呼一声,变成了一只兔子,一只松鼠。
杜随看那松鼠用乌溜溜的小黑眼睛看着自己,极是可怜,忍不住说:“师姐,这会损他们修行……”说着把松鼠抱了起来。
秦蘅笑道:“不碍事,一会他们就自己变回来了,你放着罢。”
杜随心里不悦,但也知道这时不是发作的时机。
两人进了大殿,秦蘅还是绝口不提金墨,杜随忍不住说:“师伯师叔们都不在吗?”
秦蘅便跟她解释,门中现有掌门无心道人和一个师叔赵清还,一个师姑李真衣,秦蘅正是掌门无心道人的大弟子,她还有两个师弟,一个师妹,这其中就有程龙程凤兄妹俩;赵清还长年不在,传说只有一个徒弟,也不知何在;李真衣住在旁边山峰的小道观里,有两个弟子,都是道姑。
再就是杜随那个乞丐师父,是秦蘅的二师叔,也是长年四处云游,除了杜随之外,有个传衣钵的徒弟。
杜随第一次听说乞丐道人还有个徒弟,不由暗自神伤:这个师父实在并不把自己当作自己人。
秦蘅又接着说,如今师父闭关,师弟师妹中程龙程凤上次下山受了重创,目前也闭关修炼,另一个师弟下山历练,这主峰上只有自己一个主事,李清还师徒是久已行踪难觅,乞丐道人也一样,然后又说明日带杜随去旁边山峰拜见师姑和那两个师姐。
杜随心中更加疑惑,照这种战斗力根本不应该是金墨敌手,而且看峨嵋也不像有外敌来侵犯的样子,难道金墨根本就没来这里?
那金墨又被困在哪里了呢?
秦蘅又拿出一个盒子,一脸亲切对杜随说:“师叔上个月回来跟我说,杜师妹你这十年来进境缓慢,耽于俗事,命我将这个转交给你,并代授你驭剑术。”
杜随打开木匣一看,一柄紫色短剑,长约二尺多,剑鞘华美,镶了珍珠和紫玉,是鲨皮所制。杜随拿到手里,那剑仿佛有生命一般,随着她的脉搏微微颤动。杜随心情激荡,缓缓抽出剑,果然是色如秋水,光可鉴人。
“驭剑术……可是我并不会峨嵋心法啊……”
秦蘅笑道:“天下门派万千,不一定道家心法才能驭剑,驭剑术其实是共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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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随拿着那把剑,爱不释手,原本对乞丐道人的不满顿时烟消云散。
秦蘅在一边微笑说:“这可是一把好剑,原本是海外一位散仙所有,也不知师叔从哪里得来。”
杜随仔细翻看,才发现剑鞘上镌了两个小字“紫绡”。嗯,果然紫郢不会那么容易落到我手里。
秦蘅又说:“这紫绡剑是一位女散仙采海中奇金所炼,金水双属性。”
说着又递给杜随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杜随一翻,认出了乞丐道人的字迹,上面正是记的驭剑术。
秦蘅把杜随引至后面一间静室,笑道:“师妹就在此处住下吧。望师妹倾心修炼,修行精进。”
杜随看这间静室俱是古代的装饰,雕花木床,一张明几,书案上有笔洗笔架,地上有蒲团,屋子一角有炼丹的炉鼎。床上悬着纯白鲛纱的帐幔,干净清雅。便点头微笑说:“有劳师姐费心。”
看峨嵋这架势,是要长留自己了,不知道算不算软禁。
秦蘅看着她欲言又止,终于犹豫说:“师妹,好好修行,咱们女儿家若是容貌生得好些,要想保全自己,便要努力变强些……师妹这次惹上的确实厉害,但我峨嵋也不惧他,师妹只管在这里住下,那孽畜若敢欺上门来,同门都不会坐视的……再怎样,这里还有祖师爷留下的禁制阵法呢。”
杜随愣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孽畜指的是金墨,看来这位师姐是以为金墨好色,强占了自己。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这样,外人如此看原也没错。
但是从这秦蘅口中听来,竟似丝毫不知金墨失踪的事情,难道金墨根本没来峨嵋?还是她要骗自己?
又或者,杜随心里想到一个可能性,由不住脊背发凉:那些妖怪在骗自己。
金墨要找控制时间的东西,是妖怪们说的;金墨要来峨嵋,也是妖怪们说的;看见金墨的法宝,也是妖怪给的……莫非这一切都是个阴谋?
那金墨现在又究竟在哪里?他们有什么本事,能制住血圣兽呢?
杜随心中一时心绪烦扰,不知道有什么可以相信,不管是眼前的美女师姐,还是那些妖怪,甚至包括自己那个乞丐师父,没有谁是可以信赖的,到底欺骗自己,算计自己的是谁?
秦蘅又交待了一些事情,走了。
杜随独自留在房中,心中烦闷,突然从普通人的世界卷入妖怪和剑仙们的纠纷里,诡谲不下于商场,举目四顾,竟只有金墨是可以信赖的,可如此强大的存在如今行踪全无,真是叫人不惶惑也难。
既然不知道金墨真正的下落,不知道该相信谁,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尽可能让自己变强,一有机会,伺机而动。
在这个世界,实力是说话的唯一资本,在这个机会到来之前,要尽其所能,能变得多强,就变得多强。
杜随有生以来,第一次决定要刻苦修炼。
不再是什么符,诅咒,占卜,通灵这些小打小闹的东西。
而是在绝境里可以不再觉得无能为力的真正的实力。
难道自己就真的会比程龙程凤,秦蘅这些人差吗?
杜随翻开那本驭剑术,里面是小楷的毛笔字,不由暗暗庆幸自己看得懂繁体字。
书很薄,除了字就是字,全无图表可循,让杜随很郁闷,恨不得叫乞丐道人重新去做个t。
“……拨天地之秽气,引日月之精华,气随意走,神循气来……似乎是老生常谈啊……”而且文采还差劲得很。
不过仔细看,说得大都倒还中肯在理。杜随底子本就醇厚,被金墨扩容之后,实际上神与气的积累已经相当深厚,只是一直缺乏一个有效的使用途径。
驭剑术说到底就是牵引自己的神识来控制飞剑。
那么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有充足的精气神,二是有一把有灵的仙剑。
如今两者兼备,神完气足,剑也是好剑。练起来自然很快了。
本来难都难在内识神气的修炼上,所以各派都对心法宝贝得很。包括峨嵋的心法轻易也不肯传给她这个外人。
可是杜随如今所修炼的实在不在峨嵋秘传心法之下。
自从金墨跟她有了肌肤之亲之后,她就没再修练过,二十多年来,到此时才重新有强烈的修炼的意图,第一次真心地自己努力修炼。
果然效果不同,一股温热从头顶百汇|茓下来,循环三十六周天,归于气海,练完之后不但自觉身体轻盈,心中宁和,动作也敏捷了许多,如果早点练,那天也不用爬上英招背上,被二流小妖怪嘲笑了。
不过三五天时间,杜随驭剑已经很熟练了。
脚踩在一道狭窄的剑刃上,总觉得有点像耍杂技卖艺的,况且那么窄飞得还快,还不如女巫骑扫帚的安全感和舒适度。
不过速度真是倏忽如电啊。
携一道紫色电光,瞬间回绕秀水名川,山风鼓荡,岚雾相随,速度感带来的胸中豪情远胜过飚车。
杜随收剑光止住,站到山峰上,额头微微见汗,但是心里很痛快。
秦蘅从身后走了出来,赞赏道:“师妹禀赋真高,进境真是一日千里。”
杜随侧过脸含笑看她,却分不出她究竟是真心赞美还是别有用心。
杜随脱离了现代社会的生活就这样单调地延续着,每天修行三到四个时辰,然后拿出那面小镜子,继续虐待自己的手指。
不过,随着她修行精进,每次镜子上图像出现得都比以前时间长了,虽然依旧黑暗,但是清晰了不少,连金墨脸上的表情都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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