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休闲二区,她和兄姊共三个家庭,为了庆贺裴洋满月及各自的小孩满周岁,一起种下的三种诞生花。
别人用笔、用相机写日记,他们用植物写日记。每个植区里,种的不只是植物,而是她和锺衡的人生。
七年来的恩爱生活,点滴流逝。她意随境改,悠然逛过去,感触和欢喜绵绵不绝地累积。
离丈夫越近,他制造的翻土声也越发明显。
在最后一个转角前,一样不该出现在温室里的东西,让她突兀地停下步子。
脚踏车。
而且是一台超级破烂的脚踏车。把手与车款还是二、三十年前才看得见的那种。
仙恩愕然盯着它,脑中有些什么东西,极快速地飞过去,她却记不真切。
下意识地,她蹲下来,在脚踏车座垫下方,找寻一个船锚型的贴纸。
有!
她不知道,是“找到”这个贴纸较让她惊讶,或者是“不意外”自己会找到。
她见过这台脚踏车。在哪里呢?是什么情况下呢?
她怔怔出神。
“仙恩。”转角处响起丈夫的呼唤。
她回过神来,继续往下走。
一个迸裂漏底的小水桶,在转角处等着她。
仙恩瞪着这个玩具型的小塑胶桶,黄|色的,里头还有一根同色系的小塑胶铲。
我今天带水桶和铲子来哦!阿牛哥哥,我帮你挖土。
恍如脑中的薄纱刹那间被人撩开,下一秒钟,一个纯稚的小女孩声音,清脆响起。
她倾身,拾起小塑胶铲。
你那个桶子太小了,根本装不了多少泥土。
她转首,看着身后的脚踏车。
阿牛哥哥,你的车车怎么不见了?
坏了,修不好了。
这些……这些是她的童年啊!
仙恩细细审视这些旧物,看起来虽然陈旧,却被擦拭得异常干净。寻常人早该扔进垃圾堆里的杂物,他上哪儿去找回来的呢?
她机械似地转过弯拗,那一区是三个家庭的“共享院子”,有一片粗犷的泥土地,让几个小朋友随意去种他们喜欢的植物。
在歪七扭八的花草矮树之间,有一畦新翻的泥土,地方不大,仅供两人转身——而且,不是两个大人,是两个小孩。
或者,她该说,一大一小?
新土的中央,一株大轮种玫瑰花,亭亭玉立,向她灿绽着花颜。
我们把玫瑰种在这里吧!你上次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妈妈都叫我“仙仙”。
嗯,仙仙,我记住了。
前方那个男人俊朗地站着,撑开了天与地,含笑的双眼形成日月星辰。她的眼神仿佛穿透了他,落在一个大男孩身上。
男孩蓄着及肩的长发,一忽儿是金色的,一忽儿是红色的,努力想在朴拙的脸上写满不逊的线条。
我的外号叫“牛仔”。台语的“牛仔”就是国语“阿牛”的意思。
啊,她的阿牛哥哥!原来“他”,是他……她竟忘了他,而他,一直记着。
她怔忡而立。丈夫走上前环往她,她的鼻端前立时钻满了他熟悉好闻的味道。
锺衡抬手抚过她脸颊,她才知道自己落泪了。
“我……”第一次的出声不成功,她又试了一次。“我不知道“仙仙”还活着。”
“她一直活着,活得很好,很快乐。”他温柔地盯着爱妻。
“你回去过?”她眨出一个泪汪汪的笑。
他从上衣口袋掏出一张黄而陈旧的小纸条。
她不需要看,她知道上面写了什么。
她只是不知道,当年这封拙稚的信,终究送达了收件人手中。
岁月是最好的邮差。
“我出狱的第一件事,就是回旧家去,但是你们已搬家了。听社区管理员说,张伯伯调职到台北去。”他低沉的声音,有如岁月里的一首诗。
“什么张伯伯,要叫“爸爸”。”她眼瞳微湿,嘴边是一抹深情的笑。
锺衡轻吻她”下,心满意足。
“我立刻到秘密花园去,因为我就是知道,你一定会留下讯息给我。”他的眼神显得悠远。“当时,“仙仙”的状况很不好,水分过多,根部几乎腐烂。但是它仍然顽强地撑着,固执地扎进土壤里,搜寻每一丝可以活下去的机会。一股无论如何都要救它的念头,让我把它带回花莲去。”
“你和仙仙,都在那里重生了……”她轻抚丈夫的脸。
“我在花莲消沉过一阵子,求职处处碰壁,学业又高不成低不就,有几度,我险些要放弃一切。”他吻了吻她的眼睫。“可是,每当我心情不好,去院子里探望仙仙时,我都会看到它正努力为了自己的生命,苦苦挣扎。即使许多园艺店老板都摇头叹气,断定它救不活了,可它从不放弃每一丝生机。是它给了我勇气,以及去钻研植物生命的契机。”
“你是说,“仙仙”才是Balance真正的鼻祖?”她破涕为笑。
“没错。”他低头,深深望进妻子的眼底。“还有那个留话给我的小女生。我常想着,那个小女孩承诺,将来长大了会跑回来看我,也会来看“仙仙”。如果我就这样撒手放弃,她以后找不到我们,不知会有多伤心。”
她紧紧埋回他怀里。
“讨厌,我是来叫你去吃饭的,你却害我一直掉眼泪……”
他的脸也埋进她的发内,深深吸唤她令人安心的香息。
“仙恩,我一直忘了告诉你一句话。”
她用力眨着眼睛,想把所有的泪水眨回去。
“什么话?”
他挑了挑眉,露齿一笑,眉眼间跃上极不搭轧、却又无比熟悉的要帅表情——这个表情不属于他,是少年时期的牛仔。
“嗨,仙仙,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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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阿姨为什么又哭又笑的?他们在干什么?”
“我怎么晓得?我又没有千里耳,可以隔着玻璃听见。”
“他们不是你爸爸妈妈吗?你应该猜得到啊。”
“奇怪了,他们也是你的小阿姨和叔叔,怎么你就猜不到?”
“唔……”
“走吧,我们先回家去,免得待会儿被活逮。”
“苹苹,等一下,我刚才追老鼠的时候,捡到一样东西。”
“是“松鼠”!”顿了一顿。“这是蝴蝶兰呢!你去哪里捡到的?”
“我追到大路上,在路边捡到的。我要把它种起来。”
“兰花很难养的,你可不要把它给养死了。”
“那……那给你,你帮我种!”
“喔!每次捡到什么东西都要扔给我……”
这天的晚霞浓成一道影,树梢的微风淡成一首歌,男孩和女孩手挽着手,归家的路漫漫往前延伸,终点,通向一个绿。
一个小小的愿望
凌淑芬
同样一件伤心事,在裴海的故事里,当他游移于该不该吐实之时,本书男主角锺衡建议他不要说,他自己最后也选择不说,那,为什么在这个故事里,锺衡自己眼巴巴地又说了?
呵,答案其实就是我写的那样。
有时候,同一件事情,要从不同的层面来考量。适宜某个人的做法,不见得就适合另一个人,所以咱们老祖先才有所谓“因地制宜”的说法。
终于,这个爱情系列写完了。
我终于把三兄妹的故事搞定了,呜呜呜……
讲到这三本的书名,应该很多人都知道李敖先生写的那首诗——不爱那么多。
这个系列的书名便是从其中而来。本来用完了“别(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之后,接下来应该是“别人的爱情像海深”,可是一来书名太长了,和前两本不对仗,二来我不想把焦点放到“别人”身上去,所以临时转个弯,自动跳过第三句,启用了“我的爱情浅”,成为这个系列的完结篇。
记得初初在电话中告诉詹姊这个书名时,詹姊还脑中打了个结,因为乍听“我的爱情浅”这五个字,实在会很雾煞煞,搞不懂这五个字怎么把它变成一本书。
呜……詹姊,我对不起你,我老是想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你要原谅我——话说回来,认识我也不是两、三年的事了,你应该很习惯了吧?哈哈哈!(干笑三声)
这本书和第一本的关联性较深一些,讲的是同一件意外,在两个性情不同的男人身上,造成的巨大影响。
也因为性情相异,他们的故事有了截然不同的方向。裴海是外放、狂烈,本书男主角锺衡(牛仔)是内蕴、保留。
可以想见,如果锺衡的对手是上一本的女主角池净,他们一定分开之后就分开了,两个人都不会主动去走下一步。
这两个人在自己的故事中,都不是分离之后主动觅求相遇的那一方。
如果裴海遇见本书女主角仙恩,他们一定是两败俱伤,把对方撞出一头包。
这两个人在自己的故事中,都是急进主义者,“是我的就一定要弄到手”,即使后来他们对于爱情的领悟都是“适可而止”,仍然不改他们努力追求的心。
锅对上锅,盖配上盖,都不是办法,一定得是锅配上盖才行。
在这本书里,请想一下那种八点档的情节——一个坐过牢的男主角,回对女主角时,抱着头嘶吼:“我配不上你!你走!你走!你走!”
再想象女主角也拉扯头发狂喊:“我爱你!我不走!我不走!我不走!”
呃……这些,书里统统没有!
呜,别这样嘛!我喜欢狗,爱狗胜过爱人,请不要叫我杀狗洒血,呜呜……
《我的爱情浅》里,我只是单纯想写,当一个人心中怀着一份歉疚时,他如何和这份歉疚共存,去爱其它人,去过自己的生活。
大体而言,在这个系列中,《别爱那么多》和本书《我的爱情浅》算是“一套”的,第二本《只爱一点点》则比较像番外篇。
我自己觉得比较有趣的地方是——池净在这三本里都很有重要的地位,并不是说她的戏分多,而是指她的“影响力”。
在自己的故事中,她当然是第一女主角;在她哥哥张行恩的故事中,她负责“饰演”他的女朋友;在仙恩的故事里,她则负责假扮妹妹心上人的“暗恋对象”。
通常这种男女主角身边的异性,都是“坏女人”,她却又是一个很纯善的人,以她自己可能都想象不到的方式,影响了兄妹俩的恋爱运。
我常想,或许我们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曾在别人生命里扮演极重要的角色,而我们自己却从来不晓得呢!这不是很有趣吗?
之前曾接受记者采访,谈起这个系列的起源。(我和记者聊得颇为深入,无奈后来注销来的成果并非如此,有些遗憾。)
一开始,我只想写《别爱那么多》而已,动笔的契机,除了是之前提过的好友“池净”这个人之外,也因为一些新闻事件。
我住的地方,后面是一条平坦大道,在飙车族间出了名。每到周末,公路上呼呼啸啸的,十几骑机车飞驰而过。电视新闻上,常可看见这些飙车少年的“快意恩仇录”。他们可以只因为别人多瞄了一眼,就抡刀去追猎,即使砍死了人心里都不觉得如何。
我相信,这些事在做的那个当下,自己是觉得很英雄、很睥睨群伦,但,你永远不晓得,在你十六、七岁那年的“风光”,会在三十岁之后形成多么深的遗憾。
像裴海和锺衡一样。
所以,如果凌淑芬的读友中,有人自己在飙车的,或者有人认识飙车朋友的,帮我跟他们说一下——凡事适可而止,尽兴即可,不要逞一时快意,真的!
对了,要跟各位读友道声歉了——因为我的不严谨。
事情是这样的,本书和《别爱那么多》的关联较深。我在写《别》书时,就已经想好了本书的剧情。两个男主角互为同学,都是在三十岁那年和女主角相恋,在三十五岁那年有了结尾。结果,写《别》书时,不知道哪根手指抽筋,行文里居然有个“七年前,他以二十六岁之龄在法国初露头角”的句子——其实应该是“四年前”啦,呜……
因为当时是系列的第一本,编辑台上当然不知道我的盘算,自然不以为意,而我自己也没发现,直到交出这次的稿子,编辑在校对的过程中,才赫然发现同一个时期里,本书三十五岁的锺衡,和《别爱那么多》里的同学裴海,竟然有了三岁的误差。
这颗炸弹当场炸得我人仰马翻。我给可爱甜美小编辑的回应是:“呃,你知道的,我不介意出版社把《别爱那么多》收回来改一改,重出一次……”
当场一颗核子弹差点爆到我的头顶上来。
已经出书的是来不及改了,目前还在编辑台上的书倒是来得及更动。
可是,想了一下,我还是决定在后记中向读友们坦诚自己的错,不对本书做任何更动(否则阿牛哥哥配他的仙恩就实在太老了)。
我相信,如果我没有在这里自己招认,多数读友们应该都不会注意到啦!只是,想我凌某人是如此光明磊落、心胸坦荡、诚实以对的好作者……
好啦好啦!实情是,编辑用很阴森的口吻警告我,看是要自己罪告天下,还是由她们动手,呜呜。
所以我还是把它拿出来提一提,顺便为我当初那根抽筋的手指道歉。
是的,不要怀疑,就在你们看到这篇后记的同时,凌某人已经变成九指神丐了……
这算不算是一种“职业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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