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麽做不是惧怕别人的非议,而是害怕他的逃离。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他那懒惰的性格了,爱情在他眼中都是麻烦,更何况男人的爱情了。如果我在一开始就告诉他,恐怕他第一个念头不是想自己爱不爱我,而是怎麽能更快的逃跑。
其实追逐也是件有意思的事情,可是如果光那麽追追停停可容易钻到牛角尖里,我可不想让他一见我,首先想的就是怎麽逃。
所以,我编了一个网,用六年的时间将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包在了里面。等待是漫长的,但果实也是甜美的。也许他永远不会像我爱他那样爱我,但无疑,我已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一个,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爱上一个人,爱对我来说本身就是种笑话。我喜欢柔软温顺的女人,我喜欢淡然高洁的掬花,我喜欢蓝山咖啡的香气,我喜欢神户牛肉的嫩滑,我喜欢很多东西,但也仅仅是喜欢。
有了他们,我的生活也不过是更顺心点,没有他们,那也没什麽大不了的。我的人生早已有了特定的轨道,虽然我对所有的预定都不满,但有些责任是必须承担的。
如果没有遇到那个笨蛋,我现在应该已经准备接手上官家了,但是现在我不得不走另外一条比较麻烦的路。
我是先听说了“李一”这个名字,然後才见到那个笨蛋的。
那已经是六年前了,我升入大三,学校的课程没有必要用心,那些东西每个上官家的子孙都要在十八岁以前学会,所以,大学,不过是一个体验罢了。
呵呵,想来现在看文的都是和懒云一样米安排的,恩,虽然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但该庆祝的也要庆祝^.^,至於庆祝什麽,恩也许偶们可以说没有世俗爱情的烦恼,不用担心对方出轨不会在不必要的等待上浪费时间,不用花多一份的钱给另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夥买礼物…看,要想找的话,单身的优点真是一大堆~~~~~
如果觉得寂寞的话,恩,米关系,有懒云陪的说,抱抱各位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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