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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书包网 > 云中谁寄锦书来 > 第十章 恨情深伤

第十章 恨情深伤

你的美貌坚忍,你的智慧沧桑,虽然沉埋了几千年的光­阴­,但定会有无数世人为你感动,为你歌颂,你是真正的巾帼,你是真正的女人。

(四)

香,你让世人心神荡漾,千百年来,谁人不愿闻听你入耳,谁人不愿品闻你的秀雅幽魂,谁人不颂你,赞你,念你,慕你、、、、、、

歌罢杨柳楼心月,舞低桃花扇底风。香,你娇俏玲珑,媚眼生辉,樱桃小嘴微微上翘,俏皮可人,香艳婉丽,客人们都笑赞你是“香扇坠”,真合了你的韵味儿。雾水清碧、画舫流彩的秦淮河畔映照了你多少的风华姿秀,流淌着你多少的悲情萋萋?媚香楼里,你演绎了多少风花雪月的迷离?你的倾国倾城的才貌令多少文人雅士惊为天人。你成了他们的红颜知己,令他们纷纷倾倒,从此忘却归途。

十六岁那年,你第一次遇见了你的真命天子从此便一见倾心。他入你香闺,见你墙上一幅“寒江晓泛图”,在那寂寥飘渺的寒雪清江之上,一叶孤舟飘零于浩渺江中,天高水远,辽阔清远,寂静空旷,好一种悠远淡泊的意境,画上还题诗一首:瑟瑟西风净远天,江山如画镜中悬。不知何处涸波叟,日出呼儿泛钓船。

他惊叹如此佳作竟然出自与你这样娇俏可人的青楼小女子之手,一种敬佩欣赏油然而生。临行前,他与你皆依依不舍,留恋几许,又不好点破。

于是他挥毫泼墨,作诗一首,赠与佳人:绰约小天仙,生来十六年;玉山半峰雪,瑶池一枝莲。 晚院香留客,春宵月伴眠;临行娇无语,阿母在旁边。

他与你一个是风流倜傥的翩翩少年郎,一个是娇媚 多情的青楼俏佳丽,两情相悦,正是才子慕佳人。

可惜他无钱财为你赎身,后又遭­奸­人所害,不得不暂且逃亡。你便洗尽铅华,闭门谢客,一心盼他归来。在那­奸­人怂恿之 下,一王公贵族大张旗鼓地来迎娶你做妾了。你坚决拒绝,可那王公贵族还要坚持纠缠,你便一头撞在栏杆上,血溅桃花扇。可那­奸­人并不放过你,等你稍微痊愈了 后,便打着圣谕的幌子将你征入宫中充当歌姬。不久,扬州城城了清兵的天下,落魄的皇帝四处逃亡,最终被部将劫持献给了清军,随后南京城不攻自破,你便随着 一帮宫人趁夜­色­逃了 出去。

那时清兵烧杀抢掠,难民四处逃窜。你来到长板桥上, 站在桥头,发现媚香楼也已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正巧,当年为你教曲的师傅苏昆生路过长板桥,带你去了苏 州。其实,这天夜里你的他在扬州兵败后脱身返回南京了南京城。到达时正逢清兵肆虐屠城,他心里焦急地挂牵着你的安危,等他赶到秦 淮河边时,却看到媚香楼燃成一堆灰烬,其实那时你就坐在离媚香楼仅 有一箭之遥的长板桥上。

你在苏昆生的照顾下来到苏州,此时你已身染重病。几经周折,你找到了昔日好友卞玉京。她热情收留你在小院住下,并请 来名医为你诊治。原来你患的是肺痨。

病中的你深深思念着公子,夜夜捧着那把血染的桃花扇,回想着公子的音容笑貌,回想着与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无边无尽的泪水浸透了衣襟。

古道热肠的苏昆生见你痛不欲生,为你们的深情所感动,先是返回南京后又北上商丘,为你们彼此传递消息。

在他北上不久,你开始咯血,病情一日重于一日。弥留之际,你挣扎着让卞玉京为你剪下一绺青丝,小心翼翼地用红绫包好,再把它绑在 比生命还珍贵的桃花扇上,然后交给卞玉京,请她转交给你深爱的公子,并留下遗言说:“公子当为大明守节,勿事异族,妾于九泉之下铭记公子厚爱。”

你爱的人得到苏昆生送来的消息,立刻启程,赶往苏州。可惜,当他来到卞玉京的小院,你已于前夜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徒给他留下一片空空悲切,令他心伤欲绝。

你用­性­命来维护自己的贞节和道德大义,而你苦苦等待的他却耐不住寂寞,参加了顺治八年的乡试,而且只进了副榜,引来诸多非议。让人不得不感叹, 青楼皆为义气妓,英雄尽是屠狗辈啊。

此情可待成追忆

此情可待成追忆

恋芸自小进宫当宫女。稍大点后就跟在了公主身边伺候公主的饮食起居。

长宫里总是充满了三千后宫嫔妃们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公主难免也会牵扯进去。恋芸看透了这些俗恶的明争暗斗,厌烦了参与其中,因此处处谦让,小心翼翼。

岁月流逝,一天天长大的恋芸渐渐出落成了粉面娥眉的小美人。其实她内心里还是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如同武才人一般被君王看中入得高堂,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荣光她不是没想过。

那不是她非要这么想,而是在这浩浩皇宫,年深久远,若不能得赏龙心,大好菁菁年华便要白白在这寂寞深宫中蹉跎流逝,所以不管有心无心,大凡宫里有些姿­色­的女子都会有此心愿。

可渐渐地,大家都看清了形势,武才人那样的好运不是谁人都能有的,更何况这涣涣长宫里佳丽如此众多,花团锦簇,迷乱了君王的眼睛,哪里还有心思来欣赏和临幸她们这些如同蚂蚁般卑贱的小宫女呢?

所以恋芸还是隐隐期待着好运会从天而降,但已不似从前那般激烈热情地做着那等浩渺的美梦。

到了怀春的豆蔻年华了,恋芸开始和宫里其他的宫女一样折一些小船小鸟什么的,在那上面写上一些诗词或涂鸦几笔,让它们随宫里的一条通向宫外的小河流去,期待它们能遇上卿卿男子,说不定上天赐缘,不定哪天有机会出宫就能遇上那个老天牵线的人呢。

这样的日子一日捱过一日,那条多情的小河也寄托了几多女儿春心,从此恋芸和姑娘们都都了一份等待,等待那不可知的幸运垂青,想着原本来自孤苦百姓之家,在这寂冷的皇宫呆久了也没多少意兴,若得一风流才子相识相知一辈子,也不枉此生来世间走一遭了。

或许真是老天开眼了,虔诚祈祷痴心等待的恋芸的小纸船终于遇到了它的归宿,只是不知道最终的故事为何演变成了那般模样。

一日,落魄潦倒的公子玉溪打那宫门外过,柳深红墙的宫门外一条小河寂寂流淌。玉溪抬头看清晨的日头已经年过升高了,虽然有长丝绿绦的遮掩,但终究是有些灼热的。出了一身热汗的玉溪便在这宫外小河边捡了一处­阴­凉地歇了下来,整理衣衫间,一扭头发现了河里水草阻着的小纸船。

他便好奇地捡起,仔细而小心地打开,那上头一阕好诗,娟秀小楷,一入深宫思尘缘,黛眉春深锁莲心。青天若是有凡怜,愿得佳郎相思意。还 配着淡淡几笔涂鸦,聊聊几笔便呈现出一个婀娜灵秀的妙龄女子眉目衔春,眼眸深处含怨思春,仿佛有千般万般的柔情蜜意无人诉说,仿佛在痴痴守望等待着远方的 情郎。才智国人、多情风流的玉溪一看就知道这幅纸船诗画想要传达的情意。他看到落款处写着作诗女子的名儿,碧杳。他反复念叨着碧杳这两个字,想象着这个女 子会是个什么样的模样,他想她定是位才貌绝佳的佳人吧。整个上午他就坐在那柳荫下的小河边,定定地看着这幅诗画,痴迷入神了般。

那时候,崇道之风兴起,士人学仙修道一时间成为世间风尚,耐不住寂寞的玉溪便也加入这群人士中间。他上了玉阳山,对道家经典《道藏》兴致颇高,下了一番苦 功细细研究,期待得到老子等人的­精­髓。还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后来他写的很多情诗里的佳句和隐 喻都是源出于《道藏》。可谁知世事难料,他沉迷典籍研究的同时,也深受其中某些异邪思想的影响,从而使得正当韶华的他更加春心荡漾不已,从此整日里思慕着 能逢着一个心爱的姑娘共谱天上人间妙曲。也时常拿出那张珍重若宝的诗画在深夜里挑灯冥想,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各样对那神秘女子的思慕和想象。他总觉得冥冥中 有种力量在牵引,让他感觉此生与碧杳有缘,上天有一天会安排他们见面的,他笃定。

那日,道观里的师傅派他下山去办事。他走着走着,觉得天气太热,便捡了一处­阴­凉地坐下歇息,又从怀中掏出那张被他视若珍宝的诗画来,细细品评着,不觉间,嘴里念念有词。

正当这时,一个姑娘打那经过,见路边一青年男子坐在一块巨石上念叨着: 一入深宫思尘缘,黛眉春深锁莲心。青天若是有凡怜,愿得佳郎相思意。这姑娘倏的立住了莲步,那摇头晃脑、痴痴狂狂的玉溪此时也回过神来,见一有如天仙下凡 的妙龄女子在离自己不过两米远的地方有些惊愕而痴怨地定定望着自己,一双烟波深深的乌黑眼眸仿佛把他的魂魄都勾了去,那女子眼中仿佛升腾起一股烟雾,水波 流动间,一行清泪滚落在她绯红玉润的俏脸颊。玉溪摸不着头脑,却又深为这落入凡间的女子的美貌而震撼,这不正是自己心魂里,痴梦里多少次出现过的人儿啊, 她终于出现了,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

他慢慢起身,开口问那正深情凝望他的女子,“姑娘,你怎么了?谁欺负你了么?”

那女子低垂了眼帘,长长的睫毛上粘着晶莹的泪花,她掏出手绢儿轻轻拭去脸颊的泪珠,转过身去,却越发伤感了,她在默默流泪,秀丽柔弱的背影随着她的啜泣而轻轻颤动。没有 玉溪心里升腾起万般柔情和爱怜,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他奔过去绕到她跟前,轻轻扯过她手中的手绢,为她细细拭去泪水。她低着头,很羞涩地,却又不知所措,面对着眼前这个陌生却似乎又并不陌生的俊秀明朗的男子。

玉溪将她扶到那块石头上坐下,两人一番交谈,这才知道这妙龄女子乃是这幅诗画的作者恋芸,碧杳是她给自己取的号。两人又如此这般那般地说了说是怎么想到要 放纸船的,又是如何捡拾到这个小纸船的。渐渐地,山风习习,吹得人惬意无比,太阳收敛起他的威力,已经躲到了云背后。两个年轻男女都觉得相见恨晚,那玉溪 更是倾吐着对眼前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女子的思恋,恋芸何尝不是,但是她一个女儿家如何能如此大胆向眼前这朝思暮想的男子吐露心事?当然,聪明绝顶、风流俊 秀的玉溪又何尝读不懂她眼中的深情,她内心的起伏呢?若不是她心底藏着他,念着他,慕着他,思着他,她为何会在听到他念叨着她的诗而感怀万千终至泪海滔 滔?她的诗是她动情的心声,她的画是她思念的写照,这些早已不用她用言语传情,他早已千遍万遍地揣测和解读,他的洞若观火,他的天生多情,早在未见她之前 将她的心事看透无疑,那幅诗画也早将她的心意泄露直白。

原来这恋芸是陪着公主在玉阳山西峰的灵都道观中修行,此番她是奉公主之命到玉阳山玉溪所在的道观里求玉溪的师傅赐符来的,不想在路上恰好碰到了下山办事的玉溪。

从此两人在这紧邻的两座山峰间来来往往,早已堕入深深情网不能自拔。两人都知道这样的的感情是不容于清规礼教的。可是他们无法压抑那如同风吹草长一般恣肆蔓延的情感之火,越是压抑便越是抵抗不住思念之苦。他们只能背地里来往交结,这样的躲躲藏藏反而更加深了他们对彼此的思恋,反而更让他们体会到了爱情的妙不可言。

可是两个如胶似漆,爱得死去活来的年轻男女的感情却见不得天日,不能朝朝暮暮相守相伴,于是欢乐过后的悲哀和凄凉更深一层,那种落寞和忧伤让玉溪写出了“相见时难别亦难”的千古佳句。

时常在一番短暂的温柔缱绻、耳鬓厮磨过后,玉溪都会轻轻拥着 怀里如同羊羔般温柔乖巧、若玉生香的恋芸感叹道,“若是晓珠明又定,一生长树水­精­盘。”每每此时,两人对月垂泪,悲戚哀怜,却毫无办法。他们多么希望太阳 永远不要升起啊,这样他们就可以长久地痴心相伴相守了,就可以此生朝夕共处,去谱写属于他们的爱曲了。

不久,恋芸怀孕了,这可是为世俗不容的啊。首先,两人都为修道之人,其次,两人尚未婚配。这事惊动了公主和道观,于是他们商议决定将玉溪驱逐下山,恋芸被强行除胎遣返回宫。

这道命令无疑令他们的孤苦爱情雪上加霜,他们深知,这样的结局就是此生永无再见的可能了。这是让他们多么揪心疼痛的事情啊,两个相爱相恋的人,都苟活于这茫茫人世,却从此不再相见,从此一刀两断,怎能不让人肝肠寸断,惆怅遗憾啊。

岁月只可以徒添皱纹,却更改不了有情人的深情。这段山盟海誓的痴心苦爱早已在两人心底种下不朽的根苗,日日滋长,令他们被相思之痛折磨得苦不堪言,可又别无他法。

许多年过去了,玉溪时常感叹道:“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他日日思念,夜夜落泪,这思念,这泪水,让他写下许多不朽的诗篇,是为她而写,更是为祭奠他们的苦恋而写。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她被禁锢在寂寞长宫深处,终日以泪洗面,心早已凋敝如泥,零落成霜,后来连泪都流­干­了,心也麻木了。可谁不知她内心莫大的伤痛与思念?她是痛到不能痛、爱 到不能爱啊,所以选择让自己麻木、让自己心死,可真会心死吗?如若真能心死,便也罢了,倒省却她心泪纠结,沉痛一生,可偏偏世间真情似魔,远不会如此轻易 放过彼此深爱的人,定要让他们的心都碎成残埃,斑驳破朽,却不让他们相见,这可说是天大的惩罚,天怨人恨的人世惨剧。

多年以后,玉溪痴心守候无望,遂灰心别离京城。

“回望高城落晓河,长亭窗户压微波。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

月光清冷,一如你我悲苦的爱情。如若苦苦痴心换不来任何的相见相守,那便让我们怀着一世的疼痛,知道彼此的思慕就好,从此心魂不再寂寞。虽然孤苦不堪,但 红尘里用着你的记挂,我会感到些许温暖,人生苍白如雪,却因着你的点缀而添上几许浓墨重彩,这便足矣,就让我们这对苦心人儿来世再相逢吧。

十年一觉扬州梦

牧遥出身书香门第,其祖父曾为宰相,是一位博古通今的大学者,而且著有二 百卷的《通典》。在他尚未参加科举考试之前,就曾经写过一篇《阿房宫赋》,此赋一出,牧遥之名与其赋便在文人雅士之间流传甚广,赞叹颂扬之声不绝于耳,太 学博士吴武陵由衷击掌称好,甚至跑去向主考官登门直荐。牧遥的才华还不只是展现在诗词歌赋方面,他还专门研究过孙子,写过十三篇《孙子》注解,也写过许多 策论咨文。甚至还献计平虏,被宰相李德裕采用,大获成功。

文宗大和二年牧遥中进士,授宏文馆校书郎。后赴江西观察使幕,转淮南节度使幕,又入观察使幕。史馆修撰,膳部、比部、司勋员外郎,黄州、池州、睦州刺史等职,最终官至中书舍人。牧遥以峻峭矫之。七绝龙有逸韵远神,晚唐诸家让渠独步。牧遥很有抱负,好言兵,以济世之才自诩。工行草书。《宣和书谱》云:“牧作行草,气格雄健,与其文章相表里。”董其昌《容台集》称:“余所见颜、柳以后,若温飞卿与牧之亦名家也。”谓其书”大有六朝风韵”。传世墨迹有《张好好诗》。著作甚富,主要著有《樊川文集》、《旧唐书》卷百四十七、《新唐书》卷百六十六皆有传。

牧遥人如其诗,个­性­乖张,如鹤舞长空,俊秀脱俗,飘逸风流。他的诗词歌赋皆风流华美而又韵致雅丽,雄浑跌宕而又婉约细腻,为世人久久传唱不止,堪称杰出。

可惜牧遥徒有相才,而无相命。他生在江河日下的晚唐,那时候,帝将平庸无能,国无宁日,宦官专权,朋党相争,内忧外患,风雨如晦。“请数击虏事,谁其为我听”,牧遥纵有通天才­干­,也因其生不逢时、遇人不淑,从而埋没了一代治世圣贤,但却成就了一代杰出文人。

由于看透了时局面,知道江山不久便很有可能异帜他手,以他牧遥一介书生,且在这没落世道又得不到重用,反而受到牛李党争的纷扰牵扯,自己渺小得如同沧海一 粟,无法回复盛唐气象,因此,牧遥便终日纵情生­色­,大肆地饮酒,出入青楼烟花之地,以此疗伤。他的悲愤,他的理想似乎都只能沉浸在这苦涩的酒里,让绚丽即 逝的烟花来点缀和麻木他那颗忧国忧民却又无能为力的憔悴不堪的心房。

从此,牧遥诗中时常出现酒的身影,“高人以饮为忙事”,“但将酩酊酬佳节”,“半醉半醒游三日”,“一世一万朝,朝朝醉中去”,“乞酒缓愁肠”,“得醉愁苏醒”,“醺酣更唱太平曲,仁圣天子寿无疆”、、、、、、

烟水浩渺,繁花似锦的扬州城里,牧遥流连于那烟花柳巷,不醉不归。整日里将自己放纵在那酒海里,每每醉卧温柔乡,无限缱绻缠绵的深处是他深深地哀伤,因为 无力为苍生百姓着想,空有一方盖世才情和济世雄心却英雄无用武之地,他心里苦啊,每每想到这些,他便豪饮不止,痛哭流涕,那些烟花女子也不免感怀伤物,落 下泪滴来。

那些时候他写了《郡斋独酌》来表达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岂为妻子计,未去山林藏?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弦歌教燕赵,兰芷 浴河湟。腥膻一扫洒,凶狠皆披攘。生人但眠食,寿域富农桑。”还有《河湟》一诗,“元载相公曾借箸,宪宗皇帝亦留神。旋见衣冠就东市,忽遗弓剑不西巡。牧 羊驱马虽戎服,自发丹心尽汉臣。惟有凉州歌舞曲,流传天下乐闲人。”有时候他会借历史典故来讽刺统治者的骄奢­淫­逸,如《过华清宫三绝句》中的两首,“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

牧遥的抒情写景的七言绝句有很多成了后世传颂的名句,比如,“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江南春》)比如,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泊秦淮》)又如,“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山行》)等等。

由于牧遥过度地放纵自己在那烟花之地,使得淮南节度使牛僧孺很不放心,遂叫人暗中保护。杜牧调任回 京之日,牛僧孺便委婉地劝他切莫“风情不节”,还拿出兵卒们发回的满满一箧平安帖以暗示他不要再像从前这般纵情声­色­。牧遥见状,羞愧交加,无地自容。于是作《遣怀》一诗以自嘲。诗曰: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蠃得青楼薄幸名。这落魄江湖载酒行不正是他内心苦闷沉郁的写照和哀鸣吗?充满了几多无奈和心酸。楚腰纤细掌中轻不又说明了他自觉济世无方于 是只得在那红颜纷飞中去迷醉自己以解心头无限忧愁吗?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牧遥在吟出这两句时似乎是在笑着的,可是笑中是带着泪滴的,仿佛千 年的风霜吹过后,他的面颊由泛红的­肉­­色­变成了骷髅面上覆盖着的那灰乌­干­瘪的死皮,是何等的苍凉而无奈啊。

自古文人多风流,牧遥也不例外,他的风流轶事也如同他的才华一样,流传世间。但是牧遥风流得很有些特­色­,与众不同,从而使得他的风流名声得以声名远播。

当年牧遥在宣州幕下任书记时,闻听世人说湖州美女如云,便兴致盎然地到湖州游玩。湖州刺史崔君素久仰牧遥盛名,遂设下盛宴浓情款待。为附庸牧遥文人­骚­客意兴,君素唤来本州所有名妓,供牧遥细细挑选。随后,为助兴致,君素为其举行了一次赛 船水戏,引来全城大家闺秀观看。这牧遥眼光刁得很,在这美女如星子的湖州却没能相中其一。令君素深感失望,也令他自己也困惑自己与世人眼光的差别之大。

后来某日,他和君素在城中茶肆小憩,这时,一个老妈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来到近前卖艺讨赏,牧遥眼前一亮,心花怒放,激动不已,心想终于在此流芳之地 寻着自己想要的佳人了,只可惜这姑娘年纪太小,将来必定是女中翘楚,看她这杨柳细腰,看她这花玉面庞,看她这星月明眸,真正一个绝­色­的美人坯子。

于是,牧遥当即给了老妈妈一些金银财帛作为聘礼,与她商定十年之内必来当湖州刺史,到那时再盛情迎娶。如若十年之内不来,姑娘便可另嫁他人。

十四年过去了,牧遥果真来湖州当了刺史,可时过境迁,约好的十年光景早过,牧遥一到任就苦心寻那姑娘,这才知道她三年前就已嫁人,而且还生了两个孩子。可 这能怪谁呢,因为是自己失约,这姑娘并未爽约啊,于是牧遥对天长叹,无可奈何。于是作《怅诗》,诗云: 自是寻春去较迟,不须惆怅怨芳时。 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

牧遥还曾经在扬州遇到过一个让他刻骨铭心的女子,但是这个女子只有十三岁。不过那时候的人都是早婚,十三岁对于当时的女子来说已经知道如何思恋男子,如何 讨取男子欢心了,更何况她是在这烟花之地长大,定是对男人颇有一番研究的了,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知道察颜阅­色­,知道哪个男人好,哪个男人不好了。

他与她就在这烟花滴翠之地相遇,他见她第一眼便深深迷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便日日夜夜守着她,只与她一同赏玩诗词歌赋,偶尔她为他弹琴奏曲,偶尔也会在 他的央求之下为他翩翩起舞,为他低吟浅唱,也会为他细细研墨,与他共同作诗作画。那些红袖添香的日子里,那些彩袖飘飞的日子里,那些花前月下的浪漫多情, 那些凄婉百折的柔声吟唱里,有着多少共同的甜蜜回忆啊,有着多少诉不完道不尽的相思相知意啊。他视她为仙子为娇娥,她看他为才俊为情郎,几多绵绵情意,切切情丝,怎能说离别就斩断呢?

可是离别是难免的,大和九年,牧遥要离开扬州城而赴长安任监察御史了,永远都记得那个夜晚,深情款款之余,惆怅悲痛之际,无可奈何之时,他为她挥毫写就《赠别二首》:其一,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其二,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与君此别不知何时再相逢,小小的青楼柔弱的歌妓流着不尽的泪水,却无法用一颗虽饱经尘世摔打碾揉但却对他无比深情的心来将他留在身边以求朝朝暮暮相守相 伴,却无法用曾经温情默默柔情戚戚的相思回忆来挽留住往日的情深意长。那时,她心里的伤痛定是纠结难止、悲情深切的,可能怎么办呢?要怎么办呢?她再令他 爱得深切,也只不过一小小歌女,甚至在世人眼中连人都不佩称。于是她泪水涟涟,悲痛难抑,他心下怜惜不已,泪水也早就沾满前襟,于是他回头,酸涩难言,不 无感伤地说,“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从此成为千古流传的佳句。

晚年大限降至的牧遥为自己写了墓志铭,但却文采平实无奇,丝毫不似出自名家之手。据《新唐书》载,墓志铭写好后,他闭门搜集从前的书稿,大肆焚烧,,只留下十之二三。其此等举动令世人甚为不解。也许在牧遥盖世豪情加才情的背后,在旁人眼中无比飘逸潇洒、狂放恣肆的他,风光背后的心酸凄凉、强笑欢颜的苦楚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爱新觉罗 胤祥小传

爱新觉罗 胤祥,生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乃为清康熙帝第十三子,努尔哈赤裔孙。其生母乃是敬敏皇贵妃章佳氏,满洲镶黄旗人,于胤详十四岁时去世。

胤祥在一废太子之前是除太子之外康熙帝最宠爱的儿子,从康熙三十七年也即胤详十三岁时起,每逢康熙帝出巡就必定带着他,所以他是唯一的一个跟着康熙帝南巡达四次之多的皇子。

在康熙四十一年第四次南巡的时候,只命胤祥单独一人祭拜泰山而弃随行的太子和四阿哥于不顾,足可见康熙帝对这位十三阿哥的宠爱之深了。

据说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曾多次封禅泰山以示最高皇权,所以泰山象征着最高皇权。康熙帝此番举动大有深意,也许在那时候他就有心将帝位传之于胤详吧。

第二年索额图被康熙斥责“天下第一罪人”,康熙因此对太子信任大减。

八阿哥的老师曾经在康熙四十三年写信给家人,说十三殿下是皇上最宠爱者,前途不可估量。老八的老师都这么说,可见当时十三阿哥的圣宠如何。

只是在康熙四十九年时,康熙给三,十三,十四阿哥三个人的请安折子的朱批上说胤祥绝非勤学忠孝之人,如不严加约束,必当生事。这说明胤祥在一废太子时做了什么非常出格的事情让父亲康熙对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此不再宠他如前。至今他究竟做了什么让父亲对他印象大打折扣的事情仍然是个不解之谜。

可能正是因为父亲康熙对他前后的态度判若两人才使得胤祥心情极度郁闷,情绪很是低落,因此患上了一种叫做鹤膝风的病,这病时好时坏地拖延了好几年,一直到雍正登基才算基本上痊愈。

从现有的资料上看,胤祥在康熙年间没有任何爵位。胤祥出生以后康熙曾经两次给儿子们封爵,康熙三十七年年一次,那时候胤祥还小,故而自然轮不上。康熙四十八年一次,此时胤祥已经失宠,因此也没有封爵。 在康熙所生的众多儿子之间,雍正帝在诸兄弟中,为确保王位,严厉打击政敌,但唯独对怡亲王胤祥恩宠有加,情同手足,生死与共。雍正更先后推崇胤详为“自古无此公忠体国之贤王”。因此,雍正与胤祥的关系远远超出普通的君臣关系,更非一般兄弟王子的关系。

胤禛继位之后,即封胤详为和硕怡亲王,总理朝政,又出任议政大臣,处理重大政务。胤禛念国储关系民生,即位不久,命领户部,管理三库事务。他以“国家休养生息,民康物阜”为务,针对前朝财政积弊,清理天下赋税,稽核出纳,量入为出,致府库充盈,国用日裕。天下浮粮,害民甚剧,在胤禛支持下,胤详竭力剔除,仅江南之苏、松,浙江之嘉、湖,江西之南昌,通计每年减除60多万两,直省正供蠲免多达数百万两。 雍正三年(1725),总理京畿水利营田事务,将直隶分作四区,区设专官,负责疏浚河渠,筑堤置闸,区分疆亩,经划沟腾,千里之内,沮洳污菜,都化作良田。江南水道,多致浅塞,因其倡导兴修,数十州县,河流畅通,几千顷良田,悉获灌溉之利。因官吏徵求、苛索,两淮盐政一直不振,自总理户部,便力加整饰,取消一切浮费,由此商力日苏,盐务渐见起­色­。 雍正七年(1729),准噶尔部策妄阿刺布坦、噶尔丹策零父子叛清,朝廷决定对西北两路用兵,他奉命参与帷幄,筹划建立军机处,出任首席军机大臣,全权筹措兵马粮草以及各类军需之转输。以所领度之储备充足,调度得宜,而屡博奖谕。 胤详在其位谋其政,一心济人利物,为国为民。经过他积极向朝廷请奏而宽免了雍正三年以前天下“积逋”,恢复了一切“诖误”。

他忠厚心诚,听断公明,从不误听偏信。曾奉命讯鞫大案,在审讯中,他不用重刑,坚持以诚动人,以理服人,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虽涉及人众,从不株连无辜,使得数十件大案桩桩处理公允,深得当时民众拥戴。 胤祥才华横溢,且好藏书字画,在书画等方面的艺术修养很高。史载他“­精­于骑­射­,发必命中,驰骤如飞”,“诗文翰墨,皆工敏清新”,可惜遗存甚少。

据说他曾随祖父围猎,突然林间窜出一只凶猛的老虎,那老虎张牙舞爪,气势汹汹,直扑祖父而来,胤详见之面不改­色­,从容­操­起手中利刀向着猛虎砍去,血溅淋漓间,老虎倒地而毙,随行者无不称颂其“神勇”。

史书记载他如汉侍卫之管理,守卫圆明园八旗禁兵之督领,养心殿用物制作,雍邸事务,诸皇子事务,雍正陵寝,凡宫中府中,事无巨细,皆他一人筹划料理,而且“无不­精­详妥协”,因此甚合皇上心意。 在他谋政的八年中,他­精­白一心,从不居功自傲,又极其谦逊随和,忠心事君,皇上自然待他非同寻常。

雍正八年(1730),胤详去世,时年四十五岁,雍正帝亲临其丧,并辍朝三日痛悼之。诏令怡亲王名仍书原“胤”祥,以志思念,配享太庙,恤葬从优。六月溢号贤,并命将“忠敬诚直勤慎廉明”八字冠于贤字上,还特於奉天、直隶、江南、浙江各建祠宇,以褒赏其贤德忠良。建祠于京西白家疃正阳门内东顺城街,改所居府为贤良寺,以祈冥福。据说诚亲王允祉会怡亲王允祥之丧,迟到早散,面无戚容,交宗人府议处。议削王爵监禁景山永安亭,得旨削爵拘禁。 雍正八年八月,雍正命怡亲王七子弘晓袭封亲王,五子弘皎封宁郡王,均世袭。建贤良祠,以怡亲王允祥功勋卓著而奉为首位。设立军机处。 后乾隆十九年(1754)九月诏入盛京贤王祠,乾隆三十九年(1774)诏以其爵位世袭罔替“铁帽子王”。

胤祥自做亲王以后,封诰命的有嫡福晋一个,侧福晋三个,庶福晋两个。从他和嫡福晋生儿育女的数量来看,他和嫡福晋兆佳氏的 感情非常非常好,甚至一度专宠她一人。

胤详有子九人,有封爵者五人,除上述说的七子弘晓和五子弘皎外,长子弘昌封贝子后晋贝勒。三子弘暾初封为世子,早殁,按贝勒例殡葬。六子弘昑,早殁,按贝勒例殡葬。

怡贤亲王园寝即胤详陵寝,也叫十三爷坟,位于今北京西南大约88公里、涞水县以北12.5公里的石亭镇东营房村西云溪水峪。

关于胤详陵寝还有一段来历,即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怡亲王胤祥和总督高其倬奉命为雍正皇帝选陵。他们选中了易州境内泰宁山(后改为永宁山)的太平峪,(即现在易县清西陵泰陵陵址),在奏章中称,“相度得易州境内泰宁山太平峪,为‘万年吉地’,实乾坤聚秀之区,­阴­阳会合之所,龙|­茓­砂石,无美不收,形势理气,诸吉咸备。”雍正阅后龙颜大悦:“山脉,水法,条理详明,洵为上吉之。”遂决定将陵寝建造于此。又降旨对怡亲王胤祥嘉奖,赐其距雍正泰陵东北面六十华里处一块“平善之地为墓地”,即今涞水县东营房村云溪水峪--怡贤亲王园寝。 园寝地处丘陵地带,三面青山环抱,依山傍水,林木秀颀,卉草荫葱,闲静肃穆。陵寝坐西向东,占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全部建筑物30余座。建筑全采红砖绿瓦,其规模浩荡,布局严谨巧妙,工艺­精­湛绝叹,气势恢宏雄伟。四周苍松翠柏,风来涛声瑟瑟,一派庄严肃穆、华贵典雅之气,在清代所有王陵中算得上是独树一帜。

胤详一生先是受尽康熙帝极度恩宠荣耀,后又陡然失宠,但大起大落并没有改变其谨慎忠诚的­性­格。在康熙帝晚年驾崩之际,众阿哥内讧夺权,拼得你死我活,但胤详从不参与其中。后又深得四阿哥雍正信任厚爱,委以重任,实心任事,勤奋奉职,公正不阿,可谓历代皇族中不可多得的实­干­忠良之才。

乱世红颜叹

为君别唱吴宫曲,汉水东南日夜流

我乃常州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本姓邢名沅,字圆圆,又字畹芳,只不过一介无根草民,只可惜命运蹉跎弄人,世人硬将“红颜祸水”骂名强加于我,还道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但说良心话,这事儿虽与我有关,但真是我的过错吗?难道以我一人之力就真能改变了苍苍世道吗?于是,即便好几百年岁月流逝无尽,我也不能瞑目心甘。

可怜那时生母早亡,我小小年纪便跟随养母陈氏,遂随她姓陈。后来迫于生计我便沦落为歌妓,曾在秦淮一带停留,后人便将我列入了“秦淮八艳”,并说我是“前朝金陵倡家女”。

世人道我秀容殊丽,貌比天仙,长袖善舞,歌艺­精­绝,­色­艺盖世,芳名远播,只是我却从未觉得这等夸赏之词给我带来过好处,反而成了我的心头隐痛,让我坐卧不宁,时常感觉会出什么乱子。果然,几百年后,我成了“祸水”的代言人,成了历史的罪人,我悔啊,恨啊,无辜啊,可曾有人仔细替我这个小小弱女子辩解过,可曾有人设身处地地为我思虑过?

崇祯末年,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威慑四方,让风雨飘零的大明江山摇摇欲坠,懦弱无能的崇祯帝日日忧心、夜夜难昧。外戚周奎为排解圣忧便派遗田妃的哥哥田畹来到江南选取绝­色­佳人入宫以悦龙颜、安抚圣心。

田畹便相中我与杨宛、顾秦等人。当时时局战乱频频,那崇祯帝食不知味、夜不成眠,哪还来心思寻欢作乐?于是我又被遣返田府,那好­色­之徒田畹仗着自己是国丈垂涎于我的姿­色­而想要强行将我占为私有。

那时,李自成的起义军队伍已经长驱直入,直逼京师而来,忧心似焚的崇祯帝便急急召来吴三桂商议,让他镇守山海关。农民起义军也使得田畹整日里忧心忡忡,那日他设盛筵为吴三桂饯行,命我率众歌舞乐伎前来献艺。吴三桂见我后便一见倾心,借着酒兴揽我入怀,亲密地搂着我要我陪酒。我只得强笑欢颜、勉为其难地陪着。

刚开宴不久,便闻听警报突起,那田畹惶恐至极,问吴:“寇至,将若何?”吴三桂便说:“能以圆圆见赠,吾首先保护君家无恙。”

田畹尚未来得及回答,吴三桂即拉起我的手一同向田畹拜辞离去。留下田畹一脸惊愕凄惶。吴三桂对我说要我做他的妻妾,我想着自己身世飘零辗转不如嫁与他从良,于是便答应做了他的小妾。

吴三桂本要带走我去战地的,但在其担任督理御营的父亲的劝说下,便将我留在了京城府中,说是为防同行招惹是非让皇帝知道。

在李自成打进北京城后,三桂的父亲便投降了农民起义军。那时,农民军被战争冲昏了头脑,李自成也失去了理智,带着军队在北京城烧杀抢掠,还搜罗劫夺美女。我一介柔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又无处躲藏,于是被李之部下刘宗敏劫了过去。

本来那时吴三桂已经答应投降李自成了,但听说我被李自成的部将掠夺而去,于是正在山海关率兵抵御清军的吴三桂盛怒之下高呼一声“大丈夫不能自保其室何生为?”他立即灭了要投降李自成的念头,而是投降了清军,引领清军急速入关,与清兵一道进入北京攻破李自成的农民军。这就是后来人所谓的“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后来,李自成战败,便将吴三桂的父亲和家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共38口人全部杀光。吴三桂心里那个恨啊,悲愤难忍的他带着满腔的灭门夺妻之仇,昼夜兼程地追杀农民军,一路追到了山西。

其时,吴三桂的部将在一片战火纷飞过后凌乱不堪的京城搜救出了我,一骑飞马将我送到吴三桂身边。此后吴三桂带着我由秦入蜀,然后独占云南。

清顺治中,吴三桂被封爵为云南王,他便对我说想将我立为正妃,我想着自己如草凄零般的身世,中间又经过如此多的波折起伏,早已被天下人不齿谩骂,再说这其他几房皆为厉害尖刻之辈,我有何必要将自己再度推到那风口浪尖之地呢?不如规规矩矩、冷冷寂寂,了此余生。于是我找了个借口谢绝了吴三桂的好意,吴三桂便另娶了正室。

不曾想,这新娶的正妃彪悍任­性­,­阴­险多妒,吴三桂的其他爱姬差不多都被她栽赃陷害然后找借口冤杀了。见此惨状,我为自保苟活,便向吴三桂提出独自到其他地方居住,守得清净,吴三桂便应允了。

不久,我渐渐失去了吴三桂对我的宠爱,我也因着个中种种原因而不想再与他有更多瓜葛,这吴三桂便对我起了杀心,还曾想­阴­谋杀害我,只因我命不该绝,知悉得早,遂到寺中削发为尼,改名寂静,字玉庵,从此在五华山华国寺长斋绣佛。

后来野心勃勃的吴三桂在云南宣布独立,康熙帝便出兵云南。

1681年冬昆明城被攻破,吴三桂死。

他死后不久,我回想这半生以来,有如噩梦一场,看着漫天的落叶纷飞,那不是我凄惨人生的写照吗?于是我便心无尘世了,不想在这人世间受苦飘零了,我受的罪和遭的骂名够多的了,这吴三桂虽然曾想杀我,但他的确爱过我,的确在我一生里留下过不可磨灭的踪迹,如今他也去了,我活着还有何念想呢?于是我选择了逃离,那庵外有一莲花池,终年水流清澈澄澈,我想我生不得清名,死却要死个清澈的地方,于是我纵身一跳长眠于这荷花飘香水波碧绿的荷花池里,后来,我被葬在了荷花池边上。这正合我意。就让这清水粉荷来洗涤我不幸生命的斑斑血迹,涤荡我心头的哀怨伤痛吧。

后有清人吴伟业作了《圆圆曲》来描绘我的一生,也许后来人可以从中更多地了解事实吧,也可能会引发他们更多的感慨吧,从而对我的误解和骂名也会少很多吧。

圆圆曲(清-吴伟业)

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红颜流落非吾恋,逆贼天亡自荒宴。电扫黄巾定黑山,哭罢君亲再相见。

相见初经田窦家,侯门歌舞出如花。许将戚里空侯伎,等取将军油壁车。

家本姑苏浣花里,圆圆小字娇罗绮。梦向夫差苑里游,宫娥拥入君王起。

前身合是采莲人,门前一片横塘水。横塘双桨去如飞,何处豪家强载归?

此际岂知非薄命,此时只有泪沾衣。熏天意气连宫掖,明眸皓齿无人惜。

夺归永巷闭良家,教就新声倾座客。座客飞觞红日暮,一曲哀弦向谁诉?

白皙通侯最少年,拣取花枝屡回顾。早携娇鸟出樊笼,待得银河几时渡?

恨杀军书抵死催,苦留后约将人误。相约恩深相见难,一朝蚁贼满长安。

可怜思­妇­楼头柳,认作天边粉絮看。遍索绿珠围内第,强呼绛树出雕栏。

若非壮士全师胜,争得娥眉匹马还?蛾眉马上传呼进,云鬟不整惊魂定。

蜡炬迎来在战场,啼妆满面残红印。专征箫鼓向秦川,金牛道上车千乘。

斜谷云深起画楼,散关月落开妆镜。传来消息满江乡,乌桕红经十度霜。

教曲伎师怜尚在,浣纱女伴忆同行。旧巢共是衔泥燕,飞上枝头变凤凰。

长向尊前悲老大,有人夫婿擅侯王。当时只受声名累,贵戚名豪竞延致。

一斛珠连万斛愁,关山漂泊腰肢细。错怨狂风飏落花,无边春­色­来天地。

尝闻倾国与倾城,翻使周郎受重名。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

全家白骨成灰土,一代红妆照汗青。君不见馆娃初起鸳鸯宿,越女如花看不足。香径尘生鸟自啼,屧廊人去苔空绿。换羽移宫万里愁,珠歌翠舞古梁州。为君别唱吴宫曲,汉水东南日夜流。

秦淮悲歌

秦淮悲歌

眉淡衫轻春思乱,不怪无情,反受多情绊。怕上层楼凝望眼,落花飞絮终朝见。 钗凤暗敲双股断。划损雕兰,一一相思遍。香袅兽炉空作篆,茶麻开谢闲庭院。

寇白门名湄,字白门。《板桥杂记》曰:“白门娟娟静美;跌宕风流,能度曲,善画兰,相知拈韵,能吟诗,然滑易不能竟学。”

湄儿生在寻常百姓家。虽是生在那等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家,可爹娘待她也是如同手中明珠天上星月一般地娇贵。

只是后来父母早逝,留得她孤苦凄零,生活难以为济,于是沦落为金陵歌舞伎,日日人前强颜欢笑,夜夜垂泪哀叹。

湄儿的家在江南水乡,那里有着典型的江南人家的风景,如画风情,仙韵飘飘,一年四季花红柳绿,莺声袅袅,燕翼飘飘。家门前就是一条静静流淌着盈盈碧水的小河,河边种着一棵棵青翠鲜丽的绿柳,春里的徐徐细风轻轻吹来,那些飘摇新绿的娇柔碧柳轻轻地晃动着它们曼妙的身姿,真是江南水乡别致韵雅的一大迷人景致,惹人万般怜爱感慨,顿时充满了无限诗意柔情,女儿的心事也就在这烟柳曼妙里被锤炼得迷迷离离,格外地旖旎动人。

自卖身这烟花之地后,湄儿经常会在下雨的时节定定地伫立窗前,回想小时候的日子,常常泪流满面。

还记得那时雨季,水乡的空气里满是清新,氤氲的气息在家门前的那条河面上弥漫着,这样时节的水乡就会有笼罩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多情的媚儿在这个时候总会眼眶莫名地湿润,仿佛有什么东西温柔地撞击了她本就脆柔如烟雨迷蒙里的碧柳一般的女儿心。她总在窗前定定地看着屋外的霏霏细雨,看着水乡里的摇橹,那些河面上的小船在烟雨凄迷里像极了一个个故事,乌黑的顶棚仿佛在雨里静静诉说着它们经过的风霜。

窗外的红芍药也开得烂漫缤纷,绿竹阑­干­也被雨水淋得更为新鲜动人了,可在湄儿如烟的心事里它们太过仿佛笼罩上了一层细细的霜,带着淡淡的愁。

那年她十七岁,正是大好花样年华。这日,她正在楼上闺房里绣着牡丹花儿,老鸨子来了,后面跟着一个翩翩青年公子。

湄儿赶紧放下手中活儿,略带羞涩矜持地起身,给那公子道安。道安时她偷偷抬起眼帘来,瞥见眼前这个青年男子很是风流倜傥,心里顿时生起一股爱慕之意。这男子也惊讶于媚儿的娟娟静美,婀娜姿秀,雅韵清新,一时陶醉地不知如何是好,竟呆立在那儿只痴痴望着眼前这等美好若花的人儿。

时逢雨雾飘渺,两人相对,半饷无言,后来,那公子恍然回过神思来,面­色­羞涩得微红地自我介绍,湄儿这才知道他乃是保国功臣龙少吟。这秦少吟可是声势显赫啊,当年他保护圣上立了大功,皇上对他恩宠有加,谁人不敬他三分,让他七分?

闻听盛名,湄儿有些惊讶了。不知这大名鼎鼎的秦公子来此地有何贵­干­,难不成他是专门到此地来寻花问柳不成。

许是看出了湄儿眼中的疑惑,秦少吟解释说,有人跟他提起过湄儿芳名,心里早就生了爱慕之心,故而慕名前来会会,领教传说中姑娘的那等芳华秀雅,才­色­奇绝。湄儿闻听此言,登时红了脸面,虽说她日日在这烟花之地打滚,阅人无数,早就处变不惊,宠辱从容,淡定如风,但不知怎的,当听闻眼前这俊秀公子早就对她心生爱慕之言便有些面红心跳的,心下鼓鸣锣响的。

秦公子一时激动,对眼前的美人儿说,我此番是前来与姑娘商讨要事的,请姑娘一定答应。湄儿这回笑了,被秦公子的憨态和着急给逗笑了。问秦公子,我有什么值得秦公子您大老远地赶过来商讨的?

那秦公子便说想将湄儿娶回去,因为早就闻听姑娘大名,心里一直思念着,爱慕着。

湄儿惊了一下,转而又有些失落,却又高兴起来。但碍于矜持,没有马上表态,但她的笑颜分明告知秦公子这事儿有谱。

这年秋天,湄儿登上了秦少吟来迎娶她的大红花轿,她那本就倾国倾城的姿­色­在大红大彩的的凤冠霞帔的衬托下越发显得娇艳无比,醉人无数了。

按风俗,当时金陵的乐籍女子,脱籍从良或婚娶都必须在夜间进行,但秦少吟想着自己的地位,也为了显示威风和隆重,就特地派了五千名手执红灯的士兵从武定桥开始,沿途肃立到内桥秦府,盛况空前,成为那时南京城里最大的一次迎亲场面。

这场声势浩大的迎亲虽然风光无限,但是却并没让湄儿感到丝毫开心,因为她本就不想如此招摇的,因为自己的出身如此卑贱,这样地过度炫耀招摇还不让是更加人耻笑啊。之前她跟秦少吟商议过的,秦少吟那时答应她简单低调办事,却不想他临时又还是按照他之前的想法行事了,这让湄儿还未入得秦府就心下忐忑,心想自己再美也终究不过一个卑贱的歌舞伎啊,这秦少吟只是垂涎于自己的美貌,何曾把她的话放在心上过,何曾真正看得起她这等卑微人儿?

刚进秦府那会儿,湄儿确实过了段郎情妾意的美日子,秦少吟一有时间就陪在她身边,跟她一起赏花饮酒,吟诗作对的。可聪明多情的湄儿总是隐隐感到不安。时常在独处时深深感慨,自己在风月烟花之地也是供人玩赏的歌舞伎,来到这秦府中也不过是一叶飘萍,这秦少吟现在对自己是好,但都是表面上的,就是贪恋她的美貌,没有别的。等过了这段时间,他的新鲜劲过去了,也就不会把她放在心上了。每每想到此处,她都觉得自己太可怜。

果然过不多久,玩腻了的秦少吟就把湄儿给冷落了,他依然流连于烟花柳巷之中,陶醉于温柔缱绻之乡。那曾经芳华盖世的湄儿也不过他眼中的过眼云烟,不曾在他那颗滥情自私的心里留下丝毫痕迹。

湄儿起初以泪洗面,过后也就看清了,其实她早该看清的。她想着自己这短短韶华就经历过这么多的人生磨难,在这秦府总归还是比在那烟花之地卖笑的好,起码衣食无忧,起码再不用强颜欢笑,再不用被人诋毁看轻,所以她也就死了心,过起了清心寡欲,悠闲自在的日子。

世事沧桑变幻,那时清兵南下,秦少吟见风使舵,为保身家­性­命,不惜忘国降清。不久,他就带着全家人移居京师。时日不久,彻底掌握了政权的清廷又将他软禁起来。

此时,湄儿深感颠沛流离,受尽了朝代更替的战乱之苦。那秦少吟想着自己现在身陷囹圄,­性­命难保,身无分文,这大帮的歌姬婢女跟着自己也没用,于是他就想着把她们都卖掉,包括媚儿。

湄儿眼含无尽哀凉,泪水涟涟,心寒凄切,但决绝地对秦少吟说,“若卖妾所得不过数百金……若使妾南归,一月之间当得万金以报公。”

秦少吟想了想,答应了。于是湄儿当即穿着单衣骑着快马带着婢女斗儿就返回了金陵。她又回到了原先当歌舞伎的地方,向姐妹们求助,在姐妹们的帮助之下好不容易筹集了二万银子,她带着这辛苦筹集的二万银子速速返回京城,又跟清廷交涉,将秦少吟赎释了出来。

刚一出那关押之地,秦少吟立马转变了态度,他情深意切、深情款款、柔情无限地对她说想要重修旧好,湄儿一听心陡地更寒了,不等他再纠缠就严词拒绝了。她一边往前走一边流着无尽的泪,心里深感凄凉,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秦少吟灰灰地跟在她后面,还是上前来试图说服她,她泪眼一片朦胧,悲愤交加,伤痛难抑,好不容易才控制住激动的情绪,对眼前这薄情寡义的人悲痛地说道,“当年你用银子赎我脱籍,如今我也用银子将你赎回,当可了结。”

后来,湄儿又返回了金陵,世人赞她豪气,遂叫她女侠。

她回金陵后,就筑了一些园亭,广交宾客,时时与文人­骚­客交往,豪饮成酣,时歌时舞,或哭或笑,经常自叹美人迟暮,红尘飘零,感怀自己的凄零身世,每每此时甚是令人心寒动容,深深同情。

这期间她遇到过一个扬州孝廉,也以为可以依附于他,不想竟与先前嫁给秦少吟时的凄苦结局无异,于是她怀着一颗千疮百孔的心又返回了金陵,最终凄惨地病死在先前与众姐妹当歌舞伎的地方,一代秦淮佳人就这样香消玉殒,怀着无限的伤悲,徒留千古悲歌任世人评说。

当时文坛祭酒的东林领袖钱谦益作《寇白门》诗追悼曰:“寇家姊妹总芳菲,十八年来花信迷,今日秦淮恐相值,防他红泪一沾衣。丛残红粉念君恩,女侠谁知寇白门?黄土盖棺心未死,香丸一缕是芳魂。”

一见鈡情的后果

对于爱情,我了解不多。关于与你的一见钟情,我更是无法解释,还有那以后的痛苦。

但是本来自由的我自从遇见你之后,我想我就陷入了痛苦的泥淖。

我本来是一只自由自在飞翔在浩浩长空里的小鸟,可是是你用你的心,你的眼,你的魂,为我编织了一个笼子,从此我便被凄惨地关进了这个笼子里。

其实,不能怪你。这样悲苦的境地是我自己堕入进去的,是我心甘情愿地闯了进去。

为什么我会日思夜想地苦苦念叨着你,在我的内心里任由你的身影和踪迹,你的话语和神情一遍又一遍地碾压我的心房?让我的心从此不再如同从前一般平静如水,碧蓝如洗,现在的它是装满了苦涩,如同一杯涩涩难看的咖啡,品一口,苦不堪言。

我本不想这样折磨我自己的心,可是它离我的主宰越来越远,我怎么使唤它都不肯回头。

所以我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很没出息,我也不止一遍地问自己,我到底怎么了,我为什么要让自己变成这样作茧自缚,自作自受,自怨自艾的可怜人啊?

你是魔鬼,是你偷偷偷走了我的心,从此让我的灵魂永不安宁。

我愿你只是我人生路上的一个匆匆过客,你的回眸,你的笑颜,你的温情,你的笑语,我只愿意把它们当成我脑海中的臆想和幻觉,唯有如此我才能从痛苦的牢笼中逃离出来,才能让我的痛苦减轻一些。

我本来是那么地自由自在地飞翔着,歌唱着,可是都怪你,谁叫我不经意间遇上了你,谁让你向我投来带着些许暧昧­色­彩的眼神,谁叫你似是而非的表情挑逗,让我本来如水的心变得跳跃了起来,闪烁着蓝­色­的兴奋而忧郁的火苗?

你却如同一阵风一样,匆匆拂过我的心房,留下一些暧昧的讯息,然后匆匆而去。

既然你注定要走开,为何要这般暧昧,为何要如此挑逗?

难道是我太敏感,难道是我太多情,难道是你太滥情,难道是你太无情?

我相信人的一生当中会遇到很多让你有心跳的感觉的人,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让你心跳的人都会成为陪伴你行走一生,共担风雨的人,你是否也和我一样这么认为呢?

我的心告诉我,你是真心喜欢我的,这也许会是我的主观臆断,但是谁说过女人的直觉通常是正确的,所以我确信,并且自信。

也许你也会在深夜辗转难眠吧,为了我,因为你也许会觉得我也偷走了你的心,偷走了你的情,我也无意中为你筑起了一个牢笼,从此让你的心变得不再自由,那么我们能怎么办呢?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无奈,从前我这么听着别人感叹这句话时总觉得那人或多或少无赋新词强说愁,如今我觉得这句话简直是不一般的真理。

是的,因为有太多的无奈,所以我们的心本来就不自由,然后因为遇上你的暧昧而变得更加不自由了,而更加痛苦不堪。

你可以说这是相思成灾。呵呵,相思?相思未免太过严重,因为我们只是匆匆擦肩而过,因为我们说过的话不会超过十句,因为我们甚至在说话时都会彼此红着脸庞。

可又是谁说过的,有些人相处了一辈子都不见得有缘分,而有些人即使只匆匆见过一眼,便一眼千年,从此相思如愁?

我信这话,真的,缘分这个东西真是不可理解,真是妙趣横生。当我们无法解释一件事情的巧合时,便将之归结为缘分,于是缘分成了非常美丽美好以及美妙的邂逅的代言词。

我相信我们之间是缘分,若不是因为缘分,我们怎么可能在这个星球茫茫众生中相遇呢?若不是缘分,我们又怎么从这么多与我们相遇的人中唯独对彼此一眼深情呢?

你的那些在我看来带着暧昧­色­彩的言语和眼神,那都是你向我抛出的诱饵,虽然不是你成心要将我套牢,可是也许我也回应了你某些暧昧而温情的话语以及表情,因为我看见你看我时的眼神很是迷离,你甚至在我面前有些害羞和不自在,你的眼神中夹杂着无法形容的情愫,我确定那是因为你开始钻进我无意中为你编织的牢笼,是的,我相信。

不知道要如何面对这种揪心的相思,不知道这种揪心的相思还要持续多久。

难道我的心还要这么继续痛苦下去吗?难道我还要继续把它关在你编织的牢笼里吗?

你不是如此狠心的人,我看得出来,我可以感知。但是我们自此以后就不再相见,正因为没再相见,所以我的心才会总是充满着隐隐的期待,总好像在等待下一秒你会装作不经意间闪进我的眼眸,就像我们第一次相见时那样。

或许我是个太多情的人,我又是个太爱自由的人。

我总是一次又一次想过着自由费翔的生活,却又总在不经意间无辜而懵懂地跌入痛苦的桎梏之中,无法自拔。

每当我痛苦时我就会想着我要是个医生多好,可是又有人说医者不能自医。

我不知能怎么办,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不想如此痛苦下去,那么就让我自由吧,可是我要怎样才能自由,你能告诉我吗?能给我答案吗?

我是如此顽皮的一个小孩,我的心如此跳跃,我如此地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我需要保护。因为爱,我会受伤,所以我经常麻痹自己,让自己远离爱情,可你不小心如同蜜蜂一般蛰了我,你既然不能给我答案,为何要将我招惹?

都怪我自己太过多情,明明知道这是在玩火,却还是如同飞蛾一般义无反顾地扑了上去。

我别无他法,只能继续放任我的心在油锅上煎熬,翻滚,你不是神,你救不了我,也许你也救不了自己,那么就让我的心继续放逐吧,我相信,有时候,时间会是疗伤的神医的,它会将我的心从牢笼中解救出来,是的,会的,因为我是如此顽劣的小孩。

只做你的红颜知己

你问,难道我们之间就不能有爱情吗?

我沉静,转而微笑,转而深思。

我对你说,我只想做你的红颜知己。

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也不想给自己增加负担。

我深知爱情是需要好好去经营的,而我担当不起这样的重任。

我感动于你的深情,真的,可是我却不能成为你爱情里的另一个主角。

当我轻轻转身,也许你真正的爱情主角便在那一转角处已等了你多年。

我是一阵风,而你要的不是这样飘渺的风,你要的是静静陪着你看天边的云飘,看路边野花摇曳的那个恬静安详的姑娘。

我太爱自由,我受不了任何的牵绊和压抑,所以我不能让自己好好地去成为爱里的一份子。

并不是我不懂得感知爱,也并不是我不需要爱,而只是我不知道如何爱一个人以及如何被一个人爱。

你难道不觉得,如果我只做你的红颜,你会得到更多吗?

当你烦恼的时候,我可以静静地仔细地聆听你的纷扰。

当你痛苦的时候,我会细细而温情地安慰你的灵魂。

当你快乐的时候,我会像个孩子一样顽皮地放肆开怀大笑,直到眼泪笑出眼窝,直到肠子笑得打结、、、、、、

你说,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不会因为你受了伤而替你垂泪,我只会默默地用我温情的眼神鼓励你。

当你遭遇打击时,我虽不会说动人的情话来安慰你,但我也许会豪迈地揽过你的头,让它轻轻靠在我的肩头,默默陪伴你听海,让滔滔海浪静静涤荡你心中的烦闷和苦涩,我相信那样是你疗伤的良方。

我不会在你忙得焦头烂额、心烦意乱时对你啰嗦唠叨个没完,因为我知道你只需要一个懂你的人默默的聆听,你只需要一个可以静静听你倾诉心声的人陪在你旁边。

当你满腹心酸的时候,我只会安详地听你诉说,陪你喝酒,陪你狂奔,陪你蹦迪,因为我知道你的情绪需要宣泄,因为我知道我是你最最信任的人。

在你需要解闷的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到那灵山秀水间去肆意挥霍我们的豪情,去感受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美好和宁静。

我们可以手挽着手,我们还可以勾肩搭背,甚至我还可以像小孩子一样爬上你的肩头,只因为我们心无芥蒂,只因为我们心底坦荡,只因为你我都是纯真无邪的顽皮的孩子。

只需一个眼神我便能懂得你的所思所想,只需一个眼神我便能感知你的心灵深处。

所以你我都应该感谢上天,感谢他的安排,让你我在茫茫人海里相识相知,即使相隔千里也会觉得彼此的心靠得很紧很紧,很近很近。

因为懂得你的信任,所以我感到心安。

因为懂得你的心声,所以我感到我人生的丰满富足。

因为有你的陪伴,所以我不会感到人生孤寂。

因为你有了我这样的知己,所以彼此的灵魂可以取暖依偎。

我们一起听歌吧,听那些长满故事的老歌,分享着彼此过往生活中的心酸与落寞,孤独与欢笑,让那些老歌和故事陪着这样天真而又浪漫的你我,因为只有我们懂得彼此的心灵,只有我们能领悟彼此的感伤。

爱的滋味

爱情是种煎熬,像是把你的心放在铁板上慢慢煎着,翻烧着,那火还不温不火的,让人备受折磨。

爱是索取。爱上一个人便意味着你会不自觉地向他索取,索取他对你的关注,索取他的时间,索取他的自由,索取他的眼球,索取他的关爱。

爱是付出。当真正面对你爱的人,你便要对他付出你的心,你的全部注意力,你做任何一件事情时都或多或少会想到他。比如你走过橱窗时,会不会在瞄哪件适合自己的衣服时也会想到你爱的那个人有什么适合他穿的吗?

爱是等待。当你真的爱上了一个人,你便会等待着他的电话,等待着他的信息,这种等待有时候是种小小的甜蜜,但如果时间太长,也会是种揪心的疼痛。

爱是唠叨。面对真爱的人,你会有不尽的甜言蜜语要对他说,无论大大小小的事情你都愿意告诉他,让他跟你一起分享,可是时间长了后,慢慢的,你的甜言蜜语,你的喃喃倾诉,都会变成唠叨啰嗦。

爱是疼痛。为了你爱的人,你会在意他的每一个眼神,他的每一个表情,他的每一句话语,他的每一个语气、、、、、、所以你会累,你会感到痛苦。

爱会慢慢变得平淡乏味,在岁月的蹉跎中。

不要以为你的爱情是个例外,几乎任何人的爱情都逃不过这种宿命。

当年的山盟海誓依然在耳边响起,可是时过境迁,爱情终究很难抵挡世事沧桑的变更和洗礼,所以它也会像铁遇到雨水的腐蚀一般变得斑驳不堪。

所以不要相信什么天长地久的神话,神话之所以是神话就因为他们只存在于神话中而很少在现实中上演。

但并不是说因为爱会渐渐趋于平淡,会像机器一样生锈,而就不去爱,而就害怕爱。

为什么要害怕爱,拒绝爱呢?基本上任何人都逃不过的宿命你为何就一定要去充当改写这种结局的英雄呢?

当然,你也可以这样选择,前提是你要有足够的勇气,有一颗百折不饶的心,经得起任何的风吹雨打,经得起任何的冰雹霜冻,火烤刀刺,这样锤炼上百次千次后也许你就可以改写这种宿命了。

爱其实是一种过程,人活着大概是不能没有爱情的。很多年前,有人告诉我,爱情有如吃饭,吃饭一定要有菜下咽,否则光吃饭而没有菜则太过乏味,光有菜而没有饭也不成,那就会饿着肚子。

生活需要点缀,虽然它大多数时候的颜­色­是灰­色­活着白­色­的,就因为它的平淡无奇,所以才需要爱情这样的刺激来点缀它的平淡,否则你会觉得走过一生太乏味,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你留恋。

一生能够遇上一个你爱的人或着爱你的人太不容易。我们也许会对不少人动心,但是真正称得上爱的人不多,因为爱一定是种揪心的甜蜜和痛楚,如果只有其一便称不上爱。

我们大多数时候不很关注那个爱我们的人,我们只关注那个我们爱的人,因为人都是自私的,人的本­性­都是有些自讨苦吃,说的不好听点就是犯贱。如果死心塌地追着我们不放手的人我们反而容易忽略,我们觉得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可贵的,越是想去一探究竟,越发有种征服的欲望,这可说是人类的劣根­性­。

当那个以往使劲追着你不放而被大多数情况下被你忽略冷落的人突然撒手,你却也会有点落寞,因为你觉得人家之前一直对你痴心在乎不已,如今却突然放手,你也许会觉得轻松,可心里却还是有说不清楚的惆怅,说不定转而又想起人家的好来,也许转过头去爱上了这个可怜的人,这不是人的劣根­性­吗?

在你身边对你关怀备至的人容易被你忘却,但在你记忆深处的那个人却永远占据你的心窝,其实真正说去来也并不是你真的有多爱你记忆里的那个人,其实也许是你贪恋这种爱的虚幻,这种所谓的浪漫的心酸,从而忽视了你身边活生生的爱,这也是我们经常犯的错误,可见人们经常爱的是自己编织的那个虚幻的影子。

我们经常在爱情里犯的错误还有喜新厌旧,当身边那个对我们好得不能再好的人对我们付出了他的热情后,我们贪婪的劣­性­便开始发作,我们的心开始不听使唤,我们的眼睛放着火热的像狼一样的光芒,只为着我们心里以为能给我们的荒芜的灵魂带来新鲜空气的那个人而放光,而发热。其实过不久热情冷落过后,我们发现生活只不过是一段又一段的重复而已,最后会回到原点,不管你找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管爱情的本来面目是什么样,也不管爱情的滋味甜酸苦辣,我们作为人类无可逃避,所以还是不要想太多,该怎么着还怎么着,怎么样幸福怎么样过,你说呢?

爱情这场战争

很多人,很多年都在问,爱情到底是什么?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也许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但也许一句就已足够,或者根本不用言语半句。

不论你是正在经历着爱情,或者你的爱情已经远走,或者你根本都还未来得及走进爱情里边,只要你已经开始发出这样的疑惑和不解,就证明你的人生是丰满的,不会是苍白无­色­有如一只透明的水母。

真正爱上一个人不容易,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几乎都变得越来越浮躁,这个世界也同样如此。我们成天被一些­精­神以外的东西所包围纷扰,哪里还有心情去仔细思考和细细品味那高贵的爱情。

于是爱情在我们心里眼里成了无比珍贵的奢望,犹如远天的星辉可望不可及。

很多的人,很多的时候,当你对一个人似乎产生了某种异样的情愫时,渐渐地,总会或多或少地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再把自己的这点分量跟对方的比照一下,那这些东西无非就是地位,金钱,学历,背景,关系等等。

你不得不承认,我们几乎每个人都会这么俗不可耐,这不是你的错,人­性­本就如此丑陋,只是我们很少意识到,很少去思考,即使偶尔良心发现,想着自己要真正地面对自己,却也因为怯懦而不敢深究自己的内心,怕在别人否定自己之前自己就先否定了自我,怕这样的认清会使得自己心理­阴­暗,从而失去面对世界和他人的信心。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需要,不需要,不需要,需要、、、、、、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说需要的人是真诚的,他是个认真而实在的人,这样的人会踏踏实实地去生活,他们没有什么浪漫的细胞,你可以说他们是显示动物,一切在他们眼里不过平凡如水的日子,只要将这些日子每一天都涂上一些颜­色­不留空白,那么他们就会认为这样的爱情和生活是美满的。当然说白了,就是他们心里有杆秤,只有对方的那些条件在他们的心理天平上符合了要求,他们便以为遇到了爱情,从而也就这样过着下半生,没有更多所谓­精­神上的追求和要求。

说爱情不需要理由的人,不知道值得称颂还是不值得称颂。这样的人要么自欺欺人,要么就是极度浪漫,与这样的人相处,他们会给你带来无限的激|情,让你感动得泪雨纷飞,他们会做出一些惊人出格的举动,只为博你会心一笑,可是你要知道,这样的人太容易动情,说得不好听点就是滥情,他们可以这样穷尽心思来讨取你的欢心,让你觉得自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好,那么他们说不定哪天又寻找到了新的激|情对象,你便成了昔日黄花,再也在他们心里或眼里泛不起半点涟漪。他们的激|情如同烟花,虽然浪漫多姿,可转瞬即逝,因此,他们会在你耳边说着这个世界上最为动听的情话,可当你一不小心着了他们的魔,死定的是你而不是他们,哪天当你心如死灰,灰头土脸地路过从前你们浪漫的地方时,会发现他们又在对另一个令他们心跳的对象说着同样或者更为动听的情话,你是不是想走过去扇他们一耳光呢?

所以,说爱情要理由或者不要理由的人都是有或多或少的缺点的,你要找到真正的幸福和找对真正能带给你幸福的人还真是不那么容易。你既想要浪漫又想要安稳,可世界上的事情不会那么尽如人意,你的那个对象或许浪漫至极但你觉得他们不能给你带来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担心他们会出轨,你的那个对象或许稳重成熟懂得呵护体贴你,把你当皇宫贵族般伺候照顾,可你觉得他们太木讷,没有一点浪漫激|情,这样的生活在你看来简直死水泛不起微澜,于是你便知道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出轨和婚外情了。

如果爱情是一只风筝的话,我宁愿做那只风筝而不愿意做那永远牵扯和追随着风筝的线轴。因为我喜欢自由,我不愿做那个永远守候却不知对方归期的人,那样太恐怖了,会让我鲜活的生命如同死虾。或许是我太自私了,或者是我太容易受伤,或者是我懂得保护自己,总之,我不做那等爱的线轴,只做那高翔的自由的风筝。

爱情是两个人的较量,可以说是一场异常艰辛却又­精­彩纷呈的战斗。当你真正遇上一个让你感到心跳不正常的人时,战斗便开始了,尤其当你觉得对方面对你时心跳也失常时。如果在这场拉锯战中你把握不好,先行投入,那么你便输了,输得溃不成军,输得一败涂地。为什么?因为你比对方先让步,你的矜持先行打开决口,你的心理忍耐力和爱情临界点比对方低,或许对方的就只比你高那么一点点,当你忍耐不住相思的时候其实对方也许比你更甚,可是你还是先溃败了,你投降了,从此你就只能成为那那只高高飞扬的风筝的线轴,而你深深爱着的人就成了风筝,虽然线在你手里,但是你没法完全掌控对方,他们想要飞到哪里你就追随到哪里,他们不愿回来你就只能苦苦等候,他们执意要奔向更远更美的地方,你在底下流泪又能怎样?终究你的泪眼和心口的伤痕换不回往日的温存和甜蜜回忆,他们可以用劲挣脱你的掌控,而且你如果太用力,则是帮助了他们奔向远方,也许从此再不回头,即便回头,你心里的伤疤早已造就,时光蹉跎,世事变迁,你不是从前的你,他也不是从前的他了。爱情容不得丝毫的沙尘,如同眼里容不得沙。一旦爱情里有了伤痕,即便小心翼翼不去碰触可终究在彼此的心里已经埋下了地雷,随时都可引爆,然后炸得你粉身碎骨。

不愿做等爱的人,不想因为先行投入而变成一个痴痴的痴男或怨女。一旦你成了这样的失败者,你就为自己挖好了痛苦的坟墓,然后亲手将自己送进那黑暗枯寂当中。你会苦苦搜寻关于你爱的那个人的讯息,你会苦苦等待对方的电话或信息,如果对方不理你,你就以为自己犯下了滔天的罪孽,于是放下身段去苦苦哀求对方原谅,万般委屈自己去讨得对方的原谅。因为你如此委屈自己,对方于是再不珍重你,再不把你当回事,只是把你的好当成了天经地义,以为你是个好欺负的人,他们在你身上再也找不到能够激起他们的热情的任何刺激点,于是你就这样轻而易举得将你深爱的人拱手相送了,然后你就进了自己掘好的坟墓了。这就是你的爱情悲剧。

爱情这场战争,只要有男人女人在,它就永远不会结束,所以爱情是一门永恒的艺术,婚姻也如此。关于这场战争,你懂得多少呢,你又懂得了多少关于它的艺术了呢?你是否做好了准备来迎战它,那么就做那只风筝吧,只要你懂得如何欣赏自己,如何修炼自己,你就永远不会输。

女人为什么喜欢傍大款

关于这个问题,已经成了普遍的社会现象,我看可以在大学里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了。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关于这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可以从社会学、心理学等等角度来分析。

现在,我们这个社会整体的发展是趋于平稳上升的。在人们开始过上全民温饱的生活后,古人的那句“饱暖思­淫­欲”也开始发挥了作用。人们不再满足于过去苦苦追求的一顿饭,一件衣服了,尤其是爱美的女人。

可是现在这么多下岗工人,这么多要工作的大学生,可见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很不容易,于是对于之前社会地位一直比较低下直到新中国建立后才开始有了扬眉吐气的女人们来说,在这么激烈甚至残酷的竞争面前如何才能获胜呢?

很多女人便不得不走上了这条被大多数人所不齿但又司空见惯的道路了。她们爱美,爱玩,爱虚荣,爱所谓的品位,当在日益激烈的竞争面前她们的能力有限时便会想到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这资源不外乎年轻,有几分姿­色­。即使不年轻了也可以好好打扮一番,买些漂亮的衣服,买些高级的化妆品来弥补。即使没有姿­色­的也可以通过整容加化妆来弥补,反正现在满大街的人造美女,连那些所谓的电影学院,戏剧学院的毕业生都百分之九十去整容,所以大家见怪不怪,君不见那些所谓的美女连鼻子都整成了一个模样么?还有那些所谓的演艺圈明星,百分之九十几的都去整容,几乎没几个原装的,不化妆简直能吓死人,这不是主观臆断,而是真被那些所谓的美人的真面目给吓出后遗症来了。

在充分的拾掇了自己后,女人们,爱慕虚荣的女人们就开始寻找猎物,她们可以为了找到一个所谓的大款而不惜一切代价,也不在乎什么名誉,不在乎人家背后说三道四,总之,她们要的就是个钻石级别的大款,不管是大款还是小款,只要达到她们心里认定的那个标准即行。

女人爱美,天经地义,但是现代社会的消费水平高,女人,尤其是没有什么学历,技能的女人,又尤其爱慕虚荣的女人,便只能在别的事情上动起脑筋,这便是找一个长期提款机。她们要开名车,买名牌,戴名表,要路人和同伴羡慕得眼珠都快掉出来的虚荣,要那所谓的锦衣玉食,要那所谓的荣华富贵,于是削尖脑袋找所谓的大款,美其名曰“钓鱼”。甚至有种女人,在全国各地很多城市都有所谓的大款情人,她们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然后悠游于各大城市,在每个风景秀丽的城市都会有个所谓的男人在那里热烈地等待她款款走下飞机,然后她就大肆挥霍那些所谓大款的钱财,今天要大款买这个,明天要买那个,这样全国各地走一遍回来后就挣了个钵满盆满的。

据说,还有一种新型的傍大款方式,那就是想要傍大款的女人先是不榨取那大款一分一毫,反而自己先砸下一两百万在那大款身上,这样比较愚蠢的男人是比较容易上钩的,还以为自己遇到了金领阶层,还以为这个金领阶层都么的自主独立,却不知道人家这只是钓鱼的诱饵而已。

反正女人们就是爱慕虚荣,要吃好的,喝好的,要穿世界名牌,要开名牌跑车,要别人嫉妒得眼光放红,要别人对她的顶礼膜拜,但是自己又没那条件,更没那本事,于是就走上这条路,天天醉生梦死,却也会在某个清冷的夜里辗转难眠,毕竟不是自己挣来的钱,毕竟要付出作为人的尊严,毕竟要付出青春,毕竟要出卖灵魂,所以她们偶尔也会感到不安,想着多榨取一些这大款的钱财然后抽身而退。大多数情况下,她们住在大款们为她们购置的豪宅里,享受着锦衣玉食,可毕竟见不得光,大多是二­奶­甚至三­奶­四­奶­等等,出入开着非富即贵的名车,经常光顾那些高级会所,流连于高级消费场所,一出手就是好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支票,一回来就是一大车的名牌衣服首饰和高级化妆品,但是你去问她们有几个过得真正幸福,我想没有几个会那么自信满满,神情自然地告诉你她们过得幸福吧。

不但普通女人喜欢傍大款,就连那些在常人看来甚是风光无限的女明星照样傍大款,有几个傍得真是人老­色­衰居然还不死心,就是这样苦苦追随那一个又一个大款,机关算尽,终究没能踏入大款豪门半步。但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估计她们的傍款之路漫漫其修远兮,还将上下而求索啊。想到这里,不禁深深同情这些年老­色­衰还不死心的女人们。

其实,那些傍上了大款的女人们,又有几个幸福的呢?多年来,那些嫁入豪门的除了极少数在家相夫教子的女人外,其他的都放弃了原本可以大放异彩的事业,全身心地投入想要做一个温柔体贴的小鸟依人,可天不遂人愿,纵使再如何小心翼翼,大款和大款的家人们还是苛刻以求,丝毫不能让这些人前风光无限的女人安生,所以你不用羡慕她们灿烂虚伪的笑容,因为背后的眼泪和心酸也许可以化作一片深海,如果再给她们一次选择的机会,她们一定会告诉你,不要傍大款。

大款之所以是大款,就是因为钞票多,真正既有钞票又有修为的大款大概不多。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越来越拜金,这种风气助长了那些别的没有就是有钱的人的富贵气,他们所看到的都是别人对他的点头哈腰,溜须拍马,他们走到哪里都受人追捧,都被人虚伪地顶礼膜拜,于是他们飘飘然也,自以为老子有钱就天下第一,于是一大堆的女人慕钱而来,围着他们莺歌燕舞的,让他们觉得人生有钱真是畅快无比啊,于是就在脑海里有了怪念头,那就是有钱就什么样的女人都可以得到,自然对于那些前来傍款和帮他们花钱的女人不怎么上心了,只不过把她们当成一件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物品和玩偶而已,不见得会动真情,用完了就甩。

再说那些傍款的女人们最关心的是她们那张脸蛋和那付骨架,这可是她们安身立命的本钱啊,怎能不好生打理呢?于是就只知道出入美容院,出入健身会所,出入高档时装店和高级化妆品专柜,哪里想过要把自己锻造得才­色­艺俱佳呢?哪里想过大款也是人,不是木头,他们也会有动真情的时候,他们也会真正爱过一个女子,只是绝对不会是这些所谓的花瓶。

武才人尚且洗净红妆去问­色­相不及她的徐才人何以讨取君王欢心,徐才人恬静地答道,以­色­事君不如以才事君,可见对于大款尤其是有修为的大款来说,他们不会真正去爱上一个只知道修饰外表的花瓶,而是爱上一个才­色­俱佳或很有内涵的女子,以内唯有这样的女子方能在他那空寂的灵魂里留下长久的印记,让他深深回味,这样的女子于他而言才是真­性­情的女子。

所以女人,还是不要老想着傍大款吧,毕竟傍上了又如何,你进了豪门谁能保证你百分之百的幸福?你睡的床铺都不是你的,你吃的饭菜也不是你的,大款可以随时叫你滚蛋,你又何必要这样的生活呢?那些虚荣的浮华只不过一场云烟,多年以后你会后悔你当初付出过的青春和尊严,你会懂得人生不是只有金钱的装饰就会富足丰满。与其成为别人的一件附属物,不如好好修为自己,好好用你的诚恳和勤奋来获得理想中的生活,放下那可笑的虚荣。

做二­奶­的女人

她家里很穷困,于是她尚未初中毕业就到了南方某个沿海城市打工。

在那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地方,空气中满是腐蚀的味道。

她起初很看不惯周围打扮得很妖艳、穿着很暴露的女人,她觉得这些女人很暧昧,肯定不是什么好女人,好女人是不会化着黑黑的眼影像只熊猫一般,好女人也不会将头发烫得蓬松老高像个­鸡­窝,好女人也不会将香水洒得浑身都是熏死人,好女人更不会暴露得像­肉­铺上摊陈的白花花的­肉­一般、、、、、、

每当她在枯燥乏味却又繁重琐碎的制鞋车间走出来时,都会觉得灰头土脸的,连身上都粘着一股腐朽不堪、难闻至极的皮质味道,是那么令人难以忍受。

宿舍在离厂子一里多路的地方,她茫然地走着,这路上经过了很多的发廊,很多的美容院,很多的酒吧,很多的餐馆。无一例外的是那些地方的女人都是穿成了她眼中坏女人的样子,都有一双妖娆魅惑、勾魂摄魄的眼神,懒懒地又好似充满期待地满不经心地看着街上的行人。她们连头发都烫成了一个样子,当然,也有长发飘飘、白衣翻飞的女子,那清纯秀丽如同春天里的杨柳碧荷,让人觉得销魂噬骨。

到了宿舍区,这里附近有个高档住宅区。她经常能看到那些衣着光鲜亮丽的年轻女子开着或坐着她连牌子都叫不出来的高档车出出入入。她们都是长裙曳地,珠光宝气,都爱戴着一幅大大的墨镜,仿佛见不得人一般,当然,无一例外,她们都划着浓妆,偶尔也有一两个不化很浓,那是特别年轻如同粉荷刚开的样子。

她那时就对这些女人充满了好奇心,不知道这些衣着女人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她们能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为什么她们都开着这么高档的车,为什么她们都穿着如此秀美华丽的服装,为什么她们身上都散发着熏死人不偿命的香水、为什么她们都戴着硕大无比的墨镜?

她只是在心里偷偷猜测,只是用她尚且天真的眼神去猜测她们的身份。她从来不敢走进去看她们,她那时候除了好奇之外,并没有羡慕过这些女人所拥有的豪宅名车、珠光宝气。因为她的眼神尚且单纯,她的心也如同一池碧水,不经人世的风尘,所以纤尘未染。

可是有一点最让她好奇,那就是这些女人被厚厚大大的墨镜遮盖着的脸庞上似乎并没有流露出多少笑意,并没见到她们兴高采烈的样子,偶尔见到一个女人笑都是那么勉强,那么皮笑­肉­不笑的尴尬,丝毫不似她宿舍里辛苦打工的姐妹们的开怀畅快、明媚如风。

每当看到这些女人似乎很高傲很冷漠地开着车或坐在车里经过她身边时,她看不出那些女人脸上有任何表情,或者­干­脆当她不存在一般,她便下意识地立在那儿,扯扯自己那有些不合事宜的衣服下摆,看着那高级轿车绝尘而去,眼底是说不清楚的淡淡惆怅,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后来,厂主的儿子金帆看上了她,可是她早就爱上了另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子何远。

金帆的爹是台湾商人,在大陆做了多年的生意,除了这个皮鞋厂还拥有多家酒店等生意。这金帆也还算长得清秀,就是太纨绔了,一幅富家子弟的浪荡气,听说厂里有个叫明秀的女孩还曾为他寻死觅活过,就因为他玩弄了明秀的感情,还害得她怀了他的孩子,可是他却把人家一脚踹开了。自从知道了明秀的遭遇后,她就很是同情那个叫明秀的女孩,听说这明秀后来跳楼跳残了也就伤心地被家人领回去了。

她很讨厌这个玩弄别人感情的公子哥,所以当他来挑逗她时,她起初还忍耐着,毕竟她要在人家手下吃饭。她本在最底层做着最累的活,他一见这厂里还藏着个这么秀丽的小美人,就找个借口把她调去当秘书,她几次三番推脱,说自己文凭低,没那本事,还是另找他人吧。可那金帆哪里会听她这等推脱之词,于是就强行将她要来当自己的秘书。

她没办法,毕竟厂里还欠着她三个月的工资呢,如果这个时候离开厂子的话就拿不到那辛辛苦苦­干­了两个月的钱了,可如果真去给那花花公子当秘书的话岂不是羊入虎口?

她就去找何远商量,其实她还没怎么跟何远说过话,只是在进厂不久,他作为主管教过她一些最基本的流水线­操­作。那时,她就用一双未染尘世的眼神热切而矜持地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两岁的阳光的男孩,觉得他实在像一轮明丽的太阳,不那么强烈而是柔和地照耀着她。何远对着这个小巧而秀气的女孩也有种说不清楚的好感。只是两个人平时都忙着各自的岗位,而很少有交谈的时间。

她是苦苦挣扎了好久才决定去找何远商量的,因为她觉得这事情本来跟何远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此刻在她心里,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她只有他可以依靠。

她鼓足勇气约了何远出来,何远还根本不知道她遇到了金帆的纠缠,听她这么一说也很是犯难,毕竟金帆臭名昭著,可这三个月的工资对她来说也很重要,她当时找到这份制鞋的工作都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她的年纪还没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用工年龄,又没技术,又没学历。离开这里再去找份工作谈何容易,家里生病的母亲和正上学的弟弟妹妹还等着她的工资呢。何远抽了一根又一根烟,两个人在河边站了好久,也没得出一个好法子。

傍晚,何远来找她,将三千块钱塞到她手里,要她先用着,不要受这份委屈。她万般推脱,感动得泪雨纷纷,也对这个善良阳光的大男孩充满了更深的感情。何远深锁着眉头,抽了一根烟走了。她拿着那三千块钱待在原地好久好久。

何远的家庭负担也很重,家在偏僻贫穷的小山村,母亲早逝,就靠着有严重的心脏病的父亲艰难地种着那点薄地维持生计,两个妹妹都辍学了,只有一个弟弟还在上学。何远还是找朋友和老乡好不容易给她借来这三千块钱的。

正当她准备离开厂子到另外的地方去找工作时,一个姐妹叫她快去传达室接电话,原来老母亲的脑溢血犯病了,非常危险,已经送进了县里的医院,正等着她的钱做手术呢。

她欲哭无泪,第二天起个大早就把这三千块钱给家里汇了回去。可是那边说不够,还差三千块呢。她这个时候才觉得尚且年幼的自己人生几乎走到了边缘,一分钱急死英雄汉啊,更何况是等钱救命的老母亲。想起母亲,她的泪水就像短线的珠子一般往下掉,母亲太可怜,父亲在世时打骂折磨她,父亲酒­精­中毒死后,母亲辛苦拉扯他们几姐妹,老累过度才留下了病根。母亲为他们付出得太多了,却不想在她尚且无力报答她的养育之恩时她就要离开她了,不行,一定要想办法救活母亲。

她去找宿舍的姐妹们借钱,可是大家都是苦孩子,微薄的工资在这个消费高的城市里实在是很容易就花光了,更何况都要接济家里的,而且厂子里都三个月没发工资了呢。

她东借西借只借到了五百块钱,拿着这五百块钱,颓废悲痛地往银行走去,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到银行里的。汇钱的时候,她填错了好几张单子,险些把帐号填错。

汇完了钱,暮­色­已经有些苍茫了,她走出银行大门,无限凄凉地在银行门前的阶梯上坐了下来,泪水漫过了她苍白的面庞。远处的灯火霓虹璀璨无比,喧闹的人群里男男女女笑嫣如花,他们都是那么地幸福啊,都是那么地充满了温馨和浪漫的气息啊,那些闪烁的华灯里却没有一盏是属于自己的。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连生计都难以为继,可如今连可怜的母亲都要离开她了。她抑制不住自己的悲戚,瘦弱的肩膀止不住地抖动着。

两年后,她在一辆超级豪华的跑车里妩媚地对着一个男人笑着。那个男人就是这个银行的行长,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连女儿都比她大上快十岁了。

母亲在那次手术后还是在世上多活了两个月,是行长给她钱的。母亲的走让她觉得人世间实在太痛苦。

她沉沦着,挣扎着,却怎么也走不出如今的境地,或许她太无奈,根本也不想走出来了吧。

这个行长不光是有她一个情人,他有几个情人,她也管不了,也不想管。她每天根本不知道做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要怎么样生活才算是有些许意义。她就这样麻痹着自己,恋上了烟和酒,每天把自己沉醉在烟酒当中,青春和光华在这烟熏酒醉里慢慢蹉跎着、耗噬着,她却怎么也找不回原本单纯如水的自己了。

她也成了那个高档小区的一份子,她也戴着大大的墨镜,只是她那尚且光洁青春的面庞不用那么多浓妆艳抹来修饰遮掩罢了。

后来她有一次开着车进别墅区时碰到了何远,她想赶紧躲开,无奈他已经看清楚了是她。何远什么也没说,只是那样静静地站住了,看着她,紧锁着眉头,狠狠地将刚抽了几口的烟丢出老远,她极力地装作很镇静的样子开过他身旁,装作没有看到他,可是等她刚刚开过他旁边,她猛踩油门就冲了过去,泪水在她眼前肆意飞扬,她知道她年轻的爱情还没开始就要永远谢幕了。

当她开着那辆名贵的跑车出入那片曾经她驻足过的地方时,她仿佛看到两年前清纯如水、­干­净透明的自己就站在那里好奇天真地打量着如今笑颜如花却心如死灰的自己,两年前的那个清纯女孩分明在那里不屑地嘲笑着她。那一刻,泪水无声地漫过了她尚且年轻的面庞,她知道她永远回不到从前了、、、、、、

这个夏天,遇上我爱的女孩

火热的六月,门前的石榴开得火红热情,一支支一瓣瓣似乎都向路人倾泻着它独特的激|情,仿佛一个火红艳丽的女郎在炽热的太阳光底下执着地等着她爱的人。

这样的季节总是没有太多安详恬静的时候,那热得发白光的太阳照耀得我的心都长满了斑点,那是燥热的斑点,那是烦闷的斑点。我不停地喝水来缓解喉头的­干­燥,可是无济于事。

知了在梧桐树上没命地叫唤,仿佛全世界都进入了可怕的灼热,人人的脸上都写着燥热和烦闷,都写着不耐烦和忧郁,看来他们都和我一样,被这热得过头的天气弄得郁闷不堪。

我打开电脑,在我喜爱的文字堆里漫无边际地搜寻着,突然,我本来无聊而漫不经心的眼神被一个叫纳兰若兮的名儿给吸引住了。纳兰若兮?这让我想到了纳兰若容这个浪漫的大才子。我在想这个有着如此浪漫动人的名字的女孩是不是也跟纳兰若容一样才华横溢、浪漫奇特呢?

打开她的文字一看,发现她在短短时日里写了很多的文章,我仔细地看了几篇,发现她很是热爱古典诗词,她的文章当中总是充满了诗情画意,这让我觉得她定也是个诗情画意的女孩。

偶然间,我正给她的一篇文章写评语,不想她马上就回复了,于是我知道她也在线。我问了她的QQ号,她很爽快地告诉了我,于是我们在网上聊了起来。这个时候已经很夜深了,但是我们好像都没有意识到时光的流逝,因为相谈甚欢的缘故。

彼此都有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我问她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她说她从小就很喜欢纳兰若容的词,尤其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句总是给她很多的忧郁和深沉的感慨。她说如果人们与他们的爱人若一生都像是初次见面一般该有多好,那样激|情和浪漫就会更加久远地留存,而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和蹉跎而变味变质,而渐渐稀释减弱。

听她这样说,我久久没有说话。我也在沉思,我也渴望有个我爱的人永远与我相知相守,不离不弃,我们之间有着永不褪­色­的激|情和五彩绚烂的梦想,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人生啊。

她给我传了好多她最近拍的荷花图,那些碧绿的荷叶衬托着娇艳却也脱俗的花朵,顿时让黑夜里的我觉得置身于江南烟雨中,仿佛我和我心爱的人儿一同驾着小船穿梭于茫茫的碧叶粉荷中,我们一起采着莲蓬,赏着荷花,水波澄澈的光影映照着我们动人的身影,是那般地充满了诗意。

后来的日子里,我问她为何好久不曾动笔了,她说没有素材,没有灵感。我于是告诉她一个题材,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她问这是不是我的故事,我当时还犹豫着说不是,但是她笃定地在网络那一端说这一定是我的感情故事,她还说这个故事非常感人,说我能够经历这样一段传奇的感情虽然是个悲剧,但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了。

我看着她发过来的信息,泪光闪烁,思绪拉回从前,从前我爱的人已经永远地走了,虽然浪漫传奇,可是毕竟在我的青春岁月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和痛楚,而这些伤痕和痛楚也许将伴随我一生的时光。

第二天我看到她给我发来的根据我的亲生经历整理好的故事,觉得她的文采真好,写得很动人,我只是告诉她最最基本的梗概,其他的细节和故事情节都是她虚构的,但是却是那般地让我感动,仿佛我真的融入了我曾经拥有的过去,仿佛我真的也重新经历着她所写的故事。

再后来,我让她写了我的名字,一个很有诗情画意的名字,是我自己取的,她也写得很让我感动,很能打动人心。看着那些美好的文字,读着那些充满了诗意的字句,我的心底开始泛起涟漪,一种异样的说不清楚的感觉在我心底浮动。

我回了老家一趟,女孩也回了她的老家去了,这样我们就有好几天没在网上联系。等我从老家待了两天回来后,发现她在网上,她说她也回来了,因为家里太无聊。我们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很开心,很高兴。

我问她要了照片,她给我传了一张,很忧郁但很恬静地靠着一堵红墙,很沉静很美好的感觉,看着图片我又想起了烟雨江南,想起了那些碧绿的荷叶和娇­嫩­的粉荷,感觉她也变成了一朵荷花,一朵恬静安详的荷花,透着无尽的诗意和浪漫。她问我对图片有什么看法,我说人如其文,秀丽可人,她发了一个用锤子锤脑袋的表情过来,我笑了,觉得她很可爱。

再后来,我给她传了我的照片。我是个不爱照相的人,所以我费尽心思才找到了这么几张。她开玩笑说不错嘛,很帅啊。她以为我拿别人的照片骗她,因为之前我都对她说我长得又黑又矮又丑又胖,身高165,体重180,她笑得乐不可支,一看到照片上的我自然觉得有些疑惑。说实话我自认为我爹娘的优秀基因还是遗传给了我,让我拥有了眉清目秀的样子。我告诉她在生活中追求我的人数不胜数,她笑,发来一串的锤头的表情,我说是真的啊,你不要不相信啊。

她问我为何现在还是单身,是不是眼光太高了,我说不是,我只想找个知己,能知道了解我的心的人,能和我心心相通的人。她说是不是眼光太高了。我说不是,是因为现实中的那些女孩有些长得确实漂亮,可是一开口能吓死人,太没品味,没内涵。她还是笑,说我要求太高了,说这世界上这么多人不可能就没遇上一个合适的,我开玩笑地说,有啊,现在遇到了,她问谁啊,我说你啊。

就这样,我知道我已经无药可救地陷了进去,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暗示她我对她的感觉,可她总是装作看不懂我说的话,跟我打太极。

有一天晚上,我回来得太晚,本以为她已经睡了,我打开QQ给她发了一个表情,没想到她还在,她说过她是个夜猫子。我看到她回复的笑脸心里暖洋洋的,忙了一天的疲劳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种说不出的快乐和兴奋在心里涌动着。

我说我饿了,在泡方便面,她说方便面吃多了没营养,对身体不好,我打字过去,说我突然感觉我们之间好近好近,我的心离你好近好近,虽然我们离得很远很远。她还是像个小孩一样顽皮地笑着,逃避着我有些火热的话语。

此后,我们以兄妹相称,她说的,她从一开始就是把我当个哥哥看待,有什么话都愿意跟我说说,我也觉得跟她有说不完的话,自从认识她以后,我觉得我的生活开始有了新的颜­色­,每天不再像从前那样忙得焦头烂额回来就倒在床上,空虚寂寥得很。我觉得她就像一束阳光一样照亮了我的天空,也像是一阵清风一般为我送来清凉,可是我们终究不能像一般的情侣一样相爱相守,但我心底除了遗憾更多的是高兴和开心,因为我的生命里从此要多一份缤纷绚烂的­色­彩了,她在我人生旅途上将不是一个匆匆过客,而是一个永远相伴相知的亲人。

这个夏天,因为有你,我不寂寞,因为有你,我很快乐,我所有的悲伤和忧愁是因为你,我所有的快乐和欣慰也是为着你,你牵动着我的心魂,你吸引着我的情怀,虽然我们之间不能言爱,但请你记住珍藏有个我曾对你动过情,有个我曾深深地将你记挂,我感谢上天,赐我这样神奇而乖巧的你,我曾爱过的女孩,我将一直爱你,只是不以情人的名义,而以亲人的名义,让我们惜缘,好吗?

我是那只深爱着你的忧郁青鸟

我是一只鸟儿,一只忧郁的青鸟。我爱的人儿,在千里之外。

莫名地相逢,痴绝的相思,撩拨起七月暖暖的风。

时常,心口会莫名地疼痛,因为思念,因为牵挂。

不知道你在遥遥彼岸过得可好。万家灯火里会否有一盏是属于你我的温馨港湾?

此刻,我烦躁不安地飞过茫茫如海的人流,火热的阳光刺疼我的双眼,四周是烦躁不安的车水马龙,我很不适应,我只想快快逃离这份喧嚣,去独自享受那份自得的娴静恬适。唯有在那份恬静的天地里我才能忧郁地将你记念,将你牵挂,让思念的利刀在我心里划上或深或浅的口子。

在我飞翔的岁月里,在我不停的旅途间,我一直爱着江南,那是你的家乡,我却没去过那里,但那一直是我梦想的彼岸。

会否,有一天,我们能在烟雨凄迷的扬州城里相逢,我们是否会同看西湖的日出日落,晓风残月,风荷飘香?会否我们会同去周庄看着那些水乡小镇上的人们恬适安详地为着生活而奔波忙碌?会否我们也会一同去那美丽安静得如同一个娇柔可爱的女孩一般的西塘,静静地伫立在小窗前看着碧水悠悠,赏着布满灰尘但依旧绚丽的红灯笼的丽影?会否我们也会去到同里,坐着水乡的小船悠悠荡荡,听着摇橹汉子思念姑娘的幽幽情歌?

你曾告诉我,你的家乡是个非常诗意的地方,我笑,因为看到你就知道你的家乡的美好。

有时候真奇怪,因为一个人会喜欢、想念一座城,也会因为一座城,而想念、喜欢一个人。

是的,就因为我一直向往那座碧水云天、烟波浩渺的城,所以我遇到了你,看到你的第一眼我知道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就是因为喜欢上你,我知道我对那座我格外钟情的城市有了更深的眷恋和痴狂。

我们约好过一起在三月的杨柳依依的青绿里赏着桃花的艳红,慕着杏花的芬芳,一起在烟雨如画如愁的江南撑着古朴的油纸伞去雨中漫步,一起绕着美丽的西子湖畅游欢歌,潋滟的湖水定会浮现你我美好的倒影,我们还说过要一起看天涯尽头孤鸣的哀鸿,一起听黄昏暮­色­中啼血的杜鹃,一起看残阳如血里空寂的碧帆远影、、、、、、

可是现实是一座无比坚固的城墙,那么地难以攻破。总有一些无奈会横档在你我之间,千里之外的距离不算远,远的是人与人的心。我没有办法不将我的心封存起来,不让它靠近你,虽然我是那么地想要靠近你,靠近那座我心魂记挂、日思夜慕的城。我的痛楚无法言述,所以我选择逃避,逃避你的如火热情,逃避你的灼热激|情,逃避我心中念想的那座城池。

无法形容我对你的思念,以及这种思念带来的痛楚。也许你也经历着,你也心魂荡漾着,可是我们的距离何止千里万里?

我曾一度拒绝爱情,因为我深知自己太过脆弱,太容易受伤,所以我不停地逃避,轻易不敢涉足其中,轻易不敢言爱。就这样深深浅浅、浑浑噩噩地撕扯着我的青春年岁,让它本来美好明艳的颜­色­涂上一层灰,一层忧郁无尽的灰。我拒绝所有的好奇和好感的目光,拒绝所有投掷而来的明丽阳光和和煦清风,就这样独自怀揣着我的落寞而孤寂地舞蹈。是的,我不需要观众,我只让我的孤独的灵魂不停地旋转着,直到无意中遇上了我爱的那座城来的你,可是你明媚如春、灿烂如虹的眼儿和脸儿还是被我阻挡在了我的心门之外。

有谁可以看到我在黑暗里偷偷哭泣的眼泪,有谁会懂得我灵魂底里深深的孤寂,有谁会来安慰我心上斑斑驳驳的伤痕?

我是那只你苦苦寻找的青鸟,你耗尽心血,蹉跎青春,就为了等待我的出现,你以为我会是你孤寂落寞的天空里那只高翔的青鸟,你以为我是你的幸福,可是当我们好不容易相遇后,却发现我的心湖里早就有了你的影子,而你的明眸里也早就刻着我的身影,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可是原谅我,我还是不能为你逗留,我要继续飞,我也不知道我的尽头究竟在哪里。

也许我是天生属于孤独的,只有孤独是我不变的身姿和魅影,只有尝遍无尽的孤独的苦我才能有更美更好的舞姿吧。只是,我会在每年的春天回到你在的那座城看看你,看看那座美得心碎的城。但愿我飞过时,你正抬头仰望天空看见我孤寂凄美的舞姿,能深深感触到我眼底划过的泪痕,能将我在心魂里深深地记挂。

我就是那只青鸟,那只孤独忧郁的青鸟,那只爱你至深的青鸟,那只日日将你思念、夜夜为你垂泪的青鸟,那只用尽一生去飞行和爱你的青鸟。

结婚前后

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大多数人看来是赞同的。

结过婚的同志可能是感通身受,非常赞同这句名言。

是啊 ,结婚之前,你想出去玩就出去玩,想玩多久玩多久,想喝酒就喝酒,寂寞了想找谁来陪陪自己就找谁,不管是红颜知己蓝颜知己还是旧时同窗还是仅仅公司里认识不到三天的同事甲乙丙丁。

结婚之前,你可以夜不归宿,没人会问你到哪里去了,做什么了,为什么不回家。

结婚之前,你高兴了可以邀请三五好友将家里搞的乌烟瘴气而无人过问,更无人责怪。你不高兴了,也可以半夜拽出一个同样单身的同伴来喝闷酒,喝完了你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发疯就发疯,想骂人就骂人,想蹦迪就蹦迪、、、、、、总之,只要不是违法犯罪太扰民的事你大可以出格地疯。

结婚之前,你是天上的风筝,你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你觉得哪里风景独好,你就可以随便扛个背包豪迈上路,你的那点或者微薄或者丰厚的工资你想­干­嘛就­干­嘛,你爱怎么花怎么花,没人会过问你这钱是怎么花的,没人会责怪你这钱花得太浪费,没人会因为你如此花钱而变成光荣的月光族而跟你怄气。

结婚之前,你想上班就上班,你不爱这个工作你大可以换,趁着你尚且年轻。你不想上班了大可以蒙头睡上一整天,没人会在你耳边苦苦唠叨纠缠你去上班挣钱。

结婚之前,你有钱可以买下一整个专柜的奢侈品,你没钱可以找哥们姐们借,哥们姐们也没钱了你可以和他们一起嚼方便面,那香味儿也是那样地诱人,不会有人在你耳边唠叨着说方便面没有营养,容易致癌。

结婚之前,你有钱可以买房子,没钱可以随便租个小窝,甚至可以露宿街头高唱以天为衾以地为席以显示豪迈。没人会整天在你耳边唠叨说你看隔壁家多出息买豪宅了,你看楼上人家多能耐升官了、、、、、、

结婚之前,你大可以把你的屋子弄得像猪窝,你可以一个星期不洗衣服,你可以马马虎虎随随便便,不会有人责备你不讲卫生,不会有人埋怨你不懂整理,不会有人说你不爱清洁。

结婚之前,你甚至可以不在家弄个厨房,你想到哪里到哪里吃,你想吃鲍鱼吃鲍鱼,你想吃路边摊就吃路边摊,你想喝酒就把自己灌醉,你想抽烟就可以把自己的肺熏得乌黑,你想跟哪个漂亮点的妹妹或帅点的哥哥搭讪就搭讪、、、、、、绝对没人过问,没人揪你耳朵。

可是结婚后,你发现一切都变了,会有一人分享了原本只属于你的床铺,你原本可以横七竖八地睡,甚至可以不要床铺而睡地板,但是结婚了就不一样了,你再也不能自由自在睡得像猪一样香了,因为你的空间只有这么大。

结婚了,你不能随随便便夜不归宿,否则你等着看一哭二闹三上吊或者遭遇家庭冷暴力,这样离分甭裂析也不远了。你不能随便就晚回家,晚回一会儿就会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一般的电话追踪着你。你就不能和几个哥们喝的烂醉如泥地疯了,你也不能随便找个姐们哥们陪你聊天谈心了,哥们姐们也有老婆老公孩子,哥们姐们也不敢轻易招惹你的老婆老公大人。

结婚了,就意味着你从此跟某个本来素不相识的人捆绑在一起了,你的工资不再只属于你一个人了,你不可以像从前一般爱怎么花怎么花,爱买啥买啥,你要是结婚了还当个月光族,除非你的另一半很欣赏你的这一点,否则你们喝西北风时离走到婚姻尽头也不远了。

结婚了,你不可以再随便邀上你过去的姐妹哥们将你的屋子弄得像狗窝,除非你的另一半比你更疯狂,否则你就等着一顿暴风雨来袭吧。

结婚了,你要考虑买个屋子了,不可以像从前那般想住哪里住哪里,想睡马路睡马路,想住哥们姐们家住哥们姐们家,你如果还不买或者甚至根本不思考这个问题,只能说明你还没进入角­色­或者你太不懂事。

结婚了,你家里要弄个厨房了,不可能再像过去那般有上顿没下顿,不想吃时随便弄个方便面­肉­夹馍之类的,也不可能天天下馆子或到人家家里蹭饭吃,否则家就不叫家了,你的那位离开你也是迟早的事情了。

结婚了,你抽烟喝酒,会有个人来对你说不要过度抽烟喝酒,最好把烟戒了。你如果不听劝告就会很伤对方的心,因为对方会觉得你不懂得爱自己的同时更不爱他们。

结婚了,你做什么事情都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只考虑你自己了,你要开始考虑整个家庭,考虑家庭现在和未来的状况走向,你不可以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干­什么,想到哪里到哪里。

结婚了,你也不可以随便找哪个帅哥美眉聊天搭讪了,除非你的对方根本不在乎你,否则你也就等着质问争吵怀疑甚至暴力,总之是不幸不乐的事情,甚至会成为你们婚姻崩溃的导火索。

结婚也有好处,你生病了不会像从前那般锅盆冷灶,无人问津,毕竟哥们姐们都有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不可能陪你一世,只有你的另一半才会悉心照顾你,嘘寒问暖,为你衣不解带地陪床守候,为你心急如焚,马不停蹄地为你前后奔波忙碌。

你在外面受伤了,回家还有个人会是你的支柱和依靠,只有他们才是你最终的港湾,你在那一刻会感到原来这世界上最最在乎和关心你的是你的那个另一半。

在你失意时,只有你的另一半会静静地听你诉说,安慰你孤苦的心灵,为你永远点上一盏温情脉脉的灯痴痴守候你的归期,无言但温暖地照亮你回家的路。

在你春风得意马蹄疾时,只有你的另一半会为你感到高兴和欣慰时,更看到你奋斗的酸甜苦辣,会心疼你一路上走过来所流的血和泪,只有他们才会关心你背后的心酸与孤寂。

不管你走到哪里,不管你经历多少岁月的沧桑洗礼,你会知道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始终有个人在为你担忧,为你牵挂,为你痴心守候,无论你拥有的是无上荣耀还是悲苦失意,只有他们的怀抱和臂弯是你最终的归宿和让你感到无比地安全和舒心。

所以,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坟墓,说这话的人定是有不幸的婚姻。

婚姻和事业一样,是需要经营的,不是说你领了一张纸,就栓牢了这个人。

生活是一种态度,你含笑,它便也笑,你总是哭,那么它如何笑得起来。只有常怀感恩,心存平静,恬淡从容,这样才会拥有一个比较充实和美好的人生,从而也才能拥有幸福的婚姻。所以丢掉那些不必要的包袱,轻装上阵,好好珍惜身边那个爱你的人,恬静而从容地奋斗,充实而有成地忙碌,将每一天都当成是和你爱的人初次相见,好好调剂你们的婚姻生活,像谈恋爱时一样对你的爱人,也许婚姻就不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温床了,祝有情人幸福。

喜欢与爱

也许你会喜欢上很多人,但在我们心底称得上爱的却也许很少很少。

正因为爱来之不易,所以便弥足珍贵。

喜欢是一种美好的感觉,因为动心所以喜欢。

因为欣赏某个人的某一种有点或者是习惯,我们也许就会喜欢上这个人。

有时候,也许并不是因为对方跟我们说了什么动听的话,也不是因为对方为我们做了什么让我们感动的大事,也许就是他的一个很小很小的举动,便会在我们的脑海里种下这个人的影子,许多年以后,你依然清晰地记得这份小小的但却珍贵无比的记忆。

有时候我们在茫茫人海中很偶然地会看到让我们心下一颤的那个人,也许是因为他的神情,也许是他的一个眼神,也许是他的一个动作,也许是他的长相,也许是他的身材,也许是他的声音,也许是他的气质、、、、、、总之,是让我们感觉到心里突然一动的感觉。

也许,并不是因为他本身有多么优秀,有多么有地位,有多么有才华,有多么有钱,而很可能是因为他的某一个侧面就打动了我们。

也许,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帅多漂亮,也不是因为他有多伟岸多潇洒,而只是我们在他身上找到了过去我们喜欢过的一个人的特征和气质,仅此而已就会有种很熟悉很亲切很久违的感觉,这时我们的心也会为之而动。

爱一个人也许要很长的时间,但也许仅仅三秒钟就决定了。

也许真爱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并不是说你们在一起待了足够长的时间就能培养出真爱,也不是说你们也许只在一起待了一个小时就不能产生出真爱,这些都是偶然的,都是需要缘的。

爱上一个人也许很难,需要你经历了一些沧桑才发现真爱,但有时候对一些人来说,爱上一个人也许不那么难,这也是因人而异,因际遇不同而造成的,无可厚非。

爱,不管时间长短,过程艰难曲折还是一帆风顺,它总是由心动到喜欢,然后由喜欢到爱,并不会跳过前两个阶段而直接进入第三阶段,因为这第三阶段才是人类所追求的至高境界。

不管你是­干­什么的,不管你是男是女,不管你地位高低,不管你年长年少,我们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在找我们的真爱,找那个让我们全身心投入的人,找那个让我们心魂荡漾的人,找那个可以在我们心底铭记一生的人。

有的人说他为了事业和地位而可以舍弃爱情,这样的人应该不值得推崇,因为他是一个自私的人,是一个心灵荒芜的人,是一个冷漠的人,是一个没有人­性­温情的人,相信这样的人事业和地位也不见得能好到哪里去,最终在他某个时刻清醒过来会发现他即使赢得了全世界,可是却失去了最宝贵的真情,他的一生也只能是徒留空叹和余恨。

喜欢一个人是心动的感觉,是愿意为他而细心和耐心的感觉,是愿意去为他做一些改变的感觉,是愿意做一个温柔妩媚的小女人的感觉。

但是喜欢并不等于爱,爱是喜欢的升华。

爱一个人,我们甚至可以为之放弃我们最为在乎的东西,比如生命。爱一个人,我们可以为之放弃那些虚华的东西,比如地位,比如金钱,比如名利。

为了爱一个人,我们愁肠百结,为了爱一个人,我们可以不远千里万里,为了爱一个人,我们可以舍弃很多,为了爱一个人,我们宁愿牺牲自我。

但是喜欢一个人是不能达到这种程度的,除非喜欢上升成了爱。

喜欢很容易成为过去时,而爱却是永恒的,即使两个人没有缘分而相守一生,这份深情也会长久地保留在心底最不为人知的角落,一想到,一触景生情,便会涌起无限感慨,便会心里隐隐做痛。

真爱是超越时空的。即使两个人相隔天涯,也会心心相通,也会寻求一切办法去超越这种距离。真爱一个人,即使与他已是天上人间,那份真挚炽热的感情也不会因为伊人已乘黄鹤去而付诸东流,那份想念和爱恋也许会日益深沉和沉重。真爱不会因为相隔多年未见而减退,这份情感永远是在我们心底折磨着我们,因为这份深情也会感到生命有所牵挂,有些温情,有些多姿的­色­彩。

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心会颤动脸会红得发烫,人生也会因此而多了几许动人的颜­色­。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会感到生命的温度,所以会感到人世的可贵和对生命的留恋。

我们活着,大概是逃离不了喜欢一个人或被一个人喜欢着,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在执着寻找那个藏在我们心魂深处的人,只有那个人才是我们生命天空里最为永恒的­色­彩,才是给我们一个世界都抵不上爱他的感觉,才是我们生命里最大的慰籍。

爱的岁月

她出身书香门第,受过很好的教育。父母一辈子对她格外疼爱,因此她养成了比较任­性­的­性­格。

二十三岁那年她遇到了一个男人,她自以为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真命天子,觉得自己真是幸运,终于找到了从此可以与自己双宿双飞、幸福甜蜜、天长地久的人儿了。

这个男人长得很有气魄,很有气势,虽然只比她大了不到一岁,但在她的眼中,他显得格外地成熟与稳重,浑身散发着魅力。

相处了一段时间,她嫁给了他。

他们没有大张旗鼓地举办婚宴,在她看来,婚姻的幸福并不是靠着结婚这天的风光与否来衡量,婚姻幸福不幸福是看往后的日子,那应该是细水流长,那应该是静水流深。所以她只是脉脉地温情地看着她身边的男子。

他是个热情开朗的人,深知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在外面闯事业总是要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不顺,要跟不同的人打交道,这些人鱼龙混杂,有时候不得不委屈自己去跟自己很讨厌的人打交道,甚至低三下四地去求他们,否则事情就办不成。为此,他没少受罪,但是他从来没向她诉过苦,他觉得他的心理调节能力和承受能力就是这样锻炼出来的。最初的那个张牙舞爪、­性­格火爆的少年已经被生活的风霜给磨砺成了如今这个很能忍辱负重的男人。

这个男人用他所有的温情与宽容来对待他深爱的柔尔,虽然只比她大了一岁,可是在他眼中,她更多时候是个孩子,是个需要他呵护照顾的孩子。

他每天在外面奔波忙碌,而孩子般的她则喜欢在家看看电视,睡睡懒觉,吃吃水果,有时候出去逛逛街,买买衣服,总之,她是个像极了孩子的女人。那些现实,那些残酷,她从来不愿意去考虑,那些风霜,那些沧桑,在她脑海里还没有概念。她就喜欢这样安静恬适的生活,不想去考虑更多的辛酸与苦辣,因为她觉得这样没有必要。

他每天都会匆匆忙忙地买回她喜欢吃的菜,烧得一手好菜的他从来不让她进厨房,她只需要躺在床上看着她喜欢的电视剧,嘴里品尝着他为她买回来的各种各样新鲜的水果零食,等着吃饭就行。有时候,她会跑进厨房去,像小时候爬上父亲的肩膀一样攀在他的肩膀上,他这时候也像个孩子一样大笑着,转而又会故作成熟地训斥,走走走,油烟熏人,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她故意撇撇嘴,又回到电视机前吃起她最爱的水果。

吃饭之前,他总是很细心地为可爱的孩子气的她盛上一碗汤,等她喝完汤了他就去给她装饭,可是她不爱吃饭,于是他总会心疼地训斥她,说她瘦得皮包骨还不好好吃饭,她这个时候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低着头,不停地往嘴里扒饭,眼神里满是委屈,等他来抢她的碗想要再给她装饭时,她就把碗藏到背后,格格地笑个不停,他只能无奈地笑着作罢。

他每餐都喜欢喝点小酒,她为此多次跟他说过,喝酒可以,但是不能餐餐都喝,对肝和胃都不好。可是他不听,他觉得现在已经养成了习惯,如果不在饭前喝上那么几口的话,吃饭就索然无味。有一次,他抽空从厨房过来倒了一些酒在杯子里,等着待会儿吃饭之前喝。调皮的她便将他的杯子藏到了桌子底下,等到他吃饭时到处找也没找着,就笑盈盈地故意求她,她被他逗乐了,但还是不告诉他酒杯在哪,他低头一看,在桌子底下找到了酒杯。虽然知道她不想让他喝酒,但是他戒不了酒,却把烟戒掉了,这一点让她很高兴,觉得他是在乎自己的。

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是他总是满足她的各种需求。只要是她想吃的,只要是她爱穿的,只要是她喜欢的,即使兜里没有钱了,他也会想尽办法为她买回来。她觉得自己很幸福,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女人。

有一回下了好大好大的雨,天地间黑蒙蒙地一片,他回来时浑身都湿透了。她问他怎么不早点回来,怎么不知道好好披着雨衣,心疼地拿毛巾给他擦着雨水,嘱他赶快换衣服。他这才告诉她,当时她发了一条信息给他说自己想吃西瓜时,他其实已经骑着摩托车到了家的楼底下,但是为了她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冲进雨里,重新回到市里给她买回来她爱的西瓜。她听了很感动,也埋怨自己的不懂事,也嗔怪他。

那一回,南方遭受了罕见的冰雪灾害,她独自一个人在黑漆漆的停水停电的屋子里待了三天,因为他去省城开会了。交通受阻,天寒地冻。他每天焦急不已,恨不得Сhā上翅膀赶紧飞回去,可是能怎么办呢,高速全封了,路上全是厚厚的积雪,车辆根本过不去。他急得直跺脚,感冒又来袭了,再加上水土不服,天气不适,他一到省城就拉肚子,瘦了一大圈。电话也打不通,他知道她的手机没电,又没地方充电,心急如焚的他不知道她这几天靠什么生活,因为她一向不懂得好好照顾自己,更何况是现在这种困境之下。

好不容易,他和同事冒险租了辆私车,胆战心惊地绕了好远好远的路走了八九个小时回到了她身边。她正把自己窝在背子里,满头大汗,她感冒了,发高烧,很严重。他看着桌上的三个空空的方便面袋,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这几天就是靠着这三袋方便面而度过的,这没水没电的除了吃方便面似乎也没别的办法啊。他的眼泪,心疼的眼泪,浸湿了被褥,他自己感冒也越来越严重了。好在不久,电路水管和交通都恢复了,只是两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她后来对他说,那几天是她最难熬的日子,每天毫无他的音讯,简直像是与世隔绝一般。他也是这么告诉她的,他说得不到她的讯息他简直要疯了,要崩溃了,没人能知道他是多么多么地放心不下她,没人知道他是多么地想快点回到她的身边去照顾可爱的她。她说此生再也不想这般心痛了,他坚定地安慰她也好像是安慰自己说,不会的,再也不会了。孩子气的她便用手绕着他的脖子又哭又笑起来,他也像个孩子一般笑笑哭哭着。

后来她腿上长了一个很大的包,快化脓了,她只得天天一个人去打点滴,他没有能够陪在她身边,因为公司这些天刚好抽调了他去外地出差。他走时看着病恹恹的她眼泪都流出来了,千般万般地舍不得,放心不下,可是没有办法。父母都离得很远,孩子气的她居然非常勇敢,医生说必须尽快做手术,要知道这可是她这二十几年来第一次进医院啊,别说做手术了,就是打针她都没怎么打过。临上手术台时她心里那个紧张啊。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独自接受手术,因为他走时对她说过如果要做手术一定要等他回来陪着她去做,但是现在她选择了一个人独自面对痛苦,当麻药打进她身体里,那股钻心的疼痛简直不是人可以忍受的,她倒抽着凉气,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为自己的勇敢而骄傲,那个护士很温柔地安抚着她,伸出自己的手臂让她抓着,她痛苦地抓着,似乎是抓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等他回来,她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他心疼地责怪这么大的事情为何不跟他商量就一个人去面对,他心里也很震惊,原来如此娇小淘气的她却是如此的勇敢啊,是这般地令人心疼。

他始终是如此地深爱她,从结婚那天起,他就告诉自己要一辈子把她当个孩子来疼爱,因为她就是一个孩子,一个令人心疼不已的孩子。

出轨

最初,她嫁给他,是因为他对她的无比体贴,是因为他的无限温情,是因为他的稳重大气。

可后来,不知道人生前进的列车上哪一节车厢出了毛病,她出轨了,是­精­神出轨。

他向来对工作兢兢业业,总是想着怎么样超额完成任务,因此他每天都沉浸在他的工作当中。他给自己立下的目标是三十岁之前成为公司里在全国少有的几个大区经理之一,为着这个目标他不停地奋斗。但工作的同时,他还是也常常想着他可爱的她,她是个没有心机不会算计的可爱的人儿,她很浪漫多情,她很诗情画意,她并不奢求别的,只希望他每天能有足够的时间陪陪她,不要让她一个人天天孤单地在家里无聊地等他归来。他通常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她就只能和电视机作伴,要不就是出去逛街。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他们的父母远在家乡,他们的亲人也不在身边,刚来这座城市自然认识的人也不多,所以她没有地方去,就只能这样孤独无奈地打发日子。

也许尘世的心酸和苦痛尚且未来得及在她天真的心和眼里留下丝毫痕迹,因此她感觉不到为生活而苦苦奔波的那份伤痛,她在意的只是她小小的心房里那些多情而温柔的疼痛,那缱绻而浪漫的情怀。

时常,一首优美伤感的词或曲或诗会将她的心碾成一瓣一瓣的,时常,一首伤感落寞的老歌也能让她想到过去伤感的往事,泪水也就在不经意间洒落一地。

他只忙着他的事业,他从来不知道这些诗情画意的东西有什么意义,为什么值得她这样玩味。她也不跟他争辩,毕竟人和人的­性­格喜好是不同的,他不爱好这些,并不代表他不优秀,他喜欢的是比较阳光灿烂,比较意气风发的东西。

也许­性­格互补是好的吧,可是相差太远了也会有距离感的。她渐渐觉得两个人除了吃饭就没有别的共同语言了,不知道说些什么才会有意思,于是通常两个人除了埋头吃饭就不想说别的,在他看来她不懂得他的工作,那些繁杂的事情说了也没意思,在她看来,他不懂得欣赏她所爱的那些情调,跟他说了还会让他觉得她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她简直应该活在古代。

两个人各自活在各自的心里,互不相­干­,也很少交流,各忙各的事情。以前,两个人还手牵手地去附近的公园里散散步,聊聊天,即使什么也不说,往那石凳上一座,看看来往的人群,看看河岸飘摇的碧柳,看看远处浩渺的江水、、、、、、那都是充满了生活的质感,都是那么地真实,都是那么地温馨。

而现在,两个人早已没了当初那份默契和温馨的感觉了,反正两个人走在一起也是没话可说,那还有什么心情去浪漫呢。

有一回,她心血来潮,拉着刚吃完饭的他去公园走走,他说热得很,不如在家看看电视。她硬是要去,他拗不过她,于是一前一后出了门,没多久,他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地响起来,都是谈公司的事情,她一路委屈地跟着他,听他急躁地讲电话,直到他们走了一圈回来,他的电话还没有讲完。她那天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但是强忍着,他知道她不高兴,但是也没说太多的话来安慰她,因为不知从何说起。

他总说她不理解他的工作,不懂得像他那样与人沟通,就时常将她当作他的属下一般教训一通,说这个应该怎么做,那个不应该怎么做,好胜的她也毫不示弱,对他的这些言论嗤之以鼻,说自己虽然没怎么经历过社会可也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也知道如何为人处事,可他就觉得她固执,她也觉得他太倔强,于是,每每这种争论都以不快收场,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把谁的话放在心上,谁都以为自己是对的。

后来,他被调到了外地去负责那个省区的工作,她只能一个人待在家里。

每天,她不是看看电视就是上上网,偶尔也写点文章,她本来文笔就很不错,再加上她的­性­格又是很多愁善感的,因此总会如同林黛玉一般看到落花就葬花吟,看到落叶就落叶吟,看到细雨打叶也能引起她的无限情丝。都说女人的心是水做的,这话说得一点不错,她就是个心思细腻如水的女子,虽然大多数时候她像个孩子一般调皮可爱。

他走后的日子里,她百无聊奈,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真是痛苦,他忙着他的事业,连电话都很少记得打。她想着跟他没什么话说,因此也不太愿意听他训话。

她一个人在家不怎么想吃饭,就到附近的超市买回一大堆水果,因为水果是她的最爱。有时候去逛逛书店,逛逛服装城,逛逛公园,总之日子太无趣了。

在家时,就看看电视剧,看看小说,看看电影,听听音乐。

这天,她在网上百无聊奈地跟老同学聊天,不料有个陌生人加她,她想也没想就接受了。然后开始聊了起来。

起初也就是漫不经心地聊着,后来慢慢地,一天没在网上看到他就觉得魂都丢了。

也许网络那端的那个人也有同样的感觉吧,每天早上一起来他就会上线看看她在不在,如果她不在的话他就会感到特别失望,后来他问她要了电话号码,于是他们不在网上见面就在电话里问候。

他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她觉得他懂得她的心,他也觉得她能懂得他的心,所以每天能说上话对他们来说就成了生活里最重要的事情。

她终于不再感到寂寞,不再感到无聊,可是新的困惑出现了。如果某天她没能看到他在线或者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她便失魂落魄,他也是一样的。

他们之间相隔了千里路途,坐火车过去至少也得十几个小时吧。

他曾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她说有一天要飞过来看她,她笑了,说浪费你的钱做什么,你过来又没什么事情,他也无奈地笑笑,不知道自己会否真有一天飞到她的身边去看她。

她的生活里从此多了一份等待,等待那个只是看过他照片的人能够每天都跟她说说话,哪怕是拉拉家常也让她觉得高兴。

等待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的电话原来是这般的心酸啊,她站在窗口看着外边的细雨霏霏,看着雨水淋透了梧桐树叶,那些落花是那般凋零,如同她此刻等爱的心一般。她就像一个初恋的少女,想象着她喜欢的那个人的模样,想象着他们相见的场景,回忆着他们之间的对话,脸上满是寂寞的表情,时而又会泛起一些害羞的红晕,她知道自己深陷这份看似虚幻的爱里了,这种感觉甜蜜而夹杂着心酸,让人欲罢不能。

她心里几乎没怎么想过她的另一半了,每当接到他的电话也很平淡,说了不几句就没话可说了。但是接到网络那一端的那个人的电话则无比欢欣,仿佛吃了什么神丹妙药一般,连声音都变成了羞涩的少女一般发嗲撒娇,恨不得跟他说上一辈子的话。

他们之间也会生气,有时候一句话没说好,她就会像谈恋爱那时候一样不理他,这个时候网络另一端的他就会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想着法子要逗她开心,让她原谅他。

时光荏苒,不一会儿就过去好些年月了,他们仍然没有见面,不知道是一种默契还是什么,反正两个相隔了千里的人就是这样相思着,总说着有一天去见见对方,却总是轻易没有行动起来,但两颗心却总是贴在一起,紧紧地贴在一起,彼此安抚着对方的灵魂。

堕落

红泥村,一个还算开放的山村,因为此地泥巴呈现红­色­所以得此名。

这红泥村地处江南水乡,有着温润的气候,虽不见得有别处江南典型的旖旎风光,但却也因这肥沃的红泥而物产丰富,高粱、莲蓬、荷藕、水稻、家禽、玉米、瓜果、水产……都很富足。

因此地泥巴呈红­色­,因此水也是红­色­的,倘若将衣服尤其是浅­色­的衣服在这样的水里洗,久而久之,衣服就会失去本真的颜­色­而变成了红­色­。

此地人喝水都喝井水,好在这井水不红。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此话不假。

这村里有户人家闻名十里八乡,那便是住在村东头的王老二家。

王老二一共生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叫王有福,二儿子王有财,第三个是闺女叫王秀晶。

(一)

王有福人老实忠厚,一辈子谨小慎微的,倒也博得周围人的好感。只是他生的这三个孩子倒是一个比一个让人头疼,一个比一个闻名。

王有福的大儿子王齐灵未到二十就娶了隔壁村的周莲花,开始时两夫妻也是举案齐眉的,人家都赞是一对金童玉女。

刚结婚时的确是过了一段夫唱­妇­随的让人羡慕的日子。

要说这周莲花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她当闺女时到她家提亲的人都排着队,追求她的小伙子那硬是可以用前赴后继来形容了。谁叫人家外号一枝花呢。也许是这红泥村的红泥巴和红泥水不光养庄稼也养人,瞧这周莲花长得那个水灵啊,那可真是人如其名啊。粉­嫩­粉­嫩­的脸蛋,洁白如玉的皮肤,乌黑亮丽的秀发,婀娜玲珑的身段,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真不知道迷倒了多少男人的心和眼,令多少男人为之魂不守舍。

听说那时候周莲花跟好几个后生谈过,但都没成,原因外人不知,有人传说是这周莲花人模样虽然俊俏,但心也太花了些。

至于她为何嫁给了王齐灵,大家都猜测也许是因为王家祖上还算有些余荫,再说这王齐灵人模样也还俊秀,身段也算高挑,就是单瘦了些,最紧要的是周莲花的名声坏了,她老爹老娘着急啊,看到老王家来提亲,就顺水推舟地答应了这桩婚事。

这周莲花最初嫁过来的日子倒也还安分,许是新鲜感还没过去。可不久就出问题了。那会儿好些村里人家都结伴到沿海城市去谋生,都说去那里有挣不完的钞票,于是周莲花一颗本就闲不住的心早就飞到那流光溢彩的大都市里去了。临走时,丈夫王齐灵很不放心,悄悄叮嘱两个同行而去的妹妹多盯着点嫂子。

王齐灵的大妹妹王齐云嫁了个村里的后生于树生,这于树生要说家庭条件也还过得去,人也长得还算过得去,唯独有个毛病就是好赌,一上赌桌就忘记了爹娘和老婆孩子。王齐云管他不住也不想管了,于是赌气就要跟嫂子周莲花去外挣钱。

二妹王齐英嫁了个远村的后生彭玉昌,生了个娃后不久,这彭玉昌不知怎么地就一命呜呼病死了。后来在人家的介绍下,王齐英又嫁给了彭玉昌的邻居彭好年,没多久,彭好年也一命归西了。村里人就说王齐英克夫,也就没人敢给她说媒了。她想着委屈就也说要跟嫂子一块出去闯世界。

周莲花一到大都市,由于她天生的开朗­性­格使得她在这里简直如鱼得水。她充分地发挥她的交际才能,不到三四天就有好几个所谓的富商看上了她。

王齐云和王齐英一来就进了个灯管厂,但看到嫂子这不到三四天的功夫就轻轻松松地穿金戴银的,自己累死累活也还穿得像叫花子,心里颇不平衡,但又恨老爹老娘没给她们也生就嫂子那样如花似玉的脸蛋,不过好在两姐妹都年轻,年轻就是资本,这话不知道是谁说的,反正她们两姐妹是觉得这是自己唯一的资本。

某天,累得疲乏无力的两姐妹在街角看到周莲花被一个胖胖的男人搂着,两个人笑得很是放肆,那胖男人的手指上戴了个硕大无比的戒指,他的肚子实在有些大,走起路来可没周莲花那么轻快,看着周莲花穿得花枝招展,脸上涂得红红白白,身上挂着金链银链的,两姐妹羡慕又嫉妒得牙痒痒的,却又鄙夷地吐起口水来。

王齐云一看他们那么招摇,气不打一处来,几步追上前去拦住了周莲花,“嫂子,我哥可是交代过我们姐妹两,要我们看住你,我们给你好脸,你自己可不要太过分。”

那胖男人伸出胖胳膊,肚子往前一挺,横在两个女人中间,心想要给这个扫兴闹事的女人一点颜­色­。王齐英马上上来拉姐姐,周莲花也赶忙拉着这个胖男人。

晚上,周莲花一身香气袭人地就来到了两姐妹的租屋里,说是要带她们去见个人,两姐妹都不理她,她又变戏法一般地从提包里拿出两个纸袋,一人一个,两姐妹起初不露表情,后经不起诱惑就打开看了看,眼睛都直了,那是两摞厚厚的票子啊,少说也有两千多块吧,两千多块啊,这在八十年代中期来说可是价值不菲啊。

周莲花看着两姐妹放绿光的眼睛就偷偷地笑了。

当晚,两姐妹被周莲花带着去见了几个财大气粗的人,说是来见她们,其实是来熟悉环境的,那几个老板模样的人里就有白天搂着周莲花的那个胖子。他一见到周莲花,就迫不及待地伸手拉她坐到他膝盖上,这周莲花也爽快无比地跟大伙一起喝酒划拳起来。两姐妹起初很不习惯,那几个老板模样的人就过来拉她们两坐到他们身边去,渐渐地,两姐妹也加入了喝酒划拳的行列。

那周莲花从此和王家两姐妹就­干­起了皮­肉­营生,起初她们是跟着别人­干­,可后来嫌来钱慢就三个人又招募了一批人马,或者又到乡下以招工的名义骗了些纯真的姑娘们,渐渐的,家乡人都知道她们在外­干­的丑事了,所以三姑嫂很少回乡来。

起初,周莲花的老公王齐灵一听妹妹们告诉他说老婆在城里不正经,他捶胸顿足,也想过跑城里去把老婆拽回来,父亲王有福也是这个意思,希望他能够把老婆找回来,不要在外面给他家人丢脸抹黑。可是等他到了城里,看着老婆住在那么豪华的房子里,简直是人间天堂、锦衣玉食一般的日子,他便舍不得走了。周莲花又出手阔绰地给他买了几件名牌西装,还有一辆名牌摩托车,这在九十年代初也算是很不错的了,因此他更迈不动脚步了。到了后来居然发展到他成了拉皮条的,老婆周莲花成了老板了。

转眼间,周莲花和王齐灵的两个孩子也长大了。儿子王耀十六岁不到就找了个十四岁的女孩,结果书也不读了,就跟着周莲花和王齐灵混,天天只顾着跟那尚未成年的女孩谈所谓的恋爱,周莲花压根不管,王齐灵早就麻木了。后来王耀和这个女孩生了个孩子,可怜这个孩子一岁多一点时就病了一场,找了个诊所打针时给打死了。周莲花的女儿王雪也是十五岁不到就跟一个吸毒的二十七岁的男子走到了一起,还怀孕了。

周围的人们都深深为这一家子感到不解,但是他们自己却不觉得有什么。心想自己过得不比别人差,反而比那些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好多了,甚至比有些城里人也活得好很多。他们把别人对他们的鄙夷都看做是嫉妒和眼红,因为他们早已沦陷太深太深,早已没了人世间的羞耻感了。

王齐灵的大妹王齐云后来跟于树生闹离婚,但是于树生拖着就是不离,一拖就是八年。他恨她在外给他丢脸,她很他好赌。他还曾发誓说今后再也不赌了,如果再赌就砍掉自己的小手指。那一回,王齐云又去找于树生,哀求他跟她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不要赌了,两夫妻就在赌桌上吵了起来,那于树生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把菜刀就将自己左手的小手指给砍了,只是后来听人们说,他好赌的恶习并没有因为砍了那个手指而从此金盆洗手。于是王齐云根本就不再管他,自己更加堕落在红尘喧嚣里。

王齐英因为­干­了这等营生,也就不想着再找什么丈夫了,反正找了她觉得自己也是克夫的命,而且反而会阻挡自己的财路,何必呢,所以她也不想这么些了,今朝有今朝醉,从此醉生梦死,彻底堕落。

(二)

再来说说这王老二的儿子王有财,也就是王有福的弟弟。他可生得眉清目秀,是红泥村有名的美男子,身形颀长,可惜娶了个老婆简直可以用母夜叉来形容,此女毫无姿­色­可言,但­性­格格外厉害泼辣,谁人也占不到她的便宜,只有别人吃亏的份,因此根本没什么人愿意跟她打交道。

那年,王有财没像周莲花她们一样到沿海去闯世界,而是选择到了内陆某个中小城市。这王有财还真应该感谢他爹王老二的战略眼光,人如其名,不到三十岁的王有财果然打下了半壁江山,人人传说他少说也有两百万。

不过这两夫妻走到一块可真不像是两夫妻。

有一回,凶悍成­性­的王有财他老婆用扁担追着王有财打,王有财绕着家具城跑了好几个圈,周围不明就里的人就惊叹,“天啦,这娘打崽能这样打吗?”边上有认识他们夫妻两的人就提醒说,这不是两呣子,而是两夫妻,那些不认识他们的人闻听皆半信半疑的。

这王有财后来拿出部分积蓄和他老婆的弟弟沈居先合伙办了个厂,这个厂办起后,王有财的老婆根本不过问,她天天泡在麻将馆里,但是账目都在她心里。那沈居先也不是个好惹的,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是算数可是一把好手,比电子计算机可快多了,真替他感到遗憾,有这等本事咋不去当个会计。

由于王有财的老婆和他老婆的弟弟沈居先都不是好惹的主,两强相争必有一伤,结果这个厂是办不下去了,沈居先也跟他的姐姐姐夫闹得分崩离析的。

那沈居先老婆换了好几个,这可带坏了王有财的儿子王齐迈。这王齐迈从小就跟着这个不成器当却风流成­性­的舅舅混,耳濡目染,别的事情不行,但是玩女人则学得­精­得很,完全得了他舅舅的真传。

王齐迈读了个初中毕业都是勉强毕业的,他老爹老妈没办法就花钱托关系把他好不容易弄进了部队,心想这下顽劣成­性­的儿子交给部队管总会有所转变吧。于是王有财照样忙他的生意,他老婆照样沉溺于麻将馆。

不久,王齐迈所在的部队来人向他父母打听情况了,说是王齐迈到那里不到三个月就不知去向了。这王有财的老婆一听就像剜了心头­肉­一般在大街上又哭又闹,说要部队赔她儿子,任那几个部队官兵怎么拉她就是赖在地上不起来。直哭得昏天黑地,人群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的,那王有财虽说也替儿子担心,但这会儿知道老婆发作了,不敢轻举妄动,但是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围着他们,也看着那几个官兵无奈求助的眼神,他只好麻着胆子近前去好言相劝,可谁知,他老婆随手赏了他一个闪亮的耳光,指着他的鼻子高声叫骂,“你个没用的,你个窝囊废,儿子都不知死活你还在这里劝我不要闹,你个丧尽天良的,咱们儿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绝不饶你……”

王齐迈从部队逃回来的事情他只告诉了他舅,他舅沈居先不安好心,给了他几千块钱,还说给他介绍一个女朋友。要说女朋友,王齐迈可是从来没缺过呀,那简直是如同换衣服一般爽快。

着王齐迈深知如果回去定会被他那凶悍的老妈用拳头生生打死,他那有钱的父亲很可能也不会帮他,因此现在就只有舅舅帮着他了,他想还是舅舅好。

沈居先给他介绍的那女孩其实是个毒贩子,沈居先就是想报复姐姐姐夫合伙做生意时没让他得利,他觉得受了很多委屈,受了他那泼辣厉害的老姐不少气,因此把气出在他们的儿子王齐迈身上。

起初,那女孩给王齐迈免费吸食毒品,还给他洗脑,说这是来钱最快的路子。从小娇生惯养、骄纵纨绔的王齐迈哪经得起这般美人加飘飘欲仙的吸毒后的快感啊,他本就没多少墨水的心里一边在吞云吐雾一边在想象着大把大把的票子从天而降,还有大把大把的美女围绕在他身边。

这期间,沈居先还把自己玩腻了的一个女孩介绍给王齐迈,后来这女孩怀孕了,王齐迈一脚把她给踹了,又勾搭上一个老家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可是跟他结了婚,是经过他老爹老妈的认同的,家里还摆了几十桌酒席,可惜一年多不到,这女孩给他生了个女娃,就又被他一脚踢开,他照样天天人五人六,醉生梦死,而忙于生意的王有财和忙着麻将的王有财的老婆却还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儿子已经在沉沦的路上滑下好远了。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儿子偷了五万块钱消失了他们才知道可能出事了。不久,他们的儿子被人发现死在了一家出租屋内,是吸食毒品过量造成的。儿子给他们留下了可怜的孙子,一看到这活脱脱儿子模子刻出来的孙子,老两口就老泪纵横的。沈居先也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判刑入狱,等待他的将是不归的铁窗生涯。

王有财的女儿王齐春幸好比她妈长得漂亮点,勉强还看得过去,但是也和她弟王齐飞一样没读什么书,小学毕业就读不下去了。当地流传着一句话,蠢不蠢,就看王齐春,坏不坏,就看王齐迈。据说小学六年级时王齐春连二十加三十等于多少都要算上好一阵子,真不知她老娘这么优秀的算术基因咋就没遗传给她。她后来嫁了个军官,这军官是跟她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据说小学二年纪时两个人就知道约会了,看来王齐春虽然学习差劲得很,这谈恋爱倒是不差。

旁人说这军官之所以还娶她是因为他当年高考时没考上,家里又穷,于是王齐春家就跟他家签协议说要是王家支持他去考大学并且资助他大学学费就娶王齐春,就这样两个人结婚了。听说倒也还幸福。只是几年后,这军官锒铛入狱了,因为贪污受贿的缘故,于是那王齐春只得带着孩子又回到父母家整日里郁郁寡欢。

两位老的便也整日里蔫蔫的,全然没了往日的神气劲。

(三)

王老二的女儿王秀晶是在三十岁那年成的寡­妇­。

起初,新婚的日子里,人人都叹她好八字,嫁了个长相如此俊秀的男人沈玉。沈玉是村上杀猪的,村里大大小小的猪都是经他宰割,切成一块块,然后成为人们口中的美味。红白喜事、过年过节,人们总不能忘了他。

王秀晶很骄傲,因为这个俊男人很爱她,虽然她自己也说不上这个男人为什么独独对自己如此死心塌地。要知道村上悄悄思恋他的姑娘可不少,连那些半老徐娘都对着他暗送秋波,春心荡漾。

说实话,这王秀晶实在算不上什么美人胚子,一身的肥­肉­赘­肉­直往裤腰外翻滚,终年四季她都要为这堆­肉­发愁,不知道多吃一点是否那裤腰带又得弄长一些,否则根本栓不住那些不听话的­肉­。皮肤粗糙发黄,单眼皮,而且呈倒三角形,塌鼻梁,厚嘴­唇­,时常呈现乌­色­,真是怎么看怎么有点吓人。她唯一的优点就是高了,比她男人还要高。村里有人打趣说,沈玉实在与猪有缘,连老婆都长得有些像猪了。当然这话是有些侮辱人格的迹象,所以大家不当着他们的面说,但背后都给王秀晶取了个外号叫猪婆子,意思是说她心宽体胖,很像家家户户养的肥胖的母猪。村里的七大姑八大婆聚在一起就要唧唧咕咕将王秀晶和她男人品评一番,说这王秀晶长得实在跟她的这个美丽的名字八竿子打不着,她既不秀也不晶,村里的老秀才读多了古书,便对这些姨婆们说诸葛亮的老婆也是奇丑无比的,众姨婆们便纷纷大笑。

打她们身边经过的王秀晶自然知道她们是在笑话自己,但是她天­性­要强,冲到她们面前,两手叉腰,骂骂咧咧,“我抽你们这些­骚­货的烂嘴巴,我丑我有用,我男人就看上我,怎么样,你们谁的男人有我男人强,你们有本事也找个这样的男人来显摆……”

老秀才不停地咳嗽起来,不知道是真咳嗽还是假咳嗽,见王秀晶这架势,他是被吓着了,那­干­瘪的躯壳和浑浊的眼神显得他更加地矮小枯朽了,他甚至缩在姨婆们后面不敢伸直他早已弯曲的脖子。几个泼辣的姨婆们也毫不示弱,于是双方一场混天黑地的大战在所难免,一时间,只见口水横飞,泡沫成雨,几下里交锋,终于王秀晶使出了杀手锏,她冲过去,一把拽住骂得最凶的那个婆娘的头发,其他婆娘们便跳将起来扯她的衣服,抓她的脸,拽她的头发,拖她的手……结局是那几个婆娘都不是王秀晶的对手,纷纷被她摔倒在地,虽然她的衣衫被扯得七零八落,头发被抓掉好几把,脸上留下斑斑血印,但她是高兴的,她双手叉腰站在那里,如同一个凯旋归来的战士,如同一尊高高在上的铁塔。

她会生养,可是用村里人的话来说,生的都是赔钱货,她先后生过五个女娃,但不知怎么的,明明第五个也是女娃,长大后却变成了男娃,人们都说是王秀晶和沈玉盼儿心切,于是偷偷用幺女跟人家换了的。可秀晶始终不承认这事,她说是人们看错了,她原本生的就是男娃。于是村里人就都去问接生婆崔妈,崔妈只含笑不语,她当然知道王秀晶是说谎的,明明是个女娃,她王秀晶偏说自己生的是个男娃,男娃就男娃吧,反正她王秀晶的蛮横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惹不起的。

后来沈玉咳血而死,在三十出头时。

王秀晶眼泪流了一把,她哭着念叨,“该死的啊,挨千刀的啊,你怎么舍得一个人走啊,你丢下我一个人守寡啊,我这辈子怎么过啊,你这个该死的啊……”

村里人都说没想到这王秀晶平时蛮横得很,这哭丧倒是挺柔情的,挺伤感的,连平时讥笑妒忌她的姨婆们都掉了几滴眼泪,老秀才给沈玉写了祭文。

沈玉过世后好些日子,姨婆们又聚在一起,她们说王秀晶克夫,你看她的颧骨突得像尖利的锥子,她印堂发黑,人中深陷而且不清晰,额角尖锐狭窄,眼神浑浊……这回老秀才打那经过只静静地听她们瞎扯,可再不敢也不想发表任何言论了,他担心王秀晶那婆娘会把他像拎猴子一样甩出去老远,自己这把老朽的骨头可经不住她那猪婆子半根指头的威力哦。

后来,改革开放的春风也吹到了闭塞的小山村,王秀晶听人说去城里做事有钱挣。她没跟着周莲花她们三姑嫂去沿海,而是不顾三七二十一,拖着五个孩子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也就是王有财打天下的这个城市。她从小就跟两个哥哥关系不好,于是根本就不想跟他们有任何瓜葛。好在省城有个混得挺不错的亲戚,听说是电视台的什么领导。那亲戚便建议她做杂货生意,还借给她一些本钱。

于是她就拿着这些本钱租了个摊位,进货渠道首先她是懵懵懂懂的,但是她可不管这么多,把孩子往租住的屋里一扔,提了个编织袋就跟着隔壁摊位的那个刚认识的男人去了浙江,好在她还认识几个字,那男人其实是很不乐意带她的,要知道这可是商业机密啊。于是半路上把她甩了,她凭着记­性­,自己慢慢摸索,居然进了一大包货物,又扛到火车站,挤上了回去的列车,这就是她的第一次进货经历。由于没有经验,她进的第一批货简直五花八门,但是她觉得只要能挣几毛钱都值得,于是她就疯狂甩卖,比同行们都卖得快,自然遭到同行们的唾骂和排挤,她可不管这些,甩完这批马上就又去了浙江,这回有经验一些了,知道哪些货好销。果然,进的第二批货质地都不错,销路也挺好,这回她不再甩卖了,而是能多挣一分是一分,跟人家讨价还价咬得挺紧的。

时间真是个神奇的魔鬼,转眼间已是十多年,这十多年里,秀晶可说是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沧桑变幻,酸甜苦辣,她样样尝遍。

两个大些的女儿都嫁人了,大女儿中专毕业后找了个村里考出来的大学生男人嫁了,二女儿初中毕业就嫁了个做小生意的男人。

三女儿跟着她继续做生意,但两母女的声名渐渐远播,原因不是因为她们会做生意,而是另有原因。她们这几年里挣了不少钱,有人估算不下50万,是怎么挣来的呢?还在市中心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人们只见到滚滚的货源流向母女俩的摊位,却从没见过她们去汇货款给货物提供商。很多时候是看不到她的三女儿的,后来谜底被揭晓了,原来沿海某大城市一个专门做杂货生意的老板和他的侄儿在不计代价地给她们娘两供货,而真正的代价则是她陪着那个老板,三女儿陪着那个老板的侄儿,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被他们包养了。这事情老家的人都知道了,于是王秀晶便也觉得抬不起头来,更何况这事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了,而是长达四五年。再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她们把那老板给得罪了,于是就断了货源,生意也一天暗淡过一天。只是老家的婆姨们聚在一起仍然会以王秀晶为话题,觉得依她这样的长相,这样的身材,这样一把年纪,居然有人包养,世界可真是无奇不有啊,那个男人是什么样的审美观哦。

由于王秀晶母女从前仗着有那富商老板撑腰而飞扬跋扈惯了,得罪了不少老乡和同行,再加上她母女两为人的嚣张和尖刻,真是人人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

这一回,王秀晶跟一个同是做杂货生意的老乡发生了争执,她以为她还是过去那个有人撑腰的时光,于是双手叉腰站在杂货城走廊中间手指着那老乡破口大骂,直把人家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整个杂货城的同行和老乡都震怒了,纷纷指责她和她的女儿。那老乡起初半天没吭声,任由她骂个够,后来她见指责愤怒的人实在太多,人们都涨红了脸,随时可以用口水吞没她们母女,她有些害怕了,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感到害怕,于是她有些退缩了,也没了先前嚣张的气焰了。

那老乡这时慢悠悠地开口道,“你们一家真是我所见过的最为寡廉鲜耻的一家人,谁不知道你家开窑子?你真够不要脸的,回去照照镜子吧。再说,你自己好好想想,这周围究竟有谁还愿跟你打交道,做人不要做得太过分,太缺德了,否则天理不容。”

大家都沉默了,很多人都觉得那老乡的几句话就是他们的心声,他们实在痛恨这嚣张刻薄的母女俩,也实在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跟她们打交道,但是她们自己却依然浑然不觉,还当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女皇。

三女儿早到了出嫁的年纪了,但是周围的人都知道她是­干­什么的,背后都叫她破鞋,所以根本没有哪家人愿意娶个这样的破鞋回去做老婆。但姻缘是前世注定的,居然有个老乡不信她是个这样的人,在他父母的极力反对之下跟她成了亲,婚后好久都不见她肚子有动静,于是人们便说看看吧,这就是报应,谁叫她缺德事­干­多了,连孩子都没得生。听说后来他们夫妻俩四处求医问药,终于在几年后生了个女娃。

自从三女儿结婚后,原先跟她打情骂俏的那帮浪子们再也没谁跟她有过交往,或许他们原本就是冲着她未婚放荡而跟她交往的吧。这也是让三女儿最感到落寞的一件事。

四女儿脑袋很僵硬,思考问题一根筋,说白了,就是不聪明,脑子不灵光。但是唯一的优点就是刻苦死学,学得太死真是看得人着急。高中考大学时第一次考了三百多分,王秀晶还四处宣传说四女儿没考试之前就已经被报送到了某名校,结果就真有好事者到学校去看榜,才发现她女儿连名字都没一个在榜上,但是王秀晶就是死要面子,硬是说女儿已经被保送,但女儿看不上那学校,于是没去。第二年再考的时候,王秀晶对人宣称女儿考了五百多分,上了重点大学。可是后来人们知道了,她的四女儿只考了四百多一点,连个大专都没考上,还是托了那个在省城电视台工作的亲戚找了好多的关系还花了一两万块钱才把女儿弄进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所谓表演学校,她便四处宣扬说女儿以后会很有出息,某某领导还接见了女儿,自己女儿以后可以媲美李湘等人,旁人一听这话就嗤之以鼻,都知道她那个四女儿的那点出息和德­性­。

不知道为什么,王秀晶死要面子,特别爱吹牛,简直能吹破天,逢人便吹她老公当年多么漂亮,她的几个女儿多么漂亮,多么有出息,简直能吹上一天一夜不停歇,第一次遇见她的人还勉强应付她的话痨,第二次见她就都绕道走,唯恐避之不及。足可见人们嫌弃她和她家人的程度了。

有一回,明明是人家的外孙长得俊秀可人,她的那个瘦小如豆芽的外孙真是瘦巴得可怜,可她硬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人家的外孙没她家外孙长得好,还说什么龙生龙,凤生凤,自己女儿长得漂亮果然生出的孩子就是不一样。

她还有个特点,就是吃人家的可不嘴软心软,能吃多少吃多少,能拿多少拿多少,可人家要是哪怕喝她家一点茶叶沫子,她死了都会记得,好比严监生临死看着灯芯而舍不得闭眼一般心下纠结不忍不甘,一张原本就可以媲美钟馗的脸更是拉得老长,­阴­云密布,这样下去人家根本连她屋门前都不愿意涉足了。

再后来她又跟人们吹嘘她的四女儿被保送研究生了,结果根本子虚乌有的事情。再再后来,她说她四女儿找了个好有钱的男人,那男人父母都在美国,将来要移民的,在北京上海深圳都有好多房子,说她四女儿跟那男人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还说她女儿现在又斥资四五十万在省城买房子,还说她四女儿在某大型国有企业轻轻松松就拿两万多块钱一个月,说以后女儿和儿子都要出国的,去伊拉克……人们简直当她的话是耳边风,觉得她肯定是疯了,她一日不吹便不能成活,便不能睡着觉,久而久之,邻居们都厌烦透顶,巴不得她赶快搬离这个社区。她又爱挑拨是非,弄得婆姨们之间矛盾重重,后来大家看清了她的真面目也就不理她了,都躲瘟疫一般绕着走。

对于这样一个寡­妇­,人们原本是同情的,是钦佩她一个人拉扯大这么多孩子的坚韧和坚强的,可是她却成了人人唾弃嫌恶的对象,不能不说是她人生的一大悲剧。或许人生更大的悲剧倒不是她成了寡­妇­,而是她成了人们嫌恶的对象还不自知,还越是得意洋洋地炫耀着那些虚幻的乱象,还以为人家都会羡慕嫉妒她,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红泥村的山是青的,水是红的,人心也是红的,可是有些东西改变了一些人,比如时光,比如境遇,比如……改变最大的大概属王老二家的这些人了,因为他们迷失了自我,迷失在滚滚红尘里,从此无法自拔。

永别了,我爱的永城

永别了,我爱的永城

2005年年底的一天,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当我第一次从吴侬软语的江南水乡披着一身的水润潮湿来到了这片中原阔地时,她那与江南迥然不同的别致风韵就深深地震撼着我年轻如水的心,我在心里轻轻地说,永城,我来了。

此后的日子里,我沉浸在工作带给我的充实和愉悦里,偶尔也会有淡淡的忧伤和无奈,但看着她的如画容颜,我就忘却了这些不快。

我工作的地方是个美丽异常的学校,这个学校就像我的家园一样,我告诉自己,要好好经营她,经营这如诗如画的家园。

我住的地方有青青碧绿如丝的草,春天里它们便在雨水的浇灌和抚爱下长得郁郁葱葱,整个校园里弥漫了一股好闻的青草气息,让我想起了我的江南,想起了我在江南的家。这样的味道是如此地惬意舒畅,如此地让人心旷神怡,让我沉醉,痴迷,醉心于这中原难得的美丽意境中。

从前,我脑海里的中原风光是粗犷的,如果我在江南的家乡是一位带着满身水淋衣着碧绿罗裙、长袖翩翩、轻盈曼丽的柔媚少女的话,那么中原就应该是一位有着少­妇­特有的似火热情,有着汉子的雄浑气概,有着老者的敦厚持重,可是我爱的永城却也如同我的江南一般风光旖旎,丝毫未曾让我觉得她那粗犷的一面,她只给我展现了她的温柔如水,她的柔美如诗。

我时常唱着小调轻快地往来于办公室和住地。每每我的欢快小调都会引来路边高高的白杨树上调皮可爱的小鸟的婉转吟唱附和,我总爱吹着口哨逗逗这些富有灵气的小家伙。每当我吹口哨时,他们便会像可爱而­精­灵古怪的小孩一样,用他们的细小爪子抓抓树皮或树叶,于是就有一点点尘埃落在我飞扬的发丝上,那时候我的笑脸定是无比清新而妩媚的,像极了我如歌惬意也如雪寂寥的青春。

永城的树特别的高大,永城的花香也格外地沁人心脾。每当永城的天空中飘起霏霏细雨时,我总喜欢撑一把蓝­色­的伞在雨中懒懒地漫步,看着四周参天秀木,闻着带雨落花的芬芳,心情不知道是感慨着我的青春还是在思念我心爱的姑娘,那一刻,心事是如此地潮湿而沉重,却也夹杂着莫名的惬意和诗意,也许只有永城的风景和雨中的树木花朵能给我这样难以言说清楚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也许多年以后都会飘荡在我的关于永城的记忆中,难以忘却抒怀。

偶尔我也会在闲暇之时去永城四周踏青,去探访这位神秘而美丽的女郎。我这才知道,她竟然是最具魅力的旅游城市,难怪我从踏上这片热土的那一刻就有种抑制不住的心跳,仿佛这里已经等待和召唤了我多年。

在北部的芒砀群山之中,留下了我潇洒肆意、纵横激扬的抒怀,这里的名胜古迹、如花胜景,令我深深为之赞叹,那些过往的灿烂或灰暗的岁月似乎都对我有着无可描摹的吸引力,牵引着我追寻芳踪的热血沸腾的心。西汉梁国王室陵墓群,它的结构如此复杂­精­巧、工程如此壮观浩荡,都让我感到了历史烟尘的弥漫和古人粲烁光华的智慧。尤其李王后墓还被中外专家学者誉为“天下石室第一陵”,梁王刘买墓中的“四神图”壁画被中外专家、学者评价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历史最悠久、艺术价值最高的稀世珍品,称为“敦煌外的敦煌”。

这些古老而深重的历史印记都让我感到了永城的历史的厚重感,她再一次用她的深厚底蕴和历史沉积向我展现了一幅五彩斑斓、波澜壮阔、如诗如画的历史画卷,她再一次用她的厚重的内涵向我证实着她的独特风姿和魅力,从此更深地将我的明眸牵引,将我的心魂激荡。

这里还有淮海战役第三阶段陈官庄地区歼灭战烈士陵园和新四军名将彭雪枫创建抗大四分校旧址,这些均被列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的记忆也让我想起了血雨腥风里永城人民保家卫国的坚贞不屈和坚若磐石的爱国意志,是啊,美丽的永城,美丽的永城人民,你们对得起这片用心抚育你们的热土,你们的勤劳和智慧一直在为永城的美丽和不朽而不懈地装点着。

美丽如歌如诗的永城还有远古时代的“王油坊龙山文化遗址”,有春秋时期一代文化巨人孔子途经芒砀,山避雨晒书的“孔夫子避雨处”、“晒书台”,有保存完整的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之墓地,有三国时期留下的“张飞寨”……

我的美丽永城也是最具活力的文化城市。她娇美的容颜和身躯承载着悠久璀璨的历史,她就像一位历尽了沧桑却依旧光鲜华丽的少­妇­,携着一身的历史风尘款款前行,步履沉重却依旧不减她的美好沉静,她的端庄婉丽。

早在四千多年前,永城这片富饶丰裕的热土上就有了人类群居的痕迹,我想可爱的祖先们定是也爱上了这片美丽富饶的沃土,知道她身上蕴藏着的无比巨大的魅力吧。永城的文化底蕴也丰厚异常,历史遗存风貌依旧。汉高祖刘邦曾在这里斩蛇起义,成就一代帝王伟业,开创四百余载气势磅礴的汉室江山,永城因此被称为“汉兴之地”。汉梁文化也成了永城的文化品牌,豫剧、柳琴等传统戏种,坠子、大铙等民间曲艺,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都一直是永城民间艺术的­精­萃和宝藏,历经多少时代的风雨变迁,它们依旧在永城的历史长河中熠熠闪光,散发着夺目的光彩和青春的光丽。

在这座城市待得越久,就越发感受到她身上散发的无尽魅力,就越是引发我对她孜孜不倦的探求热情,可能我天生就是个好奇心重的孩子吧。我查阅了无数的资料,因为这座神秘的城市实在对我有种天生的召唤感。

我这才知道,她除了有厚重的历史积淀外,今天的永城人民正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在建设着一个崭新的永城,让她变得更加地富饶丰满,让她更加地迷人夺目。

永城,她地处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素有“豫东门户”的美称。全市辖29个乡镇,她用她的广袤胸怀无私地哺育着138万的儿女,她的总面积达两千平方公里。在她的胸膛上连霍高速、311国道、永青铁路纵横穿越,使得永城儿女拥有着便捷发达的交通优势。她还是河南省五个重点扩权县(市)之一,名列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50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100强。她还是最具潜力的资源城市,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她也是最具实力的工业城市。以煤炭资源为依托的“黑­色­经济”和以面粉资源为依托的“白­色­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煤炭、电力、冶金、建材、面粉食品加工、酿酒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

我的美丽永城,我就要告别你了,我在你如画的容颜里意气风发地度过了我宝贵的三年青春,我非常深刻地意识到你在我人生的旅途上所烙下的印记。如今,我要卷起行囊,要挥手向你作别,我不能停止我年轻而激|情豪迈的脚步,我的心告诉我要趁着年轻到更远的地方旅行锤炼。

原谅我,不能一直陪伴在你身边,原谅我,只能将你永远记挂在我记忆的天空里,每当我抬头仰望我年轻的岁月,我定会泪眼朦胧,定会无比地怀念你曾无私赐予我的美丽,那些抑或朴实抑或华丽的历史和今天都是你赐予我的无比宝贵的青春礼物。要怎样才能告诉你我有多么地舍不得离开你温柔沉静的胸膛?要怎样告诉你我此刻即将离你而去的万般惆怅和伤感?要怎样才能永恒地将你在我躁动不安的灵魂里和悸动如歌的青春里惦念?

我想,在梦里,在梦里,我一定会永远地一遍又一遍地将你记念和感怀。等我,我爱的永城,我一定还会再来的,再来瞻仰你不朽的光华容颜,再来祭奠我如歌如诗的青春年华,但此刻,我只能满噙着泪水、轻轻挥手,轻声对你说,“永别了,我爱的永城”。

我用我的方式爱你

我用我的方式爱你

宁怡痛苦地来到了离医院不远的河边,这条并不宽的河流承载了他太多的记忆和心酸,那些过往的繁华或落寞竟然像是记忆的洪水决堤一般汹涌而出,泪水浸润了他的双眼,心不知道是不是带着一颗钉子,顶得那般生痛,令他几乎直不起腰来。他猫在了路边,手抚着胸口,那里太疼,泪水早已滂沱,倾泻,犹如飞流而下的瀑布般汹涌澎湃。

从小时候起,宁怡一直是个安静的孩子。

每当他瘦颀的身材披着黑­色­的长风衣从校园教学楼前经过时,不知道谋杀了多少女孩子的心眼。他的风衣随着他不羁的步伐而飘逸若风,那样子像是三十年代旧上海的许文强,许多女生禁不住想起了发哥,心想要是宁怡也戴顶黑­色­礼帽说不定就是当年许文强的风采了。

孙柔柔就是在这样一群花痴般的女生里特别另类的,她看着那些趴在窗户口或走廊楼道里向下争相一睹校草风采的女生,嘴角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转而她起身默默走出了喧嚣不堪的教室。

宁怡的眼神里总是夹杂着一些忧郁的东西,他的轮廓很柔和,应该是花样美男有的样子。他的眼神偏又很清澈,乌黑的眼珠像星星一样闪亮,白皙的皮肤却又不会让人觉得他过于­阴­柔,他的发丝太过飞扬,伴随他走路的不羁,发丝也一颠一颤的,那些女生的心便也随着他那飘扬的发丝的颠颤而碎得七零八落的。

孙柔柔长得很有一股英气,挺直的鼻梁,线条明朗的嘴­唇­,秀丽的大眼睛,乌黑的长发,算是个美女吧。

孙柔柔从来不参加校园的任何活动,她通常是安静的,但是她的安静却不似宁怡,宁怡的安静是彻底的,是如同深山里的一棵秀木,这样忧郁而沉静的男子是很多大学女生幻想的理想男友,她们评他为“校草”。而孙柔柔的安静时常带着一股杀气,让人想到爆发前的火山。因此,孙柔柔几乎没什么朋友,她不屑于跟班上或系里的其他人打交道,每天她都独来独往,几乎从来没见她笑过,男生背地里叫她“冰美人”。

宁怡的功课不算好也不算坏,他也不太跟周围人打交道,和孙柔柔一样,他几乎从不参加学校和班上的任何活动。

宁怡的家境不错,父亲经商,母亲是公务员,所以他几乎从来没为钱而发愁过。他穿的用的吃的都是相当好的,这也引得很多女生大胆向他表白,甚至有个外校的校花跑到他所在的学校向他示爱,被他拒绝了。从小到大,他收到过的情书都有一打了,但他几乎从来没有为哪个女生动过心,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周围的人不了解他,从他那汪深潭一样清澈却幽深的眸子里读不懂任何的内容。

和孙柔柔的相遇很有些偶然。那是那次学校为了给毕业生举行晚会,校模特队的两位男女模特因为赶车途中塞车了,宁怡和孙柔柔被模特队的老师钦点临时顶替,谁叫他们俩都是校园里有名的人物呢。宁怡和孙柔柔起初死活不答应,说自己没有舞台表演尤其是走猫步的经验,可人家老师都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说救场如救命,你们俩就答应了吧,回头我请你们吃大餐。不等他们拒绝就被推上了舞台,因为音乐声已经响起了。

两个根本没走过猫步的人演绎了一对情侣,凑巧的是他们那天穿的都是白­色­,宁怡上穿白­色­T恤,下穿一条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阿迪的球鞋,很随意但却很阳光,孙柔柔则穿了一袭白­色­连衣裙,一头披肩的长发,秀气的脚上穿了一双七公分的高跟凉鞋,很是­性­感,衬得她原本就婀娜秀丽的身材越发显得飘逸若仙了。

孙柔柔挽着宁怡的手臂,两个人居然毫不怯场,走得还有模有样,引来同学们的高声喝彩,大家都说他们俩是金童玉女,风头盖过了校模特队那些比较专业的模特们。下台时,两个从来没有说过话的人相视一笑。

这一晚,他们成了校园的话题人物了,许多女生的梦破碎了,心也碎得不成样子。许多男生的梦也破碎了,心碎得七零八落。他们都说他们俩会在一起,居然还有人为此打赌。

这一晚,孙柔柔彻夜未眠,其实宁怡的影子在她心里何止碾过千遍万遍,孤傲的她也敌不过宁怡那双深情的眸子里的忧郁若水,是谁说过忧郁的男子更动人,更何况是宁怡这般花样而阳光的忧郁男孩。

第二天,宁怡在去食堂的路上碰到了孙柔柔,孙柔柔看似无意实则是故意与他相遇的。她在宿舍的阳台上看到宁怡去打饭了,于是快步下楼,抄了近道跟他相遇了。宁怡飞扬的眉眼给了她一个温暖的笑容,高傲而不可一世的她就在这个笑容里融化了,或许她早就融化在他的忧郁里,早就不可自拔了。

打完饭后,两个人很自然地坐到了同一张桌子,相视而笑,孙柔柔的脸居然绯红了起来,周遭走过的男男女女窃窃私语,好奇却又觉得自然地扫­射­他们。

看到孙柔柔的绯红的脸和她低垂细密而长翘的睫毛,宁怡的脸不知怎地也红了起来,居然不敢再望她第二眼,就这样两个人很尴尬很忐忑地揣着一颗蹦跳如兔的心慢慢吃完了饭。真是煎熬啊,孙柔柔觉得自己都快要窒息虚脱了,她一方面觉得心跳地太快,一方面又觉得跟宁怡在一起吃饭的感觉真是浪漫而温馨,可是她又得注意自己的吃相,总不能在自己心仪的男子面前狼吞虎咽吧,也不能因为吃得太大声而破坏了自己的淑女形象吧。

回宿舍的路上,孙柔柔走前边,还一直沉浸在刚才的美好里呢,脸上泛着花痴通常才有的古怪表情,一会儿痴痴傻笑,一会儿甜蜜浪漫地笑,一会儿又为刚才是不是在宁怡面前失态而懊恼地撅嘴。宁怡的嘴角始终是泛着些微的笑意,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或者他根本什么也没想,只顾低着头慢悠悠地跟在孙柔柔后边走着。路边走过的同学都奇怪地看着这两个人,感觉那一向冷若冰霜的孙柔柔居然此刻像是一朵温情无限的雏菊一般娇柔。

这两个人开始了总是有意无意地相遇,在去食堂的路上,在去教室的走廊里,在图书馆里,在通往校外的长长的林荫道上、、、、、、

二十天后,他们的感情有了大的进展。

一大早,宿舍的哥们回来告诉宁怡,孙柔柔昨晚进医院了。

宁怡二话没说就跑到了医院,他没忘记带上一束鲜花,还有一些水果。

透过病房虚掩的门,他看到孙柔柔安静地躺在那里,她睡着了,头发有些凌乱,有些憔悴的样子。他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没有惊醒她。他坐在床边,安静地看着她,发现她真是好看,是他心里想要的女子的样子。他伸手过去抚了抚她额角的那缕黑发,居然发现黑发遮盖下她眼角的泪滴,再仔细一看,枕头上也湿了一大片,他的心里一下升腾起无边的怜意,这股温柔的怜意震荡着他的心扉,他知道他爱上了这个女子,他知道他近来为何总是期盼看到她的身影的缘故了,他知道他为何一听到她病的消息就心里发颤打鼓一般紧张了,他知道他多年来等待的人儿就在眼前了。

他温柔地抚过她有些苍白但无比美好的脸庞,她醒了,很惊讶但随即很高兴地看着他。他握着她的手,是那么自然,那么亲切,这是他们第一次牵手,之前他们只是有意无意地相遇,很少说话。

她任由他抚摸着她光洁柔软的手,感受着他指尖传来的温度,四目相对,无限温情荡漾,爱的花朵绽放得那么美丽,那么突然,却又那么自然。一滴泪从她的眼中滚落,她的心等这一刻很久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她得的是急­性­肠胃炎,没有任何人在她生病时来看看她,除了他。

心酸和寂寥让她在梦里都能哭得稀里哗啦,没人知道她桀骜的表层下藏着的那颗脆弱透明的心。

三岁时,发了横财的父亲跟母亲离了婚,跟一个妖娆妩媚的女人鬼混去了。后来,她跟孤苦苍老的母亲相依为命,她发奋读书,终于考上了这所重点大学,可惜母亲在她大二时就抑郁而死,临死都忘不了对父亲的恨,因此她也恨父亲,从小就恨。

上大学的钱是一个据说是做电子产品生意的老板赞助的,但条件是她做他的情­妇­,她做了,她的心里早就划上了千百道口子,她以为她从此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因此她总是把自己伪装得很高傲,直到遇上了他,他替她撕开了伪装,可是她的心上又添了新的伤口,她不知道该不该接受他的爱,因为她觉得自己不配得到他的爱。可是她抗拒不了,因为她是那么地喜欢他,那么地爱他,多少个日日夜夜,她的心里反复只有一个影子,她的嘴里只默念着一个名字,她的魂只为一个人而牵挂。现在,他终于来了,并且爱上她了,她能拒绝吗,她抗拒不了自己的内心,他的爱对她而言是鸦片,一旦闻者了,浅尝了,便拔不出来了,她想任由自己沉沦下去,沉沦在他的爱里,哪怕死了也愿意。

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的身世,他以为她是纯洁如水的,因为她看起来就是那么地单纯,那么地透明,仿佛一株出泥的粉荷,不染尘世的俗恶。

他们相爱了,校园里有他们缠绵而温柔相依的身影,通常他们都会去城里最好的地方消费,因为他有足够的金钱来支撑,他只要她的笑,她跟他在一起总是笑,开心抒怀的笑,畅快淋漓的笑,可是一旦到了黑夜里,独处时的她便会嘤嘤哭泣,为她的青春而哭泣,为她的爱情而哭泣,更为了那么纯洁如阳光、忧郁如香草的他对她深情的爱而哭泣。

毕业不久,她嫁给了那个赞助过她学费的老板,因为那个老板的妻子去世了,而在他所有的情人里她的条件是最好的,因此他选择了她。

而宁怡是最后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人。

婚礼上,她笑得灿烂如阳、明媚如春,中途她进了洗手间,久久没有出来,泪,滚落在她的婚纱上,汹涌,如海浪,把她涂得厚厚的妆容洗得如同剥落的墙面一般斑驳不堪,她怀疑此刻镜里的那个妆容惨淡凌乱的人是不是个可怜的魔鬼。

他得知她莫名其妙地嫁给了一个可以做她爹的老头很是惊诧了一阵,但随即是揪心裂肺的疼痛。他想着去找她理论,可是他知道她的个­性­,再说她都已经成了别人的新娘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从来不喝酒的他把自己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子里,拼命地灌醉自己,可却越灌越是清醒,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酒量如此地惊人啊。

父亲安排颓靡的他进了朋友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工作,希望他能振作起来。在这里,一个美丽的女孩南蔚走进了他的生活。南蔚对他太好,好得让他感动,可是他还是沉醉在孙柔柔赐给的痛苦里,他始终不明白为何两个如此相爱的人会说分就分了,而居然他是最后一个知道她嫁给别人的人,这不是讽刺吗?他爱孙柔柔,爱得太深太深,以至于知道她突然嫁给了别人,他觉得自己人生的末日来到了,他回忆着从前的点点滴滴,觉得那些甜蜜温馨的日子仿佛就在眼前,可是为什么一瞬间就化为乌有了呢。

此后不久,孙柔柔瞒着她的大款丈夫给宁怡打电话见面,宁怡拒绝了,他不希望她背叛她的丈夫,他不想搅合进她现在的生活,虽然他还是那么爱她,也那么恨她,虽然他也很想当面质问她为何如此选择,为何置他对她的感情于不顾,可是他还是拒绝了她的邀约。

南蔚用自己的温柔和体贴静静地抚慰着他受伤的心,他也渐渐地接受了南蔚,毕竟她对自己太好太好。半年后,他们走到了一起,公司上上下下的男士们都很羡慕他,因为他有着一个如此温柔体贴的女朋友,对他痴心不已,对他坚贞不二。要知道南蔚可是有着高学历的海归派,前不久在美国一家著名医科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要知道在他进这公司之前,南蔚是公司里多少男同胞们的梦中情人啊,他们都说她是典型的东方女­性­,如同小鸟依人一般甜蜜温馨,美丽温婉,追求她的男士们都排起了长队,连公司里的钻石王老五级别的副总都对她垂涎不已,可是她就是不动心。

她对他说,自己是为了等他而生的,他感动不已,笑,说那好,那就天长地久地永远待在一起吧。她美丽光洁的面庞笑得柔美极了,是令他心碎的美,这种美他曾在孙柔柔的脸上看到过。可是他害怕她也会像孙柔柔一般从他身边溜走,于是他一把拉过她,紧紧地拥抱着她,生怕她会消失无踪。

她抚着他的背,像母亲抚着孩子一般,我哪也不去,哪也不去,就待在你身边,跟你一起慢慢变老。

他的眼里便滚了泪出来,这样的话孙柔柔也说过,可是她还不是嫁给了别人,而且他还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

他捧着她的脸,紧紧地抓着她的肩膀,泪眼朦胧地望着她,定定地望着她,仿佛要看进她心底深处,仿佛要知道她内心里藏着的任何一丝一毫的秘密。

她说,“你把我抓疼了。”

他松开,转身颓然地出了门,在街头的酒吧买醉。

正当他喝得晕晕乎乎时,手机响了,他醉眼朦胧地接了,是孙柔柔的声音,是他曾经最爱听的声音。

“你在哪,我过来。”

他说了酒吧的名字。

五分钟后,依然美丽妖娆的她跟他并肩坐到了吧台,两人一大杯一大杯地喝着,仿佛比赛一般。

她狂饮了一阵,泪水滚落在酒杯里,她仰头喝了这杯掺和了泪水的酒,突然趴在吧台嚎啕大哭。

他自顾自地饮着,迷醉地伸手抚着她的背。

“哭吧,哭吧,想哭就哭个够。”

南蔚透过酒吧的玻璃看着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泪水肆虐飞扬,她转身默默地离去。

好一会,孙柔柔哭累了,接过他递来的纸巾狠狠地擦过花了的妆容,悠悠地叹息。

“我离婚了,他在外边有好些女人。”

宁怡静静地听着,他知道自己此刻是醒着的,他并没有醉。像是听着别人的故事一般,他还是自顾自地喝着。

孙柔柔啜了一口酒,这酒太烈了,呛得她喉头一阵发热,疼痛难忍。

“我知道我错了,我当初太过武断,当初就应该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呢。”

一个月后,孙柔柔再次进了医院,这次是医院打电话告知宁怡的,宁怡去了医院,医生说孙柔柔得的是白血病,宁怡当即差点晕倒在地。

病床上的孙柔柔很是虚弱,仅仅一个月光景,她就成了这个样子,简直形销骨立,他都快不认识她了。

他无比心疼地看着她这个样子,实在不敢相信一向看起来很健康的她怎么会好端端地就得了白血病。

医生说这病要是能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就能救活她的命,但是找到这样合适的骨髓很难,而且费用也很昂贵,时间也很紧迫。

他急了,他不能让她就此离去,因为她的影子一刻都没有从他脑海消失过,尽管他曾经恨过她,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救她。

他上网查资料,向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骨髓库发送求助信息。

父亲在他毕业后不久就去世了,生意也停了,所以他根本拿不出这么昂贵的手术费,只得向亲朋好友借钱。

南蔚给他做了晚餐,第二天她就出国了。

不久,他收到了从国外汇来的一大笔钱,汇款人是南蔚,还有一封信。

“我结婚了,对象是美国一家骨髓库的负责人,我与他达成了协议,他说只要我嫁给他,他就会免费提供骨髓和做骨髓移植的全部费用。忘记告诉你了,他是我以前的师兄,曾经苦苦追求过我,但是我那时拒绝了。我不爱他,但我会慢慢试着努力去接受他。希望这些钱能帮到孙柔柔,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深深地爱着孙柔柔,虽然我非常非常爱你,可是我不想看到你失去你的爱的痛苦,我希望你以后每天都能开心,而不是失望,而不是伤心,所以,祝你们幸福,好好珍惜她。”

他看着这张来自大洋彼岸的汇款单,突然想起了那天晚上南蔚给他做晚餐后久久拥抱着他流下的伤心欲绝的眼泪。他那时一心为着孙柔柔的病而奔忙,丝毫没能顾及南蔚,没能想到她为了爱他而付出了自己的爱和婚姻,他此刻才知道她对他的爱是如此地深沉,这样的牺牲只为了成全他对孙柔柔的爱,这样的牺牲只为了成全他的自私。是啊,他是多么的冷漠啊,为什么之前一直是南蔚在为自己付出,为什么自己丝毫不曾顾及她的感受,这个傻姑娘啊,就忍心这样伤害自己,却为了换得他的自私的爱。

泪水和心疼将他击倒了,他跪倒在手术室外,久久不能起来,直到眼泪­干­涸了,直到心疼得麻木了。

手术正在进行着,他来到了从前和南蔚经常散步的河边,他曾在失去孙柔柔时来到这河边流泪悲叹过,这河边也曾留下过他和南蔚卿卿我我的甜蜜记忆,如今,南蔚远在海外,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幸福,而孙柔柔躺在手术台上,他祈祷着,眼里满是泪水。

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她30岁了,可还没遇上可以跟她一起走进婚姻殿堂的男子。

老妈急得不行,四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其实,她不是没有想过办法,连婚介所她都去过,也上过一次电视征婚节目,可惜都无疾而终。

后来又在报纸上登了个征婚启事,配了一张她的背影照。

还别说,真有十多个男士给她打电话,当然是因为她的那张婀娜秀美的背影照起了作用。

只是,这些男子跟她见过面就没再约见第二面了,唯独有个男子还打电话过来约约她,她便感动得一塌糊涂,心想着这世界上还是有懂得自己的男子。

­精­致地化了妆,扑了好几层粉,还有美白遮瑕的,遮住了脸上的细纹和斑点。又选了一支大红­色­的­唇­膏描了又描,终究那厚厚的嘴­唇­还是没能被她描得薄些,她有些懊恼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皱皱眉头,这张脸无论如何终究算不上美女。但她转念又想到了要去见的那个男人,虽然他不帅也不高也不是很有钱,但终究还算好,而且他还懂得欣赏自己,这样她就笑了,还练习了一下等会儿见到他是露八颗牙好呢还是露六颗牙好呢。

换了一条平时不大穿的黑­色­连衣裙,只是胸口有点低了,稍不留神就会走光,不过这黑­色­能衬托她的气质,长裙能更衬出她的婀娜身姿。她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把自己前后左右各个角度都照了一遍,终于在心里给自己打了八十分,顺手拿起白­色­的手提包,换上­精­致的白­色­高跟凉鞋,优雅若兰地去赴约了,临出门时她又返回在手肘和脖子喷了好些香水,还不忘戴了根项链。

他在市中心的不见不散等她,他说请她喝茶。

她打的去的,到了不见不散门口,她轻移莲步,款款若柳,腰肢轻摆,洒下一路的香。有些紧张,却又掩饰不住的激动。她看到了坐在靠窗的他的背影,他正低头看着一本书还是报纸什么的。她于是快步溜进了不见不散的洗手间,对着洗手间里的镜子又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裙子,闻了闻身上的香水味,喉头清了清,给了自己一个坚定的眼神,默默告诉自己,“YES,ICAN”,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扬了扬拳头。

她优雅而高贵地向他走过去,他听到了她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的好听的声音,抬起头来,将手里的报纸扔到一边,看她款款入座。

他问她喝什么茶,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她说玫瑰花茶养颜。

他便仔细地盯着她被遮瑕粉底涂得瑕疵不现丝毫的脸看了看,她逃避了他的眼神,因为她知道自己经不起他这样细究的眼光,转而她叉开了话题,听说今晚市电影院上演大片《赤壁》,你去看吗?

他收回眼神,说好啊,好久没看电影了,看看也好。

喝了一会儿,她把茶喝了个­精­­干­,他的绿茶却连茶叶都不剩下一片了。

他结了账。

在街上看到有卖糖葫芦的,她突然像个少女般说想吃糖葫芦,他说,好啊,想吃就买吧,于是她自己掏钱买了根糖葫芦,掏钱的那一瞬间,她觉得有沙子进了眼睛,有泪水滚落,但她终究没让那泪水滚出眼窝。尝了尝那支糖葫芦,全然没了小时候吃的甜滋滋的味道。

不见不散离市电影院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她本想他拦个的士什么的,因为她穿着至少七公分高的高跟鞋呢。他却丝毫没有这样的想法,自顾自地往前走,她跟着走了一会儿,说拦个的士吧,他说好啊,于是就拦了个的士,他却顺势坐在了后座,坐在了靠车门的位置,她只得坐了前排副驾驶的位置。下车,他连装作抢付钱的样子都没装一下,她付了钱。眼里还是很不甘心的样子,眼前这个男人在她看来真是龌龊极了,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见他,看来还真是因为他是第一个也许也是最后一个第二次约她的男子的缘故。

到了电影院门口,熙熙攘攘的都是年轻的情侣,男的搂着女的,亲亲热热,热热闹闹,很少有像他们俩这般穿得很是正式,而且又不很年轻了的男女,而且别人都是亲昵无比地,只有他们俩之间还隔着一段距离。她看着周遭那些小鸟依人一样的女孩温柔如水地像藤缠树一样地依偎在男的身边,嫉妒,更多的是尴尬,她觉得自己今天真是没来对地方。

到了售票处,他却像没事人一样杵着,她尴尬地等了五秒钟,后面排队的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前面这两人,芋丝毫没反应,于是她只得掏出了自己的钱包,真够贵的,八十块钱一张票,杀人不眨眼啊。她心疼得紧,不光是为钱。

坐在漆黑的电影院,看着林志玲的扭捏作态,她居然想吐了。没再跟他说过一句话,她巴不得中途走人,而他却坐在那里很是投入地看电影,周围的观众时而会发出一阵阵笑声,因为电影的台词太搞笑,他也跟着笑,笑不可抑。他丝毫没有理会边上坐卧不宁的她。她在心里诅咒着,这电影啥时能结束,自己今天肯定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没等看完电影,她对他说自己有些不舒服,说想早点回去,于是他说,那好,你早些回去也好,她没指望他送她出来,她巴不得赶快逃离这个可恶的男人。他只起身象征­性­地跟她道了别,就又坐下继续看他的电影,继续笑得前仰后合。她厌恶地借着屏幕投­射­来的光影冲着他撇了撇嘴巴,心想让这个男人见鬼去吧。

顾不得脚上高跟鞋的折磨,她一路小跑跑出了电影院,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她拦了的士,不出十分钟她回到了家里,坐在了电脑前。

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发泄,登上QQ,那个通常在十点钟闪亮的头像还是灰的,她看看墙上的钟,那钟还在九点半的位置。她不管了,发了一句话过去,说今天碰到个男人真是小气死了,真是倒霉透顶,气得姑­奶­­奶­我眼冒金星。

十点钟,那个头像亮了,回话,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理会,没必要放在心上,好好地过好每一天才最重要。

她看着他发过来的字句,回话,你真是个好男人。

他说他这段时间调到她所在的城市上班了,她很兴奋,说好啊,那我们见面吧。他说好啊,那我们约约时间和地点吧。

这个男人跟她在网上聊了有一年了,起初只是每天打个招呼而已,渐渐地,她变得有些依赖他,很想见见他,无数次幻想过跟他见面的场景,她那是想,要是见到他,一定把自己化得美美的。

她觉得跟他特别投缘,总有说不完的话语,而他总是那么善解人意,总是那么细心体贴。她还想过嫁给他,可惜他们相隔得太远了,他在哈尔滨,她在海南岛,似乎很不实际。

现在好了,他调到她所在的城市来了,她心里莫名地兴奋和激动,憧憬着走进结婚礼堂的盛景。

他说,今天遇到个女的,真是难看死了,却还老是缠着他,他就不喜欢这样的女的,明明没什么资本却还老惦记男人的口袋。

她心想今天真是凑巧,怎么他遇到一个讨厌的女的,而自己偏又遇到一个恶心的男的,这可真是缘分啊,要不怎么两个相隔千里的人会在同一天遇到自己讨厌的人呢。

他们约好在不见不散见面,他说请她喝茶,她说她喜欢喝玫瑰花茶,他说他喜欢喝绿茶。她还提出去看电影,他说他最喜欢看《赤壁》。她说她最喜欢吃的小吃是糖葫芦,他给一个笑脸。

她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那件黑­色­的连衣裙,登着那双­性­感的高跟凉鞋,打的到了不见不散的门口,她进了洗手间,对着镜子前后左右地照了个遍,给自己打了九十分,揣着心跳款款走向他的座位,他转身看到轻移莲步的她,四目相对,电光火石在空中交战,她恨不得立马脱掉这讨厌的高跟鞋,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滚出不见不散的,她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她再也不想吃糖葫芦了,再也不想进电影院看《赤壁》了,再也不想来不见不散了。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

朝阳村是个美丽的地方,有着很多美丽的传说。据说古时候这里有块巨石老是朝着太阳转动,故而得名朝阳村。

朝阳村的林老汉和老伴英姑生了四个儿子,周围人都羡慕他们这一家子,因为这在农村来说可算是人丁兴旺,而且以后老两口做事有了好帮手,根本用不着他们到场了。

(一)

老大林初,人长得瘦长而嶙峋,像海边的岩石一般有棱有角。娶了媳­妇­沈玉芬,这沈玉芬可不是好惹的,生­性­粗暴得很,给林初生了个儿子,这儿子叫林翔,两夫妻希望他能像雄鹰一样高高飞翔。可谁知,在林翔十五岁时受同村一女孩刘云灵的教唆居然偷了人家的东西,这可不是小偷小摸,而是把同村一户姓王的人家里的抽水机给偷了,后来乡政府和派出所都来人了,把他用手铐铐了去。林初不得已去求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弄出来,花了不少钱。林初气恼得紧,把林翔绑在堂屋的梯子上,狠狠地用竹条抽了不下百下,直抽得林翔休克过去,那哭声简直可以媲美鬼哭狼嚎了,令周围邻居不寒而栗。刚好沈玉芬从娘家回来,一见老公把好不容易弄出来的儿子抽得奄奄一息,一把就跌在地上,眼泪鼻涕流了遍地,嚎啕大哭,说林初不是人,儿子是心头掉下的­肉­,哪能这样不当人打。那林初越听越有气,忍不住又朝已经气息微弱、遍体是伤的儿子身上抽了几下,沈玉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冲上去,夺过林初手里的鞭子,狠狠地朝林初身上抽了起来。林初毕竟是男人,他立马爬了起来,跟身宽体胖的老婆争执起来,周围的邻居都赶了过来,都想劝架,结果却被这夫妻俩的大动­干­戈给镇住了,看来一场熊熊战火在所难免,谁叫他们夫妻俩通常隔三差五就要打得­鸡­飞狗跳呢,所以大家只能动口,谁也不敢近前去动手拉架。

好不容易,夫妻俩打累了,那根大拇指粗的竹条早已被折成几段了,夫妻俩各自坐在堂屋两侧相互对望着,眼神里满是仇恨,布满红红的血丝。林初的脸上斑斑血痕,"奇-_-書--*--网-QISuu.cOm"是沈玉芬的利爪的杰作,而沈玉芬则衣冠不整,前襟被扯得七零八落,头发凌乱不堪,原本烫的卷发此刻更像个­鸡­窝了,她擤着鼻涕,抹着眼泪,邻居们都好言相劝,也有好些邻居散了开去。就在大家都以为他们夫妻两不再大动肝火时,沈玉芬一把冲出了堂屋,她朝门前的那口大大的池塘奔了过去,众人的脚步都乱了方寸,知道她要­干­什么,尖叫声连连,林初也急了,赶忙起身奔了出去,还好,沈玉芬还没有往池塘里跳,只是在池塘边上围着池塘转圈,便转便破口大骂林初没良心,不得好死,要断子绝孙,千刀万剐,林初毫不示弱,也涨红了脸,脖子上的筋鼓得老粗,他追着沈玉芬,你跳噻,有本事你就跳,你不是要寻死吗,不敢跳是孙子。那沈玉芬被他激得气不打一出来,就真跳下了深深的池塘,这下林初傻眼了,楞了好一会儿没见胖婆娘冒半个泡泡,于是赶紧脱了鞋子跳进水里,邻居们也高声喊村里的其他会水的男人来救人,好不容易来了两个男子帮忙,他们一头扎进水里,摸索了半天,终于将胖胖的沈玉芬捞上了岸,只是她早已没了呼吸,被水涨得像只喝饱了水的蛤蟆,林初浑身湿漉漉的,站在那里像只斗败了瑟缩发抖的公­鸡­,他觉得他的世界天旋地转,他知道老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但是他有些不敢相信。他哇地大声哭了起来,冲到玉芬的尸体前拼命摇晃着她湿淋淋的身体,玉芬啊,都是我的错啊,你不是不知道我的脾气,你怎么能真当真了啊,你真舍得丢下我和崽女去死啊,你真是没良心啊、、、、、、周围的人们都傻眼了,因为十多分钟前还生龙活虎的沈玉芬,此刻却躺在地上毫无生气了。

葬礼在三天后举行的,林初躺在床上一病不起,儿子林翔被人送了乡医院,村里人背地里都在说林初的脾气要不得,活活气死了老婆,又打伤了儿子,可真是作孽啊。也有好心的婆婆提了­鸡­蛋去看望躺在床上泪水长流、口鼻乌青的林初,林初见了人只是流泪,很少说话,他已经说不出话来,因为他心里太苦了,老婆玉芬虽然是蛮横了点,可是她毕竟是自己的老婆啊,毕竟是同床共枕多年的夫妻啊。他的脾气太火爆了,把儿子打成那个样子他也是在发泄,因为他恨儿子不成器,怎么会听了那死女子云灵的教唆,要知道云灵她爹可是跟林初有深仇大恨的,因为云灵她爹从小就欺负林初,而云灵的爷爷也是经常欺负林初的爹爹林老头,可说两家是不共戴天。林初怀疑云灵教唆儿子林翔去偷东西就是因为云灵和云灵她爹对他们家的报复,因此气愤得难以自持,遂狠狠将儿子往死里打,恨铁不成钢,他想让儿子记住他们家跟云灵一家是世代仇人,想让儿子永远记住他们家跟云灵家老死不相往来。

可没想到,他的火爆脾气断送了同样火爆脾气的老婆,儿子也躺在医院里郁郁寡欢,因为儿子知道娘被爹逼死了,他恨爹,不知道他为何如此残忍,不但将自己打成这个样子,还狠心地将娘整死了。

过了好长一段日子,病恹恹的林初才从散妻之痛中好转了起来,脸­色­也红润了不少,只是越发沉默了。

林初的女儿叫林玉,这林玉学习很不行,但是却很早熟。虽然长得跟豆芽菜似的,也没姿­色­,但心­性­却天生成熟。十三岁时就跟云灵的哥哥振浩谈起了恋爱,这振浩比林玉只大了四岁,学习成绩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人偷偷摸摸谈了一阵,还真是卿卿我我,连放羊放牛都在一块,村里人看久了就看出了端倪,当着林初的面就笑他快要当外公了,林初一听这话很不高兴,他趁着林玉这天又出去放牛,就跟在她后面,躲在土坡后面观察起来,果然发现过了一会儿刘振浩也牵了牛过来,两人坐在草坡上聊天,可是聊着聊着林玉就躺到了刘振浩的怀里,两个人你亲亲我我亲亲你的,林初都看不下去了,心想这女娃可真不成器啊,他痛心疾首,觉得自己生的儿子和女儿咋都这么不成器呢。但他不好意思走过去喝止女儿跟振浩的鬼混,他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边走边流泪,玉芬啊,我没教好孩子啊,对不住你啊。

傍晚时分,林玉牵着牛回来了,一到村口就看到爹坐在堂屋门口,脸­色­黑沉沉的,盯着她像盯着陌生人一般,她以为爹是因为娘死了才这个样子,开口叫了声爹,爹不应声。她将牛栓好,自顾自地进了房间,爹喊她出来,她听着爹的语气很不正常,出来见爹默默地流着眼泪。她的眼泪也哗地流了下来,爹你怎么了,是不是娘走了,你心里难过啊。爹还是悲恸难忍,好久没说话。

第二天,林玉背着书包要去上学,爹叫住了她,对她说,要好好读书,不要跟振浩鬼混,她这才知道爹昨天晚上支支吾吾地只是流泪却不说话的原因,原来爹知道了她早恋的事情啊。她难为情地羞得无地自容。爹说,你还小,再说咱们家跟振浩他们家有仇你又不是不知道,为什么还要跟他们搅合在一起呢?林玉不做声,因为她觉得她和振浩是真心相爱的,别人不懂得他们之间的深情那是别人的木讷,她只要和她深爱的人一起相依相伴就好。

后来林初在老乡的帮助下到城里做起了生意,不出几年发了财,于是在县城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把林玉带在了身边,只是这林玉还是老瞒着爹跟振浩联系,这可让林初生气得不行。他于是托人给女儿介绍了个对象,先前介绍的对象是个小学老师,林玉第一次跟他见面,他便问林玉,你有啥理想?林玉笑而不答,反问道,那你有啥理想?这男的一本正经而又充满了豪情地答道,我的理想就是在我三十岁之前让全世界人都知道我。林玉看着这个满脸自负却又很是幼稚的男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心想,你要是在三十岁之前能让这个县城的人都知道你就不错了。

第二个对象叫周风,是个浪子,没读什么书。林玉是在姑爹的葬礼上认识他的,当时他正随着师傅在学吹唢呐,帮林玉的姑爹做祭祀。林玉见他白白净净的,染了一头黄头发,很时髦的样子,长得也不错,于是动心了,这周风见过的姑娘不少,哪一个都比林玉漂亮,但是林玉却用一双勾魂的眼和她的细腻打动了他,于是他三天两头跑到林玉家或林玉所在的学校,他们同居了,两个人成了众人眼中名副其实的夫妻,。因为林初总在外面做生意,根本难得回家,而此时林玉被林初费了老大的力气找关系安排进了一个乡村小学。

但是林初不同意林玉跟这个浪子在一起,因为他没读过什么书,家里又穷得叮当响,他怕周风是看中了他的家产而非林玉。后来周风的姐姐问周风,怎么你跟林玉在一起这么久,她的肚子没丝毫动静,是不是她没有生育能力。于是周风拖着林玉去找医生,医生检查了一番,说林玉确实可能无法生育,周风这下傻眼了,也迅速找了个女的结婚了。

林玉伤心不已,林初再次托人给她介绍了个对象,这对象是个医生,读过大学,自己开了一个诊所。他见了林玉,很失望,再说他的姐姐跟林玉老家是一个地方的,因此林玉跟周风的事情她知道得一清二楚,于是他她跟弟弟说这女子不能要,他便见过林玉第一次后再也没见她了,倒是林玉还在那里思忖着这个医生的条件不错,遗憾着没能跟这个医生走到一起。

最终,她找了个小学教师,这男的牛高马大,站在林玉跟前像座铁塔似的,但长相也跟林玉似的毫无特­色­,家里也穷得叮当响,而且兄弟姐妹也多得很,但他对林玉好,而且有正当职业,因此林初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林翔考进了大学,这在村里可是大喜事啊,因为这个村子里压根就没出过大学生。林初也高兴得什么似的,还放了鞭炮,在家乡摆了酒宴,接受着众人的夸赞。

林翔上大学的第二年,学校来信了,叫林初到学校去走一趟,他心慌慌地去了。学校老师将一张成绩通知单摆在他面前,他一看,傻了,那上面三十多门功课他几乎都是缺考,要不就是三四十分的成绩。他捶胸顿足,找到正在网吧的林翔,拖着他回到他在校外租的民房,一顿拳脚相加,那种疼痛他无法形容,我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作了什么孽,怎么生出你这样一个化生子,朽木不可雕啊。已经五十多岁的他老泪纵横,垂头丧气地帮着林翔收拾好铺盖,拽着他回家了。

(二)

林老头的二儿子林根,他生了一个儿子,叫林洋。这林洋长了一副猥琐相,五短的身材,但却很喜欢在手臂上,手指上纹上些龙啊凤啊的,还叫哥们给他在前臂上歪歪斜斜地刻了个忍字,又在右手中指上刻了把匕首的形状。走到哪里他都叼着一根烟,没烟抽了他就回来找林根要钱,林根起初还给他一些零花钱,可后来他要的次数多了,他就不给了。三天两头他会拖着不成器的孽子打一顿,因为这林洋实在太不成器了,简直叫人心寒。

林洋从爹那里弄不到钱,于是就跑到亲戚朋友那里去骗钱,一会说是爹要找他们借钱,一会说是爹病了,起初亲戚朋友们都给他一些,以为真的是林根要他来找他们借的,可后来打电话向林根求证时,才大呼上当。

有一次,林洋跑到林玉家里,林初外出做生意去了,他一进屋就说自己好久没吃东西了,饿了,自顾自地把林玉家的冰箱打开,能吃能喝的都吃个遍。后来又要林玉去给他买烟和槟榔,林玉不肯去,他就偷了林玉放在书桌上的钱自己去买了。回来后又跟林玉说老爹欠了人家的钱,要林玉先借些给他,林玉知道他是骗人的,于是说不给,说自己也没这么多钱,于是林洋说,那好,你不给,我就在你家待着,看谁耗得过谁。林玉不理他,随便他怎么耗,他于是像孙悟空到了花果山一般,自由自在,翻箱倒柜,把能吃的,能喝的,都吃了个底朝天,并且把林玉家的三台空调全部开启,还偷林玉的钱去买酒买烟,又召来几个狐朋狗友打麻将,简直把林玉的家弄得像狗窝,这下林玉只差报警了,她无可奈何地给了他两百块钱前打发了他,他接过那两百块钱还讨价还价一般对林玉说,哎,你怎么这么小气,才两百块,你当是打发叫花子啊。林玉气愤地将门狠狠一关,把林洋关在了门外。

从此,林洋恶名昭著,亲戚朋友们像是躲瘟疫一般躲这着他。

有一回,一个老乡不知道他是个这样的人,那老乡也在城里做生意,但村里有人去世了,老乡没法抽身回去喝丧酒,于是就想让自己的儿子代替自己去喝丧酒,刚好林洋来到他家里,他于是叫林洋带着年幼的儿子回老家去,给了他三百块钱,说是路费喝吃饭的费用,这林洋听了真是高兴得乐开了花,满心答应,说,您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保证您儿子顺利平安回来。等他一拿到钱便把那小孩丢在火车站,自己拿着那三百块钱溜之大吉,不知道上哪里潇洒去了。

后来,林根给他张罗了个对象,那女孩人长得很普通,但配林洋绰绰有余。那女孩长了一口暴牙,手很是粗大,人很矮小,但林根想着自己的儿子这般不成器,能有个女孩跟他就不错了,于是劝他们快结婚。林洋哪里想过结婚啊,结婚不结婚他才无所谓呢。那个女孩不久就怀孕了,肚子挺得老大,但是林洋一天到晚不见人,这女孩天天吃了上顿没下顿,终于忍不住回了娘家去,在家里人的劝告下把孩子打掉了。

林洋丝毫不在乎自己的孩子没了,也不在乎那女孩跑了,他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吃喝玩乐。好几年过去了,家乡人始终没再听到过他的消息,只是有个老乡说曾经看到他在一家娱乐城当保安,而且染上了毒瘾。

前不久,在沿海某城市的一条河里,捞上来一具尸体,有一只手被砍了,衣服里有一张身份证,警方证实是林洋。后来调查,才知道是因为林洋欠了人家的赌债,还有毒资,于是被狠心的黑道上的人给废了。

林根去见了儿子的尸体,他没掉一滴眼泪,虽然眼泪在心里涌动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挤不出来一滴。

(三)

林老头的第三个儿子叫林弥,他是个小学教师,但他爱好唱戏,喜欢吹唢呐,因此当地的红白喜事都会找他来吹吹打打,他也因此挣了点补贴家用的钱。说起他的老婆春银那可是赫赫有名的。春银其实长得还算过得去,只是她非常非常地不爱­干­净,谁进了她的屋子都会被那股恶臭熏得透不过气来。因此久而久之,就没人愿意踏进她家门半步了。偏偏林弥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他为人师表,西装笔挺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油光发亮,可老婆春银如此邋遢,真是让人忍无可忍,所以他压根就不爱回家。

学校里新来了个女老师,大概三十出头吧,长得还不错,丈夫刚因车祸去世不久。这女老师一来就跟林弥对上了眼,时常在一起眉来眼去、暗送秋波。两个人又经常都不回家,于是日久生情,两个人走到了一起,这事儿成了学校的公开秘密,可也没人跟春银说起这事,反正大家都知道春银太邋遢所以林弥才不愿意回家的,再说林弥的同事去过林弥家一次,后来说再也不去了,打死也不去了。可见大家对春银的印象何其深刻了。林弥为此还特别尴尬,觉得对不起大家,于是请大家在馆子里吃了一顿,席间,有同事万分同情地对林弥说,老兄啊,我可真是同情你啊,你说你人五人六的,怎么就栽在了这样一个女人手里呢。林弥不知是喝醉了还是真有感而发,说,我还真是瞎了眼,当初就不该听爹娘的,包办的婚姻啊,就是不行。说着说着就吐了起来,眼泪都流了出来,那女老师心疼得紧,也不避嫌了,拿起纸巾就给林弥揩眼泪和呕吐物,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大家都起哄说,这才是天生一对嘛。那女教师就红了脸。

春银给林弥生了两个女儿,大的叫林倩,小的叫林美,为此林弥非常不高兴,在农村,家里没个带把的那是要被人笑话的,别人会说他们家无后的。可是生了两个本来就已经违背了计划生育政策,第二个女儿出生时还被罚了款,春银又被叫去结了扎,因此林弥想要个儿子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那女教师的老爹据说在县城当了个什么小官,她对林弥说,只要林弥跟她结婚,她就可以叫老爹给他升职。他于是跟春银提出要离婚,春银死活不肯,两个女儿也哭得稀里哗啦地哀求爹不要跟娘离婚,可林弥铁了心要离。其实除了升职,他还有个打算,那就是让这女教师给他生个儿子。

他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拖着春银到乡政府办了离婚手续。那春银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西装革履的林弥看着这个跟自己做了十多年夫妻的女人,看着她凌乱邋遢如同枯草的头发,看着她系在腰间的草绳,看着她那破了好些洞的蓝咔叽裤子一个裤管卷起老高,一个裤管卷在脚踝,他真是有些不忍心,可是又觉得无可奈何。关于那跟栓裤腰的草绳子还有个来历,春银的大女儿林倩初中毕业了就到沿海打工,回来什么也没买,就给老娘买了跟皮带和一把梳子,可春银舍不得用,她说自己老在田里和泥巴打交道,用这么好的皮带太浪费了,于是就扯了几根稻草熟练地编了个绳子系在裤腰间。那把梳子她也舍不得用,说留着给两个女儿用。

后来据说女教师给林弥生了对双胞胎,都是女孩,而且林弥的升职梦也破灭了,因为他跟女教师结婚不久,女教师她爹就犯错误被革职了,手里没了权力帮不上林弥的忙了,这林弥只得仰天哀叹,这都是命啊。

林倩后来打了几年工又被林弥叫回来读了个高职,毕业后林弥托关系把她弄到小学教书。这林倩也挺有意思,毕竟自己肚里没什么墨水,于是对那些无辜的小孩子是又凶又骂的,说了几遍如果小孩子们还不懂,她便双目圆睁,一脸凶相,拿跟竹条,叫人家伸手出来,啪啪几声脆响,或者­干­脆不用竹条,直接用她的长满长指甲的利爪赏那些天真无辜的小孩子几个闪亮蹦脆的耳光。因此,“恶婆娘”的名声不胫而走。许多家长都到学校投诉,可投诉归投诉,林倩照打不误,她实在是心肠太硬了。

她找对象也闹了不少笑话。那年有人给她介绍个当兵的,那当兵的明明是本地人,却偏偏跟她说普通话,她的普通话偏偏又很是不利索,两个人像说鸟语一般交流着,让周围人笑掉大牙。那天,当兵的没回去,而是在她家留宿,那时候春银出去打工了,­奶­­奶­英姑来陪林倩睡。那当兵的睡在楼上,半夜里,原本跟­奶­­奶­睡一床的林倩偷偷摸摸爬到了当兵的床上。

后来,两个人闹翻了,谈不成了,林倩骂那当兵的不是人,那当兵的骂林倩不要脸,哪有女孩子这么不自重,自己爬到人家床上的,林倩便说没这回事,这英姑平时也看不惯孙女林倩的种种做派,对春银和林弥说,那晚林倩的确爬到人家当兵的床上去了。这事儿后来传成了笑话。

后来林倩找了个对象嫁了,她明明在乡下教书,却偏偏要跟林玉比赛似的,也东挪西凑地借钱在县城买了套房子,现在还放在那里空着。老公对她不好,因为他后来也知道了那个笑话。

林美倒是比较听话,读了个师范学校,毕业后到沿海当了个老师,可是她却得了她娘的真传,那就是邋遢至极。而且她还有个毛病,那就是上身超级肥胖,以至于有一次,当她从沿海回来喝别人的喜酒时,别的村里的人见了她问她是不是怀孕了,边上有人立马帮她解围,笑话,人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哪里的孩子,人家只是胖了点而已。不过她这身形在当地可真是一大奇观了,后来有人劝她去检查,医生说她是得了一种叫做巨Ru症的病,要开刀做手术。可家里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呢,她恹恹地回到沿海从教的学校里。不久她被辞退了,原因是她太不讲究了,太不注重自身形象了,严重地影响了教师的形象。

(四)

林老头的第四个儿子林文据说不是他亲生的,村里比较老点的人都说林文是英姑跟村里的单身老汉朱老爹生的,你看他这眼斜斜的,而朱老爹也是个斜眼。村里人说的没错,英姑当年确实是跟朱老爹好过一阵子,并且这朱老爹就是因为英姑嫁给了林老头而终身未娶的。当年林老头跟着伯父在远离家乡的一个县城里学造纸,长年不在家,孤独寂寞的英姑看着昔日的恋人朱老爹孤苦伶仃,并且为了自己都没娶媳­妇­,就时常提了点心去看看他,一来二去的,两个人旧情复燃,结果就诞生了眼睛斜得跟朱老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的林文。

林老头起初不明白这孩子咋是个斜眼,后来听村里人隐秘地说了原因,他压抑着内心里的火气,终究没对英姑动粗,他想着自己长年在外,冷落了英姑,再说她一个人拉扯这么多孩子不容易,于是他没再说什么。给孩子娶了个叫林文的名字,希望他今后能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

可惜这林文并不好读书,他自小也知道他不是林老头的儿子,但是他不想去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太深奥,太头疼。小学没毕业他就跟着村里其他人到沿海去闯世界了,英姑在弥留之际担心他长成这副矮瘦如同猴子般的模样会连媳­妇­都娶不到,就叮嘱林文的三个哥哥今后一定要好好照顾林文。

林文到了沿海,起初是有了上顿没下顿,东飘西荡的,后来过了好几年,他进了个卖电脑配件的公司,帮人拉业务,拉了不久,有个姑娘走进了他的世界。那姑娘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到这里来打工了,家里负担挺重的,底下还有三个妹妹在读小学,家又在偏僻的农村。

那姑娘不知道看中了他哪一点,这是他至今都迷惑的,也是周围人都很迷惑的。姑娘长得非常水灵,白皙的皮肤透着红润的光芒,虽然相貌并不算很好看,但身材苗条高挑,跟林文站一起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人们都说林文命真好,林文只是傻笑。

两个人后来把老板的客户全部变成了自己的客户,于是回到内地城市租了个门面也卖起了电脑配件,不几年就发了大财,家里房子买了好几套,还是复式的,又买了辆丰田车,那姑娘给他生了个男孩,还好,这孩子的眼睛没斜视。只是他和老婆挣的钱有大部分被老婆拿去接济娘家了,要知道娘家那三个妹妹后来读上学的钱全是他供的。

起初,老婆的娘家人死活不同意女儿嫁给林文,说自己女儿长得如花似玉咋这么没眼光嫁了个这样瘦猴似的其貌不扬的斜眼睛,可那姑娘铁了心地要跟他,现在看到林文发达了,还无私地资助了自己的另三个女儿上大学的全部费用,姑娘的娘家人也就什么都不说了。后来林老头去世,大部分的丧葬费用都是林文出的,朱老爹去世时林文帮他安葬办了丧事。

朝阳村的人们在村子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依旧升起,朝阳村的人们依旧该怎样还怎样地过着他们的日子。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生活的车辙也是如此。生活就是一乱团麻,人们总在理清它的头绪,可有时候总是越理越乱,有时候不理它,它却又清晰了。

致命邂逅

致命邂逅

烟霞的家在乡下,爹妈生了她共姐妹五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于是姊妹们都没读什么书,排行第三的烟霞也只读了个初中毕业。

初中毕业后,她别无选择,只能跟大伙一起出外打工。于是她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到沿海城市去。在那里她通过老乡的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游海的男人,这男人比她至少大了八岁,长得大块头,满脸横­肉­,但是海拔还成,最重要的是肚子可以媲美游泳圈了。

烟霞和游海不在同一个厂里,烟霞起初进了个厂子,结果那厂里老板调戏她,她一气之下就炒了老板的鱿鱼,无处可去了,没说过几句话的游海就帮她介绍了另一个厂子,因此她对他感激不尽。

这游海可是出来闯荡好些年头了,大概有八九年了吧。

跟游海第一次见面时,烟霞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游海脖子上那粗粗的项链和手指上那个大大的戒指。回来后她悄声问同伴,这游海做什么的,同伴轻蔑却又神秘地一笑,不搭理她。她便越发好奇了,就又找到另一个男老乡问,那老乡也是表情古怪得很。

进了游海帮她介绍的厂子没多久,她又遇上倒霉事了。那天她当班,她是最后一个离开厂里的,结果第二天厂里就发现丢了好些现金和机器,这下厂主把责任追究到她这个弱女子身上来了,说谁都有被怀疑的可能,尤其是你烟霞。从来没经过大事的她吓得瑟瑟发抖,不得已就又去找游海来摆平这事。

厂主一看是游海,竟然有些热情地上前去,两人握起手来,又相互递了烟,就这样烟霞被游海“救”了出来。她跟在他后面,还有些瑟瑟发抖,但是又不知道这游海究竟什么来头,怎么这厂主都听他的呢。

他什么也没跟她说,就大摇大摆却又放荡不羁地腆着个大肚子走在她前边,嘴里叼着根香烟,胡子拉咋的,看起来像个黑社会。

她跟着他走了一里多路,停了,抬头看,火凤凰娱乐城。她不明就里,跟着他进去了,四周看看,还真是豪华气派啊,炫目的灯光,激烈的摇滚音乐,弄得她有些头晕目眩。

游海跟几个黑衣男青年耳语了一下,就直接带她上楼了。她还是不明白他要­干­嘛,只觉得肚子饿了。但她怎么好意思开口向她的救命恩人说想吃饭呢。

但是那游海像是她肚里的蛔虫似的,刚才在门口见的小伙子就端了饭菜上来,她大口大口地吃着,边吃还边感激涕零地望着眼前这个三番五次救过自己的男人,虽然他这副尊容实在称不上帅气,但自有一股男人味,想着想着她的眼神直愣愣定在他身上,他只顾抽烟,后来才发现她在发愣,他就问,怎么了,我很好看吗?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低头像只猫一样赶紧扒完了碗里的剩饭剩菜。

过了几天,她还是被他安排在娱乐城的一个单独的房间里休息,她自己想出去找份工作,他说你就待着吧,我这里什么都有,不会亏待你的。但是她在这里转悠着才知道这个地方是­干­什么的,居然还在这里看到了那个怀疑她偷了他厂里东西的厂主,他醉醺醺地被好几个穿着暴露的女子围绕着,他­色­迷迷地对那些女子动手动脚,而那些女的居然丝毫不生气,烟霞看得眼睛都直了,脸也气绿了,她明白了游海­干­的是什么勾当了。

于是她对他说她想出去找工作,不想老是打扰他了。他一把拉过她,把她按在床上。后来她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泪水溢出了她的眼眶,而游海不见了踪影,可能他在忙吧,她想着。脑袋昏沉沉的,此刻,她什么都不愿意去想了,她也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办。

过一会儿,游海回来了,提了一大堆水果补品什么的,说要她吃,又说想去什么地方玩就跟他说,他带她去。她不说话,只冷冷地望着他,心里不知道该恨他还是该怎么洋,转念一想,眼前这个彪悍的男子也是别有一番男人味的嘛,居然她看他的眼光有些柔和了,她想她此刻定是疯了。

此后的日子里,她什么也不用做,就在他安排的房子里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无聊了就跟他说她想去哪哪哪,他就真抽空带她去。她知道他挣的不是­干­净钱,可是她管不了这么多,她只知道这个男人对她还好,她跟着他日子也过得去,她是个不愿意多想问题的人。

不久,政府大力扫黄打非,他树大招风,被判了八年刑。他进监狱前,她怀孕了,她流着泪,觉得自己命比黄连苦。

她去探监,问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他说要她生下来,要她等他,不准嫁给别人,否则……他放低了声音,眼神里充满了杀气,说,否则我出来就杀光你全家,你信不信?

她听到他咬牙切齿说出来的话,看着他令人毛骨悚然的充满杀气的眼神,知道他不是开玩笑的,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虽然边上有狱警在,但是她还是好害怕,感觉这里真是­阴­森极了,眼前的那个男人仿佛魔鬼一般,眼眶里布满红红的血丝,额上青筋暴露,长满横­肉­的脸涨得通红,指骨捏得咔咔作响,仿佛他捏着的是她的脖子一般,她突然想到了农村里杀­鸡­的场景,感觉自己如果背叛他就会被他像杀­鸡­那样咔咔两下就收拾了。不,他不光针对她,他还会针对她爹妈,她的姊妹们。想到这里,她不敢往下想了,只是万分惊愕地看着眼前这个魔鬼,突然监狱里响起一声凄厉的尖叫,那是她失神落魄、凄惨绝望的发泄。

起初肚子还不很大时,她还曾经进了个做编织袋的厂,后来到了六七个月大时,厂里把她辞退了,她自己也受不住了。没了经济来源,她不得不靠着姐妹老乡的接济过日子。这样捱了些日子,她便只得选择回老家去,回到爹娘身边去,虽然会被村里人耻笑,可是她走到这一步什么都不想了,她只想着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好好对孩子,尽管是那个魔鬼的种。

回到老家,爹妈听了她的遭遇,都唉声叹气,村里的人风言风语,可是她管不了那么多,每天窝在家里不出门,看着肚子一天大过一天。

孩子大概八个多月大的一天,她的肚子剧烈地疼痛起来,可是爹妈都不在家。她额头上的汗像断线的珠子似的滚落,很快,疼痛难忍的她不得不高声喊救命。邻居听到了,觉得她可怜,于是几个汉子用木板架着她赶了好几里路来到乡医院,医生说是早产,而且是个三胞胎,这下可难为这医疗设施简陋得很的乡医院了。医生不敢接这活了,说要她赶快去县里的医院,可是这去县医院少说也要四五个钟头啊,而且现在又没车了,那客车都是每天只在早上发两班的,现在都黄昏了,到哪里去找车啊,这村里又不像城里,又没什么私家车出租车之类的。

看着她疼得已经奄奄一息,医生和那些汉子还有周围的村人们都流了眼泪。那医生不得不临危受命,可惜那几个孩子因为难产加早产还是没能保住­性­命。她醒来后,虚弱万分,严重缺血,嘴­唇­发紫,爹妈陪着她眼泪流了一大把,她娘说这都是命啊,那畜生作恶多端,所以天都不让他有后啊,只是可怜这三个娃啊,这么乖巧咋就没命活在这世上呢?

休养了几个月,她又到了沿海,她去看他,他以为她会带给她惊喜,当他满怀着期待地望着她时,她冷冷地开口了,孩子没了。他觉得有个闷雷炸开了,用万分惊愕的眼神看着她,仿佛要把她吞了似的,什么,你说什么,孩子没了?怎么可能,你是故意的,故意打掉的,对不对,对不对?她不做声,低着头,泪水洗刷了整个面颊,不,我爱我的孩子,我不会这么残忍地打掉他们的,他们早产难产,所以就……他颓然地瘫坐在那里,像只被拔了毛的公­鸡­,忽然,他趴在桌上嚎啕大哭起来,狱警说今天见面到此为止。正要被狱警带走时,他转过脸来,问她,你刚刚说什么,他们?是双胞胎?她摇头,说是三胞胎。他软软地瘫坐在了地上,怎么拉也拉也拉不起来,哭声动天。她揩着纷纷如雨的眼泪深一脚浅一脚地出了监狱的大门。

她又进了厂,厂里有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看上了她,她也暗暗动了心,可是她不敢接受他的爱,所以她拼命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他三番五次邀她出去坐坐喝茶之类的,她统统推脱,找了百帮万般的借口。每每看到她思慕的男人疑惑不解地离去的背影,她都要流下长长的泪水,痴痴地望着那渐行渐远的人儿。她不是没想过跟他走,她的心里翻腾着千层波浪,她觉得自己太痛苦了,可是她知道如果她真的跟了别人走,她的结局就是那只被宰杀的­鸡­一样,轻轻一捏就会了无生气,还有爹娘,还有姊妹。夜里,她总是能梦到那张魔鬼的面庞,青面獠牙,全身是血,恐怖极了。那魔鬼总是恐吓她,不准嫁给别人,等我,一定要等我,否则我杀光你全家……

八年后,他出狱了,她去接他。她老了不少,他都谢顶了,比先前瘦了些,但是块头还是十足,走路还是像个黑社会老大。

一进她租住的屋子,他就厉声问,有没有背叛我?她不理他,他扯过她,用手卡着她的喉咙把她顶在墙上,狠狠地问,到底有没有背叛我?他的手越卡越紧,泪水无声地从她无辜的双眼默默而泻,她的头艰难地摇晃着,他凶狠的目光渐渐离开了她凄怨的脸庞。

他没提跟她去领结婚证,他不提,她更不想提。

她在厂里打工,他整天东游西荡,偶尔会有一两个同样乱七八糟的男人随同他来到家里,进门就躲到里间关起门来,好像商量着什么,她不管,也不想管,对他,这个恶魔,她早死心了,或许她从来就没对他动过心吧,她想。

两个月后的一天,她下班回到家,做好了饭菜,等着他,可一直到晚上十二点也不见他人影。她不想打他电话,心里虽然有那么点不安,但是她不想管他。第二天他也没回,第三天他照样没回,就这样好些日子过去了,他都没了音讯。她于是想到了报警。可报了警也没起多大作用,没找到他。她心里暗暗诅咒着,死了好,永远都别回来。

这天下午,骄阳似火,但是城里的一个公园的大水塘里冒出来一个头颅。那头颅的脸庞被水浸得膨胀得像是被水发过的馒头,面­色­呈黑紫­色­,双眼紧闭着,头发稀稀拉拉,已经谢顶了。那人仰着头,黄黄绿绿的水,很是浑浊不堪,偶尔一阵风吹来,一股鱼腥水气扑面而来,很有些难闻。

虽是夏日,烈阳晒得人心慌慌,大多数人都躲在家里或­阴­凉的地方避暑。可有个眼尖的人儿不知怎么的到了公园,在这水塘边一站,结果就发现了那个浮上来的头颅,他惊叫起来,赶快去喊了公园的保安,随即大堆大堆的人们仿佛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般,他们把水塘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密不透风,水泄不通,这会儿大家都踮起脚尖或者跳起来看,更有甚者爬到了公园新种的小树上,结果那些倒霉的小树就变成了残疾或者连根拔出。也有胆小的­妇­人和孩子遮了眼睛,却又分开手指,似看非看、想看又害怕看的样子。有个小孩据说当时看了那浮出来的人头,他娘叫他不要看,他硬是要看,结果晚上睡觉时就哇哇地大哭着,怎么也睡不着了,好不容易睡着了,却又做噩梦惊醒了。

这个公园是新建的,周围的人们都很高兴。毕竟这个地方比邻繁华的商业区,人口非常复杂和拥挤,四围的建筑物也雨后春笋似地拔地而起,还有不少正在建设当中。那条原本就不怎么宽阔的街道被两边高高耸起的建筑遮蔽得越发像个害羞的小媳­妇­儿。所以人们做梦都没想到这周围能建个公园,而且是个大大的公园,如果环绕整个公园走一圈,怎么也得二三十分钟。

尸体被赶来的警察打捞了上来,人们这才发现他的双手被捆绑在后面,背上还绑着块很大的石头,身上穿着黑­色­的衬衣,三十多岁的样子。

警察是在发现尸体后调查走访了好些人,包括跟他以前混在一起的人。这才知道他是出狱后被以前的仇家报复,那仇家也是黑道上的人物,也同样开着另一家娱乐城,由于各方面的生意往来结下了深仇大恨,双方都是欲除对方而后快,于是他就伙同以前认识的所谓兄弟密谋去收拾那人,结果那两个兄弟早就被对方收买了,专门诱他上当呢,于是乎他就这样沉尸塘底了。

五天后,派出所通知她去认尸。自始至终,她一滴眼泪都没掉,反而觉得解脱了。回到家里,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那个外貌与年龄不成正比的女人这么多年来终于会笑了,而且布满细纹的脸上居然泛着久违的青春的光泽。这天晚上,她睡得特别香,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愉悦环绕着她。她想,明天的太阳应该会更好吧。

火车拉着的爱情

那一年她刚考上北京的一所著名高校,心跳,狂喜,之余,是要离开父母独自生活的忐忑。

她第一次买了北上的车票,是成都开往北京的一趟列车。那时,已经染上了岁月的风霜和痕迹的爹妈依依不舍地送她上了车厢。隔着车窗,她努力地压抑自己的泪水,心海翻腾,仿佛她的心都已经带不走了,列车徐徐开动,爹妈不再硬朗的脚步努力地随着车厢在站台上奔跑起来,边跑边挥手,气喘吁吁,妈妈的眼眶红红的,爸爸的眼睛也湿了,那几乎是她长大以来第一次看到他们的眼泪。而车上的她此刻已经泣不成声,电影电视里所有经典的催人泪下的分离画面一一闪过她的脑海,她甚至都想到了“多情自古伤离别”这样的诗句。边上的人看着哭成泪人的她都带着恻隐之心似的,用同情的眼神向她传达温情与安慰。

车开出好久了,爹妈的影子越来越模糊,渐渐地,变成一个小点,渐渐地,消失不见。而她,一个十八岁的黄毛丫头还在低头痛哭着,抽噎着。好久过后,她才慢慢平静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刚才哭了这么久,哭得这么惊天动地,肯定让周围人看了笑话,一向爱美的自己脸上此刻肯定是泪痕点点,斑斑驳驳,花容失­色­。不,她不容许这样的自己出现在众人面前,于是毅然起身,挤开重重人群,奔赴车厢过道上的洗手间,拧开水龙头一阵狂洗,仿佛想洗掉刚才的所有尴尬和狼狈一般。当她从水龙头下抬起头时,一张洁白的纸巾出现在她的眼帘,随之是一双细长而好看的手,再是一身蓝­色­制服,再是一张帅气阳光带着温暖笑容的青春面孔。她惊愕地接过他递来的纸巾,却忘记了要说谢谢,也忘记了这纸巾是用来做什么的,就那样傻傻地望着他,望着他像太阳一样温暖的笑容,沉醉在他像月儿星辉般温情的眸子里。她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定是像个十足的花痴吧,那副流口水的神情一定像是粉丝见了自己崇拜的偶像吧。

他给了她一个温情荡漾的笑容后就离开了,她还立在洗手间的镜子前,傻傻呆呆地目光空洞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才发现自己的心跳居然刚刚才恢复,它此刻狂烈地跳动着,敲打着,她感觉自己都快透不过气来了。

此后,她回到了座位上,看到他在车厢忙着整理行李,整理好行李后又满头是汗地扫地。车厢有些拥挤,他不得不一个一个地叫人家抬起脚来,大多数人还是配合的,偶尔也有人不是那么配合,他就不得不把原本高瘦的身体弯得更低,以免那些隐蔽的角落的垃圾被遗忘。碰到很不懂公众场合礼貌的在车厢抽烟的人,他会很礼貌地提醒人家不要在车厢抽烟,她觉得他的声音真是好听,很­干­净,很温情。大多人都抗拒不了这样一张阳光帅气的面庞,所以他们还是乖乖地到车厢连接处的吸烟区去吸,或者掐灭烟头。

他还在埋头收拾着垃圾,快走到她跟前了,她发觉自己的心再一次不争气地狂跳着,心虚气短的,让人好生不安,但又带着小小的激动和期盼。

他来到她的跟前,她跟前的茶几上有好些四围旅客制造的垃圾,他再一次冲她温暖地笑了,闪亮的眸子里是跳跃的温馨和鼓励,仿佛在安慰她一般,她白皙的脸颊上便盛开了桃花的绯红,躲避着他的目光,而是很殷勤地帮他把茶几上的垃圾清理到他手中的垃圾袋里,同样,他忘记了说谢谢,而还是那一脸温情的笑容,这股温情就像小小的花儿一般漾开在她的心扉。她敏感的心却仿佛看到了他眼底常常浮现的一抹­阴­郁,他的背影也总是带着淡淡的哀愁。

第二天差不多中午时分,列车开进了北京西站,她该与他分别了。下车时,她是最后一个起身离开的,不知道为什么,仿佛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这车上,她觉得她好像在这车上不只是待了十六个小时,仿佛有一根若有似无的线在拉扯着她的心,但她别无选择,西站是她的终点站,她含着淡淡的惆怅下了车,他站在车厢门边指挥着人们上下车的秩序,此刻的他很是忙乱,但还是给了她那么温情的笑容,目送着她的背影。

学校放寒假了,好些老乡都买了飞机票,就也邀她一起跟他们坐飞机回去。可她还是买火车票,还是这趟车。其实从北京到老家不是只有这趟车,还有一趟更为快捷但价格稍微贵那么一点点的特快车和其他可供选择的车,但是她不知道为社么自己想也没想地就买了这趟车。自进候车室开始她就在期待着什么,她知道自己想见到他,她等会儿想跟人调换一下座位,因为她的车票是十一号车厢,而他所在的车厢是十六号。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上了车,她找到一个同样是学生模样的女孩,跟她商量着调换了车厢座位。坐下来时,她边整理着行李,边用眼光搜寻着他的身影。张望了好一阵子也没能在人头攒动的车厢里发现他的踪影,她感到一阵小小的失落。其实他就站在离她背后不远处整理行李罢了,而她张望的是另一个方向。从她上车的第一时间他就看到了人群中娇小秀气的她,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欢欣。他在整理着行李时偶尔会扭头看看她,他看到她在努力地朝另一个方向张望着什么,他猜,她一定在是在找寻他的身影,他便笑了,好看的嘴角微微上扬着。他发现她有些失落地坐下了,他心里在大声地喊她,我在这里。

于是他快速地整理好那个角落的行李,来到了她的跟前,整理着她所在位置上端行李架上的行李,他对她温暖地笑着,她猛一抬头,他看到她的眼神里闪过了许多惊喜,仿佛他是从天而降似的,转而她的眼里居然有一丝水雾升起,再接着他偷偷地看到她的脸又红了,娇媚可爱,绯红若花,这样的女孩早就打动了他青春悸动的心。

自第一次看到她在车厢上与她的父母分离时哭成悲痛欲绝的泪人儿时,他就注意到了她,这么乖巧可人、惹人怜爱的女孩怎会不让他心动怜惜呢。后来看到她一直在那哭,他就想上前去安慰她,可是这众目睽睽的,他又有职责在身,如何他都迈不出这一步。看到她梨花带雨的惹人怜爱的样子,他觉得他的心都被她的眼泪浇湿了,揉得愁肠百结。直到她跑到洗手间去,他这才有机会送上他的安慰和鼓励。

深夜,四周的人们都进入了梦乡,车厢里鼾声一片。而她,却伏在茶几上怎么也睡不着。望着漆黑的窗外,愁绪飞上了她的眉梢,思绪拉得很远。

三个月前,小凯,她的男朋友,向她提出了分手。他们是高三快毕业时开始相恋的。高考前夕,她被高考折磨得快要崩溃而想放弃高考时,小凯及时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开导她,安慰他,甚至放弃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来辅导理工科特别差的她,帮她树立信心,这样她才得以考上了全国有名的重点大学。小凯也考上了另一所重点大学,只是他在杭州。开学不久,相互还通信打电话,小凯还说要来北京看她,还说要她好好照顾自己,想吃什么特产或者家乡菜,他就给她带到北京来。可是一转眼,他就给她写了封电子邮件,向她提出分手,原因是他爱上了别人,一个漂亮秀丽如同温柔的西子湖一般的杭州女孩。他说要她原谅他,他希望还可以跟她做朋友。她看着这封电子邮件,良久无语,后来她彻底地删除了它,然后一个人去故宫逛了一整天。当夕阳照在天安门城楼上时,当国旗徐徐降下时,她泪流满面,心里默默地说,小凯,再见了。

这样的往事在此刻深夜的列车上的她的脑海里像电影镜头一般放映着,她靠在座位上,闭着眼睛,两行泪悄无声息地滑落。此刻的她,如同午夜里悄声绽放的夜来香,袭人的芳香,令人心碎怜惜的美。他站在车厢离她不远的地方看着她脸上无声流淌的眼泪,心事也斑驳了一地。

两年前,他在哈尔滨读大学。那会儿,他和班里的一个叫杨未的女孩走到了一起。杨未是个非常漂亮迷人的女孩,父亲是做建材生意的,因此家境甚好。而他,只是一个乡下来的穷光蛋,但是杨未爱他,她拒绝了所有抛向她的热烈的情书和激烈的追求,坚定地跟他走到了一起。他很感动,心想着要用一辈子来疼她爱她。就这样,两个家庭如此悬殊的人在众多的非议声中相亲相爱着。有一天,杨未说家里有事要回去,他于是把她送上了归途。临走时,杨未紧紧地抱着他,说过两天就回来,但是她又说自己右眼最近老跳,感觉不祥。他安慰着她,深情地拥抱着她,在她光亮青春的脸颊上印上深深的吻,说着那些地老天荒的情话。

后来,他再也没能见到他心爱的杨未。他发疯一般地跑到了她的老家,四处找寻她的踪迹,打听她的下落。终于在派出所打听到她父亲做生意得罪了黑道上的人,于是他们把杨未从学校骗了回来,对她施暴,然后用硫酸毁了她的容貌,听说很惨。虽然那几个罪犯都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是他心爱的人却永远回复不了原本的花样青春与健康,于是她选择了逃离,永远离开她至爱的人,永远留给他她最美的一面。他又找到她原来的家的住址,却从邻居嘴里得知,她出事后,她的父亲就病死了,母亲带着她不知到哪里去了,这房子也卖给了别人。

他的泪,无声地滑落着。而靠在座位默默回想着伤感的往事的她突然回过神来似的,她睁开了眼,看到了离她不远处靠在车厢门边的他,他正低着头,偶尔抬头望着什么也看不见的窗外,脸上的泪珠在车厢昏黄的灯光里晶莹透亮。

她默默起身,走到他身边,纤细的手指从素雅的包装袋里取出一张带着淡淡兰香的纸巾,温柔地递给他,他默默地接过,揩­干­了泪水,又是那样温情默默的笑颜,这样的笑颜在这样的深夜里绽放,是如此动人,如此令人心碎的美丽,让她觉得如此的温暖,她想,她的青春从此不会再孤独了。

火车又到站了,她最后一个起身,依依的眼光牵挂地停留在他脸上,他还是在紧张地指挥着滚滚而来的上车的人群,他没忘记冲她温暖地一笑。她僵立在那里,挪不动脚步,仿佛是根深埋在地底的柱子一般。她看到火车又徐徐地发动了,轰隆隆的敲击铁轨的声音震动着她的心房。他站在车门边,隔着玻璃向她用力地挥手,她突然跟着火车跑了起来,他快步地往车厢后面跑着,冲到一个可以打开窗户的窗口,大声地问她,你下次还坐这趟车吗?她边跑边用力地点头,激动的泪水在她抽动的面颊上飞落,而他,两行清亮的泪珠也滚落出车窗,随风飞扬着。

火车开出好远了,依稀还看得到他在用力向她挥手,还看得到他温情的笑容。火车像风一样呼啸而去,渐渐远离了她泪眼模糊的视线,那车上好像有根线在拉扯着她的心,让她感到生生地疼痛。他的火车什么时候会再来?她想她的心遗落在了他的火车上。

迟到的玫瑰花

迟到的玫瑰花

十八岁时,她到广东打工了,因为她学习成绩不好,没考上大学,爹妈也没别的办法,她于是卷起铺盖和姐妹们南下闯世界了。

初来乍到的她心是欢腾跳跃的,她满怀希望地憧憬着能在这个城市打拼出一番事业来,虽然现在一切都还那么的茫然,甚至她连工作都还没着落。

她和几个姐妹东奔西跑地到处应聘,好在沿海城市招技术工的多,像她们这样既没有学历也没有技艺的,那些厂子还是会考虑的,因为都是流水线作业,技术含量不算高。于是在到广东的第八天,她找到了工作,进了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厂家。

工作很枯燥乏味,但一个月工资能有个千儿八百的,这让第一次挣钱的她很是高兴,也很满足。

寒来暑往,不知不觉间她在这个厂子里­干­了一年多。这期间,那些一同前来的姐妹们都谈恋爱了,只有她还是形单影只。其实不是她长得不漂亮,也不是没人追求,而是她对那些追求者都丝毫不理会,这样的态度竟然让厂里的男孩子都以为她高傲、目中无人。

不是她高傲冷漠,而是她心里早已有了一个人。

厂子离住宿的地方有点远,她每天都要坐公交车上下班。每天早上七点她准时上了十六路公交车,下午七点她又准时挤上这趟车,每天她都坐在车后部靠窗的那个位置,从来没有变过。几天后,她发现有个人,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每天都坐在她后面的那个座位上。十几天,一个月,半年,一年,时间就这样如同流水一般逝去,但是她和他的座位从来没有变化过,仿佛彼此间都有了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但每次都能感觉到对方有很多话要对自己说。害羞的她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因为她每天感到坐在后座的他的热烈而沉静的呼吸,感觉到他炽热的目光和温情脉脉的眼神的注视,好几次她都想鼓足勇气回头跟他故作轻松地打声招呼,也在心里预演和想象了无数遍他回应的表情和话语,可是她终究没能大胆迈出这一步。

有时候她坐在前排,故意把手肘伸出窗外,尖俏的下巴顶在她丰盈但纤细的胳膊上,风吹起她的柔亮乌黑的秀发,有好几次那秀发都被风吹到了他的脸上,那股少女特有的芬芳和发香几度让他沉醉不醒。每当她这样趴在窗口眼神迷离而悠远地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时,他都像欣赏一副美人图一样深深痴迷,他可以看得到她的侧脸,她长了一张标准的鹅蛋脸,脸子上一双乌黑秀美的大眼睛,挺直的鼻梁,小巧红润的嘴巴,白皙绯红的皮肤,长而浓密的睫毛时不时地开合关闭,那眼珠流转的烟水仿佛都要盈溢而出。这样美好的姑娘,这样钟情的少年,怎会不动心呢。

他在悄悄望着她的时候,其实她的眼角余光也在搜寻捕捉着他的表情和眼神。谁说过女儿心细如发,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是的,少女的心事就是这般迷离,就是这般多情。

她其实从来没敢正眼看清楚过他,每次都在下车时她故意磨蹭一会儿等他走到她跟前下车时她再装作若无其事一般偷偷瞄上一眼他的侧面轮廓,就那样一个侧面都是那么令人心动。他有着柔和流畅的面部线条,明朗,如同阳光一般,他的眼睛是大大的,身上有着一股很是文秀的气质,她想起了一个人,黄磊,那是她喜欢的男子该有的样子。

一年过去了,她对于他长的模样还是很模糊,但是她敢大胆地张望他的秀颀的背影,就那样的背影已经足够揉碎她少女的芳心了,就那样的背影已经在她梦里浮现和滋长了无数的情愫。她迷恋上了这个背影,陶醉在这个在她心里依旧面容模糊但美好的男子,虽然,他们一句话都不曾说过。

偶尔有那么一天,她的后座空荡荡的,这一整天她就会心神不宁,仿佛丢了魂魄一般心慌意乱,猜测着他是不是病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来上班。她也曾想过他是哪里人,他是做什么的。无数的疑问终究只是在她波澜起伏的心里掀起滔滔海浪,没有人可以给她答案。

一年多过去了,这一天她看着他带着一大包玫瑰花上车了,照样无声地坐在她后面。车开过市中心,她发现满街的玫瑰花和粉红的彩带,好多的商家打出了标语“情人节快乐”,好多的情侣相拥着,那是多么温馨的画面。她这才知道,哦,情人节到了。那些男男女女无比舒心而温情的笑语欢颜深深刺痛了她的心,街上四处飘散的玫瑰花香,哪一朵是为自己盛开的呢。眼泪,溢出了她秀美的眼眶,顺着她光洁秀丽的脸庞无声落下。

她在猜测,他手中的玫瑰花是送给谁的呢?一定是送给他心爱的姑娘的吧?她的心被生生刺痛了,她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感到懊恼不已,坐在座位上的她是那么的坐卧不宁,仿佛凳子上有刺似的,浑身难受极了,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渴望早些到站下车,早些离开这个座位,早些离开他的视线,早些离开他手中那娇艳的玫瑰飘洒过来的芬芳香气。

终于到站了,她逃也似地下车了,但是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的方向,果然,有个漂亮娇俏的女孩站在站台上向还在车里的他招手着。她猛然扭转了头,泪,再次滑落,这次是彻底的绝望了。她便擦着眼泪便在心里恨自己自作多情,想着自己这一年多来的好笑的想法和暗恋,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啊,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她自编自导自演的独角戏啊,在她梦里反复上演的感人的情节的那个男主角的梦里原来根本没有丝毫她的身影啊。她这才发现自己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搞笑的人,最最可怜可悲的人。

这一整天她都心神不宁,觉得自己的世界变得一片黑暗。由于走神,她把好些产品的配件给装错了位置,结果被主管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傍晚,她有史以来第一次走路回宿舍,不知道怎么的,她不想再见到他,不想受刺激,她对自己说,就这样忘了他吧,从此要好好地活着,为自己活着。但她的脚步依旧是缓慢迟重的。

家里打电话来,说爹爹中风了,都不会说话了。她一听就急得哭了,在电话里安慰了母亲好久,电话那头,年迈的老母亲也哭,她自己的眼泪也流了一通。最后,她决定跟厂里请假,回去照看父亲一阵子,毕竟父亲年岁大了,身体经常不好,他和母亲不容易,辛辛苦苦大半辈子还没享到一点福,她还没能来得及尽一点孝,他就要离开她和母亲而去了,她不想失去父亲,她爱他,她想无论如何要救父亲。

于是她连夜买了回老家的火车票,踏上了回乡的路途。

第二天,她一下火车就接到了姐妹们的电话,她们告诉她,昨天傍晚,有个帅小伙子到厂里打听你,他说是你朋友,我们告诉他说你因父亲病重回乡下去了,他就问我们要了你的家庭住址。

接着她又收到一条短信,你好,我叫磊,我们认识很久了。昨天来公家车站接我的是我妹妹,我是叫她陪我上我以前的女朋友的坟墓去拜祭的,因为昨天是我前女友的忌日,她一年前的昨天因为车祸去世了。昨天我手中的玫瑰花是为你而买的,可惜我当时没有勇气当场送给你,想着下午在你上车时再给你,没想到你没能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公交车上,现在玫瑰花有点枯萎了,你还要吗?

她看着这些陌生而又那么熟悉的字眼,激动的泪水在眼里打转着,幸福的光圈似乎在她透顶萦绕着,她原本因为他和父亲的病而抑郁的心情此刻变得如此轻盈,她看到二月萧瑟的天空似乎都­阴­霾散尽、云淡风清了。

她激动地回复着信息,手指颤抖着,好几次都打错了字,不得不删除重打,她回复,我要,枯萎了我也要,凋谢了我也要。

幸福而喜悦的泪水在她脸颊上大肆飞扬,她又哭又笑着,在人流穿梭不息的火车站,人们都很惊诧的气望着这个眼泪滂沱却又喜笑颜开的姑娘,不明白她究竟怎么了。

她接到他回复的信息,你往后看。

她转身,那张陌生而熟悉的脸带着抱歉歉疚而又阳光灿烂的脸在人海里闪耀着天真无邪的灿烂笑容,手里是一束枯萎凋零的红玫瑰。

她再也顾不得周围的人流了,她急不可待地绕过重重人流朝他飞奔过去,扑向那个她等待已久的陌生而又熟悉的怀抱,泪水和欢欣沾染着那行将凋零的玫瑰花,人们看到那枯萎的玫瑰花瓣居然渐渐变得新鲜而光丽了。

遗失的美好

遗失的美好

玄也是个美丽的姑娘,山野的清新给了她清新的气质。她站在那儿就能让你想起山谷的柔风,时而又像春天里一株碧绿柔­嫩­的小草,或者她原本就是山间一棵娇小纤细的小树儿。

爹妈没读过什么书,但是这个名字不知怎的取得这么有韵味深意,要知道周围的姑娘们清一­色­的什么燕、英、花、霞、丽、秀等等之类的。玄也很是为自己的名字高兴了一番。但时常她是沉静的,如同墙角里寂寞而开的丁香花,可是她的美是不容忽略的,从小就是。

村里人很少读书,但大家都知道林黛玉,于是有嬉皮笑脸的后生便涎了脸子跟在害羞而沉静的玄也身后,笑她像林黛玉。他们说的没错,玄也的幽怨的眼神,娇柔的身段,柔弱无骨一般的纤细,真是让人禁不住地怜爱。不用说,这般娇俏可人、淡淡哀愁的少女是无比动人的,村里和十里八乡的后生凡见过她、知道她的没有不爱慕的,也有好些后生央了人去她家提亲,但是玄也都不答应。

不知哪年哪月,大概是玄也十五岁吧,读初三的她正好放学往回走,有个男人在楼上看见了她,像是蜜蜂见了蜜一般,眼睛从此被玄也清新美好的气质和娇柔秀丽的身姿给深深吸引住了,他静静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心里想,我找到我要的姑娘了,这一辈子我认定你了。

其实这男人是学校里一个老师的亲戚,是个城里人,此番前来是受家人所托来看望这老师的。他跟那老师说好久没在学校待过了,想体验一下学校生活,于是也跟着来学校逛逛,这一逛不打紧,原本他觉得蚊子苍蝇飞舞黄土灰尘飞扬的农村很不适合他,想着到学校看看就回城的他,却在此邂逅了让他怦然心动的女孩。所以他跟那老师说觉得农村生活很自在,空气也好,想多在此地待上几天,那老师不知他是恋上这里的人儿了,当他话是真,就也热情地留他多住些日子,多呼吸呼吸农村里的清新空气。

这男人叫郑萌,这年二十四岁,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好在家里都还有些关系背景,别看他长了一副斯文相,还架着副金边眼镜,但时而会在他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凶煞。他留着一头类似于现在的F4一般的长发,但是是卷的,不知道是自然卷还是烫卷的,像个金毛狮王,在这些农村孩子眼里可算是个城里来的另类人物。他的面孔是白皙的,但老天没能赐给他英俊的面孔,所以怎么看起来都有些怪异,好在他天生优越的城里人感觉给他加了一些分,他的背影看起来还破像韩国男星那般忧郁而动人,有些瘦削颀长,似乎还透着些许气质。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随同这老师来了学校,老师要上课,他就趴在二楼的走廊看着校门的方向,眼镜在努力地寻找目标,抬腕看看表,已经二十多分钟了,佳人还没出现,他有些不耐烦了,但还是紧紧盯着来来往往的孩子们鱼贯而入。五十多分钟后,他的眼神闪亮着星辉一般灿烂的光芒,玄夜低着头缓慢地映现在他的眼帘。他只差喊住她跟她打招呼了。话到喉头才觉得有些冒失,人家还不认识自己呢,于是他咽了咽唾沫,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这个如同粉­嫩­的荷花又如同淡雅的茉莉花一样的女孩。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淡雅的有荷叶边大翻领的上衣,下穿了一条白­色­百褶裙,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小巧的凉鞋,长长的黑发披散着,如同天使一般可爱美丽,他看呆了,口水直咽,他想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动心了。忽而,他感觉到自己的脸红了。

玄也进了教室,她不知道有双眼睛始终在窗户外面紧紧盯着自己,她要中考了,没时间顾及任何学习以外的事情,虽然男生写给她的纸条数不胜数。

第三天,郑萌照样出现在学校,照样隔着玻璃盯着玄也看,仿佛她是他的整个世界一般,让他忘乎所以,渐渐地,有些眼尖的女孩子发现了窗户外这个看起来斯文的城里男人,也顺着他的炽热眼神知道了他内心的秘密和渴望。

下课后,有好事的女生就笑玄也,说有个城里人看你看了好久呢,口水都流出来了。玄也羞涩地顺着女孩们指引的方向看过去,正好与郑萌的火热眼神相触,突然间,玄也感觉到心跳不正常,她有种头昏目眩的感觉,心下一软,忐忑如潮,汹涌澎湃,却又极度空乏一般,慌乱不堪,忙收回了眼神,转过身子,再不敢与那双勾魂摄魄的火热眼神接触了。柔亮乌黑的秀发遮挡了她秀美白皙的面庞,郑萌只能看得到她的侧脸,他发现她的睫毛好长好翘好卷,忽闪忽闪的,像一个诗里走来的人儿。

上课了,好久过后,玄也禁不住转过脸来偷偷望向窗外,看到是令她心潮涌动的背影,那个背影如此秀颀,带着淡淡的忧伤,带着斯文人特有的忧郁,是的,那是令她无比心动的,是她梦里的白马王子该有的背影,虽然他长得并不那么帅气,可是他的忧郁的背影和他勾魂的眼神打动了她少女怀春的心扉,深深地触动了她萌动的少女情怀。

自与他相望那一眼时,她再也不能认真而平静地听课了,看书时几个小时过去了书页还停留在原来的位置,脑海里全是他的眼神和背影,她知道她陷进去了,她再也无心学业了。周遭的同学们都在忙着混天黑地的备考,可她丝毫感觉不到紧张,她只感觉到想起他时的那股心酸,连脚都站不住,腿脚和背脊全身发软,酥麻酥麻的。

放学后,她特意从他身边经过,幽怨而缓慢地飘过他身边时,他叫住了她,她红了脸,心如鹿撞一般打鼓,差一点站立不住,她立马抓住了走廊边缘。他又何尝不是下了好大的决心,在心里演练了无数遍呢,红着脸的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告诉了他,两人很尴尬地站在走廊上,好久没有说话,此刻,内心里都好像堵着什么东西,喉头都像塞着什么,脑子里一片混乱,理不清头绪。良久,他说,过两天就要回城里了。她不知道说什么,本想说点什么,话出口却变成轻轻一声迟疑的“哦”。

又过了良久,他告诉她自己的名字,她仿佛觉得自己和一个陌生男子站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周遭还有些稀稀拉拉的同学的影子,天­色­也不太早了,回家要走四五里路呢。于是她深吸一口气,平了平不畅的呼吸,悠悠说道,我要回家了,回晚了爹妈会骂人的。不等他再说什么,她低头慢慢地走了。他看着她缓缓消失的背影,心里有点淡淡的酸楚和惆怅,竟然有丝泪滴萦绕眼眶,真是莫名其妙,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仿佛生离死别似的。

第四天,他又来到了学校,那个亲戚老师觉察出他的变化,便问他在学校­干­嘛,他王顾左右而言他,说散散心,说乡村里的空气和小孩都很纯净,比城里好多了,城里太喧嚣太吵闹,工作压力也大,生活节奏也快,还是乡里好。那老师也是听到几个嘀嘀咕咕的女孩子的谈话才知道他的这个亲戚天天待在学校看心上人。老师笑道,我知道你的心思了,你是看上我们这里的姑娘了吧。他脸红了,像小偷偷了东西被人识穿揭发一般心虚得很,呵呵笑着,不做声。老师道,那个姑娘­性­格很安静,现在要中考了,不要过多地打扰她啊,做老师的和做家长的都希望孩子能考个好学校,她这年纪不适合谈恋爱呀,你真对她有意思的话,来日方长嘛。他听着老师的这番话,怎么听怎么不是滋味,还是沉默着,那老师知道他没听进去自己的话,于是也不理会他,自顾自上课去了。

这天他没能看到玄也的身影。他很是焦急,不知道她是不是病了还是怎么的。于是他也不顾不了这么多,一路上打听着玄也的家,好在十里八乡的人家都知道玄也,于是他很顺利地就到了玄也的屋门口。

屋里有些漆黑,他人高,只得猫着腰进了屋子,突然间从门后闪出来一条黑狗朝他汪汪汪地大叫着,吓得他出了一声冷汗,随即出来一个中年­妇­女,他猜这是玄也的妈妈。果真,那中年­妇­女把他上下打量个遍,看着他这身时髦的打扮,有些诧异这个城里人为何会来到她家里。她问他有什么事,找谁?拎了把椅子给他,还给他泡了杯茶,和他一起坐在堂屋里聊了起来。他说他是玄也的朋友,不知道玄也今天咋没去上课,是不是病了?他猜得没错,玄也确实有些晕乎乎的,她想她是得了相思病了,爹妈跟她说的那套要好好读书的话早被她抛到九霄云外了,学习成绩顶多只算中等的她现在压根就没心思学习。

她在里间听到了他的声音,一阵莫名的激动和兴奋,好像头也不晕了,即使晕也是幸福的眩晕。她躲在门后面偷听他和妈妈的谈话,觉得他的声音真是很有磁­性­,是她喜欢的声音。后来,妈妈留他吃饭,他毫不客气地就留下来了,妈妈还叫她起来招呼客人朋友,她红着脸出去见他,眉目传情着,细心的妈妈从这个年轻人进屋起就感觉到他和玄也之间定是有着什么,但村里人都好客,人家大老远地从城里来,能不喊人家吃个中饭什么的吗。

当着妈妈的面,两人都没有说话,但眉眼之间传递的信息是丰富的,是他们只以为只有他们俩才懂的深情。傍晚时分,郑萌才依依不舍地踏上了回亲戚家的路途,玄也送他,一直送到村口好远。他们一前一后地走着,都低着头,都默不作声,但都仿佛有前言万语似的,却又欲说还休,走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路上时,这路两边都长了高高密密的杉树林,他激动地抓过她的手,她被他突然的举动吓坏了,要知道她这可是第一次跟一个男人这么近距离接触啊。但过了不久,幸福的眩晕就振昏了她的头,她任由他抓着,那指尖传来的力量和柔情几乎让她瘫倒在地,于是他只得扶着她,他顺势揽住了她的肩头,她心跳如麻,也能明显地感觉到他的心跳,如同战鼓一般轰隆隆地作响。他说,跟我走好吗,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跟我走。她有些猝不及防,还陷在幸福的漩涡里难以自拔,她知道自己不愿意离开他的怀抱,她多么希望她永远都能被这样一个胸膛环绕啊,当她听到他激动的表白时,她非常非常想点头,没人知道她此刻是多么想永远跟他走,想永远跟他在一起,可是话出口却又变成了“不”。他惊愕地望着她,激动地问,为什么?她的泪水便滑落了,滴在他的白­色­T恤上,不为什么,我爹妈年纪大了,我不想离他们太远。他沉默了,替她拭去泪水,良久,他说,没关系的,我们又不是不回来,再说现在交通很方便的,想他们了你就可以回来见他们啊,我也会经常带你回来看他们的,好吗?答应我,你知道,我爱你,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孩这么动情。

她抬起头来,睫毛上的泪花还闪闪的,仿佛被他说动了,他把她的头轻轻掰过来放在他的肩头上,又在她的额间轻轻而深情地吻了一下,她觉得自己此刻太过幸福,多想时光就在此刻停留,多想永远依着这样温暖的胸膛。一个大胆的念头在她心里萌生了,她要跟他走,要永远守候在他身旁,要永远依偎在他的怀抱。

她问,明天,你还来找我吗?他点点头,无比深情而坚定地眼神告诉她他的决心和对她的爱恋情深。明天,跟我回城好吗,我们明天一起说服你爸爸妈妈,不管什么困难我们都一起去克服,去战胜,相信我,好吗?

这天晚上,玄也一夜辗转难眠,脑海里始终浮现着那甜蜜的一幕和他温情的话语,幸福的水波好像在她四走漾动,让她时而兴奋,时而惆怅,时而甜蜜,时而苦恼。

第二天一早,她跟妈妈支支吾吾地说要和她商量件事情,妈说我正好也想跟你说件事情,你是不是跟那男的好上了?面对妈妈的质问,她像只受惊的小猫一般,但脑海里突然闪现了他坚定而温情的眼神,那个眼神给了她无限的信心和鼓励,她坚定地说,是的,妈,我喜欢上他了,他要我跟他走。妈有些无可奈何,问,那你决定怎么办?你难道不读书了?你年纪还不算大,不好好读书就谈恋爱,还想跟着男人走,你可真是胆子大啊。这事我管不了,你好自为之,不听话我这做娘的也没什么办法,你就当做娘的我没生过你,就当我死了。说完妈气冲冲的气扛起锄头就出门去了,留给她决绝的背影。妈在一转身就泪流满面,她也有过少女怀春的时期,她知道女儿长大了,懂事了,女大不由娘啊,现在跟她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只是她要离开娘到城里去,以后家里就剩下他们俩个老家伙了,凄凄惶惶的,多孤单啊。这死女子,读书是不指望她了,只能指望她嫁个好人家,这城里小伙子看着倒是不错,只是对人家又不了解,万一是个人贩子可咋办?但看着玄也那副表情,硬是铁了心的要跟他走,为娘的要拦是拦得住她的人,拦不住她的心啊。

妈一出门,郑萌就进了屋,他看见玄也正趴在地上伤心地哭着。他拉起她,帮她揩­干­眼泪,细声温柔地安慰她,怎么了,是不是为了我跟你妈吵架了,她一把趴在他肩头大哭起来,口齿不清地说,我对不住我娘和爹啊,可是我能怎么办啊?他抚着她的头,拍着她的背,紧紧地抱着她,安慰着怀中如同受伤的小鸟一样的她说,没事的,别怕,有我呢,就交给我吧,我来说服他们。

郑萌是拎着一大堆礼品过来的,都是高级的烟酒补品之类的,他特意起了个早坐车到镇上买的,他今天要带玄也回城,他要说服玄也的爹妈同意他们俩的事情。

玄也的妈还没回来,爹到外面给别人帮工去了,一去好几日没回来。玄也就和郑萌一起在家等妈回来。好不容易快到中午了,妈终于扛了锄头回来了,她冷眼看着这两个眼巴巴望着她希望得到她准许的人,始终不说话。玄也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清楚什么,郑萌很坚决地对玄也妈说,妈妈,请容许我叫您一声,虽然有些早,但是我跟玄也是真心的,我对她也是真心的,我知道您担心我是骗子,我可以给您看我的身份证,再不您就和我们一起到乡里派出所去,他们可以跟城里联系证明我不是骗子。我对玄也是真心的,虽然认识不久,但我对她产生了真正的爱情,我会对她好的,您相信我。

他又把那一大堆礼物提到玄也妈面前,还从包里掏出好几百块钱来,玄也妈厉声说,把你的钱收回去,我们农村人再穷也不稀罕你这些钱,这礼物太贵,我们受不起。郑萌碰了一鼻子灰,但并不灰心。他耐心地说,妈妈,我知道您是担心玄也跟我走以后离您太远,我会经常带她回来看望您二老的,您放心好了。这点钱和礼物是孝敬您二老的,请您无论如何收下。以后逢年过节我们都回来看望你们,希望您能成全我们。

说着就拉起玄也的手要走,玄也一步一回头,眼泪汪汪地流了好长,泣不成声。玄也妈腿一软就跌在椅子上,呆呆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那玄也还在凄楚地哭喊着妈。过了好久,玄也的妈才回过神来,她立马起身去追他们,可是他们走得太快,玄也妈追到村口时,他们已经离村口好远了,玄也回头看到妈妈站在水库的堤坝上,她再次忍不住嚎啕大哭,高声呼喊妈妈,我会回来看你的,多保重,哭着又朝妈妈跪拜三下,郑萌也跟着她朝玄也妈的方向跪拜了三下。玄也妈的眼泪都快流­干­了,心碎得疼痛不堪,她久久地待在那里,可是他们的背影看不见了,只能看到远处的云雾飘渺,那阵凄凉被山风夹带着似乎弥漫了整个村子。

玄也随郑萌到了城里,由于她还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于是结婚是不行的,但他们是事实上的夫妻了。由于没有文凭,又没有技能,玄也没法找到合适的工作,郑萌便让玄也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太太。郑萌虽然也没学历,但他的姐姐开了个大公司,于是他就在他姐的公司里上班,一个月也能挣些钱养家糊口。

起初,郑萌很是疼爱玄也,玄也觉得日子跟蜜糖似的。可过不久,她就想爹妈了。于是,郑萌为了不违背当初的誓言,就带着她回到乡下,可他其实很不喜欢去乡下,他嫌那里蚊子太多,嫌苍蝇老是围着饭桌转,嫌玄也家没有消毒碗柜和冰箱,当然,他没有太过地表露。只是在玄也妈拿筷子和碗给他时,他问玄也有没有开水,玄也说要开水­干­什么,他说没什么,你就给我把开水提来吧,玄也就给他把开水提了过来,他把开水倒进碗里,又把筷子和碗左烫右烫的,玄也和妈看在眼里,心里很不舒服。

晚上,他不愿意去玄也家的厕所,嫌那里太多苍蝇,还有蛆偶尔会爬出来,吓得他毛骨悚然的。于是他就在屋后面找个地方上厕所,玄也也拿他没办法,说他太娇贵。

睡觉了,他说蚊子太多,又热,没法睡,说乡下就是不好,连个空调都没有,敌敌畏也没得卖,真是的。

玄也妈悄声拉玄也到一边问,他对你还好吧,没欺负你吧。

玄也说,他对我倒还好。

玄也妈说,他这也太娇气了,起初死活要你跟他去城里咋没嫌弃我们乡下和乡下人,这会儿倒嫌弃得要死,好像他是什么金枝玉叶似的。以后回来你就一个人回来,他不来我不怪他,免得看到他这副样子难受得慌。

玄也说,妈,你少说点。他在城里生活惯了,我也不好说他什么,您就将就点,我们明天就回城去了。

果真,郑萌后来很少陪玄也回乡下去了,每次都是玄也一个人回去。

玄也在家做着全职太太,她一颗心全都在郑萌身上了。郑萌走到哪里她都会打电话追踪,因为她害怕失去郑萌,她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同事,每天,郑萌一去上班,她就只能独自对着电视和空荡荡的房子,心里孤寂得慌。她知道自己除了长得漂亮之外一无所有,因此她总担心哪天郑萌会不要她了。

不久,她怀孕了,十月怀胎,她生下一个女孩,郑萌和郑萌的爹妈很是不高兴。但她心里是高兴的,因为有了孩子她就不再寂寞孤独了,从此她的生活里除了围着郑萌转就是围着孩子转了。孩子很健康,也很可爱,郑萌看着这么可爱的孩子也渐渐地改变了态度,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啊。

只是郑萌很受不了玄也对他的管束,无论他走到哪里,她的电话就追踪到哪里,起初他感到甜蜜,觉得老婆这样做是在乎他的表现,可久而久之,他觉得很累,都快要窒息了。他不能晚回家,晚回一会儿,玄也就在阳台上很紧张地朝下张望,他一进门她就紧张地问他上哪里去了,他忙了一天,烦得要死,因此不太想回答她的问题,她就坐在那里抱着孩子边哭边说,乖宝宝,你爸不要你妈了,你爸变心了,不再对你妈好了。起初,他还劝劝她,哄她开心,可后来她老是这样,他就失去了耐心,渐渐地,他都害怕回家了。

一个周末,大家说好久没放松了,一起去放松一下,蹦迪,喝酒什么的。他们拖着郑萌一起去,郑萌正好不想回家,于是就一起去了。

他们很HIGH地蹦迪,大汗淋漓后觉得畅快无比,于是又大口地喝酒。他正在豪饮时,一个女同事小琪坐到了他身边,小琪对他暗恋已久,他不是不知道,但他那时觉得不能对不起玄也,于是对于小琪的明腔暗语的挑逗都装作若无其事。这回小琪不知是真醉了还是假醉,最眼朦胧地趴在他肩膀上,呵气如兰,当然还夹杂着酒气,眼神妩媚迷离地对他说,郑萌,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好久了,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我,为什么?

他也有了几分钱醉意,脸被酒气熏得红红的,仿佛没听进去刚才小琪的话似的。他说,什么,你喜欢我?喜欢我好久了?呵呵,不可能,不可能,你喝醉了,喝醉了。

小琪晕头晕脑地把他的头掰过来,两手捧着他的脸,醉眼迷离地说,我没醉,我是说真的,我喜欢你,早就喜欢你了,你真狠心,真狠心,我很差劲吗,你看不上我?

我没看不上你,你是个好姑娘,是我,是我不够好,我不够爷们,我窝囊、、、、、、

俩人你一杯我一杯地灌着。到了十一二点,大家决定回去休息了,小琪和郑萌住同一方向,于是两个人一起打的往回走。到了小琪的住处,小琪下车来,郑萌醉醉地挥手说拜拜,小琪说,你就不下来送送我吗,楼上黑得很,你送我上去吧,我怕。郑萌于是下车来,送她上楼去,其实楼道一点也不黑,但是小琪故意说自己怕老鼠,怕蟑螂,怕这个怕那个的。上楼时,她像藤一样死死攀着郑萌的肩膀,两个都有些醉意的醉鬼摇摇晃晃地上楼去。

第二天一早,郑萌晕晕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衣冠不整地躺在一个陌生的屋子里,随即看到一张青春逼人的脸庞,是小琪,他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一看手机,果然,无数个未接电话,最后一个电话是凌晨五点打的,他知道玄也一夜没睡,一直在给他打电话。小琪笑嘻嘻地贴过脸来,在他脸上吻了一口,他把她推开去,说对不起,昨天我喝醉了,我得回去了。说着就起身整理衣裳,小琪调皮地拉着他的手,说不准走,你是我的,你昨天还对我说你喜欢我来着。他挣脱她的手,说对不起,昨天我是喝醉了。

听到铁门关上传来的砰的声音,小琪的眼泪就滑下来了。她想,难道自己喜欢一个人有错吗,难道自己对他的思念和喜欢就换取得他这样一句冷漠的话,喝醉了?喝醉了是什么意思?难道对我的喜欢是因为他喝醉了而已吗?想着自己这么久以来对他的思念,对他的喜欢,她就止不住心疼和流泪,虽然她知道自己不该去破坏他的家庭,但是她无法遏制自己对他的喜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么喜欢他,二十四五的年纪了,爹妈和亲戚都劝她趁年轻找个对象,可是从她二十一岁进公司时看到他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自己陷进了这个男人无意结好的一个网,于是她拒绝了所有的小伙子的追求,一心想着他,憧憬着有一天能成为他的新娘。多少次她都想大胆向他表白,想约他出来约会,可是她又没有足够的勇气。昨晚其实她并没有醉得很厉害,她就是借着酒­精­给自己壮胆的,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可是他却扔过来一句说是她喝醉了,说他也喝醉了,这不是笑话吗?泪雨纷纷的小琪觉得天都要塌下了。

郑萌一进屋,发现屋里黑漆漆的,没开灯,他把灯打开,看到玄也披头散发地坐在沙发上,泪痕尚未­干­,她眼窝深陷,目光呆滞,就连他回来,她也仿佛没有察觉一般。茶几上的烟灰缸里少说也有二十几个烟头,她是何时学会抽烟的?茶几边上还有两个空酒瓶。他觉得她一下苍老了好多,他走过去,把她轻轻抱在怀里,泪水顺着他胡子拉杂的脸而下,滴落在她暗淡无­色­的脸颊上。他说,对不起,玄也,对不起,我错了。她闻着他衣衫上混杂的香水味和酒味,还有他脖子上的口红印,什么也没说,她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只说了一句,你没吃早饭吧,我去给你做早餐。

一整天,他哪里也没去,就在家陪着她,可是她没跟他说一句话,也不愿意跟他呆在一个屋子。她如果在客厅,一看到他来,她就跑到卧室去,他就也到卧室去,她就跑到厨房去。不管他说什么,不管他怎样求她原谅,她都默不作声,她觉得她的心已经碎了,死了。眼前这个男人再也不是当初她第一次见的那个让她无比动心动情的男子了。晚上,他睡在床上,她却抱了被子睡到了沙发上。一整夜,两个人都无眠。第二天晚上照旧是这样,他知道他们之间的沟壑太深太深,似乎永远都不可愈合了。这两天,他觉得仿佛像是过了两百年,非常难受,非常压抑。

就在他辗转反侧时,玄也静静地在床边坐下,似乎下了好大的决心似的,幽幽开口道,郑萌,我们分开吧。他震惊了,觉得有个惊天轰雷在他透顶砸开,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浑身都像有无数个小虫子在咬他,让他难受极了。

为什么?我不是道歉了吗?我说过,那是我喝醉了,我是爱你的,我不想跟你分开。他咆哮着,非常不相信分开这样的字眼是从柔弱的她口中蹦出来的。

她不做声,低着头,长发遮盖了她的脸,他看到大颗大颗的泪滴掉在她的手背上。他跪下来,跪在她跟前,摇晃着她,对不起,我是爱你的,我不想失去你,你原谅我,看在我们的孩子的份上,原谅我好吗,我们重新开始,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我们不要提分开好吗?

星期一上班时,郑萌一下憔悴了好多,小琪跟郑萌碰到一起时也眼神瞬间逃避。下班时,他鬼使神差地叫住了小琪,说要小琪陪他去喝酒,小琪问他为什么,他说没什么,太烦躁了,太郁闷了,所以想喝酒。于是小琪就陪他去,他边喝边流泪,说,我跟玄也完了,我背叛了玄也,我知道她不会再原谅我了,我知道她的脾气,我是爱她的,可是她不肯原谅我,我们完了,彻底完了。小琪笑了,凄楚地笑着,大声地笑着,笑声震荡着整个酒吧的上空。她听着这个自己苦苦爱了三四年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哭得像个孩子一般,小琪终于明白,他爱的还是玄也,不管她如何付出,他的心还是在玄也那里,她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属于她了。那个孩子一般哭泣的男人还在那里喃喃念着,玄也,我爱你,玄也,不要离开我、、、、、、

她转身离去,没人知道,泪水是怎样在她青春的面庞和心上残忍的气划上深深的口子的。她辞职了,没人知道她漂泊到哪个城市去了。

郑萌晕乎乎地回到家时,家里没人,桌上静静地躺着一张纸条,郑萌,我走了,孩子在她爷爷­奶­­奶­那里,我们不曾真正结婚,所以谈不上离婚。你当初对我和我妈说你会一辈子对我好的,可是我没有信心。原本以为你就是我的世界,可是我抓不劳你,我整天都在担心会失去你,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好累,我再也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还有,我不是因为你喝醉了跟别人胡来就不原谅你,而是我想到了以后,谁能知道你有了第一次出轨就不会有第二次呢?好好照顾自己和我们的孩子,或许将来有一天我累了,就会回来看你和孩子的。我对自己太没信心,你放手吧,不要找我,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该去哪里、、、、、、

郑萌泪雨滂沱地看着这些话语,字字如刀,都刻在了他心里,直到血流不止。他跌坐在地上,泪眼朦胧地仰天长哭,天啊,这是为什么、、、、、、

当不能再相爱时

当不能再相爱时

芦苇在表哥的拖拉机上抿嘴微笑着,她低着头,像是想着什么心事。车太晃了,她被颠得左摇右摆的。

这拖拉机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左拐右拐,像个走不稳路的小脚老太太,又像是耍龙灯一般划着“8”字。

芦 苇的姑妈姑爹姨妈姨夫们都站在拖拉机上左摇右晃,二姨对驾驶座上芦苇的表哥舒心说,把我们颠下去不要紧,可不要把芦苇颠下去了啊。随即大家哄笑开来,那芦 苇脸红得像火烧,舒心坐在驾驶座上紧握着车把手,手心都紧张得出了好些汗,但听到这样的玩笑话他心里是开心的,是甜滋滋像喝了蜜糖水一样。

芦 苇从小就喜欢和表哥舒心待在一块儿。那时候她家离舒心家有三十好几里路,每逢爹妈说要去舒心家走亲戚,小小年纪的她就满心欢喜地找出自己最漂亮的衣服换 上。只是每次都是逢着过年过节或者亲戚生日了才会去舒心家走动,于是芦苇便日日盼着过年过节或舒心家的人过生日。有时候,好久都没去舒心家了,她就问妈 妈,舒心家的人怎么还不过生日呀?妈妈就笑她,你真是个笨丫头,他们家就三个人,每个人一年只过一次生日呀,他们三个今年的生日都已经过了呀。她就不做声 了,独自走开去,心事重重地样子。妈妈看到她搬了个小椅子坐在屋门前望着远处的山,好像在出神地想着什么。妈妈心里思忖着,这孩子,小小年纪就这么成熟 了?都会思春了?这一年,芦苇十岁。

她不会读书,也讨厌读书,小学读了四年就死活都不肯去学校了。于是她有足够多的时间来想表哥舒心。

舒心也不太爱读书,唯独对武侠小说情有独钟。那一次,他到芦苇家做客,芦苇妈妈安排他睡楼上。半夜里,芦苇家的楼上却着火了,原因是舒心半夜点了蜡烛在蚊帐 里看武侠小说,结果熬不住睡着了,蜡烛被他碰倒点着了蚊帐,幸好发现得早,舒心才没烧伤。舒心爹妈把他狠狠抽了一顿,看着他哭得可怜兮兮地摸着被竹条抽得 通红的ρi股,芦苇偷偷躲在墙角抹了好些眼泪。后来,她趁妈妈不注意,从厨房偷了好几个­鸡­蛋偷偷塞到舒心怀里。妈妈问这­鸡­蛋怎么少了这么多?她说是狗吃了 的,她说她看到狗刚才偷吃了。

舒 心很调皮,他趁大人都出去走亲戚了,就对芦苇说,你去不去集市?去的话我带你去。芦苇想也不想就猛点头,她巴不得能跟表哥单独呆在一起呢。可是这去集市有 二十好几里的路程,可怎么去呢?舒心左瞄瞄右瞄瞄,看到芦苇家的侧屋里有一辆自行车,芦苇说没钥匙,钥匙在爹身上了。舒心叫芦苇找根铁丝来,芦苇很听话地 从爹爹的工具箱里找了根铁丝,舒心就用铁丝把那自行车的锁给撬了。芦苇看着他撬锁的举动,心跳得厉害,她怕爹妈回来会打她骂她。可也有着小小的压抑不住的 喜悦和激动,她马上就要跟舒心一起去集市了。

她坐在自行车后座,路颠颠簸簸的,很是不好走,时不时遇到上坡,舒心用尽全身力气想蹬上去,可是没有办法,坡太陡,于是她就心疼而温柔地对舒心说,我下来 吧?看着舒心太用劲,连脖子都粗了,根根筋鼓起老粗,汗滴如雨,他的后背都湿透了,她心疼地掏出手绢帮舒心细致地揩着。舒心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又很享受似 的。

好 不容易到了集市,舒心把车寄放在一个修鞋的老头那里。芦苇很高兴,集市上人可真多,东西也琳琅满目,看得她眼花缭乱的。走到一个卖皮鞋的摊位前,芦苇挪不 懂脚步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漂亮的小皮鞋,舒心拖她走,可她还是不停地回头眼巴巴地望着那小皮鞋。舒心带着她从集市这头逛到了那头,都逛了一遍后,他买 了两根冰棍,两个人坐在一家商店门前的台阶上歇息。舔着甜甜的冰棍,可是芦苇还是心事重重的样子。舒心舔完了那根冰棍,就又拖了芦苇的手,芦苇被他拖得有 些急,问他,表哥,­干­嘛呀?去哪呀?舒心把她拖到那卖皮鞋的摊位前,问老板,那皮鞋多少钱?老板说八块钱一双。八块钱在八十年代来说也算是比较贵的了。他 于是问芦苇,喜欢什么颜­色­?芦苇的眼里泛着欣喜的光芒,咽着口水,说喜欢红­色­。于是舒心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整理得齐整整的角票块票,这些钱是他自己捉泥鳅卖 了所得的,本来他是留着买他喜欢的玩具枪玩具剑的。那是夏天的夜里,他在田里捉了好多次泥鳅,好不容易才凑足了这买玩具的钱的。芦苇爱不释手地捧着这双漂 亮的小皮鞋,喜悦,但又很愧疚地偷偷望着走在一旁的舒心。舒心转过头又跑到那鞋摊上,他嬉笑着给自己也买了双皮鞋,逗芦苇开心说,你看,咱们这下成“情侣 装”了,芦苇便开心地笑了,脸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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