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压得皱巴巴的西服,和领带进行生死搏杀,骑了五分钟的自行车才发现脚上趿着的居然还是双拖鞋,只能“噔、噔、噔”地跑回六楼,从大床下拎出一只皮鞋,另一只非常不给面子地缩在沙发下,又折磨掉他八分钟的时间。
如此一波三折,终于抵达目的地。
“你怎么现在才来,老大马上就要到了。”赵哥连忙招呼他。
众兄弟在底楼大厅门口整齐地列队,准备迎接至尊人物。
“风哥每天看上去都这么累,是不是晚上太辛苦了?”一个小喽罗谄媚地开低级玩笑,在一阵大笑中,风予诺挤入人堆,挑了个较不起眼的位置。
阳光不温不火,暖洋洋的让人发懒,飞走的睡虫复回,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他记得这是非常时刻,不敢太张扬,所以假装“淑男”地抬手遮了一下。
岑越下车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个镜头:修长的五指优雅地掩唇,风吹发动,露出一张素净讨喜的脸庞,细长上挑的单凤眼微眯着,浓似飞云淡似烟,瑃情婉转绕指缠。
风火堂主一时无语,脚步略作迟疑。
惊觉那道凝滞的视线,风予诺不知自己在无意中使出了“勾魂大法”,只道动作太过失态,连忙低眉敛目,等顶点人物众星捧月似地从身边走过,才缓缓舒了口气。
岑越今年三十二岁,外表斯文有礼,常常带着副金丝细边眼镜,属于典型的笑眼藏刀,于谈笑声中杀人如麻。这样一个阴晴难测的人也染上了全球十大流行病之首、现今最最时髦的性向选择——喜好男色,对女人全无感觉。
有道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以风予诺这类远看疑为雪王子,近看原是流浪儿的中上之姿,居然入了黑道大老板岑越的法眼。
只是一缕顽皮的风,只是一道无所事事的晨光,只是一个跟媚眼搭不上边的眯眼,只是几根因为懒得修理指甲所以远看特别纤长的手指头,这就是另类爱情的速成法则。
两个小时后,风予诺被岑越叫入位于二十八楼的总裁办公室。
“你,要不要做我的人?”岑越开门见山。
“我现在就是你的人啊?”风予诺眨巴眨巴眼睛,看得对坐的男人又是一阵心猿意马。
“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你愿不愿意当我的情人?”
“啊?”
“怎么样,你的答案是什么?”
“呃!好。”
岑越满意地一笑,他想要的东西从来不会落空。
被邀去一吻当做情人仪式后,风予诺直奔同一楼面的厕所。他不是想吐,他现在急需一面镜子。
豪华的现代化办公大厦,连厕所也是吐气如兰,在空气清香剂的包围下,黑发青年猛盯着镜子里的人,还是那张普普通通的脸,长那么大只有隔壁家的二妞曾给过他一封情书,现在居然得到一个男人的告白,而且那个男人还是混黑道的,想不到自己也能使出“美男计”!
他不得不怀疑岑越的那副金边眼镜是不是华而不实的冒牌货!
就这样对着镜子狂照了十几分钟,害得进来打扫的欧吉桑以为他患了间歇性自恋狂。
当天晚上,风予诺拎着皮箱搬进岑越的别墅。
为了警徽、为了人民、为了国家,他决定“以身殉职”,事实上是他觉得这样更有理由睡懒觉而不受约束,他真的很喜欢床。
只是,他也有点担心,毕竟从未跟男人做过,这里面的招式套路他只听言传、未曾意会。所以他不惜血本,特地跑到路边书摊顶着老板暧昧的眼光和收银小妹兴奋的口水抱回一大叠“同志勿语”、“练功六十八法”等限制级地下出版刊物,整整研究了一个下午。
唉,做卧底做到他这种程度真是杜鹃泣血、感天动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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