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没有人记得多久没在城市中看见过蓝天白云的出现了,夏热三伏这话自古流传至今,现如今的气温动不动就飙升在三十八度,钢筋水泥结构的城市压根不散热,原本应该人声鼎沸的商业街上行人寥寥无几。
市民基本上都窝在家中过着古道西风瘦马,空调WiFi西瓜的生活。
自然,沈星也不例外。
沈星这个名字是沈星妈妈在讨论出生证上应该填孩子什么名字的时候大掌一挥,拍马定下的,为的就是希望这孩子能和这名字一样,省心。
但是事情的发展总是不那么的近人所愿,沈星自小非但不省心,还让上一辈操碎了心。
小时候,村子里头上树偷桃,下河摸虾,出门打架的事沈星没少干,看起来长得清清秀秀的一个男孩子不知道怎么就比皮猴子还要闹腾三分,等沈星大了些,步入学堂之后,奖状,小红花从未拿过,投诉,批评接连不断。
若是但看沈星的容貌,那是一个乖巧,硬是要形容的话,用时《唐人街探案2》中的一句台词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好个清秀的姑娘。
好不容易家人看着沈星的求学路一路跌跌撞撞的走了下去,破天荒的考上了大学,本以为终于可以省心的家人却没有预料到,自家小孩在大学毕业之后找了个网站开始全职写起了耽美小说,周围的邻居知道都用着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沈家人,认为沈星这孩子不务正业,还助长歪风邪气。
沈家夫妇一气之下将沈星扔出门外,任他自生自灭。
而此时,我们的沈星正躺在出租屋的沙发上抱着一本言情小说,一边挖着西瓜一边哼哼唧唧的吐槽着里头的内容。
出租屋里头还算整齐,挂在墙壁上的空调默默的制造着冷气。
“诶呦,这反派又被自己坑了一次吧,都说了反派死于话多,你说你,又不是什么话痨,这会子说这么多话做什么?有意思吗?”
没过多久,沈星放下西瓜,翻身继续看了两页再次吐槽。
“啧啧啧,好不容易混成一个大boss,你去追什么小白花女主呀,亏不亏呀,可怜见的,要是换了我,当然是要去勾搭高岭之花的男主了,女主有什么好的,放弃女主吧,和男主一起双宿双飞才是人间正道。”
虚空之中,一串电子声划过。
“数值符合,宿主待定,话痨?未解,未解。”
放在茶几上的电话铃声响起,沈星放下手中小说露出封面——《我和少庄主有个约定》。
“喂,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电话那端传来欢乐的女声,“诶,沈星你新书准备的怎么样了?话说我给你的这本言情不错吧,和你的耽美相比也不落下风,女主是不是很欢乐?”
沈星从沙发上站起,胡乱扒拉两下自己的头发,露出一张清秀可爱的脸庞,视线从沙发上的那本《我和少庄主有个约定》上划过,脑海中想着有关女主搞笑的场景,最终沈星沉默了片刻,对着电话道歉,语气还颇为诚恳。
“不好意思,我们看的可能不是一本小说。”
对面也乐了,反问他一句,“那请问大大您在那本小说里头看到了什么?”
“boss喜欢女主不如去勾搭男主。”
电话那端的女孩子听着话筒中传来的男声,默默的翻了一个白眼,说了一句话之后就挂了电话。
“你,还真的是的混耽美的。”
沈星听着话筒中的忙音,随手将手机放进口袋,汲着一双脱靴往冰箱的方向走去。
是的,我就是个混耽美的,我是耽美沈星,我为自己代言。
夜里沈星在沙发上睡着之后,一道光亮从墙角的空调后颤颤巍巍的晃出,飞到沈星的面前转悠了两圈之后又在出租屋的个个角落晃荡一圈,白日里无人听见的那个电子音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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