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琳,不如你也挑一匹马?下一次来马场,就有专属于你一个人的马了。”
乔玉溪喜欢骑马,但还能够把它牵回家不成?
学习一年,买一匹马,不划算,正想要拒绝,
路易斯摇手指着面前的蠢马沃利,“我看这一匹最合适,性格温顺,和席琳非常的合拍。”
乔玉溪,“.”内涵谁呢?
还别说,小矮马别看它傻乎乎的,身价还不低,超过了马场一半的马,因为这匹马的血统纯正。
平常养在马场,被人精心照料,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撑。相较于这些庞大的支出,它本身的价格又显得平庸了起来。
看着这匹蠢马,路易斯难得高兴,大手一挥,“送你了!”
“席琳,这个马场是路易斯也有股份。”
乔玉溪这才稍稍安心,小矮马她用一年,一年之后再还给路易斯。
不然,你这样送送送,送送送的,乔玉溪有点吃不消。
“以后你就叫闪电。”自己的马,当然不能够再叫小傻瓜。
耳边又传来路易斯的嘲讽的声音,“这么蠢的马叫闪电?亏你想得出来。”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要大度,乔玉溪默念,不和他计较,不和他计较,软饭不是那么好吃的。
骑马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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