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 2016.02.28 05:00)
带着与H强烈的宿命感,
我觉得,
她太高尚、太伟大了,
牺牲自己原本的意愿,
单单的就为了大家好,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不再爱你了,
我就不跟你在一起。
那时,我认为,
我们不是相似的,不是相似的就是不合适的,不是合适的就不是上天注定的, 违背上天,即使勉强走到了一起,以后剩下的,只有不幸。 所以我们应该喜欢上那些和我们相似的,相似的往往更倾向于上天注定。
不久前,我村子里就刚刚发生了一则,适用于这个道理的一个例子。
于是带着诀别的语气,
给了她一则QQ消息:
我似乎想明白了一些事,如果这样想的话,所有发生过的事都是合理的,想对你说声,“对不起,以前的我是真的怎么想都想不通的”,你打一开始就比我懂事多了,我会心存感激,保存所有残存的记忆,过完此生的。 祝好!
那时,我坚信,
我和H才是命中注定的,
那时,我坚信,
我和H才是命中注定的,
并且做了这样的觉悟,
把我对别人的感觉从一开始认识的时候到现在全部写下来,
然后,自己判断,我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
如果是的话,就上,
无需表白,直接求婚更实在,
毕竟爱情什么的,真他妈不可靠,爱着爱着人就没了,
还是亲人更爱我,而且永不变,
如果是的话,还无动于衷,
继续交流下去,只会给自己徒增伤害,害己害人,
暗恋什么的就是在自掘坟墓!
因为恋爱的前提是对方要喜欢自己,自己喜不喜欢对方并不是恋爱的重点,
聊到一定程度,交换意见是必然的,
因为,这都是为了大家好,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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