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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越说越不像样,我操起一个酒坛子朝老四俞景伦砸过去,但没砸中,我整个人就昏昏沉沉地歪倒在一边,其他几个人也喝得挺烂醉的,都有点不醒人事了。
那晚,夜凉如水。
青山环绕,薄雾烟云,春风徐徐,我被风一吹人有点醒了,感觉脸上有点湿湿的,莫非下雨了?我睁开眼睛,发现三哥李尔帆蹲在我面前,手里捏着一方白丝帕,正在给我擦脸。
“三哥,你怎么在这里?你醉了,呵呵……”我语无伦次。
“三哥没醉,是九妹醉了。”他继续帮我擦脸,月光下,他看起来有种特别的朦胧美,面如冠玉,玉颜朱唇,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我吞了吞口水。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念着《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要戒色,要节欲,不能再犯错了……可是那嘴看起来真的是很诱人啊,好像滴着水的樱桃……我再咽了几下口水,摇摇头,逼迫自己别再去看了,可大脑不受控制……
“怎么啦,不舒服吗?”他摸摸我的头,疑惑地看着我。
当三哥的手接触到我的皮肤时,我的心扑通地激烈跳动了起来,整个人愣在那里,良久才找回声音,“没……没事,只是有点晕。”是很晕,美色当前,我却不能吃,不晕才怪!
“那就休息一下吧,第一次喝酒就喝得那么猛,会醉是自然的事。”三哥笑笑地看着我,迷朦的眸子里充满了宠溺,那一刻,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主人看着心爱狗狗时的情意。
“嗯,三哥,”我猫叫。
“什么事?”
“你是不是有好多美眉苍蝇一样缠着你啊?”肯定是的,那么优秀的男子,很容易招蜂引蝶!
“美眉?”他蹙起好看的眉。
“美眉就是妞啊,女人啊!”我眨着眼睛,头更晕了,很想睡觉,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肯定有很多女人喜欢你,对不?不像我,大家都躲着我,能不能嫁出去还是一回事呢!”
“九妹那么可爱,怎么会没人喜欢呢,三哥就很喜欢九妹。”李尔帆摸摸我的头,我很狗模样地蹭了蹭。
“真的?”我睁开眼睛,看着他烟雾迷朦的眸子问道。
“真的。”温笑兮兮,甚是迷人。
“那如果没有人愿意娶我,你愿意娶我吗?”我斜歪在树上,眼睛再次闭上。
“嗯,如果没人要九妹,那九妹就来找三哥吧,三哥娶你。”
“真的?那一言为定,咱们拉勾,一百年……都不许变!”说完,我的手还没伸起来人就进入了梦乡去会周公了。
“好,一百年都不变。”男孩温柔地看着熟睡的女孩,轻轻地说道,将自己身上的外套轻轻地披在她身上,衣服上面有个东西在月光下闪着祥和的绿光,然后转身离去。
当多年以后,他回忆起这个誓言时,如果当初没有许下这个誓言,他们会怎样呢?是否就会有不一样的发展呢?只是没有人会知道。
第二天当我醒来时,发现那些兔崽子都跑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睡在林子里,这些家伙太没良心了,如果我给狼吃掉了怎么办?!!当多年后我们再次相遇时,我纷纷不平地提出这个问题,他们都撇着嘴道,你不就是一只狼吗?还怕什么,不要把人家公狼给吃了就好了,我当场喷血,差点暴血管身亡。
我站起来,发现自己的身上多了件衣服,和一块制作非常精致的玉,玉色纯青,非常的漂亮,肯定是个值钱货,果然!后来我将它当了,换回整整50两白银,那银子可是我七年内所有的经济来源,我吃的肉全部都是靠它的!
阳光透过树林射下来,小鸟在林中歌唱,大地回春,和风徐徐,到处一派好风光,我拿着玉朝着离心庵走去……
下章预告:江山代有人才出,谁说巾帼就得让须眉?且看我杨玥菁独闯江湖戏英雄记!
注∶“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俱完,方可推问。这五个要件,‘尸’,是指尸体;‘伤’,是指经过尸体检验以后发现的致命伤痕;‘病’,也是指经过尸体检验后发现的致死的病因;‘物’,就是指物证,尤其是指致命的凶器;‘踪’,就是指具有足以证明行凶情节的证人证言等。但尸体却是“重中之重”,它是破案的根本。”来自网络。
作者有话要说:偶有话要说,很多话要说,大家看这里看这里:
1。有人指出我的某些表达太现代,囧,我的能力有限,大家如果发现了,请帮我指出来,最好附带修改版(嘻嘻)。
2。有人说古代没有解剖这回事,可我看宋慈的电视剧时记得有这回事,而更早,扁鹊那时代好像也已经有这门艺术了,如果没有,那么大家就再次忽略了吧,故事故事来的,偶不是写历史(汗==)。
3。还是关于留言的事情,由于持续被删评论,我去问了个究竟,人家将部分数据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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