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ww
夕阳岛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
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
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
”
银铃般的声音缓缓的唱了出来,人被屏风挡着,看不见,只能看得见洁白无暇的纤纤玉足,听得到银铃般的歌声,再加上屋子里灯烛朦胧,喝了点酒,给人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
“夕阳岛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
好曲,好嗓子,好情调,好味道,好,太好了。”
王子涵已然喝得有些多了,听到这么动听的歌声,和优美的曲子,不禁一拍桌子,叫好起来。
李风也是暗暗点头,柳永的这首《少年游》是李风刚才和歌妓独处的时候写给她们的,这才一会儿功夫,她们便将这首词唱得有滋有味的,不愧是鸳鸯红调教出来的人,果然不俗。
“这首词为何我从未听过?难道是这青楼女子所作?好词,好词啊,来,咱俩再喝一杯,为这首词干杯。”
王子涵显然极为高兴,端起杯子又喝了起来。那唱曲的两个女子赤脚走到王子涵和李风跟前,坐下。
“这首词是李风公子所作,王公子您误会了。”
那坐在王子涵旁边的女子含笑说道,给王子涵倒上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陪王子涵喝了,说道。
“哦?贤弟,这首词居然是你所作?好词,好词啊,想不到贤弟居然是大才,令为兄十分佩服啊。”
王子涵是个书呆子型的人,对学问比他高的人有一种天然的崇敬之情,不由得对李风的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两个人边说边喝,两个歌妓在一旁倒酒添菜,增添了许多乐趣,不一会儿,王子涵便喝多了,李风也喝了不少,头有些懵,却没有喝多。
“今天为兄,为兄非常高兴,高兴得很,和贤弟你极为投缘,我高兴,我高兴。”
李风知道这个时候跟他说什么他都记不得了,便暗示那个陪着李风的歌妓将王子涵扶去睡了。
“咱们去睡吧?”
陪着李风的女子将手抚摸到李风的胸上,轻声说道。
“咱们去睡?”
李风前世三十年都没有被女人摸过,今世也十六岁了,青春期的萌动早已扩散到李风每个细胞中,如今被歌妓一摸,便有些心旷神怡,小帐篷蹭的一下便支了起来。
被歌妓扶着,李风晃晃悠悠的来到了旁边的卧室里,歌妓熟练的点灯,帮李风脱衣服,擦脸,洗脚。服侍完后,那歌妓便开始脱自己的衣服。
这是李风第一次见到女人在自己面前脱衣服,尤其又是酒后,小帐篷越支越大,难受得很。
“李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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