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梓淡淡说:“不必害怕,我没要怎么,你们去对梁王禀报,就说我要见他。”
黑衣人们更是面色大变,其中一人说:“什么梁王?我们不认得!要找你自己找去!”
锦梓也不屑驳斥,冷冷地厌倦地笑了笑:“那好,去找‘如意剑’魏关流来。”
那些人更是满脸发青,小声商量了一番,最后一个黑衣人飞也似的跑出小树林,大概是去通报去了。锦梓也不以为意,自己盘膝而坐,闭目调息,全不把周围虎视眈眈的那些人放在眼中。小珠在一旁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摸不着头脑。
片刻后,那个黑衣人跑了回来,在为首的黑衣人耳边说了几句什么,为首的黑衣人态度大变,恭恭敬敬地说:“姚公子,请跟我们来。”
姚锦梓微一颔首,举步跟了过去,小珠犹犹豫豫,不知道是否应该跟上去,为首的黑衣人见了,便问姚锦梓:“这小丫头……是什么人?”
锦梓冷淡地说:“张青莲的丫鬟。”
黑衣人“哦”了一声,做了个切的手势,说:“可要……”
姚锦梓摇摇头:“我还有用得着她的地方,你们暂时把她关到哪里,别叫她跑出去就是。”
小珠大惊,哆嗦着嘴唇,不敢置信地看着姚锦梓,颤声说:“姚,姚公子,你……”
“闭嘴!”姚锦梓冷冷打断她,要想活命就别啰唆!”
小珠乖乖闭上了嘴,有一个黑衣人过来把她提起来带走,她也不挣扎,只是始终又惊又疑地睁大眼睛看着锦梓。
锦梓没再多看她一眼,回首跟着为首的黑衣人走了,其余的黑衣人散去别处。
锦梓跟着为首的黑衣人进了城,被引到一个种着不少梧桐的小小院落门口,为首的黑衣人跟院门口的家丁说了句什么,那家丁点点头,黑衣人回头对姚锦梓恭声说:“请,姚公子,魏爷就在里面。”
姚锦梓跟他进去,走进一个极素朴的书房,便见一个青衣文士站在窗前,听到声音,回过头来,看见姚锦梓,微笑说:“姚兄来了。”朝那黑衣人略挥了挥手。那黑衣人便掩门退下。
姚锦梓静静看着他,面无表情,也不做声。
青衣人微笑拱手说:“听闻姚兄要见在下,真是荣宠之至。”
姚锦梓也略一拱手,淡淡说:“魏兄客气。”
魏关流笑道:“只不知道姚兄所为何事?莫非找在下比剑?”
姚锦梓淡然一哂:“我的来意,魏兄难道不知?”
魏关流收了笑容,目光灼灼地盯着姚锦梓的脸,半晌才说:“姚兄是当真吗?”
锦梓低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抬头望着他,语气平板:“你只需想想我的遭遇,便知我当不当真了。”
魏关流脸上流过一丝同情,但很快便恢复了平静,说:“在下听闻清流中人曾与姚兄接洽,被姚兄拒绝,不知姚兄可肯为我解惑?”
姚锦梓眼光在他脸上一扫,冷笑说:“腐儒书生,不足与谋。能成什么气候?”
魏关流眼睛更亮,声音也有了一些急切:“不知姚兄想谋什么?”
姚锦梓转开目光望着窗外,慢慢说:“男子汉大丈夫,立此一世,自当出将入相,封王封侯。”
魏关流目光闪烁:“这些难道清流就不能给姚兄吗?”
姚锦梓冷笑:“我家的事,还有我自己遇到的事……如何还能堂而皇之地站在殿堂上?他们也不过想让我做些鸡鸣狗盗、人头颅密函的勾当。便是我去边疆攒军功,又要多少年?有邵青在,我几时才能出头?”
魏关流大喜,握住锦梓双手,说:“姚兄快人快语,有气魄担当,魏某佩服。姚兄既然信得过魏某,魏某这就向梁王禀报。向姚兄这般惊才绝艳的少年英雄,敝主上自然求贤若渴。”
接着便有一辆马车送他去见梁王,马车日夜兼程,一日一夜后,姚锦梓在梁王府后花园的水亭里见着了梁王。
梁王面色不好,倚在贵妃榻上,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样子倒很年轻。
梁王也没多说什么,只问他说:“王侯之封,大事成后论功行赏,自然少不了。不知你还有什么想要吗?”
姚锦梓不假思索,说:“张青莲。我要活的张青莲,把他给我处置。”
梁王说:“听说你武功早复,要杀张青莲似乎不难,为何自己不动手呢?”
姚锦梓一笑,眼中透出一丝冷厉怨毒,字字冰封地说:“我所求又岂止杀了他而已?不能将我所受十倍还之,我死不瞑目。”
梁王深思地看着他,最后点点头,说:“我答应你。”
姚锦梓于是留了下来,未防身份暴露,自然有府里的易容高手替他易容,改换身材,无所事事过了几日,魏关流来找他,说梁王身边没有绝顶高手贴身护卫,请他去充任。
从此梁王身边突然多了个影子一样的年轻人,名字叫做小屠。
28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57:58 PM《穿越文合集》番外 锦梓在溺水以后
青莲纪事2作者:葡萄
番外 翘楚的黄粱一梦
“嘟”,我手打了喇叭的同时,脚狠狠地踩住刹车,车只是差以毫厘地擦过那个少年身手矫捷的身影。
车在尖锐的划音中停下了,我坐在方向盘前面,还在不停喘气,心脏剧烈跳动得都胸腔发疼了,感觉到冷汗顺着脊背滴下来。
那家伙突然冲到马路中间,差点出人命了。
我打开车门下车,打算好好理论一下:这种不要命的行为,他要不就是想自杀,要不就是想讹钱,如果两者都不是,那么这孩子也很需要有人给他上上关于交通安全的课!
可是一下车,那家伙也正好转过脸来,我就完全愣住了:锦梓,居然是锦梓!
锦梓穿着宝蓝色的衫子,长发古装,在一片摩天大楼,霓虹初上中,如此格格不入。
他怎么会来这里?我骇异莫名。
这样一想,我才想起,我怎么会回到现代的?我的身体不是飞机失事已经毁了吗?我低头看,没错,墨绿色带镂空金色大花叶蕾丝边的复古塔裙,菱色丝绸短衫下面隆起的胸部,熟悉的香奈尔19号的味道,正是我原来的身体,久违的女性身体。
我努力想了半天,也想不起自己是怎么回来的,直到被汽车喇叭惊醒,才发现自己已经造成了交通堵塞。
“你是谁?我认得你吗?”锦梓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
原来我惊讶中,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
“先别管这些!”我伸手去抓他的手腕,“上车再说。”
我的手抓过去,锦梓手腕微颤,我突然想起锦梓是何等高手,他现在又不认得我,我这样贸然去抓他“脉门”,他岂不怒了?
但是,奇怪的是,我的指尖碰到他皮肤的瞬间,虽然我已经感觉到他皮下肌肉的蓄势待发,但是我抓住他的时候,他僵硬了一下反而松弛了肌肉,任凭我抓住。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他回给我的眼神也很奇怪,但是由于后面喇叭声都吵翻天了,所以我几乎是狼狈地把他拉进车里。
决定先回家再说,我专心开着车,竭力忽略自己的心乱如麻:不记得怎么回来有什么打紧?重要的是我现在回来了。
比起古代,当然是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在这里受教育,在这里努力奋斗至今的这个世界更让我如鱼得水。而且这里至少有空调、网络、冰箱、热水气,在古代是绝症的许多病在这里都是小CASE,在现代世界,人类的生命和权利显然更有保障。
在那里当然也有我留恋的东西,可是我所喜欢的人都跟我一起回到现代了,我还回古代干什么?
不过,问题是现在锦梓并不认得我,我直接告诉他说我是翘楚我其实是个女人?
我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锦梓,他正不动声色地观察车里的环境,显然,有很多令他不解的东西,他是大大吃惊了,只是还极力维持冷静的态度。
我几乎能感觉到他俊美的脸孔,冷静的眼睛后面大脑迅速地飞转。
我没有理会他,专心开车回家,还是让他自己去思考好了。
把车停进地下车库,我带他坐电梯直接上楼,显然,电梯这种会自己升降的东西,甚至是会自动开启的门都又让他吃惊了。
到了顶层,我们走出去,拿钥匙开门的时候,我心里也有点紧张,开门会看到什么呢?一屋子灰尘?蒙着布的家具?我的遗照?还是有一家陌生人正在吃饭?看到我们惊讶得抬起头,说:“这是我们刚买的房子,听说前任屋主已经死了。”
门打开,一切和以前一样,家具明亮如故,连一丝位置都没有变动,我四处看看,厨房的桌子上留着我请的钟点工柳阿姨写的纸条,还是那歪歪扭扭,熟悉的拙劣字迹:“季小姐,干洗店的衣服拿回来了,饭菜在微波炉里。”
我的书房,桌子上摊着上个季度的报表。还有翻开的卢梭的画集正好翻在我离开前的那一页。
我很满意地转过身,一切都很完美,我回来了,好像做梦一样。
锦梓正皱眉打量着客厅我打开的水晶吊灯,对它的明亮度表示疑惑,看到我笑盈盈地看着他,就更加皱紧眉,语气严厉地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认识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怎么回答?
告诉他这里是未来?
可是确切地说,这里也并不是他的世界的未来,镜像宇宙也好,折叠空间也好,这些我也只是在科幻小说听说的概念,真的可以向一点物理常识都没有的锦梓解释清楚吗?
“这里……是另一个世界。”所以,我只能这样说。
“另一个世界?”锦梓冷静地说,“我死了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不过在这里生活的都是活人。”
“你既然来了这里,回去的可能性就不大,好好在这里生活吧。”
冷漠的美少年继续皱紧他的眉,不过他换了话题:“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认识我?”
我拿东西给自己煮咖啡——这也是我在古代思念的东西之一。
“你也认识我呀,我们本来就认识,你想不起来而已。”
锦梓沉思了一下,有点迟疑地说:“奇怪,我还真的觉得跟你很熟悉。”
我用微波炉热了柳阿姨做的饭,还是一如既往的香,但是比起张府的大厨,确实差距不可以毫厘计。而且,那个时候的食品安全毕竟是有保障的啊。他们的鸡不是大型养鸡场几十天养出来的,菜也不是大棚农药灌出来的,土壤水源也没有污染。
饭后我请锦梓和我一起喝咖啡,他对我喝咖啡这样的东西非常不能理解,并且深恶痛绝。
晚上,我让锦梓睡在客房。
第二天我去上班之前,教给锦梓怎么开电脑,怎么用搜索引擎,怎么开电视。
我照常去上班,同事们一如既往地开玩笑,好像我只是刚刚出差回来,根本就没有飞机失事这回事。
继续工作,尤其是干着自己擅长的工作的感觉还真不错。
锦梓适应得很快,他每天不停地看书、看电视、上网,好像很迅速就弄明白了他自己的处境。
我给他买了一批符合现代审美的衣服,不得不说,他穿牛仔裤比穿西装更好看些。不过最好看的是一件时髦的改良中山装,实在很适合他沉静冷冽的气质。
锦梓一次也没有提过要回去或者过去怎么怎么样,等到他表面上已经看不出和现代人有什么不同的时候,就跟我说不要吃白饭,要去找工作。
以锦梓的身手看,当然是很适合当间谍杀手之类的,若是他的脸,自然适合当偶像派明星,不过这两类职业锦梓都不愿意干。
他又不会任何外语,又没有学历,就算我能通过一些不那么光明的渠道给他买到户口和身份证,又能干什么?
难道去做餐厅服务员?美发店小工?去卖豆浆面条?夜总会保安?
我烦恼了一阵子之后,终于拿出钱盘了个小小店面,让锦梓开了个小书店,他好像对此很满意,自己静静坐在店里看书,每天只有寥寥几个客人,获利甚薄,但够一个普通人糊口。后来小书店老板的美貌传出去,引了许多傻呵呵的女学生和花痴女上门,生意一下好起来,甚至还有星探上门,很折腾了一阵子。
但是锦梓气质冷漠,有点不怒自威,那些人也不敢纠缠。最终书店的生意就一直不好不坏。
我不知不觉把晚上的应酬都尽量推了,下班开车去接锦梓,帮他一起打烊,一起回家。
每次我隔着书店的玻璃橱窗看着锦梓低头看书的静静侧脸,都想起“大隐隐于市”。
然后公司里渐渐开始盛传我被一个小书店年轻老板的美色所迷,此人还比我小六七岁有余。另一版本是那本来就是我养的小白脸。男同事和客户看我的眼光开始偷偷充满惋惜,不解或者鄙视。
不过我和锦梓对外界说法一概很坦然,渐渐大家也就习以为常。
后来在一个阴雨天,锦梓和我上了床。过了几年,他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我们就静悄悄地结婚了。
再后来我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很有出息,年纪轻轻找出治疗艾滋的方法,成了国际知名的医学权威,拿到了诺贝尔奖;女儿一个很活泼,长大在全世界到处游玩,不务正业,后来成了《国家地理杂志》的记者;另一个很严谨,成了出色的会计师。
锦梓六十八岁那年去世,终其一生被认为是平庸的书店老板。
我又多活了几年,后来被酒醉开车的司机撞死。
车头向我冲过来的时候,我突然惊醒,坐起了身子,身上汗嗒嗒的。
空气里带着栀子花的香气,微湿,我睡在早早拿出来的白蒲凉席上,旁边是锦梓。
象牙的凉榻,摆在水边柳树下,水声潺潺,微风拂面。我和锦梓在午睡。
原来是一个梦,我还在这里,还是个男人,还是张青莲。
我坐在那里,回味着梦中种种,一时心中百味翻腾。
这场梦,竟那么逼真。
是我心里深处的渴望吗?
我果然还是想做个女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吗?
慢慢回过神,突然发现锦梓什么时候醒了,正双目亮亮地盯着我。
我吓了一跳,勉强笑道:“你醒了,怎么了?”
锦梓慢慢皱起眉,神情有几分困惑:“我做了个奇怪的梦……”
“……我梦到我去了个奇怪的世界,一直在那儿生活……还有一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觉得是你……”
“哦,”我慢慢转开看着他的眼睛,慢慢躺回榻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时间还早,锦梓,我们再睡片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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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57:59 PM《穿越文合集》番外 翘楚的黄粱一梦
青莲纪事2作者:葡萄
番外 红凤青桐
满地的雪,今年冬天好像格外寒冷,街上行人甚稀,冰天雪地里,有一个二十左右的姑娘,牵了一匹瘦马,踽踽独行。
这姑娘一身青衣甚是单薄,却丝毫不见畏缩畏冷,头上只Сhā了一枚金凤钗,腰间佩了一双柳叶刀,容色妍丽,鹅蛋脸儿,杏目柳眉,只是眉宇间深锁愁色。
寻觅那人已有二载,从江南到江北,从塞外到京师,江湖水深,山川峻险,风霜不曾浸染,愁思却侵蚀了如花娇颜。
少年子弟江湖老啊。
这本应醉卧红绡的年华,多少夜在陌生的,或大或小的城镇,或俗丽或爬着臭虫的客栈度过?一个人静悄悄的对着灯芯看偶尔爆出的灯花?因雨滞留的白天,看着对角青瓦飞檐哗哗淌下的雨水,不觉间咬紧了红唇?
到如今,连希望失望都淡了,寻觅成了下意识的行径。
那个人究竟在哪里?
“姑娘?一个人吗?吃饭打尖?”店小二殷勤接过她手里的缰绳。京城眼界阔,这家也是大店,江湖儿女见得多了,也不奇怪这般貌美如花佩着兵刃的单身女子。
“打尖,先吃饭。”红凤淡淡回答,有些意兴阑珊地把缰绳放到店小二手中。
在当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寻觅了多年的答案,将出现在这个即将走进去的建筑物里。
这家客栈很大,有好几个小院子,好几栋楼,最前头正楼的一层卖些吃食,二层是正经吃饭的雅座。红凤到房间安置好后,就被引到二楼一角坐下。
到底在京郊,又非吃饭的正点,二楼只有寥寥几桌人,但是正中央却有一伙极其显眼的人。坐着的只有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白狐裘,纤尘不染,头上带着精致的箬笠,白纱飘垂,遮住容貌。团团围着他的有十几个,颇有官威,似乎是显贵人家。
不知道是谁家王孙公子出游,这般招摇。
红凤忍不住多看两眼,发现中间一个瘦小却大腹的老者,带着一对有齿钢圈,形貌酷似江湖传说中“星棋双宿”中的“满天星”朱纤细。朱纤细在江湖中算得上一流高手,居然做了人家的护院,看来此人来历不凡。
那桌上摆满酒菜,白衣人却连筷子茶杯也不沾一下。
红凤不是喜欢管闲事凑热闹的人,又兼满腹心事,任他多奇怪,看了两眼也就不再理会,只闷头吃自己的饭。
突然间一个家丁打扮的小厮跌跌撞撞地冲进来,胸口像护宝似的抱着一包东西,叫道:“大人,来了!来了!还是热的!甜的咸的都有!”
旁边站立一人说:“怎么这么半天?大人都等饿了!”
小厮有些委屈,低声说:“这京城在北方,哪里找黄桥烧饼去?小的骑马跑了十几里路才好不容易找到!”
黄桥烧饼?
那位达官贵人要吃的是这样的贩夫走卒的干粮?
红凤有点怔忡,恍惚间仿佛看到七八岁的自己,扎着两根小辫子,穿着打补丁的花棉袄,冻得通红的小脸蛋,呵着热气,怀里揣着一包东西,兴冲冲地在村后头找到一个年纪相仿的小男孩。
小男孩穿得比她还要破烂些,不过一张小脸真是漂亮,庄稼人家居然有这样漂亮的小男孩,实在叫人诧异。
“给!”小红凤把那包东西塞给小男孩,“青桐哥哥最喜欢吃的黄桥烧饼!是答谢青哥哥昨天在后山救我!今天在集上我叫爹爹给我买的!我一直焐在怀里,还热的呢!”
小男孩大喜,接过去一看小小纸包里有一长一圆两个,澄黄喷香、酥脆微热的小小烧饼,更加高兴,说:“一个甜的一个咸的吗?红凤你真好,以后我还会救你的!”
小红凤笑弯了眼睛,美滋滋地看着小男孩小口小口舍不得吃,说:“青哥哥救我,我也会救青哥哥。不叫二牛他们欺负人!”
烧饼很小,虽然很小口地吃,还是很快吃光了,小男孩意犹未尽地把手上的饼屑也舔得一干二净,惋惜地叹了口气。
红凤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物什,抿嘴笑着,塞到小男孩手心里。小男孩展开手心一看,是一枚极其粗糙的男用木头簪子,村里的成年男子大都用这种簪子挽头发。
“哪来的?”
“二叔要走船,今年不回家过年,提前给我的压岁钱,我在集上买的!”红凤笑眯眯说。
“我用不着啊!”小男孩把那枚簪子在阳光下转来转去地看着,有点好奇,又有点不感兴趣。
“以后就用上了。”红凤也不恼,还是笑眯眯的,“等青哥哥十五岁就可以拿它挽髻。青哥哥头发又黑又亮又软,挽上髻一定好看死了!”
“咳!”小男孩不屑地说,“男人要好看干吗?小丫头就知道这个!再说还有六年呢!你有这个闲钱还不如再给我买两个烧饼!”
小红凤终于生气了,一把抢过簪子,说:“你不要还我!”
小男孩见她生气有点着慌,连忙抱住要走的小姑娘,夺过簪子来,说:“要,要!谁说我不要了!”
……
红凤因为回忆忍不住微微扬起唇角。突然一声巨响把她心神唤回:那个白衣人一脚把那小厮踹翻在地,烧饼都砸到他脸上,饼屑弄得满头满脸。
“该死的奴才!拿什么东西来糊弄我!这叫黄桥烧饼吗?哪有那么难吃的黄桥烧饼!”尖厉阴寒的声音,带着暴戾,却还是不能掩饰掉原本柔婉动人的声线。
“是那个小贩说这是正宗黄桥烧饼……”小厮委屈地辩解。
“去给我把那个骗子抓来!”
周围寥寥几桌的食客都开始走避出去,红凤没动。
一两盏茶时间,派去抓人的抓了一个三十多岁,青衣短打扮,油腻腻的小贩进来,扔到那贵人面前瑟瑟发抖。
“你是哪里人?”阴恻恻的声音。
小贩没经过阵仗,只会哆嗦,半天才结结巴巴说:“回,回老爷话,小,小的安徽人氏……”
白衣人暴怒:“安徽人?安徽人会做黄桥的烧饼?”对身后的保镖打手恶狠狠地说:“给我把这骗子的手指一根根拗断!叫他以后做不成这骗人的假货!”
两个保镖上前提起吓瘫了的小贩,哭爹喊娘的声音刺耳地传过来。
红凤也算名门正派出身的侠女,看到这里也坐不住了。她双手在桌上轻按,身形一掠而起,双刀不曾出鞘,手中一推一拉,就从那两个保镖手中抢过小贩,抖手扔到角落里。
半路杀出程咬金,保镖们如临大敌,把白衣人团团围住,拔刀向着红凤,纷纷喝骂。
“烧饼做得不好,罪不至此。”红凤声音清朗悦耳。
朱纤细眯眼看了半天,说:“原来是寒雪峰妙心神尼的高弟单红凤女侠,单女侠好宽的肩膀,来架这不平事!”
“万事莫为己甚。”红凤一贯的不卑不亢。
朱纤细自知未必能敌,一使眼色,众人齐齐扑上。红凤夷然不惧,一撤双刀,舞出两团寒光,同众人斗在一处,身形矫娆洒脱。
有两个想护着那白衣人退后,免被误伤,却被挥退。那个白衣人一动不动坐着看他们打斗,连一丝声音也没发出来。
果然,红凤一把刀尖荡开朱纤细的双轮后,刀尖微侧,惊险万状地挑飞了白衣人的白纱箬笠,白纱飞舞,黑发微扬,露出一张绝美容颜。
白衣人还是一动不动。
红凤整个人僵在那里,连被人趁机用刀架在脖子上都不知道闪避。
那张脸,十二岁后就没有见过,如今已经大大不同,全然不同,连眼神也不同,可还是一眼就认得出啊。
以为再也见不到,找了这么久没有消息的人。
好像被施了定身法后又活过来,红凤的身体,手臂,刀尖,一点一点颤抖起来……
“青……桐……哥哥……”喉头干涩,嘴唇发抖,声音低弱。
双目凝着,陌生又万般熟悉的眼睛。
“我现在不叫储青桐,叫张青莲。”白衣人轻声说,好像大声会惊醒一个梦境,但是声音好奇怪。
张青莲,最近这一两年开始闻名的昏君的新男宠,无耻的佞臣,竟是他吗?
“我找了好久……”红凤的嘴不受控制地轻轻翕动起来,好像有什么外力在操纵她说话,而不是她自己在说,“两年前出师,我就回去找你……才知道你被你娘卖给……我又去王牙子那找你……一直找到沧州……可那些人都死了……连碰过你的人也都死光死绝了……我又找了好久,在山东乡下找到一个在那个鬼地方做过用人的老婆婆,她说你没死,被一帮神秘人带走了……我失掉所有线索,只好到处乱找……”
红凤很奇怪自己的声音居然听起来那么平静,自己的眼睛里居然一点眼泪都没有。
张青莲突然笑了起来,“你现在找到我了。”他柔声说,“又能做什么呢?”
红凤愣住了。
张青莲笑得极温柔:“我一天几百遍求着老天让我死的时候你没找到我。单女侠,你正在成为武林人人敬仰的女侠……你现在找到我,又能替我做什么呢?报仇吗?我都报完了……让我过好日子?我现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对了,单女侠武功高强,可以保护我!”他又笑了笑,伸手在桌角一拍,一个桌角就慢慢变黑,变成粉末,飘散开去,而剩下的地方截面整齐如刀裁。“可惜,我现在也学了武功了……”
红凤的眼泪慢慢留了下来。刀慢慢掉在地上。
……
“等等!”十二三岁的小男孩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终于追到前面的中年美貌尼姑和小姑娘,一下跪就在地上不住磕头,磕得头上鲜血直流,“求求师太,也收我为徒吧!”
小姑娘不忍心地看着小男孩,央求地扯新拜的师父的袍袖。美貌尼姑神色冰寒,虚空一拂,把小男孩托起来,冷冷说:“我收她为徒是她天赋淳厚,你禀赋单薄,难成大器,不是练武的料子。”
“那师太带我去给你们做饭劈柴吧!我什么都能做!吃得也不多!”小男孩不死心地苦苦哀求。
“寒雪峰不能让男人上去,你年纪虽小,也不能破例。”最后的希望也被打死。
小姑娘好不容易求得师父同意,把小男孩拉到一边,掏出帕子,替他擦头上的血。小男孩一把抓住她腕子,哀恳说:“红凤,你别去行吗?你去了,我就只有一个人了……”
小姑娘犹豫再三,狠狠心说:“青哥哥,我想学武功,当个大侠……当大侠不好吗?到时我就可以保护你,谁也不能欺负咱们了……还能让青哥哥过上好日子!”
“那,”小男孩有点怯怯说,“红凤说好长大要做我老婆,成了大侠,还肯嫁我吗?”
小姑娘笑起来,露出不易察觉的一颗小虎牙:“肯的肯的,青哥哥你等我,我十八岁就回来同你成亲,做你老婆!”
终于还是走了。
只留下小男孩一个人,站在村外的风里,小小身子上打着补丁的破衣服在风中胡乱翻飞。
……
“啊,想到了!”已经从漂亮小男孩长成绝世美男子的男人故作喜悦地叫起来,“红凤可以做我的丫鬟,我还缺个合用的丫鬟!”他双目柔情似水地看着她,“红凤,你肯不肯做我的丫鬟,伺候我,给我端茶送水,叠被铺床?”
“嗯。”红凤轻轻说,“我肯的。”
只要和你在一起,我什么都肯的。
如果可以挽回一点已经挽回不了的东西,就算做丫鬟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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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58:00 PM《穿越文合集》番外 红凤青桐
青莲纪事2作者:葡萄
番外 原庆云的presentation
我姓包,名字叫纭,说实话,我很讨厌自己的名字。
庆云是我后来自己给自己起的字,也是我现在的化名,这个名字没什么意思,也是随手起的。
有很多人我都很讨厌,比如说绝大部分女人。从我有记忆开始,她们见了我只会发痴傻笑流哈喇子,还想动手动脚,捏捏我的脸什么的,真叫人烦。到我稍微大一点,女人们突然在我面前矜持起来,动不动就掩袖脸红之类的,再暗地里给我飞个媚眼,送个秋波。一个人天天看着这些,当然会腻味得不能再腻味。我最开始小时候还对女人的身体有点好奇,所以,当十三岁时我的丫鬟主动勾搭我时,我就有了第一次性经验。这种最早的青春期的沉迷持续了一年左右。等李尚书家二小姐的肚子据说被我弄大了,这个比我大四岁,主动叫丫鬟来给我送信夜半幽会的婆娘非要赖着嫁给我时,我对女人的厌恶到了顶点,从而使我走上了另一条路。
兰倌是我的第一个男人,那年我十四,他十七。
那天,一帮平时总跟我混在一起的纨绔子弟把他招来,找点乐子。
我当时也不是不诧异,在国安伯刘家的画舫上,一堆男人轮流玩他。他生得很美,干干净净,皮肤很白皙,大概是旦角的关系,很不像男人,看得出也不是第一回接这种生意,彼时小兰老板也算刚刚大红,堂会叫他的班子很多,想不到私下却要这样被狠命糟蹋。也难怪,这些权贵子弟哪个他也得罪不起。
他倒是很温顺,被那样折腾,实在痛极了才忍不住轻轻呻吟两声,因为奇怪的角度扭曲而抬头对上我的眼睛。他眼中与其说有什么悲痛恨怒,不如说是茫然的平静,好像什么食草动物。他的眼睛很黑,不过黑得很温润,有点水汽氤氲,就显得不大黑了,我一直很喜欢他的眼睛。
我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有人邀请也不加入,后来其余人都玩够了,叫人抬他回去,我才去把他扶起来。抱到我房里弄干净。
第一次尝到男人的滋味,说实话,男人的味道确实比起女人别有风味,难怪有几个特别沉迷此道。
我没怎么折腾他,兰倌因此就在此后的许多年都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温柔的好人,这当然是个天大的误会。
因为这一次,我觉得男人是比女人更好的玩物,尤其是兰倌虽然喜欢仰慕地盯着我,他的眼神却没有那些女人叫我讨厌的东西在,反倒叫我心里舒坦。因此,我把兰倌包了下来,不让他再唱戏,因为我的因素,他当然也不必再去接那种脏活。
不过,兰倌被我包下,小圈子里有人争风吃醋,结果闹到了我爹耳朵里。
老头子本来就讨厌我,嫌我长得漂亮,嫌我斗鸡走马,嫌我不如两个哥哥,嫌我不读书不练武。其实,我倒不是很喜欢斗鸡走马,也不喜欢那些狐朋狗友,可是无聊的感觉是会让人发疯的,一闲下来会想些玄之又玄的事情,比如我究竟为了什么要活在这世上之类的问题,所以,即使事后觉得没意思,只要当时有点乐子的事我都会做。
至于说读书,我不喜欢经书,也不喜欢八股文,可是我爹的兵书我也没少看。而练武呢,就是冤枉我了。哥哥们像我这么大时武功还不如我呢,我虽然不大勤快,武功还是练得挺好的,之所以被我爹嫌弃,就牵涉到除了我爹之外我最讨厌的一个人:姚锦梓。
那个臭小孩实在是讨厌极了,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十一岁,他六岁,他爹跟我爹交情很好,两家常有来往。
说实话,我以前都没想过一个六岁的小孩能骄傲成这样,还老是安安静静的,不大答理人。他爹叫他演练武功,他就走到厅中间,抱拳说“是”,既不露怯,也不兴奋,一点都不像六岁的小孩,一点都不可爱。
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定要一直讨厌他。这个家伙凭什么这么骄傲?要说长相,虽然他也不错,我可比他美得多了,要说武功……他是比我强,可那是因为我不怎么练,他天天像疯了一样苦练,这样做是为了讨大人欢心吗?是为了让所有人都众星拱月围着他,仰视他吗?
我判断:姚锦梓是个庸俗而浅薄的人。
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家老头子极喜欢他,恨不得是自己儿子,对我也就越发看不顺眼,我觉得,其实从本质上,他们两人很相像。
兰倌的事情爆发后,老头子对我的厌恶和不满也来了次总爆发,他一直不想让我在眼前待着,终极原因大概是因为我长得最像我那个在我一岁时莫名其妙失踪的娘。
老头子终于决定把我丢到西域去。
临行前,我把兰倌送给了梁王。
梁王比我大整整十岁,和我同一天生,是个很奇怪的人,我从来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肯和我这样的小孩子走得近。说来有趣,我虽然并不喜欢这个人,和他相处却很舒服,他可能也是同样的感觉。
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们都是不大被承认的那种人,和我爹,和姚家小子不同。
梁王不见得是好人,但是至少他不会虐待兰倌,也不喜欢男风。
我师父是另一个变态,他和我爹早年是很好的朋友,却因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嫁到了西域小国,他就跟了来,又从来不去见她,自己躲在雪山上做情圣状自我陶醉。
这种黏黏糊糊的行为我最看不上,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说?不行的话就抢过来好了,如果不想抢,就忘掉她,天下女人这么多,又不是没了她就活不下去。
实在说呢,我挺喜欢西域,这里的人比中原直率得多,女孩子顶多会红着脸跑过来直接对我说喜欢我,却不会尤抱琵琶,惺惺作态。雪山的空气很干净,因为没事可做,我的武功进步倒是挺快。
不过,真他妈寂寞!
这种日子我过了八年。直到有一天,消息才传到西域:我家被满门抄斩了。西域偏僻,消息传得慢,我知道时已经是出事的一年多之后了。
说真的,直到现在,我都不相信,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们的死亡和下葬,便总觉得他们其实仍然不过是在一个遥远的地方,远远离开我生活着。
那个我讨厌的男人,我一直以为他是永远不会死,不会老,不会倒下,不会败,不可逾越。如果连他也就这样死了,人的生命究竟是脆弱成怎样的存在呢?
于是,好吧,我收拾东西,告别师父,踏上复仇的归程。
人生如此无聊,有仇可报也是好事啊。
如今,回中原已经快一年,兰倌回来了我身边,这个孩子就像狗一样忠诚。
梁王是唯一知道我回来的人,从孩子到男人,我的面貌变化很大,没有人认得我了。
他主动提出要帮我,我知道他的心思,他和我终究也不是一路人,其实,有些东西值得这么去争取吗?就算拿到手又怎样呢?他想证明什么呢?
不过,我还是接受他帮忙,适当时也给他帮把手。
对了,最近两年觉得不但女人讨厌,男人也很恶心,他们见到我时露出的眼神也很花痴,倒是我的仇人很有意思,他见到我从来都不屑一顾,据说他还是个好男色的人呢。
他也很美,很不像男人,但又和兰倌不同,有时候我觉得他很妩媚,有时候又很刚烈,大多数时候是很有趣。我一看到他就兴奋,从小到大还没有这么想得到一样东西呢,看来复仇真的是好玩的事情。
唯一可惜的是,他好像喜欢上姚家小子了,呵,说到底,就连像他这样的人,也还是更喜欢姚锦梓那样的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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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58:00 PM《穿越文合集》番外 原庆云的presentation
青莲纪事2作者: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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