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不知姑娘芳名是何,如此我等有何不明白之处也好请教姑娘。”我打了个岔儿道。
“琮花。”
“啊?葱花!”我惊呼,然而呼毕才发觉自己失礼了,翊风隔着袖子狠狠的掐了我一把。
“恩…..奴婢是琮花——玉琮的琮。”
“啊?真是不好意思。”我立马道歉,抬头发觉翊风鄙夷的目光。
“姑娘也不必大惊小怪的,毕竟已经不是一个人误会了。虽然这个名字也是古怪了些,但是是小姐取的,我们做奴婢的,也没办法啊!”她无奈的苦笑了下。
“为什么会叫琮花呢?”我刻意努力的别过自己的发声,不闹笑话道。
“我们小姐十七岁那年,收到了一个漂亮精美玉琮,上面绘着朵朵琼花,正好夫人将我和姐姐二人作为奴婢赏赐给了小姐,小姐甚喜,所以……”
“所以就取了这么个名字?怎么不干脆叫琼花呢?”我好奇道
“呵呵,本是如此,但因有姐妹二人,若一个叫琼花,而另一个肯定就叫玉琮了,莫也太奇怪了些,无奈只好分开,一个叫玉琼,另一个名琮花。”她愈发无奈的笑了笑。
也是,从名字看来,必然是姐姐更加受宠一些。
好在如此,我等也算是找到了住处。
夜里还有仆人拎来了热水供我们洗浴,真是十分周到了。
第二日,有家仆带领我们去见过了老爷,老爷见翊风和契歌侃侃而谈,所言十分有见地,甚喜,同时昨日的小丫鬟琮花,也带我去见过了大小姐。
绣楼高高,摆满了女子常用爱把玩的珍宝,由此可见这位小姐必然是十分受宠了。
一见,果真是十分美丽的女子,她不似每一种独特艳丽的花,却是端端正正的牡丹——国色天香,想来昭君也不过如此。
但那脸上的米粉和胭脂还是出卖了她的年龄,尽管保养得当,但脖子上还是有些细纹,看来这是一位大龄未出嫁的小姐。
“奴家见过大小姐。”我按照规矩行了礼,琮花示意我可以坐下了。
“不知姑娘打哪里来?”他梳着一个松散的追香髻,扶了扶头上的步摇道。
“奴家打燕京来,如今同两位哥哥欲往洪城去,路过贵宝地,还要多谢小姐行了方便。”
她微微一笑道“我看你们兄妹三人也都是端正面相,行为举止礼貌,看衣装服饰想必也并非那等布衣家了吧。”
我微微一愣,看了看身上水蓝色的裙,的确不是什么上等人家的衣色,但是契歌挑的,料子必然是好的,花色也是时新的,思虑了下便回道:
“小姐阅人好眼力,我和哥哥们本也是商贾人家的子女,但无奈家父到山中进货惨遭山贼洗劫,现在是人也亡财也空,两位哥哥虽然年纪不小,但无奈当今圣上鼓励行商,允许商贾子弟科举,故从小精读诗书的哥哥们也并不通这些行商之道。”
“所以你们就出来投奔亲戚?”
“是的,家中姨太太甚多,家父不在,早已各自分了家产,可怜我母亲一时急火攻心去了,我们这才出来投奔亲戚了。”
“原来是嫡亲的兄妹啊.”
我一手狠狠的掐着大腿,另一只手便拿着帕子拭去我硬挤出来的泪水。
真是面色凄苦好楚楚。
这位小姐想必也是动容了,便赶忙道
“姑娘休要伤心了,如此你等若是未找到那亲戚,或者亲戚不愿与你行方便的,大可来投奔叶府,那日叶府侧门一见,我看你二位兄弟也是个面相不凡的,若有日得了势必然是人中龙凤。倘若真是不顺,也可来投奔叶府当我爹爹的门客。”如此便是极好的,虽然我早知我等必不会在这地方就留,但也应下了。
“小姐真乃奴家恩人也。”
“姑娘过赞了,我也不过是与姑娘投缘而已,玉琼,快去将我房中那支八宝玲珑簪取来赠给这位小姐,哦,还有我屉子里收着的那对青花瓷的白玉耳珰!”
转眼间,我手上就多出了两个首饰盒子。
“与小姐初次见面而已,就收了小姐的赏赐,叫奴家怎的好意思?”四下便要推脱。
“妹妹就收着吧,反正这孤元帝姬来去也得些时日,不若咱俩投缘以姐妹相称如何,我闺名叫做叶娆怡,妹妹如何称呼?”
“姓邵,单名一个华字。”
“如此可要称呼邵华妹妹了。”她笑着,看得人甚是舒心,拉过我的手又道:“不知为何,看见妹妹似乎仿佛并非第一次见面一般。”
我笑了笑,她又欲言又止了半晌道:“倒仿佛,我们前世就见过一般——交情不浅呐”
13.何处初忆有缘人,流连忘返温柔乡
一煞之间,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穿着品红大裙头戴金色凤冠女子的身影,那身影是如此熟悉,但面貌却是模糊的,我极力的想要看清楚她长得什么样子,忽然——脑海中的画面却又一转,还是那件品红色的袍子,一个女子发髻松散的晕倒在什么地方,周身云雾缭绕,她虽然瘦骨临朐,但肚子是极大了,应该是怀了孕,仿佛——竟是方才那个原本高高在上的红衣女子。
而这女子却一定不是我了。
是谁呢?
仿佛在哪里见过一般?
“妹妹在想什么呢?”一晃眼,面前又是叶娆怡那张放大柔美的脸了。
“没什么,妹妹在想,我与姐姐必然是前世有缘的了。”
她亦报以一笑。
而我却始终在疑惑那个女人是谁呢?如此熟悉?
脑袋一时头疼的狠,便不再去想了……
晌午了,天仿佛又热了起来。
从水台望去底下的鱼儿倒是游得欢畅。
在叶小姐哪里吃过午饭,实在是盛情难却,她留我继续交谈,紧接着还要留我吃晚饭,我几次拒绝才终于出了绣楼,现如今又跟着丫鬟琮花往来时路去。
“姑娘若还要去哪里,有何事需要办的,大都可以告诉奴婢的。“
“姑娘不必如此麻烦了,我记性好得很,只是不知道如果要出府该怎么办?”
我问时小心翼翼的,想来毕竟也是住在他人屋檐下的缘故,万一惹了麻烦总归是不好,但可惜已经问出口了,当下便后悔。
“哈,倒是我们小姐细心,我粗心了。”她边说边往腰间摸出一块牌子道:“这是我们叶府所用的出行牌子,小姐方才特意吩咐给的,我倒是忘记了。”原来是我多虑了。
“那——什么时候……?”
“小姐是问门禁是吧,在我们叶府是没有门禁这回事的,只是出行来回时看门的小厮必会拿牌子通报记录的,而且——一个牌子每次只能出行一个人”
我在心底默默的替翊风那好玩的家伙惋惜了一阵子,我和契歌倒是无所谓了,怕只怕他那好玩的性子现如今被束缚住,必然又要有牢骚了。
但转念一想他的真身本就是一直狐狸,狐狸幻化的小点儿,远远看去也就是只小猫,早就偷偷溜出府去了,又何苦我替他烦恼?
“如此替我谢过你家小姐了。”
她极有素养的一笑,不多言语,很快就到了住处。
正巧呢,翊风在院子里晒太阳。
琮花见了他脸就微微泛红,不敢抬头直视,只是翊风坏性子,明明知道却偏要挑逗一下人家女孩儿,还装镊样的从袖子里变出了把扇子递给琮花道。
“天气如此闷热,真是有劳琮花姑娘送家妹回来了,家父早亡,当哥哥的不便多教导,如今我妹妹性子又笨,以后在叶府的这段日子里倘若给姑娘添麻烦了,还望姑娘多多海涵。”边说就边将扇子塞给了琮花,两人推脱来推脱去,最终还是翊风的手轻轻碰到了琮花,琮花才收下了。
琮花脸红的跟柿子一样。
“姑娘收下吧,天热摇着玩儿也是好的,若嫌弃是个贱物扔了也无妨。”
这话说的便是极其精妙的了,一瞬间我可以想象得到我的脸抽搐的表情。
真不愧是狐狸,短短几句话里,既贬低了我,又抬高了他在少女心目中的形象,把他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关心妹妹,肩负家父使命的好哥哥,同时还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俏公子。
登徒子什么的,完全和他扯不上半点关系……
我摇了摇头微微叹息。
而琮花显然是不知道的,一路红脸就踱着小碎步回去了。
翊风脸上笑着戏谑的表情立显。
“何苦,你又不喜欢人家,何苦如此作?”
“什么作了?本公子明明是好人家的少爷,风度翩翩玉树凌风哟——将来还得是人中龙凤!”说罢打开屋子的大门进去了。
我面色抽搐的看着从里面出来的契歌问:“什么意思?”
他依旧是板着脸的,但语气中还是透露出无奈道“在叶老爷面前,叶老爷是这么说他的。”
我赫然想起叶小姐评论他们两个的用句。
人中龙凤。
呵!
——还真是一家人!
是夜,我换上的一套男子的衣衫,是白色的,在灯光不甚清晰的地方根本分辨不出我是男是女,头上还用了契歌玉冠和冠缨束起,如此自然更加的神似了。
其实也是直到晚饭时分我才知道,原来叶老爷也赏赐给了翊风和契歌各一块牌子,这样一来我们便都可以出行方便了。
翊风兴致高高的提出来要一同出去看庙会。
“又不是中秋或其他佳节,哪里来的庙会。”我问道。
“我都询问过了,还不是因为孤元帝姬的缘故,孤元帝姬好福气嫁了天家哟,世人都道郎才女貌,孤元帝姬又是个喜欢热闹的人,故当地乡绅摆了个小庙会来庆祝这一盛事。”
“都是女子家去求姻缘的吧。”
“你怎么知道?”
“你是不是还是从琮花哪里问道的?”
“你怎么知道!”
“我偷听的。”我无比坦荡的答,这次倒是换做翊风面色抽搐了,他不甘示弱道
“哼!不若你也去求求姻缘,看看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嫁出去?”我面色一沉,契歌皱了皱眉道“邵华还是打扮成男子模样吧,免得惹了不必要的麻烦。“
好吧——一切以契歌为大。
叶城虽然不比燕京,但也是甚繁华富庶之地,虽然是小庙会,也算是热闹了。
同我和契歌不同,我和契歌都穿了最常见的衣衫,而翊风一路拈花惹草,穿了显然是富家子弟才有的样式,如此一来倒显得我们两个人像是他的小厮一般。
契歌微微锁眉,灯光之下,我发觉他也是极好看的,只是性子也忒冷淡了一些。
晚饭没吃多少,一路上的花糕和糖葫芦一流的倒是特别吸引我,契歌虽然冷着面,但也都没说什么,一一掏钱给我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翊风已经和我们走散了。
“他是狐狸,鼻子灵的狠,他没事。”我咬了一口裹了糖粉的团子,他不甚在意道。
“我说……”
“恩?”
“这玩意儿真的有这么好吃吗?平日里没见你这么爱吃甜食。”
“是吗?可能是我多和翊风在一起,你不在意罢。”他皱了皱眉,突然将头伸过来在我的竹签子上咬了一口糖糕,我拿着签子呆呆的愣住了。
“也没有那么好吃,“他皱了皱眉道。
而我拿着剩下的竹签子不知所措。
“罢了,扔了吧。“我却还是呆愣着,手里捏着竹签,脑海里一幕幕的回放着他突然把头凑过来吃糖糕的模样,倒像是只小猫了。
我不禁扑哧一下笑了起来。
“笑什么?“他紧锁着眉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啊!那里有卖芝麻南糖的,哟!还有鸽子玻璃糕,一般地方难得有啊,走走走!我要吃!“我没心没肺的拉着契歌去买鸽子玻璃糕和芝麻南糖。
“刚吃过晚饭的,别吃那么多啊!”他似乎是在我刚才一阵诡异的笑声中没醒过神来,在五颜六色的花灯下奔跑起来,脸色有些窘迫的微红。
“翊风也是个爱吃甜食儿的,可以给他留一点啊!”
于是乎,那天去逛过庙会的人都会看见这样一个难得一见的景象,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年郎拉着一个银灰色衣衫的翩翩男子——在一个个卖甜食的小吃摊儿边上流连忘返。
有路过之人唏嘘曰:上邪!——今见龙阳之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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