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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京城

不知道怎么回事,与吉灵儿同行,总让我觉得十分惬意。丁哥儿还是讨人嫌地说个没完,从他那笨拙的讨人喜欢的动作和态度,我看得出他是在灵儿面前极力表现,可是吉灵儿却对他无动于衷,虽然也和他说话,装作赏识他的表演,但我却知道她在敷衍,她喜欢与我同行。也许丁哥儿听到这话要讽刺我自作多情了,我却不是自我感觉良好,从她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我可以看出来,她总是有意无意地向我瞟上一眼,而我看她时,她又转回头去了。

也许是天生投缘,我和吉灵儿虽然没有太多的话可谈,但仍然愿意走在一起,她为了能和我们同步,也放弃了骑马。丁哥儿为了讨好于人,心甘情愿地抢过她手上的缰绳,于是成了好的马僮,她也巴不得落个清闲。

“秋月浑,你真是黑魔的徒弟吗?”吉灵儿装作毫不在意地边走边问着我,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其实,这也没什么。”她却道:“只要你本身正直,还管师父是好是坏呢?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谢谢!”我感激地道了一句。

“我也是好人。”丁哥儿牵着马在后面接道,生怕别人忘了他的存在。

“不过,我要告诉你,千万莫在别人面前说起你师父是谁。”她又好心地警告我。

“我知道。”我告诉她。丁哥儿又Сhā嘴地问:“为什么?”

“因为他在中原做了不少坏事,仇人很多,难免要牵连你们。”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黑魔真是那么可怕吗?”在我眼里,老魔头虽然不讨人喜欢,但还不至于如此可怕。

吉灵儿看了我一眼,说:“我给你们讲件事,他曾经为了要哄个孩子吃饭,不惜杀人要挟,这难道是人能做出来的吗?”我点了点头,这是我所亲历的事,不得不信。只有丁哥儿张大了嘴巴,一副怀疑的模样。

“对了,你能告诉我什么是‘一鬼二魔,三老四者’吗?”我想起她曾说过的这两句顺口溜,问道。

“你师父没和你提起吗?”她反问着我。我摇了摇头,我与霍山翁之间还远未达到无话不说的地步。“这也难怪。”她接着道:“他不会对你说的,因为这里面就有他。”

丁哥儿不耐烦地催促着:“你快说呀?”

“这是世上十个魔头的统称。”她告诉我们:“这十个人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有共同的一点,便是杀人极其随意,心情不好时,还会见一个杀一个,但由于他们武功太高,谁也奈何不了。”

“这一鬼指得是山鬼,此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叫什么名字,长得如何,无人知晓;只知道数十年来许多血案与他有关联,而且根本没有一个活人见过他,他每一次洗劫,总要留着一句‘萋萋芳草,山鬼嚎啕’的话,所以人们只唤作山鬼,找不到其它的痕迹。”

“这不真是鬼了吗?”丁哥儿叫道,我也有些惊讶。

吉灵儿点了点头,道:“或许真是鬼做的,那二魔却实实在在是人,其一黑魔霍山翁你们已经知道,跟他又那么熟,我便不多说了,只是警告你们,在江湖上行走要注意留神,尤其是对崆峒、峨眉、终南和三世家等门派多加小心,众所周知,他们与黑魔都有血仇。”

我倒吸了口凉气,心知这些门派都不好惹。

“这其二白魔朴海婆并非中原人士。”吉灵儿接着说:“她是渤海高丽人氏,却多在北方一带行走,所仗银雪奇功极为厉害,据说在顷刻间可将人冻成冰尸。曾有一段时间她为害河北诸州,那里的青年男子总是失踪,后来人们才发现他们都死在了白雪谷,成了僵尸,原来是那魔头用此练功。”

“太残忍了。”丁哥儿不由得喊道,我也啧啧地摇头。

“这三老便是跟在咱们身后的那三个老头子。”吉灵儿说着,朝身后望了望,并没有看到他们的踪影,但我们都知道他们一定跟在我们的后面。这不是因为我的赌打胜了,成了他们的师父,而是因为我这个作师父的被要求每日传授他们一些知识,他们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数学迷。

丁哥儿几乎不能相信:“他们也能算是魔头?”

“你奇怪吗?”吉灵儿道:“他们并没有杀我们,是因为我们比他们聪明,他们心服口服地放过了我们。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庆幸,几乎每个误入三老丛林的人都惨遭了毒手,只因为回答不出来他们的提问。”

“斯芬克司!”丁哥儿尖叫起来。吉灵儿并不知道斯芬克司是谁,她也许对丁哥儿的一惊一诈习惯了,对他奇怪的发音也不多问。我却知道,那是个古老的希腊神话故事,讲得是一个狮身人面叫斯芬克司的怪物,在路边问每一个人同一个问题,没有答出来的人因此丧命;直到一天,一位英雄答了出来,斯芬克斯便被除掉了。这情节与三老何等的相似,只是我不是那个英雄,我也不想当那个英雄,因为那个英雄后来有一个十分悲惨的结局。

“这三老的武功若单个的论,或许并不算很强。”吉灵儿继续说道:“但他们三个人合力,却无人能敌,连崆峒派的掌门人周心远也败在他们的手下,当时若不是逃得快,只怕早已丧了命。”

“哈,如今这三个老头子为我们所用了,我们不是横行天下了吗?”丁哥儿天真地高兴起来。

“不!”吉灵儿无情地打破了他的美梦,说道:“这三个人武功虽高,但­性­情古怪,今日与你为友,明日说不定就与你为敌,如果驾驭好了还好,否则,只怕遭殃的是自己。”

我深深地点了点头,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驾驭那三个古怪的老头子,我还是希望他们回到三老丛林去,不再来纠缠我。

“剩下的四者又大不一样。”吉灵儿又道:“四个人各有千秋,各不相同,但同以为祸江湖为嗜好,他们杀人的手段却又不同。”我和丁哥儿不由得扭头注视着她,听她细细道来:“其中最厉害的当属孤独者独孤庆,此人­性­格孤僻,除了一条狗外,从不与人为伍,他也没有朋友可信,这个人你也应该见过。”吉灵儿说着,看了看我。

“我?”我有些纳闷,不知道她指的是谁。

“你可记得一个黑衣人,嘴里叼着一朵月季花,身边总带着一只大黑狗?”这一提醒,我的脑中人影一闪,是的,我确实记起了这个人,他给了我一个很深的印象。那还是第一次与吉灵儿相遇的时候,正是这个人给了我一包点心。怎么可能?他会是一个魔头?他也太帅太酷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脑海中又出现了那日茶楼里的人见到他纷纷逃散的情景。

“这是一个最危险的人物,他的眼睛很少看人,但只要看了你,你必死无疑。”

“怎么会呢?”我叫了起来:“那一日,他就看了我。”我说着,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他那冷似霜剑的眼神,我至今难忘。

“哦?”吉灵儿似乎也很吃惊,但随即想到:“也许他当时只以为你是个小叫花子,不屑得一顾吧。可是别人便没有那么幸运,所以人们一见到他的身影,就急忙躲开,生怕他看上自己一眼。”

“这个人也太可恨了。”丁哥儿忿忿地道:“我若遇上他一定斩他于剑下。”

“不,你见到他也最好躲开。”吉灵儿劝道:“此人武功极高,杀人从来不过三招,而他的狗更是凶悍,专吃人­肉­。”

“那不成了儿狼了吗?”我惊道。想起那黑狗的模样,心中有些后怕。

“那我一定先杀了他的狗。”丁哥儿却道。

吉灵儿笑了一下,只把此话当成玩笑,也开着玩笑地道:“不仅有吃人的狗,还有吃人的鹰,你杀得了吗?”

“吃人的鹰?”丁哥儿愣住了。

“不错,这鹰的主人便是忏悔者上官容。”吉灵儿又说:“这是世上最残忍的女人,为了喂她的鹰,曾经抓过一百名婴孩让其啄食,若非无极道长刘海蟾发现,这百名婴儿全将毙命,他只救下了三十三名。”

我的心一阵震颤,在我的眼里,儿童是最纯真的,也是最可爱的,谁会忍心去伤害他们呢?

“这修女人实在可恶。”丁哥儿也不由得叫道:“为什么没有人去杀了她?”

“她的武功极高,不是谁都打得过的,又且她的轻功极好,这世上除了独孤庆,或许没有第二个人能追上她,就连无极道长也追不上。”吉灵儿说着又叹了口气,道:“更何况她是七杀门的人,启今为止,还没有谁敢招惹得起。”

“七杀门?”我又不懂了。

“你莫不是连七杀门也未听说过?”吉灵儿问。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这也难怪你。”她却说:“江湖上也只闻七杀门的名,而从未见过其实,到底这是个什么门派?在哪里?做些什么?无人能知,只知道它无所不在,无处不有,有可能你无意中得罪了一个人,结果却弄得家破人亡,连如何死的都不知晓,人们只会在你的尸体旁发现一个雕着面具的令牌。”

“如此诡秘?”我惊诧地道:“你又如何知道上官容是七杀门的人?”

“谁也没有见到过上官容的真正容貌,她戴着个面具。”灵儿告诉我:“那面具便是七杀门的象征。”

“那她为何又叫作忏悔者呢?”丁哥儿奇怪地问。

“这个女人总是一付可怜惜惜的姿态,仿佛是个冤魂,而她最大的与众不同便是杀人之后总要对天祈祷,悲声掇泣,就象是在悔过,但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所以还是给她起了这么一个绰号。”

“这是鳄鱼的眼泪。”丁哥儿感叹了一声。

“这四者中的第三个是浪荡者淳于烈。”吉灵儿告诉我。

“淳于烈?”我一惊,记起了百里风与林英子打的赌。

我的失态,显然未逃过吉灵儿的眼睛,她问:“你认得他吗?”

我摇了摇头,道:“只是听说过而已。”

“这淳于烈其实也无多大罪过,只是此人放荡不羁,又酷好酒­色­,这酒一喝多便把持不住自己,总做出些龌龊的勾当,不是杀人,但是­奸­­淫­。”吉灵儿道:“我曾经见过此人,那次他并未酗酒,倒也似个人样。”

“那最后一个呢?”我又问道。

“最后一个却是天下最无耻的女人,人叫­淫­荡者,她却自称多情者,……”

“百里风!”不等吉灵儿说完,我便喊了出来。

“你知道她?”吉灵儿问。我点点头。

“这个女人有一身媚功,仿佛对所有的男人都感兴趣,而那些不知道她底细的男人只要为她所惑,便如同进了骷髅阵,至今为止,很少有同她风流过的人活在世上。”吉灵儿感叹地说着,还特别看了我两眼。

“啊!能风流而死也不枉活一遭。”丁哥儿厚着脸皮玩笑地道。

“要风流你找她去!”我骂道。他却向我吐了吐舌头,耸了耸肩,作了个鬼脸道:“只怕人家看不上我这个蓝眼睛的,却不放过你哟,这么一张好看的脸。”

“去你的。”我轰赶着他,一转脸却看见吉灵儿的脸红到了耳根,我的脸也一阵发烧,赶忙垂下了头。

吉灵儿的目标是京城,我和丁哥儿也漫无目的,便也陪她同行。

第一次经过京城还是黑魔抓住我的时候,那时没有多作停留。这一次再次置身于这繁华的城市里,不禁也和丁哥儿一样,在拥挤的人群中,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我见过的最大规模的古建筑群,红墙绿瓦,白壁青砖以及古朴的房舍,木质的楼阁紧紧相连,街道青石铺路,两边店铺林立,旗牌招展,竟没有个尽头。如果拿此城与当今的北京相比较,北京是现代文明的大城市,原也是古­色­古香,在世界城市中别具特­色­的,只可惜已经淹没在了摩天大楼与车水马龙之中,不复再现。而这却是实实在在的、古代文明的大都市,置身其间让人倍感轻松,回味长久。街道上的人往来如梭,川流不息,也可谓是个大杂烩。黄种人遍地都是,而白种人中波斯人,阿拉伯人也随处可见,丁哥儿再不是稀奇少有的品种,人们已司空见惯了;如果多加留神,还会在人群中发现黑种人的身影,不过,他们多是被当作奴仆出现。这街上骑马的、坐轿的、牵骆驼的人纷纷从我们身边走过,而我们又从那些杂耍的、卖艺的、小摊前走过,不时留连一下。许多新奇的事物连我都叫不上名来,幸有吉灵儿在旁边,倒也是个称职的导游。

我们边走边逛着,灵儿忽惊喊了一声,我和丁哥儿忙回头询问,她匆匆地说道:“我的钱袋丢了。”我一抬头,却见一个身材矮小的少年跑去。“他是小偷。”我叫道,已追了上去。吉灵儿却在后面喊着:“他是空空儿,别追。”也跟了过来。

那空空儿却回头对我笑着,脚下更不停步,仿佛是在与我们取乐。可是没有跑多远,一条人影倏地跃在他的前面挡住了去路。我看时,正是那日在船上遇到的终南派的项冲,他已经一手抓住了空空儿的手腕,问道:“你又偷了人家什么?”

“没什么,他只是偷了我的钱袋。”吉灵儿跑了上来说。我也站在了她的旁边。项冲望了灵儿一眼,作出十分威严的样子,喝道:“快交出来。”空空儿却一笑,另一只手将钱袋往空中一扔,项冲飞身跃起就要去接。“小心!”吉灵儿喊了一声,就见空空儿已经挚出了把短刀,奔着项冲的下肢削来。项冲身在空中,已经抓住了钱袋,一条腿抬起,在下落的时刻猛然弹出踢向空空儿头部,空空儿一闪身,那刀没有削中,但也躲过了那致命的一踢。

我正想上去相帮,却被吉灵儿拉住,道:“不用你,你瞧好!”我点点头,已经发现那两人实力根本相差很多。

虽说没有兵刃,就凭一双­肉­拳,项冲依然勇猛如虎,空空儿只有招架之功,哪有还手之力。我不由得暗暗喝彩,第一次遇到项冲时,他还不堪老黑魔的一击;如今看来,这三年他并未荒废,武功已远远大过从前,只怕老黑魔再也轻易抓他不得了。

空空儿已知自己并非对手,几招过后,早生了退意。果然,在项冲一击之下,他借力往后一弹,已越过围观的人众,落荒而去。

项冲把钱袋递过来,笑盈盈地对吉灵儿道:“喏,这是你的。”吉灵儿接过来,道了声谢,就听项冲又道:“人生何处不相逢,今日又如此巧合,在此得遇姑娘,真是三生有缘。”却见灵儿的脸一红,他真赶忙收住了嘴,显得有些尴尬。

“怎么样?怎么样?”丁哥儿牵着马急匆匆地赶来,愣头愣脑地问道,一眼看见了项冲,惊讶地问:“咦,又是你?”

项冲上下打量了一番丁哥儿,又看了看我,已经认出我们便是船上所遇到的人,我想他一定把我们当成了胡人,只听他问着灵儿:“吉姑娘原来还结交了两位远客,能否介绍一二?”

灵儿点了点头,说出了我们的名字。那项冲却非常爽快,对着我们一拱手,自报姓名道:“在下终南山派的项冲,江湖朋友送个绰号作不死凤凰,今日得遇两位,实乃有幸之极,若三位不弃,在下愿作个东道如何?”

他一见面就要请客,我却有些犯难,看了看灵儿,见她点了点头,我也同意了。丁哥儿初时并不知道我们在说些什么,直到听说这个项冲要请他吃饭,果然来了兴趣,还对对方大大赞扬了一番,无奈他的话说得不清楚,没有人爱听。

我们找到了一间酒楼,在楼上临窗的雅座里坐下,酒过三旬之后,话题便展开来。这项冲十分健谈,话题一直被他­操­纵着。他只是客套地问候了我和丁哥儿几句,便甩下我们不顾,没完没了地与吉灵儿说开了。我直怀疑他真正要请的是吉灵儿,我和丁哥儿根本便是个陪衬,还不如不来的好。连丁哥儿这么不懂世事的人,也不满起来,嘟起了嘴巴。

“吉姑娘此趟西北之行,事情可否办妥?”说了半天话,项冲才转到了正题。

灵儿摇了摇头,一脸的沮丧,我不由得来了兴趣,随口问道:“什么事情?”

项冲盯着我没有说话,灵儿也看了我一眼,苦笑道:“办点儿小事。”我知道她不想告诉我,也就不去再问了,但丁哥儿依然无比地好奇,追问着:“什么小事?”

项冲却不满地答道为:“没什么!”。这使丁哥儿很是难堪,直通通地道:“我又没有问你,用你来说?”他显然对项冲方才的冷落怀恨在心,也忘了这里是谁在作东。我有意识地拉了拉丁哥儿的衣角,他却把我甩开了,我知道他的犟脾气又犯了,­干­脆不去理他。只有项冲尴尬在那里,脸­色­很是难看。我想此刻,吉灵儿应该打句圆场的话,就此过去,她却低着头,仿佛有无限的心事,浑没有在意这桌面上的僵持。

“人家心烦,你莫要捣乱。”项冲强忍地半天,才压着怒火道。

“你怎么知道?”这个丁哥儿不知好歹地说着。

吉灵儿抬起了头,正要劝解,眼向窗外一瞥,脸­色­忽然变了变,站起身来,低沉、焦急、略带着沙哑地说道:“抱歉得很,我要先行一步了。”说着,也不管我们发愣,急急地离座而去。

“唉!”我喊着也追了出来,听到身后项冲也起身要来,却被丁哥儿阻住,在骂着:“我说呢,你一开始就对她没怀好意。”我没有回头,追下楼去。

吉灵儿已经骑上了马,我在后面喊着:“吉姑娘……”她却回过头来回答着:“你若找我,七日内去随州大洪山。”便转头打马飞奔,消失在了长街的尽头。

我怅然若失地回到楼上,才发现这里已经如沸水开了锅,项冲和丁哥儿一个手持东方的剑,一个手持着西洋的剑纠缠在了一起,楼上的坐客已经一哄而散,只有两个酒保在角落里瑟瑟地发抖。

项冲的剑似银龙,丁哥儿的剑似玉蛇,龙蛇相争,互不相让。项冲的剑法讲究的是剑人合一,人便是剑,剑便是人,人随剑走,剑随人行,挥洒自如,如同画匠在泼墨挥毫。而丁哥儿的剑法讲究的是剑是剑,人是人,剑在人手,随人左右,人形灵活,以剑为引,抖起来长剑柔韧颤动,剑头全是影花,让人无从捉摸。两人打在一处倒也相当,可谓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我站在一旁观望良久,看得出他们真正的实力。项冲的剑法应是虚乎飘渺,击人不测,但他使出来却过重拘泥于招式路数,加之力量运于剑端虎虎生风,只多了几分劲力,而少了几分奇妙。只这几分劲力也应该不次于丁哥儿了,但他从未遇过西洋剑术,不免有些不适;更主要的一点是丁哥儿的步伐怪异,他的剑还未逼近丁哥儿的身侧,便失去了准星,相形之下反被丁哥儿占尽了先机,只怕再战下去就要吃亏了。

不出我的所料,丁哥儿的脚步一转,忽然手中的剑就挽了一个圈,立刻在半空中抖出了千万朵剑花,这一招叫“花影重叠”,直将项冲逼到了死角,我知道这小子下一招不是破天剑,就是大劈刺了,无论是哪一招都是见光见血的。当下,我哪还敢迟疑,飞身而起,一脚将项冲踢翻到窗前,探手直向丁哥儿的剑花中抓去,不偏不倚,正抓住了他的胳膊。这也就是我,与他对打了四年,所以能够一击而中,若换了别人,只怕这半边身子已经成了­肉­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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