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踢他一脚。然后像泼妇骂街一样骂她,可她不敢。
没有遇到什么事的时候她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一遇到什么事,她就是一个欺软怕硬讨人厌的家伙。
“真的解不开。”她执拗的看着他,她没有撒谎。
他的眼神停留在她可怜兮兮的脸上,不曾移开。
她吞了吞口水,“你不喜欢这声音吗?那你自己弄掉,我真不知道怎么解开。”
程沂哲看了她半响,然后起身下床。
她还没来得及吐气,以为天下太平,他已经拿着一个钳子走了进来。
这次他很认真,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别扭个什么劲。可看着他用钳子将那一个又一个小铃铛弄下来的时候,她竟然觉得心如刀割一般。脚很疼,她不知道他这么认真是做什么。
只是在他准备将最后一个小铃铛取下时,她用双手按住那个小铃铛,“这个不要弄。”
程沂哲将钳子在手中转了转,目光扫在她倔强的脸上,“如果我不听你的呢?”
他的眼神漆黑,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她颤了颤,“它在我在,有本事你将我也弄掉,然后毁尸灭迹。”
她说完这句话才想起,之前很无聊的时候推荐他看了一本她比较喜欢的小说《最完美的女孩》,里面恰好有一个案子是讲如何偷运人的尸体。她口干的吞吞口水,真后怕。
程沂哲白了她一眼,将钳子放好,没纠结这个话题,直接躺在床上睡觉。
实践证明,白诺言就不是一个擅于察言观色的人,如果她够聪明就不该再打扰程沂哲。
她睡不着,所以又爬过去对着某人实行软暴力了。
“我昨天看到了我一个初中同学,孩子都多大了,我都认不出来她了。你说是不是一直念书的和没一直念书的人有着特别大的不同啊,念书的总是晚结婚,而初中毕业或者高中毕业就不继续念书的人总是很快就结婚了。你说这是什么原因?”
某人不答腔。
继续自言自语,“给你说一个我以前特搞笑的事。我小学的时候曾对一个男生有过好感,是好感不是喜欢。因为我觉得他小帅小帅的,所以一直想看着他,我觉得他眼睛很好看很好看。但后来我一直没见到他了,听说去新疆了。我上初中的时候,终于又见到他了。可他变胖了,一点帅的样子都没有了。我很不喜欢他,原来我当初对他有的那点好感只是因为他比较帅一点。我很不想承认他胖了不好看了,因为那个时候我比他还胖。”
某人还是没有反应。
继续,“我舅舅家承包过一个很大的农田,然后改造成一个塘,用来养鱼。那个塘挺深。有一年,我就和舅舅还有几个同龄人一起去拿塘洗澡,他们都会游泳,我不会。他们都游过去了,我也很想游过去。我好像听到有人会说接着我,我就直接从水里扑过去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己扑到水里了。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一直在那里扑腾扑腾,最后竟然扑腾上水面了。所以我挺怕水,只不过怕的是超过一米深的水池。”
她没玩没了的讲述。
程沂哲在黑暗中很无奈的睁开眼睛。
他揉揉自己的眼睛,在黑暗中抓住她柔软的身体,然后用手摸着她的嘴,“要是在古代,我一定让人将你给毒哑,省得折磨我耳朵。”
“这么说来,你是希望我们上辈子也认识?”
“你要怎么才能闭嘴?”给502打一个广告。
她的眼珠子在黑暗中转了一圈又一圈,“说说,你是怎么喜欢上江桑榆那圣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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