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 火酒吧,不但可以喝酒,还可以唱歌,尤其是那个小厅,唱歌音响效果相当不错。
我与小红经常去冰 火酒吧,当然不是贪图那儿唱歌好,最主要的是因为那间酒吧是我的同事薛碧的哥哥开的。
不过,她的哥哥,也是我的同学薛贵。
想当年,我与小红,薛贵三人是学校里著名的铁三角组合,我们三人在一起时,就几乎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在高中时,我们并不是什么好人,做的也并非是好事,或者,并非全是坏事。
可惜,薛贵考不上大学,而我与小红考上了。
然而当我们大学毕业时,薛贵已经是个老板,比我们两个上大学的有钱多了。
心理不平衡下,许多人都会做出许多事情,我对薛贵所做出的事情就是天天去他那个唱哥的小厅中狂吼劲歌,用小红的话来说,我们是去蹭歌,蹭歌,就是去唱了歌不给钱。
当然,我还不至于坏到不肯掏钱的境地,只是每次掏钱,都遭到他的痛骂。
至于小红,更是经常作状要掏钱,却硬是每次手伸进裤袋时掏不出钱包来。因为每当这个时候,薛碧就会在收银台一边笑着看我们。
其实,我们对薛碧心存极度好感,这不单因为她是我们的同事,而且,她还是本地十大歌手的前三名,薛贵的这个酒吧之所以能这么火,她的歌声起了很大的作用。
有一段时间,我们经常去冰 火酒吧喝酒,因为,小红的女朋友李倩结婚了。
李倩并不是我们的同学,但是她就在我们隔壁单位上班,同一幢大楼出入,彼此也十分熟络。
我们一直知道,小红在与她恋爱,直到前几天晚上,小红还喜滋滋地去和小倩约会,这么快人家就结了婚,而新郎却不是小红,连我这个外人也很难接受,这不明摆着耍小红吗?
小红写得一手好字,深有赵体字的神韵,那一次,他写了一篇声泪俱下的情书,让我帮他送去给李倩,
我气冲冲地带着小红的那封情信,去到了小倩的单位找她。
小倩是真正的美女,不单美在外表,更美在气质上,那一种一眼看上去无比柔顺而无比甜美的感觉的确很让男人们陶醉,当时我们个个都在羡慕小红有艳福,小红也被我们羡慕得有点沾沾自喜,可是那天我看到她,却和一个泼妇并没有分别。
那天她刚好回公司收拾她的东西,准备辞职。她一边收拾东西,还一边轻松地哼着小曲,一脸幸福的样子,与小红的分手对她来说好象一点影响都没有。当她发现我时,微微一怔,马上停了哼曲,故作镇静地收拾东西,可是,她扔打破了一个水杯。
我把那封信交给了她,很委婉地问这到底是什么回事。
她却很随意地把小红的那封信往字纸蒌一扔,说什么都已经过去了,还写信来干什么。
我开始有些生气,好歹也谈了一年多恋爱,怎么能这么轻描淡写就要与别人结婚呢?就算分手,也得让人有个心理缓冲期啊!
小倩脸色阴沉,说她并不是在骗小红,并没有玩弄小红的感情,但是嫁出国外,这是她最大的理想,现在机会就在面前,她怎么也不肯放弃。
最后她问我,如果她嫁给了小红,小红能否保证她有房住,有车开,不用上班?
我读书比较多,对于那些为了钱而出卖爱情的人心里十分反感,所以我质问她的追求出国,但当初为什么接受了无钱的也不是国外的小红?
她说她从来就没有接受过无钱的小红,她认为小红有钱,可是,当她真的知道小红无钱后,感觉自己让小红给骗了,她说话时,仿佛受害者是她一样。说着说着,竟然哭了。
我无语,到底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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