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摊倒在床上,把那台丰田车的销匙扔给了刘星:“那台车拿回去还给陈日新吧。”
刘星说道:“妖哥,有什么好出路别忘记我了,只要你开口,我会马上出来。” ……
有研究说爱情是一种化学反应,也好象毒品一样,就我自己的感觉,从心理上,总感到自己很无能,连一个女人也留不住,自责,自卑,好象自己只是一摊垃圾,所以有一种破罐破摔,自暴自弃的感觉。
开始时,我还能整理一下我的仪容,希望在街头,在商店里遇上悦,可是,时间一长,我开始全身乏力,好象行尸走肉一般留连在广州的大小街道,流连于夜店,出入于酒巴,晕晕愕愕,不几天时间,我的胡子头发都已经长得不象人样了,好象一个流浪汉一样,有一天,我不知怎的走到了海珠广场,呆呆地坐在一张路边的椅子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
突然,一只手击在我的肩上,我回头一看,一个同样胡子头发都长得不象样的男人正在看着我,与我不同的是,他的头发虽然很长,但梳理得一丝不苟,胡子虽然多,但是裁剪得也恰到好处,而且,大热天的,他居然穿着一件风衣,还戴了一副黑柜眼镜,还真有点象一个艺术家的样子!
可惜,不论他怎么掩饰,总不住一脸浓烈的猥琐味。
“老妖!你还没死?”好象雷打一般的声音传了出来,我马上记起来了,罗日盛!
我并没有多大的热情,只是冷冷地说道:“我未死,你不高兴是不是?”
“哪里话?怎么了?啥时候混得这么霉了?要在这里行乞?”他的口中永远吐不出好话来。
我也不否认:“怎么了?我行乞影响你了?失你面子了?嫌的话混远点!”
“切!什么废话,咱兄弟也有好多年不见啦,走走走,喝杯去!”
罗日盛也是我同学,不过,当年他被开除了,因为打架,而且打的是省级官员的亲属。
他是广州人,自然也留在了广州,只是他退学后,仍经常会来学校找我们,无他,因为与我能比较聊得来,再后来,我失恋时,他曾带着我与小红在广州混过一断时间。
不过认识罗日盛这种人是我的不幸,因为,每次与他外出,他都会惹事。
惹什么事?不是他惹事,因为这个世界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他不去惹事,偏有人要惹他,用时下的话来说,他就是那种天生欠扁的人,当年被大学里开除,就是因为撩了别人的女朋友,被人打断了一条肋骨,他也把人家的脸咬下一块肉。
我懒懒地站了起来,说道:“去哪啊!”
“当然是好地方啦,我今时今日,在广州去哪不行?来,上车!”听他说话牛逼烘烘的,可是车子也就是一台最便宜的那种夏利。
“听你的口气,现在发财了是不是?”
“哈哈!发什么财?混口饭吃而已,来来来,我们先去最近的梦仙来!”
“梦仙来”我是知道的,这是一所相当有名气的夜总会,里面有桑拿按摩,有酒巴,有歌厅,还有棋牌室等,消费相当高。不过,既然罗日盛要去,我闲着也是闲着,那就去吧,可是,我们刚从他的那辆夏利下来,即有一人向着我们走了过来,明显可以看出,罗日盛的表情变了:“才哥,嘿嘿,我带个朋友来喝两杯!”
“不行!”那人一脸横肉,看起来有点狞厉:“六叔交戴过了,你现在就留在外面接应!”说完,也不等罗日盛回答,就直接往梦仙来走了进去。
接应?什么意思啊?我看了一眼罗日盛,罗日盛一脸无奈,对我说道:“妖哥,你别走,我怕。”他的那天生贱样又出来了。
“你小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啊?现在加入了黑社会?”我表情有些愤怒。
“不是,不是黑社会,只是跟着六叔看些场子,那是什么黑社会?别吓我,被我老爸知道他会气死的。”他唯一一点好,就是对他爸爸极其敬畏。
“呵呵!果然近了你就没好事!妈的,想当年因为你我们被人伏击了多少次,我的身上也因此受了多少伤?好吧,要死你自己死好了,老子没眼看!”说完,我转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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