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可是真的?”坐在椅子上喝茶的任我行手一颤,差点弄翻茶杯。烛火的光被风吹得明明灭灭,他的脸也在阴晴不断的变化着。沉默地凝视跪在地上的黑衣男子,就算在密室里,黑衣男子的脸上也蒙了一张面具。
“属下不敢欺瞒教主,就在今夜七星海棠确实发芽了。”即使是强调,黑衣男子的声音依然平淡,完全没有任我行那样激动。
“东方不败知道了吗?”良久,任我行才再次出声。这一次,他破天荒的发现他那从来都刻板得像木头一样的属下的语气里居然也带了一丝疑惑:“不知为什么,副教主暂时似乎还不知道这个消息。”
百思不得其解,任我行喃喃自语:“难道陆清没有告诉他?”不过只是一瞬间他就微笑起来。把茶杯放在桌子上,任我行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挥手让黑衣男子离开,看着烛火大笑:“七星海棠,东方不败,哈哈哈哈哈哈哈……”
话说陆清离开日月神教后,就决定要远离这个疯狂的江湖,他打算回桃蹊村去看看。一路向南而行,还担心有人追来,也不敢走官道,只挑那偏僻的小路走,很是吃了些苦头。一身的白衣也弄得脏兮兮的,配上被藤蔓野草弄伤的脸,简直就是混丐帮的。
后来,他偷偷溜到小镇上,找了个成衣店买了换洗的衣物,饱餐一顿后觉得这样才是最幸福的生活。干脆破罐子破摔,无论是东方不败还是上官云,真要有心抓他,他也跑不掉。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从此陆清就大摇大摆的走大路了。结果并没有人来追他,才知道自己前面是自讨苦吃,更是悲愤不已。
密林中,尸体倒了一大片,从这些尸体的打扮来看,竟然全部都是镖师。那些镖师的死状极惨,从倒在血泊中的黑色残旗上能隐隐看到一只张牙舞爪的狮子。在这尸山血海中,还有活着的人——那是一群灰衣大汉并破轿里一个脸色惨白浑身颤抖的女子。那女子青丝如瀑,皮肤白嫩,柳眉杏眼,娇娇怯怯,弱不胜风,现在更是被吓得花容失色。
这是陆清在快要踏进福州地界的时候见到的一幕。很明显,这是江湖人在劫镖,而被劫的镖局,陆清也很熟悉,正是“福威镖局”。
“格老子的,这个女娃娃长得硬是要得,嘿嘿!”听到这句话,那女子也顾不上害怕,哭着哀求道:“你们要干什么?求求你们放了我!”一群大汉闻言都大笑,有人说道:“张老三,你娃儿又起色心了哇?不怕你们家的母老虎了?”那叫“张老三”的人脸皮一红,硬气道:“老子才不怕那个母老虎,在家里老子可是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的。”然而他虽然嘴硬,到底还是不敢再出言调戏。
陆清的眼睛眯了眯,那群大汉说的全是四川方言。在现代的时候他趁着国庆长假去过九寨沟,所以多少能听懂一些当地人的话。只是四川离福建这么远,这些川人跑到这里来劫镖,未免有点奇怪。看起来倒更像是故意找“福威镖局”麻烦的。想到这里,陆清也纳闷:“笑傲的剧情还没有开始啊,怎么余沧海就要灭林家了吗?”
“不要,放开我,求求你们放开我!”然而现在的情况让陆清根本就没有时间想明白,因为那群大汉把那女子从轿子里给拉了出来。甚至还有人趁机在那女子身上乱摸,只把一个娇嫩的千金小姐给吓得魂不附体,只能一遍遍徒劳的哀求。
“住手!”就在此时,陆清忍不住了,大喝一声:“放开她!”众人一愣,只见一个异常俊美的白衣男子,正慢慢从密林里走出来。“救救我!”女子见来了救星,挣扎着大叫救命。
灰衣大汉们回过神来,俱都面面相觑,继而大笑。叫“张老三”的汉子笑得尤其厉害:“嘿嘿,格老子的,哪里来了个长得比娘们还漂亮的书生?”陆清也不理他,只是重复道:“放开她!”大汉里一个方脸汉子也调笑道:“小白脸想英雄救美?看你你长得比这娘们还美,你们到底哪个救哪个哦?”
这话一说完,众大汉却看见那白衣书生不怒反笑:“你们想尝尝‘清风’的滋味吗?”也没看见那白衣男子干了什么,一阵清风拂过,众人只觉得全身酥软,竟然全都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而陆清却慢条斯理的走上前来,把女子从地上扶起,放到不远处的石头上。从衣服里掏出一个碧色的小瓶,打开瓶盖,那女子恍惚间只觉得闻到一股奇臭无比的气味。
白衣男子笑着对她说:“小姐,你没事吧?”
她慌忙从石头上下来,红着脸道谢:“我没事,小女子王颖,多谢公子相救。”陆清点点头,走到灰衣大汉们面前,居高临下:“诸位,这‘清风’的滋味可好?”风水轮流转,那些刚才嚣张得不可一世汉子们却骇得说不出话来。
只有那方脸的汉子还硬撑着问:“你,你,你到底是谁?你刚刚做了什么?”陆清面无表情道:“我是谁?做了什么?你都没有必要知道。”转过头面向那叫王颖的女子,指指地上的尸体道:“你想为这些人报仇吗?”
女子的脸立刻由红变白,惊慌道:“我,我,我不知道,一切但凭公子做主!”陆清颔首,再度看向躺在地上的众人:“遇上我算你们运气好,若是…”
他刚想说若是遇上的是东方不败,你们肯定死得很惨。但是想到自己已经决定远离东方不败和江湖,忽然觉得意兴阑珊:“算了,这些人,还是让官府来处理吧!”他慢慢走向女子的身边:“你知道这里最近的衙门在哪里吗?”
“落日镇”是一个很小的镇子,因为毗邻福州府,处于交通要道的小镇还是颇为繁华的。李孟是“落日镇”的总捕头,他是一个有着古铜色肌肤的男子,身材高大,身手敏捷。这一天他刚刚准备出门,却撞上两个来报案的人。
那是一男一女,男的一身白衣,气质翩然若仙;女子一身华服,明显是个很有教养的大家闺秀。等两人说完案情,他凝神沉思一阵,立刻让人抓住白衣男子——这人很可疑,明明不会武功,偏偏说自己制住了凶手。
那两个捕快伸手抓他的时候,陆清条件反射的一把药粉撒了过去。趁着捕快们被迷倒的机会,拽着王颖从衙门里逃了出来,直到一口气跑出了“落日镇”,才喘着气停下来。只可怜王颖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被他拖着也跑了这么长的路,差点没累死。
“你家住哪里?”歇了一会儿,陆清对女子说:“我送你回去吧!”王颖红着俏脸,抽出还被对方握住的手:“小女子本来是去福州姑姑家的,现在还是麻烦公子送我去福州吧!”陆清想到自己回桃蹊村是早一日晚一日都无所谓,就问道:“你姑姑家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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