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红衣看到客人是个锦衣少年人,越瞧越觉得他一身富贵,话说得不大流利了。
因为他很兴奋,觉着有一桩好买卖已到来。
他很兴奋,兴奋中有一股犯罪的意味。
他看锦衣人不像武林中人,倒像是一位富有的世家子弟,眉头一皱――“酒来了。”
“好酒。”西门吹雪闻到浓烈的酒香,往嘴里灌了两口。
“酒里有毒……”他突然从椅子上跳起。
“哈哈,哈!”店主人笑得像姑娘般可爱动人。
西门吹雪头晕目眩,店主风红衣一等他倒在桌上就走了过来,伸出手径直掏他的怀。
一只手,被另一只手一下子拿住!
很有力的……
“呓?你――”风红衣比见到死人复活还来得吃惊,忙不迭从裤管里面抄家伙――那把旧铁刀。
西门吹雪防卫,一扬手用袖子卷住风红衣那只拿刀的手。
他的头还是昏沉沉,知道自己已上了当。因为风红衣比什么人都像一个普通人,只不过衣着鲜艳,犹如少妇着装。
“其实我早就该看出来了,这样的人衣架饭囊一般,和正常的人不一致,人格就肯定有缺陷的。”西门吹雪昏昏沉沉下,把匕首卷向了“少妇”风红衣的胸部。
却听“呀”的一声,“少妇”死了!
喝醉酒是什么滋味?西门吹雪当然知道答案。
――迷糊的境界,腾云驾雾不知自己身在何方。一醒来,脑袋却疼得要人的性命。
西门吹雪醉酒,醉的是药酒,被风红衣下了药的酒。
正是蒙汗药,被下过药的酒,是否越容易使一个酒徒喝醉呢?答案――是。
西门吹雪“醉”了,在醉之前,他还赶紧用内功逼出一部分的酒液于身体外……
酒,从他著名的拿剑之手流了出来。
西门吹雪剑出杀人时,剑都会在明处,不会出现在对手的背后。
――他光明正大,也高傲!
一种近乎单纯幼稚的高傲,高傲到令西门吹雪猜不透某些江湖人猥琐阴暗的丑恶心理。
所以他在这个小吃店才会上当,喝下了蒙汗药酒。
少年凤舞
(一)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在人间的神仙?是人中的龙凤?
陆小凤,就是陆小凤。
陆小凤令对手头大如斗,令朋友见了,就在心里充满希望。
陆小凤从小就令父母头疼、困扰,也令邻居苦笑不得。他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想法,时常会让旁人承受不住。
最叫人吃不消、感到害怕的是――
陆小凤对那些想法,不仅仅想一想就算了,而是真的去做出来。
如果他只去想蟋蟀要怎么捉,书又是怎么看;那么,也不会叫人如此无奈叹气。
十分可惜,他最爱想的是――
到底怎么样,才可以让一只小鸡半天就长成大鸡?房子为什么是房子?猪吃饱以后,为什么趴在那里睡觉?
这些问题,无论谁听了,当时都一定会觉得很新奇、很好玩。
可是当一个乡下人转过身看见,自己家的小鸡被几斤饲料胀破肚子;一窝肥大的大小猪,都被倒吊起来嗷嗷惨叫,整座房子也突然已成为一片火海;这个时候,恐怕谁都会知道一点也不好玩了。
那个乡下人也又惊又气,早刺激得昏死过去。
(二)
陆小凤生长在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父亲是村里唯一的打铁匠,母亲在他刚出生时就死了。
传说他母亲怀孕后,红光照满一身,盘旋如凤凰形状。在分娩前夜,曾梦见神人抱着一个婴儿放入自己腹内。
孩子一生出来,满室闪耀着红光,并散发出奇异的香气,经久不散。孩子的头发,也不跟平常人那样贴在头顶上,如神仙雷震子一般直立。
村庄落后,在这里并没人念过书,陆小凤的父亲丧妻得子、爱子心切,吃苦耐劳请来一位私塾先生。
于是――
第一次有私塾先生,把自己的足迹带入这个村庄。
于是――
在这个村庄有史以来,第一个请来先生进村的村人,准备把他自己的儿子,培养为这村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秀才。
也不管是什么字、什么文章,陆小凤只要看一遍或听一遍,就能背诵如流,并能一字不差默写出来。
父亲慢慢发现自己的儿子有些不平常,因为儿子有时候实在太安静,静得出奇又可怕。
陆小凤经常一个人呆呆坐在那里,眼望着某处出神。其中一次,父亲终于忍受不住好奇心问他:“你到底在看什么?”
陆小凤过了很久,才回答:“我正在看对面的屋顶。”
父亲顺着他的眼神,看去那个方向,见是黑糊糊的屋顶。那上面也没有什么,只有落叶和乌鸦。
父亲马上道:“那有什么好看的?”
陆小凤道:“我数了几遍,在那里确实有一千九百八十一块瓦片。”
父亲不知道儿子的眼力,在什么时候练得那么好。
陆小凤,从小就莫名有个习惯。只要很多东西集中在一个地方,他都会很耐心把它们数出来,不但数得出来数得很快,还记得每个细节。
就像一只鸟,即使在高空在远处,视力还是好得能看清自己唯一的攻击对象。陆小凤的眼力,早就锻炼成了那样。
到后来,不管什么东西,不论这个东西在哪里是什么形体,它是静止还是动得飞快;他完全不用仔细的看,才一眼瞟过去,一霎那间,就已十分清楚东西的内外结构、其中具体。
(三)
“静如处子,动如脱兔”。陆小凤有时候安静得失常,有时候又好动得震撼人心。
他总会有很多古里古怪的想法,一个个都要付诸行动;所以,小村庄常常整日都不得安宁。好动儿什么东西都想摸一摸,拆一拆;不管什么,他都想问、想看、想听。
陆小凤在十几岁时却忽然变了,变得对什么都没兴趣,只对父亲的铁器有兴趣。
父亲看儿子突然变乖,自然心怀宽慰,一心教他如何打造菜刀、锄头、以及各种农具。
开始的时候,陆小凤很用心,什么样的铁器都要打出来。只要世间存在的铁器,他几乎都要打出来看看。
可是后来,他看着那些铁器的表情,开始变得很不满意。简直有点厌恶,一双小眼睛明显露出思考的神色。
某天他乖乖洗了个澡,然后就吃饭,接着很老实的上床去睡觉了。
等全村的人都已睡觉,已是下半夜。
就看见那个令人伤透脑筋的陆小凤,偷偷走出了家门,偷偷溜上小街,又偷偷跑向村外的乱葬岗。
没人知道他到乱葬岗来干什么,直到快天亮了,他才搞得一身泥提着一个小包回家。
离天亮显然还有点时间,他也没再上床休息,迫不及待拿着那个小包,又提着一桶水来到父亲的打铁室。
他将小包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入水桶。只见倒出来的,居然是一堆完全敲碎的骨头渣和一些灰。
于是――
那一夜快黎明时分,村里有很多人以及陆小凤的父亲,都被一阵阵的铿锵打铁声、一片惨烈的哀嚎声吵醒。
他们都以为,那不过是夜风的扰人声音。
第二天早上,陆小凤的父亲来到打铁室开工。他才起床,便站在门口伸了个懒腰,可懒腰没有伸成,嘴巴却已张开老大。
――他看到了一件铁器,十分怪异的铁器,看上去好象有了生命。
铁器似乎在呼吸!
――他把眼睛都看得凸了出来。
第二天的晚上,村里有很多人以及陆小凤的父亲,又被那惊人的夜风惊醒了。
第三天的早上,陆小凤父亲却看见,那怪铁器已经支离破碎,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给剪断。
他还看到,儿子的手指有一些红肿。
到了第四天,陆小凤父亲发现,陆小凤对于“打造铁器”,变得再没有兴趣了。
只对他自己的手很有兴趣,特别是其中两根指头。
很多年后,他的父亲回忆起当日情景,面对着一堆人形碎铁,依稀记得儿子好像是在说这一句话:
“天下武器,无优无劣,并无第一;至刚必败,至柔亦败,无坚不摧,在于顺心!”
陆小凤曾经一直都在思索:最犀利的一种武器,到底存不存在?现在他已完全明白――
如果心到眼到手到,天下就再没有做不到的事,武器根本多余。
乱葬岗。
那一天晚上,陆小凤从那里回来时,手里紧紧拿着一个小包。人们是后来才知道,小包里装满骨头和灰渣。
却没人知道,在那天晚上,陆小凤在村外的乱葬岗上,具体都经历了什么。
(四)
一个平凡的人,他默默走入一个平凡的小村。
人,是平凡的人,一身土布做的衣裤,一脸老实相。
小村,是普普通通的小村。
这个平凡的人,就在这个再平常不过的村子,做起了最不起眼的工作――更夫。
没一个人知道他以前是什么样的人,具体又叫什么名字。
小村里,也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人们看见他的时候,他就在村子里了。
没有人问他从哪里来,他自己也不说。
他一张苦瓜脸,岁月显然已在上面留下无情的痕迹,眼睛很混浊,一堆皱纹纵横,被时光之手刻得又深又粗。
在小村里,每一个人看到他,都立刻就把他当成一个乡下人。人人都以为,他其实就是隔壁村子的人。
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会从心底产生一种安全感,好象看到了自己的同类。
就算是猫看到他,也会以为他就是猫。狗看到了,便以为他也是狗。
平凡人来到这里,用一支秃笔沾上墨,在一张纸上提出――
他要住在小村里的那一座钟楼里。
终于,村长问他叫什么名字。然后,全村人才都知道,原来这是一个哑巴。
一个平凡的哑巴,身上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驼着背。
似乎没有人知道,在村子里,第一个看见他走到村里来的人,是谁?
第一个看见驼背人的,就是陆小凤。
当时,陆小凤看到村口飞快掠来一只“大猫”,身影黑糊糊的。这个东西弓着身,又蹦又跳的出现了,却不知道“它”自己已进入陆小凤的视线。
陆小凤看到“大猫”站那里,似乎还伸了个懒腰、扭了一下ρi股。然后,他看清“它”原来是一个驼背人。
令陆小凤感到奇怪的是――
驼背的人从村口到村里,这一路一直在跳,一下子就跳过去半里路,到底是怎么会跳那么快的。
村长看驼背人的样子老实本分,又是个哑巴,觉得很可怜,就同意了他的要求。让他住到钟楼里安身,同时做起村里的更夫,每个月拿十文铜钱。
钟楼坐落在村外,除了新的主人――那个驼背人,钟楼里面,就只有一口大钟。
在村外这一块地面上,只有这一座钟楼,别的再没什么建筑。其实,这附近曾经盖过一座小庙宇,钟楼实际上是小庙的附属。
后来,因为庙里的住持嫌小村里的香火不够旺盛,就“伙同”一众僧徒,悄悄如候鸟迁徙了。
小庙就这样荒废了,年久失修,在某天雷雨交加时,终于倒塌。
只留下钟楼挂着一口大钟,孤零零的耸立在村外。
(五)
陆小凤一直很想问问那个驼背人,他的身法怎么会那么怪,又跳得那么快。
他一直想问,一直没找到机会。
那一天的晚上,他到村外的乱葬岗上去,碰到了这个古怪的驼背人。
(六)
陆小凤,一直睡不着觉。他也不是睡不着,根本就是要自己清醒,想着去乱葬岗。
他一会耐心又一会焦急,在眼睛开始酸痛时,终于已近半夜。
村内,所有人都应该睡着了。
夜雾凄迷,火光摇曳,一个少年――
陆小凤的手里拿着一个火折子,疾步走出村口。
乱葬岗上,四处丢弃着无名尸,无数尸体的来源――
是一些本身带病的人,路过小村的时候暴死;或有一些异乡人不幸客死在村内,要么就是一些穷得没钱安葬的本村人被弃尸此处。
乱葬岗上,尸体腐烂的场景可怕,再加上野兽经常到此寻觅食物;村长万分不准村里的人没事跑到这来,特别是小孩。
陆小凤偷偷来了,为了打造一件新铁器,正企图利用死人骨去混合铁块。因为他不知道,那是否会与平常的铁器有区别。
要到达乱葬岗,必须路过钟楼。
――乱葬岗,禁行。
陆小凤知道,钟楼上的驼背人是个哑巴,和人沟通起来很困难,难以赶去村里通风报信。可是,他又知道驼背人会写字。
所以,还是怕第二天早上驼背人会找到村长,在纸上详细又清楚写出一切。
陆小凤在经过钟楼时,便吹灭了火折子,借着月色悄悄步行。
山路不算难走,只不过有时好象踩到了蛇,会不小心绊上一脚。
夜风极凉,吹到陆小凤脸上,令他感觉那根本就是死人的舌头。
四周怪树的影子狰狞,形象扭曲,陆小凤走完一条山路站在一具骸骨前,在仔细看。
这里好几具尸骨,有一具还在腐烂,血腥味被混合在风里,直灌入陆小凤的口鼻。
数不清的各色虫豸,在尸身上爬动,有尸虫、毛虫,还有蛇……
山里的雾迷朦,陆小凤突然觉得自己看不清眼前,心里在暗想:莫非,这就是鬼气?
人有人气,鬼似乎也有鬼气。他不去管那么多,弯了腰身拿一块石头,去敲一截腐烂完毕的骨头。
“你这家伙,到这里干什么?”有个声音响起来,出现得很突兀。
陆小凤沉着的回头去看,却意外发现,说话的偏偏不是别人,就是那个驼背人。
驼背人的背还跟白天那样弓着,却已不再是个哑巴,声音清亮。
陆小凤听了他一问,便答:“我拿骨头制刀。”
驼背人笑了,声音温柔:“传说铸一件兵器,只要赋予人的精血,便能通灵。”
陆小凤点头道:“我在书上也看到这么说。”
驼背人又说了句:“大巧不工,真正厉害的兵器并不是打造出来的,也许你自己的手,就比一切兵器都犀利!”
没有人知道,那天夜里在乱葬岗上,接着又发生了什么。
过了好几个时辰后,陆小凤才从山上赶回家,造出一件会哭的人形兵器。
钟楼上的驼背人,无疑是个有故事的人。
陆小凤经常要和他聊天,知道村外的故事更多。
于是本来已很热闹很好玩的江湖,因为多了一个陆小凤,变得更热闹更好玩了。
少年盲侠
在树林中,座落着一个破败的小屋。
树林的上空不时有鸟儿飞掠着过去,纷纷地发出嘹亮悦耳的鸣叫声。
小屋有门,木门。
木门的角落里,有一只蜘蛛悠然自得的,在不停结网。
在声声鸟鸣下,这只蜘蛛好象陡然生了一双活人的耳朵,终于听见上空的鸟叫,它的身子做出了反应,快速爬移,居然一下隐没在木门的另一面。
生物的本能,真是很奇怪。也许,它是很害怕鸟儿吞吃了自己――不管什么鸟,都是很喜欢吃虫子的。
这一会,小屋的木门突然被打开,传出“咯吱”一响,出来一个少年。
这少年明显发育不良,面黄肌瘦的,但是个子却很高,他穿着一身脏得看不清颜色的破烂衣裤。
少年抬起了头,只见那一张脸上满是落寞,这是一个孤独的少年!他此时正抬头,是想看一看那些在半空发出叫声的鸟类。
骄阳在天,似火烧人。少年的一双眼睛却直直盯着,也没有被那强烈的阳光刺痛,原来他是个瞎子。
红日下,那瞳仁没有变化,少年的一双耳朵反而动了几下,他赶紧低下头来“望”着地面。
他耳朵一扫,发现旁边的一个草丛里“簌簌”有声,竟然有东西在动。他嘀咕了一下:“莫非是一只兔子?”
如果能捕捉到一只野兔,那么,绝对能暂时改善他现在的生活状况。因为,一只野兔可以拿到市场上,卖出很多的银子。
“这只兔子,我一定要到手。”瞎眼少年如此想着,这时,他的心跳很快。一张脸,也因为兴奋得太厉害,而变为通红。
空手捉不到猎物,少年转身进入小屋,去拿打猎的用具。
明眼人可以看到,屋里的光线非常不好,十分昏暗。一阵熏鼻的草药气味,在屋子里有限的空间中,到处弥漫!
有一个人躺在屋角的床上,嘴里发出轻轻的呻吟声,身子也在翻来覆去,显得极不耐烦。
听到少年的脚步声,床上的人,很无力地叫起来:“你这个不孝子,怎么还不给我去采药?”
听这声音,是个女人,瞎眼少年向她回话:“妈,今天采过药了,都放在床底,等下就煎出来。”
那女人,十分辛苦叹出一口气:“哦――”
也许她觉得说话实在太累,接着就住口不语了。
少年的眼睛虽瞎了,对这间屋子的结构却十分熟悉,所以他轻车熟路绕过几处,犹如明眼人一下走到一面土墙前,站定了。
打猎的用具,就全部挂在这面土墙上,可是土墙的上方,竟然只有一把弓和一些箭,再没有别的什么。
少年一直以来,都只能靠这些自制的弓和箭去打猎,由于工具奇缺,所以他很少有收获。他清楚记得,自己这半年多,仅仅打到过一只山鸡。
他抬手取下了弓与箭,心里挂念着屋外的那只野兔,摸索着悄声出了门。
野兔,不动!瞎眼少年在刚才发现的那一堆乱草,已不再蠢动不休。
――野兔可能跑了,从来就没有一只兔子,会长时间安安分分的呆在原地。
听着乱草丛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动静,心里猜想着野兔已溜走并无踪迹,少年手上抓着弓箭,心里很沮丧、很失落。
“满楼,小花!”少年听到屋里病人在叫,忙作回应:“妈,我在这里。”
屋里那个病人叫道:“去通天客栈,找你的赌鬼老爸回来……”
“通天客栈”,在叶子巷。
花满楼牢牢记着“叶子巷”这个名字,快步穿过一条热闹非凡的街,终于进了一个小巷子。他在一座大屋前站定,脸上已全是汗水。
“侥幸!”他小心翼翼擦着额头上冷汗。
从家里到通天客栈的路线很复杂,他虽然独自走过许多次,但是已瞎眼的他,还是经常几乎就走错。
要不是陡地生出一个激灵来,这一次,他一定又身体直直的一个劲儿过去了,而不是转个弯进入这条巷子来。
连刚才那一条街的街名是什么,现在他还不知道呢!
“这里是飞花巷子,叶子巷离这儿,还隔着一条街。”他不停喃喃着,打算继续赶路。
他的步子一团乱,心很急!
仿佛有一把巨大的锯子正在慢慢地拉动,于是血一滴又一滴,就在血管中迫不及待地淌了开来,从他的心底缓缓流出,往下落着。
一番暴走,运动之后――身上的血液,本来就会比平常流得更快。加上心火的攻击,花满楼头已经晕乎乎了。
“在哪里?我到底在哪里?”他差一点连自己的名字也忘了。
正当他按着脑门,俏然沉思起来的时候,一个和他差不多年龄的穿青衣服的小后生出现了。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就闪到他的背后,伸出大手来,准备捏住他的“七寸”!
“啪!”青衣后生用力拍了一下花满楼的肩膀,然后开口说话:“兄台,请问?”
“谁――”花满楼体内潜伏的功力,立刻发挥了效用。
只听“砰”的一声!那青衣后生被浑厚的内功震出七步,已退到他原来躲着的地方,一扇门。
杨木做的大门!它用上好的漆刷过三五遍,油漆是古铜色的,由城内最出名的一家叫“王记金漆老店”的店铺子卖出去。
这世上老有人专门像鬼,在背后动不动地装亲热招呼别人。
花满楼,就很厌恶这一类人。他身体发挥的内功竟然未退,青衣后生撞上门板,结实的木板,便忽地裂出了一条细缝。
青衣后生,在睁着眼睛看着它产生所有变化,一切都来得好快――一声轻响,一片灰土。
那一阵灰土,便是干燥的漆粉和木屑。它们从木口子中使劲蹦出来,一下来到人世间。
阳光十分灿烂,空气之中,有一层极淡极朦胧的黄雾在飘。这空气,又突然变得很呛,香得呛人。
花满楼掩住了鼻子,连两只瞎眼也微微闭了起来。
――香喷喷的东西,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香喷喷的白米饭,对一个乞丐来说,是最罪大恶极的一种诱惑。既得不到,还得看着它,一直到干巴巴的饿死!
从来红颜祸水,用“女人的胭脂”这一类物事,也不废吹灰之力的,就可以证明――香中,确有毒。
那个“偷袭”的冒失鬼,其实,就算他不是很明白上面说的一些道理,起码也知道这股香气来得古怪。
――要怎样的漆,才做得这么香?要怎样的人,才会去做这样的一扇门?
小后生的身手,和花满楼同样的敏捷,他一被对方深不可测的内力反弹回来,就忙不迭地遮起了面门。他当然还不知道,眼前那位似乎迷路的人,姓什么,叫什么。
杞人忧天――过了老半天,这里虽然香气满天,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小后生人没有倒下,花满楼也没有。
花满楼己退开十几米,这时,他又返了回来,想察看陌生后生的伤势。刚才一接触,他已经知道这人也会武功。
那么,也就是说:“这人,是江湖中人。”
“我是小偷!”后生道,脸带菜色。
又道:“我已经十来天没有吃上一顿好饭了。”
接着问:“我看阁下是一条既好商量、又讲义气的汉子,能不能先借一点银子?”
一个饿得体力透支的偷儿,恐怕连逃跑也跑不出几步远了,居然在一个大白天,在闹市区人来车往当中,对着花满楼这样的一个人说话。
――打开天窗,说亮话!莫非是他脑子饿出了毛病,又或者是穷得怕了,连命都不想要了?
花满楼却在笑:“我借!”
他摸出了二十两,越看偷儿越可怜,似乎嫌不够,干脆换上一张五十两的银票。
说是借,他自己当然也知道,其实可怜的偷儿,已当场就连本带利的,把银钱还给自己了,实际上分文也无。
“天无绝人之路!”最后,花满楼还拍了一拍偷儿的肩头,如此的劝说。
偷儿拿着银票,喜气洋洋的问:“兄弟,我们交个朋友好么?我复姓司空,名摘星,那么你呢?”
花满楼道:“我叫花满楼!”
“花满楼”三个字才一出口,司空摘星就笑了,他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觉得很有意思。
他问道:“真有诗意,这简直就象个女孩子的名字!难道你家里到处都放着鲜花?还是你刚出生的时候、那地方到处是鲜花?”
花满楼在微笑:“鲜花不在明处,在人心里,其实无花胜有花。”
司空摘星似乎若有所思,道:“哦,我懂你的意思,道理就象一个人平时只要用心去感受爱,他便拥有了爱。”
花满楼点点头:“是的!一个恶人总不会去爱人,就算有人爱他,他也感觉不到,所以他总说自己没有爱,那是因为他不会靠近爱。”
他叹口气,又道:“有些人就算拥有了一切,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就跟不拥有一样。有是无,无,其实也是有!就象离别,接着才会团聚……”
司空摘星手拿银票,这是花满楼刚才给的,他一直都没放起来,现在他忍不住细心打量起眼前的人――从“莫名拿到银票”开始,他就觉得这个人挺有趣。
他发现这人和自己差不多年纪,十六岁左右,可那个思想的高深程度,却远远不是他能比的。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形容这人,是“世故”?还是“早熟”?
司空摘星在左看右看花满楼的时候,花满楼的脸不动声色,眼睛老是盯在某处,没有转动。
于是司空摘星很疑惑,为了证实心中那一个想法,他挥了挥手,又把身子移开,悄悄走到花满楼的背后。
花满楼突然开口问道:“朋友,你又走到我后面干什么?”
司空摘星惊讶:“你能看到的?”
花满楼又道:“我是个瞎子。”
司空摘星更惊讶了:“那你知道我在后面?”
花满楼道:“我听到的。”
叶子巷通天客栈,一个少年站在客栈的门前――花满楼。
他终于到了这里,他看不见,笔直的站着,一双耳朵努力倾听着周围的杂音。
他是在辨别方向,想找到客栈门口的正确所在。
客栈门前的大街上,无数行人在走,多如流水,又一群马过去,犹如龙行天下。车轮滚滚的嘈杂响声中,花满楼同时也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有一些声音简直希奇古怪。
这一阵怪声音的产生,简直是因为鱼在水中放屁,老鼠在大口吃猫,臭虫在开心唱歌。
忽然,从一个方向飘过来一片娇滴滴的叫声:“大爷呀,快过来啊!这里包你快活――”“小哥,你来这里听听歌,抱一下小妹,高兴会儿啦!”这是一群青楼女子在打招呼,拉客人。
――通天客栈里面,不但有赌局,也有风流的场所。
花满楼听了女子的浪声一片,心里确定那一处便是通天客栈的位置,毫不迟疑就向那里过去。
他并不是来聚赌,也没有兴趣来风流,到这里,只是为了找赌鬼老爸回家。
来之前,他母亲给了五十两银票。因为很怕赌鬼输光了钱,又把人也抵在那里,最后回不了家。
花满楼却陡然变了脸色,因为他忽然想起,五十两银票已在刚才送给偷儿――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怀里揣着那张银票,脚步踏出去很稳实,心情很愉快,心里在想着怎样把钱花掉。
“刘小弟的婆婆那两件衣服实在太烂了,一年穿到头都没有新衣服换,我去帮忙再买一件吧!不过,剩下的可能还有二十两银子,该拿来干一些什么好呢?”
他的手在空气中忽然发痒,痒得没有生气,回光返照似的微微颤抖起来。于是,他忍不住就在空中偷偷抓了一把,好象是抓了一副骨牌,顿时又变得精神抖擞――他的赌瘾又犯了。
他正走在一条古旧的无名巷子里,专心的快步走着,巷中突然有一阵穿堂风吹过去,好象有一个无名老神仙在过路。
凉风吹得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大喷嚏,司空摘星便破口大骂:“是不是有人在咒我?”
就在他快要走出这一条老巷时,迎面看见――巷口,有一个穿灰色衣服的人,在慢条斯理来回踱步,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
司空摘星看到他,却从心底冒出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好象是将军碰到了皇帝,弟弟看到了哥哥。
他很诧异――自己内心,究竟为什么会有这些微妙的变化。
他停住了脚步,紧紧盯住这个不平凡的灰衣人,灰衣人也正向他看着。
他觉得这个灰衣人有一种说不出的镇定,那件灰色的衣裳泛出一股莫名其妙的气息,神奇且不可捉摸!这人好象在这里,又好象是在天边。
灰衣少年,跟狐狸一样的脸型,苍白的脸色,深邃的眼神,卧蚕眉。以及如玉石雕砌的鼻子、嘴巴,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精致秀气。
司空摘星认为,他似乎是邻家的某位小哥,那么平凡又熟悉,可又是那么神气、陌生。他使劲去想――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这人,始终没有结果。
灰衣少年冷冷看住他,脸上的表情冰凉一片,任何人都看不进他的内心。他突然伸出了一只手,捏紧成拳头。
司空摘星不知为何,心有灵犀,看懂了对方的想法,也一样伸出一只手,摊开来,喊道:“布!”
灰衣少年的手还是伸在那里没动,淡然道:“我出的是剪刀,你输了,把钱拿来。”
司空摘星却明明看见他伸出的是一个“石头”,自己眼睛都没去眨一下,怎么就变成了“剪刀”呢?
司空摘星目瞪口呆――他不明白对方究竟如何移形换位,动作那么快。他眼睁睁看着那只手在自己眼皮底下已成“剪刀”状,十分怀疑眼前是只假手。
愿赌本应该服输,司空摘星却开始玩起耍赖:“是的,我输了,可是你叫我拿什么?”
灰衣少年道:“我赌赢了,当然是要来拿钱。”
司空摘星哈哈笑:“我没钱。”
灰衣少年竟然不再坚持,仅仅轻拍了拍司空摘星的肩膀,道:“好的,先欠着,等你以后有了钱就还我。”
他施施然走了:“记住,我是你的债主,陆小凤!”
司空摘星回过了神,再看不到陆小凤半点身影,不知道对方在倏忽间走到哪里去了。
巷里还是有穿堂风,司空摘星脊背有一点凉意,他觉得怀中少了点什么,意外发现那一张五十两银票,鬼使神差的不见了。
对方的手脚,竟比他这个专门偷盗的人,还要快上那么多。他丢不起这个脸,吃惊之余,心里决定吃了哑巴亏,不去四处张扬。
然而他还是很愤怒,大喊一声:“陆小凤!你个王八――”
谁也不知道,灰衣少年陆小凤有没有听到他的叫骂声。
半空却立刻传来一阵物体破风声,飞快地笔直撞向司空摘星,司空摘星大张着嘴巴,嘴里不知在何时已塞着一个东西。
一个冷冰冰的馒头,上面夹着张破纸条:
“欠的债还是现在就还了好,免得利息太多!”
少年时的陆小凤,当然没有四条眉毛。
嘴上的两条眉毛,是表示陆小凤有男人味。
少年时的陆小凤,却已很有“四条眉毛”的味道了,也就是很成熟。
他和平常人那样,两条胳膊两条腿,一个头一个身子,什么也没长多、长少。可只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看到他,都会觉得他浑身充斥着神秘的力量和气息。
他似乎是经过天地的洗礼,接受了天地之间各类神魔的所有祝福。
陆小凤在通天客栈,客栈里很热闹,只要是热闹的地方,他就很喜欢去。他觉得――有那么多人在同一个时间聚集在一个地方,而且各式各样的人都有,实在好玩。
他怀里放着刚从司空摘星那里赢过来的五十两银票,在客栈里到处走,马上就对一种游戏产生了兴趣。
这个游戏很刺激很有趣味,就是“牌九”。两副骨牌,直接开牌比大小,赢了马上有钱拿,干脆利落。
通天客栈的二楼,场地宽阔,摆放着十几张桌子,人头涌动,很多赌徒在来回走动,并不时吆喝上几声:“豹子!”“至尊宝!”
到处很拥挤,人气旺盛,只有在角落的一张桌上,旁边没有人敢来凑什么热闹。
正有两个人对面坐着,一个女人在负责洗牌。
陆小凤步履稳健,直向那边走过去。
一只手伸过来,阻止他的去向。这是一只骨节粗大,上面长满了老茧的手。
一看就知道,是武林中人的手,下过苦功练过硬功夫的。
那人一身黑布衣裤,是赌场里看家的打手,喝了一声:“小子,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别来捣乱!”
陆小凤紧闭着嘴,看也没去看他一眼,又抬脚向前。
打手发怒:“你没听到么?”
他身子挡住陆小凤的去路,并使出擒拿功夫,去抓陆小凤的双臂。
陆小凤才少年,身子却已很高大,和成人差不多。
似乎力气也和成人差不多,也许还不止。那打手的擒拿功夫虎虎生威,可是才使到一半,突然再也发挥不下去。
因为他左右两只手,不知在什么时候,一下被四根手指捉住!
两根食指,还有两根中指。
陆小凤的左右两只手,每一只手都亮出了两根指头。
――四根手指,充满了无边神力。
打手在反抗,却越来越吃不消,脸色开始通红。
前面的那张桌子,在座的两位立即被这边吸引了过来,骨牌拿在手里也开不出来。其中有一位一脸富态,身体发胖,开口说话:“阿旺退下。”
“是,风爷!”
风爷两眼贼亮,盯着陆小凤:“少年人,莫非你也想玩几手?”
陆小凤淡然道:“我有钱玩,难道也不能玩?”
风爷突然就对眼前的少年产生了兴趣,又道:“问题是你有多少钱。”
陆小凤摸出了一张银票,五十两。
刚才的那个打手阿旺,忽然发出了怪声,他忍不住狂笑:“小子,就你这点银两,风爷又怎么会看上?他可是这里的主人。”
看着面前这一张小额的银票,风爷的脸色也变了。
陆小凤却笑了:“五十两,对你来说很少,可仍旧是钱;只要有钱,我想玩就玩。”
风爷似乎强忍住气道:“那我就请你到旁边那些桌上玩。”
他的心里有了决定――立即多叫几个打手,把这个狂妄的少年轰出门外。
陆小凤却又在回答:“我就是想在这里玩。”
风爷忽然被他的眼神震住了,那是无比自信的眼神。他呆了一呆,马上笑起道:“有意思,我就陪你玩一局!”
刚才和他对赌的那一位,是个中年人,一脸憔悴,一身落第秀才般的打扮,看来是一个不得志的书生。
这时,这书生强笑了笑,欠一欠身,想站起来,道:“风爷,我一共欠你八千两银票,改日还吧!”
风爷冷冷道:“花中扇,一开始我们怎么说的?”
书生脸色死灰,还没有回答,一边有一个少年在叫:“爹!娘叫我来这里已经很久了,我们快回去吧,免得她担心。”
少年似乎是一个瞎子,眼神很是茫然。而且书生明明在正东边,他的脸却朝着偏东一边叫着。
书生惨然对他道:“满楼!我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风爷冷笑:“是的,你输完了所有的银子,又把命抵给我了!”
那个少年花满楼,听得愣住。
陆小凤突然对着风爷开口:“那么我们一局定输赢,我想我可以赢回这位花中扇老哥的性命。”
风爷不屑:“就凭你这五十两银票?要是你输了怎么办?”
陆小凤冷冷道:“我不会输。”
风爷想笑,但是他的脊背,突然便冒起一片寒意。
整个赌场忽然静了下来,人人都被这边吸引,人人都对这个灰衣少年有无穷的好奇心。
他们都已知道,他的身上只有五十两银票的赌资,所以,他凭什么跟财大气粗的通天客栈的大老板风爷赌?又凭什么能赢?而且,居然还要赢回那一位花中扇的性命。
――现在的陆小凤,无疑已是众人重点关注的对象。
在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标准的赌徒。一个赌徒,只有当他的手里拿着一副好牌时,才会春风得意。在每一个赌徒的眼中,只有赢家才是天之骄子。
――陆小凤是否将成为超人?主宰着命运?
陆小凤很自信,他相信自己的智慧与本能,能使他控制机遇。
旁观的所有人,虽然还是看不出他与风爷的神情有丝毫变化,却已经能感觉到他们之间那种紧张的气氛。
于是每个人都不由得紧张了起来,神经都像是一根弦那样拉紧,花中扇,更是紧张得连气都喘不过来。
这一局赌,直接关系到他的生死存亡。他处在风口浪尖,忍不住后悔自己从一开始就赌得太大,就连自己的命也被自己拿来抵输了,现在居然要劳烦别人帮他赢回来。
风爷瞧着陆小凤,突然笑道:“不想公子年纪虽轻,涵养却非常不错。”
陆小凤也笑了笑,道:“你过奖了。”
风爷又道:“公子养气的功夫既然如此到家,那么对‘赌’这一道,想必也就精通的很。”
陆小凤道:“不,其实我才第一次赌。”
旁观的人们,立时有了一些骚动,他们都不太相信――这个少年,才第一次赌,就已能够如此沉着自信。
――泰山崩于前,而不乱。
――陆小凤,此时的他看起来,对于赌,是那么有经验,一个十足的赌精。
这世上本就有一种人,不论做什么,也不论是不是第一次做,都好象是行家出手,就好象他们一生下来便是做这个的。
陆小凤,无疑是这样一种人。
风爷的眼睛闪闪生光,在盯着陆小凤的手,好象发现了新大陆。正是野兽那样的直觉,令他知道――这是一双不简单的手!绝不简单。
陆小凤的手,是一双晶莹、雅致,犹如象牙雕成的手;修长的手指,沉稳有力,指甲修剪得光润而整洁。
风爷开口了:“如果你赢了,不仅仅能够赢回花中扇的命,还能拿到一万两银子――”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显然还有话说。
周围的人群却马上炸了开来,这简直是非一般的豪赌――
一条命,另加一万两的现银!
风爷继续说话,在一字字道;“如果你输了,就不好意思,花中扇自然要死!还有,请你也留下你的手来,一只手五千两银子。”
在人们嘈杂的话声之中,陆小凤的声音还是很清亮,在悠悠道:“我早说了,我不会输,我的手也不止这么一个价钱!”
有一个人冷不丁在呼喝:“这小子疯了,他以为自己是谁!”
风爷看着陆小凤,却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若干时日以后,这少年必将名满天下。
赌场,又安静了下来。
桌子上整整齐齐放着一副玲珑小巧的象牙牌九,以及一对雕刻精致的象牙骰子。桌子旁边,站着一个女人,负责洗牌、发牌的女人。
她一双灵活的眼睛,一张薄而灵巧的嘴,光这么两样,就使人看起来不会觉得讨厌。她穿着鹅黄色的衣衫和软靴,干净得令人瞧不见一丝灰尘。
“小女玲珑,特来侍候两位,替两位洗牌。”玲珑的口齿很伶俐。
玲珑又道:“洗牌是小女子,骰子也是我掷,以说中骰子之数者,为庄家。”
她眨着眼问陆小凤:“请问你选骰子的数,单还是双?”
――“单。”
玲珑道:“那么风爷就选双了。”
骰子滚动,跳出来――十点,双!
风爷做庄。
风爷坐在那里,坐在陆小凤的对面,眼睛在闪动着慑人的光芒。
他笑了:“抱歉,才一开始,你就没彩头,是我做庄。”
――做庄有绝对的优势,庄家和闲家的牌,如果同大小,算庄家胜。
只见玲珑两只漂亮的手,己熟练地将牌洗匀。然后两张精致的牙牌,被一根铜制的细棍推到陆小凤面前。陆小凤轻轻将两张牌叠在一起一一上面的一张,是六点。
他看了看自己的对家风爷那一张明牌,七点。他的眼睛沉凝、锐利,令人不敢去逼视,若是瞧你一眼,足以令你的心跳停止。
开牌前剑拔弩张的气氛,令众人的面色,不觉一阵青一阵红,掌心也不觉渗出了冷汗。
陆小凤,却仍在微笑。
庄家风爷石像般一动也不动,一双冷酷的眼睛,突然变得空洞。他缓缓道:“少年人,你现在悔赌还来得及!我会放你一马,你也不要再来管花中扇的闲事。”
陆小凤道:“我做事不会后悔。”
风爷道:“难道你真的如此有把握?”
陆小凤不再多说什么,微笑着要掀起牌。
风爷道:“你牌都没看。”
陆小凤道:“没必要看了,牌是不会变的。”
他的牌掀起来,一点,竟然只有一点!他的底牌是五点,加上那张明牌是六点,一共十一点,扣去了弊十,就是一点。
风爷突然狂笑:“一点!一点……”
花中扇的身体一软,跌在地面,瑟缩着,不敢再抬起头。
――这该死的少年,为什么这么敢赌!
陆小凤还是笑:“不错,就是一点。”
风爷大笑道:“好极了……你就瞧瞧我是什么牌吧。”
他把牙牌拿起来,放在手里,手上的青筋突然已现出来。
――人人都以为,他接下来是要摊牌。
陆小凤的手却突然动了,一拍,风爷拿牌的手,便立即被按在桌子上。陆小凤的这一只手,似乎亘古以来就已经拍在风爷的手上,从来没动过。
然后,陆小凤的手又松开了。
风爷压力一解,还是抓着牌,他不知道陆小凤这一拍究竟有何目的,冷笑着道:“我的牌不用看了,肯定比你的一点大。”牙牌抓在他的手里,他一发力,竟然捏得粉碎,碎片向四处射出。
他狂笑,霍然长身而起。
陆小凤也在大笑:“风爷输了,你根本就没有点!”
风爷冷冷道:“是的,我知道你的意思――我的牌毁了,现在当然变得没有点了。”
陆小凤却又道:“不!我说没有点的意思,你的牌是个弊十!”
弊十,也就是无点。
风爷的眼睛,又变得空洞。
陆小凤的两只手不知何时已伸在桌下,他一用力,只听“波”的一声响,桌面当中突然有一块跳起来。正是刚才风爷的手被他使劲按住的地方!
陆小凤抓过这一块,只见上面有两个深陷进去的牌印,任何人都瞧得清清楚楚,凸出来十个圆点。
――是一副倒霉透顶的弊十!
风爷虽然将整副牌都毁去了,以为毁尸灭迹,死无对证,却不知道牌早就在桌上被陆小凤留下了证据。
众人全张大了嘴,瞪大眼睛,也不知是惊奇,或是赞美。
风爷轻轻吐出一口气,道:“不错,是你赢了。”
他感到很奇怪,问:“我现在只想知道,你为什么能知道我开出来的一定就是弊十。”
陆小凤道:“因为我忽然看到了你的眼神,那是知道自己死定的眼神。”
风爷一下明白,叹了口气。
陆小凤拿起桌子上五十两银票,另加一张一万两的巨额银票。
其实那张五十两银票,只不过是象征性的赌资,风爷看中的,是他的神仙手。
司空摘星还在老巷的巷口,现在很气愤。
他本来是很开心,遇见花满楼后,有了点收获。
对这个收获他很满意,觉得这瞎子很大方很有趣。
可是,他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更有趣的人,有趣得要他的命。
陆小凤手到擒来五十两银子,看到他赚钱就跟拣钱一样,司空摘星却气死了。
有趣有很多种,花满楼的有趣是因为大方,陆小凤的有趣是因为令对手头疼。
司空摘星,很不想自己碰上这样有趣的对手。
他在巷口发了一会呆,又突然笑了。愿赌服输,他觉得这个自称“陆小凤”的灰衣少年确实很有意思,决定自己下次再见到这个人,就请他去喝酒。
他刚有了这样的打算,就又看见了陆小凤。
司空摘星看见陆小凤和两个人走在一起,那两个人之中他认识其中的一个,就是花满楼。
他翻了一个筋斗,忽然跳到他们面前,嘴巴在动,问道:“怎么你们认识?”
花满楼听出了他的声音,想起他来,道:“他是我们的恩公,我们才认识不久。”
花中扇两眼泛出泪光,一脸的感激和崇敬,看着陆小凤:“是啊,我的命是他救回来的。”
司空摘星根本不知曲折:“怎么说?”
花满楼道:“恩公在通天客栈用五十两银票赌了一局,不但救了我爹,还帮他自己另赢了一万两……”
他还没说完,司空摘星已经在叫。
他并不是听见了“一万两”才兴奋起来:“什么!那五十两他是从我这里搞去的,而我又是从你这里拿的。”
――从某人身上施舍出去的钱,先是在一个乞丐那样的偷儿,又不知什么原因,钱转到了另一人的手中,最后这人却凭这个钱,无意中救下施舍者父亲的命。
世上的事情,有时候总是很巧。
司空摘星一时觉得,冥冥中一切都有天意。他旁边每个人,也都同时觉得天意高深莫测。
花中扇现在只对一个问题感到奇怪,在问陆小凤:“小哥,你为什么知道自己不会输呢?”
陆小凤笑了:“这是自信……”
他并没有说老实话,因为很不好意思说。他总不能开口说――他如果输了,最多只输掉五十两;花中扇的命,完全与他无关。
“我完全没有一点压力,有气势便有了风头。”
花中扇骇然道:“怎么会没有压力,要是你输了,风爷不是要你当场留下两只手么?”
陆小凤笑眯眯,问他:“请问,他虽然说了这一个条件,可是我在开赌前有答应过么?全是他自己一厢情愿。”
花中扇哑然,心下更骇然。他很想马上趴在地下,对眼前的少年,做一个“五体投地”之大礼。
接着,花中扇的眼里又露出了崇拜的神色,那是一个赌徒遇到高人时才会有的眼神:“我还想知道,你为什么能提前知道风爷会毁牌?还有为什么不直接就抢过他手上的牌,却将牌在桌上按下印子,以做证据?”
陆小凤回答他:“请问,如果我直接抢过牌,他会怎么说?是不是会说我拿到手上偷偷换了牌,出老千?至于我怎么知道他即将毁牌,其实也不知道的,我按印子的目的,不过为了提防他换牌。”
少年夹剑
(一)
西门吹雪一身白衣,身畔一柄古剑,坐在一棵老树下。
树长得很粗也很高,下面有很大一片树荫。
高空,一轮骄阳虽然在疯狂地放出热毒,却怎么也进不了这一棵树的底下。
西门吹雪,一直都静静地坐在那里。
死寂,这里简直安静得和一个少女的闺房一样。石像一般的西门吹雪,藏身树下,就如少女乖乖地呆在自己安全的闺门里。
――难道他怕热,在乘凉?
莫非,他其实是怕死,在逃难?
西门吹雪怎么可能怕死?他从来不怕被杀,因为他知道只有别人被他所杀。
无论怎么说,西门吹雪都不会怕死,现在他正是少年,一身都是热血。虽然他的脸总是冷冰冰,但是他的心中有ji情。
此时树下的他,正浑身散发着一阵杀气,浓烈得即将遮天蔽日。
他,看起来是想杀人!
一剑,就将对手斩于剑下!
也不是什么对手都可以死在他手里的,他看中的,只是有高超剑术的人。
曾经也有这么一段时间,只要是使剑的人,不管对方是不是高手,西门吹雪就想前去领教。
他希望在一番比试下,可以达到知己知彼的目的,增进剑法。
可是,在他的剑越练越快时,他对天下某些人手上的剑直接失去了兴趣。他才一眼看去,就已经象在看玩具,懒得再理,更谈不上去动手。
这是高明者的直觉!只有剑法高手,才必须正视他的挑战。
――不战不死,出剑才死!
西门吹雪看上的不是人,是剑。
他很喜欢看到对手被自己一剑刺死,更喜欢看到对手被自己连出几剑都死不了,因为,这正是他碰到了真正的高手。
他才少年,却已有了寂寞。这个寂寞,就象下棋,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在下;说话,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在说,没有倾听者。
无敌的寂寞!对手越强,他才越兴奋。
等到对手在最后倒了下来,鲜血喷出,殷红得夺目,飞快染在他的白色衣上,如红花一朵朵灿烂地绽放;他更开心!
血花,就是他的成绩。他喜欢穿白衣,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
红白分明,白如纸张,红的,是在说明他胜利。
无边寂寞,就象他师父关门。寂寞到头,是什么?
西门吹雪想起了师父的死,不败之路走到最后,只有自我毁灭。
关门的自杀,令他的心灵受到不小的震撼,使他对“不败”有了新看法――
没有人可以不败,不败在别人手里,也迟早要败在自己的手上。
他又困惑了,究竟怎么才是不败?
关门已死,西门吹雪就独自苦苦练剑,或者到处去找人比剑。他在探究剑道,千方百计要找出剑中不败的真理。
树下很凉快,西门吹雪身上没有出一滴汗水。
他身上的白衣如雪,一尘不染,令人感觉不到一丝人间烟火的气息。
西门吹雪,一直在散发无穷的杀气。白衣如雪,却到现在,也没有沾上对手的一点鲜血。
――他的剑上,有血!
杀气贯通一剑,令这柄剑似乎结成冰块,十分冷,似乎还冒出了冷气。
剑下有一只老鼠刚刚窜过去,背上少了一块皮肉,由于剑削得太快,也就没有流出多少血来,老鼠并没有感觉到疼痛,行动自如。
――西门吹雪从来不杀无名之辈,但在练剑时另当别论。
这只老鼠一出现,他就浑身透出了杀意。
他本来便很厌恶这种脏兮兮的小动物,此刻一见便无名火起,闪电般出剑,教训了鼠辈。
这只受了剑创的老鼠,溜进一个地洞,过了很久很久,才从里面传出来一声哀叫。
(二)
一家无名客栈的门前,只有一个人笔直站在那里。
其他人,都被他一身的剑气惊跑了。
――西门吹雪!
不管一个人是什么身份,只要也用剑,只要已成为西门吹雪的对手,就必须面对西门吹雪的剑。
别人是生是死,是病是残,西门吹雪都没有放在心上。
他的眼里只有剑!自己的剑,对方的剑。
他想杀一个用剑高手,就会立刻赶去杀,他喜欢。
如果他不高兴不愿意呢?
可就没有一点法子了,就算你把他所有的朋友都找来,在他的门口排队跪下,他也好像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见。
――西门吹雪,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客栈的门前,西门吹雪一身白衣,手中持剑,剑未离鞘。
他站在那里,知道现在一定已经有一个人要用一柄他从未见过的剑,用一种他从未看见过的剑法,来和他决生死于一瞬间。
――是他约这个人到这里来的。
这个人,无疑是一个非常有分量的人,这一点,是任何人都可以想象得到的。
因为,能让西门吹雪看上的,一定不会是无名之辈。张十八非常有信心,他对自己的力量和剑,都非常有信心。
他十岁出道,身经无数次死战,至今已经斩杀无数可怕的敌手。
夕阳西下,半个天红彤彤的,红如害羞少女脸上的胭脂,也红如剑下的鲜血。
一个人慢腾腾地出现在长街上,走向那家无名客栈。
――张十八!
他赴约来了,他并不是用轻功飞过来的,而是一步步在用心走。他步子踏出去很慢,慢得好象生怕自己的脚突然踩上一堆狗屎。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走得这么慢。
也许有人以为他怕死,因为他距离西门吹雪越近,离鬼门关也就更近。
只有张十八自己知道,他是在节省力气,他要把一切精力,都留在真正比剑的时候。
就在距离西门吹雪只有三步远的时候,张十八没有和西门吹雪打招呼,突然就冲天而起!
――他不是来聊天的,是来比剑的,他要先发制人。
没有人可以形容张十八飞起来的那个速度,那就好象蝴蝶一样轻盈,雷电那样迅捷。
也几乎没有人可以想到,象张十八这么胖的人,怎么可以飞得那么好看、又那么快。
张十八长得又高、又大、又壮、又肥,似乎猪八戒在人间。
此曲只应天上有――那神奇巧妙的轻功身法,被胖胖的张十八发挥了出来,令见到的人马上以为自己是在天上,确实见到了真正的胖仙人猪八戒。
半空,张十八似乎看准了下手的地方,也掌握了时机,他手里的长剑出鞘了,如长虹冲天,精光暴射。
可是,他的剑仅仅出了鞘而已,并没有刺中西门吹雪。
张十八知道不妙,既然一剑不中,接着要等的,就只有对方来刺他了。
他的胖脸,悄悄冒出一颗冷汗。
西门吹雪的剑果然猛刺过来,张十八只见到一片白光现出,同时身上感到一阵风吹,根本看不清西门吹雪怎么拔出剑,剑又在哪里。
他忽然很想去念几句“观音菩萨救苦救难”,他还没有来得及念,就一下看到有个人跳出来,空着手挡在他的面前。
――这个人不要命了?竟然自动跑来做他的替死鬼?
奇怪的是,白光消失,风停止。
这个不要命的人,嘴里道:“好快的剑!”
然后,张十八就见到了令他永生难忘的一幕,他只觉得这一幕希奇古怪。他看到的,居然是一个人只用两根手指,就轻轻夹住了西门吹雪的剑!
稳稳地被夹住,剑,象是已生在石头的缝隙里面。
(三)
一剑出,必见血!西门吹雪,从未空剑而回。
――他的剑,似乎已习惯嗜血。
西门吹雪的双手对剑的运用,就跟他自己这个人的思想一样快。
无论是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如果他想要把剑刺在什么地方,就绝不会出现一丝一毫的偏差。
从来,都如此。
可是现在,剑上无血。
意外――剑出鞘了,剑尖却竟然不在它该在的地方!
张十八,还没有躺下来,此时他虽然惊魂不定,却全身好好的站在地面。
西门吹雪的脸上浮过一丝惊愕,很快又隐没。他苍白的脸色回复,仍旧冷冷,谁也看不透他心里的想法。
――他,现在又有了什么想法?
西门吹雪从来都不是多话的人,他在沉默。
一个人若是不肯说,谁能知道他心里的秘密?
剑泛着白光,在夕阳下看起来,有些凄凉的美丽。
剑还是没有归鞘,因为西门吹雪根本拔不回来,他暗中已用了不少力气。
剑稳如泰山,粘在那里,便和一棵树生了根一般。
西门吹雪静静地盯着眼前那个人,过了很久,从眼里露出很奇怪的神色,然后慢慢的从嘴里吐出几个字:“你是什么人?”
“我叫陆小凤。”
陆小凤半空里跳出来骤然夹住快剑,救了好运的张十八一命。
剑就在他的指尖上,他似乎也没用多少力气去夹,手上并没有现出青筋,肌肉也没乱抖,同时脸不红、气不喘。
――似乎这一把剑才造出来的时候,他的指尖就在那里了。
陆小凤微笑,他相信自己的指头若想在什么地方,就一定会直接出现在那儿。
可惜,西门吹雪的剑,却不在它本来该在的地方。
――他得意,别人的面子却挂不住了。
所以,西门吹雪的口气变得更冷:“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救他?”
吃饱了多管闲事。
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这一类话,西门吹雪不会说,他并不是一个多嘴的人。他本来就已很少说话,更不喜欢说废话。
陆小凤很快发现,自己在无意中伤了快剑主人的自尊心。
――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少年人,一样的要面子,一样血气方刚。
他立刻松开手上的剑尖,剑回去了,风一样速度的入鞘。
他道:“我只希望你不要随便杀人,刚才那一剑我看你是要刺在这一位老兄的左颈,中了肯定没命在。”
西门吹雪的一双眼睛,这时又露出很疑惑的眼神。因为他实在想不通,究竟是从哪里冒出了这么了不起的人,眼力是那样犀利,能看清他这一把剑的去向和剑路。
西门吹雪一向都不喜欢听人教训,冷冷回道:“那位兄台既然已入剑道,生命就该属于剑,剑败人亡!”
陆小凤道:“可是你的剑也败了。”
剑,败于他手!
他话才一出口,就发现自己这话很不该说。
因为,他很怕对方回去以后,要马上自杀殉剑。
西门吹雪听了,却哂道:“我没败,我迟早会胜过你。”
陆小凤捏着一把汗,暗中松了一口气。
“我叫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说完这一句话,孤独的白色身影,已逐渐走远,消失。
张十八牢牢记住了恩公的名字,胖胖的身躯一揖,向陆小凤感激着:“陆小凤少侠!谢谢你救命,我永远记着你。”
可陆小凤最怕别人记住自己,犹如阴魂不散,特别是当对方也是个男人。
他向张十八道:“不要客气!我救你,只不过是因为你长得可爱极了,很象王大妈家里养的那头猪。”
张十八一愣,接着觉得生气,可对方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只能哭笑不得。
他并没有问“王大妈”是何许人,也来不及问,因为救命恩人对他潇洒一笑后,身子一下沉没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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