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在锅内的区别就是有浮有沉,如人生般起起落落,当饮近茶碗内再无命好命坏之分,或咀嚼稀烂吞入肚内,或煮尽味道被倾倒在道旁与尘土为邻。
无奈叹息一声,端起茶碗从到嘴边,入嘴处一片冰冷。方硕楞了一下,复苦笑一声,将碗中凉茶泼尽,也不再去添,就坐在那想起自己的生活来。
从离开家门到如今,仿佛是在演戏一般,短短半年发生的事就好似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后面推着自己不断前行,方硕感叹道:“那会是命运吗?”
由于天色昏暗,泥泞满道,大胡子首领决定晚上休息一晚明早在赶路前行。大伙除被分配到轮守的以外,全部裹着厚厚的衣被早早的睡下了。
方朔睁着眼睛看着外面昏暗的天空,有些睡不着,想着自己的心事∧下感慨:看不清未来,只有把握过好每一天。想着想着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四下的雾气还未完全散去,方硕他们便上路了,地上只留下一堆烧过的柴禾,显得冷冰冰的。
方朔半眯着眼睛,回过头望了一眼满地的冷灰以及燃尽的柴禾,然后两腿一夹马腹向前行去,这一刻方硕竟似有种预见性的感觉,终此一生怕都是这世间的过客,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带走任何东西,留下的仅仅是一丝存在过的痕迹。如同吹过的秋风。
经过昨日那场雨,天气微微有些冷,方朔将衣领翻起,迎着前行的道路默默纵马行去♀一口方硕心中好似抛开了一切,有了那么一丝洒脱的味道,更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了信心。
在外人看来仿佛方方朔一夜间长大了般,干瘦的身影竟显得有些高大起来。原来一个人对自己、对自己的生活、对自己的命运有了那么一点担待会让人更加的成熟,这一切方硕还不知道,只是觉得握紧缰绳的双手突然变得有力起来。
马帮的行程往前推进了一大步,从时间上来看,自“临江城”出发已经两月之久了,途中方硕问过大胡子首领,目的地所在,得到的回答是临近东北边境的“龙溪城”。
“龙溪城”位于大威帝国的边境,有帝国的支持,但由于那一带土地贫瘠,粮食供应任是供不应求,因而将大麦等粮食运去,不管卖于官家还是卖于当地商家都有着丰厚的利润可赚。
而到“龙溪城”有近四个月的行程,对此方朔不可置否,自己只是新加入马帮的一员,没有什么决策权,也没有什么好的建议,一切听大胡子安排即可。只是有时想起这一段路程来,心里也是一阵感慨:无论远近,大概自己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吧。
又往前行了十几日的路程,到了一处不知名的地方,方硕也不知道大胡子首领是如何辨别的,只是听从命令退下来。
“大家不用我提醒也知道前面路途中经过的那一小片沙漠吧?”看着马帮众人整齐的点头,大胡子首领摸了摸颔下的胡须继续说道:“那里历来都是马帮和马贼殊死搏斗的地方,国家虽然进行过几次剿灭,但仍是未见全功。但如果我们另寻他路,怕是到达‘龙溪城’的时间还要延长。可是我们这次贩运的是粮食,时间一久,就会发霉烂掉,这样一来我们会有很大的损失,所以只能从那里经过。”
顿了顿,看了看帮众的表现,各个都是无所畏惧的样子,大胡子首领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说:“一旦到时发生火拼,我消大家团结一心,共同打退马贼。如果不能,结果不用我多说吧?死在那片沙漠上,而且没人会给我们收尸的。大家明白吗?”
“明白。”马帮成员群情激动,大声喊道。
“这些人都是常年生活在死亡线上的人,早已不惧怕死亡,也许都有种视死忽如归的精神在里面吧。”方硕默默想道。
可是方朔不是,此时想起别人讲起马贼的凶残来,不由得手脚有些哆嗦。
疤脸大汉离方硕最近,看到方朔紧张的样子,不由策马过去,一手扶着方朔的肩膀,一手紧紧掰开方朔紧握弯刀的手,轻笑道:“不要紧张,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习惯就好了。放松!你这样握刀,手会抽筋的。对,放开手,深吸气。”
随着疤脸大汉的话语,方朔逐渐放松下来,然后两人并肩策马向前奔去。
没人知道这一小片沙漠的的名字,也没人愿意去为他起名字。因为这里是太多人的埋骨之所。方硕骑马踏入这一片沙漠时才知道为什么马贼会在这里抢劫。
马蹄深深没入沙子中,马车本来是平坦道路上运送货物的,走入山地就会被拆卸掉,此时也是举步维艰。
不知为什么,平时暖洋洋的太阳,此时在方朔看来却是毒辣的,晒得人皮肤生疼,全身一片燥热。
想起就要面对马贼,方朔一阵哆嗦,真正开始明悟:马帮的生活就是在生存中挣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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