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瞬间我的心像一朵花,欣然开放,冒出了好多快乐的小泡泡。
“柯竟?”
“嗯?”
“你家住这边?”
“没呀。”
“那为什么会跑到离学校这么远的地方?”
“你也在啊。”
我,我是被人劫持来的好不好。
我歪着头看他,总觉得他好像知道些什么。可俊秀的脸容一片雪白,藏不下任何秘密。
是不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让我一向粗大的神经也开始变得脆弱?还是说,我其实,是像书里所写的那样,想谈爱恋的人会份外多疑呢?
柯竟握着我的手并不是很热,他像一只雪糕。凉而甜美,手拉手这种事,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我向他坚起了小指,用拇指掐在指肚上,想了想,又往下挪了一点:“柯竟?”
“啊?”
“你,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像这样,一点点的?”
他学我的动作:“这样吗?”
“是啊。”
他把拇指往下挪了许多:“是这样的。”
我呆住了:“为什么?”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我又不好看,他干嘛会这样这样的喜欢我?
“因为你叫樱桃。”
“咦?”
“你的名字很好吃。”
我就知道!!!!
因为外表喜欢一个人很浅薄,那,那因为名字好吃呢?
我努力把手从他掌心里挣脱出来,他抓住,我又甩开,他再抓住,我又甩开。一路走,就一路重复这样的动作,他一点都不觉得累和烦燥,兴致勃勃地等我甩开他。
见我不动了,他反而奇怪:“不玩了吗?”
“谁在跟你玩,我在生气!”
“为什么?”
“因为你是支笨雪糕!”我往前跑了两步,忽然听他叫我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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