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里没人?”她问。
“是的。”我说。
她突然笑了笑,像是能看穿我似的,她说:“你一定是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吧,要不,你跟我一起去我家吧?”
“谁,谁害怕了。去你家?为什么?”我有点不解地问她。
她很温和而且诚恳地说:“你这么晚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放心,何况,下着这么大的雨呢,我住的地方刚好离这里很近,所以,今天晚上你就去我家吧。”
当时按照我一贯的方式肯定是要拒绝她的,因为我从不会去陌生人家里,对我来说她或许算是陌生人。但那天也许是因为我太冷了,也许是因为这大雨和这夜晚叫我有点儿害怕,所以我居然点了点头,我就那么跟着她身后一直到了她的家里。
这是个很重要的夜晚。我后来多次地想象过,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下雨天,如果不是我住进了她的家里,那个秘密就永远不会浮出水面,后来的一切,也就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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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丁莫尔(1)
他没有注意到我表情上的变化,也没有注意到我为什么自言自语。而这个时候,我看着他,突然想哭出来,我想,乱了乱了都乱了。
在经历了曲骁那次诚恳的求婚之后,我想象了很长的时间。我觉得似乎我真是欠他许多许多,解释,爱情,以及陪伴。
于是后来我跟他说:“曲骁,路那么远,我坐车会晕车,没人照顾我,不如,你跟我一起去参加同学会吧?”
他微笑,他的微笑像是掠过一池春水的清风,使我的心里在瞬间又突然明亮,这明亮让我欢欣,我想,我是爱这个人的,我确信我爱这个人。
没有比这更真实的答案了。
我们在一起住了三年,他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部分,他完全属于我,身体是,心也是,梦也是,灵魂也是。
但令我伤心的是,我自己的梦还遗落在大街上,追逐另一个人的背影,随着鞋子敲打出寂寥的声响。
我搂过他的脖子吻他,我们长久地抱在一起,然后我听见他埋在我的头发里笑,他说,“宝贝,都是薯条的味道。”
我也笑。我们很快不再去探讨关于婚姻的事情,而刚才那场认真的求婚的确使得我们都有些尴尬和失神。尽管,我心里是欣慰和高兴的,因为他那样在意我,很少有人这么在意过我,这爱情使我觉得珍贵。但是,我爸和我妈当年的分离还是在我心里留下了不大不小的阴影,我对婚姻,总是有一种恐惧感。这可能才是我无法回答曲骁的原因。
第二日是阴天,天气预报说是会下雨。
曲骁买好了两张长途汽车票,还帮我收拾好了衣物和生活用品。他一件一件地整理衣服,然后把它们装进箱子里。我不可抑制地又想起了我九岁的时候,我坐在那里看电视,我爸就是这么一件一件地收拾着他的衣物,然后拎着箱子离开了家。
但是现在我不感到多么难过,因为那已经是太久远以前的事情了。更重要的是,现在我不是孤独一个人,我身边还有曲骁。
对于能去和我一起回顾我的年轻岁月,曲骁表现得很热情,他说,“我希望可以把你走过的地方都走上一遍。”
我呵呵地笑,说:“好吧,那我就带你把我上学的地方都走上一遍。”
“是吗?可是我们只有三天假期,时间来得及么?”
我笑,说着鲁迅先生的名言:“时间是海绵里的水嘛。”
“呵呵。”他笑,说,“但愿我们能有更多的时间。”
是的。我也这样想。但愿我们能有更多更久的时间,但愿这生活没有任何变故,但愿我们能一直这样在一起。
其实,我心里明明又是知道的,没有谁可以把另一个人走过的地方都走上一遍的,就像是我自己一样,我无法在另一个人走过的路程上了解他的全部。
我清晰记得那段往事,就像是记得自己的全部伤痛和青春。
那是大约六年前的时候,朴离毕业了,我还在念大四,朴离回到自己家所在的城市了,而我还留在学校里。
那一年,我奶奶去世了,我赶回家里见到了她最后一面,她什么也没和我说,就是用自己满是皱纹的双手握住了我的手。我爸也在,在我奶奶死的时候我放声痛哭,我爸过来拥抱我,隔了那么多年之后,他给了我这样一个拥抱,似乎我当年垂着两手等待的就是这么一个拥抱,于是,我彻底地原谅了他。
因为孤独,我开始日日夜夜想念着朴离。我去他以前经常打篮球的操场边上坐着,但是来往的许多人中,没有一个人是他,所有的人都不是他。
所以,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独自一人坐着车去了那座城市,那里是朴离的家乡。
像是约好了去看一个老朋友一样,我显得安然而平静。我在夜晚抵达那里,那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天气很冷,道路很宽,路的旁边总是有很多树木。后来我知道了,那些树木是玉兰树。
我按照以前打听的地址找到了朴离的家,在他的家门口,我看到从他家屋子中亮起的灯光。那灯光那么暖,我甚至能看到窗帘上投映出他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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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丁莫尔(2)
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找他,也不知道找到他又该说什么该怎么解释。我终于是没有敲门,我在那门前的树下站了整整一夜,冻得骨头都凉了。所以后来,我是那么的害怕空调,那么的害怕冷。
天快亮的时候,我看到朴离家的门打开了,然后我看见朴离将自己单车牵出来,那时的他还年轻,他踏着单车的样子显得是那么有活力,那么轻快。但是他没有看到我,他很快的骑着单车走开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如多年前一样,他的背影还是那么高大和挺拔。
我又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用我一直以来的方式,垂着我的两只手,孤单地站着。依旧是没有谁回头看我,依旧是没有谁给我拥抱。然后,我离开了朴离的家门前。
我在一个报亭买了张地图,开始在那个陌生的城市游走,我去了朴离念书的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学校,我一步一步沿着这些道路慢慢地走着,心里想着当年朴离就是这样走过这些道路的。
我想象着他的童年,少年,以及长大之后的样子。我感到寂寞的幸福。
再后来,我一个人去了那座城市的广场,我看到有人在拍照,老人在打太极,孩子们在放风筝。我还看到花坛旁有一个年轻人拿着吉他唱歌,他带者太阳一般的微笑,他的笑容温暖纯真。
我听出来,他缓缓地在唱着的是披头士的一曲《HEY,JUDE》:“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我想,我肯定是被他完美的声音和他的笑容吸引了,所以我不由地朝着他走了过去,然后和他一起和这首歌曲,因为这也是我很喜欢的曲子。
唱完了,他停下手指的弹奏,微笑着问我说,“你要点歌吗?”
“不。”我说。
“你不开心吗?”他又问。
“没有,我很开心。”我说,“我今天把我一个朋友走过的路都走了一遍。”
“哦。这样。”他笑笑,他说,“真是巧,我今天把我喜欢的歌都唱了一遍。”
“为什么?”
“因为,我将告别它。”他指着手中的吉他说,“我选择了和它相反的路。”
我问着他:“那你难过么?”
“不。”他说,“和你一样,我也很开心。”
“就像也走过从前的路一样么?”
“是的。”他又笑,说,“就像走过从前的路一样。”
我在他身边坐下来。我听着他唱歌,他的声音和朴离的声音一样干净清透,一样的好听。
他唱着披头士的《YESTERDAY》,张楚的《姐姐》,和郑钧的《第三只眼》。
我在那一刻,突然有一种想法,我很想留在这个城市,不仅仅因为这是一个朴离所在的城市,而是,我想延续我的青春,我的恋爱,以及,我的梦。
我问着那个唱歌的年轻人,“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曲骁。”他说,“我叫曲骁,你呢?”
我伸出手和他相握,我说,“你好,我叫丁莫尔。”
那是六年前的冬天。2000年的十二月,圣诞节前夕。
我和曲骁八点一刻的时候坐上车,这是五年之后,我们去参加我的同学会。
车子行驶得很慢,我坐在后排的里侧,靠着窗子,曲骁坐在我身畔。一路上他都握着我的手。我们路经各个小城镇和许多村庄,外面断断续续下着小雨,雨后的树木的枝叶焕然一新。
我们还路过大片大片的荷花田。荷花在风中摇曳生姿。那是一幅壮观又美丽的图画。
有时,披着雨衣骑自行车的人从车窗外经过,撑着红伞的姑娘从车窗外经过,芦苇在风中摇摇晃晃,河面上有一个个被雨点儿砸出的小坑,形成圈圈的涟漪。
我们还路过一座长长的桥,桥下的水中有许多渔网和渔船,每座渔船上都有一个风车,它们都在旋转,旋成漂亮的流动的圆形。
十一 丁莫尔(3)
“曲骁。”我问,“你喜欢坐车时看风景吗?”
“还好啊,挺喜欢的。”他回答说。
“为什么?”
“傻孩子,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呢?看到新风景当然心情会很愉快了。”他回答我。
“可是,它们一瞬间就在背后了啊。”
曲骁笑,“那有什么关系?看的时候是开心的就好。不是吗?”
我点点头:“似乎有道理。”
“哦?”曲骁反问说,“为什么说似乎?我一向都是有道理的不是么?”
“怎么,你这样说是在暗示我有时不讲道理吗?”我也反问他。
“啊?”曲骁很无辜地解释,“怎么会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就是这样想的。”我哼哼着故意指责他。
“你可别冤枉我啊。”他笑着讨好我。
“呵呵。”我又笑了,我挽住他的手臂,说,“我困了,我想睡一会儿,曲骁。”
曲骁倾了倾肩,将我的头依靠在上面,他说,“睡吧,到了我会叫醒你。”
我有多久没回来过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一场五年后的聚会,我会永远也不回来吗?我不知道。
这里很多地方都改变了,盖了几幢新的漂亮的宿舍楼,扩建了图书馆,还建了一座游泳馆和一个茶厅。此时正值夏季,院中该开的花都开了,毕业生们在花树前留影,等待不久后的分别,或者相隔天涯海角,此生就此分离。
但我们却将相逢,我和我青春时的朋友们。重逢让我的心有所期待,我有点儿渴望这重逢,我想知道五年后人们都是什么样子,他们会有什么表情,以及他们在过什么样的生活,当年的离歌和泪光之后,是否他们也记得年少时的轻狂?
我那时住的那幢宿舍楼,现在正在拆掉,所有的房间现在都空荡荡的,只留下一些废纸和墙画。我想,老天保佑这狗屁宿舍楼终于是要拆掉了,当年我在这儿住的时候,房间都是朝北的窗子,终年不见阳光,一到冬天就冷得发慌,所以我和小西安她们每天都很愤怒地天天在诅咒这幢楼会拆迁。
如今,我走进那间我住了四年的屋子,我到门后去看自己当年写的字儿,才发现,那扇门早已不知被什么时候粉刷过了,白色的漆遮盖在上边,字已经找不到了。我想了很久,但是我也忘记了自己当年究竟写了些什么。我安静地在那扇门后站了一会儿。风在我背后,雨也在我背后,灰尘在我背后,时光流年也在我背后。我看到天色渐渐黑了,但是奇怪的,我没有听到猫叫,这里以前那么多猫,它们到哪儿去了,难道它们也搬迁了吗?
拆楼的工人在外面喊我出去,他们说:“小姐,请您赶紧下来!这里是施工现场不宜逗留,很危险的!”
我用手指点了点墙跟的蜘蛛网,蜘蛛吓得跑掉了,我轻轻笑,然后我从窗子向下面的工人招手,说,“好的,我马上就下去。”
在楼下,我又看到那个小吃铺的胖胖的老板娘,五年了她还是没有任何改变,还是那么胖,说话还是那么大声。她肯定不认识我了,许多人都不认识我了,因为毕竟五年了,五年之中或许人没有变,但是时间变了,记忆老了,所以一切自然而然地就模糊了。
我对自己说没关系,这样是好的,一切都是好的,能重新回到这里,就已经是缘分。
我叫了一碗馄饨,加了香菜。我坐在角落的一张小桌子边,我发现连桌子都是多年前的桌子,于是我又笑了。老板娘将馄饨端上来,态度还是那么和气可亲,我吃着和那时一样的味道,它们让我忆及更久以前的事。我想起那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坐在我对面吃着馄饨,脸上流着汗,身上穿着白色的篮球服,他刚刚打球回来,又累又饿,所以吃得狼吞虎咽的,我看得又吃惊又想笑,我生平第一次为看到别人的吃相而感到快乐。
五年了,许多人忘记我,包括最疼爱我的图书馆老馆长和传达室的伯伯,他们都已经忘记我,但是,那个人,他还是想起我来,他还是能叫出我的名字,那么多人中,那么久以后,他还是认出了我。
十一 丁莫尔(4)
尽管,他也许早已忘了当年和我一起坐在同一张桌子边吃饭的事,但他没忘记我,那个人,他没忘记我。这是令我欢欣又哀伤的事。
我想,也许,爱情就是流年里的一场战争。一场大雨。一场烟火。或是一场梦。我后来常常会这么形容爱情。
有过喜悦。泪水。也有过荒芜。败落。还有哀伤,以及甜蜜。
记得一个电影中的故事说,徒弟清早起来哀伤地流泪哭泣,于是师父问他:“你为什么要哭呢?”
徒弟说:“因为我做了一个梦。”
师父问:“一定是个不好的噩梦吧?”
徒弟说:“不是,是个好梦,一个甜蜜的梦。”
师父不解地问:“既然是好梦,那你为什么还哭呢?”
徒弟说:“因为,我知道,这终究只是梦,永远也不能成真……”
是的,终究只是个梦。它终究不能成真。
除了哭泣,一切徒劳无功。
曲骁在小吃铺找到了我。
我抬头时看见他,便对他招了招手,喊他说:“过来啊。”然后我和老板娘说,“麻烦您了,老板娘,再加一碗馄饨。”
曲骁走我跟前,他说:“亲爱的,似乎你的穿着与这么简陋的小吃铺格格不入。”
我很安然地看自己的装束,似乎的确如此,我穿着最名贵的那件米兰色针织衫,蓝色格纹的长裙和黑色鞋子。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笑。
曲骁坐在了我对面,像当年朴离坐在我对面时一样。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恰好穿着白色衣衫。这使得我拿勺子的手片刻间停顿了一下,定定神看他。
曲骁问,“这馄饨闻起来很香,好吃吗?”
“好吃。”我说,“我以前在这里上学时常常来的。”
“自己一个人吗?”
我又停顿了一下,说,“是的,我总是自己一个人。”
“还好现在有我。”他微笑着这样回应。
“找到旅馆了么?”我问。
“哦。”他说,找到了,行李放在那儿了,离这边不远。对了,你刚才逛了哪些地方?“
我指了指正在拆迁的宿舍楼,淡淡说,“我去那儿站了一会儿,我以前住的地方,不过现在空了,里面什么都没有了。”
“那里吗?”朴离皱了皱眉,他说:“正在拆呢,很危险啊,怎么这么大胆子,欠揍吧?”
我笑,“下次不去了,行吗,别担心。”
蓦然心惊起来——朴离?朴离在哪儿呢?是曲骁啊,曲骁正低着头在吃饭,他什么也没说,他的表情是安然的,沉稳的。他没有注意到我表情上的变化,也没有注意到我怎么就莫名的一个人在自言自语地说话。而这个时候,我看着他,突然想哭出来,我想,乱了乱了都乱了。
我想我的脑子肯定是有什么问题。
我记得那年,很久以前了,我一个人偷偷儿的跑去一个旧的游乐场去拍照,不知道为什么我着迷一样地爱上了摄影。但是门口的保安阻拦着不让我进,说是游乐场正在拆,不准我进去。结果我从后墙偷偷爬进去,拍到了许多张好照片。回来后讲给朴离听,朴离骂我说:“正在拆呢,多危险啊,你怎么那么大的胆子,欠揍吧?”
然后我笑,回答他,“下次不去了,行吗,别担心。”
乱了,都乱了。在这熟悉的氛围中,关于朴离的一切回忆都想侵袭我和曲骁之间,这让我有点害怕,我害怕这样的混乱,曲骁是明亮的,我不应该把他任何人重叠在一起。
“曲骁我们走吧,我们回旅馆。”我说。
“怎么?不多逛一会儿吗?明天就是同学会了啊。”
“不逛了。”
曲骁感到意外,因为毕竟才刚刚晚上七点钟,他问:“为什么?”
“我累了”,我说,“我们走吧。”
“累了?你在车上不是一直睡觉来着?”
“可我就是累了。”
十一 丁莫尔(5)
于是他只好说,“好,那我们回去。”
曲骁去付帐,牵我的手。我们从一排排长着细密叶子的树下经过,我们看到一张张年轻的脸庞。是的,我们都曾经这样年轻过。虽然现在我们也不显得老,但已不再青春。我们经过篮球场,那里亮着黄|色的灯光,许多人在操场上打篮球并且呐喊,我想起以前朴离说,这样的夜晚打球是一件愉快的事。
尽管回忆吞噬着我,但我尽力想要去摆脱那些回忆,我其实也并不想因为那些久远的往事影响现在的一切。
于是,我安慰着告诉自己,这样的时刻牵着曲骁的手散步,也是很愉快的事。
夜风中,我站在旅馆的窗前,看灯火辉煌的街市。曲骁从背后拥抱我,问着,“怎么了,亲爱的,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来,对他笑笑,说:“在想,明天,要穿什么才漂亮呢?”
“你穿什么都漂亮。”曲骁说。
“哦,真的吗?”
“当然了。”
我笑,说,“我喜欢你的赞美。”
曲骁也笑,他说,“我喜欢赞美我喜欢的。”
“我是你喜欢的?”
“是。你是我最喜欢的。”他说。
“是么。那么,可否说一段让我感动的话来听听?”我知道他不善于表达,却故意难为他。
但他却贴着我的耳朵,他的声音温柔好听,他在用深情的声音朗诵着:“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候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我笑,“你背下来了?真难为你,那么长一段。可是曲骁,下次,你背诵杜拉斯的《情人》时,这最后一句免去可以吗,我仍是个年轻女人,可我的容颜似乎还没有受到摧残吧?”
“呵呵。”曲骁笑,“知道了,可是,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这一段?”
“因为感动。”我回答他。
“感动?”曲骁不解:“有什么特别的吗,我怎么不觉得?”
“你不会懂的。”我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以后?什么时候?你知道我是文学白痴。”
我回答他,“以后是,等我老的时候。如果你还爱我。”
曲骁抱紧我,他说:“我会永远都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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