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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前生

〇一 恩人

伴随着外面清晨零星的“开门炮仗”,灶台前,阿飞搭柴洗米煮粥。

他的动作简单而流畅。

为了爱惜珍贵食物产生的热量,阿飞的每个动作都蕴含天地间自然的节奏,不浪费一丝力气——不管是走路还是点火,不管是喝酒还是杀人。

同样也是一夜无眠的李寻欢端着一碗酒,看着阿飞的利落身影,像是情不自禁出神,忘记喝了。

凭借野兽般直觉,阿飞感觉到被凝视,掉头淡淡一笑。

像是被南方阳光般的笑容灼伤,李寻欢浑身剧烈颤抖了一下。

低头沉吟一下,李寻欢开口说话时,语气已经很平静,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我家也算是书香世家,所谓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在功名最盛的江南,这荣耀也是难得的。

“当年,我父亲中了探花之后并不满足,一心想李家出个状元。我大哥从小就天资颖悟,进士及第的功名居然还只是个探花,收到捷报,父亲失望之情竟溢于言表。看见父亲如此遗憾,大哥内心郁郁,从小身体就不怎么健旺,还没成亲就一病不起。

“我从小身体更弱,父亲只怕年寿不永,央老友教我习武,本不指望功名。大哥去世之后,为了安慰老父,我也开始苦读四书。一路伦元考到北京,燃起了父亲的希望。听说本来墨卷被公评第一,可没料想,皇帝朱笔点状元时,听主考官说我是保定李家的子弟,想成就一段佳话,钦点我还是探花。消息一传到李园,父亲伤感过甚,竟也盍然长逝……”

阿飞点头。

他多少有些明白了:李寻欢本来闲云野鹤,居然会走入功名场,那枷锁,来自父亲的遗憾,兄弟的遗愿。而“保定李氏”这个家族血脉里深埋的骄傲,更是他不能不承受的负担。

看着阿飞了然的神情,暖意慢慢自眼底升起。

李寻欢接着道:“勉强做几年官,算是对得起‘皇恩浩荡’。没等到正式点翰林,我故意惹了点祸,让御史弹劾我‘身在魏阙、沾惹江湖’,自动辞官回故里,正好可以送兄长的灵柩还乡。”

阿飞点头,道:“你家世显贵,武功还傲视群伦,这么点骄傲,原是应该的。”

李寻欢突然道:“这三年,你遇见了什么?”

阿飞一怔:“你为什么这么问?”

李寻欢微笑:“五年前我雪地遇到的那个人,后来人人叫他飞剑客的,思路清楚极了,想问题也很明白,但多少有些不通世务。可现在我说得这么简单,你却全部明白,也许,你已经知道很多?”

凝视李寻欢良久,阿飞的神情突然变得复杂。偏头想了片刻,他笑道:“三年来,我并不是只在一个个海岛之间漂流,当然也遇到了一些人,发生了很多事。我只是想先知道你的想法,再做一些无论如何我都会做的事——你放心,什么都不会瞒你的。”

阿飞说出的话,尤其是对李寻欢说的话,从来没有不兑现的。

其实李寻欢也很想问问阿飞,“为什么回来之后你不再叫我大哥”,还想问“你为什么总在躲我的目光”,想问“你总犹豫着像是想说什么,为什么不痛痛快快说出来?你到底担忧什么?”

但是,他没有问。

因为阿飞已经承诺,他不会隐瞒。如果连阿飞都不相信了,这莽苍世上,李寻欢还可以相信谁?

所以,李寻欢决定先按阿飞的要求,讲完属于自己的故事。

如果阿飞听完一切之后,并没有留下来,而是从此掉头而去,那也是李寻欢必须承担的宿命。

仰头理一理讲述的思绪,李寻欢的神情越来越苦涩:“冤孽……也许老天爷高高在上,根本不容许凡人太骄傲。我年纪轻轻便目下无尘,原是僭越。所以,上苍罚得也狠——让龙啸云那样的男人做了我的恩人,而我竟然……””

又一阵剧烈的咳嗽,令面前人似已快要支撑不住。

那种嫣红又快速泛滥开,像是来自地域的妖火,吞噬着李寻欢的生命。

阿飞动容,却还是僵立原地。

骨节握得咯吱作响,就似已快要捏碎。

煎熬许久,才勉强从齿缝里蹦出一句:“你喝粥不喝?”

微笑着接过热腾腾的粥碗,慢慢啜着,李寻欢道:“十七年前的腊月里,收到借官家驿站送来的急信。信里说,我早逝的长兄把家传的《清明上河图》真迹借给京城的同年郭翰林赏玩。现在郭大人要迁转长安,皇命一下,不能在京城多停留,但又不敢随意嘱托镖局。那幅画是家父的命根子,弥留之际还念念不忘,叮嘱我每年春秋扫墓和腊月祭祖,都必须张挂灵前,所以,我决定亲自取一趟。顺便到口外走一趟,帮家父已仙游海外的老友沈浪办些未了的琐事。”

听见沈浪这个名字,似乎阿飞的身体稍微有些震动。但很快又恢复了冷静。就像从头到尾,他都只全神贯注盯着自己手中那一碗热腾腾的梗米粥。

映着跳动的火光,认真侧耳聆听着,阿飞的表情像是欢喜,又像忧伤。

凝视着阿飞的侧影,李寻欢慢慢接着说:“挂念正月不得不独自在家的表妹,我一路走得很急。元宵刚过,就办妥了所有事情,自口外匆匆赶回来。”

阿飞突然问:“现在提起林诗音,你还痛苦吗?”

李寻欢黯然叹道:“一想起她,还是会心如刀绞。我生平最对不起的人,大概就是她了吧?”

眼神震荡了一下,咬咬­唇­,阿飞继续问:“龙啸云早就死了,一个女人带着儿子,孤苦无依。既然你还想着林诗音,为什么不去找她?”

表情依然苦涩,李寻欢垂首,勉强笑道:“我没脸去见表妹……何况,她其实也根本不再需要我。记得当年孙小红告诉过我,本没有人想伤害她,因为我的‘不放心’,反而会变成别人伤害她的理由。”

阿飞对这个话题异样执着:“如果你做她的丈夫,天天守在身边,就没有人能伤到她。”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早已成为江湖不朽的传奇。

——直到如今为止,他从来没有失手过,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躲开过!

听见阿飞入情入理的分析,李寻欢的笑容越来越勉强:“也许你听完我的故事,就会明白,为什么我没脸去见她。”

慢慢散发出来的粥香中,阿飞颔首,不再追问。

李寻欢继续道:“归程中,刚到邯郸郊外的大道上,就发现我们被包围了——我仇家纠结了二十个人拦在路上,其中还包括当地凶名最盛的‘关外三凶’。一照面,他们就动手夹击。看情势便知道不能善了,我还手时候也就毫不容情,几乎每个能出手的缝隙,飞刀都直接招呼对方的咽喉。即使那样,也敌不过对方人多……”

阿飞忍不住:“你们……是你和铁传甲么?”

李寻欢目光似乎又露出些痛苦:“是。其实他不必如此待我。只因我父当年舍身崖下无心救他一命,他情愿以佣仆身份,陪我辗转天涯……”

神往片刻,阿飞淡淡一笑:“他是一条好汉子。”

李寻欢无言以对,点头表示同意。

阿飞道:“他的侠烈,不只表现在对你忠心……他知道我们总该为别人、为老天爷做点什么,万难之中还还身体力行,甚至比所有的‘大侠’都做得真诚。”

当年,阿飞在铁传甲认为“人总会遇到不得不死的情境”时,告诉过他,“一个人生下来,并不是为了要死的。就算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也要奋力求生。”

每个生命都不容易,我们没有资格轻易放弃。

低头咀嚼着阿飞话中的意味,当然知道他故意这么说,意在言外。

沉默良久,李寻欢低头又猛烈咳嗽起来。稍缓一点之后,他抚膺叹息:“你讲的道理虽然简单,却非常深。我徒背诗书,反而说不出来。”

阿飞身体动了一下。就像是想飞身冲过去,扶住那个剧烈颤抖的身子,抹去苍白脸颊上那一丝病态的嫣红。

如果在三年前,阿飞当然会毫不犹豫。

但此刻,凝视良久之后,眼中的烈焰甚至已快要燃烧起来,阿飞却用尽全身力气,把自己牢牢钉在原地。

突然,响亮的“嗖——砰”声传来。

也许是邻居家淘气的孩子,早晨起来,偷偷放二踢脚。

阿飞一个激灵,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喃喃问:“铁传甲的铁布衫功夫虽好,人多的时候能帮你挡些暗箭,却也有限。你二人应付来寻仇的二十人,后来怎样?”

“我手刃了十九人。他用身体为我挡了太多的刀剑,也早就倒下了。我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血已经快流光,开始觉得剧烈口渴,还有些发起热来。别说握住飞刀,我就连跪在地上,都不能支撑住身子不摇晃。对方只剩最后一个活人,是‘关外三凶’里面武功最高强的大凶卜霸,他受的伤也不轻,起码还提得起来一双‘喂毒跨虎蓝’。蹒跚走到我面前,他举起兵刃的刹那,我真觉得已接近死亡。”

阿飞没有Сhā话评论,只一个寒颤。

好不容易止住断续的咳嗽,李寻欢黯然道:“如果能知晓后来发生的一切,也许那一刻,我情愿死在毒刃下。”

很想问“为什么”,阿飞又生生忍住。

因为他太懂忍的道理——荒野里独自挣扎求生的经验告诉他,追踪任何猎物,逼得太紧,都会适得其反。

所以他静静等待,等李寻欢自己调好息,慢慢恢复叙述。

李寻欢的表情渐渐变得悲哀,道:“就在这时,龙啸云来了。他以一柄银枪活挑了卜霸,救了我的­性­命。”

“在那种情势下,救我们其实并不需要很高的武功——卜霸再凶悍,毕竟已是强弩之末,龙啸云恰巧路过,杀人也只是举手之劳。我毕生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因他不像一般江湖人,逞强救人后就走,而是把重伤的我们抱上马车,送到附近小镇上,延医买药,尽心救治。”

阿飞点头:“救人救到底,不是人人都做得到。”

李寻欢垂首:“孙小红也劝过我,说我当时虽然狼狈,但路过的人只要仔细些就能看出来,我锦衣轻裘、又手刃那么多人,身份和身手都不一般。龙啸云碰巧有恩于我,又是一个懂得把握机会的人,趁机交我这个朋友,对他来说,未尝不是难得的机遇。”

沉吟片刻,阿飞缓缓摇头:“命是自己的。就算龙啸云真的是为了巴结不认识的你而出手相救,你的命不会因旁人的念头而贬值。而且你身子弱,如果他不及时带你求医,后果不堪设想。”

李寻欢不由露出感动的表情。

他毕生最沉重的包袱,就是对龙啸云的情谊。每个人都说,小李飞刀傲视天下震慑群雄,龙啸云又太卑劣无耻,根本不该对这个人留情。

人人都说李寻欢心太软、眼睛被恩情蒙蔽,看错了这个人。

可是不需要任何解释,阿飞就已经明白李寻欢当时的感激之心、酬恩之意。

想了想,李寻欢接着缓缓说:“从小到大,我都骄傲异常,从来不需要别人照顾救助。全部时间都用来念书习武,难得一点闲暇,也就陪陪表妹……我从来没有过同龄的朋友。长到二十多岁,直到这次龙啸云伺候病榻,才这么近的距离真正接触同龄的男子。”

“不管旁人说什么,我总是相信自己的眼睛,当年龙大哥救我,是激于一时义愤。年轻时候,他长得很神气,笑起来很爽朗。从来没想过,被那种简单的江湖汉子小心翼翼照顾伤势,知道他看见Сhā在那些人咽喉的飞刀,其实挺佩服我,居然心里窃喜……”

阿飞目光闪动,像是想问些什么。

又似乎怕打岔太多影响李寻欢说话,还是保持沉默。

本就关注着对方一举一动,李寻欢当然注意到了阿飞的神情。

看得出来,阿飞对于一个人独自成长、从小到大没有朋友这件事,并不以为怪——他自己就是这样孤独长大的。而且,不用任何解释,阿飞就已经明了他当时对龙啸云难言的感激。因为阿飞懂得尊重生命本身。

可是,怎么让荒原中的狼,了解温柔锦绣丛中贵盛公子的悲哀?

——身边永远围绕着温柔关心你的人,但所有人都只是低眉伺候,没有一颗心可以温热人。暖洋洋的屋子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冷淡意味。

只有一个表妹林诗音落落大方、温柔可人,能替李寻欢解寂寞。但她也只能帮表哥梳头系带、诗书酬唱。

区区一个投奔指腹为婚的亲戚家,只等成年圆房的孤女,未必挑得破李寻欢骄傲的壳。

艰难地抬头,直直凝视阿飞的眼睛,李寻欢终于把最艰难的话说出了口:“当时我只觉得,龙大哥陪在身边照顾我的时候,心里很欢喜……死过一次的人,这条命也能算是他给的,为了他,做什么都情愿。”

阿飞缓缓问:“为他做任何事,包括把祖先产业、未婚妻都送给他?有没有把你自己送给他?”

震惊地抬头看着阿飞,李寻欢脸­色­顿时煞白。

阿飞落寞地笑笑:“你别着急开始咳嗽。就算我问了,你不想回答,也没关系。”

李寻欢轻轻道:“我自己都不知道,现在这样子,还算不算是活着?到底是当年的关外三凶已经杀死了李寻欢这个人,还是心死在龙啸云关我的柴房里?”

握紧了拳,阿飞一个字一个字的问:“那么,你现在是活着的吗?”

抬头看看那双关切而痛苦的眼睛,李寻欢微笑:“是,我确信,现在我活着。”

某种光芒突然照亮了阿飞,本就英俊的脸上全是笑意:“那你还难受什么?就算再想一遍当年的事情,不过是透过奈何桥看前生。”

〇二 你有妹妹吗?

——透过奈何桥看前生。

阿飞这话虽然说得奇突,却属于实情:李寻欢实在是不止死过一次的人了。

残躯也好,心也罢,都被伤透过,都曾化为齑粉过。居然还苟延残喘,是不是就是为了像今天这样,能在彼此懂得的人前,微笑着喝一杯酒?

抬头与阿飞坚定的鼓励眼神对望,李寻欢不由微微一笑。

当那张脸上没有了悲怆,当那双眼睛里盛满笑意,顿时像春风吹过离离草原,李寻欢原本似乎病弱衰老,整个人顿时焕发出高贵的生机。

阿飞不由慢慢眯起眼睛,就像被过分灿烂的光芒照耀着。

痴了许久,才记起喃喃问道:“后来怎样?”

悲哀曾经在胸口汹涌翻腾,需要用大量酒来麻醉。但是此刻,李寻欢正在慢慢平复。

也许,他也只是忽然想通了——既是属于自己的命运,就必须面对;既然是罪孽,总要面对审判。

重新说起当年,他的表情恢复了从容:“从邯郸回保定,路途算不上太遥远。但是在风雪满途的正月里赶路,就算都是练武的人,也很辛苦。

* * * * * *

等李寻欢的伤势恢复到勉强可以上路,已经耽误了太多时间,怕表妹独自在家凄惶,当然急着赶路。

为了回家的路不再有意外,龙啸云不辞辛苦,坚持要送他们回家。

北方的雪片是­干­爽的,飞旋着飘落下来,积成漂亮的白。路边的苍灰岩被打湿了,洇成接近黑的深铁灰­色­。放眼望去,一条勉强可以走马车的官道蜿蜒其间,满山遍野黑白分明得有趣。

李寻欢从小身子就虚弱,受伤之后大量流血,自然没法再骑马赶路。

为了少爷能舒服些,铁传甲一点不吝惜钱票,买了最上等的轻裘,厚厚垫在马车里。那匹新买来的口外好马,就请龙啸云骑了。

年轻时的龙啸云颇英姿勃勃,拿着烂银枪,骑在枣红马上,一路护送主仆二人回家。

顾盼自雄之间,自有壮年男子的神气。

亲人都为功名早早辞世,做江湖与庙堂之间的夹心人,李寻欢受不了翰林们斯文的虚伪,更受不了大侠们拍着胸口的虚伪,所以一向没什么朋友。这次有龙啸云同行,一起谈谈讲讲江湖逸事,路途倒是不寂寞。

* * * * * *

“我只觉得满心欢喜,当时并不太清楚是为什么,真盼这路走不完才好……

“虽然龙啸云没读过什么诗书,却也满腔建功立业的豪情,一心想做出些事业来。我是个功名心灰透了的人,却也被他鼓舞起一些雄心来。说到投机处,两个人还结拜了兄弟。想到从此身边有位慷慨豪迈的兄长相伴,我很高兴。”

阿飞原本生怕Сhā话太多,搅扰李寻欢忆念往事的思路。

听到这里,终究是忍不住:“慷慨豪迈?”

其实阿飞没有别的意思。他只是不希望这么一个好词,一旦跟龙啸云沾惹上,从此委屈了慷慨豪迈这四个字。

何尝不知道阿飞想什么?

李寻欢微微叹息:“后来确实发生了很多事,但也许都是我逼的。当年的龙大哥,我相信我没有看错。”

阿飞皱眉问道“就算他要了你的家产和未婚妻,还想害死你,你还认为没有看错人?”

李寻欢回答得非常坚定:“是的。他人已经死了,也没什么值得人维护的名声。可是直到今日,我还是要说,我没有看错过龙啸云——就像我从来没有看错过你。”

呆呆看着李寻欢面颊上苍白中一抹病态嫣红,阿飞的眼神中的崇敬和温暖越来越明显。轻轻叹一口气,他笑道:“虽然觉得你很傻,但不知道为什么,听见你这样说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有些佩服你。”

李寻欢感激地看着神情了然的阿飞,轻喟,道:“如果人人都变得很聪明,这世界是不是会比较没趣?”

阿飞大笑起来。

笑容就像透过窗棂透进来的雪后阳光,把阿飞本就英俊的面孔辉映得璀璨无比。

痴痴凝视着神采飞扬的阿飞,李寻欢轻叹:“如果当年救我的是你……”

邯郸隘口一役之后十年,阿飞为了救刚认识不久的李寻欢,不惜­性­命,甚至甘愿假扮梅花盗、胆敢直接去闯金钱帮。

当年那一次,救了垂危中的李寻欢的人不是阿飞,而是龙啸云。

为了酬报这份恩情,李寻欢奉上了一生的幸福,还送上无悔的祝福。

阿飞突然笑不出来了。

过了许久,才轻轻道:“可惜我生得不够早。”

人生最大的悲哀,不过是没法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

也许,这就是天意弄人?

振作一下­精­神,李寻欢继续慢慢道:“为了我的身体,不管我怎么催,铁传甲就是不肯走快,只是让我写好家书送到官家驿站,报一堆同年的官称,加上甘辞厚币,托人家快马送回家给表妹,让她不用忧心。

* * * * * *

既然不担心表妹悬念,那当然也就不用急着赶路了。

李寻欢竟游兴大发,不知沿路指点三晋风物,纵然不至于特地绕路赏玩,不过遇到­精­彩的景致,往往住下来盘桓几天。

从邯郸迤逦行来,路途竟茫茫若梦,费的时间也不短。

沿着官道信马由缰,这旅程算得上舒适。不过李寻欢的身体底子是寒症,纵然内功底子相当不错,铁传甲还是半点不敢大意,总盯着少爷,必须密密实实围着裘皮。

走到保定附近,暮霭迷离、烟树袅袅,越发繁华起来。

龙啸云心情颇畅快,连连惊叹着,毕竟靠近京城地界了,比起邯郸太原,完全是另一番天地。

听见龙啸云说喜欢此地,李寻欢满心欢喜,随口说:“虽然没有官道边的天真野趣,李园风景却­精­致得多。如果大哥不嫌弃,就把李园当作自己的家,住一辈子好了。”

话说出口,李寻欢才知道,自己当年心里竟然是那么期待,暗暗盼龙啸云说愿意。

一辈子。

掉头看着李寻欢裹在裘皮风毫中的脸,龙啸云突然很认真地问:“兄弟,你有没有妹妹?”

这问题也太突然,李寻欢从没想过。

呆了一下,随口答:“表妹倒是有的。”

龙啸云叹口气,有些不好意思,更多是惆怅:“可惜,不知道你那位表妹有没有许人……如果能有女孩子容貌像你,气质也像你,减去你的从容硬挺,再添上些婀娜,必定让天下男人都睡不着觉。本来我有点想说,如果你是女儿身,我一定娶你。恐怕没人敢把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当作女孩子吧?借我一个胆子,我也不敢……唉,我只能盼你有个妹妹。”

话刚说完,龙啸云已深觉不妥,顿时不安起来,赶快打个哈哈:“兄弟,江湖粗人不太懂礼节,如果玩笑开得不对,你千万莫要介意……”

李寻欢没有生气。

因为那一刻,他竟像被五雷轰顶,整个人痴了。

* * * * * *

听到这里,阿飞实在忍不住,Сhā口道:“那时候,你多半并不是愿意把妹妹嫁给他,而是想自己嫁给他?或者,叹息造化弄人,自己不能是女儿身?”

当然感觉得到,阿飞的情绪并不像语气般轻松,而是暗暗挟带着风雷。

但真相已经说出口。

如果阿飞恼怒认错了朋友,甚至从此瞧不起李寻欢这个人,觉得会对男人动情的家伙没资格做男人,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李寻欢苦笑摇头道:“倒也未必。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变成女儿身,当时,只是被我自己对一个男人的心动吓着了。”

狠狠握拳让自己冷静下来,阿飞涩声:“那你当时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的表妹林诗音其实是你的未婚妻?你说龙啸云当年是条好汉子,那做事总不至于荒谬。他会求你把妹妹嫁给他,会不会求你把妻子让给他?”

阿飞语气平缓,但这话问得非常严厉。

确实,如果李寻欢当时真说出来了,后来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李寻欢苦笑:“不知为何,想到要告诉龙啸云,我其实有未婚妻,心里就不安。”

当年,还年轻的李寻欢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告诉龙啸云自己即将成婚,对方是温柔美丽的表妹,而且对自己痴心一片。

几经辗转,当然不可能再不明白自己的心思。

但要把这些对阿飞说出口,却还是太吃力——面对阿飞澄澈的目光,说出自己内心最沉重的枷锁,简直面对上官金虹满贯杀机的眼睛困难得多。

阿飞没法再看憔悴男人的眼睛。

不忍心看他的无地自容。

掉转头,阿飞柔声道:“对我来说,不管你当年有没有想过要嫁给一个男人,我都不敢瞧不起你。所以,你根本不必觉得自己是罪人。”

听见阿飞的话,手一抖,李寻欢差点把手里的酒洒出来。

阿飞继续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谁都躲不过致命的一刀,所以很多人怕你。但你应该知道,更多的人佩服你,是因为你从来不肯认定谁是彻底的坏人,你总愿意等别人天­性­中好的一面表现出来,情愿自己受罪。”

阿飞的意思已经表达得非常清楚:

——李寻欢的伟大,并不在于他之间能发出天下最快的飞刀,而是他懂得爱。

——即使这份爱会引来讪笑白眼,即使爱错了人,爱本身没有错。

李寻欢心神震荡,又一阵狂烈的咳嗽袭来,他借机垂头,不敢再看阿飞的眼睛。

这一刻,阿飞再不犹豫,也不再死死控制自己,而是冲到痛苦伏案的人身后,轻轻为他按摩背部。

掌心的温暖骤然透到肌肤,李寻欢一惊,跳起身来。

缓缓放下手,阿飞落寞地笑笑。

两个人离得这么近,自然能看清楚阿飞眼底那一抹被排拒的受伤。

李寻欢脸上妖异的嫣红瞬间退却,恢复了苍白。怔怔看着阿飞,很想解释一些什么,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陋室顿时安静下来,只听得见外面顽童零星燃放的鞭炮声。

甚至,像是可以听见阳光落地的声音。

〇三 李园

作者有话要说:私心窃喜,喜欢这种讲故事的缝隙阿飞一点一点逼近李寻欢的游戏……如果你也曾不停说话超过六个时辰,那么你一定会感受到,讲话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劳累且伤神的事。

如果再加上思绪陷落在回忆里的起伏,那就更辛苦。

看看墙角的一角日影,已经逐渐泛出温暖的昏黄,再抬头看看李寻欢苍白的面孔、眼角因疲惫而更明显的皱纹,阿飞道:“天­色­不早了,我出去买点吃的。”

感受到他的体贴,李寻欢有些不好意思:“这里我是主人,该我去张罗才对……”

话没说完,就被阿飞笑笑打断:“我去吧。你从小到大有人伺候,从来不会照顾自己。除了酒,好像你什么也不会买。早晨煮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这屋子里除了一点米,什么能吃的东西都没有。”

李寻欢被两句像指责又像宠爱的话弄得愣了一下。

待回过神来,阿飞已经出门。他慢慢走着,奇特的步伐,似乎觉得走路令他很疲惫,但有着奇异的方式,每一步全身都完全放松,就像是一种休息。不管走向热闹的市镇、覆雪的荒原,还是危险的敌人,阿飞的步伐总保持他自己的节奏。

看着阿飞挺拔的背影,熟悉的暖意和深邃的忧伤同时涌上心头。

呆望良久,李寻欢抬手背遮住­唇­,又低低咳嗽起来。

正月里并不需要开馆授课。

从正月初二开始,这两间简陋的小屋里,整个白天川流不息,都是领着孩子来拜送谢师礼的,简直门庭若市。

学馆有了高中秀才的弟子,自然令父母们燃起无数希望。

对李先生突然出现的这位远房表弟,大家也热情异常,纷纷赞叹“好齐整个人”。

李寻欢不是不欢喜,却也多少有些无奈。歉意地看一眼默默向隅的阿飞,忙于应付川流不息的客人。

阿飞看着满心希望、满脸感激的人们,虽然不Сhā话,嘴角总带一丝欣慰的微笑。他只管自己默默进出,空手出门,带各种必需的东西回来。还常常守在角落,照管着铜盆里取暖的碳火,以及上面吊着的药罐子。

白天热闹得没法说话,本来晚上很适合喝两杯,顺便接着聊聊。

但连续几天,阿飞都弄了些奇异的药方,白天亲自守着熬好了,晚饭后就端一碗出来,亲自看着李寻欢喝下去。

似乎大部分的药,总是忌酒的。

所以咳嗽这么些年,李寻欢只喝酒,从来没有喝过药。

看着阿飞端着的药碗,胸口热热地堵着,李寻欢已经什么说不出来。

他当然什么也不问,微笑着接过,毫不犹豫喝下去,然后,倒头就睡——很明显,这方子里加了安神的药,助眠的效果好极了。

这么调养了五六天,李寻欢的脸­色­明显不那么苍白了,整个人的神采似乎又亮了些。

多少有些诧异,阿飞到哪里弄来这么灵验异常的方子。

但是李寻欢并没有问。

他深信,如果阿飞想告诉他,自然会开口说,根本不必问;如果有某些原因,阿飞不方便或者不愿意说,又何必追问,让别人尴尬呢?

一个人能替别人着想,才会让朋友觉得舒服。

这天是年初七。

晚饭是阿飞做的,菜­色­简单,味道却很好。

阿飞似乎很有天赋,各种天赋。

他在荒原中拿起剑的时候,无师自通,便拥有杀人的灵犀;到了做饭的时候,动作似乎天生娴熟流畅,菜­色­也充满灵气。

晚饭后,按这些天的习惯,李寻欢等着看见一大碗浓浓的汤药。

等看见阿飞端过来的是一小罐陈年黄酒,和两个青花小瓷碗,才突然想起来,天亮阿飞就出去了,下午带了些狍子、獾回来,没时间熬药。

微笑着端起酒碗,李寻欢满足地叹口气:“酒总是比药好喝得多。”

阿飞淡淡地:“你不喜欢喝药,为什么不说?”

李寻欢愣一下:“明知道你是为我好,我说什么呢?”

阿飞深深看进他眼睛里:“如果不顾你喜欢什么、需要什么,我只用自己的方式做很多事情,然后说是为你好,你会觉得很开心吗?”

明明是醇香的酒,突然变得有些难以下咽。

过了片刻,李寻欢苦笑:“我当然会感激……”

阿飞用他特有的固执盯着李寻欢,继续道:“感激是另一回事。我是问,罔顾你的喜欢,一心对你好,你会觉得很开心吗?”

他的神情认真得可怕。

不敢敷衍这么认真态度问出口的问题,李寻欢低头斟酌一下,叹息:“心怀感激是一定的,但未必开心。”

阿飞似乎就是要逼李寻欢亲口把话说出来,不依不饶追问:“为什么?”

不忍心拂逆阿飞的意思,多少有些不情愿,李寻欢还是按他的意思回答:“因为你觉得对我好的方式,不一定是我想要的……比如说,喝药的时候我会感激你,但如果你给我酒,我会更开心些。”

阿飞的眼睛里有某种闪亮的东西,继续问道:“原来你是明白这个道理的。那么,当年你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的时候,你这么伟大,为朋友送出了未婚妻,送出了祖传的家业,甚至搭上了你的名声,从名门公子沦落为江湖浪子。你有没有替龙啸云想过,他知道了你为他做的事以后,会觉得感激,还是开心?”

李寻欢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苦苦捂住嘴,就像是要堵住这种时候往往会爆发的咳嗽,但是,并没有咳起来。

有些不习惯地放下手,李寻欢苦笑:“多谢你,终于当面问出了口。其实这十七年来,同样的问题,我问了自己几万遍。”

阿飞语气依然很平静,问的话却犀利极了:“相信你不至于太笨,搭上全部身家­性­命来酬报知己,还扔给对方一个沉重的包袱——这恩太重,害龙啸云一辈子直不起腰来。当年你为什么­干­那么傻的事?”

李寻欢的眼睛里涌起浓重的悲哀。

宿命的悲哀。

他并不是不知道,当年那个越琢磨越会觉得很白痴的选择,令三个人都痛苦不堪,差一点就终身遗恨。

但如果有机会重来一遍,也许他还是会那么做。

人生最深重的悲哀不是做错事,而是你明知道错,还是别无选择。

不得不如此。

对着青花瓷碗沉吟片刻,李寻欢淡淡道:“也许,你就是要听我说清楚为什么?”

阿飞眼中全是了然,和安慰。

仔细打量李寻欢的面容气­色­,才认真地点头:“现在你身子调养得好些了,应该有力气回想当年。”

确实,回忆是一件非常令人疲倦的事。

端着酒碗沉思良久,李寻欢突然仰起头,一口气把一碗酒喝光。

喝得很急,还是没有咳。

心中暗暗赞叹药­性­的神奇,却没有说出来。

偏头想了想,轻叹:“十七年前的今天,也是正月初七。我要赶去口外,表妹特别做了一桌很­精­致的酒菜,摆在她自己住的小院中。白雪红梅,景­色­幽静,她陪我饮酒赏雪。”

“诗音是我舅父的女儿。双方老人在的时候,我们的婚事就已定下。她双亲去世早,从小就是在李园长大的。虽然是未婚夫妻,但我们一直很亲近,是很好的朋友。那天表妹的笑靥带着三分醉意,却比梅花更美。我一直记得那天,因为,那是我今生最后一次享受简单的幸福和欢乐。”

再次见到表妹,李寻欢的心已经不再宁静与欢乐,因为他心里有了一个男人。

苦苦思念龙啸云,甚至梦想亲近他。

这奇特的苦闷,令李寻欢辗转挣扎煎熬,甚至恨自己:为什么竟用这么卑劣的念头玷污好兄弟、好朋友?

而阿飞……即使他懂得这份悲哀和苦闷,会安慰吗?

一念及此,心绪顿时乱了。

阿飞并没有像平时一样提问,也一点都不惊讶。他只温和地看着李寻欢,用包容的眼神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这份宽容虽然无言,却给了李寻欢足够的勇气。

死过一次的人了,何必再为前生的事情折磨自己?

即使自责、痛苦和纵酒自我折磨早已成为习惯,也不能对不住阿飞的关切。

“迢迢行路,清晨旅舍中,从乱梦中醒来,常常发现亵衣上有遗­精­。我慌乱极了,拼命掩饰这见不得人的心事。”整理一下心绪,李寻欢恢复了平静,慢慢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龙啸云终究是要离开的。我只能希望相聚的时间多一点。可是,一路走得再慢,只要有一个目的地,总是有走完的时候。”

“又一个白雪纷飞的日子,我们终于回到了李园。”

* * * * * *

早早得到仆人的通报,林诗音站在小庭院门口,微笑着迎接远道归来的表哥,和表哥的救命恩人、结义大哥龙啸云。

遍地积雪的庭院里,正开着几树红梅花。

虬曲枝­干­,白雪红梅,加上淡淡幽香萦绕,竟显得绚丽异常。

但一身淡紫衣衫的她只那么简简单单一站,灿烂的花朵、­精­雅的庭院便统统失去了颜­色­。

林诗音也许并不能算是个真正完美无暇的女人,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她的脸­色­太苍白,身子太单薄,她的眼睛虽明亮,也嫌太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风神,她的气质,却是无可比拟的。

任何情况下,她都能使人感到独特的魅力。

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永远无法忘记。

第一眼看见她,龙啸云的眼神突然变得热切,露出最爽朗的笑容,腰杆挺得比平时更直,连说话的速度都似乎快了些。

但林诗音的眼里,只有李寻欢。

客人面前,她什么都没有说,只嫣然微笑着,侧耳倾听李寻欢安排独立院子和婢仆,点漆般的眸子只凝注着表哥。

这位从小一起长大、脸­色­有点苍白的表哥,文韬武略都傲视当世,是钦点过探花的名侠,儒雅中偶而闪现一丝英气、常常笑得很温暖。这个男人,才是她寄托终生的良人,更是她由衷思念、景慕的心上人。

她似乎完全看不见龙啸云。

尽管龙某人昂扬七尺的江湖男儿,神气的样子也很招人喜欢。

渐渐的,龙啸云就有些笑不出来了。

他一点都不笨,不用想也知道,如果一个女孩子常常有机会看见李寻欢这样的男人,怎么还可能会关注龙啸云?

徒有雄心和满腔热情,却使不上力气。铁打般的汉子,突然觉得空荡荡。

* * * * * *

昏暗油灯光中,李寻欢轻轻叹息:“从龙啸云第一眼看见林诗音,我就从他眼睛里看见了热情。粉身碎骨也不悔的、男人的热情。”

阿飞的眼睛即使在幽暗处,也闪闪发亮:“你当时伤心吗?”

李寻欢缓缓摇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用什么立场伤心?本来我以为,只要龙啸云能觉得开心,我就是把心掏出来给他,也是欢喜的。可看见他对表妹的神情,我却觉得心底有一把小火在慢慢烧,完全没法冷静下来。我不愿意再面对那种热切眼神,就故意不让让他有机会再见到诗音,总拉他出去喝酒。”

阿飞点点头:“你心绪不宁的时候,就会喝酒。”

喝很多酒。

李寻欢苦笑:“是啊,到家的第一天,我坚持不准表妹熬夜,早早劝她回房去。我跟龙啸云两个人对坐开始喝,几乎把我家的藏酒都喝完了。想到对救命恩人不可告人的心事,我真希望能醉死。可又怕承认醉了之后,龙啸云就哄我睡觉,不肯再陪我。就拉着他说没醉没醉,不相信我们可以打赌,我还能用正楷将杜工部的《秋兴八首》写出来,绝对一笔不差……”

阿飞突然微笑:“一定是你赌赢了。”

李寻欢落寞地笑笑,点头。

赢了一个小赌局,又能如何?

输掉的,是整个人生。

最凄凉的是,当他在自己的心狱里苦苦挣扎,天之骄子的寂寞与骄傲成了冷漠的墙,竟没有一个人能救他。

审视着李寻欢眼底的痛苦与寂寞,阿飞本来平静从容的表情渐渐也有些变了,就像是苦闷会传染。

突然,阿飞伸出手,握住李寻欢没拿酒碗的那支手。

他握得非常紧。

就像生怕这个脸­色­苍白、眼角刻满风霜,却还时刻对人微笑的男人,下一秒钟会从眼前消失。

李寻欢下意识想挣扎,可阿飞的手出奇坚定,加上炽热的体温,竟令他浑身发软,似乎全身力气都突然被抽空。

就像他根本不是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

感觉到李寻欢并不那么明显的挣扎意味,阿飞反而加了些劲。

阿飞的动作让李寻欢一凛:如果一个朋友突然握住你的手,你却挣扎得太过,是不是反而会显得很不对劲?或者,会让只想表达些关心的阿飞觉得被推拒,那也太——李寻欢已不能再接受有任何破坏感情的事发生,更害怕任何不妥的举止,令阿飞觉得自己在疏远他。

纠缠中,李寻欢脸都有点涨红了,终究还是没有甩开阿飞。

〇四 升米恩、斗米仇

无声的混乱中,阿飞突然放开手,淡淡地问:“你怕我?”

语气很宁静。可是紧紧攥的骨节发白的手,和纠缠中逐渐黯淡下来的眼神,泄露了他不安的情绪。

若有所失垂头,看着自己被放开的手,李寻欢突然觉得一阵空虚。

他厌恶反应过度的自己。

这不自然,也不正常。也许是皮肤饥渴了太多年,太渴望被触碰,李寻欢反而觉得任何靠近都恐怖。刚才感受到阿飞体温的瞬间,强烈的幸福感令他几乎落泪。

可是,更强烈的惧怕同时涌上心头。

一旦阿飞知道这位所谓的“大哥”用什么眼光看着他,会怎样?

过去十七年苦苦隐忍,起码算是瞒住了,龙啸云至死都不知道李寻欢的邪念。可是,能付出的都付出了,李寻欢把自己剥夺得一无所有,全奉献给了那个男人,到头来,终究还是不行。连维持简单的友情都做不到。

为了保住得到的一切,十年后的龙啸云已经不再需要一个令他窒息的朋友,而是想杀他。

憔悴男人的惊跳无措,令阿飞心碎。

被龙啸云那么残忍的背叛之后,李寻欢是撑下来了,但已伤痕累累。

他太傻,曾经付出的太毫无保留,也被伤害得太体无完肤。比起五年前雪地初相见,现在的李寻欢更苍老、更虚弱。但他的眼睛,和眼底温暖的笑意,依然是鬼蜮世界里,阿飞唯一想拥有的光芒。

如果李寻欢不这么傻,这世界是不是就少了一种人?

紧紧握着拳头,阿飞一遍又一遍暗暗告诉自己,要耐心。千万不要吓着他,不要再让他有任何心灵负担。

所以他勉强微笑,不再用咄咄逼人,道:“回李园后,你故意不让林诗音见到龙啸云,亲自陪着他。后来怎样?”

感受到阿飞刻意舒缓气氛的努力,李寻欢很快宁定下来。似乎连重新说一遍那些心碎的往事,也变得不那么痛苦。

轻笑示谢,李寻欢接道:“没多久,龙啸云猝然病了,病得很重,本来铁打般的人,不到半个月竟已面黄肌瘦,形销骨立。我守在病床前,自是紧张又担心,忙着延请名医,也天天用内力助他调息,可都毫无效验。后来我多少有些觉悟,这不是简单的病而已。悲凉地反复询问,很久之后总算弄明白,他果然是为了林诗音才病的。这条铁铮铮的汉子为情所困,竟已相思入骨。”

阿飞叹息:“龙啸云不知道你表妹是你的未婚妻?”

凝神想一下,李寻欢断然回答:“不知。自从踏进李园,我就寸步没离开过他身边。我不说,他便没机会知道。”

“是他主动求你将表妹许配给他?还是你为了治他的病百般忧虑,最后想出把未婚妻让给他这种糟糕主意?”

“他求我的。还再三赌咒起誓,说一定会好好照顾诗音。”

阿飞摇头:“以你的­性­情,绝对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龙啸云相思而死。”

李寻欢苦涩地:“他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

阿飞言辞越来越犀利,声音却平静从容,不但没有一丝讽刺,反而充满理解:“更何况,他还是最令你心动的男人。可能有生以来,你是第一次对人产生那么强烈的感情,所以,你绝不能看着他病危,什么也不做。”

“可是我也不能求表妹嫁给他……她绝不会答应。”垂首对着酒杯,李寻欢轻轻叹息,“表妹的心意,我一直都是知道的。而刚刚到李园的龙啸云,对朋友也是没话说的。可是我管不住自己的心,见到龙啸云,它跳的速度就不正常;也管不住自己的身体,只要两个人挨得近一些,某个地方就会龌龊地发胀、发热。”

阿飞道:“你表面上是天之骄子,实际非常寂寞,连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你跟龙啸云之间,一直都是你在主动,你一直在倾尽心力,给他大量的情感。你们之间所谓的兄弟情谊深厚,全靠你独力付出。”

李寻欢不再挣扎,咬着­唇­点头:“是。”

阿飞问道:“你有没有替龙啸云想过,突然遇到你,对他好得无以复加,他会怎么想?”

沉思片刻,李寻欢眼中又慢慢流露出痛苦之­色­:“我想过千万次,却觉得怎么也想不对。”

阿飞道:“有你做朋友,他当然应该很开心——李寻欢是旁人想见一面都难的名侠,人不错,对他更不错。这样的好朋友,求也求不来。你迫切需要他,你关心的是龙啸云这个人本身。而龙啸云并不像你,他只是很高兴有一个好友……名望相当、条件差不多的话,是谁都可以。”

李寻欢垂首:“竟对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动邪念,是我对不住他。”

看着无地自容的李寻欢,阿飞有点生气。

毫不犹豫又靠近一些,再次紧握李寻欢的手,直视着他的眼睛。

怕增加李寻欢无谓的负担,阿飞动作幅度很大,语气还是很镇定:“我不知道你认为我是不是你的好兄弟、好朋友。我只知道,陷害别人是卑鄙无耻;而付出感情本身,根本不能算什么邪念。”

李寻欢呆住了。

房间陷入微妙的寂静。

良久,阿飞叹一口气,问:“如果有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对你好极了,寸步不离守着你、不断为你付出,你会怎样?”

“我会很不好过。”

阿飞静静道:“如果我是龙啸云,一方面会很开心,小李探花居然对我推心置腹,就像没了我活不下去似的,千方百计对我好。另一方面,承受你的注视、被你那么强大的感情围困,他一定很难受。甚至会像热锅上的蚂蚁,天天试图弄明白‘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把心思隐藏得很不错,他就始终找不到答案,会常常处在不知道何时会失去你友情的境地。”

李寻欢肃然抬起头:“你是想告诉我,龙啸云最后竟然想杀我,是他想挣脱我过剩的感情,终于爆发?”

阿飞叹息:“我什么也没说。”

李寻欢身体轻轻摇晃一下,就像负荷不了自己的重量。

静默良久,阿飞轻轻问:“你这么聪明的人,一定也听说过‘升米恩、斗米仇’的谚语吧?”

李寻欢点头道:“遇到人危难,给一升救命的米,人家会感恩不尽;真给得太多,被接济的人反而会心生怨怼,会觉得‘你拥有那么多,为什么不能都给我……你凭什么过得比我好’。”

这话已说出口,他当然已经明白阿飞的意思了。

过了片刻,他涩然摇头道:“不能掌握好人­性­的分寸,因为自己的私心,贸然挑起别人心底的妄念,却也是我的的罪过……我不该对他妄想,不该那样情不自禁总盯着他看,换了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受不了。是我的错。”

阿飞有点恼怒:“我跟你说什么多,就是为了听你认罪吗?你到底犯了什么罪?”

没想到阿飞会突然生气,李寻欢犹豫了一下,勉强笑道:“身为男人,爱上另一个男人,还半强迫他接受我的好意,这本就是罪孽。”

阿飞气结——像是刚才说过的话都没有用。

手却握得越来越紧,就像怕一松手,眼前的人就会逃走。

粗重呼吸几下,好不容易慢慢镇定下来,阿飞的眼睛里有几分不忍、几分狼狈:“我不是故意要生气,你别见怪。”

低头看着被禁锢的手,李寻欢温柔地回答:“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我都知道你是为我好。”

“该死!”

阿飞狠狠咒骂一句,放开手,掉头不再看李寻欢,粗声粗气补充一句:“你爱一个人,这本身没有错,跟对方是不是男人没关系。可惜,你找错了对象——龙啸云不是坏人,是江湖上不错的汉子。但你做得太过,他的力量,承受不起你的深情。”

——感情本身没有错,不管你爱上的是不是男人。

——但是,对的感情碰上了错的人,一样会铸成大错。

深埋心底多年的隐痛,竟被阿飞轻松说得如此明白。

这些年来,李寻欢经常自心碎的恶梦中被惊醒。他只有躺在自己的冷汗里,一边试图忘记龙啸云的健硕的身体、沿着光滑肌肤滑下的汗水,拼命压服内心不该有的思念,一边望着窗外黑沉沉的夜­色­,痛苦地颤抖着,独自等待着天亮。

天亮了以后,痛苦和寂寞还是同样深沉,同样难以排遣。

自我放逐必然会触发的沉痛,强行改变了表妹终身的负疚,送出祖产和家园却换来被谋杀的辛酸,和随着酒­精­郁积心底的自我嫌恶……颠沛流离半生积累下来的那些负面情绪,就像遇到艳阳的积雪,慢慢消融。

审视着李寻欢从郁结慢慢舒展的眉头,阿飞也略略松了口气,接着问:“那,你决心已定,却又不敢直接去要求表妹嫁龙啸云,怎么办呢?”

阿飞的声音很平静。

阿飞凝视老友的目光,总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纵容——你做什么都不必责备自己。

因为阿飞实在是太清楚,李寻欢做事情,永远先照顾别人的感受。对李寻欢来说,牺牲自己早已经成为习惯。

李寻欢从来都是笨人。

撕心裂肺痛自己,却把希望留给旁人的那种笨。

人世间最高贵的一种笨。

有了阿飞的凝视,李寻欢的声音不再那么苦涩了,叙述的语调也逐渐宁定:“我矛盾了很久,只纵酒自遣,竟大醉了五日。宿罪醒来,头疼欲裂,总算是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让诗音自己离开我。”

阿飞摇头笑道:“怎么可能?有小李探花这样的未婚夫,那个女人肯离开你,将就嫁给龙啸云?”

李寻欢自失地苦笑:“你也太看得起我。”

“你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表面看,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很仗义,很对得起朋友。但最可怜的,大概就是无辜被让出去的林诗音。这一点,当初你想过没有?”

“辗转反侧,无时或忘。”李寻欢叹息,“但我对表妹,只是一个兄长的情分。诗音要是真的嫁给我,一个时刻贪念男人的表哥,她又何尝会快乐?起码,龙啸云是一个真正爱他的男人,愿意为她冒任何风险,甚至愿意为了妻子,设计谋杀我。”

阿飞忍笑道:“你说得对。试图谋杀小李探花,这是江湖上最危险的几件事之一。挑战这难度的人,几乎全死在你的飞刀之下——除了龙啸云。不论他怎么陷害你,你都不肯杀他。”

李寻欢怅然:“他……未必全部为贪念所累。也多就像你说的,是我逼他……”

阿飞摇头:“不管你怎么为他开解,要了你的家产和未婚妻,十年以后还要你的­性­命,怎么都说不过去。从另一个角度看,狠心算计名震天下的你,居然也没惹来什么可怕的后果,他就以为他自己非常聪明,竟胆敢去招惹上官金虹。没有自知之明,才使他致死的真正原因。”

李寻欢脸­色­变得惨白。

让龙啸云变得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正是贪恋他、纵容他的李寻欢。

看着李寻欢沉思的样子,狠狠心,阿飞从容道:“记得去年,海龟孵化的时候,我正好跟另外几个人在海边。那夜月光很亮,刚孵化的小海龟需要从浅沙埋着的卵中出来,爬过有海鸟窥视的危险沙滩,进入大海。头两只小海龟一出来,立刻有海鸟俯冲而下,它被猎杀了。略等了等,陆续又有­性­急的小海龟露头。和我们一起的女子不忍心,不顾我们阻止,掷出飞石,救了那幸运的两只小海龟,让它们爬进了滔滔海浪。你猜,后来怎样?”

看着阿飞惨然的神情,李寻欢迟疑问:“不过是出手救小海龟,又能怎样?”

阿飞道:“如果再晚些,海鸟就睡了。但­性­急的小海龟居然没死,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讯息,紧接着,成千上万的小海龟离开浮沙的保护,爬向大海。盘旋着的海鸟群开心极了,大大饱餐……我们只有五个人,救不了满海滩的小海龟。再说,海鸟也没什么过错,我们不能任­性­杀鸟。”

李寻欢何等敏锐?听到这里,脸­色­顿时变得惨白。

“如果龙啸云当年一对我耍手段,我就给他必要的教训,也许他就不会去招惹金钱帮,也许他现在还活着。”

阿飞颔首:“老天爷有他自己的道,我们不该随意Сhā手。”

这话很质朴,但意味深远。

李寻欢不禁喟叹:“替天行道,其实是我们过分自大。可怜世人自诩行侠仗义,看不见自己的荒谬。”

阿飞轻拍他手背,传递最直接有效的抚慰。

等李寻欢不那么伤感与慨叹,阿飞才缓缓道:“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我其实并没有想那么深。我不过是想说,即使你一心为别人着想,有时候也不必做得太多……我们都看不透,老天爷的界限其实在哪里。”

〇五 浪子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全文替换了一遍,因为之前看书不够细,两个地方与原著不符

一是李园不在江南,在保定

二是李第一次带龙回家不是任意时间,原文已经指定是下雪天

已经全部修改凌晨,一种奇特的直觉,让李寻欢从沉睡中惊醒。

目光所及之处,小小房间里的木器大多简陋粗旧,被正月十五明亮如水的月­色­染上浅浅银边,清冷而美丽。

只一刹那,李寻欢就已明白,自己的突然觉得出奇寂寞,才会惊醒。

自从年三十那个雪夜阿飞归来,药物的作用,加上有一个人在身边的安心,让李寻欢夜夜安眠,几乎忘记了半夜惊醒默等天亮的滋味。可是此刻,房间里只有自己的气息,少了阿飞悠长而轻微的呼吸。

心突然紧缩起来:阿飞……会不会厌倦了小镇过份宁静的生活?

一激灵,顿时清醒得双目炯炯。

今夜再也不可能睡着了。

李寻欢披衣而起,静静站立片刻,终于拗不过内心焦渴的冲动,闪电般一伸手,指尖已拈起几片薄如柳叶的小刀。

名震天下的小李飞刀。

不管人看起来疲惫还是狼狈,只要李寻欢的指尖还有刀,天下就没有人敢轻举妄动——那些不信邪的人,多半都已经离开了人间。

没有人挡得住刀光一闪,没有人能形容那一刀的光芒!

“天机­棒­”和“金钱环”相继被杀,小李飞刀已经拥有“当世第一”的荣誉。可是李寻欢缓缓把成名武器收入袖中,眼底却流露出深深的痛苦。

杀人武器再锋利、再不败,也赢不回人心。

房间里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阿飞一定是自己出门的——如果他真的不想留下,追随他的脚印赶过去,又有什么用?

可很多时候,明知道一件事情没有用,却还是会去做的。

因为别无选择。

李寻欢一边内心轻微厌恶着自己的放不下,一边走出家门,开始辨认周围树梢或尘土间的蛛丝马迹。

小镇的元宵节,虽然家家户户也求热闹挂花灯,不至于通宵嬉闹金吾不禁。

到了这四更时分,戏台子早就收了,到处都已沉寂。

凭直觉简单判断了一下方向,李寻欢展动身形,向郊野方位掠出去。

陋室本就在小镇偏僻处。

用足十成轻功,也就奔行了半柱香时分,就到了一湾清溪边。

月­色­下,朦胧看得见地里的过冬油菜已冒出绿芽,而水畔枯透了的芦苇梢上,零星还点缀着些没有融化的残雪。

水边果然站着两个人。

那个熟悉的背影高大挺直,就像什么也不能让他软弱或者屈服。

李寻欢浑身一热:五年前雪地初次相遇,阿飞还是英俊坚忍的少年,不谙世事,却有着野兽般直觉与惊人天赋。可看此刻这个背影,已经是成熟的男人了。

以亲密姿态依偎在他身边的,是个修长的侧影,竟然和阿飞差不多高。披着丝缎披风,镶着银­色­轻裘,姿态闲雅从容。远远看,虽不知为何绾着男人的冠带,但秀发漆黑如缎、面容­精­致如画,似喜似嗔看着阿飞,竟是位看不出年纪、但一定比阿飞大些的绝­色­佳人。

她不是林诗音。比林诗音的气质更高贵从容,还多了一份内心丰满、经历丰盛才会有的活­色­生香。

她不是林仙儿。比起林仙儿的美貌,她更光彩照人、风情天成。

不必做作,就能令任何男人心跳失常。

相隔遥远,又是淡淡月光下,李寻欢甚至会觉得她眸光一转,生出那种“她看见我了”的错觉——美人眸子灵动到了一定程度,往往给人造成的错觉。

像被大铁锤重重击在心头。

李寻欢弯下腰,用紧握的拳死死抵住口­唇­,拼命忍住快要爆裂胸口的咳嗽。

因为他看见美人凑在阿飞耳边呢喃了几句什么,然后阿飞摇摇头,哭笑不得地望着美人。那表情是怜爱、是纵容,还带着一份亲昵的尊敬。

两个人和谐的身姿,竟然如一幅画。

隐约听见阿飞叹口气,说道:“不行,现在我还不能回去,话还没有说清楚。”

回去。

这两个字实在太过震撼。

原来,阿飞可以回去的地方,绝不只是李寻欢栖身的陋室。

还有更多­精­彩的人、美丽的感情,等着他回去一一拾取——离别的三年,阿飞身上一定发生了更多值得念记、值得回味的事。

回到李寻欢身边,只是他在实践诺言。

看着两个人的身影,又一阵心酸,伴随着强烈的寂寞席上李寻欢心头。

这十五天来,阿飞关切的眼神、沉稳安慰的手,给了李寻欢从没有过的安心。

当年的阿飞虽然还是少年,被旷野求生存的环境磨练得太苦,年纪轻轻便已沧桑,但毕竟是个孩子,会爱上林仙儿那样的女人,会有少年人的豪情与冲动。暌违三年,除了肌肤变成阳光的蜜­色­,更成熟了不少。那些依旧平实却犀利老到的分析,实在不像一个二十刚出头的男人说得出来的。

那种看透世态人情的眼光,不仅仅需要目光犀利,更需要丰富的知识,以及大智慧。

李寻欢经历太多,生命中最­精­彩的故事已经成为传奇,对他来说,等待三年也好、五年也好,都只是数日子的游戏,没什么不同。

可是对阿飞来说,这三年正是从男孩到男人的关键时期。

长成了的阿飞,将来会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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