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看着正无奈轻笑着、低头温柔哄身边美人的阿飞,突然意识到,阿飞将来还会有更多姿多彩的人生。而那全新的故事里,并不一定需要身心已耗尽的李寻欢。
体认到这一点,更觉得天地寂寂、此生如寄,内心格外荒凉。
提一口气,把轻功发挥到极致,悄无声息自来路飘回。
背后直觉得灼灼,似乎烙着那美人滚烫的目光。
清晨睁开眼,熟悉的粥香缭绕鼻端。
灶台上的笼屉也轻快冒着水汽,这是阿飞在蒸每天必不可少的鸡蛋羹——李寻欢的身体需要补充营养,只喝药是不够的。
听见令人安心的衣襟轻响,李寻欢竟差点流下泪来。
昨夜归来后,静静睁眼望着窗外月色,直到听见阿飞轻掩门的声音,才放下一半心。
勉强合眼,一夜乱梦。
稍微移动些,就听见阿飞的笑声:“醒了?刚才看你几遍,像是睡得很不安稳。是不是人还觉得乏?”
阿飞一边问候着,一边很自然地伸手扶他起床,就像宠爱孩子。
李寻欢垂下头,不敢看阿飞。
因为脸突然红了。
因为他感觉到内心涌动着强烈之极的情绪。
自从爱上龙啸云,他就有自觉,从此踏上了一条寂寞彻骨的路。被误解、被暗算、被讥讽,都是应得的。
可是阿飞不一样。
五年前,他愿意为李寻欢冲进兴云庄或少林寺拼死;三年前,他为他挑战上官金虹;现在,阿飞正认真聆听李寻欢心碎的过往,默默握着手,帮他开解。
如果没有了阿飞,这世界将会变得多冷漠、多陌生,李寻欢竟已不敢想象。
冰天雪地惯了,一点点温暖,哪怕是误解的体温,也足以让人开始恐惧失去。
看着李寻欢忽而欢喜、忽而凄绝的神色,阿飞方寸有些乱,双手扶住他肩,嘎声问:“你脸色不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闭着眼,李寻欢摇摇头。
突然再也不想撑持,轻轻靠近阿飞怀中,感受另一个人的体温。
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
像阿飞这样精彩的男人,身边总是有女人的。不是林仙儿,一定会有更好的、更值得阿飞动情的美人,会发生更美丽的爱情。
身为阿飞尊敬的朋友,享受他的关切,终究是有数的日子。
受用了一朝,一朝欢喜。
李寻欢徒称浪子,却是天底下把自己约束得最苦的人。生平最大的放纵,也就是此刻,贪恋些许不属于自己的怀抱吧?
紧紧抱住突然寻求依偎的人,阿飞敏锐地感受到李寻欢思绪混乱,有剧烈的情绪波动,甚至多少有些自暴自弃。
他小心翼翼问:“你不开心?或者……我不该逼问你太多,不该说那些无情的话?”
其实只要阿飞没有离去,人还在这里,还愿意这样对坐着说说话,李寻欢的心里已经很欢喜。
但这种微妙的感触,怎么说得出口?
李寻欢只微微摇头苦笑,轻声道:“真无情,多半不会有兴趣说罢……你还想问什么,尽管问。”
似乎被这句过分亲昵依恋的话惊住了。
阿飞半晌回答不上来,只双手用力,把怀中簌簌发抖的人抱得更紧。
感受着年轻强健躯体的温度,李寻欢清晰感受到身体很快发热,某个部位更跃跃欲起,胀得有些发痛。
生怕这明显是情yu滋生的反应亵渎阿飞,全身都顿时紧绷起来。
感受到李寻欢突然的僵硬,阿飞神情尴尬了一下。
怕李寻欢还有什么不适,不情愿地放手,退开些距离,才开口问:“无论我问什么冒犯的话,甚至刺伤你,你都不生气?”
骤然陷在突然失去对方体温的空虚中,李寻欢强按捺内心的软弱,落寞地笑笑:“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个人绝对不会伤害我,大概就是你阿飞了。你想问些什么,我怎会生气?”
阿飞眼神闪动,问:“你承认内心真正爱的人是龙啸云,才会不顾林诗音的幸福,把未婚妻送给他。但是你一个人逃到北方去的那十年,为什么天天刻林诗音的小木像,不厌其烦往雪里埋呢?”
好诛心的问题。
李寻欢垂首:“我真心喜欢过诗音。直到离开李园,我希望能骗自己相信,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结义大哥开心,也是为了我深爱的诗音过得好。雕刻她的样子,算是告诉自己,也是告诉铁传甲,我并不想害表妹,反而时刻惦记着她。”
阿飞摇头苦笑:“原来你也知道,那是自己骗自己。”
淡淡的一句话,如五雷轰顶。
原来李寻欢这一生,多半是自己骗自己。此刻面对阿飞,又何尝不是如此?
再漫长的故事,总是会说完的。到了不再好奇、没有疑问之后,阿飞是不是……就会掉头而去?
借给李寻欢一个胆子,也不敢开口哀求他留下,不敢告诉自己此际贪恋的男人,是用什么龌龊心思在依恋着他。
阿飞有些失悔话说得重了。
但此刻放弃话题,反而会让李寻欢一个人想太多。
阿飞想了想,语气尽量轻松些问:“记得昨夜你说,大醉五天之后,你想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让林诗音离开你。你是怎么做的?”
看着阿飞关切的笑容,忽然想起昨夜他身边依偎的那位美人,李寻欢觉得胸口被一刺。
垂下头,他小心保持声音的平稳:“我求表妹去照顾龙大哥的病,自己却开始纵情声色、花天酒地,甚至经月不回家。”
阿飞点头:“你这是在故意造成他们亲近的机会。自己不断伤害林诗音,再让龙安慰她。”
“两年后,林诗音终于对我这个浪子表哥失望了——她心碎了。然后,终于选择了对她情深一往的龙啸云。她不是没有努力,曾好几次流着泪相劝。我却大笑拂袖而去,反而变本加利,将京城的名妓小红和小翠带回家来。”
李寻欢的计划终于成功了。
但凄凉的成功之后,诗礼相传的世家子弟,怎么能背着纵欲的浪子名声,腆颜留在这里看昔日的梅花,看新婚夫妻的恩爱?
龙啸云和林诗音成婚的前一夜,李寻欢独自在梅雪中站了一夜。
喜气洋洋的婚礼上,他开始咳嗽。
病弱之躯,还要天天看新婚夫妻的恩爱,实在是太残酷的处境。于是李寻欢将家园、祖产全送给林诗音做嫁妆,一个人萧然而去。
他决心永远也不再见她。
繁盛百年的李园,从此变成兴云庄。
追随少爷而去,关外苦熬十年寂寥生涯的,竟只有一个忠仆。
听到这里,阿飞淡淡的:“如果林诗音对你足够深情,别说两年,就是等一生,也不会选龙啸云。”
这是阿飞在出言开解,帮李寻欢减去无谓的负罪感。
感激地抬头,情yu泛滥的潮红已经退去,李寻欢的脸色也不那么苍白了:“可是我……”
阿飞的神色突然也不平稳,压制住郁怒,淡淡问:“你是想说小红小翠之类?对大家闺秀来说,不会觉得妓汝能挑战她的地位。林诗音愿意嫁给别人,无非是龙啸云殷勤献得足够。不过,流连花丛的时候,你就没有尝试一下别的男人?”
身子剧烈颤抖起来。
李寻欢僵直片刻,艰难地点头:“试过。”
阿飞有些紧张,拳头又不知不觉握紧:“只要是男人就可以?”
李寻欢摇头:“那种身体交欢,并不能改变什么——挂念一个人虽然也用身体,但更多是用心。”
阿飞垂头,掩饰波动的眼神。
没有性经验的青年,面对了解全部人类欲望秘密的浪子,很难继续维持强大的信心,控制住场面。
阿飞讨厌冷场。
所以没有深思熟虑,他就脱口而出:“你对那些花钱买来的男孩子,做了你想对龙啸云做的事?”
如果昨天阿飞这样直接了当提问,李寻欢完全可以想法子掩饰过去。
但在这个早晨,李寻欢觉得格外慌乱,怕任何细微地方令阿飞失望,他会拂袖而去。
替阿飞想想,无趣的病人再不坦诚,或者不能满足他的好奇心,也许就不值得再浪费时间理会。他大可以去陪伴更值得花时间的人——比如,昨夜那惊才绝艳的美人。
所以他不能不回答:“是。”
阿飞表情扭曲了一下,突然没头没脑换了话题:“昨天买豆腐,洪阿三家的女人还问,元宵节过了,正月十六就可以拜圣人,送小孩子回学堂了吧?”
抬头有些惊诧地看阿飞一眼,李寻欢苦笑:“是。”
“那……你中午回不回来?吃饭怎么办?”
勉强镇定混乱的情绪,李寻欢道:“平日也是学生的母亲们私下商量好,轮流给我送饭,没问题的。太阳落山前,我应该能赶回来跟你一起吃晚饭。”
阿飞很快离开,旋即又回到床前:“先把药喝了……我换了个方子,早晚各一次。”
接过热气蒸腾新鲜熬好的药,李寻欢当然明白,为了熬这碗药,阿飞必须鸡鸣即起,守在炉火前的药吊子边。
看李寻欢打量的神情,阿飞催促:“早晨给你喝的药肯定不会助眠,你信不过我?”
澄静的眼睛里,是明明白白的关切。
药比以前苦涩得多。
李寻欢毫不犹豫一饮而尽。
胸口却剧痛起来。
〇六 怜花
作者有话要说:可恨水平不够,写不出王怜花的绝世风姿……怅然
至于李与王的一战,这样的结局很正常阿
还有一个关键的犹豫:沈浪是不是李寻欢的师傅?
毕竟才正月十六,心急的家长固然会早早送孩子来,不大的私塾里,人还是坐得七零八落。
心疼这些本来在贪玩年纪的孩子,李寻欢为课业快的孩子讲了两句《大学》,留了篇破题的窗课,又让启蒙的孩子回家对几个春对,便早早放他们回去。
走出镇里刘善人借给私塾用的房子,匆匆往家赶的路上抬头看看天,竟然刚刚过午。
不禁暗暗笑自己。
这几天朝夕相处惯了,阿飞偶尔出门,自己总是随时等在家里的。一旦私塾开课,怕阿飞在家空候寂寞,竟如此心急。
从学堂回来,推开门的瞬间,李寻欢一颗心已经沉下去。
因为没有闻到熟悉的饭菜香气和药香。
这十五天来,除了爽青翠白的小菜,饭桌上几乎每天都会有冬虫夏草炆老鸭、银耳炖|乳鸽,或者百合熬的清淡鸡汤。阿飞总是什么也不说,理所当然看着李寻欢把这些滋补润肺的食物吃下去。
转念一想,再次哑然失笑。前几日阿飞也常常上山打猎,顺手砍些柴回来。看看日影,按平时作息,他怎么也要过一个多时辰才回来。
李寻欢痴长十余岁,但两个人这番相处,别说煎药浣衣,就连饭食菜金,都是阿飞默默一手照料。
想到那张骄傲倔强的英俊面孔,全身顿时放松下来。
带着微笑,李寻欢用最舒服的姿势,慢慢坐进粗木椅子里。
想着那人推门时,看见有人已先回来,眼睛里定会像春风吹过碧水般,荡漾起一丝难言的温暖之意。
全身顿时暖烘烘起来。
拿起茶壶,往杯里注满清水,独自缓缓喝着。
虽然是一个人,但此刻李寻欢心里涨得满满的,竟丝毫不觉得寂寞苦涩。
为了药效更理想,不喝酒当然会好些。纵使阿飞不说出戒酒两个字,但为了不辜负他天天守在药吊子前花费的时光,突然忘记买酒,也不是不可能的。
李寻欢突然发现,偶尔喝喝清水,其实滋味也不错的。
根本没有听见脚步声,便听见门轻响。
除了那些归隐海外、已变成传奇的前辈高人,当世能让李寻欢听不见脚步声的人,绝不超过五个。
三年前的阿飞未必做得到。但是现在……
李寻欢嘴角浮起一丝温馨的笑意。
下一刹那,他突然警觉起来。
因为门开得极其缓慢。
这么优雅的节奏,绝对不是阿飞的风格。
含笑站在午后淡淡阳光下的,竟是昨天月下看见的那位绝色佳人。
一袭白绫精绣浅绿折枝兰花的貂裘,竟豪奢雅致兼得,华丽得不可方物,却又透出清幽雅致,高华之气,难描难画。
但跟那张聚天地灵气、钟造化神秀的面孔比起来,区区貂裘,也只是俗物而已。
一个人如果天生幸运长得美丽,其实算不得什么,林仙儿纵然能带绝大多数男人下地狱,也不能让李寻欢呼吸的节奏错乱一分。
如果美丽之外,还能有令人心脏狂跳、呼吸停顿的奇妙魅力,以及汉赋般华丽的笑容、唐诗般傲岸的气质、宋词般柔婉的眼神,那就不再是普通的天生丽质,还需要自身修炼出独到的风华。
面前这位佳人即使不言不笑,只妙目浅浅一转,便令人心不能自主。
李寻欢懂得审美,钦慕所有美丽的人和物。
离这么近看,他当然已经发现,这个人之所以绾男子冠带发髻,是因为他的确是个男人。肌肤如玉不假,可眼底那份深沉,透露出历经的沧桑。从这男子沉稳的气度看,年纪说不定比自己还大。
李寻欢直觉一向很灵,看人也很准。但理智是一回事,看着他未语先笑的动人模样,还是不由自主会想怜惜他。
第一眼看见,本能的反应,当然是想问“阿飞跟你什么关系”。
——难道分别的这三年,阿飞和这绝色的男子之间,会不会发生过什么……
一颗心顿时乱了。
被对方认真打量的时候,李寻欢竟多少有些不安。
凝眸注视良久,貂裘男子保持风华卓然的微笑,悠悠问:“李寻欢?”
简简单单的问名而已,竟也动摇人心魄,似乎柔肠百转。
李寻欢深深感觉到此人的可怕。
打点起全副精神,半丝不敢松懈,全神凝视着对方的眼睛,缓缓点头:“是。”
他笑得更动人:“你不问我是谁?”
李寻欢道:“如果尊驾真想告诉在下,即使不问,早晚也是会知道的。”
这华服男子突然不笑了。表情变得凝重,也许是说明他已经不敢玩笑,已开始认真把面前憔悴的男子当作对手。
静静僵持了片刻,他改负手而立。
简单一个动作,便傲岸不凡、气派万千。这简陋的寒室,似乎也因他的莅临而顿时变得高华起来。
再次提问时,语气也变得庄重肃穆:“百晓生作兵器谱,小李飞刀名列第三,排名第一的是天机棒,第二金钱双环,第四嵩阳铁剑。五年前你独闯少林,百晓生竟被毙于你飞刀下。之后,郭嵩阳苦练许久后找到李园向你挑战,败得心服口服。”
李寻欢忍住心头悲怆,肃然道:“他有机会杀我的。”
“但是郭嵩阳却坦然承认输给了你,还为了你,死在荆无命的剑下。”
李寻欢黯然点头。
“天机老人试图拦住上官金虹,被杀。上官金虹想试试能不能接住你的出手一刀,终于死在你的手里。”看着李寻欢并不否认,他的眼睛渐渐亮起来:“虽然你胜利之后飘然远走,没人找得到你的行踪。但江湖公认,小李探花已经是当世第一。”
似乎有些明白对方来意,李寻欢苦笑:“所谓兵器谱,本就是无谓的虚名。排名第几,又有什么意义?”
果然,他缓缓说出目的:“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我竟也很想知道,是不是会败给你。”
小镇之南,近郊菜地边。
一片小小的空地。
纵然是在杏花烟雨著称的江南,正月的风多少还是有些冷的。
踏着偶尔天晴便隐约泛绿色的荒地,看一眼身边整整齐齐的油菜幼苗,再端详略带黄昏气象的天色,李寻欢又一次暗暗告诫自己,不能着急。
虽然很担心阿飞回家看不见自己忧心,也很想问他跟阿飞之间有什么神秘的联系,但绝对没有机会问出口。
面前这位非要找上门来的敌人,竟强大得可怕。
在毒虫遍地的恐怖的黑暗中,仅仅靠听声音来源,李寻欢便能飞刀杀五毒童子。
面对用少林方丈作人质的百晓生,只抓住对方一刹那的疏忽,那一刀的光芒,便已致命。
被饿了好几天、才解开一只手的|茓道,李寻欢危急中出手一刀,就能重伤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
可是此刻,刀握在手里,却没有一点把握:两个人对面站定,李寻欢随便一瞟,就发现对方五六七八个弱点,似乎随手发出飞刀,就可以致对方无数次死命。再凝视想确认刚才的感觉,顿时又觉得,面前的人还是漏洞百出,但此刻的弱点竟全部换了位置,跟刚才观察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
李寻欢当然知道,这叫做错觉。
能够让李寻欢产生这种低级错误的人,当然非同凡响。
面对甚至从没有听说过的强大对手,唯一可以凭峙的,不过是手中这薄如柳叶的飞刀,和凝定功夫、必胜的信念。
所以李寻欢不动,静如山渊。
静默对抗良久,华服男子眼中渐渐透出欣赏之意。
等李寻欢身体与精神的状态都焕发到巅峰,他突然微微一笑,声音温柔关切,带着不尽的缠绵意味:“我要出招了,你可千万当心些,莫要分神。”
口中说着,整个人化作一道华丽的白光,竟似以整个身体作武器,如长虹经天般袭来。
李寻欢错步向后一滑,如行云流水,退的速度竟丝毫不比对方进攻的速度慢。
可是这人的功夫诡秘到极点,悬在半空中,竟然可以突然加速。动作如水银泻地般流畅,手掌掀起巨大压力,直逼胸口。
此人的身手,绝对不同凡响。
这时候出手,不是好机会。
但如果再迟疑,对方这么惊人的速度和压力,很可能完全没有机会出手。
不知用什么办法,在飞速滑退的过程中,李寻欢竟然生生定住身形,整个人像就要全部贴在地上。
翩如惊鸿,矫如游龙。
即使这样退避,惊怖的巨大压力继续袭来。
刀光一闪。
早已成为传奇的小李飞刀,终于被逼出手。
那一刀的光芒,早已成为传奇。
而小李飞刀神妙通灵,无数死人和被他救了命的人都可以证明,这无影无踪的一刀,似乎竟未失手过。
这一次呢?
华服男子苍白着脸,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左肩头那柄颤巍巍的、柳叶般的小刀。
再绝色的人,流出的血,也是红的。
沉默片刻,他嘎声问:“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好快的刀……”
李寻欢只顾捂住胸口,咳得撕心裂肺。
刚才,尽管飞刀及时出手,对方的真气浩然不可挡,毕竟还是伤到了他。
他嘴角又露出一丝艳丽的微笑,就如同关切般柔声问:“你这一刀为什么不Сhā在我咽喉上?你应该知道,内力和身法都不如我。只要没有做到一击必杀,我中刀的瞬间含怒还击,一样能杀了你。”
痛苦咳嗽的间隙,李寻欢随手擦去嘴角的血痕,淡淡回答:“正如尊驾所言,内力轻功拳法,在下样样自愧不如。我认输。”
仰头静默片刻,他的声音突然变了,变得沉重。这次是苦笑:“你赢了。你……竟然赢了我,号称当世第一,确实不算妄得虚名。”
李寻欢被掌风伤到,已没有再战之力,而对方只轻伤,随时可以再次发动进攻。
可是,他竟主动认输。
呆了片刻,李寻欢眼神已充满尊敬:“刚才尊驾击向在下的招式虽然凌厉无匹,却浑厚中正平和,并不带杀气。在下怎么敢妄动杀念?”
他缓缓点头:“持正忍让,确属高手风范。小李飞刀,果然名不虚传。我是真的输了。”
从对方怅然的语气里,李寻欢自然听得出,他极其自负,觉得根本就不该输。
这世上有谁面对小李探花的时候,依然认定自己就不该输?
兵器谱上没有此人的姓名,这不算怪事,毕竟人力有时而穷,百晓生不知道的高人,似乎也该是有的。
但这样一位高人,风神又出众如此,李寻欢怎么可能根本认不出来呢?
对方黯然的神情一收,右手飞掠过肩头,伤口血转瞬止住,还顺便敷上了淡淡绿色的药物。
看一眼还苦苦思索着的李寻欢,淡淡一笑,扬手间,一粒小小药丸飞入舌下。
李寻欢骇然。
药丸当然没有飞刀快,弹出的角度和力度都奇诡之至,完全没有退避的余地——如果这是一枚暗器,以李寻欢的身法,根本就躲不开。
跟惧意同时油然而生的,是难言的钦佩。
也就在这同时,舌下一暖,胸口滞涩的痛感顿时舒缓了。
原来他飞掷丸药不仅仅是炫示功力,更是为了医治。
再抬头,对方已转身,负手望天。
白绫重裘披风随风扬起,居然生出几分楚楚的韵味来。
灵光一闪,李寻欢再不敢犹豫,深深长揖为礼:“恕后生无知,此刻才醒过神来……尊驾可是王怜花前辈?”
王怜花,当年随沈浪、朱七七、熊猫儿一同归隐海外的奇人。
王怜花本是邪恶“快活王”的公子,相貌英俊、武艺神通自不待言,还诗词歌赋样样皆能,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诗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无一不精,无一不妙。
正因为他的博学与传奇,一本记录生平所学的《怜花宝鉴》才成为人人垂涎的珍品。
连上官金虹那样的人,都不能不动心。
听见李寻欢问话,王怜花柔柔微笑,眉一扬:“你怎么猜到的?”
被这异样的风情一惊,李寻欢竟半晌说不出话来。
好不容易心神重新宁定,苦笑:“除了传说中的王怜花,谁能施展这么高妙的武功,竟然风姿翩跹如舞蹈?如果不是前辈易容、变声之术均神奇莫测,又有谁能让我有瞬间辨不出男女?”
王怜花转身一笑,竟连声音都变得柔媚不可方物:“之前听到江湖传言,探花郎不喜欢做官,却仗义疏财、浪迹江湖,吃喝嫖赌样样皆精,怀里抱过的美人,比别人做过的春梦都多。能得探花郎这般谬赞,怜花幸何如之!”
李寻欢听见这半带调侃的话,想起阿飞眼中偶而升起莫名的忧伤,心竟重重一疼。
下一秒钟,王怜花的声音突然浑厚许多,显得庄重肃穆,轻佻之气一扫而空:“你不问问我为什么来找你?”
勉强按捺不祥的预感,李寻欢恭恭敬敬涩声问:“敢问前辈,有什么要教诲的?”
王怜花脸色突然变得幽怨,轻轻一声叹息,竟似要引下泪来。
过了片刻,他柔声启齿。
说出口的那句话,却震得李寻欢心神俱碎。
王怜花说:“我来求求你,放过阿飞。”
〇七 色诱
作者有话要说:多年以后看武林外史
为怜花公子的千变万化而心向往之
找个机会让他表演一下,哈哈哈哈——求求你放过阿飞。
待王怜花的话从耳边到达心头,李寻欢胸口再次剧痛起来,喉头顿时又一阵甜腥。
强咽下那股腥气,李寻欢问:“前辈何出此言?”
听到这么含混的回复,王怜花眼神闪动了一下,立刻淡淡微笑,掩饰不该被对手看清楚的恼怒和凶狠——明明已经不顾自尊折节哀求了,还是被推拒。
挫败和无力感弥漫开。
要命的是,李寻欢手中肯定不止一枚飞刀。
那飞刀的光芒太过眩目,也足够强悍。
只要还有飞刀在手,就没有人敢强迫李寻欢做任何事、说任何话。
王怜花刚才亲自试过了。
他也不能。
很快镇定下情绪,王怜花表情顿时变得友善。
仔细端详李寻欢眼角的皱纹,浅浅摇头,悠然轻叹:“探花郎何必太谦?这声前辈,还真有些当不起……只计年岁,我顶多也就比你痴长些许。可你此刻看起来,比我老了又何止十岁?”
没想到王怜花不但不解释所谓“放过阿飞”究竟什么意思,反而顾左右而言他。
李寻欢多少有些惊愕,但不方便表现出来,只微躬身:“衰朽之人,哪及得怜花公子神功无双,容颜青春常驻。”
听出语意中真诚的赞美,王怜花微微一笑。
仰头想一想,慢慢浮出些惆怅来,幽幽叹息:“你要是也拼了命的爱惜容颜,何至于憔悴?可见志不在此。我这张脸,唉,我这张脸……可怜我天生痴迷,明知没用,还偏偏不惜代价呵护这臭皮囊。探花郎洒脱通透,早看穿对男人来说,美貌不过是累赘。”
没来由竟勾引出一段伤心,李寻欢始料未及。
此刻,安慰或转移话题都反而会刺伤人,所以他垂首,沉默。
十七年前,前辈名侠眼看快活王覆灭,彻底厌倦江湖事,结伴出海遨游,从此绝迹人世。临行前,王怜花专程送《怜花宝鉴》到李园,托付给李寻欢。
因为李寻欢正好去了口外,遭仇家伏击,被龙啸云所救。当时住在李园、亲手收下书册的人是林诗音。后面种种变故,那书无意之间救了武功被废的龙小云,转眼又湮没。
他们离开的时候,还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
而当时,李寻欢出道五年,“小李探花”粪土功名、仗义疏财的美名已轰传江湖。
两人年纪的确相差无几。
可是多年的忧郁寂寞愁苦加上宿疾,令李寻欢皱纹骤显。
纵使气质依旧懒散潇洒、萧疏沉着,面目依旧英挺,却略嫌憔悴了些,还总带病容,是诗人气质的落拓客模样。
眼前的王怜花却肌肤莹白鲜润、颜如冠玉,凝眸微笑之际,秀媚难言,又风华绝代。如非眼神沧桑,谁也不敢猜测他可能年纪已过了三十。
怅然的静默,也就是片刻光景。
王怜花突然轻轻一笑,眼珠灵活转动,连声音都洒脱亮丽起来:“探花郎可知道,如今的江湖,如果还有什么人能令我决不敢轻视,也就是阁下了。比如今日,我其实很想杀了你,但你飞刀出手之前精气神毫无罅隙,我找不到足够好的机会。”
李寻欢一愣,微微躬身:“辜负怜花公子当年所托,《怜花宝鉴》竟流散不知下落,我确实该死。”
一句话没说完,忍不住弯腰狂咳起来。
喝了十几天汤药,本来似乎已好得差不多的旧病,被直击胸口的掌伤引动,竟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看着李寻欢唇边的血迹,王怜花表情又一变,竟转为温柔腻人:“一本笔录的册子是死的,我人却是活的。丢了再写就是,何必遗憾?”
决战的肃杀,因这流转无定的眼波,竟转瞬成为暧昧。
面对这样万千幻化的“千面公子”,李寻欢除了苦笑,似乎也没法有别的表情:“多谢怜花公子宽仁,不计较李某失误。但如果公子之怒,并不是为记录平生所学的奇书流失,那,我是哪里获罪而不自知?该死该死。”
其实他的心里涌动着难言的焦灼,非常想追问,一别三年,阿飞怎么认识王怜花?他们为何神情那样亲昵?
阿飞到底怎么了,竟然严重到劳动王怜花,亲身万里迢迢从隐居的海外仙山返回,还不顾矜持和骄傲,低头来哀求自己?
但像王怜花这样机变灵动的人,不愿意明说出来的话,一定追问不出来。
李寻欢只能忍耐,顺着他的语气,等待机会。
王怜花微微咬唇,明眸流转、笑靥微绽,突然变得楚楚可怜,就像一个害怕初恋告白被拒绝的怀春少女。
这样子媚到了极点,偏又带着男性的凛冽微妙气息。
不知道从那个瞬间开始,他的呼吸声音突然变得重了些。
细弱而急促,竟似微微喘息。
这是能令男人身体某部分迅速变硬的无形诱惑。
李寻欢表情突然僵硬。
王怜花再开口,声音沉厚华丽,流露出柔情万千:“恨我旁骛太多,武艺不精,杀不了你。求你放过阿飞,你又顾左右而言它,明显不想应诺我的哀恳。那……我引诱你好不好?”
被王怜花引诱?
只为了求他放过阿飞?
李寻欢吓了一跳:“何出此言?李某岂敢亵渎公子。”
略一停顿,王怜花说话声音比刚才低柔一些,却更充满了诱惑:“寻欢……想必当年你金殿高中探花,用的不是这么风流倜傥的名字。像你这样的风流人物,更懂得赏鉴欢爱的品质。我虽然年纪比你大一点点,但相信你一定明白,有些事情,成熟的男人才真正懂得。”
李寻欢已经说不出话,惊愕到了极点,连身心俱裂的疼痛都瞬间冻结。
明明是名垂江湖的高人,却多情乞怜、甘愿委身,只为了哀求一个男人的垂青。
天下荒谬之事,以此为最。
碍着对方世外高人的前辈身份,不方便勃然作色拂袖而去,也不好凑趣随口调笑。李寻欢只木着脸,连连摇头。
古怪的建议背后,有没有什么阴谋?
怜花公子经这样色诱,跟阿飞有没有关系?
被赤祼祼挑逗,李寻欢竟容色不变。
这深不可测的男人,似乎通透明净得毫无阻碍,你又永远看不透他;虽然形容憔悴不堪,眼睛却透出坚韧和了解,这份宽容令他拥有难言的魅力。
这样的李寻欢,会让血气方刚的阿飞一往无前陷落,最终为他放弃责整个世界的吧?
在这个表情带些落寞、眼神却总宽容而温暖的男人面前,王怜花突然觉得有些焦躁。就像以前每次站在懒散微笑着的沈浪面前,会有强烈的挫败感。
一个人色诱另一个人,被这么干脆地拒绝,多少会显得有些沮丧。
王怜花眼神变得凄楚惊惶,就像随时会掉泪,却更加艳媚不可方物,说出的话却充满自信:“只要我王怜花愿意,只要我肯合作,任何一个男人女人都会欲仙欲死。我能让你享受到完全梦想不到的乐趣……无论是谁,只要一接触我的身子,就永远也不会再忘记。”
李寻欢是一个会为男人动心的男人。
他的身体开始发热。
寂寞了很多年的某个地方,也开始要命地有些发胀、变硬。
他苦笑:“这双手不拿酒杯的时候,也常常抱着轻盈纤腰。既然是风流浪子,好像应该来者不拒才对。有机会被怜花公子这样诱惑,幸何如之……”
王怜花纤长的手指柔弱地握着锦裘的襟口,好像试图挡住男人探究的眼光,更像诱惑李寻欢来快快脱掉这层障碍。
他微微含笑低头,眼波变得温柔如烟波,曼妙一转。这眼神,像是怀春的幽怨,又像是盼到归人的欢喜,像是责怪李寻欢不解风情,又像是求恕,像是淡淡的恨,又像是切切的依恋……虽无言,已胜过千言万语。
甚至连眼底都已浮起一层薄薄的水雾。
王怜花没有开口。
已经不必再说什么了。
他的眼神,他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在问:你,接不接受我的引诱?
太想探问,王怜花为什么肯这样牺牲色相来谈交易,只为了求李寻欢放过阿飞。
因梅花盗案先后被困少林一役之后,江湖人人都知晓,李寻欢和飞剑客是生死之交。看那夜他们的亲昵模样,王怜花又怎会不知?
他口中的“放过阿飞”,究竟是什么意思?
低头思忖良久,李寻欢突然叹息:“美色当前,我实在没法抗拒。如果想一亲芳泽的话,不知怜花公子需要我做什么?”
王怜花低头,衣袂在风中微颤。
上一刹那还混杂着冶艳与诱惑,此刻的王怜花却显得娇怯不胜,教人不得不怜。连声音都楚楚低柔,最能激发男儿的英雄热血:“多谢探花郎成全。”
李寻欢苦笑:“我只是凡人,更是个男人,哪里禁得起这样的诱惑?”
王怜花的眼睛开始放光:“只要你不去碰阿飞,我这矜贵的身子便任君采撷。但是你必须承诺不诱惑他,不要让他放弃责任和该做的事,不要让他品尝到男人之间的欲望,不要让他失去拥有子女天伦的机会。”
一连三个“不要”,如惊雷,如怒涛。
李寻欢浑身僵硬。
虽然只是初见,王怜花竟然看出他心里最晦涩阴暗的心思,最见不得人的痴孽。却不知为何,他选用了这么极端的方式,来恳求李寻欢放弃阿飞。
阿飞。
冰天雪地里初相见的少年,清泉般澄澈、岩石般坚定孤傲。五年前的阿飞全心全意信任、尊敬李寻欢,甚至一次又一次闯兴云庄相救,不惜假扮梅花盗,随时愿意为他一份温暖、一种了解而送命。
五年后的如今,雪夜归来的青年已长成男人,会犀利地帮李寻欢拔掉心底的毒刺,会照顾人,也会默默握着冰凉的手,陪不眠的人熬过漫漫长夜。
阿飞。
浪子李寻欢寂寞人世最后的温暖,更是今生最可信赖的人。
也许正因为太在意阿飞,太恼怒他的痴情被欺骗,李寻欢才会那么恨林仙儿,甚至杀了她才能心安。李寻欢能原谅蓝蝎子和游龙生,敢杀百晓生,敢从容面对金钱环的挑战,却不敢亲自杀林仙儿,只好去求吕凤先。
不知从哪一天起,李寻欢一颗恋慕的心,早已牵系在阿飞的身上。想到连走路背影都坚挺的阿飞,身心不由得喧嚣着渴望起来。
他紧扣的指掌,毫无顾忌靠近的亲昵,关切而呵护的眼神……
浑身骤地一寒。
这份没资格见天日的晦暗感情,竟被王怜花窥透。
纵然没有王怜花的引诱或者哀求,李寻欢心地污秽至此,又怎么敢恣意放纵欲望,用见不得人的感情,去亵渎阿飞?
那么珍贵的一份情意,怎么敢越界令它变质?
孓遗之身,哪还敢再放纵眷慕贪恋?
只暗恋一个龙啸云,便已死去活来十四年——风华正茂的探花郎为自身罪孽所苦,逃离故乡故人忏悔自伤,沦为浪迹天涯一病夫。
胆敢放纵情孽的话,当初……会不会硬要了龙啸云?
李寻欢一个寒颤。
如果不顾情谊纵容色欲,也就不是李寻欢了。
抚膺长叹,李寻欢凄然微笑:“其实怜花公子什么也不做,我也不敢引逗阿飞纵情Se欲。”
王怜花眨眨眼,一副无辜模样:“你武功明明比我好,可以轻松获取你想要的东西。为什么还跟我客气?”
他笑得那么真诚,就像刚才根本没有用淫靡柔弱的身段,试图勾引对方。
就像没看见王怜花的幻变无常,李寻欢不动声色,只落寞地笑笑:“我本就绝不敢诱惑阿飞知晓男子的情事,更不敢耽误他娶妻生子,享天伦之乐。”
但是为什么,说每一个字的时候,胸口会那么剧痛?
真的是因为受了伤吗?
得到李寻欢的承诺,王怜花面露喜色。
挺身纵声长啸,上一刻似乎还娇滴滴,竟焕发成慷概豪迈气象:“好一个李寻欢!探花郎千金一诺,我竟枉做小人了,哈哈哈……阿飞口口声声不许我来见你,说根本没必要,原来还是他看事情透彻,我来这一趟真是多余。”
容色峭丽的脸裹在上品貂裘的针茸中,光艳不可方物。
若换了旁人,早被这千变万化的王怜花弄花了眼、搅乱了心。
李寻欢却不为所惑,只温和地笑笑:“我答应你绝不诱惑阿飞,也不敢冒昧品尝怜花公子。但我还是有条件的。”
王怜花侧头微笑道:“条件?请讲无妨。”
李寻欢敛去笑容,正色问:“怜花公子为何要为阿飞这么牺牲自己?”
〇八 多情自古伤离别
简陋的小房间里,午后略微发黄的阳光,令粗粗笨笨的白坯家具都染上一层温暖的光。
南方隆冬也从不生火。人从户外艳阳下回到阴冷的房间,总会觉得一丝丝难言的寒气缠绕上来,慢慢慢慢,把浑身变得凉透。
今天不一样。
此刻灶中跳跃着明亮的火焰,锅中滚沸着麂子肉的浓香。还有一双隐约含笑的眼睛,平静地迎接归来的人。
阿飞。
进门的脚步勉强保持了镇定从容,李寻欢却紧张得控制不住身体发肤,冷汗顺着脊背往下流,房间里再热,整个人也冷浸浸的。
熟悉的脚步声只有极其细微的不同。
凭野兽般的直觉,阿飞已经知道有什么东西不对了。他快速转过身来,直视着脸色比平时更苍白的李寻欢,问:“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认识阿飞五年了,李寻欢还是常常惊诧他这种敏锐过人的直觉。
不需要掩饰伤感和苦涩,因为什么都躲不过阿飞的眼睛。
迎着他探询的目光,李寻欢尽量让声音平静些:“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直率地问我是不是很有名。”
这几天,他们两个人几乎全沉浸在往事里。
李寻欢一提起五年前雪地相遇的情景,阿飞思绪立刻也飘到了那时,耳边似乎又响起捆着铁锁的车轮滚动在雪地上的声音。
他笑了:“那时候你穿着一袭貂裘,比这半旧的青衫适合你。”
那天,李寻欢杀了背后暗算阿飞的诸葛雷,两个人回到马车上,一起喝阿飞买来的酒。
李寻欢第一次见到少年阿飞的笑。
阿飞孤独而倔强,使李寻欢时常会想到雪地上流浪的狼,但他笑的时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温柔,亲切。李寻欢从未见过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所以当时李寻欢突然忘记了苦涩,也有了笑的心情,轻松回答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阿飞孩子般认真地回答:“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
李寻欢忍不住又笑:“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阿飞当时说了一句非常奇怪的话:“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看着微黄冬天午后阳光下阿飞轮廓更深刻清晰的脸,李寻欢轻轻问:“是谁让你相信,你不成名只有死?”
阿飞眼神突然多了一丝温情,一丝黯然:“我早死的母亲。”
李寻欢握紧拳,指节变得发白:“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告诫你?”
阿飞应声道:“我母亲身份卑微,本是洛阳最大妓院里伺候姑娘们的小丫头。主人家的少爷是恶魔,自从有了男人的能力,就开始奸淫这些不幸的女子。被卖到那种地方做丫头,早晚躲不过男人的蹂躏,不如讨好公子,还能过得舒服些。”
李寻欢柔声:“如果你不想说,就别再……”
阿飞笑笑:“知道我是妓汝或者奴才的儿子,你介意吗?”
李寻欢没有回答。
这时候说什么都没有用。但是他的眼底,是无言的了解。
看懂了李寻欢的眼神,阿飞轻拍他手,反而像是安慰听故事的人。
笑笑,又很快接着说下去:“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我母亲有了身孕。妓院里的孩子是被诅咒的,一定会被灌药坠胎。可她舍不得肚子里的小生命,她认定,那是天地间唯一真正属于她的东西。所以她自己烫伤脸破了相,又故意熬焦了一锅银耳羹,被赶出家门。”
李寻欢什么也没说,只紧紧握住阿飞的手。
这种简单直接的接触,最不能矫饰,最能带给懂得的人安慰。
阿飞笑得很满足,继续道:“她独自生下我,做苦工抚养孩子,撑了七年,终于心力交瘁去世。临终她告诉我,我父亲不仅仅是妓院老板娘的独子,更是个恶魔,不会有常理的父爱。我长大后若能变得很有名,他也许有可能承认私生的儿子;如果我只是卑微的小人物,他也许会杀了我,不留下丢脸的证据。”
李寻欢不禁苦笑:“王怜花纵然性情古怪些,不可能这么冷血无情。”
阿飞手一紧:“你见到他了?他有没有对你说什么?但是你千万记住,不管他说了什么,你最好一个字都不要相信。”
定一定神,李寻欢摇头:“那位洛阳公子,唉,洛阳公子……莫要忘记,王怜花跟李园颇有渊源。”
阿飞紧盯着李寻欢,就像试图透过眼睛看透魂魄。
过了片刻,才缓缓道:“你当然也猜得到,我三年前出海,是为了找寻尚在人世的父亲。但你为什么不猜我是沈浪的儿子?”
阿飞口中的“他”,自然是王怜花。
说起完全没有父亲样子的父亲,阿飞虽然貌似很哭笑不得,但眼底那一抹笑意,还是带着难言的温馨。
李寻欢垂首开始咳嗽,咳得撕心裂肺。
怕阿飞多心,只瞟了一眼用来遮掩的袖口上丝丝血痕,抬头勉强微笑:“如果你父亲真是沈浪,以他的为人,何至于儿子不成名就可能会死?”
阿飞苦笑:“其实连我自己都很希望我的生身父亲更端庄高贵,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他撒个娇,就能把不想做的事情全推给我。”
李寻欢低声继续道:“不管他原来是个怎么样的人,对你母亲造成什么伤害,那都是他年少无知时做错的事,肯定早已后悔了。为你他会不惜一切。他不可能不心疼身边仅有的儿子。”
认真审视着表情黯淡的李寻欢,阿飞皱眉,突然问:“跟早晨出门时候相比,你就像变了一个人。他究竟对你说了什么?”
李寻欢习惯性起身找酒。可是被阿飞照顾了十几天之后,他似乎连酒碗放在哪里都不太清楚,在房间里恍惚地转着,眼神多少有些散乱。
服药期间,本来是应该滴酒不沾的。
阿飞刚想劝说,很快又改变主意,起身倒了两碗酒,递一碗到他手中。
没有人比阿飞更清楚,李寻欢是不说谎的人。
如果他不想回答一个问题,那就不回答。
当李寻欢选择沉默,无论谁也不能追出答案来……威逼利诱,都完全行不通。
很快喝完酒,李寻欢预备开口之前,眼角的皱纹像是突然密集了很多。轻轻叹口气之后,声音还是像握飞刀的手一样稳定:“我需要出一趟远门。”
阿飞一愣:“你去哪里?”
看着渐渐黯淡下去的夕阳,李寻欢眼睛微微眯起,就像承受不起光线的刺激:“按我们之前的约定,去找小红。之前她跟我说过,让我回来等你到三年之约的最后一天。不管你最后来不来,她都希望我去找她。”
李寻欢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振兴孙家并不容易,就算她是很聪明很坚强的女孩子,也是会累的。
只是在见到王怜花之前,他曾经悄悄决定过,跟阿飞一起去见孙小红,明确告诉她,没有婚礼了。
此刻,他也确实已决定动身去看望孙小红,也会像原来考虑的那样,告诉那个有灵活眼睛和油黑大辫子的好姑娘,不要在没有希望的等待中蹉跎青春——衰弱疲惫的李寻欢,没力量给一个女孩子幸福。
唯一的不同,只是出发的时间提前了,而且,也不能邀请阿飞同去。
想到从此身边没有阿飞坚定孤傲的眼神,再看不见他英俊的脸,听不见他语气冷淡却充满关心的声音,心就痛得像要搅起来。
阿飞脸色突然变了:“你送她回去,就已经约定会去找她?”
握拳良久,再开口时,阿飞情绪总算平静下来,可眼睛深处某种特别明亮的东西已经暗弱,声音居然有些沙哑:“我送你去?”
李寻欢微微摇头:“我又没受伤……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阿飞瞳孔突然收缩,明显被激怒了:“以你的武功,不太可能受伤吧?像当年龙啸云那样的幸运,不会再有了?”
李寻欢心乱如麻,不敢多想阿飞的话语背后都有什么意味,只垂首,不断摇头。
像是在拒绝阿飞。
更像是在彻底否定自己。
阡陌纵横。
漫漫红土道路边简陋的长亭,是历来人们告别的地方。
阿飞走路并不快,却带着奇异放松的韵律。别人走路时奔波劳顿,他每一步肌肉都在尽情放松,却是一种休息。
李寻欢却非常不喜欢走路。
看看岔路口阿飞昨夜雇来等候自己的车,犹豫一下,终于开口:“可惜这里没有酒。”
李寻欢暗暗恨自己的疏忽。
离别的时候,岂能无酒?
阿飞表情如常:“我永远也不会像那些‘为你好’的人一样,劝你戒酒。不过马车里没有准备酒,不好意思。”
说这话的时候,不沾染一丝昨夜的恼怒。
看着李寻欢的眼神和平时一样,带着难言的温暖、崇敬和欣赏,小心翼翼隐藏了过份漫溢的关切,和渴求。
很想在离别时,让阿飞看见自己高高兴兴上路。
可是胸口痛痒交加,而且发闷,很快就不能再忍耐,李寻欢捂住胸口,狂咳出来。
阿飞伸手,拍抚着撕心裂肺挣扎着的脊背。
这样的姿势站着,李寻欢看不见自己眼中的落寞,也就不用刻意掩饰。忍不住又交待一遍:“马车里抓好的药够十天份量,我都叮嘱车夫了,让他熬好给你按时喝。”
李寻欢无力点头:“酒与药性相克。我会提醒自己。”
阿飞淡淡的:“别让小红为你身体担忧……她,是个好姑娘。”
李寻欢揪紧自己胸口,竟说不出话来。
李寻欢脸色突然变得苍白,但阿飞以为是刚才咳得太辛苦导致,眼色非常矛盾:“你终究还是见到我父亲了……多谢。”
李寻欢有些诧异:“为什么谢我?”
阿飞眼神突然变得有些哭笑不得,同时添了几分爱怜的笑意:“我这个爹呀……杂学太多,武功未必胜过你。把你打成这样的重伤,你也没有伤他。身为儿子,替他道谢,是应该的吧。”
胸口有些什么东西涌动着,像随时要涨出来。
李寻欢深呼吸,然后说话声音总算稳定些:“怜花公子虽有覆雨翻云的智慧和力量,可是观他行事,心有郁结。你多孝顺些。”
阿飞摇头:“我对他好,有什么用?纵然浊世滔滔,个个奉他如珠如宝,那一个人意兴阑珊,他也就万劫不复。”
轻轻几句话,震得李寻欢整个人痴了。
小李探花名满江湖,早被公奉为天下第一人,又能如何?
小李飞刀的光芒已经成为活着的传奇,又有何益?
那一个人……此刻就在身边,偏偏是自己拼了命要逃开的。
十五年前还不知道真正需要什么,为失控的情yu和心意,李寻欢曾仓促逃向口外;此刻身心都已衰颓,这样的萧疏心境,还不得不亲自做些什么,来放弃阿飞的陪伴。
突然深深感受到天地悠悠、死生契阔。
悲从中来。
0 0
一秒记住www点dier22点com,最新小说等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