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说想一想,这一想,一恍半年。其实也不是拿不定主意,决定是早已做出的,只是单纯地喜欢这样舒心而平淡的日子,周存道的想法也许和她一样,因为,他没有催促,整整六个月,他甚至比她还要悠然。
也许他也觉得那天的表白太过着急,也许,被那样的念头撞一下,不吐不快。他一向不疾不徐,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且比任天成功,他的爱掺杂了其他成分,也没有任天纯粹,也许,他也没法把握自己的心。
秋去冬来,舒兰终于表明立场,毫无征兆,却不显突然:“就这样吧。”
周存道几乎一下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沉吟一番:“好。”
“跟你在一起,可以想起任天,就像和任天在一起。因为你们是兄弟,最好的兄弟。”舒兰轻声:“再给我相同的时间。”
“好。”周存道毫不犹豫,点头。
再给她半年,她就可以接受他。伤口不会永远存在,就像人不会永远不受伤。时间是万能伤药,循序渐进,不知不觉,无论多深的疮口,一律抚平。
时光如水流,住进这宅子的十四个月,舒兰接受了周存道。
“谢谢。”周存道轻轻揽过她的肩,吻了一下她脑后的乌发。山盟海誓大可不必,表明决心也透着矫情,就这样吧,顺其自然。
舒兰不反抗,也不顺从,一副听之任之之态。即使他今天晚上要她,她也不会拒绝,谁知周存道松开她,说了声晚安,转身要走。舒兰下意识叫住他,眼看着人站住,又发现无话可说,难道问:到嘴的肥肉你为什么不吃啊?几番欲言又止,皆是无声。
“等到你愿意的时候。”周存道仿佛猜透了她的心思,头也不回地。
人遇到过太多坏事,偶尔撞大运,连自己也将信将疑,舒兰苦笑:“你不必这么君子,我不是那种违背自己心意的人。”
“我也不是那种想做不敢做,遮遮掩掩的人。”周存道依然背着身,一笑:“只是还有些事没有做完。”
第一句让舒兰放心,第二句又令她提心吊胆:“你要——”
“吴德必死。”周存道淡淡地,终于转身,仿佛读出一篇毫无悬念的宣言。
一年了,只要听见吴德二字,舒兰又恨又怕又是悲哀。自己所有的不幸,皆由此人而来,怎样的恨之入骨,舒兰已经不去想了,只要他死,他必死:“你是说,手刃吴德,我们再……”
“不给任天一个交代,我也实在无法越雷池一步。”周存道发现只要一碰舒兰,任天的影子就浮现在脑海,这恐怕也是舒兰这么久才接受自己的原因。
报仇,是必然的,任天父子的死,舒兰理所当然地全算在吴德头上,这笔账不算不行。她找他算,那是妻报夫仇,母报子仇,周存道算什么?弟报兄仇?他并没有直接损失:“你的伤还没好吧?”
“好不了。”周存道轻描淡写地:“也死不了。”
“报仇,是我的事,你不必为此送命。”舒兰抬头,看着他:“我不希望和任天有关的,统统不在这世上。”
周存道迷惑了,很迷惑:“你是说你一个人去找吴德报仇?”
“是!”舒兰咬牙,郑重其事地点了下头。
周存道汗颜,如果他知道世上有个字叫囧,一定会觉得很符合现在的心情。心说大姐,我把你救出来不是让你养肥了再入虎|茓啊,真要这么着,让你在那儿自生自灭得了,省的吴德再废那个劲,把您捏死。为什么您总有惊人的想象力和自信心呢?为什么您不知道有个词叫不自量力呢?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呢??
“呵,一看就知道你在想什么。”舒兰抿嘴一笑,虽是笑容,却是深深的刻毒,缓缓道:“我说报仇,可我说现在就去?那不等于羊入虎口,自投罗网?我有几斤几两我自己清楚,用不着吴德用行动来告诉我。”
胸中大石落地的感觉真好,周存道喜极而泣:“看不出你还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死了,就报不了仇,只有活着,才有希望。”舒兰的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卧薪尝胆,暗度陈仓,时机一到,致命一击!”
周存道抹了把汗,只剩点头的份儿:“胸有万雷奔腾,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舒兰也不客气,得意地抬头挺胸,取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
“参见上将军。”管他呢,只要她短时间之内不去送死,周存道就足以感激上苍。抱拳:“上将军封印挂帅,出征吴府,大获全胜,指日可待。”
“本帅将令何在——”舒兰还真入戏。
周存道一指桌上的米糕,双手托起,奉予舒兰,还没开腔,就被舒兰夺下,塞在他嘴里,只听她嗤笑:“你自己吃吧,啊哼!”
日子就这么过着,周存道不勉强舒兰,舒兰也乐的清净,两人相处,和谐社会。这期间,有一次周存道听说吴德奉朝廷之命查验堤坝,不由动了半路格杀之念。这东西缩在府里,因花重金请了高手,想在其老巢杀了他,并不容易,以前或许还有五成胜算,如今落下这毛病,怕是三成也没有了,此次他从乌龟壳里伸出头来,正好。舒兰却不认为这是机会,相反,她觉得这是吴德有意引蛇出洞,诱使黑龙山余寇自投罗网。两人意见不一,争论数次未果,最后舒兰以“女人的直觉”为由锁定胜局,周存道怕她抛出“你不要去,我去”的杀手锏,无奈落败。最令周存道郁闷的是,女人的直觉还真准——吴德果然拉了张网,只是网的不是黑龙山的人,而是长蛟山的金刀之妹。
金妍有意于任天,早不是一天两天了,爱之深之切,身为旁观者的周存道自然见之感之叹之。任天一死,金妍的伤痛只怕不小于舒兰。她为心上人报仇,本就无可厚非。好在很快又传来消息,金妍并未被吴德擒获,而是侥幸逃脱了。
“这么重义气的女人,真不亏是天哥的朋友。”舒兰对她的敌意烟消云散:“真希望她没事,以后找个好人家,一生平安。”
任天活着的时候,舒兰对金妍是提一次别扭一次,导致后来任天都不怎么敢跟她打交道,如今全方位大变脸,周存道深深惊恐的同时,唯有感慨女人乃千面娇娃。
第二次机会,是吴德父亲病了,他去京城探望。
周存道实在不想失去这难得的机遇,由南向北,这一路上,机会比野草还多,倘若当真失手,就是老天不长眼,命中注定。舒兰也看清了这是个千载难逢的空子,巨大而有形,仿佛已看见它在向自己招手。这一次,她沉不住气了:“让我和你一起去!”周存道第无数次地滴汗:“姑奶奶,到了那儿,你除了呐喊助威,还能帮我什么忙么?”舒兰眼也不眨:“那我就呐喊助威啊。”周存道无数次加一次的无语问苍天,老天啊,你是怎么把她造出来的?
老天无言,仿佛在忏悔自己的恶行,结果依旧是周存道收拾烂摊子:“你好好活着,任天在地下会快活,我也会快活。你就让我们在地下快活吧!”
舒兰吓得捂嘴,眼睛瞪得老大:“啊,你们是男人,不能在一起的!”
“……”周存道和老天一样无言了。
“你们都走了,留我一个在世上,又有什么意思?”舒兰叹息:“好罢,我也知道我去了,枉送性命事小,添乱倒是事大。”
恶寒中的周存道顿时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等我的好消息。”
送周存道那天,舒兰许久没有说话,笑容也是极敷衍的,仿佛又失去一个亲人。反倒是周存道举重若轻:“壮士出行,不说点儿鼓舞士气的话?”
舒兰低下头,良久,终于抬起,轻声:“就算没有成功,你回来,我也会……你是个好男人,先前,我不该那样拖拖拉拉,对你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
“谁都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下去,本就该顺其自然。”周存道摸她的漂亮脑袋:“你也是好女人,好女人理应得到幸福。”
舒兰差点儿就要说你别去了,这仇咱们别报了,就这么着吧,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为什么没有说呢?舒兰望着周存道的背影,不无感触。爱这个东西啊,真是分轻重,厚此薄彼,对任天厚重,对周存道就漂浮。那么深的爱,是希望厚重的那个死后也能瞑目的。
真要是存道出什么事,就让他们在地下快活吧,舒兰默念,虽然我难免有些别扭有些介意有些吃醋,但是……呃!我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恶心的想法?!我真是太不良,太不知羞耻了。
最后,舒兰是红着脸抱着头跑回去的。
掰着手指算一算,周存道已经走了一天啦,同样的明晃晃的日头,却是第二天的中午。舒兰打个哈欠,正=准备把昨天的饭菜热一热,吃完睡个午觉,补充一下昨晚的失眠,突然听到身后脚步声响。
“来者何人。”舒兰尽量放粗声音,却是不敢回头,腿也有些软。莫不是家里进贼了吧?劫财还是劫色?还是双管齐下?
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不紧不慢的声音:“参见上将军。”
“嗝。”舒兰还没吃饭就噎住了,回头,差点儿扭了脖子:“你你你?”
“我我我。”周存道回应道。
舒兰不可置信地:“你,成功了?”时间不对啊,难道你是用飞的?
“坐下,听我跟你说。”周存道将她按在椅子上,自己也坐,端起她的残茶喝了,才缓缓开口,却是抑制不住地兴奋:“吴德死了。”
舒兰的嘴呈一个标准的圆形。
“不知道谁下的手,走到半路,便听说这个天大的消息。”
同一时间,舒兰浑身像鼓足了气,两眼发光,狂喜直射出来,身子竟有些颤抖。
“出门,没走多远,就被人在密林中格杀。据说尸骨无存,先被人分成数段,接着一块块抛落山涧,渔民发现被鱼吃剩的残骨和撕碎的官服,才报了官。”周存道的兴奋劲回来的路上就已经尽情地挥洒了,现在只剩疑惑,顿了顿道:“现场只留下十根手指头。”
舒兰光顾着高兴,半晌才留意到最后一句,一个念头电光火石般在脑中闪现,嘴唇哆哆嗦嗦地:“任天……只有任天会为我报这个仇,我的手指……吴德的手指……任天还活着?!他……怎么会还活着?”越说到后头,越是没有底气,任天明明死了,谁都知道他已经不在人世。
“有人说,是金刀。妹子在吴德手里吃了大亏,他出口恶气也是应该的。”周存道回忆:“任天和他切磋过刀法,金刀用自己的刀法换过任天一套天罡刀,刀口类似颇有根据,而且吴德死后,金刀失踪了。”
一切没有惊喜,一切都像是生活。任天人死不能复生,终究是去了。舒兰反复念叨着,吴德死了,吴德死了,脑中只剩这四个字。真的死了吗?舒兰问,一遍遍地问,周存道早已确认过了,极其耐心地,一遍遍地答。十遍,二十遍,舒兰终于信了。
大仇得报,虽死无憾啊!
大笑,狂笑,笑到胸口疼,笑到窒息,然后是哭,哭到不能发声,哭到哭不动。
这天晚上,舒兰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刻了任天的牌位,收拾一间屋子,作为灵堂,将亡夫供了起来。任天尸骨未寒时,舒兰曾下重誓,吴德不死,自己永远不立亡夫牌位,因为她不承认他已亡故!直到凶手杀人偿命,恶有恶报,自己才当天哥从此长眠,供奉祈福。
第二件,就是开了放置小天衣服的箱子,抚摸最后一遍孩子留在世上的痕迹,掘土,埋于地下,与任天相伴,父子团圆……
这一天,数天阴雨绵绵之后难得的大而亮的圆月下,一个女人身穿丧服,弯下腰,清泪顺这俏丽的脸颊,不断地落入肮脏的泥土中。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38 章ˇ
看着头顶的太阳,任天不相信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一年多的囚禁生活,改变了他的情性改变了他的身形也改变了他的相貌。看着阳光下被鲜血浸透的手掌,细而长,骨节突兀地隆起,曾经厚厚的老茧不复存在,只留下虚弱的白,与血色的鲜艳交织成一片诡异。一年没晒太阳,周身奇白,与死人无异,任天觉得自己像腌菜缸里浮上来的萝卜,看似光滑圆润,一挤全是臭腌水。
吴德的惨叫还回荡在耳边,人却已经从世上彻底消失了,这就是他妈的生命?任天不无悲哀地想起夭折的幼子。
儿子,爹为了报了仇,那混蛋被老子切成一段一段,扔下山涧喂鱼。老婆,我也为你报了仇,那狗东西的手指,被我一根根斩下,砍的时候,他一直清醒,是我让他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样他才能体会你当日眼看着美丽的手指分离身体的感受。
你们的苦,我都让他尝了,几倍,几十倍。
对了,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他尿裤子啦。见到我的一刹那,他全身动弹不得——他以为自己看见了鬼。挟他去了刚走出的那片树林,我亮了刀,他哆嗦几下,裤子就湿了一大片。你说人都是怕死的吗?当初那样张狂,我又是那样的惨败,他折磨你,害死小天,丧德之事做了一件又一件,连我都要觉得祸害遗千年了,可他居然这么怕死,当日怎么羞辱的我,今天自己如法炮制,连爷爷祖宗都叫了。真是窝囊,我竟然折在这种人手上?你居然被这种人玷污?小天居然被这种人推向阴曹地府?
算了,死了拉倒,从此以后,都别再提,好好享受我们的太平日子吧。
老婆,我来啦!
拗不过儿子强烈的寻妻愿望,狄远竟然提前放他出来,任天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管他呢,老头儿嘛,我总是对他爱搭不理,时而冷言冷语,时间长了他也受不了,虽然他不喜欢舒兰,老想把我们拆散,哼,老子的老婆,当初老子为了彻底弄到手,可费老了劲儿了,好不容易吃进嘴里,哪有为你吐出来的道理。老头昨天被自己一说,竟然笑了,说你想去找她,就去吧。老头终于想通了,这才对嘛,这才是有觉悟的好老头嘛。最后老头还主动提供了地址,任天发现自己简直已经不恨他了。
找了条小溪,洗了手,又搓了把脸,踏着夕阳的余晖下山,到了地方,已然是下午,赶了三天的路。一到才发现这一片怎么都是红漆柱子黑门框的宅子,一连五六座呢,一模一样。哪个愣头青盖的房子啊,还让不让人找老婆了啊!
无头苍蝇一样原地急得转圈的任天无计可施,总不能原地吼一嗓子吧,那就暴露啦,万一被人发现可就坏了事,没办法,问人吧。
“大婶,这里有没有住着一个水灵灵的小娘子?”任天拦住一个中年妇人。
“不知道。”该妇人被叫大婶,已经很不痛快,听了任天的形容,更是斜眼:“流氓!”
在任天的意识里,对舒兰就是这种评价,所以毫不犹豫脱口而出,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还含蓄了呢,没说成娇滴滴软乎乎水灵灵白生生的玲珑剔透美少妇。难道不在这里?任天再接再厉。
“这位大嫂,请问——”
“谁是你大嫂?!”胖女人瞪这铜铃般的眼睛:“一看就不像好人,哼!”
任天不气馁,拦下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该名女子头发半白,一脸褶子,任天心说叫声大娘总没错吧,谁知话音刚落,对方眼一瞪嘴一撇,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他妈什么世道?任天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这一年闷在屋子里,出来就已经换了番天地,世风更下,人心更不古?算了,求人不如求已,老子一家家试!
按顺序来吧,第一家。拍了门,出来一个梳着揪揪的小丫头,眨着天真的小眼睛看着任天,任天心说我就客气一点吧,故而咧嘴,冲小丫头一笑,谁知对方吓得尖叫一声,捂着嘴巴跑了回去,边跑还边嚷嚷:“大灰狼大灰狼。”任天承认一年不修边幅,自己的形象是差了点儿,可也不至于把人吓得直跑吧,难道我真长了副恶人像?舒兰以前还一个劲说他真男人真本色,形象那叫一个阳刚!这些人真没品味,任天恨恨地去敲第二家。
第二家没人,敲了半天手都酸了,半个带活气的都没出来。
老子干嘛不进去看看?老子啥时候变得这么斯文?轻功是干嘛用的啊,就是登堂入室飞檐走壁的嘛!任天活动着手臂,突然觉悟了,果然乏味的生活果然能把人磨钝,老子从前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啊。
怪鸟一样的任天连飞了三家,都没舒兰的影子,最后一家,若是不对,就是狄远那老头儿忽悠人,他什么要忽悠人?想必有什么阴谋……想着想着,任天落在了第六座宅子的房顶上。
刚落下,便听脚下一声轻笑。
快被思念折磨得疯癫的任天险些没掉下去,如果他掉下去,接下来的一幕就不会发生,更不会被他看见,他的人生也许就要改写,可是他稳住了,因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是因为那声笑?只有和舒兰亲热的时候,她才会发出这种若有若无,像从喉间飘出来的笑声,也只有在亲热时,平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女人才会变成一只乖顺的猫咪。她在下面,她就在下面,分离一年多,与自己同样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女人就在脚下这座屋子里,可是,任天一动不动。
那笑声之后,底下良久静默,又过了许久,任天俯身,轻轻揭开一片灰瓦。
午睡是舒兰一直以来的习惯,睡醒补妆也是打发时间的一项活动。坐在梳妆台畔,慵懒的倦意直从眼角眉梢透出来,散布全身。打开胭脂,挑了少许,红唇顿时鲜艳欲滴。肌肤向来白皙,毫无瑕疵,竟无须扑粉,反失了天然韵致。研了一枚画眉集香丸,顺手拿起眉笔,浅浅勾画一只秀眉,再换另一边,却怎么也画不成一般无二。
“再揉,眉毛就要掉下来了。”周存道掀开床帐,边走过去边拿过她手中的眉笔,也不用端详,随手一勾,两弯柳眉立时像是活起来,双宿双飞了一般。
舒兰撅嘴:“就要自己画,我就不信画不好……”对镜一看,人家已经帮她完成了,手艺倒也不错,不禁嗤笑:“替多少闺秀描眉画目?练得这样精熟。”
“看得多了,熟练于心。”周存道起身,系上睡袍的腰带,淡淡道。
舒兰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就在刚才,他们第一次肌肤相亲,他吻着她的额头,轻喟道:“为什么不是我……一开始,为什么不是我?”初次见面,她从花轿中出来的刹那,他也惊艳于她的美,和任天的区别仅仅在于,任天立刻想到了抢夺和占有,而他,只是纯粹的欣赏与赞叹。热烈而直接的感情总是更易开花结果。“那时候,你那么讨厌我……”舒兰在说周存道,可脑中浮现的却是和任天斗嘴,周存道总是充当冷淡的和事老的情景。为什么总是任天出现的更多?他已经不在人世了啊,舒兰对此无计可施。周存道却道:“也许……因为喜欢,所以讨厌吧?”从第一次见到她,她就成了别人的女人,周存道不可能对她有更多的想法。有时,只是一瞬,有时,看不见她,也就不去想。如果生命中没有那么多意外,是不是从此没有说这番话的机会?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他总是嫌我麻烦,说我无聊。”舒兰回过神来,对眼前的男人微微苦笑,该满足了,两次都遇上不错的男人,这种运气,不是每个漂亮女人都有的。
“任天有豪气,有闯荡的雄心,我没有。作为男人,很多地方我不如他。”周存道叹息:“我只会做缩头乌龟,什么事儿都躲着不决断,混过一生。”
“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想起曾经痛恨的任天的野气,舒兰如今只剩遗憾:“还怨什么,人都不在了,小天死了,仇人也死了……剩下的,就是混过一生了吧?一起啊。”抬首,看着存道君。
纵使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周存道何尝不是满心伤痛,那些疤痕,凹凸不平,两人相对,可以抹平那些坑坑洼洼吗?揽过她的柔肩,靠在自己腰上,无言。
任天不知道自己怎么出来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站在大门外的任天张着嘴,愣了很久,直到火红的霞光有些刺眼,才颤抖着右手,拔刀。奸夫淫妇,奸夫淫妇……只会说这四个字的任天铁青着脸,明明步子都迈不出去,手刃绿帽子的始作俑者的决心却是无比坚定。奶奶的,老子让你照顾她,可也没说让你这样照顾啊!早知道这样,宁愿她死了老子都不会跟你提一个字。你这哪叫兄弟啊,这这这,比吴德还要无德!老子死了就搞老子的老婆,他娘的你死了我搞你老婆你愿意啊?咋就不将心比心呢?天下那么多女人,搞哪个不好啊,主意居然打到嫂子头上,把你碎尸万段都解不了我心头之恨!
舒兰也是,儿子死得那么惨,不晓得收心养性替老子守节,居然这么快就和小叔子勾搭成奸!你好歹也等个十年八年的吧!难道一没男人你就受不了?这不是贱货嘛!不守妇道,不守妇道……气死我了。
任天的感觉,不亚于最喜欢吃的东西刚到嘴没一会儿,掉了,真要掉地上砸个稀巴烂也就算了,偏偏直接落到别人嘴里,而且还是自己求人家接的。
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觉得这么窝囊,挫折感和自卑感不断地噬咬他的心,连吴德都没有给他这种感觉。在吴德手中时,他只想活下去,只想东山再起,报仇雪恨。可现在,就在刚才,周存道从床里出来,替舒兰画眉的一刹那,郎情妾意,风气无限,随之是房上的任天恨入骨髓,心死如灰。
手还在发抖,嘴里还在喃喃奸夫淫妇,明明刚才就可以把他们斩于刀下,任天望天:“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
“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
耳边回荡着她的埋怨。是这样的吗?任天怔怔回忆,记忆中,她好像是娇嗔着让自己为她描眉,当时他觉得自己手粗,画不好,只会出丑,且发自内心地觉得吃饱了撑的,娘们的玩意儿嘛,老爷们掺和什么,多丢份!她不高兴,扭着腰唧唧歪歪,他一个不耐烦,因为在床上,也摔不着,推了她一把,看她歪着身子伏在那儿,说了声:“无聊!”
她那时应该很生气吧?可她生气的时候实在太多了(多半是因为猪猪的粗鲁),哪有闲工夫一一赔笑化解?老子又不是她的丫鬟!任天觉得自己还是很占理的。原来她那时就记下了这一笔,恨上了。她就是因为这个,所以夫君死了,一点儿也不悲伤,反而活得越发滋润?这贱表子!任天的刀尖直戳入地,发出尖利的一响,火星四溅。
“可是我为什么要跑出来?”又复望天,几乎是怨念了。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还是那个关于安定的问题。任天的火气突然消失,对着影子,竟然苦涩地笑了起来。那个什么兰,知道吗?老子这次来,就是接你去过安稳日子。不要那些自由,不要那些飞扬,不要血腥不要尘沙,只要与你厮守到老,寡淡索然亦无怨无悔。经过那么多,我已愿意弥补一切,你说,我就做。
可你不给我这样的机会了,你跟了别人,和别人如胶似漆,恩爱缠绵,没我什么事儿了。
自从舒兰落到吴德手中,任天一直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对不起她的人。他无数次地默默发誓,只要留得一命,哪怕不复仇,也要和老婆厮守到老,平安是福。原来她那么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任天咬牙,她一定后悔嫁自己这么个丈夫,所以得知他死了,那么快就和周存道在一起,好像所有不幸都不曾发生。也是,谁愿意和朝不保夕的糊涂汉子过日子呢?周存道那样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自然是合娇小姐的胃口。怪谁?不怪舒兰,也不怪周存道,怪我自己!
终于知道逃避的原因了,原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任天擦去不小心滴落的泪水,当然了,他不承认这是眼泪:“他们更合适……”
命运真是奇妙,如果当初是周存道去而又返,捡起了地上的舒兰,会不会又是另一番情景?得如此良婿,她会乐的合不拢嘴吧,她会感激上苍的安排,补偿了她所有的不幸,然后欢欢喜喜,甜甜蜜蜜地和周存道过日子。周存道也不会继续做土匪,他们会找个僻静的地方,好好安一个家,认认真真地过和世上任何夫妻都一样的小日子。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有孩子,再过十多年,他们老了,就能抱上孙子……她会很幸福,挑不出毛病的那种幸福,不像现在,虽是有了好归宿,先前却吃了那么多苦,受老公的气,为老公生孩子,好容易安稳了,吴德又来了,于是受辱,于是失去孩子,最后,失去丈夫。
她一个柔弱女子,还能怎样?还能要求她做得更好吗?
方才,她依偎在周存道怀里,似乎很是满足的样子。就让她这样幸福吧,何必再让她烦恼,让她痛苦,让她撕心裂肺?虽然任天一想起老婆的身子被最好的兄弟享用,还是恨得头盖骨都要爆炸。
任天发现他简直谁都不恨了,人人都有苦衷,人人都不容易,靠!
“哎呀!”任天拍了下脑门,突然想起老头儿。这家伙之所以这么爽快放自己出来,还无事献殷勤地提供详细地址,原来早知道周舒二人不纯洁!我说呢,老头儿怎么与人为善起来,临走时还说:“祝愿贤伉俪双宿双栖,白头到老。”原来说的不是他任天,而是周存道!
一定要找老头儿算账!!
总算有了正当理由离开此地的任天,拖着明晃晃的大刀,揣着支离破碎的心去舔舐伤口。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39 章ˇ
雨中的任天像一头敏捷的豹子,射出的弹丸一般射进老爹的府邸。
伤口舔完了,不再滴血,只余钝痛,这笔账,却是不得不算的。如果不是老头有意耽搁,那么现在,抱着舒兰的就是自己!
可惜目标不在。
客厅没有,就去卧室,一脚踹开门,正在喂药的小丫鬟尖叫一声,手上的勺子吓飞,掉在地上砸个粉碎。阴雨天气,屋内昏暗,任天只看见床上的一角睡袍,拳头就紧握了起来:“你早就知道!”
来者不善,狄远向丫鬟示意,后者收拾东西跑了,只有杀气腾腾的任天咬牙追问:“为什么不说话,不敢说,还是没脸说?!”
良久,狄远一声轻叹:“天儿……”
“少来这套!”任天再也不理老头的怀柔之术:“别装了,跟别人装,跟你儿子也装,躺到床上好玩啊?小心人没骗到,咒了自己。”
狄远伸着枯瘦的手,再次轻不可闻地:“天儿,过来……”
“叫魂那?”任天皱眉,倒地是过去,他要看看老头玩什么花样,走进一看,倒吸一口冷气:“你……不是变戏法的吧?”
狄远的面色灰暗,才几天的工夫,人瘦了一圈,所有的活气好像被什么东西抽走的了,看着儿子,苦笑:“你回来,是找我算帐的吗?”
任天最大的弱点就是同情弱者,就算不伸出援手,也不会再行欺压:“老头,你怎么搞成这样?”
看他的样子,好像再说:谁欺负你了?我去扁他!狄远只好再次苦笑:“不是被你气的,放心。”
“你不是一向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任天狐疑地搭上老头的脉,其微弱让人怀疑他居然活着。
眼前的儿子才是最好的药石,虽然他从未把自己当作父亲尊敬,半晌,狄远放弃了听他叫一声爹的念头,缓缓道:“官场如战场……”
我靠,任天垂下头,败给他了:“你唱戏啊?”
“你对我能不能有点耐心,就当对一个长者!”狄远在虚弱中爆发了,眼睛骤然瞪大。
任天无奈点头,觉得挺憋屈的,是你对不起我啊老大,怎么到头来你成了最可怜的人,难道是传说中的人至贱则无敌?
“吴闻启,参了我一本。”狄远沉声:“我要去潮州上任。”
“然后呢?”
“然后就是我被贬了。”狄远看了他一眼,像在说,笨小子,真没常识。
任天挠头,有些好笑:“然后你就成这样了?”
“谁也没想到是这个结果,这么多年,根深蒂固,我以为我不可动摇。圣旨来时,一口血没压住……”狄远长叹:“小子,今后,自求多福吧。”
任天笑了笑,没觉得多受损失:“彼此彼此。”
没有预料中的反应,狄远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像在看一只怪兽。
任天蹲下,与他对视,沉重而缓慢地:“让我丢了老婆,你不是我爹,明白吗?狄大人。”
“你真记仇,像你母亲。”狄远重病之下,锥心刺骨的剧痛伴随着心灰意冷。原来做了那么多,儿子依然不是自己的。他到底要什么呢?
任天心有灵犀地回答了父亲的疑问:“没有儿子,我觉得活着失去意义,没有妻子,我已无所谓生死。”
狄大人郁闷,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和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小屁孩周旋,岂只掉价而已:“你还年轻,来日方长,别这么快盖棺定论。”
生平最讨厌别人对自己说“你还年轻”,任天拉下脸,年轻就无权发表对人生的看法啊?年轻咋了,年轻有罪啊?看你们嫉妒的。沉默片刻:“吴闻启那老东西向来毫不留情,一旦出手,不容翻身,恐怕不会轻易放过你。”
“不把我整到死,他哪会甘心?”狄远说起老对手,竟有些活力四射起来:“二十年,我没压过他一头,他也给过我一记暗招,他没让我无地锥之地,我也没让他讨得便宜。就这么过了二十年,我们还是老对手,今天我走了,明天还会回来……咳咳。”
任天拍着他:“行了行了,你俩比谁先死,可别让他笑到最后。”
如果愿意,也可以当作关心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狄远做了这么多年无情老爸,听到这些变相关切,还是忍不住盈泪于眶:“孩子,你不怪我了?”
“怪,怎么不怪!”任天不但怪他,还怪叫。
狄远闭目,睁开时,无限感慨,声音也变了调:“若是向你道歉,你能原谅我吗?”
“不能!”任天毫不犹豫,原谅你,那我岂不是连个恨的人都没有?
暮年的老父终于无言。
“我走了,让人知道我是你儿子,首先把你往死里整的就是吴闻启,我杀了他儿子,他还不杀你全家啊?”任天顿了顿,起身,说走又没急着走,挠挠头,掏掏耳朵,嗯哼几声,最后,还是低低地:“再见……爹。”
狄远没听见,或者说听见了也没时间反应,任天已经大步流星走出去了。
按理说,应该把周存道找出来揍一顿,好让他知道自己的宽宏大量,他得到舒兰,并不是因为兄弟死了,而是兄弟大方。任天还真想这么做,他不是小李飞刀,不会暗地里咽苦水,把自己折磨得不人不鬼,他的牺牲一定要让对方知道,免得今后相见,还怨恨上了,里外不是人。
只是别让舒兰知道,这个女人,要是知道她的天哥还活着,一看,自己又跟周存道成了实质性的夫妻,还不哭死啊?那可有的纠结了,说不定又得去跳崖——跳一百次也不管用了,生米煮成八宝饭,还是豆沙夹心的。
大雨过后,天空放晴,脚下青砖清亮如镜,天边一道彩虹,炫目多姿。
任天停下脚步,却并非欣赏彩虹,一手按刀,因为背后有人跟踪,轻功不赖。
已经易容,又换了身装扮,不可能被人认出,满心疑惑的任天很快就松了口气。那些人与他擦肩而过,奔向一条小巷。
任天发现地上有血,细长,一路蜿蜒,抬起头,刚好看见巷口一抹黄|色身影。经过那么多痛苦创伤的任天反应比平时慢很多,觉得熟悉,半天也想不起来是谁,直到鸳鸯刀折射出的光亮一闪而没。
金妍蝙蝠一样挂在小巷深处的墙上,腹部的伤处还在流血,一点儿也不影响她听见极轻的脚步声正在逼近,屏息,重复过无数次的招数,对自己身体一样的熟悉,鸳鸯刀划一个弧线,刀身顿时沾血,又一个偷袭者毙命,这已经是第三个了。
还有两个,金妍一边默念,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顺着围墙流进土里。
天边的彩虹依然美丽,只怕永远也看不见这样的彩虹了吧?几近虚脱,甚至产生幻觉,毫无征兆地,金妍听到两声惨叫,这样的情形下,是很令人振奋的。
又有人逼近,是敌是友?这样想着的时候,身体却不再听话,凌空掉落。
腰上是一只有力的手臂,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那只手,那个人,那熟悉的,浓重的男子气息,金妍满足地微笑:“天哥哥,我死了吗?我见到你了。”
任天心疼地看着她流血不止的伤处,像个没保护好小妹的大哥:“我来晚了……你怎么在这儿?”
“天哥哥,不要放手。”金妍的肃杀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小鸟依人的无限柔情,钻进任天怀里,昏了过去。
找了间客栈,安顿好金妍,任天便为她疗伤。伤口不深,只是流血过多,故而体力不支,以任天丰富的受伤经验,没两下就搞定了,金妍仍然昏睡,看来是累了,任天于是坐在床边看着她的脸边想舒兰。
其实女人也差不多不是吗?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漂亮女人,还真没什么区别,只有丑人会丑得千奇百怪。都是女人,眼前这个,却是倾心于他很多年,任天不是傻子,女人喜欢他他会不知道?自满自负自恋都是可想而知的。舒兰有什么好?她有什么不好?真是他娘的古怪,有了前者,就看不见后者了,哪怕现在前者已不是他的女人,后者依然进不了他的心。
人心怎会如此古怪呢?
昏迷中的金妍动了动,牵动伤口,眉间一蹙,竟痛醒了,睁眼一看,还是人间,还是这俗世,眼前的人还是救了自己的那个人?
“醒了?”任天一笑:“喝水么?”
“你……你是真的吗?”下意识地坐起,腹部的伤钻心的疼,却顾不得了。
任天做鬼脸,张牙舞爪:“我是厉鬼!!”
眼前的人,一如既往的透着蛮不讲理与孩子气的跋扈,金妍几乎是震惊了,原来他还活着!可是,他明明死了,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傻瓜,我都死了,你还去替我报仇,多不值。”任天摸着她的刘海儿:“今天多险啊,他们是吴家的人?”
金妍震惊之下只有点头的份。
看着她憨憨的样子,任天也觉好笑,平时多精明的女子啊,不禁道:“只有你对我好……”
“天哥哥,你没死,我真高兴,高兴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金妍不知哪来的力气,一头扎进任天怀里:“你没死,你没死……”
如果不是因为一年才重见天日,现在在他怀里,就是舒兰了吧?任天只觉一阵强烈的空虚,身体像凭空多了一个洞,砸出这个洞的就是一个叫遗憾的东西,这东西巨大,沉重,面目可憎,避之不及,却偏偏落到了自己的身上。
为什么人要有遗憾?完美无缺不好吗?
金妍没有离开他的怀抱,因为舍不得,即使她问的是:“舒兰姐姐呢?”
“……走了。”任天闷闷地。
再次震惊,这些变数超乎她的想象。他们那么恩爱,他对她那样珍惜,珍惜得让人妒忌。任天悲哀就是她的悲哀,虽然情敌的离开,对她来说是一个大大的机会。不高兴,因为任天难受,脱口而出:“她不要你了吗?”
“是我不要她了。”任天咬牙:“那个烂女人,不值得我付出。”
“是因为小天?”金妍早已听闻孩子惨死,哽咽:“他真可怜,那么小……”
不提孩子还好,一提任天就忍不住恸哭,这么多天,他多么想和舒兰抱头痛哭一次,为孩子,也为如此之多的苦难,可终于团圆,却是永不得团圆。反正和金妍也是好哥们,任天放任悲伤,男人哭吧不是罪。
他哭得投入,她也就不怕自己的话被他听见,拍着他的宽厚的肩,得以一诉衷肠:“我多么希望永远照顾你呀,你需要我在你身边吗?天哥哥,我可以对你好,很好很好,比我自己还要好。”
夜深了,默默地伸展凄凉,又是那么长,永无止尽。
悲伤也是吧?
任天哭累了,去桌边喝水,自己也觉好笑。老子竟然哭了,上天啊,一个男人越来越脆弱是不是很恶心?
“你听见了吧?”金妍也为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轻声:“当我什么也没说罢……你心里,没有我。”
任天心头一热,突然转身,紧紧盯着她,一个劲问自己,她有什么不好?她有什么不好?她比舒兰好十倍,没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我为什么不喜欢她?她哪点差了?
金妍静静地坐在床上,面容精致而大气,无懈可击,身段干净利落,毫无瑕疵。见他眼神不对,她也怔怔地看着他,仿佛这一对视,便能看出今后的命运。
我喜欢她啊!任天内心狂吼,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
“这么多年,委屈你了。”任天上前,一把抱住她,搂得紧紧的,破釜沉舟一般:“你还肯和我在一起吗?”
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金妍什么也听不到了。这就是梦寐以求的,现在,就要到手的梦想,可是为何如此失真?良久,她含泪点头:“什么时候,我都是愿意的。”
你看,幸福如此简单,只要降低要求,顺便,忘了曾经的一切。任天对着二人相拥的影子苦笑,舒兰啊,这些都是你的,可是我要给别人了,以后,永远,不属于你。
是你亲手推开的。
几乎是赌气,任天发誓今后他一定要快乐。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40 章ˇ
最幸福的时刻,最美好的瞬间。
你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那该是很久很久,沧海桑田,岁月变迁,无论何时回味,永远不变,心头依旧掠过当初幸福的味道。
金妍觉得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夜那么深,尽情宣泄着黑暗,泼墨也似,任天就在身边,呼吸相闻。他睡熟了,闭上眼睛,像个全不设防的孩子,鼻子一皱皱,嘴角撇啊撇,原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睡着了是这个滑稽样。也许梦中依然凄苦,调皮劲不见了,睫毛一动一动,甚是不安。他什么时候才能痊愈呢?金妍对自己很有信心,又很没信心,就这样凝视着他的睡脸,一动不动地等到天亮。
任天并没有碰她,只是拥着她,渐渐睡去,对金妍来说,这已足够。这样漫长的夜,他们并没有分开,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哇唔。”任天狮子似的打了个哈欠,低吼几声,慢慢睁开眼睛,习惯性地转过头,只见一张皓月般的面孔,挂着淡淡的笑。这是哪儿?任天环顾一番,才想起身在客栈,眼前这个人,是金妍。愣神,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换来一声叹息。
梦做得再美,也抵不住现实的荒凉,逝去的终究不会回来。
“昨晚睡得好吗?”他醒了,她就不好意思再贴着他,红着脸往外挪了挪。
任天挥去脑中随处飞舞的念头,这些东西像讨厌的棉絮,飘飘摇摇,总是沉不下去。也许是想尽量忽略这些棉絮,任天做可爱状拉过金妍的肩膀,沉甸甸的大脑袋放上去:“暖和。”
金妍不禁心酸:“以前,都很冷么?”
舒兰柔软而温热的身子又出现在眼前,任天压抑着泉眼一样冒出来的苦意:“以前?什么以前?没有以前,只有现在。”
“好了,不提了。”冰雪聪明的金妍自有一番女人的聪明,想要什么,得到就好了,何必再依自己的心意,改造得那样完美,那东西说不定就不是你的了。永不满足,也许永远无法满足:“想吃什么,我去买。油条?煎饺?汤包?”
任天的语法里没有让女人辛苦的句式,当即下床:“我去。”
金妍一笑,按住他:“让我照顾你一次吧,我说过要照顾你,以后你再照顾我。我知道你喜欢稀粥配煎饺。”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竟不知。”任天惆怅地拍了拍她的小手,不再坚持。
早点买来了,两人对坐而食,任天似乎显得有些沉重,不时皱眉,对眼前的食物也不像以前那么粗鲁,吃得呼哧呼哧的。
“粥像熬了三天,煎饺像没下锅。”金妍眨巴着眼,逗他。
任天回过神,他根本没留意嘴里东西的味道,看着金妍银月般的面庞,终于忍不住道:“阿妍。”
金妍笑得明朗:“乖乖,好肉麻。无事献殷勤,非奸……”突然住口,嘴抿得紧紧的,仿佛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低下头,也不知道脸红了没有。真是的,自己也能把自己说害羞。
“我们认识十年了罢。”任天恍若未见,自顾自说下去:“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长蛟山的聚义厅,你一点也不怯场,从哥哥背后跳出来,指着我说,你真高呀,能帮我把树上的风筝拿下来吗?”
金妍苦笑一下,知道该面对的终归要面对,坐直了身子,恢复潇洒干练:“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她真是让人省心,恐怕也令自己省心,女人做成这样才算成功吧?跟她一比,舒兰简直是鼻涕虫,最没用的就是她,没有人再比她麻烦了,人跟人一比,还真能比出优劣,尤其是女人。任天对金妍一直以来都是佩服的:“我觉得我在耽误你,你年轻漂亮有能力,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连土匪都不是,今天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饭吃,未来是怎样呢?也许被人杀了,也许醉倒街头,第二天早上就冻死了。最关键的,我没法忘掉舒兰,是的,没法忘,也许几年,也许一生,我也不知道……”
“那又怎样?”
“对你不公平。”
“那又怎样?”
任天脱口而出:“你是替代品!”
“那又怎样?”金妍微笑,可那明显是个苦笑,清晨明媚的阳光中的一个大大的苦笑。
沉默,终于沉默。任天无力地松开紧握的双手。
“现在,我很快乐啊。”金妍缓缓上前,捧着任天胡子拉碴的脸,对方的颓废令她无限爱怜。希望被他爱,与爱他,恐怕就是女人爱上男人后,唯一做的两件事:“你真脏啊,如果我们在一起,我一定要把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喂得白白胖胖,就像我以前养的小猫。”
任天甩开头,拒绝了她的饲养计划:“昨天是我脑子发昏,你别当真。”
金妍愣住,连手也忘了收回来。
“你这么好的姑娘,我不能糟蹋。”任天是男人,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因为他们掌握主动,某种情况下,他们的意志决定了一段感情的成败。任天觉得他还是有良心有道德的,虽然他也承认金妍很有魅力,怎么说呢,那种魅力,并不是他所痴迷的。
昨晚以为已经抓到幸福的尾巴,没想到早上没有松手,幸福却还是一滑,脱手了。有句话叫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金妍从前赞同这话,现在是彻底的痛恨,不过金女士绝不会问“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不要我”这种傻话,不是说你哪里都好人家就一定喜欢你,人是个讲究缘分的动物。越是没戏,越不要强求,哪怕他差点就是你的。
“即使你愿意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任天沉默半晌,关键是没这么说过话,且汗颜呢:“跟你在一起,我自私,不跟你在一起,我无情。我宁愿无情。”
金妍退后,碰到桌上的粥碗,一声脆响,掉落于地,眼泪也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震出来的,望着洒得到处都是的稀粥,好像是这十年的努力都白废了。其实不笨,明知会失望,最后一刻真正到来时还是有些撕心裂肺,真是没办法,谁有情,谁就要撕心裂肺。
像一阵清风默默刮过,金妍走了,阳光依旧明亮,明亮得没心没肺。
“任天啊,你总是伤女人的心……”做完小李飞刀的痛心状,任天望天许久,扛着大刀,身无长物地离开客栈。
这样一个清新的早晨,阳光万丈,清风送爽,明媚到无可挑剔,却不知道去哪儿。
为什么流浪远方,流浪……
流浪绝不是浪漫的,也不是文人笔下那抹离愁那抹诗意,如果一个人没有梦中的橄榄树,那么他的流浪绝对是凄凄惨惨戚戚。
穿过热闹的街市,任天又有了长尾巴的感觉。好在人只有一个,轻功和自己差不多,似乎,还有些熟悉。任天苦笑了。
闹市的茶肆,金妍不经意地坐下,像个歇脚的客人,刚落坐,眼前黑影一晃,任天挂着恶劣到极致的笑容看着她:“小姑娘长得真标致,来,给大爷笑一个。”
那一丝慌乱被她掩饰得很好,她淡淡地转过头,不理他。
“小姑娘还不好意思,别怕,陪大爷玩玩,大爷不会亏待你哦。”任天开始拉她的肩膀上的披风。
不能再不理不睬了,周围的茶客还以为是恶霸调戏良家少女,纷纷投来正义的目光,金妍一把打掉他的毛爪子:“无聊!”
这大概就是男人的悲哀,有时明明是受害者,却总被女人倒打一耙,衬托女人的无助以及无辜,任天心说是你跟踪我耶,不要那么大气凛然好不好:“敢问美女,您在烈女转排名第几?”
“你不是赶我走吗,不要理我!”金妍没好气的。
凭金妍的名头,绝不会无处可去,任天却仍是关切地:“去找你哥哥吧,他对你才是真好,再找个好人家,我知道想娶你的人排长队呢。”
金妍的眼泪突然滚了出来,毫无征兆地,名扬江湖的女寨主竟然当街痛哭。
任天吓得不轻,环顾四周,群众纷纷鄙夷地看着自己这个“恶霸”,只是见他虎背熊腰,块头太大,一时没人敢上前。这下真成恶人了,任天龇牙咧嘴,对群众做了个我们认识的口形,转而问金妍:“怎么了?”如果是舒兰,哭再正常不过了,唤作金妍,绝对是比天还大的事儿。
“我找不到哥哥了。”金妍呆呆地:“朝廷也在张榜悬赏,要捉拿我。”
任天皱眉:“你怎么不早说?”随即醒悟,自己一直沉浸在失去爱妻的凄苦中,见面这么久,都没有问过金妍的处境。这个朋友,当的不称职:“长蛟山被朝廷监视了?”
金妍点头:“我一回去,就是自投罗网,我的朋友,差不多都已落网,现在变成朝廷的眼线。”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亦是曾相识,任天感慨:“怎么认识我的人都要倒霉呢?”
“你以为你是谁?苦情楠竹吗?”金妍起身,这就要走:“茶钱你付。”
身为大丈夫,怎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女子浪迹漂泊,无依无靠,何况对方的漂泊还是因为自己,任天想都没想,拍胸脯道:“兄弟,以后跟着我,有我的,就有你的。”
金妍脸色白了白,兄弟二字像最尖利的钉子,那样竖着,钻心的疼,可是能和任天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高兴的:“我们去哪儿呢?”
任天迷茫了一会儿,摇头:“不知道。”这倒是真话。
金妍笑:“去哪都行。”这也是真话。
“在此之前老子要去干一件事儿。”半晌,任天淡淡地,就像在说吃饭练功睡觉。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41 章ˇ
次日,一样的大晴天,阳光像是亘古以来都如此和煦,风轻柔,草尖动,任天就站在草地上等周存道。
昨晚造访周宅,留下暗号:别声张,一个人出来。
也只有任天和他看得懂这种暗号,因为,这本是他们少年时期闯荡江湖时共同发明的。没有人比他们亲密,当然了,那是曾经。
没有等多久,周存道的身影很快出现在任天的视线中,远远见到任天,停了停,像在确认一件事而不是吃惊,因为昨晚已经吃得饱饱的。他看任天,任天也看他,然后周存道缓缓上前,用了比刚才几倍的时间。
“你父亲救了你?”都是这种时候了,周存道仍然一贯的面无表情。
“我想你也能猜到。”任天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良久:“谢谢你去救我。”
周存道转过头,不看他:“你变了很多。”
“老了。”任天苦笑:“被老头关了一年,大概被他关傻了。”
事到如今,一切不可逆转,发生过的事,除了正视没有别的办法,周存道迎上他的目光,虽然看见一种疯狂的东西正在渐渐滋长,这种东西令人有些毛骨悚然,却还是无波无澜地道:“你都知道了。”
任天没说话,翻眼,瞧了瞧天上漂移的云彩:“你是我兄弟。”
兄弟还活着,周存道很高兴,只怕比他本人还要高兴,可他活着,注定有些事是要改变的,这种改变像命运之神翻过一页纸,所有的东西整个儿倒转过来,掉落,跌碎,烟消云散。如果世界颠倒,人会怎样?想哭想笑又什么都不想做,只等灭亡:“吴德是你杀的?”
任天点头。
“拔刀吧,我欠你,可也不会任你宰割。”周存道抽剑,缓慢而坚定。没什么好说的,如果是他,也会这样做。亏欠就是亏欠,总要有个解决方式。
冷笑一声,任天挥手:“你他娘的没听见啊,我说谢谢你救我,好吧,也算上那女人。我们两清了。”
“不必。”周存道下意识道,愣了愣,随即自嘲:“他娘的,我争这个干什么。”
“她……早就对你有意思了吧。”任天说一个字,心头就滴一滴血,却忍不住要往下说:“这些天,我想了很多,也回想了在寨子的事,那时候她就对你挺好奇,也许她根本不爱我,我抢她,她要活下去,只有顺从。”
这么说对舒兰是不公平的,首先她并没有一开始就移情别恋,其次她是真的爱他,这点周存道看的出来,难道任天看不出?他不是一向对自己很自信的吗?沉思一番,周存道无声地笑了,他终于明白了:“如果不是我主动,舒兰根本不知道我的想法,她会一直我好朋友下去。至于寨子里,舒兰说那时她最烦的就是我,恨不能把我踹下山崖。”
我什么要问这些无聊的问题呢?任天恨不能大骂自己一顿,从此忘了前程旧事,清清爽爽重新做人。为什么要问这些?像个幼稚的孩子,可是听了周存道的回答,为什么心头一喜,轻松许多?她反正已不属于他,怎样不属于他,知道了又有什么意义?
“她爱你,爱孩子,和我在一起,并不代表她不爱你们。”周存道看着他:“你觉得两者矛盾?她是明知你活着却和我在一起?她在你死后主动勾引我,向我投怀送抱?你觉得她做的不对,什么是对,十年,五十年,一生,用这么长的时间祭奠你的亡灵,她有这个义务吗?她是你的妻子,在此之前,她是个人,人有善待自己的义务。也许你并不想她这样做,你只是觉得时间太短,既然承认她有权获得幸福,何必在乎时间。我不觉得一年和十年有什么区别,因为前提都是,你‘死’了。”
和周存道辩论,你永远别想赢他,好在任天自始至终都没想和他辩:“靠,叽歪半天,老子来不是听你废话的,你睡老子老婆还他娘的有理——”挥拳,直击周存道面门,关节与皮肉的撞击声,周存道毫无悬念地倒在草地上,草尖像开了朵朵小红花,那是他的血。
打吧,打一拳,少一分内疚,周存道决定当沙袋。
手酸了,改脚踹,直到脚也踢麻,任天终于解恨,叉着腰,喘着气:“好好对她。”
“不用你说。”周存道许久才能站起来,腿是站直了,腰还是弯的,脸色青灰。
任天突然想起什么:“你有内伤?”
“死不了。”周存道痛得咬牙:“任天,其实我也想把她还给你,毕竟你还没死,她也仍然爱你,可她不是东西,是人,不是我俩之间可以交换,送来送去的物件。你可以去找她,你有这个立场,可我想……她会很痛苦,比你的死更痛苦。我希望我们都把她当人,尽量让她快乐,毕竟由始至终,她都是无辜的。你和吴德之间的恩怨,她和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你们已经把她推向绝境,就别再推她一把,粉身碎骨了。”
怎么说都在理的恐怕就是这种人,任天唯有哑巴吃黄连:“什么好话都让你说了,好人也让你做了,好事也让你占全了。老子要是想要回她早不会去要啊,还有你今天跑这儿跟我说话的份?那娘们当初就是我抢回去的,你以为我今天不敢再抢回来?”
周存道无言,知道自己小人之心了。
“滚吧,我们还是兄弟。”任天背过身,望着金灿灿的日头,不知是眼睛刺得酸胀,还是所谓的悲伤,终究是男儿有泪轻弹。
周存道张口,百感交集之下,觉得自己还是默然的好,怔了半晌,一瘸一拐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金色的阳光里。
凉爽的周宅内。
“回来了?”周存道推开门,舒兰背向他坐着,专心临着帖:“买到了么?”
“什么?”周存道正温习一路上编织的美丽谎言,闻言一愣。
舒兰放下笔,像是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轻笑:“不是出去买麝香了吗?”
“呃。”周存道还真忘了,原来出门时用的是这个借口啊,连细节都想得天衣无缝,偏是把这茬忘得一干二净:“没买到。”
“不会啊,前几天那家铺子的老板娘还说进了批新货……哦??!!”舒兰回头,骤然目睹周存道的惨状,险些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好容易才站住了。天那,太可怕了,这是人脸啊?
对自身相貌一向满意的周存道逼迫自己接受成为猪头的现实:“遇到抢劫的,官差偏在不远,还手肯定要惹大麻烦,不如硬吃几记了事。很恐怖么?伤药还没用完罢,给我敷点儿。”
“怎么不护住头脸啊?眼角都破了,伤到眼睛怎么办。”舒兰元气给吓飞了,走路说话都软软的,拿来伤药,想给他上,看着红肿青紫的颜料铺,手那个抖啊,愣是不敢碰,最后还是周存道对着镜子自己解决的。
舒兰很没有用地站在一旁,只等他忙完了收拾东西:“轻点,轻点啊,这可是你自己的皮肉。本地治安真差劲……”看这都要呲牙咧嘴,这家伙对自己可真下得去手啊。
周存道一笑,颇有深意地:“命中注定。”
“以后还是别出门了,好好在大街上走,都能被西瓜皮砸中脑袋呢。”
“你还在生气啊?别跟疯子计较,不值当。”周存道想起前一阵子她逛街,被个疯子用瓜皮袭击,又是恼恨又是跳脚的样子,不禁失笑。
“让你别提了还提,我一丢脸你笑得比谁都开心!”舒兰扁嘴。
周存道完成了脸上的工程,诧异地:“呃,好像是你先提的吧……”
好像是啊,舒兰汗颜,笨人和聪明人就是不能交流,不然肯定是习惯性丢脸,收拾好东西,坐得远远的惹不起躲得起。
和任天见面,耗光了周存道所有的体力和脑力,关键是还得隐瞒,隐瞒多累啊:“你不午睡?”
舒兰趴在桌上研磨,百无聊赖地:“你睡吧,睡醒陪我去另一家看看。”
周存道本已躺下,耳边回荡着这句话,不知为何却怎么也睡不着,边想睡不着,还真的就无法入睡,过一会儿,睁开眼睛,觉得什么东西不对,又像是抓不住线索,到底是什么呢?
“……一定要用那东西吗?”像在自言自语,说完了才醒悟。
舒兰嗤笑:“废话。”
仿佛想掩饰什么,周存道淡淡地:“那东西伤身,长期用只怕不妥。”
“没事的呀。”舒兰的语气很是轻松:“怕这怕那的,日子还不要过了呢。”
话题既然挑起来,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周存道起身,默默走到她身后,两手握住她的肩,缓缓道:“舒兰,我们要个孩子吧。”
“呵,好啊。”
太容易沟通,也不对劲,周存道愕然:“那你为何——”
“过几年再说。”舒兰微微一笑,扭头,蹭着他的手背,语气柔软甚至是哀求:“总不能让你绝后啊。”
几年二字引起了周存道的沉思,一时无言。
“别说这个了,你去睡吧。”舒兰下了逐客令,用簪子盘起头发,看来要坐在这里一下午。
周存道转身,顿了顿又转回来,他怎么觉得有什么东西和舒兰的意愿呈反方向呢:“是因为小天吗?”
没头没脑的话,但舒兰偏偏听懂了,毫不犹豫地:“是。”小天的死,让她未来很多年都不想要第二个孩子,如果可以,一辈子就这么过了也行,只是周存道不可能无后,所以这件事,还要从长计议。
“别用麝香了,用脐贴吧,这个对身子损害小些。”周存道知道短时间内让她再次生育也是不可能:“对不起,又让你想起小天。”
舒兰奇道:“脐贴是什么,我怎么没听说过?”
“宫里的妃嫔用麝香,皇后就用脐贴,这东西精贵着呢。”周存道戏谑地眨了眨眼:“你和皇后一个档次啦。”
“真的吗,那你怎么会有?”舒兰还真被他忽悠了。
周存道拍打她的脑袋:“说什么你都信,笨成这样,真是没办法。”
舒兰捂着头,又恼又是郁闷:“那你到底有没有啊?”
“找飞天去弄吧。”周存道开始盘算。
舒兰问飞天又是什么东西,周存道说是人,是天下第一飞贼,舒兰的嘴于是又张成个圆形,实在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是真是假了。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42 章ˇ
过了十天半月,脐贴还真弄来了,虽然舒兰不知道是怎么弄来的,反正周存道给她,她就用,效果貌似不错,不比麝香寒凉,只要饮食杜绝辛辣就好了。
周存道见她全无心机的样子,不禁叹道:“你也不怕我糊弄你,挂羊头卖狗肉,故意使你怀孕。”
“你会吗?”娇憨地。
“难道不该怀疑一下么?”
舒兰侧头想了一会儿,又笑了:“好像是啊,可是什么都想,那得多累,而且怀疑也没用,我这么没用的人,改变不了什么,不聪明所以就不要庸人自扰啦。”
周存道实在不知道这是聪明还是愚蠢,索性感慨自己运气不错,遇到个虽然烦人却不令人反感的女人。
“为了感谢你的温柔体贴,我决定——”舒兰有意停了一下,以欣赏周存道痛苦的表情,缓缓道:“做我的拿手好菜给慰劳你!”
已预料到是这个结果了,周存道垂头丧气,她的菜……她的菜……其难吃程度足可令人欲仙欲死,终身铭记,及时轮回难以忘怀。这短短的一年半,他已品尝过她烹调的鸡鸭鱼肉,生猛海鲜,以及他打下的野兔獐子若干,除了直接放火上烤的,其余都是惨不忍睹,人神共愤。每一次,她总是很矜持地品一小口,然后皱眉,轻声细语地说一声真难吃,就很不负责地碰都不碰了。其实这没什么,不就是浪费嘛,男人的钱除了理所当然地给女人花,就是给她们浪费的,可你不能不推己及人啊,你自己一吃就要吐好不好,怎么能威逼利诱让可怜的男人全吃光呢?做人要厚道知道不?
绞尽脑汁,周存道终于找到了一个拒绝的理由:“最近都是阴雨天,旧伤有些隐隐作痛,就不吃大鱼大肉了。”
“没关系,我的素菜也做得很好,大不了陪你一起吃素!”舒兰跃跃欲试,她还没折磨过青菜豆腐呢,正好有机会好好蹂躏一下。
周存道用一颗受伤的心感激她的善解人意:“真的……不用。”
“又不是第一次吃,客气啥啊。”舒兰忽地灵机一动:“对啊,反正是吃素,不如包素菜饺子,我最喜欢吃饺子了!”
虽然没吃过,但是味道可想而知,可怜的男人万分之一的好奇心都没有,又见她兴奋的两眼发光,知道已无挽回的余地,悲哀地默认自己也喜欢吃饺子。
说干就干,舒兰还真忙上了,又是和面又是择菜又是剁陷,不亦乐乎。周存道怕她忙不过来,把厨房烧了,隔一会就要前去慰问一下。
“哎呀你不要看,一看我就不知道怎么做了。”舒兰手持菜刀,对着门边的存道君跺着小脚。
周存道频繁挑动双眉:“祝你平安无事。”
“居然挖苦我……”舒兰汗颜一下,平静地放下菜刀,突然张牙舞爪地向他扑去。
历经艰险的饺子终于出锅了,周存道在老老实实坐在桌旁,等得“望眼欲穿”,只见舒兰得意地端上她的大作,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然后眼睁睁看着存道君率先品尝。
“我放了很多东西呢。”看他夹起一只,舒兰眯着眼睛道。
味道……有点怪,不是有点,是很怪,周存道不堪咀嚼,含泪咽下:“很好……你放了什么?”
“很多好东西啊,鸡蛋、木耳、香菇、素鸡、香菜……反正好吃的东西里面都有。”舒兰拍手:“美味不?这么多东西,一下子吃全了!”
我宁愿片面,发誓以后支持残缺论,周存道也做了邀请的手势,意思你自食其果吧。
“啊,技术还是有所欠缺。”舒兰坐下,抿了一小口,展颜一笑,十指交叉叠于胸前:“那么,就请存道君吃完所有的吧。”
周存道倒塌。
吃自己做的东西是鲸吞,吃舒兰的就是蚕食,食得好不艰辛,好容易去了半碗,忽听舒兰叫了声:“肚子疼。”捂着肚子苦着脸,哼哼唧唧。周存道不敢吃了:“不是没熟吧?”舒兰也拿不准:“好像熟了啊……也许没熟吧。”周存道也觉得肚子疼了,皱眉道:“下次不许进厨房,害人害已!”舒兰扶着桌子,站起来,头也有点晕,走几步,险些跌倒:“哎呦,怎么这饺子还能把人吃晕啊。”
熟悉的感觉遍布全身,虽然久违了,周存道一动不动,以证实是否真的中毒,片刻,他已确定:“你做东西时,离开过厨房?”
“就是和你打架的时候啊。”舒兰额头见汗:“哎呦呦,好难受……要死了。”
下毒之人是针对谁?如果是吴德,早就下手了吧,何必等上一年,况且舒兰被救,他也没怎么追查,一直相安无事。那么是谁?舒兰与世无争,肯定是自己的仇家,周存道提一口气,勉强掏出随身携带的丹药。百花解毒丸,可解百毒,世上难寻之灵药,当年任天得了两颗,分给自己一颗,保存至今。放进嘴里,自可解毒,本是极其简单的事,一只手却停在半途中。
救舒兰,还是救自己?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旧伤已复发过三次,一次比一次厉害,难以控制,如今伤上加毒,更是雪上加霜,痊愈的希望也很渺茫了罢,即使服了解药,几年之后,照样难以活命。舒兰却是可以活很久的,一直活着,好好的活着。
“咽下去。”掰开舒兰的嘴,解药塞进去。
难以言喻的眩晕与疼痛中,舒兰下意识咽下异物,眼见周存道要走:“你……去哪?”
周存道抠住门框的手,关节已然发白:“药不够了,我去买。”不能死在这里,不想死在这里,也必须把下毒的人引开。 "奇+---書-----网-QISuu.cOm"
似乎觉得不对劲,舒兰还想说话,一阵眩晕袭来,势头强大,本就弱不经风的她软软倒下,最后一丝清醒的意识中,只回荡着周存道一句模糊的话:“去开石桌,发信号筒……任天还活着。”
任天怎么可能还活着?舒兰直到醒来,胸中仍然荡着这个疑问。
头不晕了,肚子也不疼了,衣服粘粘的,紧贴肌肤,出了一身汗。从冰凉的地上爬起,四肢酸软,还好勉强能站住。舒兰因这一系列的不适茫然了一会儿,期间呼唤了无数声周存道,空荡荡的屋子,依旧无人回应,这才确信刚才发生的一切系属真实。
周存道去买药怎么还不回来……
石桌,信号筒,任天还活着。脑海中仍然存留这些只言片语,尤其是最后一句,令她产生强烈的不安,周存道不会平白无故说这种话,他们都知道他已经死了,死了一年多,他更不会在刚才那种情形下开玩笑。石桌,他说过那是藏银票的地方,也告诉她开启的方法,这个地方,和任天有什么关系?信号筒……在黑龙山,土匪们用这个互通消息,撤退增援。去凉亭,去了就什么就清楚了。
石桌背面果然有圆形机关,转两圈,里面是五千两银票,和他从前说的不一样的是,银票的上面,有个圆柱形的信号筒。真的和神志不清时听到的一模一样,舒兰不敢碰,良久,还是颤抖着手拿起来,只见下面还压着张纸条:任天活着。我死了,就找他。
手一松,信号筒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落地的刹那,触发机关,一道白炽的光骤然冲向天际,高高的弧线,良久不灭。
任天还活着?周存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巨大的疑惑,几乎动摇了这一年的度过的时光。他明知任天还活着,却故意隐瞒真相,用这样的手段得到我?舒兰抑制不住这个不断冒出头来的推测,几次按住,几次重新抬头,顽强不已。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吗?这个面冷心热的人,如此卑鄙如此无耻?
纸条随着信号筒一起落地,随风轻动,摆于脚边,上面的字不大,却清晰无比。我死了,就找他。
刚才,他让她找任天,是不是意味着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舒兰心跳立即加快,关上石桌,奔向大门——去找他,他有危险!
至于疑惑,至于欺骗,至于任天是死是活的真相,则放在一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43 章ˇ
刚奔到门外,舒兰突然止步,心道我是不是又冲动了?我出去,这么大的地方,能找到他吗?就算找到了,遇到危险,我能救得了他吗?添乱是肯定的。这番情形,一定是中毒,闹肚子不会这么严重,好歹做过土匪婆,在任天那里耳濡目染过一点江湖常识。舒兰决定按兵不动,如果周存道回来找不着她,关键时刻岂不又是个大麻烦。
何况信号筒已经发了,任天……如果真的是任天,如果他没有离开这座城,他会来。
这时,马蹄声近。
舒兰退后一步,眯起眼睛望着前方,旁晚余晖中,二马并骑而至。那马上的一男一女,男的,分明就是任天的身形,再熟悉不过,朝夕相伴,耳鬓厮磨,甚至可以闻到他的气味。无论现实还是梦中,清醒亦或糊涂,那个高大英挺,孔武有力的男人出现过无数次,此时一见,脑中竟白茫茫,空荡荡。
他真的没死。
“周存道呢?”任天翻身下马,见到舒兰,一点儿也不吃惊,像是天天见面或者多年不见关系一般的朋友:“谁找你们麻烦?”
舒兰直勾勾地看着他,忘了眼泪是什么时候流下的,只觉脸上冰凉一片,脑袋轰鸣,喉咙发肿,无法出声。
任天回避她的目光,不知道要看什么就看了一眼金妍,回过头,又问了声:“周存道人呢?”
“你……”舒兰颤抖着嘴唇,伸手,摸他的脸颊,以确定此乃真身,而任天也没躲,就那样让她摸,良久,舒兰垂下手臂,失魂落魄地:“小天死了……”
“我知道。”任天冷冷地:“吴德是我杀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们都知道,只是自己蒙在鼓里,自始至终,自己都是最末节,最不重要的。任天为什么没死?舒兰已经失去问他的兴趣,眼前的任天对她冷淡异常,却是极其明显的。他不要我了,所以才会这样,舒兰首先想到的是这些,至于是不是周存道使了手段,让任天误以为她移情别恋,则不是重点。
爱的不够,终究是爱的不够。
这一年多,任天明明活着,五百个昼夜啊,为什么不见自己一面?不管是嫌弃她脏了身子,还是怨恨她丢了孩子,即使是抛弃,也要一对一说个清楚吧。舒兰想,再说我又有什么错?哪件事我没有尽全力?在吴府见的唯一一面,你也说你只恨没保护好我,怎么会怪我,我做的一切你都理解,你很内疚你很惭愧你很该死,可是为什么现在却如同完全变了个人?!
“到底发生什么事。”任天一见舒兰只知道呆呆的流泪表情,就预料到出了大事,握住她的肩晃了两晃:“说话!”
“我们……吃了东西,然后就很难受,周存道把药给我吃,自己没有了,他说出去买,临走时让我发信号筒找你,说你还活着……他到现在也没回来,我不敢去找他,不敢去帮倒忙。”舒兰越说越伤心,最后泣不成声:“你快去找他,我们好像中毒了,你以前也跟我说过中毒的样子,和你说的很像……”
任天发觉到了蹊跷:“什么药不够?”
“不知道,他给我吃的,味道很香,像是花,又像是好多种好闻的气味在一起。”
任天突然一把抓过她,在她身上闻了闻,目光骤然凶狠:“百花解毒丸!他妈的这小子给你百花解毒丸?!”说着,甩开舒兰,一跃上马,对金妍道:“看着这娘们,我去找周存道!”话音刚落,尘沙扬起,人已经远远的几乎看不见了。
好痛,整个人摔在地上,眼冒金星,胳膊肘一定碎了,不然不会像被一锤捶砸扁一样的痛,舒兰废了好大劲才从地上坐起来,却没力气继续站起,看向肘部,果然肿得老高,皮也蹭掉老大一快,不碰都是阵阵难以忍受的剧痛。巨大的变数和骤然而至的灾难使舒兰的泪腺再次发达,周存道的生死不明,任天的无情和金妍的凭空出现,其中一个就能把舒兰的神经压垮,三座大山,没当场疯掉简直是奇迹了。
金妍,这个金妍,她又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偏偏在这个时候,偏偏在自己最糗的时刻,那么优势,那么理所当然,出现在她最爱的人身边。事已至此,舒兰知道她已经没有资格嫉妒了,无论当初如何,事情为什么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都已经无力回天——现状是,自己是周存道的妻子,任天恢复单身。
曾经嫉妒过仇视过自以为战胜过,谁想风水轮流转,转回来的时候,自己比当初的她惨多了。要站起来,一定要站起来,不能让这个女人俯视我,女人天生的同性相斥发挥到极致,就算没有立场嫉妒,也要自强不息!
“别动,你刚解毒,用力过猛对身体不好。”金妍见她咬牙切齿地非要站起来,一脑门子汗,忍不住提醒。
谁要你假好心,胜利者的姿态?这下你扳回一局了吧,再也没人跟你争,你自去洋洋得意,少在我这儿装好人。任天不在,不用白做戏。舒兰不理,执意站起,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成功,向金妍看去,准备了一个“我坚持,故我在”的眼神,可惜浪费掉了,金妍根本没朝这儿看,人家凝望着任天来时的方向,静静沉思。
暮色四合,马蹄声终于远远传来,一人一马不一会儿就现出清楚的轮廓,任天汗流浃背,神色担忧:“找不到,娘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好不容易站稳,舒兰又要跌倒了。
“你还真是灾星,从前在黑龙山,周存道就说你是灾星,谁沾到你谁倒霉,果然——”任天跳下马,红着眼睛步步逼近,舒兰摇摇晃晃,不住后退,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发什么疯,任天把她逼到墙角,一字字地:“你中的是没治的剧毒,我兄弟为了救你,把唯一的解药喂了你!记住,他死在你手上!”
“啊!!”舒兰抱着头,吓坏了,因为任天也说周存道死了,虽然找不到他,可是剧毒攻心,又没解药,又找不到尸体,肯定是遇上害他的人,不是被抛尸崖下,就是沉尸江底,最最悲惨的,就是被仇人带回去,或死或活,又有什么区别。都是她害他,没有她,那颗解药肯定能救他一命,站在这里的一定是他。周存道,就这样失踪了,舒兰自欺欺人,咬定他是失踪:“他没死,你凭什么说他死了……大不了我把命赔给他……你不就是这个意思么。他没死他没死!”
怒火中天的任天愣了愣,他还真没这个意思,这娘们纯属歪解嘛:“老子只是提醒你,你的命是周存道拿自己的命换的!”
“现在争这个有什么用,找到他才是真!”舒兰跳起来。
一语点醒梦中人,光顾着追究责任,任天也不知怎的,一遇着她脑筋就一团乱麻,这女人祸害了他的前半生,现在又祸害到他最好的兄弟头上,想想就觉得红颜祸水真是经典:“先离开,这里不能呆了,随时有人追杀过来。”
舒兰退后一步:“我不走,我要等周存道。”
也是,他们是夫妻,他不等老公,等谁呢?可是舒兰,这一年,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等等我?哪怕几天,这一切不该发生的就不会发生,咱们重逢,还是恩爱夫妻,失了孩子,咱们一起承担痛苦,让你受委屈,我用后半生补偿你,只要咱们在一起,什么都会好起来。是命运等不及了吗?这东西一直看我不爽:“他让你找我,就是让我带你离开这儿。”
看任天,又看金妍,他俩并肩而立,好不和谐,自己像个外人。跟他们走,算什么?自取其辱?物是人非,时间无情,都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只有周存道对自己好:“哪怕有万分之一希望,我也要守在这里!”
任天忍无可忍,经历了这么多磨难,这娘们还是没长进!你哪怕脑子多转两圈呢:“让你跟我走,自然能找到我们!他身上一定也有信号筒!”
“这样么……”舒兰怔怔地,他肯定不会害自己兄弟的,这么说,估计就是了:“可是,可是我的家在这里。”
任天是那么地了解她啊:“先去我那儿,东西等风平浪静了回来收拾不迟。”
又要离开家了么?舒兰不无惆怅地回身看一眼,每次幸福姗姗来迟,却走得那么匆匆,每一次触手可及,却只来得及感受伸手的渴望,然后一声巨响,灰飞烟灭。幸福过后,果然就是灾难,这个幸福,有人长,有人短,仅此而已。越渴望安定,就越容易颠沛流离,越如履薄冰越容易“扑通”一声掉下去,沉底不见。
这是第二个家,即将像第一个一样,还没捂热,就要离开自己。舒兰收回视线,已经提前感受到了寄人篱下的苦楚,何况是寄前夫的篱,在曾经的情敌之下。再想生存,也是有尊严的,舒兰忽然生出一股倔强:“我会出去避一避的,谢谢你们的好意。”
看着她,任天的脸抽搐一下,瞪着眼睛,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曾经?曾经的别扭老婆?认定和她白头到老,走完全程的女人,如今他们面前,却是十座城墙的厚度,除非行动一致,一起伸着脑袋撞上去,不然谁先撞谁就遭遇反弹:“你就不能不任性么。”
“你已经不在乎我是否任性了,不是吗?”舒兰痛苦的脸扭向一边。
任天简直想捏死她,这样想着,脑中想象那样一副画面,心里舒畅多了:“你以为你一个人跑出去,能活过一天?”
“我有钱。”舒兰双臂环抱胸前,手心隔着衣服贴着周存道留下的银票:“我会活下去的,不劳你费心。”
任天被她的样子弄得哭笑不得:“我真不想嘲笑你,真的——”这样说着,身形一动,已点了舒兰几处大|茓,示意金妍,放你马上去。金妍当然不情愿,眼看着缠住任天,胜利在望,心头挚爱又卷土重来,其势凶凶,看来结果必然是难以预料,不过金妍自有聪明处,不与天哥哥的先入为主正面对峙,轻快地点头,轻快地笑道:“好。”
《吃花禽兽》卫何早ˇ小周番外ˇ
大家好,鄙人姓周名存道,鉴于作者喜欢叫我存道君,而读者朋友比较喜欢称呼我为小周,你们也可以合二为一,叫我小周君。
话说我小周君当年可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翩翩佳公子一枚,加上我不俗的见识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很受业内人士好评,我亦借此登上了本市“最具风度男艺人”的宝座,也由此,我得以见到令我今生今世难以忘怀的表妹。
很多人也许认为我不苟言笑,比较面瘫,但是,我要说,其实很多年前的我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我是多么具有光荣与梦想,偶像加实力的完美结合啊。不信你可以问我兄弟。
“他?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同胞自愧不如,哪凉快哪呆着,除了比较婆妈,唠叨起来像我娘,做起事情像我姐,其他都是很好的啊哈哈哈。”
“任天你算什么兄弟,夸人不是这样夸的!”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那个谁,把后面几句掐掉,不要播!”
好了,我们继续,不要被不相干人事打扰。
想当初,我的势利的姨妈,就是因为我在业界做出点儿成绩,才对我刮目相看,前后态度截然不同,俗话说人一发达就会突然多出许多亲戚朋友,是非常有事实依据的。起先,我对她的热情邀请不以为然,本人如今也抖起来了,谁理你们这些鸡零狗碎啊,可是架不住她的热诚与唾沫飞溅你越不理她就越缠着你唾沫就越飞溅最后都能让你无须洗脸,我最终还是没有维持原则,答应去她家做客。
我是个好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好人,真金不换,可是第一次见表妹,我突然产生了做坏人的冲动。
你知道她在干嘛吗,她她她,在吃松子糖!
“表哥哥。”亲爱的小表妹完全没有意识到我鹰一样贪婪凶狠的目光,瓷娃娃一样蹦到我的跟前,伸出她那白嫩的手,我的鼻端立即闯入一股松子特有的清香:“你也要吃一颗吗?”
旺仔QQ糖,哦!我的宝贝!我挥去脑中的杂念,十分正派地道:“哥哥是大人,不吃小孩子的东西。”
亲爱的小表妹显然有些失望,长长的睫毛垂下:“表哥哥,你真的不吃吗?”
虽然我不讨厌松子糖,但是我也不会因为区区一颗糖,就心软,就松动,就有失风范,就心动……嗯?心动?
“表哥哥,你就吃一颗,好不好,一小颗……”十岁的表妹,小手指像一排五根玉棒,拨弄着手里棕黄的硬块。
我是个好人,虽然刚才我眼见她瓷娃娃以及吃东西的样子无比可爱,产生了罪恶的冲动,但是我的本质十分优良,最为一个好人,怎能眼睁睁看着别人为难呢:“好吧……就一小颗。”我的表妹是多么希望我分享她的乐趣啊,真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她立即展颜一笑:“哥哥你张嘴。”
多么具有服务精神,多么温柔多么体贴,长大了一定是个好妻子,呃,我承认我想太远了。张嘴,她的小手伸过来,突然,我的嘴里多了很多硬块,像装满石头子的袋子——她把所有的松子糖都扔进来了。
“哈哈,我最讨厌吃松子啦,娘还老让我吃,不许扔掉。”她拍着小手,一蹦一蹦地:“哥哥,多吃松子聪明哦!”
我愣在那里,很久,很久,才接受被一个黄毛丫头戏弄的事实。只见她那样蹦蹦,一会儿就蹦远了,嘴里还嚷着:“娘我把糖糖都吃完喽——”
这就是我被表妹消遣的全过程,很无言很可怜很销魂。
事后,任天替我总结:“你白长这么大了哇哈哈,被一个丫头片子刷的团团转哇哈哈,丢死人哇哈哈!”
我嘴硬:“她很可恶,但至少很本真。”
“本真?”任天望天:“啥叫本真。”
所以说不要跟文盲一般见识,尤其是尚未发育的文盲,因为此人乃混沌未开的童子鸡,属处男级别,我们姑且称之为:处盲。
我酷爱接近本真的东西,即使其本身并不高明,甚至愚蠢,只是与世间伪善区分开来,就很好(也许这和日后我对舒兰产生好感,也有一定关系罢)如同我爱干净,不喜欢呆在乱七八糟的地方,故而相交多年,我从不进任天的房间,因为那儿乱得像地狱,故而,认识表妹几天后,我像姨妈姨父提亲。
提亲的结果可想而知,鸡飞狗跳,成为笑谈,我的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
有人跟我说,其实这也没什么,只是我太心急,表妹太小,急着提亲,未免太不合时宜,等到五六年后未尝不可。我觉得很可笑,时间算什么?过了五六年就可以堂而皇之顺理成章,提前五六年就是禁忌就是笑谈?用时间充当借口最是低级。我不就年纪大了点儿吗,嫌弃人家人老珠黄就直说嘛,5555555555。
这次的打击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从此我不再轻易信人,轻易爱人,用坚实的面具,掩饰我内心狂热的追求,用万能的面瘫,保护我胸腔内跳动着的脆弱的小心灵,我不再爱了,我枯萎,我凋残,我随风飘落,化作春泥更护花。
“平时那么有爱的周存道怎么变成了这样呢?”处盲任天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多么神秘,我的心思是那样难以揣摩,每次我从他面前飘然而过,禁不住无比得意,就让他想破脑袋吧,哇哈哈!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44 章ˇ
只是被点|茓,人还清醒着,所以一进门,舒兰就怔住了。
一小院子,几间房,收拾得很干净很清爽很温馨,就像一对生活了多年的相濡以沫的平淡夫妻的居所,不得不承认金妍很会布置生活,包括任天,他现在的行头体面了不少,胡茬刮了,身上居然有股皂角的味道,除了脾气,其他的都向整洁方面发展,和舒兰做夫妻的时候一比,简直天上地下,不可同日而语。
自卑鬼鬼祟祟地袭来,很有些措手不及。
任天把她放在靠椅上,问:“还想不想走?不想就眨两下眼睛。”
全身僵硬的滋味当然不好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舒兰眨了四下眼睛。
估计是憋坏了,这女人生来吃不得苦,当然了,是个人看到她的样子,也不太忍心让她吃苦,这不没办法才这样对待她么,任天为她解|茓,附带按摩推拿服务。
“不用了。”舒兰小声地。刚才还指着鼻子骂人扫帚星,感情伤了,还真是任何灵药也治愈不了,伤了就是伤了。
“别担心,金妍已经去找周存道了,她人脉广……”一看,舒兰眼泪都出来了,簌簌地往下掉啊,任天立即油然而生一种庆幸,好在这里没有悬崖,要不她还得跳!
尽量别过头,不让他看见自己的泪水,只是滴到衣服上,晕开一大块,舒兰倒没去留意:“你说的对,我就是扫帚星,害人害已,跟着认识我的人都倒霉,都是我的错,我太自私太贪心,总想让自己过得好。我有罪,我应该替别人考虑,牺牲自己成全所有人……”
什么跟什么呀,任天听着纳闷,这女人不但蠢,而且极端记仇,当时不就是气极嘛,气极了什么不说?你一句我一句,琐琐碎碎地把心伤了:“别说什么牺牲不牺牲的,什么叫牺牲,你牺牲了对整件事又有什么助益?有时候牺牲了别人也未必感激,你想用所作所为控制人心?人心比天高比天大,天意从来高难问。”
舒兰没想到任天会为自己说话,愣了愣才抽噎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做什么都是错。”
“行了行了,没人怪你,下毒的人还没找出来呢,你一个劲批斗自己,人家该笑了。”不是不心疼的,这女人一直以来被维护得太好,居然还有真性情,虽然她的真性情不怎么可贵也不值多少钱。她居然不明白当一件事与自己有关时,推卸责任才是解决之道,光一个劲往自己身上揽责任了,你说你全担下来又有谁给你发奖状?
舒兰也就是赌气,倒真没变相自残的意思,只觉得我全都担当了,多顾大局多伟大啊,气性过了也就算了:“你说,周存道会没事吗?”
“会。”任天抿了抿嘴,僵硬地转过身:“他福大命大,比这个危险的局面,都安然度过,没什么难得倒他。”
如果周存道没事,她还是他的妻子,任天还是金妍的男人,如此结局,未尝不好,过去的一切,不让它过去,又能如何?唯一遗憾的,只是还爱,可是爱那样无力而薄弱,不足以抵抗坚硬的现实。
金妍回来后,舒兰更是又明白一件事,事情的发展永远不可能合乎先前的想象,所有安排,其实都是虚设。
“有人看见一个满身是血的人,被几个黑衣人弄上了马车,向南边去了。”
舒兰经过一番思索,试探地问:“那些人,就是下毒的人吧?”
任天看她一言,没答,金妍也看她一眼,又迅速移开目光,同样没说话。
原来他们完全不需要她参与思考,舒兰碰一鼻子灰,很有自知之明地沉默了。
各自沉思一会儿,他们开始商量,有舒兰能听懂的,还有完全的陌生的词汇,其间听到了吴闻启的名字,还有许多地名,对舒兰来说,只要关注结果就行了,最后只听任天说:“我去吴闻启那儿,你在周围继续打听。”
金妍立即摇头:“我去吴府打探,要是让人知道你还活着,不知掀起多少波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任天还想说,被金妍制止了:“少废话,听我的。”
于是这件事就敲定了,晚上金妍去吴府,任天在每一次提出反对意见时,都被金妍无情地扼杀在襁褓中,气管炎本质展露无疑。
旁观者舒兰唯一的感想是,他和在一起时,怎么没让我享受一把严妻的滋味?
天色已经不早,金妍收拾好了客房,带舒兰过去,舒兰临去时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我还有些话想和任天说。”
看任天顶着舒兰的眼神就知道,即使没有她,自己也是没戏,金妍悲愤地想,这难道就是命运,不是你的,怎么着都不是,打着滚也不是,撞墙也不是,被折磨成神经病估计就是了,幻想中的:“好,我去做吃的,你们慢聊。”装大度的结果就是一颗心要逼出血,痛叫也得咽到肚里。
“说吧。”任天看着良久,一开口居然罕有的温和。
“吴德是你杀的?”
“是。”
舒兰唇边一丝苦笑:“谢谢。”
“谢哪门子谢,小天是我的儿子,为他报仇是应该的,否则我还活什么活。”沉默片刻,任天语气又软下来:“你受了太多苦,为你报仇,也是应该的。”
是的,苦难过去了,可苦难不是水痘,长过一次就不会再长,人生没有完结,苦难只怕也不会,舒兰垂下头:“对了,还没祝你们新婚愉快。”
呃,就知道她会说这些,不说就不是女人了,任天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当下淡淡地:“金妍是我妹子。”
诧异地抬头,正好对上他灼灼的目光,舒兰有些发怔,随即用尽所有力气,也换成一副淡淡的语气:“有什么不能说的,我跟了周存道,你不是也没责怪我半句,这一次你和金妍做夫妻,我难道要反对么?我有什么资格?”
听着就是有那么股尖酸刻薄之意,女人啊,永远放不掉那点小心思里冒出的怪水,任天觉得好笑:“是啊,有什么啊,谁跟谁好不是好?”
“你把我的胳膊弄伤了!”舒兰忽地吼道,像火药骤然爆炸。装什么装啊,装得再坚强,再满足自己的自尊心,也比不了被人刺激后的愤怒与不吐不快:“肿了,完全不能动了,骨头断啦!!!”
绕是任天胆大包天也吓了一跳,心说天神啊,这女人的思维是袋鼠式的,不用抛物线分析理解不了,只得哭笑不得地拿了药,借着微弱的烛光,为他疗伤。
“骨头断了没?”舒兰恶声恶气地。
确实伤得不轻,可任天忘了什么时候把她弄成这样的,反正是自己对不起她呗,啥也不说了:“没断没断,女王陛下。”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45 章ˇ
金妍去吴府,足足用了一个晚上,天亮时才披着一身朝露回来,一副见了鬼后心有余悸的神情:“连只狗都没有,连只狗都没有!”
正在忍受着难吃的早饭的任天和早饭制作者舒兰诧异地看着她,异口同声:“你没事吧?”
金妍深呼吸,见桌上有碗粥,盛得好好的放在那儿,估计是自己的,端起来喝了一口,差点喷了,天下还有这么难吃的东西?还是先说历险记吧:“吴闻启消失了,不单是他,偌大一个府邸,那么多人,只有一座空空宅院,大晚上的看上去真有点儿活见鬼。”
“他是怕我们报复他吗?”舒兰听到这里,忍不住问。
任天不忍看她出丑,忙道:“粥真好喝,你再帮我盛一碗吧。”
伺候你?舒兰挑了挑眉,老大的不情愿,不过看在他真心夸奖手艺的份上:“给你盛一大碗!”
世界终于清净了,终于可以坐下来好好的分析案情:“太巧了,不管什么原因,两件事凑在一起不是偶然。”
“或者是,你还活着,被他知晓,抓了周存道引你出来?”
任天想了想:“就算引我,也得让我找到他啊——”突然想起一个人。
金妍同他在公事上倒是心有灵犀:“你想到什么?”
“没什么,我出去一趟,你好好歇歇,顺便看着点舒兰。”不太想让她知道自己与狄远的关系,倒也不是因为防范,任天觉得这件事,本身就不是啥好事,少一个人知道总比多一个好。
舒兰端着粥回来,却见任天不翼而飞,很是失望,把碗重重地放在桌上,嘀咕一句:“这个死毛毛熊。”
这就是差距吧?即使做得再好,那个人的爱永远不会倾斜,这和做什么无关,只与做这些的人有着重要的关联。金妍看得出任天有多忍耐舒兰,她的长处与短处纤毫毕现,不得不承认她有时可爱,可伴随着的同样也是无尽的苦恼与麻烦,就这样任天照样喜欢,这是什么?这就是爱。
一个爱字,占尽先机,真是让人没法儿说。
金妍看到自己的失败,这东西不但有份量,而且有行状。这东西隐在阴暗处,从第一次见到任天,就注定了。
另一边,任天坐在狄府内院的书房里,喝着据说是上品但是咂摸不出滋味觉得和平时喝的茶没啥区别的碧螺春。
“比稀客还稀。”狄远也不知是喜是怒,或者至少对儿子主动上门这件事,终究有点儿发自内心的欢喜罢。
任天单刀直入:“你收拾吴闻启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我没收拾他。”狄远背着手,淡淡地:“收拾他,也不会用自己的手,想收拾一个人,办法多的是。”
你玩神秘我不反对,至少让人知道他是死是活啊,任天沉思一下还是挺白痴地问:“你把他杀了?”
“杀他的人是皇上。”狄远言毕,便不再开口。
任天翻白眼,老子才不管你咋整人家的,哦对了,上次他不是也把你整得贬官?这次你算是连本带利捞回来了:“周存道在你这儿?”
狄远点了点头,顺带留意了一下他的面色:“悬而未决,是因为那个女人?”
“我要见周存道。”任天才没工夫跟一个情枯份子讨论女人,这位老爸的观点他一听就要冒火,大秋天的,何必呢。
“他没事。”狄远有点儿寒心:“……跟我说说话吧。”
搞得这么可怜,老子比他可怜一万倍啊,为什么他就能如此演绎他的悲哀?周存道没事,也就放心了,好吧,陪你玩玩:“最近身体怎么样?”
“很好。”
“有没考虑过告老还乡?”
狄远一愣:“我看起来像一脚踏进棺材里的人?”
“没别的意思,别多想别多想。”任天摆手:“你看,我们一说话,就扯不到一块,关键是下边我又不知道该问你什么了。”
自作自受啊,狄远现在已经深刻体会:“那说说你感兴趣的,那女人,你准备继续跟她过下去,就像在山寨时一样?”
这老头不知道现在的局面已经一团乱麻了吗,看起来他还真不知道,任天不得不普及知识:“她已经是周存道的老婆啦。”
“周存道走了。”狄远说完,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像欣赏自然奇观。
果然任天的反应很劲爆,闻言从椅子上跳起来,差点把地面砸个洞,眼眶瞪得要裂开,张开嘴却没有声音。
“他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舒兰爱的不是他,现在舒兰知道你还活着,他硬要和她在一起,舒兰肯定恨死他,勉强凑一块没什么意思。做人,自知之明很重要。”狄远捻着胡子复述完,品了口茶:“大致就是这个意思,他大概觉得既然你们重逢,继续过下去是很自然的。你说这年头,谁想做坏人?”
任天还是想不通。
“他内伤不轻,不闭关几年,好好调理,早晚成废人,我让他拜了个老师,潜心向学。”狄远叹道:“我兄弟就这么一个骨血……”
“他,他这不是不负责任吗?”任天不理解:“说走就走?!”
“还不明白?我都明白了,他这不是为了你,是替那女人考虑。你说人从来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什么立场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存道这样的,还真少见。”狄远感慨:“这孩子不错啊,比你强多了,我还是多培养他罢,他有这个才,今后必定前途无量。”
任天泼冷水:“他要想走仕途,早走了,犯不着跟我在山上当土匪。”
狄远瞪他一眼,气得不轻:“果然说不到一块。”从袖内拿出一封信,递给他:“看吧,不然你又怀疑我跳大神。”
周存道的信上是这样写的:告诉舒兰,他做的东西真的很难吃。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46 章ˇ
回去的路上,任天的大脑得到了高平率的运转和高效的使用,把几十年来的没心没肺全补齐了。怎么和舒兰说,直到远远望见家门,却依然拿不定主意。
舒兰跪在院子里,面向西方,双手十合,嘴里念念有词,听见脚步声,回头见是任天,又看他神色阴晴不定,原先的心中一喜也就成了乌云欲坠:“怎么了?他……”
“你在干嘛?”任天打量她。
舒兰摊开手掌,掌心一块玉观音,轻轻叹息道:“都是我连累了他,有时间就请菩萨保佑。”
任天哭笑不得,这女人还真虔诚,只是以往从不信这些的,周存道真是让她转了不少性,好像人也比从前懂事了耶,知道给别人带来麻烦是不对的,知道自己的事永远得自己去解决,包括苦难。任天沉思一番,既然她成熟了,就和她照实说罢:“周存道安然无恙,只是故疾又犯,随了他师父闭关疗伤去了。”
“真的吗?”舒兰喜上眉梢:“真是太好了!”
“你可以安心了,哦对,这是他的亲笔信。”
舒兰接过,一看,愣住,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自言自语,翻来覆去就是一句:“真,真的有那么难吃吗?”
任天耸肩,做无奈状:“我觉得吧,你其实也可以转移你的爱好,比如种花,养养小动物。做饭那么粗使的活计,你沾手有失风范。”
“他什么时候回来?”毫无悬念地,舒兰被刺激了,声音听起来闷闷的。
沉默半晌,任天也观察她的脸色半晌,终于小声道:“他说他不回来了……”
“什么!?”舒兰难以置信地瞪着他,其气势十足不亚于先生对待背不出书的学生,厉声道:“你再说一遍!”
不知为何,任天不想告诉他周存道其实有意成全他们,说出来显得自己很了不起似的,舒兰这样的人听了,一定要炸锅:“他的内伤不治不行,没个五六年,又不得痊愈,跟你在一起是不可能的了,他也不愿耽误你的幸福。”
被抛弃了?就这样被抛弃了?打死舒兰她都不愿接受,周存道不是这样的人啊,他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甩甩手,说走就走,面也不跟我见一个。他是嫌我累赘吗?还是嫌我讨厌?
三月小雨似的,眼泪淅沥沥下个不停。
眼看兄弟被误会,任天搓手:“你别这样,他是好心。”
“好心丢弃我?”舒兰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继续淅沥。
这女人的老毛病又犯了,自命不凡,自比天仙,觉得别人抛弃她都是不可想象不可原谅的,刚还夸了她两句呢,真是不争气,整个一不经夸嘛,任天也没好气了:“你这辈子除了哭就不能干点别的?!”
舒兰的脾气本就是对事也对人,所到之处横扫千军:“不要你管,你以为你有多了不起?!连女人都保护不了,没本事你倒是别抢我呀,不遇到你我也不至于这么倒霉!”
这句话的威力的巨大的,一肚子不忿的任天马上就没了声响,满脸写着伤自尊了。
发泄一通,舒兰心里舒服许多,转身回房,好在被窝里哭一场更过瘾的,只见她边进屋,嘴里还在嘟囔:“谁要你们可怜,我自己也能生活得很好,哼。”
舒女士当天就计划着搬走,没想到,金妍比她更早一步。
一桌子的好菜,色香味俱全,吃得任天狗屁熏天,舒兰自卑不已,做了这么多菜,金妍自己却没心情吃,待他们吃得差不多,才悠悠地道:“缘分,真是不能强求。”
任天不明所以地放下筷子,舒兰的脸从汤碗里拔出来,二人皆茫然。
“兜兜转转,还是回到原点,这就是缘分。”金妍微微苦笑,难吃的东西,一个爱字就能甘之如饴,就算难以忍受又怎样?天生一对就是天生一对,外人再做得再好,少了那个一,再多零也是一文不值:“这一桌,就算庆祝你们复合,也是我的送行宴。”
舒兰万般不解,见她斟酒敬自己,稀里糊涂地和她碰杯:“该走的是我呀,祝你们幸福。”
金妍喝干了,又敬任天,任天不拿酒杯,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百感交集,生平第一次想到逃避,遂起身走了。
走了也好,有些话当着他,还真不好说,金妍沉吟一会儿,看着舒兰,微微一笑:“任天如果不想和你破镜重圆,方才就不会走,你的态度呢?”
“谁要跟他——”舒兰负气:“我又不是东西,没有脑子,该怎么活我自己会去想,谁要他多事啦,心不甘情不愿的,当我不知道他有多勉强?”
“勉强吗?”金妍才知道原来女人对感情敏感程度也可以这么低,这个舒兰,情绪一来就把什么都遮盖了:“事已至此,任性是没有益处的。”
舒兰咬了咬唇,硬邦邦地:“不知道,我不知道,现在别跟我说这些,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什么都不想。”
金妍拂了拂碎发,笑得凄然:“随便你们,我话说到这儿,怎么做在你们。放心,我不会继续在你们之间搅和,先前跟在天哥哥后边,是因为实在不知道去哪儿,可是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该解决的问题逃避也没用,而且这些都是我的事,别人不能为我摆平也摆平不了。再见,最后说一句,你和任天挺合适的,第一次见你们,我就这样觉得。”
“你真要走?别呀,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周存道的事儿没你也不会这么快解决。”见金妍毅然决然地开了门往外走,舒兰急了,跳着脚喊任天:“哎呀你快来呀,她真的要走,怎么劝也劝不住!”
不等舒兰召唤,任天早已冲到院子中央,等着拦住金妍,金妍见了他,犹豫一下还是停步:“别这样。你留我,总得有个理由吧。”
“理由个屁。”任天瞪眼。
“我要嫁人。”金妍忽而道。
“嗝?”任天摸耳朵,听错了吧。
阳光直射下来,撒得金妍满身满脸,只见她叉着腰,傲然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你以为我除了爱你就没别的事可做?你不爱我,我就得以泪洗面,枯等终身?何况我现在不爱你了,这么多年,我累,累却没有回报,太不值。我开始觉得自己可笑,从前从没有这种感觉,只觉得看见你,什么都是甜的,可现在觉得苦。你身上已经没有甜味,你让我不快乐。我不是成全你们,是为自己。就此别过,别送。”
原本气势汹汹的任天竟愣在那儿,眼睁睁看着金妍从身边走过,伴随着舒兰的感慨:“世道变了……”
世道还真变了,可不是变了,女人开始爱自己,这个世道其实也是可爱的。
真好。
《吃花禽兽》卫何早ˇ第 47 章ˇ
水流一般划过的身边的人,两个人像两块珊瑚,静静呆在温暖的海底,偶尔有鱼啄上他们鲜艳的外衣,这样的痒,就是各自心底的小心思。
任天站在院子里,问:“今后有何打算?”
舒兰立在走廊中,答:“我自有打算。”
被太阳烤得颓废的任天想,这女人要是主动求我就好了,免得我去央求她重修旧好,大男人,丢什么都不能丢面子。
看着他傻站着的舒兰想,噫,原来你并没有破镜重圆的意思,本来嘛,你要是求我,我说不定就答应了,毕竟对你不是一点儿旧情没有……可你没求,看来是不爱了,我真是自作多情。
“那你保重。”任天顺势点头。
“你也是,别再逞强好斗,收收心做点儿有用的事罢。”舒兰回房,把最后一句关在门外:“再见。”
这女人是故意的,绝对是!任天狠得牙痒痒,等着,等着老子二度收复失地,到时候你就知道厉害了,求饶?求饶都没用,哭都没处哭!
让他知道老子的威力,如假包换的超霸牌!
咣咣咣,任天狠命拍门。
“还有事么。”舒兰刚开门,脸上就被拍了一掌,顿时眼冒金星,晃两下就要坐到地上,被任天手疾眼快托住:“哎呀,咋拍到你身上去了,这真是……好机会啊。”舒兰还在晕眩,闻言不顾疼痛地瞪着他:“机会?”任天回过神,连声否认:“不是不是,那个,扶你进去躺会儿吧。”
怎么躺的,这里就不说了。
一年以后,这间小院里降生了两个小生命,他们是龙凤胎,哥哥叫小天,妹妹叫妞妞。哥哥的名字,是为了纪念这对夫妇曾经不幸早夭的头生子。
又是多年以后,还是这间小院,腰系围裙的任天在厨房做饭,一身飘逸的丝质长裙的舒兰在卧室弹琴,整个人都散发着优雅淡定从容。她的气质还是那么如兰,时光并未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狡黠的痕迹,九指如玉,轻轻抚着琴弦,流水叮咚挥泻而出,正弹在兴头上,只听丈夫在外边唤道:“吃饭啦——”
悠然站起,整了整衣裙,脸上挂着永恒的淡淡的笑意,这家的女主人扭身去客厅,享受前黑龙山大当家任天做出的美味佳肴。
“老公,你每天做饭,会不会觉得很辛苦?”舒兰咬着糖醋排骨,含糊不清地问道。
任天笑得任劳任怨:“不,只要你不进厨房,我一天做六顿饭都是心甘情愿的。”
舒兰吐出骨头,含着筷子,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死心:“我做的东西真的有那么不可救药么?”
“不,我认为你的天赋在琴棋书画上,这更能展现你的才华。”说起谎话,任天连眼也不眨。
舒兰点点头,算是满意这样的回答。
“小天和妞妞快点吃。”任天为两个孩子夹菜:“吃完爹爹才给你们讲故事。”
清脆的欢呼之后,两个孩子狼吞虎咽,吃完饭就是故事时间,坐在大槐树下,听爹爹讲述那个叫周存道的叔叔的最新趣事,真是一天中最有意思的活动。
舒兰咬手指:“周存道又来信啦?”
“吃完再跟你说。”
“他还在被那个小飞龙追求吗?”
“吃完再说。”
“那个小飞龙在江湖上挺有名气,据说长得水灵灵,只是性子了奔放一些,不知道周存道吃不吃得消。”舒兰啰嗦劲一上来,对外界的反应就变得很低。
万年苦笑之后,任天唯有舍耳朵陪君子:“你想的还真多,她喜欢周存道不就行了。”
“也是,周存道这么好的男人,实在是应该被女人倒追……”舒兰轻叹一声,怅然道:“他是我一生中最感激的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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