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手机也没来得及买,要不,那手机是不是也算是个稀罕物?”赢宇翔恨恨地骂着“死人妖”,最终,在皮夹的最里层,掏出一枚硬币来。他向上扔着,掂了掂,“这金黄色的m币,也不知能不能冒充黄金?只是这土著女人的头像,似乎有点儿煞风景?真有点儿不大看好啊!”
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扛锄头、挑担子的,也有拎筐、背箩头的,那些人在经过赢宇翔身边时,总要奇怪地打量他一番。不过,也让赢宇翔觉得奇怪,这村里的人似乎都是些老弱病残妇,就没看到一个当属壮年的男人。
莫非都被抓了兵丁走了?
“婆婆,我来吧!”赢宇翔边寻思着正往回走呢,就看到老婆婆挑着一副担子,上面挂着两只大木桶,往一座山那儿走。“要到哪里去挑水?”赢宇翔问。“前面的那条沟里!”老婆婆用手指了指方向。
赢宇翔于是挑着担子随着前面的一个老头走了。而老婆婆已回转回家去。
“真沉!”赢宇翔只挑了多半桶水,他就有点儿受不了。摇摇晃晃的,步履极是蹒跚难走。
“还是我来吧,看来你从小出在富贵人家,从来就没干过这种粗鄙的营生吧?”老婆婆在家等了太长的时间,等不得了,就出来迎接他。赢宇翔只好脸红红地摞下挑子。让老婆婆接过来,极是轻松地就挑走起来。
“虎克”见到赢宇翔回来,一下子就扑过来,搂住赢宇翔,就开始哭,而且最后还哭得有点儿上气不接下气了。这把赢宇翔给搞得懵头懵脑起来。“看这‘虎克’竟是个傻的?或许是失了记忆?”
赢宇翔摇了摇头,这穿越就够衰的了,还捡了个傻子。
拍拍虎克的肩膀,本想安慰他来着,但那手刚触到他的身体,赢宇翔突然就觉得不对劲起来。“你的衣服?”他把虎克拽到门外,比屋内光线要强得多地方,仔仔细细地研究了半天,最终让他得出的结论,就是虎克的衣服,绝对是用比他见过所有的防射服更高级的面料制成的。
“喂,是不是你也是穿越的?而且还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只不过得了暂性失忆?”那虎克却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还一边大声地嚷嚷着什么,一边揉自己的肚子。
看来这吃货是又饿了。
赢宇翔看了看一贫如洗的老婆婆家,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在这种鬼地方,就算是想捡垃圾过活,恐怕也不能如愿所偿了。该死却死不了的死人妖,真是害苦了他了。
他在老婆婆家四处转了转,只找到一把破旧的劈柴刀。“这附近的山都有没有主?”他问两个小孩子。他知道那两个孩子,一个叫大蛋,另一个叫二蛋。他看到那大蛋摇了摇头,却没有说话。而二蛋则低着头,只看自己的黑黢黢的手指头。赢宇翔点儿急眼儿,却发不出火来,
“我要是上去,不会有人说吧?”他继续问了一句,而那大蛋仍是摇头不说话。“又不是要把你当哑巴卖,你怎么就不说话呢?”赢宇翔拍拍大蛋的脸,于是,拎着那破柴刀,朝着门外走去。
虎克却拽住了他,磨磨蹭蹭地,不知要干什么。“你也要去?”赢宇翔只是在猜他的心思,“那就一起走吧,还多个伴呢!”
九十三、焦头烂额
( 赢宇翔拎着砍柴刀走在前面,而虎克则慢腾腾地跟在后面,似乎是极不情愿地抬动着机械脚一步一个坑地挪着。赢宇翔抬头看了看那变得越来越阴沉的天空,像床污浊不堪的棉絮被,夹杂进了无数沙尘,恨不得真扯了下来,用棍棒在雪地里猛猛地敲上一通才解了心中那吐都吐不出的闷气。
他也很不想这样做的,在这种眼瞅着就要下雨的时候出来,明显就是等着让雨浇嘛!可如果要是不趁着这雨水要来未来临的时候,到那大山上去找吃的东西,他和虎克岂不是一整天的都要饿肚子?难道要等到明天?但万一明天还是下雨呢?
他好意思从老婆婆还有那两个孩子的嘴里抢吃的?
山上的树都是赢宇翔没见过的品种。有几株树下,那大片大片的叶子落了满地。不过,他抬头看了看树枝上又发出的新的嫩叶,想“这应该是春天吧!”
如果是秋天的落叶,树枝上最多只见些暗色的包块罢了。南方的季节,总不像北方那样,是显而易辨的。比如深广那座城市,赢宇翔就见识了春天的白玉兰和秋天的金桂,同时盛开在了去年的初冬里。
走进一片杂乱不堪的林子里,赢宇翔砍了很多指头粗细的树枝,他教虎克学着他的样子,把那些树枝去掉杈叶,都弄成那种能编筐子用的直条来。赢宇翔把砍来的树枝堆得高高的。他则让虎克坐在一个树墩上,把他砍来的那些树枝全部都加工成条子。
山坡上也有各种各样的草。赢宇翔大致略了一遍,却没有一种是他曾经见识过的。他以为像荠菜、马兰头,扫帚菜或者马齿苋什么的,这山上总归会有那么一两样的,但还是认他失望了。他只得放弃了用挖野菜来充饥的天真想法。
不过人类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霸主。如果人要是还能被饿死在生物多样化的自由的原野里,那么,在这地球上,还有什么动物可以得到生存呢?
于是,赢宇翔就用砍刀在那山坡周边的土里不停地刨着,没有多长时间。他就刨出了很多的虫子蛹。也刨出了一些拇指大小的活着的白虫子——是一种喜食植物根茎的硬壳虫子的幼虫期。
他继续在山坡上寻找着有洞的地方。然后从那些洞里。他掏出了两条米半多长,胳膊粗细,还在冬眠的蛇来,和几只青蛙。赢宇翔用刀把蛇和青蛙的脑袋都剁掉。放在一棵树下。此时。天空已然下起了雨。
“干得挺快的。虎克!”赢宇翔蹲下身子。拿起虎克已经去掉枝杈的长枝条,轻轻地用手捋着弯成了圆形,一边在脑海里寻找着儿时的记忆。回忆着祖父曾经做过的每个动作和前后的步骤,慢慢地他就编出了一个既不太像筐又不太像篮的、歪歪扭扭的家伙什来。尽管不那么中看些,但总归是能用的。他便把那筐底垫了些树叶,把刨的一大堆虫子、蛹什么的,还有蛇、青蛙,统统都装了进去。上面又盖了些树叶子,总之不那么显眼的被人一下子看清楚就行。同时,也能挡住点雨水的浸入。
两人开始往山下走。雨已经下得越来越大了。路变得泥泞起来。
赢宇翔身上的衣服很快就湿透了,而虎克的衣服却似乎有防雨的功效,这让赢宇翔充满了嫉妒恨,也更加地坚信,虎克就是未来人。(他的幻想能力还真是够强大的。)
进到老婆婆家,老婆婆正准备用干菜叶子熬粥。黄黄的稷子米已经淘好,放在那舀水的葫芦瓢里。赢宇翔走近灶台,捏了一片干菜叶子放进嘴里嚼了嚼,虽然有点儿苦味,还算不太难吃。
“婆婆,我来做吧!”赢宇翔很怕老婆婆做出昨天晚上那种很倒味口的饭菜来。他这几年,随着生活质量地提高了,把嘴和胃口养得是越来越刁了。
人就是一种不能惯的动物!
赢宇翔先把虫子和蛹用墙角那陶缸里的水洗干净,然后,放进灶上坐着的大铁锅里,用开水尽情地煮着,直煮到熟透了,抽巴成一点点大,这才捞了出来。不过,像这种野生的东西,赢宇翔总认为半生不熟,才是最大的忌讳。
病从口入!许多人就是因为常吃些半生不熟的东西,才吃出那些千奇百怪的毛病出来。
他记得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祖母就给他讲过一个故事,说有那么一家子穷人,因为日子过不下去了,男主人公就起了坏心肠。他从外面捡了几副河豚鱼的内脏回来,准备把老婆和孩子们全部都毒死。
不过,他的老婆却不知道河豚鱼的内脏是不能吃的,以为是什么美食,所以,她洗干净后,就煮了满满的一锅子。待等到做熟后,几个孩子眼巴巴地盯着很想吃,只因为男主人公迟迟不见回来,所以,那老婆,就把鱼的内脏不停地热了又热,结果,直等到第二天的中午那男主人公的出现,那鱼的内脏还在锅里炖着呢。而那男人却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了,想那一家人早已见了阎王,他是回来给老婆、孩子们收尸的。
哪曾想,一进门就见孩子和老婆都欢蹦乱跳的。“罢了,罢了,要死就都死在一起吧!”于是,他就和老婆孩子们共同吃了那鱼内脏。最终的结局是虚惊一场。那鱼内脏在锅里不停地煮来煮去的早已经煮的没了毒性。
“翔翔,你长大了一定要记得,饭菜必须吃熟透的,才对身体有好处!”这是祖母总结了这个故事后对着他说的话,所以,他一直都记在心里。以至于,他长大后就不曾去碰那些生的东西。比如,生鱼片、呛虾之类的。
养殖的。比野生的至少安全很多!
赢宇翔把煮好的虫子和蛹,放进一只大海碗里,捏了些许的盐进去,稍微拌了拌,放在锅台上。他把蛇皮和青蛙皮,也蜕下来,用开水煮熟了,切成丝儿,用盐拌过,放在旁边。当成另一盘菜。然后。再拿了一条蛇,切成段后与稷子米煮在了一起,煮成了蛇羹粥。
老婆婆家的干菜则单独煮着当青菜来吃。
赢宇翔做的饭菜相对于这种简陋的家庭来说自然是算丰盛的,而他自己也认为味道不错。把两个孩子还有那个虎克吃得是满嘴冒泡。但老婆婆却只吃了蛇粥和干菜。她对那虫子蛹之类的东西。明显得有点儿反胃。是呀。所谓的“众口难调”。饮食习惯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
“这两个孩子太瘦了,从小没营养就长不出一身的好骨架来!”赢宇翔对老婆婆说,“山上的虫子很多。让孩子们从小养成吃虫子的习惯,对将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所有的虫子都能吃?”老婆婆问。赢宇翔摇了摇头,“也不是的,有些毒虫子最好不要吃。但一般像什么菜虫啦、吃树叶子的树虫啦,还有庄稼上的虫子几乎都能吃的,在我们那里,都是要花大价钱才能买得到的!”
“有钱人就是比较有怪癖!”老婆婆把剩下的干菜碗和半碗蛇粥放进篮子里,然后又挂回到墙角那个从房顶垂下来的铁勾子上。“你下次再挖虫子的时候,带上大蛋和二蛋那两个小崽子,也让他俩学着点儿。以后,就能省点钱,不用再让他们妈姆买肉吃,攒了钱好给我那小 ...
(儿子娶媳妇……”话还没说完,她就长长地叹了口气,“老大不小的了,连个媳妇都说不上。也不知啥时候,才能打完仗回来。”气氛骤然变冷,赢宇翔只能无言以对。
外面的雨下得是越来越大了,几乎快下成了倾盆大雨了。雨把窗户纸都打坏了,那雨就直接从窗棂格钻进了屋里,下到了炕上。
炕上铺得是桐油布,倒也不怕雨水。只是靠墙摞的那几床被褥却是禁不住水浸的,赢宇翔紧忙帮着老婆婆把那被摞搬到了地上靠墙放着的两张长条木凳上。
这边赢宇翔刚把被褥放好,房顶却开始漏雨了,滴滴嗒嗒的,眼瞅着就有雨水滴嗒在了那被摞上,赢宇翔不得不继续拖着那长条凳子往旁边移动。房顶开始四处漏雨,屋里的地面也变得泥泞起来。
“真够糟心的!”小时候家里再穷,也没穷到这般天地。赢宇翔变得有些焦头烂额起来。
瓢泼大雨过后,紧接着就是淅沥沥的小雨,没完没了的,让人烦不胜烦。外面下着大雨,屋里开始下小雨,外面已转为小雨了,屋里还在漓漓拉拉的下个不停的。
屋里的地面原本是夯土层的,被门口的木槛挡着,从房顶落下来的雨水出不去,就变成了泽国一片。屋子里幸亏没什么家具,只北墙那儿有一具像棺材样的躺柜。能看得出来,是文物,很有些年头了,油漆也几乎剥落殆尽,露出里面的白茬木来,甚至表面和侧面还有多处开裂的地方。
躺柜上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盒子、铜镜、针线笸箩之类的。挨着躺柜靠墙放的就是两条那种两两凳腿互呈八字形的长条板凳。赢宇翔把四、五床被褥都放在了那上面,也只有那个地方,相对来说,不怎么漏雨。
老婆婆拿了一只吃饭的碗,躬着身子,一碗一碗的往木桶里舀那种泥汤子,赢宇翔和虎克也开始帮忙。等木桶盛满了,赢宇翔就拎着那桶穿过厅堂,倒到门的外面去。
厅里的房顶漏得更加的厉害。泥水汤几乎都能没过脚面。
赢宇翔早把自己的旅游鞋连同袜子脱下来,放到了灶台旁的木柴上。看他光着脚在地上踩来踩去的,于是,老婆婆就到西屋里去取了一双草鞋来,说那是他小儿子曾经穿过的。那鞋初穿时赢宇翔还觉得很不舒服,不过,在泡过雨水后,就变得柔软起来。
待看到虎克的鞋,赢宇翔此时就生出了邪恶的念头来,想直接把他敲晕,扒下来,穿到自己的脚上。可惜啊,那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
雨继续下着,从早上一直下到了傍晚,天都要擦黑了,才终于停了下来。整个屋子已变得一塌糊涂,肮脏不堪了。
在大雨过后小雨一直下着的那段时间里,赢宇翔的概念是至少有三、四个小时了。那老婆婆才从西屋里抱来了一大捆明显也是淋过雨的木柴。赢宇翔以为要做中饭了,不过这中饭他觉着还是做的有点儿晚了,肚子里的吃食早就消化的差不多了,他便帮着忙乎,却迟迟不见那婆婆往出舀米、舀面什么的。
那锅灶上也只是盖着一块铁板。赢宇翔初还以为要烙饼子,炕干粮什么的呢,只是那铁板脏得也太让人消魂了。铁锅放在地上的木柴旁。赢宇翔等了好久,才等明白,原来那老婆婆点火只是为了烘炕,还有往干了烤房间。
“婆婆,您这烧火,不是要做中饭?”赢宇翔问。“做中饭?”老婆婆摇了摇头,“庄户人,哪那么多讲究要吃中饭?”原来,他们这里的人一向是不吃中饭的,每天就只吃两顿——早和晚的饭。早晨出工前吃一顿,晚上收工后,回家再吃一顿。有些壮劳力也只是在农忙的时候,最多带些干粮,午休的时候,地头上啃两口,喝些水垫垫饥罢了。
炕上的桐油布已然被掀开,卷成筒状贴着墙根儿放好,于是,那用黄泥掺着麦壳抹过的炕面便被火烤着不停地往外冒热气。
那火一直烧到了晚上。晚饭赢宇翔仍是做的蛇羹粥。
雨在吃晚饭前就停了。外面却突然刮起了西南风。那风把窗户上的破纸刮得“哗哗”地乱响。赢宇翔穿得本来就少,被冻得打起了嚏喷。“哟,孩子,你穿得也太少了,这天气还没过了倒春寒。”老婆婆把他小儿子的一件满是补丁的麻布衣服从那古董的躺柜里取出,让赢宇翔穿上了。
赢宇翔去看虎克,却没发现他有冷的迹象,估计他那衣服的保暖性能也是相当的不错的。nnd,还有没有天理了,同样是穿越,这差别咋就这样大呢?
难道他赢宇翔天生就长了个受苦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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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有多少人知道
( “你听没听说,邵元大帝的墓被盗了,官府正在发文告缉拿盗墓贼呢!”在赢宇翔左边的那张桌子上坐着一个虬髯大汉,在包子还没上来时,他突然神秘兮兮地对他旁边的一个瘦小干枯的四十多岁的男人说。“早就听说了,半年前,官府就下文了。云岭那边不是地震了么,就把邵元大帝的墓给震出来了,当时去挖坟的人多了去,官府能抓得了哪个?”
“云岭那边的乡民,不是把当时抢到的那些随葬品都让官府给收缴回去了么?”
“是呀,他们都是住在那附近的,当然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官府下派那许多的公差,挨家挨户的搜查,能查不出来吗?况且官府还下通牒说,举报有奖,自然就会有那些没去挖墓的人,为得到那笔钱而去举报啦!”
“你说,为什么这邵元大帝的墓会整出这么大的动静来?那墓里到底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值得官府下这么大的力气去寻找啊?”
“邵元大帝是谁?你又不是不知道……”两个人的话,就到这儿被那个送包子的小二,恰不恰当给打断了。赢宇翔气得直咬牙!
“邵元大帝是谁?”赢宇翔拎着壶过去,拉出一张凳子来坐到一边,他给两人分别斟满了一杯茶水问。
“你连邵元大帝都没听说过?”那两人像看怪物一样看着赢宇翔。
“我这不是乡下人么,以前总是呆在地里干活。既没读过书,也没见过世面,这还是我第一次离家出远门呢!”赢宇翔尴尬地解释道。
那两人于是很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虬髯大汉喝了一口水,清了清嗓子,便道:“邵元大帝是我朝的开国皇帝,因为他在少年时,曾到邵山上拜见过仙人,学了一身的好武艺。在邵元大帝十六岁的时候,他便下山了。当时的‘蛮青’国也不知是怎么了。惹了天怒。整个南方连月的阴雨不断。使得南方大部分地区闹瘟疫,死了太多人,那里的穷人们都流离失所了,举家拖口的到处逃荒。而北方大部分地区不但数月干旱。连庄稼也颗粒无收。而且。还闹出了蝗灾。蛮青的那个六岁的小皇帝……”
赢宇翔乍一听到“满清”这个字眼儿时,诧异极了,“满清”朝后面是“民国”。ww虽然是多了“大华”两个字,但赢宇翔就是想生拉硬拽的套到那世上去。不过,“大华民国”的开国皇帝是邵元大帝,与孙老先生没有半毛钱的干系,这才让赢宇翔的脑袋清醒了不少。
“那六岁的小皇帝,能干什么?整个朝政自然就都把持在了江太后的手中,而那江太后据说当时也只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小妇人,小皇帝又不是她亲生的,她整天的跟着那个‘所谓’的顾命大臣米万辙,勾勾搭搭,根本就不理朝政。”
“那米万辙呢却存了心思,想自己当皇帝。”眼瞅着胡子大叔,嘴巴张张合合的,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说着前朝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赢宇翔是满脑门子的黑线,他可不是想来研究历史的,他只对那邵元大帝感兴趣,更确切点儿说,他只对那死人的墓葬品感兴趣。
“先吃包子,凉了就不好吃了!”他往前推了推笼格说。“那邵元大帝……”看虬髯大汉三、二口就把一只包子吞下肚,赢宇翔启发式地问着。
“哦,邵元大帝下山后不久,就在义阳起兵,”这一次是那瘦小的男人抢过了话题,“起义的当天,就聚集了十万人马,不仅烧了义阳的官府,还劫了粮仓。”
“起义军一路东进,与蛮青朝的三路大军在燕子坞相遇,当时邵元大帝的人马才十多万,还不到二十万,而朝庭的军队将近六十万,则是由蛮青朝赫赫有名的老将阮东升率领的。两军交锋不久,邵元大帝的义军主力就被包围在了燕子坞下的采石场里。所有的人都以为义军这下完了,肯定会被全歼的,结果,邵元大帝拿出了那种‘光器’,对向朝庭的军队,每次白光一闪,就会成片的死人。蛮青军队立刻就乱了,人心涣散,没了一点儿战斗力。大军开始向南溃退,直达曲江边上。”
“等渡过了曲江,阮东升统计了一下人马,还剩下三十……”
赢宇翔真怕小个子男人,再继续说下去,他又不要学习古代战争史。“光器?”赢宇翔赶紧转移话题,问道:“什么是光器?”
“不知道!”小个子男人和大胡子男人两人对视了一下,均摇了摇头。“据史书上讲,那种武器,只在少数的几次关键战役上才出现过,邵元大帝登基后,就再也不曾出现了。”
“当今圣上,会不会以为那‘光器’……”小个子刚一说出口立刻就后悔了,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嘘!”虬髯大汉也即时做了个禁止的动作,二人不再说话。赢宇翔也知趣地告辞后闪身走人。
“大爷,您老人家帮着把大蛋送回家,我们今晚就不回去,明后天,自己走着回去……也没多少路……那麻烦您老人家了!”赢宇翔从茶室出去后,在路边的小摊上给大蛋买了点小零嘴,然后,就把大蛋托付给了老驴头。他带着虎克准备到海边去逛逛,他就不信,那里没有晒盐场。就算没有晒盐场,渔家的船上也不可能没有海盐。
数了数手里剩下的铜板,赢宇翔揉了揉额角,吃包子花了二十,给了老驴头十枚,买小吃的用掉十三枚,现在还剩下一百五十七枚桐钱了。要是住店,就那种最便宜的车马大店里的二十几个人一张炕的大通铺,睡一晚上二十个铜板,他和虎克两个人,就得花掉四十个铜板。晚饭还得吃一顿,有十来个铜板差不多了。两人吃光面算了,三个铜板一大海碗,每人两碗,准能吃得饱饱的。
如果要去海边买盐,区区的一百个铜板,能买多少呢?不过,只要能买到一斤盐,就可以给那老婆婆一个交待了。
这是不是就是他的宿命啊,天生的穷鬼,手里不能有钱,只要有了点钱就得出事。这一回更邪乎,不就从那死人妖手里拿了二百多万美金么?怎么就一蹦子蹦到这种鸟国家的鸟地方了?
又得白手起家,重新打天下了。
三岔口虽然离海边不远,但怎么也得走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的路。赢宇翔看了看天色,想了想,还是等到明天吧,在天快亮的时候走,到了海边正好天大亮,或许能赶上出海的渔船呢。
既然,不准备下午去海滩了,赢宇翔就和虎克继续在街边上遛达。当他俩走到大光路,也就是三岔口镇的中心城区最繁华的一条街时,在一家大酒店的门前,他看到一辆超豪华的马车。
赢宇翔脑瓜子一转,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于是,他先把虎克带进一家茶室。为什么会选择茶室呢?赢宇翔发现,这大华民国的茶室,就跟那世界的“麦当劳”、“肯德基”似的,只要花二个铜板买壶茶,坐在那里就是一天,也没人管。还可以时不时地叫小二往那茶壶里续些热水。
赢宇翔把身上的背篓摘下来,背到了虎克的身后。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赢宇翔发现,虎克就是个一脑筋的人,睡觉不知颠倒,吃饭不知饥饱。让 ...
(他坐哪儿不动,他就真能坐那儿一整天。简直,比机器人还像机器人。
从背篓里取出一只旅游鞋来,剩下的那只仍放回到背篓里面。赢宇翔把鞋塞进自己的衣襟里,然后给虎克倒好水,示意他喝,并且跟他说,让他等在这儿。一连说了好几遍,还用手拍拍桌子,再拍拍他坐的凳子,赢宇翔看着他的眼睛,知道虎克听懂了,他就往外面走去。
进到一家布店,花五文钱,买了一尺红布。于是,赢宇翔在无人的地方,用那红布把鞋包好,拿在手中,悠闲地踱着方步。当走到离那辆豪华马车不算太远的一个墙角时,他站在那儿。赢宇翔准备时刻盯住马车,等着它的主人的到来。
“有样东西,不知你有没有兴趣?”当那个人出现时,赢宇翔隔着他好几米,就大声地喊着,向他举起手里的红包,在空中来回地甩动了两下。
“滚开!”他的周围好几个保镖性质的人,对赢宇翔大声地斥喝道。
“你真得没兴趣?”赢宇翔往后退了几步,大声地问。“可不要后悔啊?”他继续摇动着手里的红包。
“让他过来!”那人对一个保镖说。
于是,赢宇翔就被带到了那人的身边。“是什么?”那人问。“你身边的这些人可靠吗?”赢宇翔问。“上来吧!”那人蹬上马车后,向赢宇翔招了招手。“公子!”一个男人喊道。“没关系,不用担心!”他挑着帘,让赢宇翔上了马车。
“从邵元大帝墓中得到的,这只是其中的一只,不知公子有没有兴趣?”赢宇翔解下红布,把旅游鞋递给了那公子。
“邵元大帝?”他吃了一惊,“这真是从邵元大帝墓中得到的?”他警觉地望向赢宇翔,“有多少人知道?”赢宇翔摇了摇头,“除了我的一个朋友,再没人知道!”
九十六、喝花酒
( “邵元大帝?”他吃了一惊,“这真是从邵元大帝墓中得到的?”他警觉地望向赢宇翔,“有多少人知道?”赢宇翔摇了摇头,“除了我的一个朋友,再没人知道!”
那公子把旅游鞋拿在手中,仔仔细细地看。ww赢宇翔不怕他看,那是一双很高档的鞋,他花了好几百块的美金,在m国买的,才穿了没几次,从外表看,跟新鞋也差不到哪儿去。决不是他现在所处的这个时空能制造出来的。
以一斑窥全豹!在这里,赢宇翔就没发现有任何机械化的痕迹。
“说吧,你要多少钱?”那公子精练的面皮上闪过一丝狡狯的光。“公子看着给!”赢宇翔不了解这里的行情,他的心里只有个基限,所以,他把皮球踢了回去。
“一百两白银怎么样?”
赢宇翔摇了摇头,“太少了,一千两还差不多!”那公子伸出两根手指头,在空中摆了摆,“不行,最多一百五十两,要是两只都全着么,还差不多。”
赢宇翔点点头,“我说的就是两只鞋的价钱。那一只在我朋友的手上,我明天拿给你。”他往后仰了仰身体,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公子真要是诚心想要,这鞋就留在这儿,公子先付一半的银子,写个字据,明天,我再拿那只鞋过来,公子再把全银结清,怎么样?”
“不行,银子可以给你,但字据不能留!”那公子摇着头说:“你又不是不知道。邵元大帝墓里的东西,皇家看得紧,留下字据那不真是要人命啊?”
“公子也不怕你见笑,我和朋友说好了,发财一起发!这鞋,我和朋友是一人一只的。公子,你只是在这纸上写个钱数,等明天,我让朋友拿鞋过来,他交鞋交字条。你交他钱。那字条你是留着还是撕了,都随便,我们之间便货银两讫!大家各走各的路,谁也不认识谁。你看。怎么样?”
那公子想了想。“好!”其实,没人能看出这里有什么陷阱。
那公子叫人找来纸笔,写了几个字。“可换纹银五百两!”没头没尾的,为这几个字,两人针锋相对了好长时间,最后,还是照赢宇翔的意思写的,随后,两人就各签了名。公子的字,还算过得去,但赢宇翔的,那简直就是惨不忍睹!他能抓对毛笔的姿式,也算不错的了。
赢宇翔留下鞋,拿了银票,还把那尺包鞋的红布也拿走了。ww那公子看的直撇嘴,“乡下人,就是乡下人!”赢宇翔冲他笑笑,“做腰带用,避邪!”
“小七,去买二尺红布去!”赢宇翔走了没多远,就听到那公子在车里喊道。
赢宇翔逛了好几条街,他最先去的是钱庄,验证了那公子给的银票不是假的后,他换了一百两碎银出来。而后,他到成衣铺买了一套最普通的成衣,再转到布店,买了几尺黑布揣进怀里。
随后,他就到鞋铺买了双麻线手纳千层底的布鞋。
赢宇翔在很偏僻的一条街上,找到一家“吉祥客栈”,他要了一间最普通的双人客房,然后,进到里面坐了一小会儿后,换好了衣服和鞋子,就走下楼来。“小二,这附近有没有那种稍便宜点儿的,可以喝花酒的地方?”
“有,有,有!”小二笑嘻嘻地走到赢宇翔的面前,他伸出手指着方向说:“往东百十来步,右拐,就能看到一条很长的巷子,一溜儿的好几家,都是可以喝花酒的地方。”他神秘地凑近赢宇翔,“‘春玉来’,你找‘春玉来’,从巷口数第三家。前二天,刚进的货,有多一半还没来得及开苞试过水。爷您只要多花点儿钱,准能包到雏儿。值!”他眨着眼睛,那副你知、我知的淫溅样,让赢宇翔恨不能伸出拳头,照他那猪头上,狠狠地扁一顿才解气。
“嗯!”赢宇翔点点头,迈着方步,走出了客栈的大门。
天有点儿朦胧黑,街边上的几家门脸儿已挂好了一串串的红灯笼。赢宇翔找到了那家“春玉来”,但他没进去,他进了旁边的那家,叫“花满楼”的大门里。
楼门口迎出的老鸨,整个脸笑得像朵掬花残。“大爷,您就一位?”她招呼着赢宇翔往楼上走,“有没有相好的姑娘啊?”
赢宇翔摇了摇头,“麻烦您给点个楼里最红的姑娘吧!”
“桃花,”那老鸨冲着三楼喊,“接客!”赢宇翔立刻听到一个吴语软绵的声音答了过来,“好——的——呀,妈——妈!”人还没见到,赢宇翔的两条腿就觉得有点儿软了。
有两个小丫鬟把赢宇翔带进了桃花的屋子里,顿时,一阵香风扑面而来,熏得赢宇翔差点吐了出来。
“哎哟!”赢宇翔刚跨过门槛,就捂着肚子蹲下身来,他伸出右手在额头上抹了一把,豆大的汗珠,立刻顺着脸颊开始往下流。“怎么了,你怎么了?”那奔过来,原本要接客的桃花,只好弯下腰,抓着赢宇翔的肩头,急切地问。“可——能,吃——坏——肚子了!”他艰难的吐着气问:“有——有没有——厕——所?”
“啊?”可能是他说的太现代化了,异世的古人听不懂。“茅——厕,出——恭的地——方。”
“有,有,有!小红,带他去恭房。”
“好难受,我得吃点儿药,这附近,有没有药房?”赢宇翔坐在恭桶上,磨蹭了好长时间,他捂着肚子出来后,问桃花。“药?”她指了指自己的嘴巴,“是不是看郎中,吃药?”
赢宇翔点点头!
“这花楼里没有郎中。拐出这条街,北面的那条街上就有!”赢宇翔掏出十两银子。递到桃花的手里,“你在这儿乖乖地等着我,我去找个郎中看看,可能是中午吃坏了肚子,说不定扎两针就能好!”他拍了拍桃花那扑着很厚的香粉、快要掉渣的小脸儿。
“爷一定要——来啊,奴——家,等着——爷——来啊!”桃花嗲嗲地搂住赢宇翔的腰说。“好,只要我死不了,爬也要爬来!”他强烈地忍着胃部的不适,抱住桃花。在她的红唇上亲了几口。“乖女孩儿。等我!”
刚要出门,赢宇翔突然哆嗦了一下,打了个寒噤。“宝贝儿,”他回转身拉住桃花的手。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伸出咸猪手。在她的胸口处一阵揉搓,揉的桃花嘴里不停地吟“哦”。
他继续亲着她的脖颈处,“宝贝儿。有没有衣服,借我穿一件,我有点儿冷!”他松开了桃花,抱住了自己的身子。“有!”那桃花毫不做它想,走到衣柜前,就把自己的皮毛大衣取了出来,递给了赢宇翔。这时节还属于乱穿衣的季节,自然是穿什么衣服的人都有,街面上有的人,甚至连冬衣都没有脱下来。
赢宇翔看了看那衣服的面料,又摸了摸里面的毛皮,用他的眼光来看,这衣服没有个百八十两的银子,是买不到手的。“真是个傻姑娘!”他在心底里念叨了一句。“有没有帽子?”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有,你等着!”桃花找出一块素色的丝巾,她走到赢宇翔的身边,“我觉得你真奇怪啊,像海那边过来的红毛人似的,头 ...
(发剪得这么短!”她歪过脸来,打量着赢宇翔,“你以前是不是做过和尚,从庙里偷跑出来的?”她拉住赢宇翔的头发,往低下拽,边拽边扒拉着他的毛发往根儿里看,“没有啊,你的头皮上没有烧的那种香疤!”
“我知道了,”她凑近赢宇翔,用鼻子像狗那样嗅着赢宇翔的身体各部位。“你一定是吃了官司,从牢里放出来后,头发上起的虱子太多,怎么洗也洗不掉,就把头发全部剪掉了,对不对?”这女人的想象力啊,男人不佩服都不行。赢宇翔赶紧点头,“是!”
“哇,你长得真好看!”她把赢宇翔拉到铜镜前,镜子里便出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头戴幞头的,很像古装电视剧里的那种老是爬墙跟小姐幽会的书生模样来。
有点儿小感动,赢宇翔又掏了十两银子出来,塞进桃花的手里,搂住她的小蛮腰,在她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下,“等着我,宝贝儿,我一定会过来的!”
赢宇翔便被两个小丫头陪着送出了“花满楼”。
外面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上弦月窄窄的一小牙儿挂在天边。赢宇翔紧了紧身上的皮毛大衣,快步穿行在细巷里。当拐过一个街口,他站在那儿,往后看了看,长长的巷道里,一个人影都见不着。于是,他站在那儿,等了几分钟,这才拉开步子,继续向前行去。
虎克坐在茶室的一角,他不停地东张西望。当他见到赢宇翔从门里进来,立刻扑过去,抱住赢宇翔的身体,像毛毛狗那样,把脑袋在赢宇翔的脖子里蹭来蹭去。
茶室里很多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俩。赢宇翔一阵脸红。他挣脱了虎克的纠缠。
“他是不是脑子有点儿问题?”堂里的小二走过来,问赢宇翔。“嗯,小时候被驴踢过,把脑子踢坏了。他是不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那到没有,他整个一下晌,都坐在这儿,就是要水喝,也不动地方,也不上茅厕,真怕把他给喝坏了!”赢宇翔掏出几个铜板,打赏给了小二。那小二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虎克又上前来,拉住赢宇翔的手,嘴里还不停地“热”呀,也不知道是“日啊”的乱叫,还时不时地用手揉自己的肚子。“饿!”赢宇翔张开嘴教他说“饿”字。
“鹅——鹅!”赢宇翔立刻想昏倒,还“曲项向天歌”呢。
“小二,来两笼包子,带走!” 这年头,哪里会有免费的包装服务。
赢宇翔只得多掏出两文钱来,把茶室里的一个有点儿裂口的黑陶盆买下,这才给那个吃货的虎克,带走了那几只包子。
九十七、逃离
( 出了茶室,赢宇翔和虎克立刻就被黑暗包围了。即便白天走过这段路途,赢宇翔还是觉得头晕晕的不辨东南西北。
没有路灯的街道,真是太不方便了,不过赢宇翔却发现,似乎黑暗对虎克没有一丁点儿影响。他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惜,他和虎克之间言语的障碍,让他即使问了也等于白问。尽管虎克能明白赢宇翔所表达出来的最简单的言语,但赢宇翔却听不懂虎克说的,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个字。甚至,他有些怀疑,究竟谁才是智障者?
这就像人和狗之道,狗与人相处久了,自然能明白人的一举一动,可又有几人能明白狗的春夏秋冬?
思绪飘得有些遥远,如果不是虎克及时拽了赢宇翔一把,视线不清的他,几乎就撞到了树上。而树下一米的坡底就是宽宽的河道。赢宇翔也是在定睛后,才看到河中心划过来一条大船,那船的桅杆上挂着四个红红的大灯笼。
那灯笼发出的暗微的光线,也射不了多远,单等那船过后,黑暗又继续袭来。把一切都吞噬得干干净净。
走在这种无星又无月的晚上,曾经被强光严重污染过的赢宇翔,哪里还辨得清弱光线下的路径?他像盲人似的抓紧虎克的胳膊,跟紧着虎克的步伐,深一脚、浅一脚地在人工铺成的石子路上行走。
这里的人家,为什么要把院墙建得比城墙还要高?赢宇翔时不时能听到人声,却见不到人影。
连着转过好几个弯。前面豁然开阔,就突然出现一条七彩长龙。在那种如墨洗过的夜空里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赢宇翔知道,那里就是大光路——三岔口最中心的街道了。
赢宇翔被光线牵引着一路飘过去,边走边看街两旁用各种颜色的纸糊成的形态各异的灯笼,简直太巧夺天工了,让赢宇翔滋生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老板,来两碗馄饨!”走进一家街边摊,赢宇翔交完钱后,对虎克说:“你坐这儿,慢慢吃。等我回来!”说完。他从背篓里拿出那只已用红布包好的剩下的那只旅游鞋,夹在左腋下,匆匆地往对面街道走过去。
“老头,”赢宇翔走了至少有两百米的距离。当他看到那座风情独特的小楼时。便停下来。回转身走进小楼侧面的观赏园林里,把两枚铜板放进一个正在长廊下休憩的老乞丐的破碗里,长廊的各处柱子旁高高地挂着几只大灯笼。ww绿莹莹的光在空中团绕,像飞着无数只萤火虫,引人有着无尽的遐思。赢宇翔蹲到老乞丐的身边问:“这座大酒楼,知不知道是什么人开的?”
老乞丐拿起铜板,放到嘴边吹了吹。“再给我几枚,我就告诉你!”赢宇翔于是就又摸出五枚,排放到他的碗里。“‘君悦楼’是户部侍郎云阔海的三公子云峥开的。”
“云峥吗?”赢宇翔用手指了指园中心环绕的数十只藕荷色的灯笼下停放着的超豪华的马车问:“那辆八骏马拉的车子又是谁的呢?”
“也是云三公子的,整个三岔口就没人不知道的!”
赢宇翔于是拿出一块银子来,在老乞丐的眼前晃了晃,“你想不想赚到这银子?”那老乞丐原本混浊的眼睛立刻就放出灼热的光来,“说吧,只要不把命搭上,你让老乞丐我干什么都行。”
“把这个红包给云三公子送过去,要他本人亲自来拿,你如果不想因此丢了命,就不要打开来看这红包。你告诉那云三公子,就说是一个头发这么长的男人让你送过去的。”赢宇翔用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下,约一寸多长。“记住,让云三公子拿十两银子来换,他不掏银子,你就不要给他!”
老乞丐接过红包,在手里掂量了掂量。“好,我记住了你的话,只要不打开来看就没危险,是不是?”他接着又问:“那你为什么不自己亲自送过去?”
赢宇翔伸手就要过来抢,那老乞丐却急忙转身护到胸前,给了他一个背脊。“你不送,我找别人去!有银子赚,还怕找不到人送?”赢宇翔把手里的那块银子丢到老乞丐的破碗里,“因为我知道这红包里裹得是什么!”他说完这句话后站起身就迈动了脚步,边走还边补充一句话:“你要是不想丢命,就赶紧把这烫手的山芋丢给那云三公子!”
想那云三公子肯定正郁闷着呢,他派人跟踪赢宇翔,却被赢宇翔使了个金蝉脱壳的诡计,从青楼里溜走了。不过那鞋悄无声息地再回到他手里,他能做何感想?
赢宇翔只是个赌徒,他赌的是钱,不是命。所以,见好就收,是他保命的原则。用一双穿过的鞋,换回五百两银子,这已经让他可以偷着笑醒好几回了。
从怀里掏出那纸条,张扬在风中,赢宇翔咬牙切齿地道:“云峥——户部侍郎的三公子,nnd,大爷早晚还会再见到你的!”
进了一家卖灯具的店,赢宇翔买了一盏铜芯的气死风灯和几盒锡制品装的液态灯油外搭两根火捻。他用一根两尺多长的木棍挑着那燃烧得正旺的长方形的灯笼,就去找虎克了。此时,虎克也早已吃完了两碗馄饨,望眼欲穿地盼着他过去。“走吧!”赢宇翔拍拍他的肩膀,于是,两个人就踏着夜色,借着气死风灯发出的橙色的光,往同安镇的方向走去。
同安镇离着那三岔口,其实并没有多少路,却让赢宇翔给走冤枉了,走成了鬼打墙,绕了多半宿,直走到快天亮了,赢宇翔才终于得见那错落有致的街面。
找了家客栈,赢宇翔还未睡上半个时辰。一墙之隔的同安市集上就开始发出各种各样的磨人耳鼓的吆喝声。即使再困,他也没了睡意,只好起身,穿好衣服,独自走了出去。虎克睡得正香,估计就是打雷击穿了房顶,要他醒来恐怕也很困难的。
同安集虽然比三岔口镇小得如老鹰与蚊子,但从四村八乡赶来的人竟也不少。曲曲折折的集市从头走到尾怎么也有一公里的路那样长。赢宇翔走着走着,从这个摊位看到那个摊位,至少看了有二三十个摊位。他才终于问明白。原来他是赶上了一个月才有一次的大集了。
赢宇翔看到有卖大牲口的,驴马骡之类的全都有,于是,他就站在那儿。看那些农人怎样进行交易。越看越是一头雾水。起先有一个想买骡子的。那头骡子赢宇翔自然是看不出好坏的(他也是听人说。才知道那是骡子,他还以为是马呢),只听那些人说什么四岁口、五岁口什么的。又扒开那骡子的嘴、耳朵,尾巴,反正是能看的,几乎看了个遍。最后买主和卖主,竟然,拉起了手,上面还蒙了一块布。
两人拉了一会儿手,买主摇头,卖主也摇头,两人不停地摇头,最后,那买主松开卖主的手,一边说“太贵”,一边叹气,慢慢地就走了。
赢宇翔看中了一头小牛,他问卖主“多少钱”时,那卖主也来拉他的手,把他吓了一跳。那卖主左一个指头右一个指头伸到他手里时,他只能抽开手,一股劲儿地摇头,“对不起,老大爷,我真得不懂,你还是用嘴说吧!”
旁边有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把赢宇翔拉到一边,问: ...
(“你真得想买那小牛犊子?”
赢宇翔点点头,“不知那老头要卖多少钱,他也不说个价钱出来!”那男人笑笑问:“你想多少钱买?”赢宇翔摇摇头,“价钱合适了,我自然要买,不合造我买个毛线球啊?”
“这样吧,小哥,我去帮你讨讨价,你要是觉得合适了,就赏我几个口水钱,行吗?”赢宇翔满口答应下来,“我只要买,肯定就会给你中介费的。”
最后,赢宇翔花了十两银,买下了那头小牛犊子,并且,还给了那中介人一百个铜板的中介费。过了好久,赢宇翔才知道,他的那头牛买贵了二两银。而二两银已足足能买到五百斤的上等好米了。
赢宇翔买完了牛,又买了一辆可以被牛拉的那种双轮的木制板车。等找人把牛车装配好后,赢宇翔就开始大肆地采购货物了,像什么米面布匹的,还有油盐肉蛋之类的,总之是应有尽有,终是让他装了满满的一大车。
赶着那牛车,赢宇翔和虎克吃完了晌午饭,就回到了哲家村。
“你买这么多东西干嘛,这不是在乱花银子吗……这钱留着你自己娶房媳妇儿……好好过日子……省得就这样糟践了!”老婆婆对赢宇翔连数落带教育了好长时间,直到要掌灯吃晚饭了,仍是有些不想放过他。
这让赢宇翔的一个头有两个大。
第二天清早,赢宇翔拿上他的皮夹子,在老婆婆哭得稀里哗啦的哭声中,带着虎克,去往了九江的码头方向。
他之所以这样匆忙的逃离,主要是怕把灾难带到哲家村。
想那三公子云峥根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赢宇翔早在同安时,就已问过了客栈的那几个小伙计,知道云峥在整个三岔口镇就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同安是三岔口辖下的一个小镇)。
云峥的父亲——户部侍郎云阔海曾经在三岔口做过二任太守。他初来三岔口时,并未带家眷。所以,就在这儿纳了云峥的母亲为妾室。而云峥母亲的肚皮却是极为的争气,三年竟为云阔海连生了两个孩子,除了云峥,另外一个则是个女孩叫云菲。比云峥小二岁。
后来,云阔海被调回到京城之后,他便把云峥及他的母亲和妹妹都留在了三岔口。这种男人,赢宇翔听着都觉得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良的男人,竟然还坐到了户部侍郎的位子上。这都什么天理?
九十八、云菲
( 云阔海抛妻弃子回到京城后,便杳无了音信。云峥的母亲在最初的几年,靠着存银勉强过活。但随着云峥和云菲渐渐长大,她们的生活却变得日益艰难起来,于是,开始变卖起家里比较值钱的东西了。而那些丫鬟婆子们,也早在云阔海离开一年后,就被发卖得差不多光净了。剩下的一个小厮和云菲的奶妈,因能帮着赚钱养家,也就那么留着了。到最后,竟连云峥的母亲自己也不得不和奶妈一起也接些大户人家的绣活,来贴补家用。
家里没了闲钱,云峥自然就放弃了学业,所以,无事可做的他,便开始接触社会,与那些地皮、无赖等混迹街头,常常做些欺男霸女、打家劫舍的勾当。
日子过得飞快,云菲已然到了及笄的年龄。云峥这个属于中上之姿的妹妹,突然被那无良的父亲云阔海想起,于是,便在莺飞草长、柳绿花红的日子里,派人接回了京城。
回到京城的她,还未来得及熟悉周边的环境,就代替其差不多大的嫡姐,被送入了宫中。
云菲进宫中时,其父充其量不过一个正四品的小官,靠着嫡母的长袖善舞,勉强不被当权的势力团体所排挤,但也没得到多少重用。所以,云菲在宫中,自然是举步维艰地生存着,被人像狗一样呼来唤去的做着最低下的宫女。
自然,云阔海也不会贴补一文钱给在宫中度日如年的她。不是有句老话叫“无欲则刚”吗?
一来,云菲对其父除了有强烈的恨意之外。再无其他情感,所以,她不像别的宫女那样从小就被灌输过什么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家族观念。ww也就是说,她自然而然地就舍去了那种家族的羁绊。
二来,打从她记事起,因为母亲要做活,她就只能跟着哥哥云峥,长年累月地混迹在坊市什么的青楼、赌场里。所以,她不是像别的女人那样被当作淑女来养成的。而她的身上却充满的是市井里的那种媚俗和痞气。同样。她也被滋染上了那种过了今天就不管明天的豪赌人生的生活方式。
云阔海曾对她进行过十来天的淑女培训。但那培训也只不过是在她的身上多加了块遮羞布而已。但凡时机会成熟,这块遮羞布自然就被当垃圾一样地扯掉,而露出了她的狐狸尾巴。
云菲在宫中被欺压了整整两年,已到了忍无可忍的边缘。她心底的那座活火山也即将达到喷发的临界值。
她的这座火山喷发需要一个契机。就像一座熔炉需要一个点火器一样。云菲的顶头上司。是一个早已过气了的储秀宫的妃子——四十多岁的既没皇子。也没公主的老女人。
“婕妤生长帝王家,常近龙颜逐翠华。”就这么一个没权没势又没姿容的老女人偏偏被那老皇帝的新宠,周大将军的女儿——周婕妤拿来作了筏子。
事件的起因是一块玉佩。
太子突然得了重病。皇后娘娘要到太和殿祈福,需要用一块老玉做引头,点香敬佛。而周婕妤的手中就恰恰有这么一块非常合适的玉,那还是皇上在前不久的一次宫宴上,喝得有点多了,被周婕妤“舞势随风散复收,歌声似磬韵还幽”所征服,随手赐予她的。
那玉佩虽然比不得兵符、诏书什么的,但却是邵元时期的开国大帝留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最贴身的物件。是所有的皇子们均想虎视眈眈盯紧之物。现在,老皇帝却借着酒劲儿给了周婕妤,而周婕妤恰恰还有一个两岁多的十九皇子。
皇上的心思,哪个能猜得出?
皇后娘娘到周婕妤那儿去借玉,不曾想那玉竟然玩起了失踪。于是,整个后宫便被搜得人仰马翻。那玉却在云菲呆的储秀宫中被找到了。明晃晃地挂在一张久不睡人的雕花大床的床架上。
皇后要杀鸡儆猴,储秀宫的主人自然是要被打入冷宫,让其自生自灭去。而像云菲这样的宫女、太监,皇后娘娘则下令,用大板侍候,直到打死为止。
正午三刻,行刑的时候,云菲即被用绳索绑了手脚,与其他十数人一同站在烈日炎炎下,等着被打死。云菲是第五个要被执行的宫女。前面的四个,已经被门板血淋淋地抬了出去。
整个储秀宫,黑压压的,站满了妃嫔、宫女太监之类的。各个都伸长脖子,等着看热闹呢。云菲却突然挣脱绳索,光着脚,只穿着亵衣、亵裤。开始在人群中奔跑、穿梭。
云菲手里拿着绳索,凡是有挡路的,都被她用绳索抽开。虽然云菲没有正经地练过武艺,但她从小为了偷偷跟云峥去那些她本不应该去的地方,什么样的狗洞、地道她没钻过?什么样的高墙,大树她没爬过?
进了宫,她做的又是粗活,不像那种娇滴滴的小姐,手里自然也就有着一把子使不完的力气。
再说,云菲又是为了逃命而玩命,其势自然不可阻挡。
出了储秀宫,云菲像只无头的苍蝇,乱撞乱跑着毫无目标可言。而她的身后,追着一大群的女人和太监们,还边跑边喊,根本就没了往日的矜持。
什么皇后娘娘、周婕妤、张贵妃、王良娣等等,全然不顾形象的也跟在后面跑得气喘吁吁。
云菲被一堵高墙挡住了去路。她开始绕着那墙跑,跑了有几十米远,在墙角处,她发现了一棵老树。于是,想也没想就爬上了那树。不过,离着墙最近的那杈树枝,怎么看也有着三四米远的距离。要是往常,云菲是绝不敢往过蹦的,那墙面又不算太宽,她又没学过轻功,只要稍有点儿闪失,那肯定是要死人的。
但现在已容不得她有太多的想头了。下面,已经有人在皇后娘娘的指挥下,往上爬树了。云菲便闭着眼睛,纵身一跃,双手便扒住了那墙砖。她的整个肚腹也像驮在马背上的面口袋那样担在了墙面上,而她的两条腿,却磕在了墙体上。“咚”的一声,撞得她疼得把眼泪都流了出来。
云菲,忍着疼痛,从墙上站起身来,回转过身体,双手仍是扒着墙面,两条腿往墙下顺去。她一ρi股就坐在了草地上。当她龇牙咧嘴的想从地上爬起时,一双男人的靴子进入到她的视线里。
九十九错抓
( 云菲就这样华丽丽的入了大华民国的最高统治者赵德光的眼睛里。ww许是她的与众不同,更或是她的桀骜不驯,让老皇帝有了征服的**。云菲一直恩宠不断,从最初的才人,到后来的贵妃,她只用了五年的时间,而在这五年时间里,云贵妃,为已过六旬的赵德光,连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后者是对龙凤胎。
这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当然也包括云峥。
于是,云峥在三岔口这个地方,便成了土皇帝。像什么强取豪夺,杀人越货之类的,自是成了家常便饭。
据传言,云峥的起家,与一个红毛鬼有关。而所谓红毛鬼指的就是那些外海人,因其头发色红而得名。在远离静海处,有很多岛屿,那些红毛鬼就住在那些岛屿上。那些岛上多的是各种各样的宝石。海里也有珍珠。所以那些红毛鬼,就把珍珠和宝石用船贩运到大华民国来,换些吃穿用等货物。
有一个叫费哈里的红毛鬼,曾与云峥交易了几次货物,他最后一次来大华民国时,他的船上带了两颗和鸡蛋差不多大小的变色宝石。而这红毛鬼的费哈里上岸不久,就突然失踪了。他的朋友,就再也找不到他了,那两颗价值连城的宝石也不见了踪影。
有传言说,有人曾见到过他与云峥在一起吃过饭。费哈里的朋友后来也到官府报过案,但那案子却最后也不了了之了。
当赢宇翔坐在一艘船上,听着几个红毛鬼偷偷地在讲云峥的坏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很英明,否则,真说不定他现在就已经成了三岔口哪条水道里的鱼食了。
那船一直向北开,已经走了三天三夜了。赢宇翔要去京城,将近两千里的路程,坐这种慢得要死的桨轮船,怎么也要走十几天。不过,船再慢,也好过坐马车。
“前面就是杨树浦,你们不下去吗?”和赢宇翔住在同一个房间的男人问赢宇翔。“这船要在杨树浦停一个时辰呢!”一个时辰两个小时。赢宇翔想了想。还是下吧,再不活动活动筋骨,一直睡在床上,身体都要睡散架了。虎克跟在他身后。两个人便踩着很陡的木梯。下了船。
从码头上出来。道路两旁建的都是货场。各种各样的货物,五花八门的。也摆放许多卖零散货物的摊点,赢宇翔绕过那些摊点继续往南走。就看到南面多是些鱼摊,那卖鱼的小贩,冲着来往的客人们拚命地吆喝着。
“这鱼怎么卖?”赢宇翔指着一堆白条鱼问那卖鱼的小贩,那小贩还没来得及回答,突然就蹿出两、三个人来,用那种装米的麻袋往赢宇翔的脑袋上一套,扛到肩膀上就走。
赢宇翔踢腾着两条腿用力地挣扎,却在后脑勺上挨了一棍子,他当时就被打晕了,什么都不知道了。
“东西在哪里?”醒来时,赢宇翔发现自己被扒光了上半身,绑在一根高高的柱子上。有人拿水泼在他脸上,他便水淋淋地被泼醒了。“什么东西?”赢宇翔莫名其妙地问。
“东西在哪里?”赢宇翔被一只手揪着他寸把长的短发,脑袋向后仰起。他才看清楚,对面问他话的人,正坐在一张看起来很笨重的那种方形扶手的木椅子上。“什么东西?”他有点儿疑惑地问。难道是那老乞丐没把那鞋子给云峥?
“啪!”只一鞭子抽下来,赢宇翔就觉得他的胸口要被抽裂了。“给了那老乞丐了!”他疼得大喊起来。“什么老乞丐?”那男人扬了一下手,“那老乞丐现在在哪里?”
“君悦楼!”赢宇翔继续大声地喊道。
“带他去找!”有两个人上来,解开绑他在柱子上的绳子,然后就有人扔了他的衣服过来,“快点儿穿上,走!”
赢宇翔仍被套上麻袋,推推搡搡走了一段路后,才又被拽到一辆马车上,而那马车轱辘辘地走了好长时间,赢宇翔这才终于从麻袋里解放了出来。
马车行驶在一条弯曲而肮脏的小路上。路旁靠墙的地方,是一条黑臭的污水沟。
难道要坐这种马车到三岔口吗?那不是要糟死人的罪吗?赢宇翔正想着,车辕上坐着的那个赶车人开口问道:“说吧,‘君悦楼’在哪里?”那人对着马头的上方狠狠地甩了一鞭子,“我tmd住在这杨树浦三十多年了,还真就没听说过有‘君悦楼’这名称的。你小子不是又在骗人吧!”
什么?赢宇翔有点儿脑筋转不动了。
“喂,大叔,你搞什么搞?君悦楼在三岔口镇呢,我什么时候说这君悦楼在杨树浦了?”
“喀!”赢宇翔旁边坐的那男人,突然伸出手就卡住了赢宇翔的脖子。把他推倒在行驶得很是颠簸的马车上,他的半个身子,也压在赢宇翔的胸口处。“小子,你玩我们呢,是不是?”
赢宇翔被卡得有点儿透不过气来了,他用双手想要掰开那男人的手,却无能为力。那男人的手像铁钳一样,孔武有力。
“啪!”那男人松开手后,又照着赢宇翔的脸部狠狠地打了过去。赢宇翔只来得及翻了下身,那男人的巴掌就及时地抽在了赢宇翔的肩膀头上。
“别打,大叔,别打!”赢宇翔赶紧双手合十举到半空中,“听我说完,大叔,你们肯定是搞错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那个人,我今天才坐‘赛尔号’船,从三岔口过来的,如果你们不相信,带我到杨树浦码头,船上有很多人都能帮我作证的。”赢宇翔有点儿上气不接下气地,继续说道:“错抓了我,没关系,但却把你们真正要找的人给放跑了,那你们要找的东西,可就再也找不回来!现在,你们就是打死了我,我也不可能变出,你们那要找的东西来。”
“吁!”那赶马车的大叔,听了赢宇翔的话,立刻把马车停了下来,“你真不是百变千虫?”他捏住赢宇翔的脸皮,使劲地往下拉。
一零零、被关进地牢
( “这下可麻烦大了!”赶马车的中年男人,把马鞭在空中轻甩了一下,那一前一后拉车的两匹马,便立刻停在那儿,一动不动了。ww
他站在车辕上,抬起右脚,照着赢宇翔的脸,恶狠狠地便踹了过去,接着又补了几脚,不用照镜子看,赢宇翔也知道自己已变成了猪头。他趴在马车上,一动不动,血水从嘴里、鼻腔里流出来,红红的,流在马车上,也洇染到到他的衣领和前襟上。
赢宇翔闭上眼睛,任凭那血肆意地流淌着。
弱肉强食!做为一个生命体,无论存在于哪种意识形态里,这都是颠扑不灭的真理。而那种“要做个本份善良的好人!”的论调,那就是强食者对弱肉们的驯化教育。
赢宇翔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强大起来。
踢完赢宇翔后,那个赶马车的中年男人,便弯胳膊从后腰上抽出了一小节竹管子来,他把上面的盖子用力地拔下来后,就举到了半空中。停了有几秒钟的时间,“嗵!”的一声,那竹管里突然射出一枚红色的烟花弹来,直接就飞升到了半空中。
“呀,血流了这么多,止不住的,会不会把人流死?”另一个男人,把赢宇翔翻过身来,看了看,对那个赶马车的男人说。“死了正好,直接扔河里喂鱼。还省得你我再把他拖回去,费事呢!”
“彪哥,急招属下来。有什么事?”
“有什么事?”那个赶马车叫彪哥的男人,用手指了指躺在马车上的赢宇翔说:“自己去看,他是百变千虫吗?”他用马杆敲了敲赢宇翔的脑袋,“误了爷的事,我看你就算长八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完了,完了,上了百变千虫的当了,我说这次,怎么这么好抓呢?”那人从赢宇翔的后腰上,拽下来一条丝帕来。“看着没。彪哥,十好几个人,恁是看不住一个百变千虫,让这老小子。偷梁换柱。用这条丝帕。骗了两只小浣鼠的鼻子!”
赢宇翔头晕沉沉的,直想睡觉,在半梦半醒间。他还是听到了一些话。丝帕?怎么会有丝帕在自己的身上?许是在码头时,那乱哄哄的人流,到处都拥挤着,被什么人塞进衣服里,竟也没发觉。
他怎么这么倒霉呢?要是老老实实在船上躺着,不出来走动,是不是就惹不上这祸事了?
归根结蒂,赢宇翔认为,还是被钱闹的。如果不是为了钱,他就不会动歪脑筋,把鞋卖了。那鞋一直穿自己脚上多舒服啊!不卖鞋,他就没钱,没钱,也就用不着逃跑,不逃跑,就不会坐船。不坐船,就来不到杨树浦这鬼地方。也不会被人陷害,凭白的挨一顿揍。
总归就是钱闹的,赢宇翔越来越觉得,自己天生就是穷命,不能有钱!这钱到手,还没怎么花呢,就差点儿把小命搭上。
同样是人,差别咋就这样大呢?越想,赢宇翔越抓狂。每次得钱,倒霉的都是他,而花钱的则是狗子和瘦猴子。这比如这次吧,那叫什么的百变千虫,怎么就好死不死的选上他了呢?他身旁不是还有个虎克吗?为什么虎克就没事?也不知那傻孩子怎么样了,他懂不懂得自己回到船上,还是就在鱼摊那儿站着一直等着他回去找他?
那马车又开始动了,赢宇翔就这样迷迷糊糊地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百变千虫,其实也叫千变万化虫。是一种很小的软体动物。最大的个体,也不过三、四厘米长。它既可以像变色龙那样变幻出不同的颜色来,也可以改变自己的形体,而拟变成各种形态的物体。
而百里门的百变神偷——千重景,则被人送外号,叫做百变千虫。
百变千虫——千重景几个月前,从晋南王府,偷了一件东西出来,至于偷的是什么,也只有双方的当事人知道。但这件事情却随着晋南王在全国各地花重金大肆追杀百变千虫,被搞得沸沸扬扬的。
那晋南王赵德庸是先皇的皇后,也就是现今的太后所生。而当今圣上,则是由先皇的妃子,早已过世的萧妃所生。赵德庸比赵德光小二十五、六岁。当年老皇上死的时候,赵德庸只是个五、六岁的毛头小孩子。
现在的赵德庸已近不惑之年。却有传言说他早有了不臣之心。想那皇帝老了,变得昏庸无能起来,独宠着云贵妃,竟几次在朝堂上提议要废弃太子,改立云贵妃的还不到六岁的长子赵惠严为太子。
众大臣自然是强烈反对,还差点闹出人命来。
晋南王的封地——晋南地区,虽然多山地,但它却离着三岔口很近。而三岔口则是由曲江、九江和汉江这三条江,从上游地区带来的大量泥沙,最后冲击成的冲击平原。其土地之肥沃,是任何大华民国之地,所不能比拟的。
要不是这几年,老皇帝穷兵黩武,连着发动三次战争,西征高黎国,而把国库存资尽皆耗尽,使得三江地区许多蛮族,蠢蠢欲动,时不时进行滋扰、叛乱,让三江地区,兵祸不断,把壮劳力抽空。致使无人种田,而百姓生活日益贫寒起来。
所以,晋南王才开始到处游说,想要兵不血刃的夺得江山。
而百变千虫从晋南王府偷得之物,有人猜测,很可能就是晋南王要谋反的证据。如果这真是证据,而这批证据又被送到朝堂上,想那整个大华民国,肯定会被搅得腥风血雨,杀剐存留一大批朝中人员。
不过这些都与赢宇翔无关,虽然他被卷了进来,但这也只是场误会。他仍被那彪哥,赶着马车送到一个地方,关进了地牢里。
地牢里阴暗潮湿,当红烛烧尽后,则变得漆黑一片。
赢宇翔被单独关在了一个铁笼里。而在他旁边的那只笼子里则住着个长相很是猥琐的五十多岁的男人。“小子,你是为什么被关进来的?”那两个守卫刚出了笼子,还没走出外面的铁门去,他就开口问赢宇翔说话。
“被那个百变千虫害的呗!”赢宇翔咬牙切齿地回答道。
ps: 这两天,天天跑医院。医院里已人满为患!
一零一、百变千虫
一零二、认师
( 赢宇翔其实真得很不想学那百变千虫的什么易容术啦,变形术神马的。ww他要易容干嘛,又不是长了一幅需要和谐的面孔,影响市容、市貌。
不是他对这方面不感兴趣,实在是他太怕吃苦了。
都老大不小的,成家立业才是最重要的。每天老是练习去顶别人的面孔,不被老婆带绿帽子,也容易让儿子错认了爹。
要是那种修仙的、或者是能让人长寿的功法,赢宇翔自然会哭着、喊着,跪着、求着,也要拼命学到手。但这种小道之术,一听就没什么大用处,他费那九牛二虎之力学它干嘛?他又不想去做什么下三滥的事情,不去混黑道。
赢宇翔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娶个贤惠的女人做老婆,然后,再纳几个漂亮的女人做小妾,生十来个儿子,凑够一支足球队。然后,买几座山头,在山上修建那种带绿地草坪和泳池的超级豪华的庄园,有高尔夫球场,还有足球场,天天在家训练儿子们踢足球。
虽然,大华民国,暂时还没有这项体育运动,但他可以引领潮流啊!
反正也回不去了,就在这异时空发展吧!赢守翔多少有些心酸地想。他想着要本本份份的赚钱,如今手里又有了本钱,做别的不行,开个连锁超市,慢慢起家,总可以吧,没吃过猪肉,只要见过猪跑就行。至于捞偏门的事情,现在。就算打死他,他都不想干了。
可惜,赢宇翔就是个耳根子软的家伙,被那百变老先生,三忽悠两忽悠,就忽悠地热血冲头,迷迷糊糊地成人家的徒弟。“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赢宇翔终于给自己在这异时空,找了个爹回来。他也就乖乖地做了人家的“儿子”。
赢宇翔自从被关进这晋南王在杨树浦根据地的地牢后,似乎。晋南王的手下们。就把他这号人给彻底地忘记了。好在还有两个看守,能每天按时地把饭送进来。不过,一份原本就不充裕的粗茶淡饭,现在。却有两个人来吃。自然。挨饿的那个铁定就是赢宇翔了。
眼瞅着,他就瘦成“人干”,只剩下那粗皮包着的骨头了。
“练功啊。你小子,怎么这么懒啊?”千重景拿着棍子捅醒了睡得四仰八叉的赢宇翔。“鸡鸣三更,就要起来练武,你小子睡到五更天了,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老夫怎么会收你这样一个徒弟?”
“老头,你要是后悔,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以不做数的。反正本大爷也不高兴学你那劳什子的什么变形术。”赢宇翔伸着懒腰,连打了两个哈欠,“本来肚皮里就没有多少鸟食,躺着不动都不够消耗的,你老人家还要让我扭来扭去,把全身的骨头都扭得散了架。”
“小子,别怪老夫没提醒你,”千重景用棍子敲打着赢宇翔的后腰,“老夫昨天给你吃的那两丸药,你不赶紧运功化开,让它行走在奇经八脉里,快速地消耗掉,无论让那药力积存在哪里,你都有可能变残废了。”
“残废?”赢宇翔两只眼珠子瞪得大大的,“不是吧,老头,你摆明了是在害我!”他赶紧走到墙角,拉开架式,把身体尽量地弯曲,弯成s形,照着老头教的口决,吸气、吐气。“早就知道,话不能乱说,东西不能乱吃……”他正腹诽着,被老头一棍子敲过来,“专心练功,小心练岔了气脉,那可真就神仙都救不了你了。你等着后半生躺床上,让人侍候吧!”
老天,老天,这日子可真就没法过了。赢宇翔练了一天的功,浑身没有不疼的地方,尤其是腰部,就像要断了的感觉。他像死狗一样瘫在破木床上,一动不想动,甚至,连筷子都拿不起来了。“喜欢练武的人,不是忒马的疯子,就是变态!”赢宇翔感觉自己连呼气吸气的力量都没有了。
“难道从今往后,都要过着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赢宇翔现在简直都要后悔死了,怎么就这样傻了吧叽地上了百变死老头的贼船呢?追本溯源,要怪还是得怪在那死人妖头上,想当初,赢宇翔看到她练功时,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地,觉得,也挺轻松的,每天,就只是那傻呆呆地静坐几个小时,就能练出超人的本领来,何乐而不为呢?
怎么现在轮到他了,这练功怎么就变得这么痛苦呢?
“老——头,”赢宇翔有气无力地问,“这浑——身的——疼,要疼到什——么时——候?”
“疼?”老头咧着嘴笑得极为的阴险,赢宇翔看他满脸都写着“不怀好意”四个大字。“你要是从三、四岁上开始练,就不会这么疼痛了。这总要有个过程,等你的筋骨都拉开了,变得柔韧了,自然就不会再疼痛了。”
md,那要等到什么时候?赢宇翔简直就抓狂起来,哪个鸟人喜欢每天都忍受这全身像被刀剐了一样的疼痛?说它千刀万剐也不为过啊!
送饭的看守进来了,千重景立刻变成一堆稻草堆在铁栅里。赢宇翔从身上摸出几角银子出来,“大哥,晚饭时能不能给带点牛肉进来?”他一边接过清汤寡水的饭食,一边把银子塞到那看守的手里。
那看守是个十七、八岁皮肤黑黑的、长有两颗龅牙的瘦小伙子。他眼皮都没抬一下,只握紧了拳头,把银子攥在手心里,默默转身走出了地牢。
“你小子,真是皮痒欠抽了!”赢宇羞听着那看守的脚步声还没走出铁门外,千重景就拿着一根棍子过来,往赢宇翔的脑袋上轻轻地抽了两下。“你是不是活得有点儿不耐烦了?你也不怕他们图你的财,直接弄死你,找个坑挖了,把你埋了,任谁都不知道!”他继续敲着他的头,“你还以为你小子很有价值,晋南王会时候想着有你这么一号人?”
赢宇翔听了千重景的话,也觉得有点儿后怕。想那时,那些人没有搜他的身,很可能是看他穿得寒酸,直觉以为没什么油水,如今,财露了白,会不会真像千重景说的那样,图财害命呢?
一零三、死人
( “这两天,吃饭的时候注意点儿!”千重景拿出一根银针和一根草棍递给了赢宇翔。
“不是吧——”赢宇翔接过来这两样东西,翻来覆去的看着,有点儿不以为然。他知道,银针试毒,一般只能试出剧毒的砒霜,即三氧化二砷。而像毒蕈、亚硝酸盐、氰化物什么的,银针与它们接触,就不会出现黑色反应。鸡蛋黄也含硫,用这银针一Сhā,管保也能发黑。
可这草,要它有什么用?
“小子,你那是什么表情啊?”千重景不知从哪里抓了几只老鼠,蹲在石墙边上,血淋淋地正在剥皮。他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赢宇翔时,恰好看到他撇嘴。“你可别小瞧了那九死还魂草,它可是对世上十之**的毒都有反应的。”
九死还魂草?不是卷柏么?这也不是卷柏啊。赢宇翔摇摇头,许是这时空的物种吧!
一连几天,送过来的饭,赢宇翔都用银针和还魂草试过,皆没什么反应。而他掏出的那几两银子,似乎也打了水漂。赢宇翔便装作忘记的样子,再也没提起过。那两个看守,仍是每天轮流按时按点把菜饭送过来。
待到第八天的中午,拿了赢宇翔银子的那个看守,从进来时,就一直低着头,他只把饭菜放到铁栅前,便转身出了地牢,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赢宇羞一眼,也不像往常那样,把铁栅的小格打开,而把饭菜从外面递进来。
赢宇翔觉得奇怪。那小格不打开,盘碗之类的根本就无法穿越那窄得只有拳头才能伸进伸出的空隙。难道要他一勺一勺地伸出手从外面舀进来吃吗?
赢宇翔把银针拿出来试了试毒,没什么反应。于是,他习惯性地又用还魂草去试,结果,让他大吃一惊,那草眼瞅着就在他的手指上,像花一样绽开五片叶子。
“老头,老头,快看!”赢宇翔大叫起来。“这怎么回事。是不是有毒?”
千重景用手敲打着赢宇翔的额头,“什么老头,叫师傅!”他把铁栅外的饭食掀翻,汤菜什么的便流了一地。“赶紧躺下装死!”他把还魂草抢过来。然后就突然消失了。
赢宇翔仰面朝天躺在石地上。闭住了呼吸。并且逆转心脉,停止了血液的流动。只在几秒钟之内,他便假死过去。浑身冰凉而僵硬起来。
过了没多长时间,那看守就悄悄地走了进来,他打开铁栅门。试着赢宇翔的鼻息,又摸了摸赢宇翔的颈动脉,嘟囔了几句:“死得挺快的,那小二还真没骗老子,这毒药就是好使!”他蹲下身准备搜赢宇翔的衣服。
“叭!”千重景悄无声息地走过来,用棍子把他打晕,然后,捏开他的嘴巴,把地上菜饭,用勺子拔拉了半碗进去,强塞进他的嘴巴里。“起来,起来!”他用脚踢着赢宇翔的身体,“别装死了,快起来!”
赢宇翔正难受着呢,冰凉的体温,僵硬的肌肉,这些都可以忍受,唯独那种麻木的,像无数针扎的感觉,让他痛苦不堪。
“死啦?”终于缓过劲来,赢宇翔便一骨碌地爬起身,他走到那人跟前,看着他七窍流血的样子,觉得恐怖至极。“这什么毒,这么霸道?”他问千重景。“估计是从地红提炼出来的。”
“地红?”赢宇翔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是一种毒蘑菇,有指甲盖这么大,鲜红色的,很艳。往往长在石缝里。山里人家喜欢用它药老鼠什么的。”老头一边说着,一边把死人的衣服往下扒。“你愣什么,赶紧脱衣服啊!”他踢了赢宇翔一脚。“脱衣服,干嘛?”
“换啊,你跟他把衣服换过来!”
赢宇翔觉得膈应极了。他屏住呼吸才换上那死人的衣服。在千重景的帮助下,他易容成那看守。拖着“赢宇翔”的尸体,拉出了地牢。
等出了地牢后,赢宇翔便发现,这处地牢,原来是修建在山谷里。他拖着那尸体,没走多远,就看到树林里站着一个人。“王强,这边儿!”他冲着赢宇翔招手。“我已经把坑都挖好了!”
赢宇翔极是不自然地拉着那尸体走过去,他一句话都不敢说,真怕露了馅儿。“来,我帮你,把他丢坑里!”说着,他就走了过来,拉起了死人的两条胳膊。赢宇翔仍拽着那两只脚,两个人齐心合力便把那死人抬了起来,扔进了坑里。
赢宇翔拿起铁锹,装模作样的干起活来。“王强,这家伙有多少钱,你搜没搜他身?”赢宇翔掏出二十几两银子,他尽量学着那人的话:“是个穷鬼,只有这么多!”他把银子扔给了那人,继继填着土,把坑埋严实了。
赢宇翔跟在那人身后,回到住处,原来,这处地牢只有两个看守和一个做饭带采买的厨子。想来这里也不会关什么重要的犯人。赢宇翔回到那间属于王强的屋子里,他刚要躺到床上去,就听到门外有人喊。
“王强!”他只“嗯”了一声,继续爬到床上去,拉开被子便钻了进去。“王强,你这么早睡觉?”是那个看守,他推开门便走了进来。“我有点儿头疼,心慌!”
“不是吧,这又不是第一次杀人,有什么可怕的!”他坐到桌子边,拿起茶壶,倒了一杯看不着热气的水出来,就那样“咕嘟,咕嘟”地连着喝了好几口下去,“头儿又会怪罪的,他心知肚明!反正那些人,早晚都得死,既然抓回了来,就不能放走。万一暴露了这处地牢,死的就是你和我。”
“嗯!”赢宇翔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我有点儿困了,睡一觉,吃饭的时候不用喊我!”
“好吧!”那人站起身走出了门。
等到天完全黑了下来的时候,赢宇翔已睡足了觉起来,他顺着亮光走到厨房里,看见那厨子正抓着一条鸡腿,正啃得起劲呢。“他呢?”赢宇翔一进门就问。“下山找娘们去了!”他笑得极为淫荡,“这几天把那小子憋坏了!”
“你把银子都给了张亮?”他奇怪地盯着赢宇翔,把赢宇翔吓了一跳,以为露出马脚来了呢,“这一次,不是归你么?”他摇了摇头,“你到挺大方的,你咋不说给我点呢,怎么就全给了他?”
听他的话语,赢宇翔有点儿明白了。怪不得,进地牢里的只有那个叫王强的呢,原来,是早就分配好的人头。“给你!”赢宇翔把十几两从死人身上搜出来的银子,扔到厨子的桌前。“这次有五十多两,三个人分吧,我觉得那小子邪性,别tm死后光找我一个人,你俩也帮着担点儿吧!”
“你tm也太胆小了吧,找你?”他把鸡骨头扔到桌子,喝了一口酒,“我tm这几年,弄死多少?没一个来找的,人死了,就像这灯灭了,怕个球呀!”
一零四、出山
( 怪石嶙峋,山峦叠嶂。ww层层绿意掩映在片片青灰色的山石间。
赢宇翔回首看了看,隐藏在高可入云的山石后的,他呆了足有两个月的那地牢的方向,长长地叹了口气。也不知便宜师傅千重景最终是否能驱毒成功?万一晋南王在大面积搜索无果后,会突然意识到“灯下黑”的道理而搜查到此地呢?那便宜师傅恐怕就在劫难逃了。
就算他扮成了王强,没人可以识别得出来,晋南王府的那些小浣鼠的鼻子,却都不是吃素的。
“我说老头,你到底偷了晋南王什么东西,让人家堵进了老鼠窝而出不去呢?”赢宇翔有次练完功后问千重景。“唉,别提了,老夫此次算是栽到家了,”他满脸的郁闷,大有憋出内伤的可能,“指定的物品不但没拿到,还替人背了黑锅!”
赢宇翔大笑起来,“那就是说,你也不知道那晋南王到底丢了什么东西?”老头摇了摇头,“委托人只点明是王府密室里一尺见方的雕着凤鸟的檀木盒,”千重景恨恨地咬着牙齿说:“老夫进到密室,看到架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盒子,还没到近前,就触动了机关。也幸亏老夫退得快,只被一只箭矢咬在了肩膀上,要是被咬两口,老夫当时就没命了!”
“晋南王的东西肯定是丢了,否则,他也不会花这么大的人力、物力来找老夫,就是不知道被什么人取走后。栽赃给老夫……”
“真够衰的!”赢宇翔想,负负得正,拜了衰人做师傅,他是不是从此就可以转运了呢?“是什么人委托你做这事的?那委托之人,”赢宇翔觉得这中间肯定有关联,“会不会同时又雇了别家?”
“晋南王密室里放的东西,毕竟不是大白菜,想必知道的人绝对超不过十个数之多,那给你做扣的说不定就是雇你之人?”赢宇翔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即使不是。ww也是知情的那个。
假如这东西足够重要。换他也会这么做的。既得东西,又有人背黑锅,何乐而不为呢?
“不提了,百变门的声誉都毁在了老夫的手上。”切。赢宇翔撇了撇嘴。 “还百变门呢。不知道的,以为你这百变门有多少门徒呢!”他早在拜师前,就已经知道。百变门向来是一脉单传的。否则,千重景也不会在他快要死的时候,非要收赢宇翔为徒,还不是怕他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他那所谓的百变门就失了传承,断了香火!
一个人的门派,还算门派?加他才二人,赢宇翔嗤笑着摇摇头。
当他走出山口,无意抬头时,见那红红的太阳已然跳到了半空,让原本还感到寒凉之意的赢宇翔,霎时就觉得身上的衣服热得有些穿不住了。
看这山里的天气,完全可以用“早穿棉衣午穿纱,晚抱火炉吃西瓜!”来形容。
赢宇翔知道这天气都已经进入到农历的五月份了,再有几天就夏至了。但这地方已经有三个月没下雨了。那被干旱席卷过的大地,他一眼望过去,几乎所有的树木花草都懒洋洋地耷拉着脑袋,显得无精打采的样子,有的甚至枯黄、卷曲了老叶子的小半个边儿。
赢宇翔从怀里掏出厚厚的绢书,那绢书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药草的香气,他知道,这是古人用来防虫、防腐的手段。这书是便宜师傅在得知他要下山时,送给他的。同时送他的还有几样用来做简单化妆的工具。
那绢书就是一本识物大全。上面画的都是各种矿物、植物及动物的原貌、分解说明图,还有大概的产地、分布状况等。
赢宇翔坐在一块石头上,细细地查找着,找那种叫黑草的植物说明图。他的皮肤过于白晳,充当樵夫,不用详加盘查,用眼一看就是李鬼。如果把黑草加上烂泥,在皮肤上抹过一遍,立刻就成了那种极富光泽的黝黑的、天然樵夫色了。装渔民都能混得过去。
黑草,在这山中就有,它是一种喜阴植物,往往生长在大树根部或山背面的巨石缝里。
赢宇翔记住了黑草的模样,他把书继续揣回到怀里。然后向左转,爬向山谷左面的大山上。他之所以要快速的出这条山谷,就是怕被晋南王的人看到。这途中,已经有两拨岗哨与他打过了招呼,他也付出了四两银子的代价。他不能总顶着王强的面皮,在这山里晃悠,因他的那便宜师傅还要接着用呢那面皮呢。他想是要装扮成一个进深山里打柴的樵夫。
赢宇翔之所以,不能离开这大山的附近,因为,他要为师傅寻找一种叫衢鹖的鸟和叫岫狖的小动物,还有一种叫擩蚴的虫子。
这几种活物,赢宇翔连名字都没听说过,更遑论是见过了。师傅只告诉他有赭石的地方,很可能会有擩蚴;有红枫的地方会有衢鹖;而有风铃木的地方,会有岫狖。因为岫狖喜欢吃风铃子。师傅说的这一大堆术语中,赢宇翔只知道“红枫”二字。他也只是听说过香山红叶,知道那枫树的叶子是在秋天才变红的。
“红枫,红枫,那树叶子从出芽就是红的,一直都是红的。”千重景敲着他的脑袋,“你只要漫山遍野的看到红色就过去,在这个季节里,也就那红枫树才是鲜红色的。还有紫嶶、红叶李什么的,虽然也泛点红色,但是那种很暗的,像熟猪血的红。”
赢宇翔记住了,所以,他现在往能看到红色的山峰的地方攀爬。
翻过两座山头,赢宇翔就找到了黑草,他很快就把自己变成地地道道的樵夫了。皮肤泛着黝黑的光,脑袋上顶着自己编的宽沿的、绿色的柳枝帽。脚上穿着柳编鞋,只是那柳编的壳里还套着原来的鞋子。
他感觉自己就像丛林军似的,时刻准备着在丛林里作战。
爬了十多座山头,赢宇翔的两条腿都开始转筯了,他也没转到那座万绿有红的山峰前,反倒是,他站在山顶,看那座有着片片红色的山峰似乎更遥远了些。
树影慢慢地开始变长,赢宇翔从树上抓了些蝉,金牛虫之类的用火烧得黑乎乎地便那样吃掉了。不过,他只吃个半饱,便开始往山下走去。
等天黑得透底了,赢宇翔才终于走完山路。
一零五、鸡蛋不能装在同一只篮子里
( 离着大山不远的地方,便有一处村落,赢宇翔进到村里后,随便找了一户农家,借宿了一晚,待第二天清晨,他便雇了这家人家的驴车,往杨树浦码头赶去。ww
这处山庄,离着杨树浦码头,并没有多少路程。在这天还不到晌午的时候,那成行成列靠拢在一起的各种船只便远远地就看到了。他雇驴车,花费了还不到十个铜板,这让赢宇翔诧异了好一会儿,对这世的钱,用那世的标准来衡量,他还真是在犯极大的错误。那农家却开心地赶着驴车走了。
赢宇翔先到码头去看船,他也知道“赛尔号”不可能总停留在原地,继续等着他,但他就是下意识地想要。或许,他不是想找船,而是想要找到虎克才是正宗。
在他的脑海里,他已把虎克当成那世的狗子来看待了。
水边也停留着一艘中型的客船。赢宇翔想要上去转一圈,却被一个中年男人拦住了。“请把票拿出来看看!”那人伸出手,对赢宇翔说道。“我只是想上去找个人,并不是要坐船!”
“不行!没票一律不许上来,这是老板的规定!”那人有点儿蛮横地说。赢宇翔只好悻悻地走下踏板。他不想闹事。况且这船就是上去了也没用。他暂时还不能去京城。
便宜师傅,还等着他去救命呢,他要是溜之大吉了,是不是有点儿不地道?做人应当知恩图报,便宜师傅。不但教了他本领,最重要的,是救了他一命。直到此时,赢宇翔才后怕起来,以他的道行,如果没师傅,恐怕现在,早已成了地牢里王强的毒下鬼了吧!
赢宇翔继续在码头上,四处转悠,他也不知道。究竟在寻找什么。或许只是抱着一个飘渺的希望吧。而这里又到处都是人,乱哄哄的,看得他有些眼晕。
他买了一卷子粗布,准备在山里搭帐篷用。又买了只烧水的铜壶。还有一只熟铁锅。看着越买越多的东西。赢宇翔的眉头皱在了一起。“小哥,买只筐子把,要不这么多东西你怎么往走拿啊!”旁边的一个。一看就像是农夫的男人过来搭讪,兜售他手里的东西。
“怎么卖?”赢宇翔低着头边挑边问,那筐编的要比他编的规整多了。“不贵,两文钱。”
“哦,那就要这两只吧!”赢宇翔于是便挑了两只有半人高的柳编筐,“怎么没有绳子、扁担什么的?”他只是下意识地问了问。“有,有!”那卖筐的男人,冲着远处喊了一嗓子,立刻就跑过来一个跟他长得有些相似的男人。“这小哥要绳子和扁担。你那边的正好拿过来一副,便宜点儿卖给这小哥。”
那男人于是就又往回走去,“你稍等等,那是我弟弟!”赢宇翔点点头,“你们哥俩长得倒挺像的,你这筐子,都是自己编的吗?”那男人笑着说“也就这点儿手艺,农闲时,挣两个活钱养家糊口!”
赢宇翔用扁担挑着满满两大筐的东西,往市场外面走。当他路过鱼市的时候,突然就有一双大手,拉住了他的肩膀。回头一看,“虎克?”赢宇翔激动得有点儿忘了自己身处何地了,直接就把筐子放到地上,却被污水溅得花了裤角。那鱼摊前满是污水横流。
“虎克,帮我挑下担子,咱出去再说!”赢宇翔把扁担递到虎克的手里,他俩刚转身要走,从摊子里走出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瘦得浑身捏不出几两肉来。“朱三,去把这筐鱼送到王大人府里!”
“朱三?”赢宇翔能觉出虎克听到那个瘦老头说话时,浑身都在颤抖,他很是诧异地问:“这是我弟弟,什么时候变成了朱三了?”
“我管他是谁弟弟,我花了钱买了他,他现在就是我的奴才!”那老头从怀里掏出一张契约纸,在赢宇翔眼前抖了抖,“二十两银子,我用二十两银子买了他,你知不知道?”
“他是自由身,什么时候变奴才了?”赢宇翔觉得很是奇怪,“虎克,你自卖自身了?”虎克拉着赢宇翔的手,像小狗那样,可怜兮兮地望着他,摇了摇头。
“完了!”赢宇翔知道是碰上人贩子了,这是一个没有人权的时代,根本就没地方说理去。“你说吧,你要多少银子,才能让我把他领走?”赢宇翔问那干巴老头。“三十两,低于三十两,我不会转让给你的。”老头伸出三个手指头,在赢宇翔的眼前晃着。“三十两?”赢宇翔没有好声气地道:“你自己留着吧!”
赢宇翔担起筐子就走,虎克跟在他身后也要走,却被那瘦老头用手拉住。“喂,他不是你弟弟吗?”赢宇翔停下脚步,“是我弟弟又咋样?就十两银子,多一分都没有。十两银子,我都能买头牛了!”赢宇翔对那老头没有一点好印象。大不了,他找师傅配点儿药,到了晚上,把老头全家都药倒,再把人偷出来。反正,他现在成了百变门的弟子,是那神偷门的人,就跟光ρi股坐瓜田里,不屎也屎了。
“十两就十两,我真是亏得找不着家门了,你弟弟看着人模狗样的,脑子却不灵光,做啥啥不像,吃啥啥没够!”
赢宇翔掏了十两银子扔给老头,他也没觉得虎克有老头说得那么没用。或许是因为他一直都把虎克当家人来看待的缘故。不过,虎克能吃,这一点赢宇翔承认
二八小子,吃死老子。
虎克咧着嘴开心地笑着,他担着担子走在前面,赢宇翔跟在后面。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鱼市场。“饿!”还没出码头,刚走过马路的转弯处,在一家饭店的门前,虎克就把担子放了下来,他揉着自己的肚子,对赢宇翔说。
赢宇翔看了看那饭店的门脸,是一家酒馆,里面没什么人。“虎克,听话,再走走,找一家人多的店进去,好不好?”虎克撅着嘴,有点儿不高兴地拉起扁担,继续往前走去。
又走了十多米远,赢宇翔跟在虎克的后面,仰着头正看街对面的门店,突然有个小孩子撞了他一下,他只是往后退了一步,没什么事情,那孩子却摔倒在地面上。
赢宇翔急忙弯下腰去扶,那孩子却打开赢宇翔的手,自己快速地爬起来,往街对面的一个小巷里钻进去,几步就不见人影了。
赢宇翔看到一家卖牛肉面的饭馆,里面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于是,他拉着虎克就进了那家店。“客官,要点什么?”店小二,非常热情的上来问候,赢宇翔 看见有红烧牛肉块,于是他就点了几斤。把手伸到胸前去掏银子时,却突然发现里面空了,原来还有不少的银块,竟然一个都没有了。
“怪不得那孩子不让人扶了,原来竟是个小贼!”赢宇翔苦笑着摇摇头,只好从袖袋里掏出银票来。“看来,鸡蛋真得不能装在同一个篮子里。”
一零六、忍耐无极限
( 赢宇翔带着虎克上山了,两人把帐篷搭好没多久,千重景便找了过来。“小子,这两天都没练功,是不是?”一见面,便宜师傅就敲着赢宇翔的头说:“莫不是,你真想要躺床上动不了?”他捏着赢宇翔的肩胛骨,“一日不练十日荒!练功就这样,天天练,不见得能进步多少,但一天不练,就倒退了好多。你这功算是白练了,”他继续往下捋着赢宇翔的经脉,捏了捏他的大腿和小腿,他的中指突然在他的膝盖处点了一下,赢宇翔疼得“哇”的叫出声来。
“看着没,这条腿都堵在这儿了,你如果不在一个月内,把它疏通了,你这条腿就算是废了!”
“老头,你说得是真得,不会是唬我的吧?”赢宇翔被吓到了,他可不想做瘸子。“老夫可没功夫跟你白扯,千挑万选,怎么会选你这么个懒家伙?”千重景继续拿着棍子敲打着赢宇翔的头顶。
“别,师傅,别敲了,我练还不成?”赢宇翔说完就找了块石头练功去了。虽然那种全身骨节要爆裂开的疼痛,让他很难忍受,但一想到会终身致残,不是瘸了就是瘫了,此时,就算再痛再难忍受,他也得咬着牙坚持练下去啊。
挺胸、撅臀,赢宇翔尽量把自己的身体往大s形靠拢,心中默念着口诀,往脐下三寸,藏精之所,也就是所谓的丹田之处,凝聚源力。虽然口诀已被他背得滚瓜烂熟,源力也一点点地从奇经八脉里抽丝剥茧的析出。涌聚到丹田。在丹田处形成拳头大小的一团。
但赢宇翔照着口诀,把那已凝聚成团的源力往四肢百骸分流时,强烈的痛楚却不期而至,他瞬时就晕厥了过去。
千重景装成了王强的样子,绝不是菜鸟赢宇翔能比的,他装得惟妙惟肖,在地牢外面随处走动,也已和赵亮还有厨师打得火热。
地牢里已经没有了任何犯人。但他却不能走太远。
他的身体现在就像一块磁石,说得更准确一点儿,他那中了毒的身体。对于那些大型的食肉猛兽来说。就是唐僧肉。方圆几公里之内,嗅觉好的食肉动物,都能顺着气味儿而找到他。
这种“血竭”毒素,是从一种叫“乌蒙”的深海鱼的血液里提炼出来的。它潜伏在人体里。虽然对人体造不成多大的伤害。但它对食肉动物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王府的地牢,是用青刚石修建的,而青刚石多多少少能屏蔽掉乌蒙血的气味。所以,千重景才要无时不刻地躲进这地牢里。否则,说不定哪时哪刻就有什么凶禽猛兽被引诱过来,要了他的老命。
而乌蒙血最大的特点就是进入到人体后,会和人的血液迅速结合,虽然不造成伤害,还有清理杂质的功效,但想要彻底清除它却会变得异常艰难。
千重景从古法里淘得一个方子:那就是用岫狖的血,把人体里的乌蒙血置换出来,然后,用衢鹖鸟的血洗涤尽岫狖的血,再然后,用擩蚴的血清除尽岫狖的血就行了。尽管那方子记载的很简单,几句话就概括了,但其中的凶险,却不为常人所知。
岫狖和衢鹖的血有剧毒,这本是大众普及知识。稍有不甚,点滴的血就能让千重景化骨扬灰。不过,这毒血难不倒千重景,加点灰灰草就可以去毒了。问题是,他现在进不去森林深处,指着赢宇翔把那些血搞来,还不知猴年马月呢,这也是他为什么要盯紧赢宇翔抓紧练功的缘由了。
赢宇翔昏迷了几分钟后,慢慢地苏醒过来,疼痛让他的四肢发出轻微的颤抖。细密的汗珠也从额头和鬓角渗出。赢宇翔忍着撕心裂肺的疼痛,继续凝聚丹田之中的源力,往四肢末稍疏理。
这功法还真就不是正常人能练的。要不是赢宇翔被千重景强行喂食了壮骨拓筋的药丸,如不把药力行开,就有瘫痪的可能,打死他,赢宇翔都不会遭这个罪,练这种疼死人的功法。
他越看那个老偷儿,越觉得他就是个变态狂,说什么收徒弟,支撑门面,其实就是想着法子折磨人。他就是那个傻兮兮自己撞进网里的猎物。这难道就是他的宿命?那世被死人妖折磨,好容易逃脱她的魔掌,现在,又不得不自己给自己上刑罚。
赢宇翔一边腹诽,一边持续催动丹田,加大力度来折磨自己的神经。痛吧,痛钝了神经,就不会痛了。
忍耐无极限!
千重景在山上只待了一小会儿就走了,剩下虎克一人,坐在山石上无聊,他看到赢宇翔练功,也装模作样地学起来,也不知是真会还是假会,不过,他的s形弯得要比赢宇翔到位多了。
赢宇翔有时痛的会出声,他也时不时地喊两嗓子,至于是痛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的,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循环了几个大周天之后,赢宇翔觉得虐得差不多了,他开始收功,完成了今天的任务。
此时天已过午,毒辣的太阳烤得树叶似乎都在“哗哗”作响。赢宇翔钻进帐篷,却感觉到里面比外面的温度还要高,立刻,他就又退了出来。
“饿!”虎克见赢宇翔动了,他也赶紧结束自己的s形体,跑过来拉住赢宇翔的袖子,用近似于讨好的声音说。
赢宇翔下到山涧,用煮水的铜茶壶,把米洗干净,找了块小石头把壶嘴堵住,就用那茶壶开始焖米饭。待那米用大火,烧开了在壶里滚过几滚后,他把大火撤掉,只留下快成灰的几根树木头,然后,另起了炉灶,把市场里买来的牛肉,切成寸把长的块,糊进那只熟铁锅里。
“看着点儿火,别让锅煳了!”他交待给虎克,自己则拿了锹,拎了一只空筐,把筐里的东西都倒进帐篷里,就往过来的那座山上攀爬,他记得在那半山腰上生长着许多山药。赢宇翔很爱吃山药,就是那种野生的,略带些苦味的,他也爱吃。
途中,他看到了马齿苋,于是,就用铁锹铲着连根一起扔进了筐里。
赢宇翔只用锹挖了十多根山药,便返回了帐篷所在地。他背着山药,在下山的时候,突然,看到几棵那种长着双排牙齿叶的树时,他想起了大蛋和二蛋,于是,他学着他俩,也去刨那树的树根,结果,真让他刨出了茯苓。
赢宇翔把山药、茯苓和马齿苋洗干净后,统统放进牛肉锅里,与牛肉一起炖得烂烂的。没什么调料,他只放了一点盐,不过,炖出来的菜却相当的美味,虎克吃了多半锅,把肚子吃得浑圆浑圆的,吓得赢宇翔直怕他给撑死了,岂不是他的过错?
一零七、习惯了就好
( 赢宇翔在山上,一呆就是两个月。ww每天,便宜师傅都会过来一小会儿,指点他练功。
什么事情都是习惯了就好,疼痛也如此。
赢宇翔练功的时候,浑身的骨节,肌肉,甚至每一个毛孔,都能感觉到疼痛,疼痛到崩溃的边缘。这种疼痛从初始到完结的过程,每天都在不停地上演着,一旦有一天,哪一处神经集结的地方,迟钝了,或者没感觉了,他都要仔细地体味,把丹田聚集的源力分成的细丝,在那处地方反复地扫描着,直到恢复了惯常的痛感才放过,这是不是说,他有点喜欢上了那种痛楚的感觉?
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赢宇翔吓得机灵灵地打了个冷颤。人的习惯好可怕啊!怪不得那世界,按摩(正规店,那种也能疼出一身汗的按磨)、刮痧和烫脚店,比比皆是呢。
原来有人就是喜欢享受那种痛楚过后的快感!这归不归类于变态的范畴?
赢宇翔从最初的坚持半个时辰到现在的每天坚持四个时辰,他明显能感觉出身体灵活度的改变。而他全身206块骨头的骨密度也在不断地加强,尤其是骨与骨相连的韧带,不但变得强劲有力,而且弹性也在成倍的增长。相应的,那些肌肉、血管,筋膜、脂肪之类的,也变得格外的柔韧而且弹性也极好。
只两个月的时间,就能看到效果,这让赢宇翔不禁喜出望外。
当身体的硬件得到极大的改善。自然他也就可以改变身体的形态。他已经很轻松的就可以把自己拉长成二米左右的巨人,或者缩短到一米以下的矮人一族。也可以把整个身体团成球形,或者叠成方形、三角形之类的。
变形术,说穿了,其实很简单,就是需要内在的机理条件做依托,而易容则需要由许多外部条件的满足,才能得到改变。相对的,后者更难学一些,至少要具备美术、药学、心理学、语言学等基础知识。是需要多学科的综合应用。
比如像赢宇翔这样身高在180以上。体重120斤左右的瘦子,变成一个170以下的,体重160的胖子,变形术完全可以轻松的做到。瘦子变胖子。只要在身体里充满了丹田源力。不胖也胖了。而胖子变瘦子。那更好办了,压缩肌肉组织,还有脂肪就可以了。反正人体的百分之七十五。都是水份。把水份蒸发一部分就可以了。
可是,一个人的外形装扮的再像,且不说他的动作行为,单单的只一张嘴巴,就把人家原本的南方口音,说成了北地方言,这样的易容,还有什么意义?难道统统解释成“头撞了,失忆”吗?失忆也没这么失忆的。
赢宇翔觉得自己要学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慢慢来吧,罗马不是一天能建成的!
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他的手突然停在那儿不动了。“不会吧?”赢宇翔下到谷底,对着从他脚边流过的清溪发呆。“都八个月了,”他弯曲手指,一个一个的数过去,“三、四、五……”
他用力地揪了揪了头发,他来这个时空已经八个月了,他的头发竟然还是板寸,似乎一点儿都没长。这怎么可能?他有些迷惑了。
天天顶着这样一个非常有别于这个时空——大华民国的脑袋,他想不特殊都很难。还不如把头发通通剃光了,人家或许以为小时候得过瘌痢头呢。
“老头,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我的头发变长?”赢宇翔问千重景。“小子,你怎么一点礼貌都没有?”老头拿着棍子就敲在了赢宇翔的脑袋上。“叫老头才显得亲热,叫师傅多生份那?”赢宇翔嘟囔着说。“什么?”他说得太含混,老头没听清楚。“师——傅!”赢宇翔突然加大音量叫了一嗓子。把坐在石头上发呆的虎克吓了一跳,他一个蹿跃跳得老高,然后,又坐回到石头上,仰着头看赢宇翔,搞不明白发生的什么事情。
“自己看吧!”千重景扔了一本薄皮书给赢宇翔,“有野兽过来了,你也赶紧下山吧!”他说完就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野曾?”赢宇翔没明白老头说的野兽指的是什么。野兔他到是见过,这山上还有山鼠、野鸡、刺猬,穿山甲什么的,所谓野兽应该是指对人有威胁的动物吧。
他于是也赶紧收了帐篷,让虎克挑着,急急忙忙地下山去了。想那野兽肯定是被千重景招过来的。看来他是不能再在这里呆了,千重景为了他,连自己的老命都不顾忌了,这地方要是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东西,那晋南王不怀疑才怪呢。
赢宇翔和虎克刚翻到对面的那座山头上,他就突然看到他曾经搭帐篷的地方,来了几只腹部带有大块的深色云状斑纹的很像云豹的,一看就是猫科的动物,但其体型至少有牛犊大小。
那几只大型云豹,在那处地方,不停地转着圈,走走停停,用前爪这里扒拉扒拉,那里扒拉扒,还用鼻子到处嗅嗅,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似的。它们在那地方,转了有几分钟后,就又顺着千重景消失的地方,慢慢地走过去。
糟了,赢宇翔直觉地感到,千重景恐怕有麻烦了,但他却无能为力。
赢宇翔和虎克一路走着回到了镇子上。杨树浦虽然没有三岔口人多,但它在大华民国也算是个中型的镇子。常住人口也有十几万之多了。当他看到街面上有写着出租房屋的广告时,便进到里面去打听了一下,结果,那要出租的房子竟然是大杂院里的一间七、八平米的屋子,赢宇翔看了看,觉得住在里面极其的不方便,于是,他便和虎克找了家客栈住下了。
虽然客栈相对贵一些,但也只是暂时的。赢宇翔把两只筐子放好,“虎克,你就在屋里呆着,哪儿也别去,我一会儿给你买吃的回来!”赢宇翔说完就出去了。
转了有五、六条街,赢宇翔才在很偏僻的巷子里找到一家铁匠铺子。“师傅,这个东西能打出来吗?”赢宇翔把画着三棱刺的草纸递给那个老师傅看。
“行,你放着吧,明天过来取,可以吗?”
ps: 慢慢写吧,看来这书要写很久了!只为喜欢看的亲们写!
一零九、卖药
( 赢宇翔躺在一块大石头上惬意地晒着太阳,天空洁净的如洗过一般,没有一丝儿的云。ww风也只是偶尔才会掠过耳畔,却送来了浓郁的栀子花的香味。
虎克和板儿砖两个人挥汗如雨的用镐刨着山石。
在他俩身旁的木桶里,攒动着数十只擩蚴。赢宇翔看那擩蚴有点儿像“钱串子”。只是它们的颜色是深红色。
而每只擩蚴身长又都在三厘米左右。它们的身体两侧长着许多毛茸茸的腿,看了让人头皮发麻。而在它们的头部下面,还长着一对钩状的颚足,那颚足的末端呈爪子状,在爪的顶端是毒腺的开口处,受到刺激后便能分泌出毒液来。
很奇怪,擩蚴的腺毒竟能中和衢鹖鸟的血毒。
虎克扔了镐,走到赢宇翔的面前,他推了推赢宇翔正在遐思的脑袋。“饿!”虎克已经能蹦出很多单音节的字来,让赢宇翔明白他的意思。“自己到锅里去盛,已经煮好了,叫上板儿砖一起去吃吧,等吃完了,找个阴凉点儿的地方,休息一会儿再接着干!”赢宇翔越来越觉得自己有做恶霸地主和大资本家的潜质了。
日头正当午!
被虎克搅得没了发呆的心思,赢宇翔从石头上站起身,往脑袋上扣了顶草帽,便往对面那座陡峭的山峰上去攀爬。直立的崖壁矗在那儿,像座二十几层的高楼大厦。
赢宇翔从腰上解下来三爪抓钩,在空中用力悠了几圈。然后甩脱手,那抓钩就带着长长的绳子挂在了崖壁翘出的一块岩石上。赢宇翔用力扥了扥那用黄麻捻成的绳索,感觉那抓钩抓得够牢实。他便拽着绳子,蹬着崖壁,来回倒着手,攀上了崖壁中间的那块大石头上。
当他站在那儿,往下看虎克和板儿砖坐在石头上吃饭的身影,那俩人小得像鸡崽儿。在他又准备向上悠绳子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天呐。我要是爬上去了。可怎么下来啊?”赢宇翔摇了摇头,“带俩抓钩就好了!”他背靠大石,坐在那儿休息了一会儿,就又捯饬着绳子慢慢地下到底下去了。
赢宇翔仰头盯着那高耸入云的峭壁。又有点儿不甘心。抓钩还在石头上挂着。他无法拿下来。有点心疼。怎么说,这东西也花费了虎克很多力气才打造成的。于是,他去砍了一根两米多长的树杈。把那树杈绑在抓钩另一头的麻绳上。他又抓着那绳子蹬上了悬崖。
他把绳子连同那树杈一起拽了上来。
等他爬上山顶的时候。他才觉得他真是够英明。那山顶上光秃秃的,竟连一棵乔木都没有。整个山顶的面积,也没有一个足球场大。赢宇翔绕着圈子转了一遍。他在中间的鬼箭羽灌木丛下,发现了几株神仙草。
赢宇翔从怀里掏出那本识物大全,对照着书中精美的图片,点点头,“真是神仙草,这下可发大财了!”一株神仙草,药铺收购它至少得二百两银子。赢宇翔数了数,藏在鬼箭羽叶子里的神仙草,竟有七株。二七一千四百两银子,哇,真应验了那句话:人追钱,追不上,钱追人,跑不掉!
小心翼翼地挖出神仙草,赢宇翔脱下衣服,把它们裹在衣服里。然后,他从左胯摘下那柄虎克锻造的、宽约一寸,两尺多长刀不像刀,剑不像剑的,但开着一面刃口却很锋利的武器,把很大丛的鬼箭羽全部砍倒。拖着就扔下了悬崖。
鬼箭羽在那个时空也叫卫矛,它的枝条或翅状物,有破血通经,解毒消肿和杀虫的功效。在这时空,虽然不如神仙草值钱,但还是能卖点儿钱的。赢宇翔现在最缺的就是钱。
上山容易下山难!
直立的峭壁,想找到能蹬脚的地方,其实也挺不容易的,赢宇翔还想着要收回抓钩,自然,两处蹬脚的地方,就不能距离太远。否则,那区区只有两米多一点儿长的树杈,怎么可以轻松地把抓钩捅下来呢?
幸亏千重景呆在牢里出不来,要不然,让他看到收了如此笨拙的一个徒弟,还不郁闷得三魂出壳?
赢宇翔好不容易下了悬崖,此时的天空已经有点儿要日薄西山了。虎克和板儿砖,已经挖了有近千条的“毛毛虫”,分放在两只桶里,赢宇翔只看了一眼,就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
“这么多的擩蚴,要放哪里才好?”赢宇翔觉得,他是不是做了一件蠢事?“应该,先去找岫狖和衢鹖。”
最终,那近千条的擩蚴,不得不让板儿砖花了三天的时间用火焙干了,与神仙草和鬼箭羽一起卖到了药铺。擩蚴和鬼箭羽两种加起来,也没卖了二十两银子,而神仙草七株就卖了一千五百两银子。之所以能多卖一百两银子,完全是因为那草不但过了五十年的年份,而且根系还带着原生的土。
赢宇翔找了牙人,把杨树浦的房子转租了出去,只得回八两银子。他在晋城,又花费三十两银子才租到靠河边的一套房子。晋城的房租,明显要比杨树浦贵了一倍还不止。他现在的这套房子,离着中心城区很远,要是在杨树浦,像这种地界的房子,只十两银子就可以了。
到了晚上,赢宇翔继续打懵一个狱卒,进了晋城大牢。
为什么要选择晚上到牢里看千重景?那实在是因为,赢宇翔化装的水平太差。他根本就没有美术功底,能把一个人的大致模样,画到自己的脸上,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了。所以,他的水平,也只能是在光线很暗的地方现现眼。否则,在大太阳底下,或者光线明亮的地方,一眼就能被熟识的人看破。
千重景被折磨得已不成人形。
“师傅!”赢宇翔有点儿哽咽地喊着千重景。“哦。是小子来了,”他勉强地睁开眼眼,看了看赢宇翔,又闭上了,慢慢地蠕动嘴唇说:“这把——老骨头——还禁——得起——折磨!”赢宇翔束手无策地看着老头,“有擩蚴的地方,我找到了,随时都可以挖它个百八十条的。等天亮了,我就去十万大山,去找岫狖。我听一个老猎户说。他曾经在十万大山的某处看到过风铃木,我答应给他十两银子,让他带我去。”
“你现在——没有——自保——能力,别——去!”赢宇翔听出了老头对他的关心。很是受感动。“赵德——庸。一天——找不到——东西,老夫——就一天——没有——生——命——危险!”赢宇翔得凑到近前才能听清楚老头那时断时续的话语。
赢宇翔有些默然了,那样得忍受多大的痛苦!不是常有人说:死罪好忍。活罪难受么?
赢宇翔虽然性格懒散,总是得过且过,但并不代表,他没有血性。他已暗下决心,即便是九死一生,也要尽快帮师傅到十万大山里找齐了岫狖、衢鹖,还有灰灰草什么的。
……
虎克吃完了满满一大锅子的牛肉面。他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看那样子似乎还有点没吃饱。赢宇翔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这吃货也太能吃了,这要多少钱才能养得起啊!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杨树浦码头的那个鱼老板,在从他手里接到十两银子后,会长舒一口气。
他现在要是也 ...
(能把这吃货转让出去,也会长舒一口气的,而且还会偷着从梦中笑醒。十个板儿砖也未必比他能吃,而且板儿砖还要比虎克机灵、能干多了!
板儿砖的牛肉面做的那真是一绝,吃得赢宇翔把自己的舌头都想吞掉。也难怪,虎克会独自吃完满满一大锅子,还意犹未尽呢。
“虎克,把东西收拾好了,装筐里带走!”让这吃货做个运输工具,还成!那两大筐装了有百十来斤的货物,他挑起来走路,竟像挑着儿童玩具似的。
或许能吃才有力量吧!
赢宇翔身后的背筐,也就装着二十来斤的东西,走长路,已让他有点儿吃不消的感觉,气喘如牛了。他往后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细胳膊瘦腿的板儿砖,背着比他重一倍都多的东西,连续走了这十几公里的山路,竟然一点累的迹象都没有。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赢宇翔从那个路过的山村里雇的向导阿旺,一个三十多岁的少言寡语的猎人。他手里还拉着一条银灰色皮毛、几个小时里,却从未听到过它叫声的狼犬。虽然那狼犬有个很温顺的名字叫“云儿”,但赢宇翔第一眼看到它时,就有点儿心悸。且不说它那张开足能塞进一只十多斤重的西瓜的大嘴,单它那双一到暗处就闪着绿光的眼睛,就足以让赢宇翔无时不刻地怀疑,它即便不是狼,也是狼的变种或杂交成的品种。
他干脆躲着那“云儿”远一点,万一不小心被咬一口,找谁哭都没地方去。
那向导阿旺的后面,紧跟着的是虎克。看虎克傻乎乎的样子,对那叫“云儿”的狼犬似乎一点儿都不害怕,甚至还拿了肉去喂食它,“云儿”却耷拉着眼皮,撩都不屑撩他一眼。最后,还是阿旺过来帮他解了围。“云儿,从小就不吃别人给的东西,它只吃过了我手的食物。”
哇,这狗狗养得好,赢宇翔很是羡慕!
前面的山路越来越陡,也越来越难走了。赢宇翔看了看天色已接近午时了。早晨吃的牛肉面在一个时辰前就被消化的无影无踪了。
“休息一会儿,吃过了午饭再走!”赢宇翔找了一处稍平坦些的地方,借着两棵大树的树干,拉好了三角帐篷。他拿出四根拇指粗细、六寸多长、让虎克打造的铁销子,把帐篷的四角固定在了石头缝里。
虎克拎着一只大木桶,很是自觉的就到山下找水去了。板儿砖则四处找适中的石头磊炉灶准备烧火做饭。
赢宇翔则从他身后的背筐里取出了手弩和箭袋,他放下背筐,只拎着这两样东西,下到山谷里去了。“板儿砖,你注意点儿安全,别离阿旺太远了!小心点儿蛇什么的!”这个季节,正是蛇之类的冬眠动物苏醒的时候。想它们已饿了一冬天了,肯定会很凶猛的。
ps: 岫狖的血置换乌蒙血,衢鹖的血洗涤岫狖的血,擩蚴的腺毒中和衢鹖的血毒。106章写错了,在这里更正一下。看书的亲们,大致知道下,就行了,依然就不特意地再去改了,改一下挺麻烦的。
一零十、白虎
( 沿着羊肠小道,一步步地往山下走。ww
赢宇翔躲在一块大石后面。前面几十米远的灌木丛里,能看到几只野鸡在那儿来回走动刨食吃。其中有一只艳丽的公鸡在翘首仰望着天空。他于是悄悄地拿起手弩,但目测了一下距离,觉得还是远了点儿,没什么把握。他的这把弩,有效射程在三十米以内。所以,他不得不蹑手蹑脚地继续呈s型的路线潜行着。
还没走几步路,离着那鸡们至少有四十多米远近,就被那群鸡发现,“扑拉拉”地“跑”走了。应该算作“跑”,虽然翅膀挓挲着,但仍是用两条腿往前倒腾着“飞奔”。
野鸡可不是家鸡,“家鸡打得团团转,野鸡不打满天飞”。如果不能一箭贯死,就等于白费力气,还搭上了箭支。
赢宇翔小的时候,在他家门前的那座山里就曾见到过有人用9个米毛的钢珠,连打十多弹,最后还让那只鸡飞走了。隔了三、四天,那鸡就被他家隔壁的狗给刁了回来。赢宇翔和那家的小四儿,从那只鸡身上,足足扒出了十四颗钢珠来。
赢宇翔找到一块可以隐藏身体的石头。那里正处在下风口,距离那几只鸡最多也不超过三十米。他就趴在那儿一动不动,等那群鸡自己慢慢地踱过来。
赢宇翔小心翼翼地上好了并排的三只弩箭,瞄准了那鸡群。
赢宇翔的脑袋上盖了一堆树叶子。在春天这个少雨的季节里,蚊子还没有完全的滋生出来。虽然。还有其它的什么虫子,但对人的伤害不算太大。
他静静地等待着。那群鸡却边吃边看着风景。
近了,近了!赢宇翔怎么也不会想到,那群鸡会走到距离他只有二十米远的距离,这不禁让他喜出望外。他只轻轻动了下手指,三支含着铁头的弩箭,便“嗖”地穿出,直指鸡群。
赢宇翔也像离弦的箭,飞速地奔向前。
他的运气真够好到爆。三只弩箭,其中的一支射中鸡头、另一支射中鸡脖子。两只鸡当场死亡。而只一支箭则射在一只鸡的翅膀上。那鸡着急向上飞时,却卡在了树杈上,被赢宇翔一下子就抓住了,但倒霉的是。那鸡爪子用力一蹬。立时。就把赢宇翔的手背,划出一条血口子,那血“唰”地就洇满整个手背。
“nnd!”赢宇翔知道。再疼他也得忍着,撒了手,那鸡就再也别想找到了。任着手背上的血肆意地流淌着,赢宇翔拎着三只鸡朝着驻地往回走。想那血流着流着,自然就不再流了。无须多管!
赢宇翔绕过前面的山头,拐到另一条小路上行走,他突然发现正前方的悬岩下,是乱石堆聚的山谷,而那山谷里恰恰有一条很细的溪流。在溪流边上喝水的是十来只大角盘羊。
盘羊?赢宇翔虽然没吃过,不过那时,曾在娱乐场所打工的他,常听一些飘客们讲,那羊的肉质有多么得鲜美,不比鹿肉差少许。
有这种大型的食草动物,肯定就会有狼、雪豹之类的食肉动物。赢宇翔警惕地向四周看了看,也没发现什么风吹草动的异常情况。他把那只还在扑腾的鸡,割断脖子放了血,与另外的两只鸡都压到一块大石头下面。
他悄悄地就往溪水边移动。
一只大角盘羊怎么也有百多公斤重,有个吃货在身边,就是逮头牛,也不怕吃不完。赢宇翔趴在草丛里,静静地等待时机。不是他不想立刻动身,而是直觉,纯粹是直觉,他突然感觉到一种气息,是那种能让时间凝固了的危险气息。
大角盘羊,一边喝水一边警觉地四下里张望着。赢宇翔慢慢地伸出手弩,调整好角度,他怎么都觉得距离太远,怕弩箭的力度不够,很想再往前走走,又怕惊动了盘羊群而让它们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在他犹疑间,突然,有一只白色的影子从山林间蹿出,顿让他闪了一下眼神,有点猝不及防的感觉。手弩上的三根箭,还未瞄准便射了出去。
原本那白影是要攻击盘羊的,它已咬住了一只正在喝水的盘羊的脖子,却被赢宇翔的弩箭骚扰到了皮毛。那箭支紧贴着它的背部一穿而走。
这下子白影被激怒了,它头向下一低,然后一甩脖子,松开了咬住盘羊的嘴。扭转过庞大的身躯,纵身向前,只几个跳跃,就扑到了赢宇翔的面前。
赢宇翔被吓得摔倒在大石头旁。他终于看清楚他所面对的庞大的白影是什么东东了,原来竟是一只吊睛白虎。他吓得浑身直哆嗦,却没有忘记,抬起左臂,右手按到那臂环之上。只是他太过于紧张,按错了键,把连发按成了全发,那臂环里淬过剧毒的二十根铁针,全数都被射了出去。
赢宇翔臂环里的毒针,只用一根,就足以致一个成年人死亡,而像这头重达三百多公斤的老虎,恐怕得用三、四根针才能瞬间放倒它。现在,这头老虎让赢宇翔把二十根针全部射进了它的身体里,不死得翘翘的也死翘翘了。
只是,赢宇翔要面临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这重达三百多公斤的老虎压在了他的身上,让它全身无法动弹。也幸亏他的周身全是石块,高出了他的身体少许,这才没让那从半空中突然砸下来的巨大身躯,压成肉酱。
好不容易,他才从那石头堆里忽悠出来,身上的衣服已被石头或草棍什么的刮成了那篱笆墙,破成了横条竖道的。就连胳膊、大腿,乃至全身,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
赢宇翔把手放到嘴边支成喇叭状,高声地喊了几嗓子“虎克”。待那声音传得远远的,到处充满了回声。尔后,他就蹲下身来,仔细地摸索着虎皮,想要找回臂环的铁针。只是,他的希望却落了空。
实在是因那臂环的针全部射在了白虎的正面,而他也仅能摸到那虎的背面和侧面。想要撼动那虎躯,让它翻过身来,却是束手无措。毕竟,他没怎么上过学。对于那什么杠杆原理的。根本就想不起来运用。
他也曾拿出刀来,想过要肢解了它,但看看那油光水滑的皮毛,太有点儿心疼了。所以。就把希望放在虎克身上。
赢宇翔下到溪水边。那只被虎咬过的盘羊,仍奄奄一息地躺在那儿,时不时地抽动一下四肢。仿佛是要证明它还活着似的。赢宇翔一刀就砍断了它的脖子,只是为让它少受点儿罪罢了。
“咚咚”的有脚步声,还有不同的嘶喊声从山林里传过来,让赢宇翔感到纳闷儿,他掂起脚尖,探长了脖子,把着一棵树干,使劲地往林子深处看,就见从山石后面绕出来虎克,他仍是拎着那只木桶,跑在了最前面,胸前和两肩处都有大片的血迹,而在他的后面紧跟着几个举着大刀的男人。
赢宇翔立刻绷紧了神经。
他下意识得抬起左臂,一想不对,左臂臂环里的铁针,均被他射进虎躯里了,赶紧换了右臂,左手按住臂环。他特意撩起衣袖看了看,这次可千万别揿错了。他的拇指压在了连发的键上。
虎克跑过来,藏在了他的身后。赢宇翔对着那几个人,一下一下地按着键。总共有五人,悉 ...
(数都中了针,那几人也只挣扎着摇晃了一两下,便通通躺倒在地上“嗝儿屁着凉大海棠”啦。
“怎么回事?”赢宇翔看着虎克,“不是让你找水么?这水不就在这儿吗?你跑哪去了,还惹了这么一群人出来?”
“盐!”虎克用手胡乱地比划着,一会儿指指林子里,一会儿又指指那死人,“盐,他们杀我!”
“你是说,他们有盐,你去抢他们的,他们就拿刀杀你?”赢宇翔听得糊里糊涂的,他这样理解着,所以就这样问虎克。“不!”虎克摇摇头。“盐,”他想了想,很费劲地又蹦出两个字来,“盐——矿!”
赢宇翔一下子愣住,好半天反应过来,他抓住虎克的满是血的袖子,“你是说,这山里有盐矿?”虎克点了点头,他用手指了指林子深处,“那——边!”
怪不得呢!赢宇翔急忙拉住虎克的手,“带我去!”说完,他又觉得不妥,“噢,等一会儿,先把这几个人处理掉了再说。”他看着虎克道:“来,帮把手,把他们拖到那处悬崖边,扔下去。”赢宇翔刚才是从那边绕过来的,他曾往那处悬崖下探过头,知道下面深不可测,以他二点零的视力,反正是没有看到底。
赢宇翔用双手抓着尸体的两只脚,躬着腰,退着身体,很是艰难的往山上拉,而虎克则两肋下各夹着一具尸体,轻轻松松地就超过了他,走得很快,三步两步就快到悬崖边儿了。赢宇翔急忙扔了手里的尸体,边追边喊着,“等等,虎克!”他追上虎克后,把那两具尸体要过来,用刀子在他们的身体上掏了个很深的洞,把已经附在骨头上的铁针剜了出来,“行了,你赶紧把他们扔下去吧!”
赢宇翔又把另外三具尸体的针都取了出来,让虎克扔到了悬崖下。
“你去溪水里洗洗,”赢宇翔扒拉着虎克的身体看了看,把他的上衣也没解扣子,就那样直接扯了开来,“呦,这伤口挺深的么,一看就是被刀砍的!”虎克总共挨了两刀,左肩上一刀,比较深一些,快砍到骨头上了,而前胸则是斜着一刀,深的地方,也是皮向外翻着能看到白茬骨了。
只是,他的伤口愈合能力真强,那么深的刀口,血竟然不怎么流了,还结出了厚厚的血痂。看来,根本用不着上药了!
“洗洗,你先把手洗干净了,那边有头虎,我们把那虎先处理掉,然后,再把那盘羊洗干净带回去,吃了饭后,我们再去找那什么盐矿的,反正,跑不掉!”赢宇翔边说,边往白虎那儿走。虎到没什么,他只是心疼那几根臂环里的铁针。万一,再遇到什么新情况,没了救命的暗器,他这心里实在是不踏实。
六百多斤重的老虎,虎克仅用了一只手,像拎兔子似的就拎了起来。把赢宇翔惊讶得差点儿跌落了眼珠子。“怎么可能?”他抓住虎克的胳膊,撸起袖管,“没多少肉啊,你这胳膊看起来,也没多少肌肉啊,怎么就这么有力气?”
虎克傻傻地笑着。“发了,发了,人型吊车啊,大爷我的命咋这好?摔一跤就能捡一辆全自动的起重机!”赢宇翔边摸着虎皮边叨咕,“虽然费点粮食,但比起那什么柴油、什么养路费、人工费的,不省钱多了去了?”
二十根针全部射在了白虎的胸口处,赢宇翔在那虎的胸口处,挖了碗口大的一个洞,从里面取出了所有的针。他把那些取出来的针在草叶子上擦干净了血肉,继续装进了臂环里。他没有试过,也不知道这二次毒素还强不强烈了,能不能像最初的那样一见血便封喉呢。
虎肉尽管进了毒,但还是能吃的,只不过得需要有另外一种毒素去中和一下。“虎克,你把这只虎带到帐篷那儿,我拿那大角盘羊,今天中午——”他抬头看了看天气,笑着说:“还中午呢,都要下午了,这肚子也没觉得有多饿啊!”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完,虎克就开始揉肚子,“饿!”
“好,我们回去就吃烧肉!”
赢宇翔和虎克一前一后回到了扎营的地方。板儿砖和向导阿旺两人正翘首等着。他们第一时间看到虎克时,也和赢宇翔的反应差不多,眼珠子快散落一地了。
那狼犬“云儿”却仍是卧在那儿,眯着双眼,把头依旧地歪放在自己的两只前蹄上。他似乎对什么都不感兴趣。赢宇翔问过阿旺,才知道“云儿”是云狼和獒犬的杂交品种。云狼是一种高山狼,常年行走在高于云雾的山峰上,捕食那片区域里生活着的巅猴、云狐之类的动物。
猎人们往往只能从云雾里偶尔看到它的身影,所以才给它起名叫云狼。因为它的身形很像狼。
阿旺的爷爷曾在一处山崖捡到了一只摔得只剩下一口气的云狼,他就带回了家,用了大量的草药,才把那只云狼救活。只是那云狼的两条后腿瘸了,走路不怎么方便。阿旺的爷爷本想把那它放归山里,但想到它已然残废了,就算回到原来的圈子里,估计也无法生存了,所以,就把它和家里的几只狗养在了一起。不料想,它却与家里唯一的一只母獒交了配,生下五只小崽,却只活了一只,那剩下的四只陆续在一个月内都死光了。
一十一、堵个正着
( “云儿”是那只云狼的后代。ww虽然它的母亲已然没了云狼的外貌,更像一只獒,而父亲则是纯正血统的獒犬。可它从出生起,就有别于其它的兄弟姐妹,更像是一匹云狼。有着与他祖爷爷一样的毛色——银灰色。
赢宇翔一边听阿旺娓娓道着那云狼的家史,一边右手扒拉着木火,左手翻烤着盘羊肉串。那“滋滋”的肉香,随着蓝烟一股股地飘散着往两个鼻孔里直窜。虎克坐在他身旁,迫不及待地直嚷嚷着要吃。
看这天色,怎么也进入到了申时。不饿才怪!
不打算继续再往前走了,就在此处安营扎寨睡一个晚上,等明天一清早再走吧。赢宇翔也不想想刚杀完了虎,又死了那么多的人,这地方吉利吗?板儿砖和阿旺是两个不知情的人,虎克又是个浑不吝的,估计他的脑袋里除了吃,再也不会装别的东西。所以,这之间最苦的就算是赢宇翔了。
不是有句话叫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吗?
也不能怪赢宇翔真就吃了“脑白筋”不想走,而是他已经走不动道了!杀了人自然会留有后遗症,而赢宇翔却悲哀地发现他的后遗症就是——腿软。这可真是要了命了。谁还不是杀了人,能逃多远就逃多远,哪有像他这样的?以前的几次,虽然见过死人,也曾腿软过,但从没这么没用过啊,那腿就像是不是他的似的,站都站不起来了。要不是他不停地翻动着两只手。估计那手也哆嗦得拿不住那几根烤肉的木钎子了。
所以,他才会不停地向阿旺打听“云儿”的事情,用以缓解自己精神压力带来的情绪紧张。
不过呆在这里,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赢宇翔看到了那林木里有几
棵号称毒木之王的箭毒木。“虎克,拿上斧头去把那树砍一棵过来。等你砍好,这肉也烤熟了,你就可以吃了。”赢宇翔推着虎克去干活,省得他坐在身边扰得他总是静不下心来。越乱心越慌。
“板儿砖。把你手上的肉递给我。我来烤。你去把那树下的那种细长长的,叶子绿中带红色的小草,都摘过来。”他指着箭毒木树下的那片绿草对板儿砖说。看那种小草很可能就是箭毒木的唯一解药——红背竹竿草。
因箭毒木的枝液中含有剧毒,应该说是见血封喉。ww赢宇翔自然是要用那毒木做些弩箭用来自保。他暗器臂环里的针。也完全可以用这箭毒木的剧毒乳汁来淬炼。
虎克去了还没两分钟。他就把一棵水桶粗细的树连根儿都给拔了过来。只是看到赢宇翔手里的肉还没有烤熟几串。他吵吵饿得更欢了!
“板儿砖。过来煮肉!”赢宇翔站起了身,也不知是心理调节的缘故,还是肚子里有了食的缘故。他竟然能动了,腿自然也没那么软了。他走到板儿砖那,接过他手里的筐子,“你去把肉片切得薄一些,直接涮羊肉吃,有虎克那个大胃王,吃什么烤肉,这不是找不自在吗?”
趁着现在离天黑还有一段距离,他又能动了,赢宇翔自然是要处理那头老虎了,天虽然没那么热,但也放不了多久。虎肉、尤其虎骨,那简直是好得不得了的东西啊!
老虎的皮已让阿旺给剥了下来,贴在一块岩石上。虽然胸口有个大洞,但却影响不大。硝皮子的事自然也交给了阿旺。一般的猎人,都有一套祖传鞣制皮革的手段的。
有毒药自然就有解药。而赢宇翔臂环针上淬的是那种叫做太攀蛇的蛇毒。他从药店里花了二百多两银子,才买到不超过五克的这种蛇毒,装在一只小瓷瓶里。
而它的解药则是由数十种药草再加上太攀蛇的天敌——刺狸的血,调制成的小药丸。而十粒药丸,就化掉了赢宇翔一百两纹银。
赢宇翔用五克的蛇毒淬了四十根银针。如果一个成年人只中一针的话,虽然,他会在几秒钟内昏迷,但至少可以有一个时辰的抢救时间。也就是说,在中毒后的两个小时内喂食了那带刺狸血的小药丸一粒,他自身的身体抵抗能力不算太弱的话,他就能够存活下来。但前提是,他的血液必须是红色的。
所以说,像什么中毒、受伤,还有突发的急病之类的,前期的处置是太重要了!
那虎肉有毒的地方,早已被剜去,而它的内脏什么的赢宇翔自然也是不敢吃的,他只想要虎骨,因为他知道虎骨酒,能促进血液的循环,使肌肉平滑。而虎骨酒对治疗风湿、神经痛非常有效。在这方面,其它的药酒根本无法相比。
虎肉,还有虎鞭,自然也是好东西。
山上最不缺的就是石头。赢宇翔找了块大石,在中间挖了一个大坑出来,他让板儿砖把虎肉全部都剔出来,放水泡到那个石坑里,然后,放了五粒药丸进去。
其实那肉在火里多煮一会儿,毒素自然就分解了,生物毒又比不过矿物毒。不过,为了安心,赢宇翔还是决定用解药泡一泡。
把肉泡在那儿,赢宇翔开始制作弩箭,用那箭毒木。
箭毒木的树皮特别厚,赢宇翔很费力地才扒了下来。他从树皮上取了一些毒液后,就把那树皮统统地泡进了溪水里。
“放水里干嘛?”阿旺有点儿不解地问。
虽然他知道那树有剧毒,也会用那毒涂在箭支上,打猎时用。但他看到赢宇翔取完毒后,还把树皮抱着,走那么远的路,翻了一座山头,扔进水里,就觉得很是奇怪。
“在水里泡上一个多月,就会把毒泡没了。用它制作床上的褥垫,舒适且耐用,要是制作的衣服呢,轻柔还保暧。”赢宇翔耐心地解释给他听。
虽然是春天的季节了,但山里的夜晚却还是冷得让人无法忍受。粗布帐篷只能挡得住风,却挡不住寒冷。也幸亏有那块虎皮和盘羊皮垫底,四个男人才堪堪的挤在一堆,渡过了整个清冷的夜晚。
第二天,红日一出来,四个人就准备上路了。
“盐!”虎克悄悄地拉了拉赢宇翔的衣袖。哦,赢宇翔一甩头,跺了跺脚,“把这事儿给忙忘了!”砍了一晚上的木头,赢宇翔困得眼皮子都搭在一起睁不开了才睡,自然把那盐矿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过,最主要的还是他对这个时空的私盐管制没什么概念的缘故。如果要是有人告诉他,贩私盐的,不亚于贩毒品的,你看他还敢不敢这么神经大条?
赢宇翔对盐的理解,还停留在那个时空的概念里。也仅局限于“太贵了”这三个字眼的表层意思。至于深层面的社会问题,就是跟他解释了,他也未必能懂。如把盐再提到战略高地上,他肯定会嗤之以鼻的。自然也就不知道盐铁官营、酒类专卖问题,是此时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大事。
几个人慢悠悠地在整理着行李。虎克自然也就成了最主要的挑夫了。他的担子的重量,已经增加到四百公斤以上了。主要是多了三百多公斤的虎肉和盘羊肉。
赢宇翔也不知道虎克的极限在哪里,看他挑上担子的神态依然是那么轻松,他也就自然没有心理负担了。否则,欺负一个弱 ...
(智,还真不是他这种有良知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
几个人沿着山道弯弯前行着。
赢宇翔睡了一晚上,就把那探盐矿的念头睡没了。而那几个人的死,对他来说也无足轻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就算那世的警察来找他,他也会理直气壮地当那是正当防卫。至于是不是防卫过当,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在他考虑的范围之内。
走了大约一公里的路程,赢宇翔一行人,突然被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男人截堵在两面都是悬崖的山道上。
赢宇翔觉得纳闷极了,这些人难道饿得极眼儿了?看中了他们手里的老虎肉和盘羊肉?
“想要什么,都拿走!”赢宇翔对着那几个人喊。对于明显处于劣势,被人包了饺子的他,当然不会强势出头的。好汉不吃眼前亏嘛!
窄窄的山道,左面是高不可攀的悬崖,赢宇翔抬头瞅了瞅,就算给他机会,那光滑如镜的石壁上,他也找不到一块可以挂勾子的地方。而右面离着脚底不到二尺的距离,也是悬崖,虽然能清楚地看到下面的乱石,不算太深,也就七、八层楼房的高度,却不知什么人可以跳下去不死。
他的抓勾倒是可以用,但他却不敢保证,在他还没下到谷底的时候,那些人会不会冲着他放乱箭。赢宇翔往前看了看,也往身后瞅了瞅,十几个人分开两头像穿着一串的蚂蚱,一个挨着一个地排着队,手里的十几张弓,弓弦满满地张开着,卡着黑洞洞的,感觉有拳头大小的箭头,虎视眈眈地正对着他们。
“有话好说,千万别射箭,要什么都给你们!”赢宇翔继续喊了一嗓子。那些人也不知什么目的,举着弓也不说话,难道真要把他们当靶子来练?
“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昨天的那五个弟兄哪里去了?”赢宇翔的心里“咯噔”一下,坏了,坏了,偷吃被捉了个正着。“什么兄弟呀?没看着啊?”赢宇翔只得睁着眼睛撒谎,“我们这一路过来,还没见到过其他人呢!”
一一二、盐帮
( “跟什么人学什么样”,赢宇翔跟着瘦猴子呆了那么长时间,如果没学会撒谎,还真就瞎了“近墨者黑”的这句名言了。ww
“既然没见过我那几位兄弟,留着你们也没用了!”对面山道上的一个三十多岁,满脸横肉的男人说着就开始用眼瞄准手里弓准备发射。“别!”赢宇翔急忙伸出一只手向前一挡,大喊了一声。开玩笑,这要是让开了弓,还有回头箭?
这种两个人并行都有点儿困难,最多可走三人,其中的一人,还要斜着身体,一只脚踏着斜坡走,如若遇上平衡能力不够强的人,说不定,就会滚落山崖的窄路,别说是射箭了,那箭头还蓝汪汪的,明显就淬过毒的,就算拿根木棍,前后各堵一稍力大点儿的壮汉,他们这几个人估计今天也得交待在这儿了。
“你那几个兄弟,我带你们去找,我把他们困在陷阱里去了!”赢宇翔立刻大声地说着:“已经困了一个晚上了,这山里可是有老虎,你们要是不快点儿找到他们,说不定,就会变成老虎的食物。”
“md,你说的是真得?”
“我怎么会骗你?”赢宇翔继续大声地说:“我早晨过来的时候,还去看了他们,昨天晚上天冷把他们冻得够呛,现在不知道还活着不,反正,早晨的时候,他们是活着的。”
“他们几个把我兄弟差点儿砍死,从江湖道义上讲。我把他们引到陷阱里,这不算错吧?”赢宇翔从言语上表现得很真诚,他只是为了迷惑这些人。既然大家彼此都在斗心机,那就看谁的道行更高一筹了。
赢宇翔的目的,就是让那些人相信,那几个人还活着。他就可以争取到时间,找机会,把这些人全部干掉。
而那男人估计也是在赌,赌他的兄弟们还活着。ww反正,赢宇翔几人。已是砧板上的肉了。随他怎么玩了!
“不错!”那男人恨恨地道:“弟兄们没事还好,要是有兄弟少了一根汗毛,就拿你们几个开膛祭奠。”他说完就打了一声口哨,后面那五、六个拿弓的男人。便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走呀。往回走。带老子过去!”那男人喝斥着说。
板儿砖原本是走在赢宇翔的后面,所以,他第一个回转身往回走。接着就是赢宇翔。然后,就是虎克和阿旺。这一段悬崖路不是很长,也就一座山的距离。下了这座山,前面的路就开阔了许多。
赢宇翔能够用眼睛看到,那些最先撤下山的人,已经埋伏在两旁的山林里了。
手弩放在身后的背筐里,估计他没有任何机会能取出。假若他要是有异动,恐怕第一个被穿成筛子的就是他了。
好在山上的树木很多,肯定能挡掉一部分箭支的。
“等一等,你们几个站住!”还是那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在说话,想必他是这一群人的头目。“有一个人带着过去那地方就行,其他三人待在这儿等着好了!”
他用拉着满弦的弓箭指了指虎克,又指着板儿砖说:“把身上的东西统统放下!”
这些人的警惕性都蛮高的,跟上来的人,加上那头目总共是六个人,其中的四个人四张弓指着虎克他们三人,而另一个人则拿弓箭直指赢宇翔的脑袋。
就在赢宇翔想着要怎样才能逃生的时候,异变突然发生。那个三十来岁,满脸横肉的头目大概只是无意识地用箭指向了阿旺,却让那“云儿”误解了,以为他要对它的主人不利,护主急切的它,瞬间爆发了潜能,它猛得跃起,挣脱了拉在阿旺手里的绳索,两只前蹄根本就无视弓箭的存在,直接搭在了那头目的双肩上,它的大嘴已狠狠地咬住了那人的脖颈。鲜红的血瞬间就从它的牙缝里“哗”地流了出来。
那人手里的箭也软软地射出,跌落在地上。
赢宇翔要是不会利用这个机会,那他还真就是“脑瘫”了。左臂平举起,对着那五个正在发愣的男人,“唰唰唰”连按五下,他的臂环针,就都射进了那五人的身体里。
“快躲,别让他们把箭射到身上!”赢宇翔拉着虎克,跑开三、二步,就藏在了一棵树后。五支箭却“唰”地都向他射来,不过,那箭杆却都打在了树上。
“nnd,幸亏大爷我够机灵,要不小命就交待在这儿了!”赢宇翔看着那Сhā在树上的箭,后怕地说:“大爷我的人品真是弱爆了,怎么都冲着我来了?”他也不想想,是他先进行攻击的,这只是一种本能的应激反应。
那五个人都倒在了地上,已经陷入到昏迷中去了,而那头目老大也被“云儿”咬断了脖颈死掉了。
“板儿砖,阿旺,你俩别发愣了,快藏到树后!会不会射箭?”赢宇翔从背筐里取出手弩,把筐子挡在身前,他却趴在了那棵树下。“诶,人呢?”他往前面的林子里看,刚才还见人影憧憧的,怎么这一忽儿的功夫,就没了动静?
赢宇翔很怕那些人抄到身后来,再把他们包了饺子。
“跑!”虎克指着远方说。“你看到那些人都跑走了?”赢宇翔问。“嗯!”虎克点点头。他的手里拿着一把弓,正在那儿试着往开拉弓弦呢,只听“吧”的一声,那弦就让他给拉断了。
“这什么玩意儿,也不结实啊!”赢宇翔一把抓过来看了看,“这弦是用什么东西制成的?”
“牛筋!”阿旺回答道。“不是弦不结实,是他的力气太大了!”阿旺用手拽了拽弓弦,“这是张两石弓,要将近两百四十斤的力气才能拉开。这虎克啊——”他感叹地说:“还真不是一般人!”赢宇翔咧了咧嘴,却不知该说什么。
“翔哥,他们是盐帮的人!”这一会儿的功夫,板儿砖已经把战场都打扫好了。他把那些从死人身上搜到的东西拿给赢宇翔看,“总共是两千二百零四两银子。”
“这么多?”赢宇翔有点儿惊讶。
“那个老大,身上揣着二千两银票,剩下二百多两是那五个小喽罗的。”板儿砖继续问赢宇翔:“那几把弓箭要不要?都是上好的材料制成的。”
“拿着吧!”赢宇翔拿了五百两银票递给阿旺,“这是你的,见者有份”阿旺用手推着想要拒绝,“这——”
“要不是你的狗,不可能这么顺利!”赢宇翔强塞进他的手里,“那些人恐怕还会来报复,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真不知该怎样才能避开他们。”赢宇翔忧心忡忡地说。
“板儿砖,你说他们是盐帮的?”他问:“盐帮很出名吗?”
ps: 这书写到这儿,还是没进入到状态里,每天.更新更得很郁闷!
感谢一直跟书的亲,这是依然能坚持写下来的最大动力!
一一三、脱胎换骨
( “板儿砖,你说他们是盐帮的人?盐帮很出名吗?”赢宇翔问。ww
“是的,翔哥!”他拉开倒地的那些人的胸口,在每个人的胸口正中,赫然出现了一个个的纹身。“狗?”赢宇翔有点奇怪,这些人在身上都纹些狗狗,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喜欢它们的忠诚吗?
“不是狗,翔哥!”什么叫不是狗翔哥,赢宇翔郁闷的摇摇头,最初的时候,板儿砖习惯性的管赢宇翔叫主人,但赢宇翔怎么听着都别扭,再说,他很怀念与狗子和瘦猴子三人在一起的那些岁月,所以,他“强迫”板儿砖叫他“翔哥”。
要知道,在这种年代,“奴和婢”是最低下的人群,敢与主人称兄道弟,平起平坐的,那要是追究起来,真会有杀头的危险的。不过,有句话叫:民不就,官不究。只要是赢宇翔这主人的都无所谓了,别人自然也就奈何不得的。
“听我前主人说,这是龙生九子里的三子嘲风,虽然它的样子像狗,但它平生最好做些奇险之事……”
板儿砖是因家族获罪牵连被官府集中发卖的,那时,他才只有六岁,是能记事的年龄了,还有一个三岁的妹妹和母亲。他也一直都很想找到她们,十多年过去了,未能如愿。赢宇翔也答应了他,尽量帮着寻找,一旦找到了,如果条件允许,他会拿出钱来赎买回来,让他们一家子团聚的。
“一日为奴,终身为奴”尤其像他们这种获罪被官卖的。要想赎出自由身,那更是难上加难。并不是赢宇翔曾经以为的,只要随手撕了身契,或者自己拿了,就成了自由民,如真要那么简单,谁还敢买奴隶?把主人杀了,或者把房子烧了,不就都成了自由民了吗?不就一张纸契吗?怎么损毁不是损毁?很容易的呀!
那奴隶都是经由官府备案的,契纸就跟那世的身份证、户口本似的。随时都可以补办的。要有逃奴。主家状告了官府,官府还可以帮助追逃的。追回的逃奴,是要砍头的,不过。得主家允许。
并不是某人或某个家族。可以随随便便凭借单纯势力。就能把奴籍转换为自由民的,或者把自由民变为奴籍的。如真要这么简单,那拐卖人口的贩子。岂不更为猖獗?
奴隶一般有几种来源:一种是战争,一种是获罪,再一种就是自卖(自家、自身、还有那种被人贩子拐卖的,弄些假文书伪装成自家卖)的。ww前两种都是死契奴隶,估计终身复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有几种可能,一种是立功,对国家作出重大贡献的,由官府直接宣布为民或提拔为官的;再一种就是老皇上死了,新皇上登基时,发了善心而大赦天下时,由主家上报给官府,再由官府从高到低层层审批过关的,方可最终成为自由民的。再一种就是嫁入宗室或皇室,成为宗室或皇室的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而不是做妾做奴婢。比如,赢宇翔知道的,唐朝的上官婉儿,武则天指定高宗做才人,就是为了给婉儿一个名份,摆脱官奴或宫人身份的。
自卖的,则简单多了,因为一般都归一县一郡管理,文书自然就没那么繁琐。在官府里备过案即可。不过,这也涉及一个问题,那就是那些被拐卖的人口。一旦被发现,原本是有良民证的,被拐或其他原因为奴为婢的,一经查实,所有官府的经办人员,不但要问个不察的罪名,连同买家的,也要获相同的罪刑或赔偿。而像其他什么人贩子、牙人、虔婆之类的,最高的可直接处以极刑,还有什么流放、杖刑之类的。
总之是风声很大,至于雨点呢,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古往今来,杜绝不了的就是人贩子,不可胜数。
板儿砖曾被多次转卖。在赢宇翔之前,他的主人是一个进京赶考的书生。此书生,以赢宇翔的认知来看,就是那种读书读傻了的类型的,否则,放着好好的官道不走,非要进山中一游,玩什么“触景生情,诗兴大发”的游戏,结果,在某处山脚下,恰好就碰到了盐贩子们正在倒换盐包。
那些盐贩子们往往偷运盐,装成是牧羊人,他们把盐一小包、一小包的塞在羊乳间的布兜里。
因为这里的许多大户人家比较盛兴喝羊奶,实际羊奶的价值要比牛奶更胜一筹。这就导致了城里的无论大户、小户人家都或多或少养些奶羊,从尔也就滋生出一种职业——牧奶羊。
奶羊一般都是山羊,很少有绵羊。
牧奶羊人也就是把每家每户的奶羊集中起来,在天还未亮时,就赶上山,然后再在下半晌时,送回到主家去。主家就可以,在清晨和傍晚,一天两次的挤羊奶喝。
牧奶羊人只需拥有一到两头公羊和两只牧羊犬即可。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用公羊配种来赚钱。因为,一般人家都不会养只老公羊在家的,实在是那骚味,隔着很远都能闻到。真要是养了,当年的小公羊还好说,隔了年的,那绝对是左右邻居都会来找麻烦的。
而板儿砖和他的前任主人,经过的那座城市里的牧羊人,就是一个盐贩子装扮的。
最初的人家是因为母羊有时要带出生没多久的小羊,怕小羊偷喝母奶,就用布头缝只大布袋子罩在羊的乳包上,用两条带子再系扎在羊的胯部。后来被人纷纷效仿,即使没有小羊的人家,也要缝只袋子套住。一来,防别的羊偷喝,二来,还可以保护那羊**不被草梗、山石什么的,划破、碰伤。
这也就给那些盐贩子们有了可乘之机。他们把盐分装成小包,塞进那些羊挎的小布兜里。运下山。即可省人力,又可省物力。要知道,有许多高山,是一般人很难翻过去的,更何况还要负着重。也就是那些常年在山道上行走的山羊才可轻松地攀越。
一只羊看起来带不了多少盐,顶多三斤五斤,也有十斤、八斤,是负在背上的。但集少成多,一群羊至少百八十头的,也有大群的羊。有二、三百头的数目。一只羊可以运输五斤。十只羊五十斤,一百头羊,就能带回五百斤重量的盐。
他们这样做的好处还在于比较隐密,只要不泄漏。就不容易被官府查到。
而那群盐贩子。正在那儿倒换盐包。装进米包,当米袋子运过官卡时,被板儿砖的那个傻叉的主人看到。指手划脚的还爱管闲事,以伸张他的正义感,结果,不言而喻,两人就被打的半死,扔下了悬崖。
板儿砖命大,被山崖上的一棵老树挂了三天,在他快要死的时候,一个上山砍柴的樵夫救了他。
当他回到主家,想继续呆在主家时,主母却嫌他是克主的命,就把他发卖了,结果,他就遇到了赢宇翔。
“翔哥,那些盐贩子,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我听那些樵夫说,山里有知道他们秘密的几户人家,全家都被灭了口。似乎官府也跟他们有勾结的。”
赢宇翔“嗯”了一声,对于这种事情,他也没办法。只能“兵能将挡,水来土掩”了。他最后悔的就是没打一面盾牌,现在完全可以派用场了。
他也查验过盐帮的那些箭头,上面涂沫得也均是些剧毒药物,虽然达不到当场毙命 ...
(的效果,但如果没有解药,也挨不过多少时光就会死去的。赢宇翔直到此时,才真正意识到,在这种律法不怎么健全,资讯不怎么发达的时空里,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生活更是艰辛。
一切均以武力为上!
到底是怎么惹上这些人的?赢宇翔突然想到要问虎克。与虎克交流了很长时间,赢宇翔才知道,原来,虎克昨天去打水的时候,他看到有两个人鬼鬼崇崇的不知在干什么,也就傻头傻脑的跟踪在人家身后瞎走,结果,就被他发现了盐矿的进矿口。
虽然那两人没发现他,却被看守盐矿的人发现了他。后来,就有了五个人一起追着他砍杀的事情发生。
赢宇翔觉得这些人就是隐患,就像鱼刺卡在喉咙里,不除了早晚都得成祸害。“回去,我们往回走!”赢宇翔想清楚后,指挥着几人返回原来的路径。“阿旺,这事与你不相干,却把你牵址了进来,这路也走了这么久了,你看离着那地方还远吗?要是不远的话,你把大致的方向指给我,你就回家去吧!我现在就把工钱算给你。”
“不,翔子兄弟,这事摊上了,就躲不过!”阿旺摇了摇头,“我知道,这也不能怪你,是我们大家的命不好,我就算现在退出了,那些人也照样不会放过我,放过我的家人的。”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那些见过或知道我们的人全部杀死,或许能躲过这一劫。”他看着赢宇翔,“千万不能心软,这帮盐贩子,个个都是心黑手狠,身负重案的强盗。像我们这些山里人,总有莫名失踪的人,恐怕与他们这些盐贩子脱不得干系!”
“我有个叔伯兄弟,去年跟几个村里人一同进山打猎,一去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还以为他们是遭了不测,被野兽吃掉了,进山找了好几回,也没找到哪怕一丝的线索。现在看来,或许是与这些盐贩有了冲突,被他们杀得尸骨无存了。”
“好吧,既然你也这么认为的,那我们就布置一下,既然知道了盐矿在哪儿,那我们就在那附近守株待兔,把这些盐贩子,全都干掉!”赢宇翔斩钉截铁地说。
杀过人见过血的他,就是不一样了,好像脱胎换骨了似的。
ps: 这书反正要写很久的,嫌慢的,就.收藏了,等养肥了再看。怎么也要写百多万字吧!
一一四、虎克再行杀人
一一五、焚琴煮鹤
( 赢宇翔从两个死人身上只摸出了二、三十两银子,他们也没带着弓箭,每个人的手头上也只有一把不算太好的铁片刀。看来纯粹就是为了监视他们而来的。
“把这俩人都扔到悬崖下面吧!”赢宇翔对虎克说。这么好用的人形机器,如果不能“尽其才、尽其用”了,是不是有点暴殄天物之嫌呢?
虎克夹着那两人往山上走去,而赢宇翔则摸着黑往板儿砖睡觉的地方过去。虎克说这附近已没了监视的人,那肯定就是没了。赢宇翔对他有着绝对的信心。
赢宇翔看了看月亮,估摸着已经过了丑时。虎克也早已把那两具尸体扔到了悬崖下。赢宇翔于是走进帐篷把板儿砖和阿旺叫了起来,四人便在夜色的掩映下,悄悄地往盐矿坑洞口的地方进发。
也不能怪虎克鲁莽,惹了这祸端,确实那盐矿的坑洞口离着赢宇翔他们扎营的地方属实很近。近到只翻了两座很小的山包,就到了。四周围静悄悄的,连虫鸣声似乎都听不到了。
巨大的山影矗在那儿,四个人排成一行,从山林里穿过。走在最前面的是虎克,后面紧跟着赢宇翔,而阿旺拉着“云儿”则走在最后。虎克突然停下脚步,赢宇翔没刹住脚,撞在了他的后背上。虎克指了指前面,凑近赢宇翔的耳朵,悄悄地蹦了两个字出来:“有——人!”
“在哪里?”赢宇翔虽然看不到,但他还是问了出来。
“树!”虎克很简洁地只说了一个字。“几个人?”赢宇翔明白。知道人肯定是藏在树上,所以他才又问道。“三——个!”虎克指了三个方位。“他们在干嘛?我们要是再往前走走,会不会被他们发现?”虎克摇着头,“闭——眼!”
闭眼?那不就是在睡觉吗?“动!”赢宇翔快变成了猜谜专家了。“你是说他们闭着眼睛,身体还在动?”虎克点头。“那就是说,那三人还没完全睡实诚!”在树上能睡稳当了才怪,赢宇翔知道那种滋味。“阿旺,你看这怎么办?”
“再往前走走!”阿旺说:“我只能看到个影子,要不是虎克说,那里有人。我还真看不出呢!我们小心着点儿。绕着树走,别看他们坐树上,肯定看不到我们。”
反正赢宇翔是两眼一抹黑,就是凑得再近。他也看不到。能看到那地方竖着一棵树。就已经不容易了。“我跟板儿砖就在这里等着,我俩去了也是添乱。你和虎克两个人过去,看能不能悄无声息地解决掉那三个人。”赢宇翔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认为,这恐怕很难。
无论三人中,哪个先中了箭,肯定会从树上掉下来的,岂不惊动了另外的两个人?
虎克和阿旺走了,赢宇翔拉着板儿砖站在一棵树下,他觉得有点儿冷,扶着树干开始活动起身体来。“你能看到虎克和阿旺走到哪里了吗?”赢宇翔边踢着腿边问板儿砖。“他们已经接近南边树上那个人了,阿旺爬上了树,那人好像没反应,应该是睡着了。我看到阿旺把那人大头冲下,递给了虎克。虎克把那人放到了树下。”
“他俩又去了西边的那棵树下,阿旺爬上了树,看阿旺挥手的动作,好像是用刀子把树上的那人脖子割断了。他把那人也头冲下递给了虎克。虎克把那人放到了地上。”赢宇翔就像听故事一样,听着板儿砖的讲解。他怎么就看不到呢?赢宇翔极力睁大眼睛,想看清楚点儿,但那不远处除了黑暗,就什么也没有。
这到底怎么回事,也没在煤油灯下读过书啊,这视力就差了这么多?赢宇翔越来越郁闷,差了虎克,他不说什么,那就不能打进一般人的人数里,可怎么连板儿砖的也比不过?
“他俩又往东走了,东边树上的那人在动,看样子是发现了他俩,阿旺在射箭,那人从树上掉了下来!”就在此时,赢宇翔也听到了“咚”的声音。那声音在沉寂的夜空里,显得格外的突兀。紧接着,就听到左后方,“呱拉拉”有几只鸟飞走的声音。
“嗷!”突然传来一声狼嚎,接着又“嗷,嗷!”连着好几声的狼嚎声传来。“狼!”赢宇翔吓得两腿开始发软,要不是抓着树干,估计就软倒在树下了。他觑起眼睛,就见虎克夹着两具人体从对面跑了过来,后面还跟着阿旺,气喘吁吁的他也背着一个人急步走过来。
“是活人还是死人?”赢宇翔问:“是要等狼来了,把他们扔出去喂狼吗?”这办法好啊,谁想出来的?肯定是阿旺,虎克可没这脑子。“没有狼,这片区域还没发现过狼,是我学的狼叫!”阿旺对赢宇翔说。
“学了狼叫,盐矿里的其他人就不敢出来了!”他说完,又继续仰起脖子“嗷嗷”地叫了起来,此起彼伏的,像是有很多狼发情似的。虎克也跟着“嚎”了两嗓子。虽然赢宇翔觉得他没有阿旺学得像,但估计也没人能听出什么破绽来。
带着三具尸体,他们四人回到了帐篷所在地。那三具尸体仍是让虎克给扔到了那处悬崖下。那里,深不可测,绝对没人能发现!
从三具尸体里,总共又搜出了八十二两银子。看来这杀人游戏,不但玩得够刺激,还能爆出银两来,但美中不足的是爆出的装备却不怎么样。只是三把不怎么锋利的铁片刀。就是用来切菜,也未必好用。
赢宇翔他们四人,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把营地转移到了另外的一座山下。在阿旺的指挥下,他们四个人挖了一个小山洞,在山洞的前面,阿旺用泥土和移植过来的几棵花草做掩护,不知道的人,即使走近了,也很难看出那里是一个可以藏人的地方。
忙完了这一切,天已经大亮了。太阳早就爬上了半山坡。气温也瞬间上升了不少,变得不那么清冷起来。四个人藏在山洞里,“呼呼”地补眠睡大觉。阿旺也把“云儿”放到树林子去值守。有“云儿”一个,足可以抵三个守卫。
很快就过了晌午时分,赢宇翔是被虎克弄醒的。“饿!”赢宇翔最常听得就是这个字了,他赶紧把板儿砖也叫醒。“翔哥!”板儿砖揉着眼睛,没搞清状况。“起来,烧火做饭!”他钻出山洞,对着灿烂的阳光,伸了个懒腰,“天气真美好!”
在这样美好的天气里,却时不时想着继续杀人!是不是有点焚琴煮鹤的味道?
“虎克,”他检查着自己的手弩,背上箭嚢,“走,我们去盐矿那儿看看!”白天,有了视觉,赢宇翔自然也就有了底气。“我跟你们一道过去吧!”阿旺也拿了一张弓,背了两只箭囊出来,与赢宇翔走到了一处。
留下板儿砖一个人,赢宇翔有点儿不放心,阿旺就把“云儿”也留给了板儿砖。有危险时,他完全可以钻进山洞里,只要把洞口堵住,十个、八个人是奈何不了他的,赢宇翔把二十支淬好的毒箭留给了他。还给他留了那柄三棱刺。虽然,他跟赢宇翔一样,拉不开弓,但他可以掩身进山洞里,有人找他的麻烦时,他可直接用那军刺或毒箭刺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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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亲!
坐在电脑前,一定要记得,隔四、五十分钟,站起来活动活动,千万别让血栓塞了。晚上八点以后,也尽量少喝水,保养好肝肾!
祝亲们晚安!
一一六、初试易容手段
( 在这里呢,是一个整系列的山脉,它不像在山岔口那儿,山像扔的馒头似的,单独一个个的小山包。这里它呈系列走向。大多数山脉都是东西走向,偶尔也会遇到一两座山会横Сhā在两列山脉的中间。形成高低起伏的样子。
那盐矿口就在这样横Сhā在中间的一座小山包上的。四周围都是高峻挺拔的山峰,而它就像是一只小绵羊卧在了几匹骆驼的中间。
到处都是葱茏的树木,远远望去,像一条绵延无尽的绿玉带,盘亘在中天之下。
赢宇翔极目远眺,内心的震惊不亚于初次见到海。以前这种系列的山脉,他也不是没见过,为什么就没让他的心如此地震荡过呢?或许,是那些丝丝连连的电线架杆的人为痕迹,破坏掉了这种大自然的震撼美吧。
那洞口藏的很隐密,离着有二十多米远,赢宇翔和虎克、阿旺三人,就躲身在这荆棘丛中。那黄色的迎春花、连翘,红色的杜鹃花,还有粉色的紫荆花,开得漫山遍野的。他们藏身在花海里,自然是有一定隐秘性的。每个人的头上,都戴了一个大花环。
尤其虎克,最欢喜似的,把脖子上也套了一个花环,他也不嫌那刺扎得慌。赢宇翔见着就想乐,“真像一个花痴!”
三个人坐在花树丛下,透过荆棘条,往下面的盐矿口那儿监视着。一直没见有动静。太阳已偏移了一个格,赢宇翔才见探头探脑的两个人。从石缝里面钻出来。
“出窝了,终于出窝了,老鼠!”赢宇翔兴奋地往前探头,不小心被连翘枝上突起的小棱划了一下,脸上就出血了。“这面皮还真够嫰的!”赢宇翊抹了一手背的血。
“看那两人往哪走,阿旺在这里继续监视着,我和虎克过去!”他拍了拍阿旺的肩膀,然后拉着虎克,绕道从左边下了山。
“看样子,昨天来了不少的狼。把阿三头他们几个全给吃掉了。”其中的一个小矮子跟他旁边的那个脸椭圆形横着长的男人说:“血流得倒是挺多。他们不是在树上吗?狼也会上树?”那小矮子有点奇怪地摇摇头。
“我听人说熊瞎子会上树!”椭圆形扁脸的男人回答道。
“不会是熊瞎子的。ww”他一脚踩空,差点儿摔一跤,被那扁脸的拉住。
“你走路也不看着点儿啊?这里到处都是石头,万一蹬空了滚下山。虽然摔不死。也得头破血流的。我们在这里也不知还得呆多长时间?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呆着让老子烦。”
那扁脸继续说道:“胡老大死了,死得挺好。md,以前赚的钱。都让他给贪了,落到你我兄弟手里的,能分到几个钱?可现在,你看看那个王老根,好像他是老大似的,没他不蹦达到的地方,真想把他也弄死,找个山沟沟一埋,谁tm知道?”
小矮子拿出一个钱袋子,在手里一颠一颠的往上抛着,“谁说不是呢?我们提着脑袋赚的这点儿钱,都不够去一品楼好好吃一顿的,更别说到那倚翠楼里睡一宿了。”
“小心点儿!”扁脸又拉了他一把,“前面那么大块石头你看不到?”
“我看……”小矮子的话音还未落,就突然摔倒在地上,“豆子,豆子兄弟,你咋的啦?”扁脸的男人急忙弯下腰去拉那小矮子的胳膊,在他还没有完全弯下腰的时候,赢宇翔已经把另一支淬着箭毒木树液的弩箭,射进了他的腰部。“你——”他指着赢宇翔也不知想说什么,还没说出来,就压倒在了小矮子的身上。
“虎克,快把这俩人带走,先藏到那树丛里,看这附近有没有,下不去人的悬崖深谷,如果有就抛下去,没有就找个地方埋了。千万别让盐帮的人发现,有了警觉。”
埋在树下最简单,就是怕野兽给刨了出来,不吃干净了,只吃得七零八落的,让盐帮的人发现了蛛丝马迹。
赢宇翔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前是被动杀人,这次变成了主动,他的手心脚心全是汗,心也慌慌的。总觉得漏掉了什么,他努力地沉淀下心情,突然拍了脑门想起来了,“我怎么这么笨呢,为什么不问问口供?”影视上不都这样演得吗?
赢宇翔拉过那个小矮子的头,捏开嘴喂了一粒解药。可没有水咋办?那药就卡在了他的嗓子眼儿上。“虎克,有尿没?”他把虎克拉过来,帮他解裤带,“快,往他嘴里撒尿!”
那虎克很是听话,对着那小矮子的头,就是一股水龙冲了下去。赢宇翔用一只手把他的嘴捏开大大的,另一只手则借着黄金水,把药丸用树棍捣烂,捅进了小矮子的嗓子眼里。然后,他从后腰取下一个布袋,那布袋里装着一只竹筒。那竹筒平常是用来喝水的。赢宇翔就用那竹筒给那小矮子从伤口上往出拔黑血。
过了有半个时辰,小矮子终于醒了,睁开了眼睛。
“黄三儿?”赢宇翔把自己装扮成了扁脸的男人,那脸太有特色了,赢宇翔蹲在树下,拉了半天,才把颧骨那部分拉开。“我这是怎么啦?头晕晕的?”
“豆子,咳,咳!”赢宇翔根本就不知道那扁脸男人是怎么样的说话,用的什么口音,所以,他就把自己的脖子那部分,涂了些带血的泥,看上去就像受了很大的伤害似的。他又扯了些布条,画蛇添足的缠了几圈。“我们——咳,被袭击——咳,咳,”他一指虎克,“是他——咳,救了我们,咳!”赢宇翔嘴里嚼了枚树叶子,含在嗓子那儿,所以,说出的话特别沙哑。
“我——”那小矮子在赢宇翔的搀扶下。慢慢站起身来。“他是——咳,猎——人,咳,救了——我们!”他踢了踢旁边那个,已被他大致的装扮了一下,有别于扁脸的男人,“他说,咳,他跟他——有仇!”赢宇翔对着虎克掬了一个躬,“谢——谢!”
虎克黑着脸。被赢宇翔涂了黑泥。他抓起地上躺着的男人,夹在腋下一言不发地就走了。
“是他救了我们?”小矮子也在虎克背后掬了个躬,看着虎克走下山。他仰起头,突然问:“你的脖子受伤了?”赢宇翔点点头。说:“差点——咳。被捏——碎。咳,咳,脖——子。”
“黄三儿。不是我说你,你也太听话了,那王老根算什么东西?凭什么要听他的话?他让我们干啥就干啥啊?胡头死了,还不知谁做老大呢!”赢宇翔从鼻子里“嗯”了一声,他可不敢多说话,多说多错,不说不错。他只是捂着脖子,时不时地把头往两边摆来摆去的,装成很难受的样子。
“你脖子很疼?”小矮子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很关心地问赢宇翔。赢宇翔拉了个长音“嗯”了一声,继续动他的脖子,连身体也开始扭来扭去的,他也不怕装过火了!
“要不要到山下,找个郎中看看?”赢宇翔摇了摇头,“没——用!”
“我这里有跌打油,抹上挺管用的,你试试?”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递到赢宇翔的手里。“谢——谢!”
“你今天咋啦?太阳从西边出来的?还跟我客气,咱们弟兄,谁跟谁啊?”赢宇翔惊 ...
(出一身冷汗来,他伸出拳头在小矮子肩上轻轻地捅了一下,“咳!”
“我和你,虽然比不得黄老六,是打小的情分,但我们在一起共事也三、四年了吧,这么多弟兄,我就看你和老六顺眼,可惜老六死了。唉,我们这些人哪,入了这条道,这命就不属于自己的了。”这小矮子咋就这么多话?不是在试探他吧?赢宇翔一阵阵地紧张。
“黄三儿,你咋啦?”赢宇翔一手捂着脖子坐在了大石头上,他的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头,“晕,咳,咳!”他含含混混地说了一个字,咳嗽了好几声。
“你还别说,你这么一说,我这脑袋也开始疼了起来。”小矮子反应够迟钝的,“我这嘴里什么味儿?”他“呸,呸,呸”连着往外吐了三口唾液,“怎么又咸又涩,嘴里吃了什么东西?”
“解——药!”
“你说那箭有毒?”小矮子翻开衣服看着自己侧胸部的伤口。因为赢宇翔弩箭的力度不够,箭头只卡在了两根肋骨之间,如果没有剧毒的药物,那伤根本就没什么大不了的,抹点儿普通的伤药,挺个几天,就好了。这种没被抗生素荼毒过的身体,自愈能力还是很强的。
“这药是你帮我上的?”赢宇翔摇了摇头,谁知道这黄三以前给别人绑过绷带没有?这里可不比那时空,受伤的机会多得多,万一手法不一样了,岂不露馅?
事情还是少做少错!
“我也——晕了!”赢宇翔连着咳七、八声,用以分散小矮子的注意力,别让他从口音上听出破绽来。
先入为主,声音也一样,慢慢习惯了,就算他听出有别扭的地方,也会以为是嗓子受伤的缘故。“那猎——人,咳,咳,救了——我们,咳,咳!”赢宇翔装着说话很难受的样子,用鼻音咳嗽。因为,他听到那黄三说的也没几句话,实在很难模仿他的声音惟妙惟肖。
“杀我们的人,是不是就是杀胡老大的人?”小矮子问赢宇翔。“是!”赢宇翔点点头。“死了一个,还剩三个,那三个人,也不知藏在哪里。”那小矮子有点儿忿恨地说:“胡老大也真没用,多好的机会让他给放过了,现在好了,我们都得跟着受罪,说不定,啥时候就又来一冷箭,都得跟着死翘翘了。”
一一七、进入盐洞
( 赢宇翔穿着扁脸男人的衣服,浑身都觉得不舒服,像被虫子咬过似的。ww本来身高在180以上的他,现在缩成一个170的男人,他不但骨节疼,浑身的肉和皮也开始丝拉拉的疼。
这种疼不是装出来的,自然就显得格外逼真。“你的伤口很疼吗?”小矮子的眼睛还是有点尖,自然就看出不对来了,他问赢宇翔。“没,咳,没——什么,咳!”
“别说话了,你一说话就咳嗽,是不是嗓子不舒服得厉害?”听他说话的语调,那小矮子不像是在怀疑赢宇翔换了人,发自内心的关怀还是能让人感受到的。赢宇翔想要是再这样下去,他的大脑里的某根神经万一要是松动了,再杀他时,下不去手,会不会留下遗憾,而导致终身的悔恨?
到底是要“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还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呢?赢宇翔陷进两难之中。
他开始变得沉默起来,一句话也不想说了。那小矮子也不再说话。赢宇翔稍稍慢下脚步,两人便一前一后地就走进了矿洞口。
赢宇翔就觉得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了,他站在那一步也不敢走了。下面明显是陡坡的路。“黄三儿,你咋的啦?”那小矮子本来已经走了很深的地方,看赢宇翔没跟过来,又返身走回来。“晕!”赢宇翔慢慢地软倒下去。“黄三儿,黄三儿。你没事吧?”小矮子赶紧去拉赢宇翔的胳膊,把赢宇翔架了起来。赢宇翔于是便借机倚靠在了小矮子的身上。
他被小矮子掺扶着往里面走。
倚靠着小矮子的身体,慢慢地,走了一截路,赢宇翔的视力恢复了些,虽然还是有点儿黑,但他已能看清楚脚下的白色的结晶石了。所以他也用不着再装不舒服了,就离开了小矮子的身体,自己走开了路。
也不知是眼睛适应了,还是拐过弯来里边本身就亮。赢宇翔所能看到的就是一个掏空了的山洞。上面用砖石砌成拱顶。山洞的地中央是一口井。井上有辘轳。
赢宇翔趴到井架上,往井里看了看,里面很黑,他只看到了半空中吊着的一只桶。
“怎么样。外面还有没有狼了?”一个络腮胡子的男人走过来。赢宇翔转过身来咳了咳嗓子。没有做答。“没见到人。也没见到狼,只看到很多血。”小矮子带着浓浓的厌恶回答道。赢宇翔直觉着那人可能就是王老根。
“你们两个人这是怎么了?”那络腮胡子盯着赢宇翔看,让赢宇翔着实出了一身的冷汗。
“还能怎么着。差点儿被人杀死,见了阎王呗!”小矮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胡老大死了,阿默死了,黄六也死了……贵贵他们几个去送盐还没回来,现在就剩我们三个人了,凭什么要你来说了算?”
赢宇翔的心中一跳,小矮子的话里,给了他一个信息,那就是这盐矿里知道他们的人,就剩下眼前的这两个人了。赢宇翔的内心挣扎了三秒钟,毫无由来的就想起了君上花——那只死人妖,
如果是他挡了她的道,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就灭了他的。人性不过如此,最要不得的就是妇人之仁。
赢宇翔慢慢地举起了左臂,用右手按在了壁环上。他只是因为易容,才与小矮子有了交集,如果他恢复的是真身,恐怕小矮子会第一时间先灭了他。
“咄咄”的两声闷响。小矮子和王老根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趴在了地上。赢宇翔把这俩人拖到一个角落里,搜光了他们身上的钱物,最重要的是把他们身上的臂环针取出来,然后才拿起角落里放的工具——镐和锹,在原地挖了个坑,把两个人埋了起来。
赢宇翔在盐洞里四下走走,他看到旁边还有一个用砖石砌成的窑洞,那里面有很大的一个灶,灶上放着一只大铁锅,旁边有堆积如山的木柴,这里似乎是一个煮盐的地方。通风口都是用砖砌成的很像壁炉的那种方形的烟囱。而旁边放的几只大缸里既有大粒盐,又有精细盐。
于是,他就找了一个木桶装满了那些精细盐,用手拎了一下,觉得太沉了,又倒掉一些成多半桶,这才拎着它慢慢地往外走,刚走到洞口,就听到有说话的声音,吓得他赶紧退了回来,躲到很黑的角落里的一块大石后面。
陆陆续续地进来好几个人。“咦,怎么没人呢?”其中一个男人惊讶地喊了起来:“老胡,我们回来了,你小子快出来,不是玩女人玩得裤裆也提不起来了吧!”几个男人“嘿嘿”地笑了起来。
“不对!”那几个男人,快要走到赢宇翔藏身的地方,突然停住了脚步。“可能是出事了!”那个喊“老胡”的男人,悄悄地“嘘”了一声。
“当!”突然一支箭从洞口那个方向射过来,把走在最后面的那个男人射倒在地上。“不好,我们被人跟踪堵进老窝了!”几个男人一下子就全都趴在了地上。
赢宇翔探出身子,他数了数,共是九个身体。其中一个就是被箭射中的那个倒霉蛋了。因为这些人被洞门口的箭支所吸引,目光都集中到那个地方了,所以,这让赢宇翔有了所乘之机。
他举起胳膊,用壁环“咄咄”的几下子,就把地上趴着的人,都送入了昏迷中去了。
“里面的人出来,不出来我可是要放箭了!”赢宇翔听出是阿旺的声音。“阿旺,是我!”赢宇翔冲着洞口喊:“里面的人都死光光了。你进来吧!”
“叭嗒叭嗒!”赢宇翔就听到脚步声,走近了,他才看清楚,是阿旺一个人进来了。“虎克呢?”
“没让他进来,让他在洞门口守着点儿,万一再有人过来,也好向我们打声招呼,别被人堵在了山洞里出不去。”阿旺想得还真周道,赢宇翔自忖他可是做不来。天生就属驼鸟的,管头不顾尾。
ps: 今天没心情写了,另外一本书被盗了,盗得理直气壮的。真不知找什么人要说法。
还堂而皇之的加入了收费的环节!
一一八、食人猴
( “那里有一条地道,是云儿发现的,我们要不要下去探探?”阿旺问。ww赢宇翔正在用盐和花椒处理那些虎肉,还有盘羊肉,天气这么热,再不用盐淹一下,估计很快就会坏掉,不能吃了。
“走,我陪你下去!”因为,虎克和板儿砖两人在洞口放哨,而盐洞里却只有赢宇翔和阿旺两个人。
在把盐帮的那些人都处理后,赢宇翔就把整个盐洞搜索了一番。他发现这盐洞里有六间住人的窑洞房,每间靠墙的地方,砌得都是火炕。除了煮盐制盐的那间房子外,另外还有一间窑洞是有灶台的,里面放着些米面之类的,也有饭桌、碗筷等。
赢宇翔手里拿着蜡烛,跟在阿旺的身后,阿旺也拿着一根蜡烛,在他的前面走着的是云儿。
那地道共有二十五、六级台阶,等他俩下去后,对着台阶的是一扇上了石锁的木门,待用工具把那门打开后,发现那竟是一间酒窖,里面存放着很多的纯粮食酒。赢宇翔觉得意外的惊喜,他正发愁那些虎骨呢。就有人给送来了“枕头”。
他立刻就叫虎克搬了出去几坛子,把虎骨放了进去,然后,找了处有标识的地方,把那虎骨酒埋进了土里。他是预防万一有人找到这盐矿,他不想把这几坛子虎骨酒也搭进去。
在他们要离开这里的时候,盐洞就被阿旺给封了起来,从外面一点儿都看不出痕迹来。阿旺是这方面的专家。从小就被长辈熏陶,陷阱做得连对环境极为敏感的野兽都察觉不出,更何况这盐洞只是面对着区区人类?绝大多数人类的许多与自然亲近的功能已经退化得几近为零了。ww
即便是赢宇翔,亲眼见阿旺做完伪装后,他在绕山转了几个大圈之后,再想要找到那洞口,却是费了很大的劲。
赢宇翔只是想赌一把,赌那些住在这盐洞里的人都死光了。剩下的那些盐帮的人,即使是知道这盐矿的人,也未必就能找到这山谷来。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很勤快。尤其是有些地位的人。再说,像这种帮派的人,分工往往很明确,对这种比较隐密的场所。越少知道的人越好。
四个人很快就继续上路了。赢宇翔从那盐洞里推出两辆山里可以行走的独轮车。因为。他发现这群盐帮的人。往山下运盐时,用的都是这种独轮车。很窄的山路,它也过得去。
有了独轮车。就大大的解放了虎克的劳动力。
赢宇翔边走边在山林里寻找毒木或者是毒草,剧毒的蛇他也不放过。因为,他觉得,他的手弩,如果没有那些剧毒药物做依托,比拿着烧火棍强不了多少。赢宇翔现在有些后悔,后悔没多做几只臂环,给虎克和板儿砖每人至少佩戴一副总该行的吧!所以,他不得不把手弩给了板儿砖。
山越走越深,与大型野兽亲密接触的机会也越来越大了。
阿旺说,在这山里,最怕碰见的就是狼群,狼群与人遭遇,往往会陷入到不死不休的局面里。阿旺识得乌头,在这山里就生长着很多的乌头,随挖随有,而乌头的毒性也较强,阿旺会把他的箭头涂些捣成泥的乌头。阿旺用的箭支,都是那种用来狩猎的箭头,前面扁平但侧锋却带有倒勾的那种。不过,他现在几乎都换成了盐帮那些人的质量更上乘的箭支了。
前面的路是越来越崎岖难走了。有的地方甚至是没了路,被过人高的荆棘所阻挡。赢宇翔几人,只好各自拿着一把刀,披荆斩棘的往前走。
“还有多远?”赢宇翔问阿旺。
阿旺用手指了指左面最高的山峰,“看到那座山了吧,翻过去就是!”赢宇翔一听,眼睛立刻就发亮了起来。“哇,那不就是很快就到了吗?”阿旺笑笑,“是很快就到了,不过,是要走两天的路程。”赢宇翔有点发愣,“怎么会呢?看着那么近!”
“看着没,前面的那条小路?我们要从那条小路绕过那片林子,然后再顺着那下面的一条河,一直往东走,然后绕过东面的那座山,山下面是一片沼泽,我们得想办法穿过那片沼泽,才能到达那座山下。翻过那座山,那里就有成片的风铃木。”
“沼泽好走吗?”赢宇翔问。“运气不好的话,在沼泽里可能会碰到食人猴或者鳄鱼。”
“运气?”赢宇翔觉得奇怪,“运气好的话,就碰不到?这么说,那猴子和鳄鱼不是常有的?”阿旺点点头,“食人猴是在那片区域里活动的,”他用手指了指北面的山峰,“也不知为什么,它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在沼泽里。它最喜欢吃人的脑髓了,它捉到人后,就用石头把人的脑袋砸烂,用沼泽里的苇管,Сhā进人的脑袋里吸食里面的脑髓。”
赢宇翔顿时打了个冷颤,“怎么这么可怕,这食人猴?”他问道:“那沼泽里食人猴多吗?还有,那食人猴很厉害吗?”万一有十个、八个的食人猴,他们这几个人会不会是那食人猴的对手呢?
“好像那沼泽里只有一只食人猴,不过,也说不准沼泽深处还藏着更多的食人猴。不过,只要进入到食人猴的范围内,就没有人能活着逃出来。我去年夏天见到过它一次,因为隔得很远,我就向它射了一箭,却被它抓住了箭杆,它回转过来,就向我扔了过来,要不是我躲在树后,我的脑袋肯定就被射穿了。那箭让它射进树里有三寸深,感觉比我的弓箭还厉害。”赢宇翔听得是大眼瞪小眼,“那它的臂力得有多么强大啊!把箭支当标枪扔?”赢宇翔摇了摇头,他可想像不出这猴子有多可怕,他双手合十便祈祷上苍,千万得运气好一点儿。
“谁不说是呢?”阿旺平常是个闷葫芦,整天也听不到他一句话,可这话匣子一旦打开,就有关不住的趋势。
“也不知什么原因,那食人猴总是不会出那沼泽的。所以就让我逃掉了。有食人猴的日子里,就不会有鳄鱼。那些鳄鱼都躲进了沼泽前面的树林子里的小溪旁。其实,只要小心些,就会躲过那些鳄鱼的。我虽然逃过了食人猴,却没逃过鳄鱼。被鳄鱼差点咬死。幸亏,我带的刀上涂了乌头,我把那刀Сhā进了鳄鱼眼睛里,那鳄鱼死了,我才逃了出去,想想,还真够惊心动魄的。”阿旺说着话,就把他的那柄弯刀取了出来,“所以,我们过那树林之前,一定要把刀都涂上毒药。”
一一九、血落果
( “有人!”赢宇翔几人躲在一片树丛里休息,几个人的嘴里正撕咬着腌咸的虎肉。阿旺制止了大家的说话,他悄悄竖起了一根指头,向外指了指。
赢宇翔扒开树枝,借着树缝往外看。“好像也是进山打猎的人!”阿旺摇了摇头,“这些人从来没见过,如果真是猎人,也是从远方过来的。这附近的三乡十八寨的猎人,我们之间都认识。”
“那我们就跟在他们的后面走,让他们给趟路呗!”赢宇翔觉得,有这种机会还赶紧抓住》正愁没人领路了。
四个人立刻收拾好所有的物品,准备出发。板儿砖和虎克,各自推着一辆独轮车。虎克那辆车上放的全是吃食,而板儿砖的车上则放的是帐篷之类的睡觉用品。
阿旺拉着云儿走在最前端,他的身上背着弓和几支箭袋。腰上则挎着他的那把弯刀。
赢宇翔从起伏的山路上,看到前面那七个人影在来回的闪动。他们之间的距离怎么也有一公里左右。“他们是不是要接近沼泽了?”赢宇翔问阿旺。“已经进入到沼泽地了!”
“我们稍微走快点儿,到前面的山坡上,就可以看到那些人在沼泽里的活动情况了!”赢宇翔立刻加快了脚步。他后面紧跟着的是虎克。他推着的那独轮车的轱辘是木制的,只在侧面的几处包着铁皮,它的外部也没有那时空的那种橡胶轮胎,所以。每走一步不但“咕噜咕噜”的响的声音很大,而且还伴随着那架子声“吱吱嘎嘎”的,让人耳朵里难受得不行。
赢宇翔已经跟着阿旺爬到山坡的最高点了,下面就是沼泽。ww阿旺扶着一棵树站在那儿,他的眼睛紧紧盯着穿行在沼泽里的那几个人。那些人在腰上围着皮子,左肩上也围着一块皮子,其它的地方都露着肉。身上背着弓和箭袋。他们中只有一个人身上背着一个大的背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装的是什么,多半会是吃食。
走沼泽。手里必须得有棍子。时不时地往地上戳着,防止陷入进水泡子里。这片沼泽地里,没什么树木。只是隔很大的一片区域才会有几棵灌木丛。所以视野比较清晰。
那几个人看起来很小心翼翼地在走着,赢翔他们几人安安静静地站着山坡上看着。依着赢宇翔的性子。很想跟着那几人一起走进沼泽。就算出了危险。也是人多好相互照应着啊,他不明白,阿旺为什么要等。
突然他看到沼泽正中央蹿出一个黑影。一下子就把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扑倒了。“食人猴!”阿旺脱口便喊了出来。似乎他有些害怕,身体竟然向后退了几步。
挺小的么,赢宇翔总觉得那东西不大。怎么看也不像猴啊,倒像是一只绵羊,也有着很卷曲的白毛。
那像绵羊的食人猴在扑倒一个男人后,紧接着就又抓住第二个男人,丢在了第一个男人身上。后面的几个男人反应过来的,急忙拿出弓来,搭上箭就往那食人猴的要害处射去。五个人,五支箭,而且还离着那么近,竟然让那食人猴踩着一个人的脑袋向半空中一跃轻松地就躲了过去,五支箭射空了。
那五个人像惊弓的鸟儿,四散逃逸。还没跑出几步,就有三个人因为荒不择路,而陷入到水泡子里,没挣扎几下,齐胸处的下半身就被淹没在污浊的泥浆和腐烂的树叶子里了。
还剩下的那两人更催悲,竟然会一头扎进灌木丛里。被那食人猴两巴掌就把后心拍碎了。殷红的血顿时喷涌而出,让人看得是触目惊心。
那食人猴子拎了一具尸体,丢到一片空地上,找了块石头,敲开那人的脑壳,就趴上去吸食了起来。吸食完成后,它把那具尸体抛到一个地方,赢宇翔就看到,从那尸体旁边快速地长出一棵树来,那树只长了一米多高,就不再生长了,而是舒展枝条,把尸体裹了起来,没过多长时间,那尸体就只剩下一堆衣服了。而紧接着,那猴子就又丢给了它一具尸体。
吃人树?赢宇翔突然反应过来,他急忙从怀里掏出便宜师傅给他的那本,飞速的翻着页数,在里面狂找起来。
血落果,也叫魔鬼花或血色黄昏。它只靠汲取新鲜的血液才能成活。它的种子往往都深埋在地下数米深,可以存活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一旦接触到新鲜的血液,它即刻就能成长起来。
这种血落果靠人或动物的血液发芽后,便可迅速成长起来,但只有当它拥有了足够的养分后,才能开花。开花后便可迅速结果。这种果实就叫血落果。
不过,这血落果的养分却是人或动物的新鲜的尸体。腐烂或即将腐烂的尸体,它不仅不吸收,而且还会引响到它结果的质量。
单独食用血落果,可以增强人的气力。说白了,就是强筋健骨,能让人变得力大无穷。
而血落果与白骨藤配伍,制成的药,不但能让快死的人吃下去立刻变得生龙活虎,它最主要的功效就是能让人长寿。
长寿?赢宇翔看得眼睛一亮,不过他又迅速得蔫了下去。就算他现在得了这血落果,他又要到哪里去寻找那白骨藤?他看到书上写着,血落果极不易保存。不但要尚好的白玉,而且还得用九幽寒泉水浸泡。就这样,才仅仅能保存一年。在一年之内必须找到白骨藤。
而那白骨藤更是传说中的植物。听名字就阴森森的,自然是要生长在累累白骨里的植物了。而且这种白骨还是全阴之人死后的白骨,这白骨死时还不能超过二十岁,而且还必须是处汝。这白骨还必须葬在九幽之地,吸足了九幽之气,才能在这白骨之上长出那白骨藤来。
赢宇翔长叹一口鸟气,这神马的长寿药?不会是瞎蒙的吧!
他把书收进怀中,再看那食人猴时,那猴子已经到沼泽里去捞那三个快要没过头顶的猎人了。只见它往沼泽里扔了很大的一杈树枝,然后,它就跳在那树枝上,用爪子抓住一个男人的头发,用力向上一提,然后一甩,就甩出了沼泽。
“呯,呯,呯”的,连着三下,它把那三个男人都甩出了沼泽,然后,它就把他们都扔给了血落果。
血落果在吃完那七个人后,突然就壮大了一倍还不止。赢宇翔眼瞅着在那树的正中央,慢慢地结出了一个粉色的花蕾。赢宇翔知道,那花蕾暂时还开不了,它要等到黄昏,太阳快下山时才会盛开,所以,它才有了另一个名字叫“血落黄昏”。
赢宇翔的两眼只盯着那食人猴在那血落果旁边抓耳挠腮地急得乱蹦,却没注意到虎克已经拿起了弓箭对着那食人猴张弓就激射了过去。
天啊……
一二零、魔鬼花
( 虎克离着赢宇翔有两米的距离,他是站在赢宇翔左后位的一棵老松树下。在他的前面是大面积的蒿草,也有许多侧柏藏身在岩石缝里。而赢宇翔就藏身在一株侧柏后面。他的右脚蹬在岩石上,两手紧扒着侧柏那皴皱的枝干。
当虎克举起他手里的弓时,赢宇翔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只是觉得那食人猴的身体突然变得僵直,而后,就看到一团黑影以他想像不出的速度,突然就来到了他的面前。
虎克的箭虽然射到了它,却射得有点儿偏,那箭直直地Сhā在它的左肩稍下的位置上。把那食人猴惹毛了,可那食人猴却是个欺软怕硬的货色,不冲着虎克发泄,却扑到了赢宇翔这边来。
它那毛茸茸的爪子照着赢宇翔的脸面就抓了一把,赢宇翔的身体有意识得向后摔倒,脑袋扎进了蒿草堆里。那猴爪被走空后,它的双腿就在岩石上用力一蹬,整个身体炮弹似的向着赢宇翔的腹部狠命地砸了下来。
这要是被砸中了,他的肠肚什么的会不会流的满地,还很难说。因为,赢宇翔在倒地的瞬间,已被虎克抓住他的衣领直接甩到了自己的身后。那猴子砸下来时,把那块地瞬间砸了个大坑出来。
虎克眼疾手快地就搬起身边重达一吨的石头,砸到了那食人猴的身上。直接把那猴子拍进了土里。
就在四人刚要迈步往山下走的时候,那食人猴竟然从土里钻了出来。虽然刚钻出土时,步履有些蹒跚,但凶狠的模样依然如故。它只打了个趔趄,便两脚一蹬石头弹跳起来,伸出尖利的爪子向着虎克的后心猛得掏去。
赢宇翔在它奔向虎克的那一瞬间,他已伸出左臂,右手搭在了左腕上,用力连按了三下,三根毒针,全部射入了那猴子的臀部。ww那猴子掉落在地上就不动了。百多斤的人被一根毒针射到立刻就可以陷入到昏迷中。这猴子也不过三、四十斤的样子。却连中了三针,不要了它的小命才怪。
远距离没办法,近距离那臂环绝对是较为上乘的武器。
虎克虽然躲开了那猴爪致命的一抓,但他的衣服却也被抓碎了。后背上的皮肤被抓出了几道血痕。“那猴爪会不会有毒啊?”赢宇翔最担心这一点。他急忙前去察看。虽然流出的血是红色的。看着很正常。但赢宇翔仍是担心得很。“板儿砖,去把喝水的竹筒都拿过来!”
“好的!”板儿砖到独轮车上去取竹筒。而赢宇翔则到蒿草地里搂了些干蒿草过来,他取出燧石。敲打了很多下才把那些蒿草点燃,放进板儿砖拿来的竹筒里,用火给虎克往出拔血。在拔出几筒血后,赢宇翔就到附近摘了些打布巴草的叶子,虽然这草有微毒,但却有活血祛瘀,消肿止痛的功效。
虎克气哼哼地又把那食人猴压在了巨石下面。阿旺围着那石头转了一圈,暗自心惊。这得有多大的力气才能搬得动啊,他却连一个角都抬不起来。赢宇翔对“非人类”的虎克早就免疫。
“快看,快看那血落果!”板儿砖突然叫了起来。几个人于是,一同往沼泽地那边看去。
高约两米、主干比胳膊稍粗些,叶子像一粒粒的西湖龙井茶似的血落果树,正中央突然开出一朵直径有六寸那么大的血红色的花朵来。“快,快,我们快去,要不然那花落在地上就没用了。”赢宇翔急得边说,边往山下跑。
“小心水泡子!”阿旺在他身后大声地喊着。赢宇翔充耳未闻。跑得比兔子还要快。虎克最先追了下去。赢宇翔刚一进沼泽,就一头栽进了烂泥坑里去了,吓得他趴在那儿一动不敢动,单等着人来救他。
虎克转身跑回山上,拔了一棵松树,扛着就跑到赢宇翔那儿,把树冠那一头伸到了烂泥里,赢宇翔抓着那带着针叶的树枝,被虎克轻轻一挑就挑了上来。他的全身已糊成了泥巴人。
接受了教训,赢宇翔走得像裹着脚的老太婆,小心翼翼。虎克继续抓着松树,不停的在地面上厾点,寻找着硬地界走。因为整个沼泽地里,除了长芦苇的地方,能看出有水外,其它长草的地方根本就分不清哪里是硬地,哪里是软泥。
赢宇翔眼瞅着那花就要落了,一个箭步就奔了过去,把花的叶片接大手中,但只接到了两片,其余的都掉大地上,转瞬间就不见了踪影。“啊,真可惜!”赢宇翔捏着两片花叶心疼得直抖手指。
“来,吃掉!”他把一叶花瓣撕成两半,递了一半给虎克,另一半自己塞到了嘴里。“这片,你俩分着吃了!”他把那花叶递给了阿旺。虽然花瓣远不如果子来得效果好,但也多少能改变一下体质。赢宇翔嚼了嚼吞下肚,立刻就感觉到一股热力只冲脑门。
只半片,这药力就有了明显的效果。赢宇翔盘腿坐到地上,念动口诀,把便宜师傅教的内功心法,运行到全身各处。他的骨节和肌肉,就开始撕裂般地疼痛起来。汗水从皮肤表面渗出,凝结成小珠,慢慢地汇成小溪,条条道道地往下流着。
运行了一周天,赢宇翔睁开眼睛。他不是怕疼,偷懒不想练功,而是他得盯紧了那血落果,千万别让那果子也掉地下,那可就损失大了去了。
夕阳已经有小一半落到山峰下面去了,半个西天被染得如血一样红。
赢宇翔安静地坐在那儿,虎克和阿旺、板儿砖三人则站在一旁,四下里观察沼泽地的变化,防止有鳄鱼或者其它的什么动物来袭。盯着眼前的花树,最中间的枝头残败的小萼片,突然开始抖动起来,在太阳刚刚没入山峰还留有血红的一线时,那绿色的花萼片中间的一个绿豆大小的黑球迅速膨胀起来,赢宇翔的眼睑还没眨过两回的时候,那黑球就变成了鸽蛋大小了。
赢宇翔赶紧站起身,把双手捧着接在了那黑果子的下面,怕它瞬间成熟就跌落到地上。等了足足有三十分钟,西天收走了最后的一根红线,那血落果“叭”得就掉入到了赢宇翔的手心里。
阿旺此时已点燃了松树枝做成的火把。
血落果,还有一个名称叫魔鬼花。为什么叫魔鬼花,因为书上没写,所以,赢宇翔就不知道。他傻傻地捏着那果子,站在花树下,想分成四瓣,给每人吃一瓣。
那花树突然抽长枝条,抽打在赢宇翔和虎克、阿旺、板儿砖四人的身上,他们四人顿时就四肢麻痹,动弹不了。被那花树卷在了花叶间。
赢宇翔的大脑一片混沌,“完了,这下子小命彻底玩儿完!”四个人均已绝望。不消两分钟,那花树下就会又多出了四套衣服。
赢宇翔终于知道,这血落果为什么会叫魔鬼花了。(未完待续。。
一二一、庄生梦蝶
( “哟,怎么这么黑?这是哪里?”赢宇翔动了动身体,想要坐起来。“三儿,醒了?”一个老妇人端着一盏油灯走过来,赢宇翔这才看清楚,原来他是躺在一张雕花的大床上。
三儿?赢宇翔一伸手就愣了,眼前的胖嘟嘟的小手,怎么可能是自己的?他的头皮一下就发炸了,“穿了,这下又穿了,死老天这是在玩儿老子吗?”赢宇翔咬牙切齿地就骂了起来,他宁肯一闭眼,从此什么都不知道了,也好过这么嚼毛的活着。“三岁、五岁?”
老妇人把油灯放在床头的灯架上。“头还疼吗?”她把手伸到赢宇翔的额头上,“噢,这烧终于退了!三儿,你终于躲过这一劫了,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以后可怎么去见你的娘亲啊!”那老妇人唠唠叨叨地让赢宇翔感到心烦。
这么狗血的戏码怎么会落到他的头上?
“你是谁?”虽然口气是**的,但听到耳朵里却是奶声奶气的,赢宇翔快要昏倒了。“三儿,你这是怎么的了?你竟连奶娘也不认得了吗?”那老妇人一惊一乍地尖声叫起来,把赢宇翔吓得差点儿从床上跳起来。
“我怎么会认识你呢?”赢宇翔坐起来,他盯着那奶娘的眼睛问:“我是谁?”
“来人,快来人!”那奶娘慌慌张张地就往外跑,跑到门口,赢宇翔就听到外面有两个小丫头在问话,“吴妈。出啥事了?”
“是三少爷……”另一个丫头的话只说了一半,就被那吴妈给打断了,“去,死丫头,瞎咒什么呢?”她厉声地说:“快,快去找人把王太医请过来,就说,小少爷虽然醒了,却不认识人了!”
“不认人了?”是另一个丫头的说话声,“莫不是高烧把脑子烧坏了?”那丫头突然抽了一口气。“吴妈。不会是烧成傻子了吧?”
“不像是个傻的,”吴妈压低了声音说:“就是变得让人害怕,有点陌生了!”
赢宇翔看到床头的柜子上放着衣服,他就胡乱地给自己穿上了。裤子上全是带子。衣服上也多是带子。也有那种用布盘的扣子。他正穿手忙脚乱地穿着呢,那吴妈进来,就开始叫起来。“哎哟,我的小少爷呀,怎么自己穿起衣服来了呢?”她三步并两步的就奔过来,抢走了赢宇翔手上正要穿的衣服,“都穿错了,我的小祖宗!”
三、二下,就把赢宇翔扒成了光腚。赢宇翔太难为情了,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的老太婆看光,他这心里齁得要死。他一下子就钻得被窝里不肯出来,死死地抓着被头。md男人就没贞操啊?就能随便让人看?
“三儿,听话,让奶娘给穿上肚兜,要不然又着凉了,喝苦药汤子了!”赢宇翔把被子往脖子上拉了拉,“我自己穿!”奶娘把一个红肚兜递了过来,赢宇翔纳闷着呢,这是从哪里变出来的,他刚才怎么就没见着?
赢宇翔刚把那红肚兜穿上身,那个什么王太医的就过来了。“怎么这么多的太医?”赢宇翔在心底里想着,“难道这家子也是什么皇室宗亲的?也不对呀,既然是皇家一脉的怎么会管我叫少爷?”怎么也应该是什么世子、皇子之类的啊?赢宇翔没怎么读过书,他想的都是从影视里看来的。那影视本来就误导多多,他又是个半桶水的,哪里知道这些勾勾弯弯的?
那王太医一看就是个老掉牙的老古董了,须发皆白。“邵爷就是不派人来接老夫,老夫也是要过来的,那孩子怎么样了,听说是退烧了?”赢宇翔把“邵”听成了“少”,“今晚要是再不退烧,老夫也没办法了,就让邵爷另请高明吧!”
“退了,退了,少爷的烧退了。王太医要是还有您看不了的病,那谁还能看得了啊?”那奶娘真会拍马屁,拍得赢宇翔都想吐。“吴妈可不能这么说,术业有专攻,让老朽惭愧啊!”
“噗嗤!”赢宇翔笑出了声,这王太医还真是自我感觉良好呢,表面上谦虚,骨子里却自大得很!
“这孩子好多了!看来老夫的药是对症了,再吃上一副,巩固巩固!”王太医伸手就要给赢宇翔把脉,让赢宇翔躲了过去。奶娘却一把就将他的手抓了过来,递给了王太医,赢宇翔几经挣扎也没挣扎开。那老妇人的手劲还真大!他压根就没想起,他现在是个毛孩子这茬儿。
像是被人“强”了的感觉,赢宇翔从醒来,就别扭着呢,做啥都不顺心,就是想发脾气,有点儿控制不了的趋向!
“小少爷从醒来就不认了,这是咋回事啊?”奶娘问那王太医。“许是烧的时间太长了,再观察几天,老夫给开点儿安神的药!”赢宇翔看着那老头,接过丫环递过来的纸和笔,“唰唰唰”地就放到地中央的桌子上写了起来。“也没什么,他现在还小,记不得就记不得了,吴妈可以适当地讲给他听听,说不定就能勾起他的记忆了!”
“是!”吴妈狗腿的赶紧回答道。
赢宇翔到了第三天,才知道自己这小身体已经八岁了,八岁的孩子,怎么长得还像个小豆丁?
他发了脾气后,慢慢地就学得乖多了。过了一个月后,他才终于稍稍了解了他现在所处的环境。
他的这具小身体是这邵府的三少爷,正室嫡枝,可惜亲娘在生下他不久后就死掉了。而大他几岁的前面的两个少爷呢,则都是庶出的。是妾生子。紧挨在他后面的,只比他小几个月,不到一年的四少爷,是继室生的。而那个与四少爷同母所后的五少爷呢,还在吃奶,看样子也就是一岁多一点儿。
赢宇翔自从听到四少爷的年龄外,就对他这个便宜爹极端地不齿。也为他的这具小身体的亲娘感到悲哀。
那女人在挺着大肚子的时候,她的老公就开始背着她偷人了。他很想怀疑,他这个便宜娘亲,会不会是被那俩“尖夫阴妇”给害死了,难道他穿来的使命是“报仇”?
赢宇翔感觉脑子有点儿大了!
小短腿的他开始四处收集证据了。他最爱去的地方就是书房了。邵府很大,大到他的小短腿一天都走不完!跟在他身后的几个小丫环,往往是偷偷地叫苦连天。
他的便宜老爹是什么詹事府的什么少詹事,这少詹事是个什么官,赢宇翔搞不清楚,问丫环,丫环没一个明白的,想问个明白人,却问不着。他身边倒是还有两小童时不常地跟着,但那两小童一看就笨得比他都不如。
他只知道,他的那个便宜老爹是个四品官。
赢宇翔有一天,呆在书房里,那两个小童被他都打发走了。邵府的书房很大,大到他以为到了国家图书馆呢!书却没有多少,也就四、五千册吧。
虽然没多少书,却多得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就是那些所谓的“古董”,在赢宇翔的眼里,一文不值。
他一个人在里面绕呀绕,也不知道他想找到什么。他突然在一个高架上看到一个盒子,那盒子他认为是古铜色的。他踩着一只凳子爬到架子上,看到那盒子的正面雕了一只展翅翱翔的凤。
赢宇翔想打开它,却研究了半天, ...
(也没研究明白。
他用双手捋着中间那条缝,想找到着力点,看能不能给抠开。突然他就听到他那便宜爹的一声喝斥,“你干什么呢?”
那声音过于大声,把全神贯注的他吓得一哆嗦就从木架子上掉了下来,紧接着那盒子也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砸得他脑袋“嗡”的一下子……
赢宇翔“嘣”地就跳了起来,“咋回事儿?”他四下里望了望,“虎克,虎克!”他抓住躺在草地上的虎克的肩膀死命地摇着。“阿旺,阿旺,”他又走到阿旺和板儿砖跟前,“板儿砖,快起来!”
待那三个人都有了动静,赢宇翔抹完头上的汗水,开始望着天空发呆。“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做梦?”他摇了摇头,“这梦也太逼真了吧!”(未完待续。。
一二二、换血
一二三、千重景之死
( 牢房里太过昏暗,赢宇翔跪在地板上已经很长时间。ww他双眼红红的,再无泪可流。千重景死了,这时空对他没有丝毫地索取,只有无尽地付出的便宜师傅,他是死于一种叫牵机花的毒素。
牵机花无色无味,跟乌蒙血差不多,单独一样,如果不对上擩蚴,牵机花潜浮在人体内绝无半点不适。不过,它一旦遭遇擩蚴血,二者结合,其毒性则剧烈无比,瞬间就能要了人命。
千重景体内就潜浮着大量的牵机花素。当他的手指接触到擩蚴血时,发现不对,迅速提起手指时,已是晚了一步。那混合毒素已进入到他的心脉里去了。
他只来得及说出“京城百花楼”,并且把他身体里藏的三根三棱针交到赢宇翔的手上,尔后,他就瞪着两只眼睛,鼻口蹿血,仰身躺倒在牢房**的地板上了。
天眼看着就要亮了,而另外的一个牢头马上就会苏醒过来。
赢宇翔不想把便宜师傅的尸体落在晋南王的手上,他又带不走,所以,他只好找了些酒,把牢房里凡是木制的东西,比如桌椅、床铺什么的,拆了一些,堆积到千重景的身旁,然后点燃,看着那大火熊熊燃烧起来,再无可能熄灭后,他才逃离了出去。
牢房里还关着其他的人,他也一并放了出去,任他们自己爱去哪儿去哪儿,不想走的,也可以随着这牢房一起毁灭。
赢宇翔躺在床上三天三夜,没吃没喝。他很痛苦。如果不是他积极地寻找那些岫狖、擩蚴什么的,师傅就不会死。牵机花素,即便藏在身体里一百年,只要不让擩蚴血进入到身体里,它就一点妨碍都没有。
他觉得,是他间接地害死了便宜师傅。
便宜师傅除了那三根针外,什么都没有,就算有估计也被晋南王搜走了。那针还不知让他藏在了哪里,才不曾被人发现。
天空是灰暗的,下了一夜的雨。路也泥泞不堪。赢宇翔带着虎克和板儿砖。三人在阴云密布的早晨里,离开晋城前往京城。赢宇翔要到京城找那个师傅临死时所说的“百花楼”。
听名字,那百花楼就是场所。谁会把个正经的地方,起成这样的名字?似乎这辈子。他就是与这种地方有缘。时不时地就要牵扯到这种地方去。
从晋城到京城。赢宇翔问过明白人。知道它们之间大概有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程。于是,赢宇翔就雇了一辆三马拉的马车。其实也不能说是三马,而是两马一头骡。拉在最前面的那头骡子是马骡。
马骡是公驴和母马交配所产的后代。它吃得少,力量大,是一种既省吃又能干的役畜。它的弱点就是没有马跑得快,也不适合奔跑,还有,就是不能生育。这些赢宇翔都是听车老板讲给他听的。
那车厢很大,绝对是适合跑长途的,里面同时睡三个人,绰绰有余,就是价钱贵了些,比单马拉的小马车要贵一倍还多。
赢宇翔雇的这辆车,说好了,是跟着一家叫“威武” 镖局的一起走的,他只需再加点银子即可。想那将近两千多公里的路程,从南到北,其中,绝大多数还都是无人区的荒野,单独的一辆车走很不安全。赢宇翔自然是咬牙也得出这份钱的。
威武镖局保的是一批“红货”,赢宇翔之前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明白这“红货”意味着什么!而镖局在开道的时候,趟子手们就开始大声地喊:“威武,威武!我吾维扬!”赢宇翔听得顿时就热血飞扬起来。
赢宇翔的车是跟在最后面的,前面共有二十辆镖车。
那二十辆车中,只有中间的两辆车坐着那个要去京城里就职的五品官员和他的妻子、孩子。而剩下的车辆里装的就都是货物了。而那些佣人们,则都坐在拉货物的各辆车上。
虽然起程的时候,天上时不时地飘着雨丝,但马车行进到下午的时候,天空就放晴了,大大的太阳虽然快斜下山际了,但却染红了半边天。
“车队很可能要在荒野上过夜!”马车老板跟赢宇翔说:“再往前走就是阿玛拉尼山,那山里的道路又险又窄,里面有好几窝子山贼,既凶狠又武艺高强,一般人都不是对手。不过,威武镖局的总镖头,常宗霄,是无极门弟子,他的武功很高,山贼一般都不敢劫他。”他用手指了指前面的镖旗,“那写着‘常’字的镖旗,就证明是常总镖头在出镖,一般山贼们看到了就都悄悄地躲开了。”
“因为道上的人都知道,‘宁碰阎王,别碰老常’!”车老板兴奋地甩了一下鞭子,“几年前,有一伙不知是从哪里蹿来的山贼,仗着其中一个什么八卦门的高徒,竟胆大妄为地想要劫总镖头的镖,结果,被常总镖头,把那些贼人一刀一个全部杀光。那个八卦门的高徒,在总镖头的手底下,走了连三招都没有就挂掉了。”
赢宇翔和板儿砖两人都听得两眼放光,唯有虎克,坐在那儿像根木桩子,也不知是他听不懂还是没听到,反正,他的脸上是一点表情都没有。
镖师们把马都卸了下来,找了片草地,放任它们去吃草。而把那些马车,连同赢宇翔坐的那辆,围成了圈形。车辕向里,车厢部分冲外。
那原野一望无际,所能看到的地方,都是草连天,天连草,很少有树木出现在视野中。赢宇翔架了锅子在煮肉。肉香飘得远远的,竟把总镖头和那个五品官员给引来了。
他们这些人都是在吃干粮,因为缺乏水的缘故,不像赢宇翔,不但带了两大羊皮袋子的水,足足有一百多升。而且,他那能煮二十升水的大铜壶也被他装得满满的。壶嘴是用木楔子塞住的,所以水荡漾不出。
因为有虎克这个吃货,赢宇翔自然要带很多的肉食了,而他也带了些米。所以,他是把米和肉煮在一起的。他又在草地里摘了些马兰头、荠菜和马齿苋。而赢宇翔的调料也带得齐全。
自然而然,那香味就不一般,所以,才把两个大人物给招来了。(未完待续。。
一二四、侍读学士
( 赢宇翔可不是个琐碎的人,他也没那么精细想着要带水的。ww是他在买猪肉的时候,与卖猪肉的大叔胡侃乱聊时,那大叔提醒给他的。
卖猪肉的大叔有个弟弟,是卖牛羊肉的,他有着一门好手艺,就是制作牛羊“浑脱”。所谓“浑脱”,就是把牛羊,从背脊处开一个小口,一点点地把里面的肉骨之类的挖出来,形成整张的动物皮,鞣制成的革囊或皮袋。而这种皮袋,充上气体,几个连用,就可用作渡河的浮囊。一般单独使用呢,就作为盛放水浆“饮料”的容器。
不巧,那羊“浑脱”只剩两个小的,就都让赢宇翔给买了下来。
赢宇翔也真真是个“胎里穷、命里穷”的穷人,穷得房无一间,地无一垅,口袋里仅剩“钱”了。租一辆超豪华的大马车,三个人睡后,还空荡荡的,没家底的他,自然,只能多带些吃吃喝喝的东西了,也好有备无患嘛!
威武镖局的常总镖头和那位五品官员,两个人背着手,遛遛达达的就走到了赢宇翔正在煮肉的锅灶前。
“好香啊,你这锅里煮得什么?”常总镖头是武人出身,自然没那么多条条框框的,一看就是个爽到豪的人。他揭开锅搅了两下勺子,用鼻子嗅嗅,“小子,我们哥俩也来你这儿凑凑热闹,不会吃穷你吧?”
“哪能会呢?如不是搭了这顺风车,小子我就是在高级酒楼置下盛宴。二位大人也未必肯来呢!”赢宇翔边说边去找了只木桶,把锅里的肉统统盛进那桶里,然后,往锅里又继续填水,下了肉块和调料,那些调料都是他从药铺里买来的,像什么花椒、八角、胡椒,在这时空,还没有完全转化为调味品。
赢宇翔平常像砂仁、豆蔻、白芷、丁香,山柰、良姜、当归、黄芪这上八味调料。在那时空他也是去药铺里买的。虽然。调料市场也有得卖,但对于成药的草,总归会有些不适的地方,而药铺里的药材自然是经过炮制的。而炮制过的药材总归是安全些。毒性也小很多。
到了这时空。赢宇翔也第一时间就是去逛中药铺,所以,也就卖全了这些药材性的调料。在那时空。做这种事的,自然是狗子,赢宇翔之所以,也被养成这习惯,自然是缘于那死人妖啦。
真是跟啥人学啥样!否则,哪来的孟母三迁?
赢宇翔拎着肉桶放到竹筐加木板搭成的桌子下,他找了几只大海碗,盛好了肉菜,端给那两人,“二位大人,还请不要嫌弃小子的手艺粗鄙。”
那两人一人接了一碗,刚要找石头坐下,就有人拿了那种长条凳子过来,“大人,总镖头,还是坐这个吧!”赢宇翔拎着一水囊酒过来,“喝不喝?这酒不够度数,是越人酿的那种果子酒,在市场上没买到那种烧刀子酒!”
这时空,酒类是被管控的,这就是所谓的“榷酒”制,酒价自然也就上去了,尤其像那种“高”纯度的酒。这里的“高”自然也高不到哪里去,但总比果子酒、米酒、黄酒之类的要强些。一般能买得起的都是大户人家,直接整桶的就运进去了,所以,市场上根本就没得零售。
“胡二,”常总镖头,扭着脖子冲着后面喊了一嗓子,立刻,不远处就有人回应了一句,“把酒拿一坛子过来!”
赢宇翔就看到有个趟子手从车圈那过跑了过来,手里抱着一个用红布封口的坛子。看样子,连坛子带酒怎么也有个二十多斤重,那人跑着过来,却气不喘,脸不红的。
“常爷,这是胡总管让送过来的!”那趟子手把酒坛子放下后,就倒退了几步,然后,又转身跑走了。
“小子,也过来喝点儿?”常总镖头向赢宇翔招手,赢宇翔便走过去,大咧咧地坐在了老常对面的石头上。板儿砖拿了几只喝水的竹筒递过去。“不用!”老常摆了摆手,“这多不过瘾,一会儿,胡二就会找人送碗过来的!”他的话音还没落,那边就有几个镖师过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东西。
几个人手忙脚乱地用木板支起了桌子,上面摆了一堆零零碎碎吃的东西,多是些肉干类,也有盐焗豆和核桃什么的,另外还有几只大海碗。摆明是用来盛酒的。
常总镖头拍开了泥封,把酒倒入到各个酒碗中,这时,又被常总镖头喊过来两个镖师,加上赢宇翔共五个人,便坐在一起大口地喝起酒来,并且吃着赢宇翔糊得没怎么烂的肉和那些干瘪得没什么营养的牛羊猪鸡等风干后的肉干。
几个人边吃酒边聊着天,说得最多的自然还是常总镖头,而那个五品官,赢宇翔喝光了一碗酒后,才知道,他叫徐子敬,字恭俭,曾是六品的员外郎,其一母同胞的妹妹,从宫女晋升为九嫔之后的修容后,他被皇上亲点为正五品的侍读学士。
赢宇翔问了半天,才搞明白,所谓的侍读学士,也就是陪侍帝王读书论学或为皇子等授书讲学的高级书童。此次是举家进京赴任的。
这个徐侍读一看就是那种读书读傻了的类型,不过人长得还算标致,想他妹的肯定是人长得也不错,所以才能入了老皇帝的眼。不过,听那徐侍读说,他妹的今年才十二岁,把赢宇翔吓了一跳,十二岁?好恐怖的年龄啊,而且古人所说的十二岁,也就是实足年龄十一岁啊,怎么就成了老兽猩的胯下马?
无论男孩女孩,开苞早了,直接影响的就是智力。只要下面一成熟,最上面的立刻就停止发育了。所以,这摧残的不止是身体啊!
赢宇翔只喝了一碗酒就喝得有点儿头晕晕的两腿开始发飘了。妈呀,这几个人还真是够能吃的,不但把一坛子酒喝得见了底儿,还把一大锅子的足有二十斤重的大块子带肥膘的猪肉吃得净光净。
不过,那肉是好吃,赢宇翔也这么觉得,那大块的肉虽然没烧到入口即化的地步,但那膘上面的肥油几乎都让沉锅底的米给吸走了。
吃得最多的自然是老常和那两个镖师了。徐侍读和赢宇翔差不多,只夹了两筷子肉就不怎么吃了,尔后,也就是又稍多吃了几筷子的菜。赢宇翔看他最爱吃的是荠菜,属于那种锯齿状叶子稍微发红的野菜。
待酒足肉饱了之后,天已经黑得透亮了。星星布满了整个天空,灿烂得让人心悸。
赢宇翔找了块草木繁盛的地方,直接躺下来,头枕着手,一颗一颗地开始数着星星。
虎克这个时候也过来了,二话没说就躺在了他的身边,只一小会儿,便呼拉拉地睡着了。这神马情况?赢宇翔有些愣了,这季节虽然已进入到夏天了,但就这样无铺无盖地躺在草地上睡觉,从土里钻出的湿气,肯定会伤害到人体的。
“虎克,醒醒!”他摇动着他的肩膀,“快醒醒,板儿砖!”赢宇翔发现虎克身上有酒气,“板儿砖,他喝了酒?”
“那果酒都让他一个人喝光了!”板儿砖过来,用他的小身体,把虎克背了起来。赢宇翔有点儿哭笑不得,他现在成了幼稚园的老师了,还带着看孩子。不但要看着他吃饭,别吃太多撑着,现在,还要负责他睡觉,别睡错了地 ...
(方。
赢宇翔跟在板儿砖的后面,也回到车上睡觉去了,
镖局的人能在这空旷的原野上宿营,就是怕再走一段路,走在山道上而出意外。可这意外就如影随形地跟了来。赢宇翔正睡得迷迷糊糊不知周公为何人时,就听到有尖利的啸声响起。还有鼎沸的人声伴随着马的嘶叫声。
“有马贼过来了!”(未完待续。。
一二五、死道友不死贫道
( 赢宇翔睡得迷迷糊糊的,就听到密集的箭支,像蝗虫一样“当当”地敲在了车后厢壁上,也幸亏那车厢的木料够厚,那些大力量射来的箭支,才只有箭头穿过了木板。ww
而虎克则拎着二把从盐帮那得来的鬼头刀,要下马车。被赢宇翔拦住了,三个人便躲在马车上,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听着外面的喊杀声,似乎来的马贼人数超多,前后左右都有,在空旷的原野上,被人包成了肉馅儿,赢宇翔想着,那威武镖局连镖师带趟子手,还有什么总管、总镖头之类的,加起来也不过三十来人,双拳难敌四手,人家又是有备而来的,看来现下能保住这小命是有点儿悬了。
赢宇翔把手弩和箭袋都递给了板儿砖,让他保命时用。而把三棱刺递给虎克,虎克却摆了摆手没接,他只好把三棱刺继续挂在自己的腰后间。三棱刺属于那种近身的武器,远了都赶不上烧火棍好使。他又到那筐里把那放了百多根用毒素浸过的臂环针的木盒子掏出,麻利地揣进了自己的怀中。
他拿了柄鬼头刀,挥了两下,觉得不太顺手,就又放进筐里。
在他的认知中,刀的杀伤力不怎么样,连砍十数刀,也未必能砍中要害,除非一刀就砍掉脑袋,或砍断脖子上的大血管。刀最大的用处或许是抵挡,可做防身用的武器。
他的脑袋正胡思乱想着,突然。就看到眼前有几束星光泻了下来。那马车已被人削下了一个角,紧接着又是几阵劈砍声,赢宇翔用来藏身的马车的车厢,已被砍得烂七八糟的,快要没了遮拦了。
虎克一脚就把那砍成栅栏的后车厢的木板踢开,他就站在车板上,抡开了双刀,“咣咣咣”的几下,那围在他身边的五、六个脑袋,瞬间就统统的不见了。连着的还有些断刃也散落了一地。有个块头很大的家伙拿着一杆长矛枪。冲着虎克的胯下,挺枪就刺过来,让虎克五指捏住枪头,稍稍往前拽了一下。随后就猛得往前一挺。那大块头就被那长矛枪的后棍。在胸口处捅出一个血窟窿。
虎克挑起那人,在空中抡了半个圆,砸向了一个骑在马上的戴着头盔。穿着锁子甲的男人。把那人瞬间就从马上给砸了下来,然后,他就大力把那枪贯过去,枪头直直地穿过锁子甲,连着后面的白蜡杆的枪杆也一并进入,扎进了土里,只留下不到一尺的杆头,那人挣扎着想要起来,却也只能四肢动弹着,像在案板上打挺的鱼。但也只左右甩摆了几下,就不再有动静了。
赢宇翔看得是目瞪口呆,许是夜路走多了,他的眼睛多少也练得出点神儿来,至少在这种被火把照得亮如白昼的地方,他还是看得很清楚的。至于那火把是被什么人Сhā的,赢宇翔就不得而知了,反正,他睡觉之前是没看到过。
“唰唰唰”又有无数支箭冲着这个方向射过来,被虎克用刀“噼噼啪啪”拨挡了下来,那箭支就四散开来,有许多就打在了旁边的两辆车厢上,“乒乒乓乓”地乱响。
赢宇翔知道,那些车厢里装得都是货物,如今也被砍得四处透风,不过,他看到那些贷物都是装在那种大翻盖的红漆木箱子里。ww有的箱子也被砍去了角儿,露出里面闪闪发亮的丝绸类衣物。
所有的车辆是围成了圈放着,而圈里面则是一匹匹的马或骡子。最中心搭着两个帐篷,那帐篷里住着女眷,赢宇翔也只是远远地见到几次不同女人的背影或侧影。
也真够非人类的,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在走神儿。一把杀猪刀就带着风声,劈近他的耳根,要不是板儿砖替他挡了一下,他的小命立时没有。
虎克回身便是一刀,想要偷袭的那人,脑袋瞬间开花,红白之物,溅了赢宇翔一脸,恶心的他没憋住气,一口就把胃里还没消化的食物,喷吐了出来。
看到蹲在车上,也不是很安全,反倒阻挡了视线,赢宇翔便抽起那把他丢到竹筐里的刀,“虎克,下车,”他喊道,“我们三人围成三角!”三人站到车马的正前方,虎克朝向敌一方,而赢宇翔则拉着板儿砖贴身站在虎克的背面。防止有人从车马间蹿出来偷袭。
赢宇翔一手举刀,一手举臂,随时准备发射臂环毒针。而板儿砖则把手弩抱在了胸前。“虎克,能不能把那火把给灭掉?”他们在明处,敌人在暗处,这不纯粹让人当靶子来打?他此时还不知道,威武镖局出了内奸,那些镖师们已让人下了软筋散,许多人还没开打呢,就被乱箭射死,已经做了鬼到黄泉路上申领常住卡去了。
现在有能力战斗的也就是与赢宇翔一起吃饭的那两个镖师和常总镖头三个人了。自身都有些难保了,哪还有能力去灭掉那熊熊燃烧的火把?
虎克用刀撩起地上的箭支,“嗖嗖嗖”的便用右手横着扫了出去,把周围的三支火把统统的齐头砍断。那飞出的箭支,在砍断那火把头后,还在继续往前飞,有一支,竟然打在马腿上,那马疼得“嘶溜溜”地高仰起脖子,两条前腿也抬得高高地,把马上的贼人就像跳水运动员似的,头向后翻栽到在了草地上。
“小子,能不能往中间靠拢一下?”赢宇翔听出是常总镖头在大声地喊话,他立刻就回了一句,“可以!”三个人于是就在虎克的开路下,仍是呈三角形地往常总镖头那儿移。
虎克不但用刀拔挡着箭支、刀枪类的,还把近身的马,一脚就能踹出好几米远。
常总镖头三人,也是三角形地在格挡着。不过,他们中间却多护了一个人,就是那位侍读学士。“小子,过来替换我的位置。”这样打也太畏手畏脚的了,估计把常总镖头郁闷坏了,他一见赢宇翔过来立刻就说道。
赢宇翔和板儿砖两人便同时加了进去,成了四角形。板儿砖拿的手弩总共也没有多少箭支,带铁箭头的只有三十支,却没有蘸过毒药,而那淬过毒的木箭头。约四十支。却是很难穿透铠甲的。所以,板儿砖就先射马匹,把马射倒了,他才射人。专往脸上、头上招呼。
臂环。赢宇翔的臂环针也不过有一百五十根针。自然都是淬过毒的,见血封喉。他当然也不敢往铠甲上射,怕浪费了那些宝贵的针。不过。他和板儿砖一样,最多时候,还是胡乱地挥刀,用刀来拨挡不知那从什么地方射过来的箭支。
虎克和常总镖头两人抽出身后,开始大展神威。尤其是虎克,那真就成了人形的割肉机器。他身边方圆十米的战场,没几分钟,就被清理得一干二净。他还时不时担心着赢宇翔,退回来,替他清扫着近身的敌人。后来,虎克干脆捡拾起地上的箭支,一把一把的四处乱撒,凡是被他的箭支丢中的,均无幸免地穿体而过,那力量大得赛似两石的强弓。
常总镖头虽然没有虎克那么变态,但也像切瓜剁菜般,砍死砍伤无数贼人。本来就是些乌合之众,一看二人如此地勇猛,吓得那些还没伤着的和受伤较轻的,立刻掉头就跑。就这样,那些跑得稍慢的,还被虎克的箭支,穿进了后心,跌落马下后,就再也别想跑走了。
等那些马贼都退走了,丢下了 ...
(至少有二百多具尸体,尸体中将近三分之二,是虎克给灭掉的。而那些还稍稍有力气动弹的身体,也让虎克看到了,直接就上前补一刀,把脑袋剁掉。老常看着虎克的作为,心里暗自吃惊,对赢宇翔开始重新估量起来。
赢宇翔以为,就剩他们七个活人了,谁知,搜罗搜罗,那仍在喘气的,还有十多个呢。侍读学士的女眷们,死了两个下人,受伤的那个是奶嬷嬷,而侍读学士的两个美妾,竟然一个也没有事情。还有,那帮着赢宇翔赶车的五十多岁的老头,也不知是打哪里钻出来的,全身沾得都是草不说,竟然也一点事情都没有。赢宇翔佩服得五体投地,这聪明人啊,就是“运气好”!
有两个趟子手受伤,一个是被刀砍在左肩,而只一个则是箭伤,那箭还Сhā在左肋下。
总管胡德全,就是那个常总镖头叫的“胡二”,他的伤最重,不但是被刀砍在了肚腹上,肠子外露了出来,而且左胸口处还中了一箭,估计没扎到心脏上,要是扎到心脏上,人恐怕早就玩儿完了。
还有几个镖师或轻或重也都受了伤。
死人暂时没得管,还是得先管活人。可这荒山野岭的,到哪里去找郞中?镖局里那个唯一个会点儿伤科接骨的镖师,被人砍断脖颈已死得透透的了。不过,好在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带有些金创药。只是受伤的人太多,根本就不够用。
赢宇翔坐在火把下,开始翻便宜师傅给的那本“识物大全”了,刚翻了一半,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电视,急忙喊上虎克和板儿砖,三个人拿着火把就往多草的地方走,没过多长时间,赢宇翔就采了一大堆旱三七,和从土里刨的地鳖虫。
他在大木桶里把地鳖虫和旱三七捣成泥后,拎给了常总镖头,“这药是可以止血治伤的。”常总镖头接过来,二话没说,就要往胡二的肚腹上糊。胡二的肚子,还一直在流血,人眼看着就快不行了,已陷入到昏迷中去了。
赢宇翔也是初次看到这种伤口,吓到不行。“哎呀,常总,这可不行,这肚子得缝起来,不缝起来哪行啊?”
“缝?”常总镖头愣了,“怎么缝?”
“就是用线缝起来,等伤好了后,再把那线拆了呀!”赢宇翔翔挠了挠头皮,“最好是小肠线”这不废话么?赢宇翔尴尬地笑笑,“用缝衣服的那种针线也行,但必须得消毒。”
“消毒?”赢宇翔说得都是现代用语根本就没人听得懂,除了他自己。再说他连半调子都不是,纯粹纸上谈兵。但是那常总镖头就是无条件的信他,或许,就是所谓的“死马当活马医”?
“小姚,去找徐大人要些针钱过来!”
赢宇翔赶紧把大锅贡献出来,烧了一锅子的水,然后,他又带着虎克去到地里去找药草。
“你是说这种药草行?”赢宇翔接过虎克递给他的草,看了看,一点儿都不认识,细碎的叶子,毛毛茬茬的,“这是用来治伤的药?”他问虎克。
“杀——菌!”虎克很艰难地说出。赢宇翔虽然早就怀疑他属文明系之人,但初次听虎克这样说,他还是感觉到吃惊不小。“你是说这能杀菌?”虎克点了点头。
赢宇翔又找到了鱼腥草。虎克却找到一堆乌七八糟的东西,还有一种像石头又像泥块的,也不知是不是什么动物的粪便,反正,虎克说那粪便,最好了,赢宇翔只好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所谓药草,全带了回去,“死道友又不死贫道”。
锅里的水已煮得开开的,赢宇翔把那些线、针还有那些手工纺的粗布统统的煮了一遍。
赢宇翔可不敢缝那伤口,自然是老常粗针大线的给缝合起来。他又把胡二胸口的箭也挖了出来,自然也用针缝好。把虎克弄的药都糊在了伤口处,用煮过水的粗布裹紧了。然后,赢宇翔又把鱼腥草、柴胡之类胡乱配伍的药,煮成汤汁,掰开胡二的嘴,强行给灌了进去。
“小兄弟,”老常等忙得差不多,突然对赢宇翔鞠躬行起了大礼,“这次多亏了小兄弟,大恩不言谢,以后,有用得着我老常的,一定要开口,老常我带众弟兄,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他指了指旁边的两个十七、八岁的镖师,“小姚、猛子,你俩过来,代我老常给小兄弟磕个头。”
赢宇翔一看,这可闹大发了,赶紧制止。“别,千万别,常总镖头,这不是在折小子的寿吗?”
赢宇翔穷人起家,也没怎么发达过,自然也就从未跟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深交过。他没什么野心,也不太想着会大富大贵的,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他只想自由自在地渡过这几十年的生命周期。不想被俗事俗务所羁绊,所以,要远离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尤其是江湖之人。“一入江湖路,再无回头时!”赢宇翔曾在场打滚那么多年,最是知道这个道理,与这些江湖人一点交集都不能有,否则,真得会带来灭顶之灾。
“常总镖头,真是些许小事,不足挂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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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再遇云峥
( 人和人的缘分很奇怪,所谓“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是也!
赢宇翔和常总镖头、徐侍读这样的人物,可能打从一开始,就没站在同一级台阶上,所以,就算有了共患难这一层关系,他们之间还是隔着很厚的一堵墙。
威武镖局在修整了几天后,又从分局调来一些人手,然后就又继续上路了。
从晋城到京城,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程,往常最快也要走二十天。如今已走了三十天了,才刚刚进入到京效的范围内。
这古代的马车,还真不是一般的难熬,简直就是在上刑。凡是坐过火车、汽车、轮船的后世人绝难想像出那种木制轮子的车是怎样的颠簸法的。那绝不是单凭什么弹簧、棕绑之类的就能改善那车子的舒适度的,那种改变,只是治标,却不能治本。
那车走在草地里还行,至少,草是软的。但凡走到官道上,就算碰到一颗很小的小石子或者是小土坑什么的,就能把正在练功的赢宇翔弹得蹦起来,脑袋直接撞到距离一米多高的车顶上。
赢宇翔觉得,他就是把这车摞两个弹簧垫也没用,只不过是把簸箕换成了蹦床。
他知道后世的车之所以能翻天覆地的改变,主要还在于轮子,是充气的轮胎改变了所有。
“小兄弟,这是老常我和威远镖局的一点心意,请务必收下!”常总镖头递过来一张银票,让赢宇翔愣了一下。ww他下意识地伸出手推让道:“这不行,常总镖头,这银子,小子我可不能要!”赢宇翔从内心来讲是一点儿都不愿意跟这些江湖人有瓜葛,但他也明白,他真要是拒绝得太彻底,恐怕从此就和威远镖局,还有老常之间就有了嫌隙。除非,从此不再有来往,否则。这就是种下了祸根。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怎么,是瞧不起老常还是怎的?”其实,老常拿钱。表示的只是他做人那种高高在上的一种态度。赢宇翔要是接受了他的钱。他们之间就成了雇佣关系。但这钱。赢宇翔说什么都不能要,他怕烫手。那银票的数目有点大,他只是随便瞄了一眼。就知道,那是张四百两的银票。他有点儿猜不透那老常的心思。要是百多两或几十两,他就拿了,钱货两清,他只当是一场交易罢了!
“我看是常总镖头瞧不起我赢宇翔吧,能和总镖头共同战斗一回,是小子的福气,要是拿了总镖头的钱会让小子连觉都睡不安稳的!”赢宇翔很有些豪气地说:“以后常总镖头,要是有用得着小子的地方,尽管开口,小子没别的本事,出把力气还是可以的!”他坚决不要的态度,让老常有点无可奈何。
“看来是我老常看抵了小兄弟,那这钱我就收回来了,但我们现在就不急着分手,在前面有个大酒楼,老常做东,请小兄弟吃一顿怎么样?”
于是,进了城,马车就分成了两股,老常和赢宇翔跟那个徐大人告别后,便带着两个镖师,往另一条路上拐过去了,几个人进了那间大酒楼,找了包间坐进去。而虎克和板儿砖两人,还有那个车老板,赢宇翔把他们安排在了大厅里,也点了一桌好菜,让他们单独一桌吃。因为,这是个等级森严的时空,不是他想改变,就可以改变的。
虎克,他可以带着,因为,他跟他一样,都属于黑户类的,但板儿砖是绝对不行的。官奴,是最低贱的一种人,甚至,都不如一条狗。他要是带着板儿砖上了桌,那老常绝对会认为赢宇翔是在侮辱他。
吃过饭,赢宇翔就跟老常道过别,往另外一条路上走了。
京城很大,大得都超出了赢宇翔的想像。“百花楼”他要怎么找才能找到?赢宇翔便找了一家旅馆先住了进去,就与那车老板把钱结清了,赢宇翔还多给了他一些银两,权当是补偿那车的损失。
一个月,赢宇翔几乎逛遍了京城,他共找到五家“百花楼”,却不知那底那家“百花楼”才是便宜师傅所说的那家。
赢宇翔也不敢大明大亮地贴张标签在身上,“我是百变千虫的徒弟!”
京城是属于温带气候的,当进入到秋天的季节,天气就没那么炎热了,而且,连续下了三天雨,到了早晨,竟然感觉有点儿凉嗖嗖的。他看到虎克在睡觉,便带着板儿砖两人继续逛街去了。
这一次,他不是要找“百花楼”,而是想卖些稍厚一些的衣服。
赢宇翔已经走了几家成衣铺,没有他能看中的衣服。不是花色不对,就是样式太古板。赢宇翔不喜欢,穿在身上也不舒服。两个人于是便在青条石铺成的路上边走边看。
“小子,”赢宇翔太过专心了,就连身后突然跟了一辆超豪华的马车都没有发现,“我们爷找你找了多少时间?没想到,你小子竟然躲到了京城!”
赢宇翔突然被两个男人,把双臂拧到身后,就押上了那辆豪华马车。“原来是云三公子啊,”赢宇翔抬头一看,那车上坐着的人是云峥,是那个花了五百两银子买了他旅游鞋的户部侍郞之子,“小弟还以为这京城里的治安实在太差劲了,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就有了绑匪了呢!”
“看来,你小子还真是一点儿都没改变啊,本公子以为,你跟了那老偷儿学了本事,去了这油嘴滑舌的毛病了呢,没想到,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趋势!”
“哇,云三公子真是好厉害!不知小子哪一点儿入了三公子的眼,竟让云三公子花费这样大的血本?”
“血本,你小子还真说对了!本公子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凭白的被你小子摆了一道,你说,这损失,本公子,是不是得找你给补回来?”那云三手里拿着一把玉如意在手心里敲啊敲的,“本公子在三岔口,雇了三百多人找你,找了三个月,每个人一天的工钱是十个铜板,三十天就是三百个铜板,三个月就是九百个铜板。三百人,你算算,本公子要花费多少钱?”
“还有,到了晋城,本公子又雇了三百人,找了两个月,还在山里损失了十三个人,那十三个人,每个家里光支应丧葬费就是三百两银子,十三个人就是三千九百两银子,你再算算,本公子共损失了多少两银子?”(未完待续。。
一二七、邵府
( “妈了个疤子的,你说吧,你想咋样?”赢宇翔越听越上火,自己的行踪,被人家摸了个晰底透亮,还自以为是的觉着很隐秘呢。“反正大爷我,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看着办!”
“钱没有?”云峥右手呈八字型,摸着下颏,“那就拿命抵?”他歪着头,眼睛斜睨着赢宇翔,“可是,本公子爷要你这烂命有什么用?”赢宇翔也不言语,他靠着软皮的坐背,舒了舒筋骨。那车行进在石子路上,一跳一跳的,他也便一跳一跳的。其实,这古代的车马真得会把人的骨头架子都颠散掉了,所以,更多的人才会喜欢坐轿子。
“那么这样吧,本公子爷既不要你的命,也不要你的钱,你只要帮本公子爷做件事,一切就都平了,怎么样?”
赢宇翔翘起眼皮,撩了他一眼,“尼玛的,你不就是想让爷帮你做事情,整那么多幺蛾子干吗?”别人怕他,他可不怕,大不了,玉石俱焚,或许还能再穿回地球呢。
死猪不怕开水烫!
云峥对赢宇翔恶劣的态度倒是没怎么以为然,他继续敲着他的玉如意,“这事对你来说很简单,就是去少詹事府中取样东西。”
詹事府?赢宇翔摇摇头,“什么是詹事府?”他突然觉得这个名称有点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说过。“一会儿,自然有人会带你过去,把邵府指给你看。”他从车厢旁边的小桌上拿过来一张绢纸,递给赢宇翔。“哝,就是这样的盒子,看清楚了,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问。”
古铜色的盒子,盒子的正面雕着一只展翅翱翔的凤。赢宇翔一下子把眼睛睁大了,“这……”他的脑袋“嗡嗡”的,里面像有无数虫子在飞。
他记起了,就是那个离奇的梦,在山中的那片沼泽地里。被那“魔鬼花”还是“恶魔花”的。差点儿吃掉时,做的那个梦。那被砸醒的就是这只盒子。
邵府?似乎梦中的他就是那邵府的三少爷,也不知那府里是不是真的就有这样一个三少爷?
这画一下子就勾起了赢宇翔的好奇心,就算云三公子此刻不让他去邵府偷那盒子了。他也会自行探一探。那府里究竟有没有一个八、九岁的三少爷。
“五百两银子!”赢宇翔张开右手。在空中转了转,“你tm也别说其他有的没的,你在山里死的人。关爷鸟事?”他把手继续往前伸了伸,快伸到云峥的眼皮子底下了,“少一两,你大爷我都不会帮你去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一点儿都不吃亏,这五百两银子本身就是你欠我的。那时,怕你阴魂不散地缠上大爷我,才没去管你要的!”赢宇翔满口的痞子话。云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手里却继续玩着他的玉如意。
“五百两?”他点点头,“老偷儿的传人,倒也值这个价。”他欠起身,拉开了车门,向外面喊了一嗓子,然后冲着赢宇翔伸了一下手,“请吧!”他示意他下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赢宇翔刚下了车,立刻就有一辆单马拉的车停在了他身边。“小子,再别玩儿什么花招,你的一举一动,本公子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他站在车门口,眯起眼睛笑得阴阳怪气的,对赢宇翔说道:“你要真喜欢喝花酒,哪天,本公子送你十八个美人,让你一次喝个够!”
赢宇翔有点儿讪讪的,他跳上了马车。
原来詹事府就是从事皇子或皇帝的内务服务的,它掌管着左春坊、右春坊、司经局等的部门,统领府、坊、局等所有的政事,置什么詹事一人、少詹事二人,还有府丞二人什么的。赢宇翔听着那云三的小厮,向他介绍这些皇家机构时,他听得都快要睡着了。
那姓邵的少詹事,是皇后娘娘的什么叔伯弟呀,还是什么堂弟的,反正赢宇翔搞不明白这些亲戚里道的,他于是被知道了那姓邵的是皇后娘娘的娘家人,而那少詹事呢,就是为太子服务的,而太子呢,是皇后娘娘的亲生儿子。不过,这些拉七马杂的事,很是搅得他头疼。
皇家的事情,谁管他一二三呢,他只要把那凤盒拿来,换五百两银子就行,至于,那盒子,云三要来干嘛,他才不要知道呢,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甚至,他在想,那盒子,与便宜师傅所说的那只盒子有没有关联呢?
邵府——太子——晋王府?
“就是这儿,到了!”云三儿的小厮,撩开车门帘,指着对面漆门铮亮的府第说。赢宇翔点点了头,“知道了!”
于是,那马车便轱辘辘地继续往前行去了。
赢宇翔每天寅时练功,一直练到辰时。而此时的天已大亮,他住的这家客栈又是处在闹市区,每天从他房间的窗户下经过的人像鱼塘里的鱼,好不热闹。
虎克正在吃面条,他的面前放着一个小木桶。“稀里哗啦”的,他已经吃了好几碗了。很大的大海碗,而赢宇翔和板儿砖也只是吃一碗就行了,虎克却要吃它七、八碗,还是半饱。由着他吃,不吃个十来碗的,绝不罢休,但却被赢宇翔限制着,真怀疑他是个不知饥饱的主。撑坏了岂不麻烦?
跟养只狗狗差不多,那狗狗不也得讲究节食?
带着虎克和板儿砖,赢宇翔又到邵府门前转了一圈。看着那邵府高大的门楼子让他觉得像是要进那故宫博物院似的。难道与皇家沾点儿边的,就都这么嚣张?
也不知那皇家的门楼子又有多高?
“吴妈!”赢宇翔突然捂住嘴,差点儿叫出声来,从邵府的角门里出来的那个老妇人,赢宇翔记忆犹新的认出,就是他梦里的那个邵三少爷的奶嬷嬷,吴妈!
而吴妈身边的那小丫环,他也认出,叫什么翠平的,“天哪,这难道是真的?”赢宇翔抚着额头,“真得曾经穿越成邵府的三少爷?”(未完待续。。
一二八、三少爷苏醒
( “板儿砖,你跟着虎克两人,看着前面的那两个女人,看她们到底要去哪里?一会儿过来回话,我在这儿等着你们,记住,你俩跟踪的时候,千万别让人发现了!”赢宇翔吩咐完二人后,他独自往街面上行去。ww
从成衣铺里买了一套女人穿的衣服后,赢宇翔站在十字路口等着板儿砖或者虎克的回转来。
“翔哥,她们进了那家铺子,在里面挑胭脂水粉呢!”板儿砖很快地就行了过来,他对赢宇翔说。“我知道了,你跟虎克回客栈吧,两个人就在客栈里呆着,哪儿也别去了!”赢宇翔最怕的就是虎克出去闯祸,没他看着,那货的手没轻没重的,真要是弄死个把人,他以后要做的事情也就是赶紧跑路了,但还不知往哪里跑。
看着虎克跟板儿砖往客栈的方向走后,他找了一处无人的地方,把自己变换成了一个二八佳人。这时候,翠平和那吴妈从胭脂水粉铺里已款款地走了出来。
“翠平姐姐,”赢宇翔的喉节已然缩回,脖子处平平的,嗓音自然也就变成女声那种细音细调的了,“在这里碰见你真好!”
“你是——”明显的翠平眼睛里流露出那种不认识的眼光来。“我是二妞呀,小时候老在一起玩儿,几年不见了,你就不认识人家了?”翠平的眼睛里闪出了疑惑的目光来,“你是五婶家的二妞?”
终于蒙对了,赢宇翔从心底里舒了口气。一般的穷人都没什么文化。给孩子起名字,不是妞啦、凤啦、就是花花草草的。多是重名的,他就不信,没有对号入座的。
“我不听人说,你嫁人了么,你这是——”
“没有啦,你听谁说的?我好几年前就到了王大人家里做事了!”赢宇翔故意拉住翠平的手,装做很热情的样子,“你还在邵府吗?我怎么听说你也许配了人家了呢?”
翠平脸一红,低下了头。ww“还没有。你听谁瞎说的?府里的丫环要到二十二才可以婚配呢!”那边吴妈有点儿着急,开始催促上了。赢宇翔拿出一个银锞子,走过去递到吴妈手上,“这位妈妈能不能通融一下。我们姐妹好多年没见了。想聊一会儿。您看您能不能稍等一会儿,找个吃茶的地方?”赢宇翔伸出食指在半空中晃了晃,“就一小会儿!”
“好吧!”吴妈指了指对街的一个大排挡摊子。“我在那里吃碗茶,最多半个时辰!”赢宇翔点点头,拉着翠平就往一个小巷子里走,只走了几步,看了看左右没人,他就从怀里掏出一粒他闲时配制的“七日谜醉丹”,用手一拍,就拍进了翠平的嘴里。
“啊——”那翠平只来得及喊了这一声,就开始变得迷迷糊糊的,脑子有点儿不清楚了。她瞪着两个大眼睛问:“你是谁?”
“我是你相公,记住啦?”翠平点点头。
赢宇翔于是就把百依百顺的翠平带进了他住的那家客栈。他租住的房子是个套间,总共加起来有三十多平米,第一天进来的时候就签了三个月的契约,而赢宇翔给的大笔押金,即使住六个月也花费不完,那客栈老板自然是开心的很,当然也不会管他带什么人来住了,反正不超出那两间屋子就行。
大堂里的小二,看赢宇翔亲热的搂着一个女人回来,一脸“我理解都是男人”的猥琐表情,赢宇翔真想伸出一拳,打他个满脸开花。
把翠平带回到自己房间,赢宇翔往她的脸上涂了些易容膏,把她的脸型稍微弄得不一样些,然后,又往她嘴里拍了一颗丹药,准备让她睡上几天。“看好屋里那女人,要是有查房的人过来,就说她在养胎,有要流产的征兆。”
赢宇翔扔了二百两银票给板儿砖,“虎克,老老实实在屋里呆着,哪儿都不许去,听到没有?”虎克点了点头,赢宇翔知道,虎克别看人有点儿傻头傻脑的,但最重的是信誉,他只要答应了,就不会改变。
他把自己装扮成翠平的模样,在板儿砖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扭着小腰,一步步地走出了房门。
“吴妈,”赢宇翔学着翠平怯怯的声音,“我们走吧!”吴妈用犀利的眼光盯着赢宇翔,让赢宇翔的心脏“卟嗵卟嗵”的跳了起来。“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变了个人?”
“变,”赢宇翔小心翼翼地看向吴妈,“哪里变了?”吴妈摇了摇头,“就是感觉怪怪的!”
“走吧!”她拉了一把赢宇翔的袖子,“再不走,回去晚了,被那几个小蹄子挑拨的,太太又要找我们的麻烦了!”她边走边嘟囔着:“这也不知啥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口气,“三少爷再这么躺下去,就算能醒过来,也成了废人!”
“也不知三少爷是不是鬼上身了,他又没开过蒙,大字不识一个,怎么就能自己偷偷地跑到老爷的书房里去呢?”似乎有尘土进了她的眼睛,她撩起大襟袄,低下头去,用那袄边擦了擦眼睛。
“老爷也真是个狠心的,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三少爷昏迷了这么久,他也不来看一眼,甚至把药也停了,把医也停了,让他就这样等死。”
赢宇翔也不敢搭话,只怕说错了或问错了,让吴妈更加怀疑他的怪异,于是,他便只顾低着头,迈着小碎步,跟在吴妈的身后,两人没多会儿就走回了邵府。
邵府跟他在梦中所见到的格局是一模一样。
熟悉的园子,熟悉的房间,等他见到那个三少爷才更让他吃惊呢,那小模样,跟他梦中见到一点儿都没走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赢宇翔敲了敲脑门,“难道是异能在作怪?”他揉了揉眼睛,盯着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邵府的三少爷。
自从来到这个时空,赢宇翔的眼睛似乎就看不到那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了。他也曾拿过各种各样的东西做实验,却没有一次成功,让他透视出所拿东西的背面来。而这一次的梦中之旅,是否就是一个信号?预示着他的异能的转移,进入到了梦中?
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裂着嘴笑了起来。“翠平!”吴妈的一声喝,吓了他一跳,“三少爷醒不来,你那么开心吗?”
“不是,不是,吴妈,我刚才看到三少爷的小手动了一下!”赢宇翔只好闭上眼睛撒谎,否则怎样才能平息掉吴妈的怒火?“真得吗?”吴妈一下子就扑了过来,“三儿,三儿,你能听到奶娘的说话,是不是?”她拚命地摇碰着三少爷的肩膀。
赢宇翔正站在那儿发呆,他想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突然,那三少爷就睁开了眼睛,直直地与他的目光对上了。“妈呀,鬼!”赢宇翔就那样尖尖地叫了出来,让吴妈回手就一个大嘴巴子,打得赢宇翔一个跟斗就栽在了地上。
这老女人手劲真大!
赢宇翔跪在那儿,想要站起来,先用手背抹了一下鼻子,手背上糊得全是血。“出去,”吴妈一指他,厉声地喝斥道:“别吓到三少爷!”随后,她就把三少爷抱了起来,“三儿,你终于醒了,你还认得奶娘不?”
“奶——娘!”赢宇翔打了个冷颤,后脊梁骨也开始 ...
(往外嗖嗖地冒凉气。他怎么都感觉不出那三少爷身上是人的生机,而是那种来自地狱,也就是他曾去过的往生道的那种气息。(未完待续。。
一二九、女人杀手
( 赢宇翔退着身子出了门,他甚至不敢给那三少爷一个背面。ww无来由的他以为,就在他转身的那瞬间,那三少爷就会把他的魂魄勾走。
怎么会这样?似乎忘掉了好多事情,而在他的脑海里只残存着一种意念,那就是让他恐惧。他怎么也搞不明白,这种恐惧从何而来呢?就像夜半三更,一个人行走在坟地里的那种感觉,他的眼前所能看到的,除了鬼火,就是阴森森的墓碑和坟头。
对于三少爷的苏醒,除了吴妈开心外,再没任何人表示关心一下了。吴妈找了个小厮向邵老爷那边去汇报,那邵老爷只是说了一句,“孽障的命够大的!”就再没了下文。而当家主母,邵府的继室太太,也只是派人过来虚情假意的慰问了一下,并且让大厨房多加了个鸡汤了事。
吴妈滴了几滴眼泪,气得嘴唇哆嗦着骂了几句。
待没人的时候,赢宇翔鼓起勇气,走到三少爷的床边,那三少爷滴溜溜的眼睛转来转去地看着他。“小子,大爷不管你是从哪里来的,你和我井水不犯河水,谁也不干涉谁,ok?”赢宇翔一边心里默念着“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一边硬着头皮把要说的话说完,他吸足一口真气,挺直了背脊,不让他的腿打颤。
那三少爷皱了皱眉心,闭上眼睛,压根儿就没理会他。赢宇翔透过他的身体,看到了一团绿蒙蒙的影子。
作为翠平的赢宇翔。只是一个二等的丫环,他在邵府里的工作,其实就是听一等丫环的派遣。而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跑腿,不是从这儿跑到那儿,就是从那儿跑到别的地方。ww
而赢宇翔最想去的地方,就是书房,可偏偏他要跑腿的地方,都“如愿以偿”的绕开了书房。
邵府是由十八个园子组成,在这十八个园子之间。有两处大的水景。不过,那两米多宽的水道却围绕着整个邵府。而其中的一处水景里种的都是莲。“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赢宇翔初见这莲田。就把那种“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景色所倾倒。总幻想着里面有一个美人。那美人摇着小船。而他就躺倒在那美人的怀里。
“翠平,你站在这儿傻笑啥呢?”那个叫桔红的丫环点了他一指头,“给大奶奶搬的屏风呢?”
“啊!”赢宇翔回过神儿吓了一跳。一张扁平的脸出现在他的面前,虽然长得不是那么太过不去眼,可照比他刚才的想像,实在差得太悬殊,所以才让他陡得有些无法接受的感觉。
库房建在邵府的最东边,离着府门很近。而大奶奶的园子是建在西南角上。赢宇翔用小推车推着那四扇一组的屏风要走至少一公里的路程。
大奶奶是邵三公子的嫂子,是邵府庶长子的正妻。
邵府的当家人,少詹事邵修德,如今,共有一妻八个妾。而大奶奶的夫君,邵府的庶长子邵明问则是邵修德的三姨娘所生的。邵明问比三少爷整整大了十六岁。
邵明问十五岁娶了太仆寺卿的庶女姚氏为妻,也就是大奶奶,而他在十六岁时,就又纳了二个妾。所以,如今邵府的大少爷在继父亲之后,连娶带纳的身边共有五个女人。而他本人却仍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整天的在外面跟一群狐朋狗友鬼混着,也不怎么着家。
赢宇翔把屏风推到了邵明问的“问园”,出来了两个丫环就帮着把每扇重达十几斤的屏风,一扇扇的抬进了大奶奶的正屋里。而把她屋里原本有点儿坏的屏风又抬回到了小车上,让赢宇翔再送回到库房里。
赢宇翔乍一见姚氏,心里就“嘭嘭”地跳个不停。那姚氏简直就是属于那种熟透了的苹果的那种类型。浑身没有一处地方,不散发着熟汝的热浪。
尤其胸前那无时不在欢跳的小兔,让赢宇翔差点露出男人的本色。
“翠平,快进来坐!”姚氏拉着赢宇翔的手,“我这儿人手不够,还麻烦你来跑一趟,真真不好意思!”她端来一盘果子,“我那天跟你说的事,你想好了没有?”
赢宇翔愣在当地。他又不是本尊,怎么能知道本尊和姚氏之间有什么勾当?姚氏刚把她身边的丫环都打发了出去,就有人敲着门扉,“大奶奶,水都快烧开了,您还要不要水洗澡了?”
“要,把水抬进来吧!”没一会儿功夫,几个丫环抬着两大桶水,还有一个大浴桶就进来了。
“大奶奶,水弄好了,要不要我和小婉在您身边侍候着?”姚氏摇了摇头,“不用了,你们出去吧,把门关好了,别让别人进来就行。我这儿有翠平在,就行了,她会帮忙的!”
赢宇翔听到后,立刻就迈不动腿了,这不要了他的老命了,哪有女人洗澡,让他在旁边看着的道理?这等香甜的果子莫名其妙的就砸在了他的头上!赢宇翔兴奋的脸都红了。
姚氏挡在屏风后面,脱得光光的,进入到水中。那“哗哗”的撩水声便不停地传来。而赢宇翔则站在屏风的这一头是听得心痒难耐。他既不是正人君子,亦不是初哥。“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翠平,过来呀,帮我搓澡!”她在那头喊。赢宇翔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死就死吧!”
“还真是有料!”赢宇翔一下子就感觉到喘不上气来了!
姚氏是叉着腿半躺半坐在浴桶里,那种姿式简直就是说不上来的“无边”,让正是血气方刚的赢宇翔如何能奈得住?除非他太监了!
“你,你是谁?来——呜,呜……”原形毕露的赢宇翔吓坏了姚氏,她想喊人,却被赢宇翔一把扑过去按进水里,他死死地捂住了姚氏的嘴。“嘘,别乱喊,好不好?”姚氏瞪着两个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赢宇翔。
“你知不知道,姚姐姐,自从,那次见过你一面,我就茶饭不思,觉也不睡,想你想的,眼瞅着人都快要死掉了,所以,才扮成翠平,来见你最后一面。”赢宇翔脑筋一转,立刻就编了一套谎话。
他一手仍是捂着姚氏的嘴,防她喊叫,而另一只手,则把自己脸上的易容膏在浴桶里用水洗掉,他自认为,虽然长得不说是帅得掉渣,但也绝对是风神俊逸,属于女人杀手那类的。(未完待续。。
一三零、死人
( 已接近子夜,赢宇翔沿着树荫小道往自己住的地方走。ww他经过的第一个园子是邵府七姨娘的“碧园”。碧园的围墙虽然有两米多高,但那墙的中间部分,每隔一段距离便镶着镂空的木雕,或方、或圆、或三角、或棱形不等,有花草鸟兽图案的,也有人物鱼龙等图案的。
从那图案的隙缝间,可以隐约看到园子里仍有灯光影影绰绰的。
赢宇翔加快了脚步。突然他看到前面有个绿影一闪而过。他的心脏陡的提起。他知道前面是一片很大面积的活水湖。那湖被一条曲曲折折的长廊一分为二,东面近百亩的水域种植的都是芦苇。西面靠岸边有一条菱角带。而那湖的南边则是成片的茭白。
湖中央,长廊的两边浮得都是睡莲。
赢宇翔要从那长廊走过,否则,他就必须绕过半个湖区。他一脚跨到了浮桥上,那长廊则是修在这浮桥之上的。赢宇翔就看到前面有一个绿影子晃晃荡荡的像是在走动,但那走动的姿式却很是怪异。
于是,他便驻足了一会儿,想要等着那绿影的消失,但他却眼睁睁地看到那绿影仆倒在了桥面,也就是长廊的石板地上。待他硬着头皮走到近前,才发现是一个穿着绿衣绿裙的丫环。
那丫环的身体已僵直,明显是死亡了。赢宇翔便小心翼翼地绕过那尸体,然后,便快速地奔跑过桥,绕过六姨娘的园子。在更夫敲过子夜的梆子时,他回到了自己的睡房里。
“翠平,你知不知道七姨娘园子里的绿玉,昨天晚上死了?”同是二等丫环的桔红,一大早,在赢宇翔还没起床的时候,就敲开他的房门,倚着门框对他说。ww
“我怎么能知道?”赢宇翔一个晚上都没睡,好不容易天亮了才迷糊着,就被这个八卦女人折腾醒。他窝着一肚皮的火气。“没看大——啊那个。没看我还没起床呢?”
“都几点了,你还在睡,小心青玉姐姐扣你的月银!”二等丫环的工钱,每个月才六钱的银子。赢宇翔压根儿就没看上眼。况且。他又不准备在这里长做,他只要拿到凤盒,立刻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还管它月不月银的?
“哎,我说桔红姐姐,你能不能出去一下,我要穿衣服了!”赢宇翔看着那大嘴叉子的桔红,真是无语。这鬼屈的古代奴隶,既没人权,又没**。睡觉的地方,连个门栓都没有。幸亏那窗子都是用黄裱纸糊的,否则,连窗帘都不上的窗户,那跟睡在旷野里有什么区别?
“翠平,我怎么发现你变得有点不对劲呢?”她走近床前,一把就掀开了赢宇翔身上的被子,“你身上的哪个部位,我没看到过?莫不是以后洗澡也不用我给你搓背了?”
赢宇翔快要昏倒,他急忙拉了衣服穿在身上。女人的衣服真真就麻烦,不但条子带子多,而且扣子也不好扣。
幸亏这个时空不用缠小脚,但却是要打裤角的。用很长的带子,把裤角裹紧。袜子是用纯白的棉布手工缝制的。如果不用带子梆得结实些,它会时不时地褪到脚面上,勒得小腿上有一道印痕。
“翠平,我跟你说,那绿玉死得好蹊跷啊,她没事跑到桥上干什么去了?红玉姐姐说她睡觉前还看到绿玉呢,谁知卯时,就有人看到她死到了桥上。”
就算桔平不说,赢宇翔也觉得诡异,他可是亲眼见到那绿玉倒地死亡的,但他却不能跟任何人说,他可不想惹祸上身。从他第一次见到绿影一闪到第二次那绿影到地,前后间隔也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似乎,那绿玉就是跑到桥上去找死的。
“翠平,大奶奶叫你过去呢!”外面是三少爷的一等丫环青玉的声音。
赢宇翔“嗯”了一声,但想到大奶奶,他就有点儿脸红,那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疯狂。他都有点儿吃不消了的感觉。
正午的阳光直直地射到地面,邵府的那些大小主子们,都有午睡习惯。“是大奶奶让我房拿书的!”赢宇翔终于找到借口来一睹书房的真容了。
邵府的藏书阁总共有二层。
门口坐着一个老头,正自斟自饮喝着一碗混浊的酒汤,待赢宇翔拿着对牌,给那老头看时,那老头没有说话,只是冲着他一摆手,赢宇翔便走进那里。
他凭着记忆,往熟悉的地方走,可惜,那些摆书的架子都是一样的。赢宇翔便一个一个的看过去。一楼都看遍了,没有,他继续往二楼走上查看,二楼也没有,各种各样的盒子挺多,就是没有凤盒,赢宇翔感到失望极了。
百变神偷的功夫,他还没学到家,差得不是一般二般,尤其在偷盗这一块,更属于菜鸟极别的压根就没学过。所以,他才怀疑师傅临死前所说的那三个字,有什么含义。
“这一连都死了三个人了。前面那二个被封锁了消息,没什么人知道,但昨晚死的这一个,看到的人太多,你说主子要怎么封口?把看到的,都打杀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赢宇翔后面传来,“估计现在整个邵府的人都知道了,要把谁打杀了?”
“谁知道主子怎么想的,封锁消息管用吗?”换了一个粗犷点儿的男音。“听老孙头讲,这个应该跟前两个一样,既没内伤也没外伤,也没生病,也没中毒,反正他是查不出怎么死的。”粗犷男音继续说:“老孙头要是查不出,估计整个京城里就再没有人能查得出了。”
“那他也没猜测是怎么死的?”
“老孙头说,无论怎么死的,都应该有征兆的。可他把前面那两个死尸都快切成肉糜了,也没找到原因。他说,大概是遇鬼了,老孙头刚说了这么一句,就被邵大人喝斥了一顿,说他再要是妖言惑众,都不用上报,就直接把他‘咔嚓’了!”
“没准真是遇鬼了,”另一个声音说,“说不定是男鬼,为什么死的都是年轻漂亮的小丫环呢?”
“你记不记得西直门那儿的那条护城河?”
“每年都在同一个地方,死一个人,后来,被白云寺的老和尚念了一遍经,做了一场法事,就再也没听说过死人了!”(未完待续。。
ps: 卡文,卡得厉害!
一三一、绿光和红珠
( 搜遍了书房的每一个角落,赢宇翔最终仍是一无所获,沮丧的心情,就像那水稻田里长满了稗草,怎么除都除不尽。ww
邵府这一段时间也不知冲撞了哪路神仙,竟然接二连三的死人,五天时间,死了八个丫环。再加上先头被封锁了消息的那两个粗使丫环,不到一个星期,死了十个女人,以致于各种版本的谣言,就像炸了窝的黄蜂,飞到了各个角落,尤其飞进女人那种不完善的脑袋里,变本加厉的演绎出了更加恐怖的多幕剧来,搞得整个邵府,人心惶惶。尤其是各园子里的丫环,简直就如那惊弓之鸟,不到天黑,就开始瑟瑟发抖起来。无论一等二等还是其他什么粗使丫环之类的,大家均都挤在一个或两个屋子里,相互照应,轮流职守。
赢宇翔拒绝了其他丫环的邀请,他可不愿意挤香油似的,挤在人肉堆里睡觉。万一挤得原形毕露,他岂不是“寿星公上吊——活得不耐烦了”?在说了,他完全可以趁着人人都躲在屋子里的时机,随处走动,寻找记忆里的那凤盒放置的地方。
他怎么都觉得那书房与他梦中所见的有点不太一样,他没记得有楼梯啊,在那记忆中,房间很小的,书架也只是排了五、六排就顶到墙了。最主要的,他在梦中进出书房时,从来就没见到什么看门的老头,还要拿什么对牌之类的。
如果那梦是真实的,就说明。邵府还有一个书房,如果只是梦,可这梦也太离奇了,真把他的心绪给搅迷登了!
邵府很大,大到难以想像。赢宇翔酉时就已出来了,他只沿着右手的方向走,直走到亥时,他才发现他已陷入到黑黢黢的林子里了。他的一只脚踩到一个小土包,他拎着灯笼凑近了看,就看到一截埋在土里的石碑。
赢宇翔继续把手里的灯笼往高举了举。四下里看看。他的头皮“唰”的就过了电一般,放射到四肢百骸。此时,当不当地就刮来了一阵小风,有树梢打在他的脸上。吓得他一个激灵。撒腿就跑。却被坟丘上的蔓藤拌了个跟斗。脑袋撞在了石碑上。
那灯笼却歪倒了。火苗蹿出,把外壳的纸,“哗”一下就烧了个精光。坟头上的草也被点燃。赢宇翔赶紧用脚把那火完全踩灭。跌跌撞撞的,他跑出了这片坟地。
邵府每隔一个时辰,总要敲一次梆子,那梆子声传得很远,赢宇翔刚跑出坟地,他就听到了梆子声,便顺着发音的方向走,走了也不知多长时间,那种戴着帽子的围墙终于出现在了赢宇翔的视野里。
却不知是那个姨娘的园子?
他快步跑着,就听见一个女人发出了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声。“是谁?”赢宇翔大声地问了一句,他把手则压在了臂环暗器上。
“你——你——是人——还是鬼?”那个女人颤抖着声音问。
“哪来的鬼?”赢宇翔虽然是惊魂未定,但听到了人声,他的胆气又回归到身体里了,“你们不在屋子里呆着,这种时候,还要跑到外面来干什么?”
“你——你——是三少爷身边的丫环?”赢宇翔终于看清楚对面是三个女孩,其中的一个女孩儿认出了赢宇翔假扮的身份。“你怎么会走到四姨娘这里来?”
四姨娘?
赢宇翔有点儿愣怔了,他不是一直往南走么,怎么会走到北边来?
“喜儿!”随着尖叫声,赢宇翔便看到那三个女孩往前面跑去,他这才发现,前面还有一个穿着也不知是不是桔红色衣裳的丫环,看不太清楚,模模糊糊的,那女孩儿已躺倒在了地上,跑过去的三个女孩,似乎是伸手要去扶她,就在此时,赢宇翔突然看到一个绿影子,就是那种老片子里常演的鬼魂的那种色彩,飘飘悠悠的,用绿色的光把那四个丫环全部缠绕了起来。
赢宇翔虽然吓得四肢酸软,但他仍鼓起勇气,把手臂伸直,对着那绿影放了臂环针。
绿影火苗那般,“呼”的蹿起老高,然后,就像路灯下的光影那样,拉得很长,奔着赢宇翔的门面扑了过来。赢宇翔立刻就觉得有一股阴风,拂在他的脸上。他用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抓到。
那绿影便像无数根钢针瞬间扎进他的脑袋里。
赢宇翔抱着头开始在地上打滚儿,他的两个太阳茓、鼻腔处还有后脑勺传来的那种疼痛,让他有了立刻就想死掉的感觉。尽管这一段时间,他一直在练功,他所练的功法,也是疼痛到他的皮肉深处,但与此时的疼痛比较,那真是小巫见大巫。
他的对面有棵很粗壮的三角枫树。赢宇翔一个鲤鱼挺过去就抓住了那斑驳的老树皮,脑袋开始拚命地往那有着上百年树龄的树干上撞。“咚咚”的,撞得那三角枫树的叶子,“哗哗”的乱响。
赢宇翔疼得似乎就要昏迷了,可他的眼睛却突然清晰起来,不过,他所能看到却不是眼前的景物,而是他的脑海里的东西。也就是说,他的眼睛是反向的在看东西。
这怎么可能?
在他的脑海里,悬浮着一颗红色的亮珠。那亮珠突然就像磁石似的,吸收起那些丝丝拉拉的绿线。而赢宇翔就发现那些绿线却开始拼命的想要逃走。
能逃得掉么?那绿线在红珠上越聚越多,最后,把整个红珠都包围了起来,变成一颗亮闪闪的绿珠了。赢宇翔盯着那像鸭蛋一样大的球,七上八下的很是心绪不宁。
不知这究竟预示着什么!
绿色眼瞅着就像那雨后的天空,太阳一点点的从云层里钻出,金光瞬间驱散了乌云,露出了湛蓝的天空本色。那亮珠恢复了火热的红色。
赢宇翔从地上爬起,他的脑袋一点儿也不疼了,就跟把水倒进沙漠里似的,瞬间就消逝得无影无踪。可他的眼神儿,却突然变得让他惊讶地跳了起来。如果此时他的身边有人,肯定也会吓得转身就跑,以为是有狼出没呢。
赢宇翔的眼睛里发出了瘆人的绿光。
如果此时,地面上掉根针,就算是离着有十几米远,估计,赢宇翔此刻也能看得到。他走到那四个丫环跟前,摸了摸她们的颈动脉,很明显那四个女孩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赢宇翔把自己的痕迹抹掉,他退出了事发现场。直到回去躺在床上,他都一直觉得不真实,更让他疑惑的是,那四个丫环为什么莫名地会跑出去送死呢?
还有那绿光是什么?他脑袋里的红珠又是什么?对他究竟有没有害处呢?赢宇翔长长地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未完待续。。
一三二、陪葬
( “三少爷死了!”赢宇翔正在往脸上抹易容膏,这种易容膏不是长效的,比较麻烦,最多三天就要补充些。ww“啊?”他一回头,就看到桔红站在那里发愣,“你——你,不是翠平!”
赢宇翔叹了口气,“不是就不是吧!”之所以总是被看穿,还得怪自己的变形术学得不到位,大体能模拟得了,但某些局部细微的变化却只能靠药物来弥补,而不是用自身的肌肉骨骼缩减或者填充。想想要是便宜师傅仍活着,他肯定会少不得被臭骂一顿。
肌肤的颜色,什么白黑黄红之类的,可以用药物更换,哪有眼角、颧骨唇形这种用肌肉就可以变化的部位,也来用药物填充?
赢宇翔对着师傅给的那面镜子,咧嘴苦笑。
桔红站在那儿一动不动。赢宇翔喂她吃了一粒药丸,师傅只留下三粒,没得浪费这么贵重的药丸,让赢宇翔心疼得真想给她一臂环针,永久封口。
不是说这种药丸他做不来,而是其中的一味忘忧草最是难寻。也不是说忘忧草难寻,而是十年以上的忘忧草难寻。
忘忧草,赢宇翔以为就是那世所说的“黄花菜”,也叫“萱草”的,其实不然,是一种这时空田野里随处可见的一年生草本植物。多数开着小白花,也有开粉色或黄色的。一年生草本植物,这就像平常饭食里吃得小麦、大米那类的,是属于春种秋收的。
想要把一年生草本植物变成多年生的。那不是一般的难,这就像是把一个能活八、九十岁的人,活成几百岁,虽然草木秋华与人之芳华有着天壤之别,但这种困难也不是常人所能做到的。ww能做到的,岂不是把麦子也变成了大树?
一年生草本忘忧草有剧毒,吃了便死,所以,才会叫忘忧草。
五年以上的忘忧草毒性就小多了,吃了不会立刻致人于死地。但像赢宇翔手中的这种能忘事的。且只忘当下很短时间内发生的事情的小药丸。必须得用十年以上的忘忧草才做得。所以这种药才弥足珍贵。像那种不小心被人发现了隐密,杀人灭口又会留下最大的隐患,吃了这种小药丸,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了。如用那种药性强的。一吃就忘好多事的。甚至。快变成白痴的药,岂不更令人怀疑?
女人真是麻烦,做女人更麻烦!
摸了摸脑袋上一点都没变化的板寸。赢宇翔叹了口气,“难道这是穿越后遗症?”不过话说回来,头发不长,总好过《寻秦记》里项少龙的那种断子绝孙的福利。
赢宇翔把属于翠平的假发又黏贴在脑袋上,痒痒的,他边挠边腹诽:不是自己的,就是不对路。对着小镜子左看右看,还算满意,没看出有多大毛病。
他拍了一下桔红,桔红打了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三少爷怎么死的?”赢宇翔盯着她的眼睛问。桔红吃了忘忧丸,他自然就不必担心会暴露了。“好像是睡死的,没人能说清楚,不过吴妈也死了,是投缳而死的。”
三少爷死了?那么就是说,昨晚的绿影是从三少爷体内飞出来的了?那绿影怎么看都不像是人的影子,难道是妖魔?所以,才喜食人脑?赢宇翔摇摇头,不是人脑,仵作查验过了,前面死的那些丫环,脑子里的脑髓体也是完整的。
难道是噬魂?
赢宇翔握起拳头,敲了敲太阳茓。也不知他脑子里的红珠到底是什么,怎么会吞噬绿影?其实赢宇翔应该能想到,可他偏偏却没想起来,就是那次在山里,君上花的师傅想要夺舍他时,被黑猫所救,那红珠是用君上花的师傅的三魂七魄做成的死灵珠。
在仙界人人都知道,活灵珠好做,死灵珠难求。要是有人知道赢宇翔脑子里有一颗死灵珠,而且还是法力强大之人的死灵珠,那他的小命还真是很危险了。幸亏,他不自知,也不懂得炫耀。那死灵珠又被黑猫做得极是隐蔽,轻易没人能看得出。
所谓活灵珠,就是把人的灵魂困起来,放进某一载体中。但是这种载体必须是那种至少是上品的法器,否则很容易被里面的魂魄逃掉。最重要的是如果持珠人本身的魂魄不够强大,极易被夺舍。
而死灵珠就不一样了。死灵珠是抽掉了原主的意识,却保留下了原主所有的灵魂力量。这种灵魂力量,一旦被拥有者吸收,那好处绝对是超乎想像的。不仅净化了拥有者的灵魂力,而且还叠加了原主的灵魂力,并且还能让拥有者得到原主的所有记忆。这种记忆里自然就包括了原主的功法、技能等。
可惜,这死灵珠的功用,赢宇翔是一点儿都不知道,他也不懂得吸收。而这一次的因祸得福,也只是给他开了小小的一个窗口。离着他的全悟,还差得太远,他前进的道路是既漫长且修远。
“翠平,桔红,夫人叫你们过去!”夫人?赢宇翔知道,也就是所谓邵府当家的继室夫人。这当口叫他们这些人过去,绝没什么好事。赢宇翔怀揣小鹿,惴惴不安地跟着三少爷园子里的所有婆子丫环,往当家主母的议事厅里走。
“既然三少爷走了,你们这些三少爷身边的人,也就都跟着三少爷到那边去侍候吧!”赢宇翔跪在地上,还没看清楚邵府的继室夫人长啥样,他就被她的一句话吓得动弹不得了。
陪葬?这时空还有陪葬的习俗?赢宇翔懵了。他身旁的几个丫环婆子,立刻就开始“呜呜”的哭了起来。
“把她们都绑了,抬下去!”邵夫人严厉的声音刚响起,就有另外一个天籁之音传来,“慢,婆母!”大奶奶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从外面走进来,“翠平已是妾身园子里的人,早在几天前,妾身就已跟三弟讲好,希望婆母能把翠平赐还给妾身!”大少奶奶对邵夫人行了一个全礼。
“雅静,免礼!”赢宇翔直到此时,才知道大少奶奶的闺名。他与那大少奶奶鬼混的时侯,总是“心肝、宝贝”的乱叫,自然用不着叫什么真名的。这也是在那世场里跟那些高人们学来的。
“既然是三少爷的意思,那翠平就归了大少奶奶吧!”邵夫人的话刚一说完,立刻就有丫环、婆子,匍匐着跪倒在大少奶奶跟前,哭求着大少奶奶的收容,说什么做牛做马也毫无怨言。
“翠平,走!”大少奶奶只是轻蔑地瞥了一眼,紧了紧肩上的披风,扭头就走出了议事大厅。那些丫环婆子还想往外跟着走,就被邵府里的小厮直接拧住双臂,用绳索捆了,俩俩一组,把那些丫环婆子头脚离地,通通地不知抬到了何处。(未完待续。。
一三三、**?
( 咦?赢宇翔正在练功,突然觉得,今日与往日有着很大的不同。ww全身的骨骼肌肉不但没那么疼了,而且,他还能内视了。所谓“内视”,也就是闭着眼睛就可以清晰得感觉到,身体里各种脏器的活动场景。甚至,就连血脉里流动的血液也能清清楚楚地“看”得到了。
往常,赢宇翔总是在寅时和卯时这两个时间段内练功。今天,因为与大少奶奶胡闹得太厉害了,所以起得有点儿晚了,辰时才开始练功。赢宇翔刚把丹田内的气息调出,行进了一个周天,他就得到了这样一个惊喜。
邵府的大少爷很少回家,邵父不管,邵母更是不会管的。大少爷的姨娘也是个窝囊不管事的,喜欢呆在佛堂里念经。
即便是大少爷回来了,他也不会进到大少奶奶的园子里。前两天,他刚抬回第五房小妾,是个走江湖卖唱的歌女,正新鲜着呢!每天“咿咿呀呀”的招着一帮子狐朋狗友在自己的园子里喝酒唱堂会呢。
大少奶奶姓姚,是兵部从三品官员太仆寺卿姚正宽的庶长女,其母是姚正宽的贴身大丫环,先为暖床丫环,后因怀了大少奶奶才升为妾室的。
大少奶奶是姚家第三代中出生的第一个孩子。虽然为女孩,也因其母较为受宠,所以,从少就开始接受正规教育,在琴棋书画方面,无所不通。
大少爷邵明问十五岁时,长得玉树临风。被当时只有十三岁的大少奶奶姚雅静一眼相中,低嫁进入了邵府。因大少爷想娶的妻子是正六品武官京师内九门德胜门千总文朝阳的庶女文娟,自然就对鸠占鹊巢的姚雅静极为不满,觉得是她妨害了他与文娟两厢情愿的机缘。所以,对她就有着诸多的看不顺眼,百般地挑剔。
而姚雅静也一直忍气吞声着,后来,竟臆想把长得与文娟有些相似的翠平抬为姨娘,从而来吸引邵明问的注意。
这女人的脑子到底是咋长的,当她说给赢宇翔听的时候。赢宇翔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帮她敲开头颅。看看里面的结构是否被串并联过。“行了,宝贝!”赢宇翔觉得他在邵府呆得时间够长的了,却一点进展都没有,便单刀直入地问道:“邵府是不是还有一个书房?”
“有啊。在邵修德的园子里!”赢宇翔盯着姚雅静的脸。觉得很奇怪。邵修德是她的公爹。在这种妇德妇言大于天的时代,她竟然直呼其名,真有点儿。噢,是超不正常了。
“不用这样看我,那老yin虫总是在无人的时候,对我动手动脚的,要不是碍着伦理纲常,恐怕我早就被他强了,成了他的第九房姨太太。ww”姚雅静脸上泛起红晕,眼睛里闪着嫌恶之色,“有一次,他竟然跟我说,要我与他儿子和离,然后,他把我养在外面。你说,他还是人吗?”
很正常啊,赢宇翔笑笑,要不哪里来的“扒灰”一词?否则,那“红楼”里的秦可卿,又岂能风光大葬?
……
待赢宇翔收了功,已接近午时。因大少奶奶一早就吩咐过了,自然也就没人来打搅他。
“能不能找个借口,把大少爷哄骗来?”看姚雅静拎着食盒进来,赢宇翔蹁腿跳下床说道。“干嘛?”她疑惑地看向赢宇翔,“莫不是你真的想用翠平这身份勾引他?可我现在一点儿都不想见到他。”
“宝贝,你别这么敏感好不好?”赢宇翔把姚雅静搂在怀中,吻了吻她的额头,“我只想借用大少爷的身份,去你公爹的书房里看看。”
“就知道,你假扮翠平来邵府,定是没怀着好意,还敢说是为了我?”
“为你是真的,去书房只是顺路!”赢宇翔哪敢说出真心话来,“宁得罪小人,莫得罪女人”。他继续哄着姚雅静,从额头一路亲吻到耳垂,再到双唇,甜甜的,有点儿不想放开的感觉。“听人说,邵府的书房里有那种二十四式的、是著名画家仇英画的春宫画。”他哪里知道这时空有什么知名画家,所以就随便杜撰一个出来。仇英,他也是从电视里看到而记住的。随口便说了出来。
“春宫画?”姚雅静推了他一把,“要死了你,不学点儿好!”
“你帮不帮,不帮我可找别人啦?”赢宇翔抬起一脚,做着要往外走的慢动作。“你敢,”她揪住赢宇翔的辫子,用的力量有些大了点儿,却不小心拉脱,露出他原有的“板寸”来。
“你——你,你是庙里的小和尚,偷跑了出来?”
“我——”赢宇翔揉揉鼻头,不知该如何回答。这女人的想像力真是够可怕的。“你帮不帮吧,”赢宇翔夺过假发,继续戴在头上,“不帮我真就去找别人啦!”
“侍书,去把大少爷找来,就说我庄子上的账该收了!”喊完,她就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除了惦记着我的钱外,他还能惦记我什么?”她的脸上现出了悲哀的神色,“新婚的当晚,他就强迫我喝了绝子汤,”看着她泫然泪下的样子,很是心疼,赢宇翔赶紧去到针线笸箩里取出那块绣好的绢帕,递到她手里。“我那时小,哪里懂得这些?是他后来,指着鼻子骂我,说:宁肯跟猪生,跟狗生,也不愿跟我生孩子!我才知道,我这辈子都别想有孩子了!”她咧着嘴笑笑,那笑比哭还难看。
赢宇翔一时气结在胸,“要不要我帮你出了这口气?”姚雅静摇了摇头,“我对他已没了任何念想,何必再脏了你的手?”她倚到赢宇翔怀中,仰起脸儿来问:“我想跟他和离,你会不会纳我为妾?”
“当然。”赢宇翔把她转正过身子来。面对面地说:“我会用大红花轿娶你过门!”
……
天很快就进入到蒙蒙黑的状态,邵明问躺在大少奶奶的房里睡大觉,所有的丫环都奇怪极了,却没人敢问。那个新纳的五姨娘园子里的丫环过来找了好几回,都让姚雅静板着脸给挡了回去。
进入到黄昏时,赢宇翔就把自己扮成了邵明问,而把邵明问易容成翠平,因为身高体形都差得较远,只好让他躺在床上继续装睡觉。其实,他已给他吃了昏睡药丸。不睡到明天早晨是绝不会醒来的。假使,醒来了,也会忘记前一天所发生的事情,有那种酒精宿醉后的感觉。
赢宇翔踏着月光。在姚雅静的指点下。直接去了小书房。
果不其然。邵修德园子里的小书房跟他在梦中看到的一样。凤盒依然放在原来的地方。赢宇翔取了下来,想揣进怀里拿走,可那盒子又太大。搞得他像个身怀六甲的孕妇。
正准备往门口走,想着怎样才能拿出去这盒子,而不被人看到,就突然听到有人来的声音,他急忙往回转,躲到书架最后一排的犄角旮旯处。也不知是怎么弄得,那墙角就裂开一道缝,把他给闪了进去。接着那裂缝就又自动地合上了。
他拿出火折子打着了火仔细地看了一眼,原来,这是一堵夹壁墙。赢宇翔曾从电视上看到过,知道是用来逃生的,像这样的逃生空间,在古代的大户人家里一般都有。
于是,他蹲下身开始寻找地道。因为他知道,这种夹壁 ...
(墙下面,肯定挖有地道。否则,这么狭小的空间,根本就没多大用处,难道要用来偷情吗?
来回只摸了两次,就让赢宇翔摸出了不同的手感。他再一次打着了火折子,仔仔细细地观察那处只有手掌大小的不同之处。赢宇翔用了各种方法,均无所获,气得他转身就一ρi股坐在了那上面。
哪料想,就把他旁边的那道墙给坐开了一个一米见方的洞。下面有长长的台阶。极是浓烈的发霉味道,冲鼻而来。赢宇翔可不敢冒冒然地就这么下去。
他小的时候,村里就有两个小伙伴,被闷死在一个两年没开过的土豆窖里。
像这种有霉味的地道什么的,最怕的就是氧气不够。
赢宇翔在夹道里坐了一会儿,听到书房里没了人声,他便悄悄地推开那面摔他进来的墙,从书架上取了几本书后,又返回到夹道里。
随便地翻开一本书,还真就让他拿到的是一本春宫图。刚要用火折点燃,想想,又揣回到怀里,换成了另一本书。他把那书纸一页页地撕下来,拧了几拧,然后点燃了,一只手举着就钻进了那方口的洞里。
只要那火不熄掉,就证明氧气足够用,死不了人。
走了大约二十多米远,前面出现了两个叉口。赢宇翔站在三叉口处,只想了两秒钟,他就往左手的方向拐去。继续走了怎么都有二十米远了,赢宇翔就发现,前面出现了一个圆圆的洞口。当他走过去,从那洞口探出头来向上看时,才发现那里竟然是口井。洞口就开在了井壁上。下面有一汪镜子般明亮的井水。
赢宇翔于是返身又往回走。他回到了原来的夹壁墙里,把所有能看出的痕迹都抹掉后,他把那方洞口从里面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他怎么看,这洞口都不像是经常有人出入的样子。
所以,他边走着边祈祷最好没人知道才好!
赢宇翔走到分岔处,他往右手的方向走去,想要看看那边能通向哪里。走了很久,两个二十米也不止,赢宇翔最后被一堵墙挡住了去路。他故技重施,不停地想在那墙上找机关,却是在无意中触动了一下墙,才知那墙上根本就没什么机关,是一堵往旁边就可推动的墙。
跨过那墙,就是向上的台阶。
赢宇翔把上面的挡板掀起,发现那上面似乎又是一堵一米多宽的夹壁墙。他轻轻地钻上去。站在那夹壁墙里想要寻找出去的门时,突然就听到一种怪怪的声音。他于是便贴住那墙去听,顿时就感到脸红脖子粗的,气息也急促了起来。
从那墙上传过来的是一男一女发出的声音。
再久经考验,遇到这种事情也是很难为情的。赢宇翔羞红着脸,想要往回走,就在他迈脚向下,想要钻回到地道里时,突然听到一个女人嗲嗲地声音传来,“公爹……”赢宇翔立刻就捂着大嘴惊呆在那儿。(未完待续。。
一三四、俩傻子
一三五、公主和亲
( 胡总管请赢宇翔到逍遥楼里吃茶,于是,两人便守着红泥小火炉,边聊边吃着茶水。
“你的伤口好的差不多了吧?”赢宇翔还是第一次吃这种茶。之所以叫吃而不是喝,皆因这茶添的附加物实在是太多。“嗯!”胡二低着头,有条不紊地干着活。
赢宇翔就坐在他对面的长条桌旁,不错眼珠地看着他用长镊子夹了两次茶叶,夹在那红泥火炉上烧着的铜茶壶里,而后就看那近乎黑色的茶叶在铜壶里沸过后,加进去少半瓢冷水。等那水开后,再加冷水,直把那壶里的水沸过三沸后,胡二才拎起茶壶,把茶叶滗掉,茶水倒在了直径约为六寸的大茶碗里,加盐、加配制好的八宝调料,“小兄弟,尝尝,看这茶水味道足不足?”
赢宇翔拿了调羹在碗里搅了搅,盛了半下子茶水,放进嘴里,最先冲击味蕾的是丁香那种涩涩的香味。“嗯,很好!”赢宇翔其实在心底里直皱眉头,不是他喜欢撒谎,而是,有些时候,人不得不变得很虚伪。
初喝第一口时,那种怪怪的味道,停在舌尖,去都去不掉。看胡二忙来忙去的,不给面子肯定是不行的。继续喝了第二口,赢宇翔慢慢地品出了个中的滋味。红茶特有的甘甜醇厚再配以盐后,多了一种鲜咸的味道。而八宝调料里又多的是各种草药的香气。光赢宇翔能品出来的,就有当归、黄芪、肉蔻和丁香的味道。麻在舌尖的是花椒,用鼻子闻出来的是八角。
赢宇翔记得他小的时候,最不爱吃就是在菜里放花椒、大料。他把花椒叫地雷,大料叫炸药包。成人后,味蕾变得迟钝了,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调料久而久之也就没了抵抗力。
现下,竟然在茶里吃出了这些怪味道,还有一种辣味,不是辣椒的纯辣,而是白胡椒那种带着狐臭的那种辣味。再有一种就是小茴香的味道。
品了几口过后。胡二帮他加了奶油和炒米。
光吃这种茶不算。胡二还把一碟子小点心、肉干和酱菜之类的,推近他的桌前。赢宇翔想喝完了这茶,估计在一、二个时辰内,用不着再进食其他的东西了。
他低着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品着这茶里的怪味。感觉就像在喝什么八宝鸡汤还是八宝鸭汤的那种营养汤似的。超难喝,又不得不喝的那种感觉。
“我这肚子上的伤口,好得很利索了。虽然有一道长长的疤口,却没落下别的毛病。所有见过的人,都说是我命大,遇着神仙了。”胡二坐在他对面,啜了一口茶,含在嘴里一小会儿,然后仰起脖子,很是享受地咽下去后,笑呵呵地对赢宇翔说道。
“来,再加点奶油,”他提着铜壶又续了些水,舀了一勺子奶油,放进赢宇翔的茶碗里,“这是用稷米炒出来的,比谷米好吃!”他给赢宇翔加了一大勺子的炒米。“谢谢!”
“胡总管一直呆在京城,没回晋城吗?”赢宇翔慢慢地嚼着炒米,嘴里、还有鼻子里都弥漫着浓浓的奶香和米香的味道。
“听说皇上要把临安公主送去和亲,常总镖头就找了兵部的人,花了点银子,接下了这趟差事。”他拎着铜壶又给赢宇翔添了茶水,然后也给自己的碗里冲满,“常总镖头昨儿个还叨叨,说要是留下了小兄弟的地址,想请小兄弟搭把手呢!”
“送公主到什么地方和亲?就只有威远镖局护送吗?”赢宇翔没觉得自己有必要Сhā这一脚进去,继续搅着茶匙,心不在焉地问道。
“阿拉善草原部族,把公主送去做王妃!威远镖局只是帮人打下手,主要护送的人是护国公,还有护国公府里的八百家将。算是私兵招募吧!”胡二放下手里的碗,看着赢宇翔说:“大华民国一直在跟高黎国打仗,抽不出合适的兵丁。原本想用御林军来着,是护国公自告奋勇抢了这差事。”
“皇上准备跟阿拉善部族结盟,共同对抗高黎国。阿拉善部族有一只非常强大的骑兵部队,如果能与我们大华民国联盟,共同打击高黎国,高黎国肯定就离着灭国不远了。”
铁骑?听到“强大的骑兵”这些字眼,赢宇翔首先想到的就是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那支在冷兵器时代独一无二,横扫半个地球的军事力量。他感到胃里一阵痉挛。
到头来,还不知哪个要灭国呢!真要是在这种时代,有那么一支强大的铁骑部队存在,赢宇翔想到那时空杀了差不多有二亿人的那些蒙古鞑子,他悲哀地想:恐怕,这大华民国要引狼入室了。
倾巢之下,岂有完卵?
当铁骑踏破山河的时候,他们这些小民就是最遭殃的那些个。那些鞑子,除了烧杀抢掠之外,什么好事都不干。越是有钱的人家,越要完蛋。他绝对不会相信,狼是不吃羊的。
“什么时候出发,送公主和亲的队伍?”赢宇翔沉思了一会儿问。“下月十八寅正准时出发!”赢宇翔点点头,“哦,那麻烦胡总管就跟常总镖头说一下,我会带着虎克在十七日的酉时过去的。”赢宇翔知道威远镖局设在京城总部的位置。
之所以这么快就会改主意皆因阿拉善部的铁骑。赢宇翔可不想做那蹄下之鬼!到实地考查一番,才能知道是否是杞人忧天,才能决定他将来的发展方向。
宁做太平狗,不做乱世人!
八月十八寅正,年满十五岁的临安公主,正式起程前往托克托草原十三部之一的阿拉善部族与四十八岁的巴特尔王成亲。
赢宇翔只带着虎克加入到威远镖局,而把板儿砖留下看家,好在那翠平一直坚持吃药,神志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赢宇翔又开花费了二十两银子,买了一个三十多岁无儿无女被婆家休下堂自愿卖身的死契妇人。
赢宇翔用他那张印有地铁车站的公共交通卡,与云峥换了一千两银子。只留给板儿砖二百两,剩下的,他到药铺买了三百多两银子的药材,用了将近十天的时间,制成几种药丸,带在身边,以防万一。多数为剧毒药,也有解毒丸。(未完待续。。
ps: 这两天状态不佳,昨天,坐在电脑旁四个小时,一个字都没写出来。今天,也不行。凑乎看吧,哪天,有动力了,重新修改吧!
一三六、敌袭
( 寅时,天正黑着,没来由的就飘起了丝丝细细的小雨。ww
八百护国公府的私兵和六十几个威远镖局的镖师护卫着公主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上路了。走出没多远,天边就划亮了一条熹微的白线。虽然空气中仍有潮润的感觉,却没了湿滑的雨意。
公主的马驾行走在最中间的位置。前后各四百兵丁,而镖局的镖师则护卫在公主坐的五驾马车的两旁。赢宇翔和虎克,被安排在了离着公主较远的地方。
虎克仍是背着盐帮里得来的那张弓,不过,那弓被他改动过,改成了四不像,上面加了很多铁制的东西,由原来最多能射三支箭,到现在的每开弓便是十支箭齐射。其威力也大了很多。
在未改动之前,赢宇翔虽然拉不开弓弦,但至少他能拎得动那弓体。但自从被改了之后,他就只能拎得动那装满箭的箭袋了。板儿砖比他稍强一些,能把那弓抬过腿部。抱在怀里。
那弓上镶嵌了三块铁疙瘩,看着也没有多大体积,却浪费掉了将近一吨的王八铁。是赢宇翔租了京郊的一个铁匠铺子,虎克和几个雇工,不眠不休用了三天时间才打制出来的。
初喝第一口时,那种怪怪的味道,停在舌尖,去都去不掉。看胡二忙来忙去的,不给面子肯定是不行的。继续喝了第二口,赢宇翔慢慢地品出了个中的滋味。红茶特有的甘甜醇厚再配以盐后,多了一种鲜咸的味道。而八宝调料里又多的是各种草药的香气。光赢宇翔能品出来的。就有当归、黄芪、肉蔻和丁香的味道,麻在舌尖的是花椒,用鼻子闻出来的是八角。ww
赢宇翔记得他小的时候,最不爱吃就是在菜里放花椒、大料。他把花椒叫地雷,大料叫炸药包。成人后,味蕾变得迟钝了,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调料久而久之也就没了抵抗力。
现下,竟然在茶里吃出了这些怪味道,还有一种辣味,不是辣椒的纯辣。而是白胡椒那种带着狐臭的那种辣味。再有一种就是小茴香的味道。
品了几口过后。胡二帮他加了奶油和炒米。
光吃这种茶不算,胡二还把一碟子小点心、肉干和酱菜之类的,推近他的桌前。赢宇翔想喝完了这茶,估计在一、二个时辰内。用不着再进食其他的东西了。
他低着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品着这茶里的怪味。感觉就像在喝什么八宝鸡汤还是八宝鸭汤的那种营养汤似的,超难喝,又不得不喝的那种感觉。
“我这肚子上的伤口。好得很利索了,虽然有一道长长的疤口,却没落下别的毛病。所有见过的人,都说是我命大,遇着神仙了。”胡二坐在他对面,啜了一口茶,含在嘴里一小会儿,然后仰起脖子,很是享受地咽下去后,笑呵呵地对赢宇翔说道。
“来,再加点奶油,”他提着铜壶又续了些水,舀了一勺子奶油,放进赢宇翔的茶碗里,“这是用稷米炒出来的,比谷米好吃!”他给赢宇翔加了一大勺子的炒米。“谢谢!”
“胡总管一直呆在京城,没回晋城吗?”赢宇翔慢慢地嚼着炒米,嘴里、还有鼻子里都弥漫着浓浓的奶香和米香的味道。
“听说皇上要把临安公主送去和亲,常总镖头就找了兵部的人,花了点银子,接下了这趟差事。”他拎着铜壶又给赢宇翔添了茶水,然后也给自己的碗里冲满,“常总镖头昨儿个还叨叨,说要是留下了小兄弟的地址,想请小兄弟搭把手呢!”
“送公主到什么地方和亲?就只有威远镖局护送吗?”赢宇翔没觉得自己有必要Сhā这一脚进去,继续搅着茶匙,心不在焉地问道。
“阿拉善草原部族,把公主送去做王妃!威远镖局只是帮人打下手,主要护送的人是护国公,还有护国公府里的八百家将。算是私兵招募吧!”胡二放下手里的碗,看着赢宇翔说:“大华民国一直在跟高黎国打仗,抽不出合适的兵丁。原本想用御林军来着,是护国公自告奋勇抢了这差事。”
“皇上准备跟阿拉善部族结盟,共同对抗高黎国。阿拉善部族有一只非常强大的骑兵部队,如果能与我们大华民国联盟,共同打击高黎国,高黎国肯定就离着灭国不远了。”
铁骑?听到“强大的骑兵”这些字眼,赢宇翔首先想到的就是成吉思汗的蒙古铁骑,那支在冷兵器时代独一无二,横扫半个地球的军事力量。他感到胃里一阵痉挛。
到头来,还不知哪个要灭国呢!真要是在这种时代,有那么一支强大的铁骑部队存在,赢宇翔想到那时空杀了差不多有二亿人的那些蒙古鞑子,他悲哀地想:恐怕,这大华民国要引狼入室了。
倾巢之下,岂有完卵?
当铁骑踏破山河的时候,他们这些小民就是最遭殃的那些个。那些鞑子,除了烧杀抢掠之外,什么好事都不干。越是有钱的人家,越要完蛋。他绝对不会相信,狼是不吃羊的。
“什么时候出发,送公主和亲的队伍?”赢宇翔沉思了一会儿问。“下月十八寅正准时出发!”赢宇翔点点头,“哦,那麻烦胡总管就跟常总镖头说一下,我会带着虎克在十七日的酉时过去的。”赢宇翔知道威远镖局设在京城总部的位置。
之所以这么快就会改主意皆因阿拉善部的铁骑。赢宇翔可不想做那蹄下之鬼!到实地考查一番,才能知道是否是杞人忧天,才能决定他将来的发展方向。
宁做太平狗,不做乱世人!
八月十八寅正,年满十五岁的临安公主,正式起程前往托克托草原十三部之一的阿拉善部族与四十八岁的巴特尔王成亲。
赢宇翔只带着虎克加入到威远镖局,而把板儿砖留下看家,好在那翠平一直坚持吃药,神志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赢宇翔又开花费了二十两银子,买了一个三十多岁无儿无女被婆家休下堂自愿卖身的死契妇人。
赢宇翔用他那张印有地铁车站的公共交通卡,与云峥换了一千两银子。只留给板儿砖二百两,剩下的,他到药铺买了三百多两银子的药材,用了将近十天的时间,制成几种药丸,带在身边,以防万一。多数为剧毒药,也有解毒丸。(未完待续。。
一三七、进入庞拜城
( 塔多拉用眼斜了下此人,他把马调整到最佳方位,“刘翼,你将军不当了,御下的本事,可是渐长啊!”
赢宇翔早就领教了此时空,等级制度森严,尊卑分野得极是明朗。ww
高位者说话,下属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随便发言,这比打脸还要严重,是对高位者权威的一种挑衅行为,就像家里来了客人,大人们说话,而小孩子在旁边Сhā嘴,显得很没有家教是一个道理。
“来人,把霍青拖下,五十军棍侍候!”护国公刘翼面部表情极是和缓,没有震怒的表现,但他发出的嗓音有点儿颤抖。想必,那霍青平常是个受宠的,否则,也不敢这么放肆。
两军战前,先开打自家的士兵?赢宇翔蹲在一辆马车后面,咧着嘴想乐。
这跟那世的世界大战前的欧洲战场上的士兵有的一拚了。开战前还得问对方,“准备好了没有?”等听到回话,双方才举着枪,你一枪我一枪的对射起来。很绅士的作风。
“虎克,要不要把锁子甲穿上?”虎克摇了摇头,他指了指自己的前胸,赢宇翔这才发现,羊皮坎肩里啥时穿了,最初见到他时的那套衣服?
“这衣服哪里来的?”赢宇翔纳闷极了,自从杨树浦分开,就再没见虎克的这套衣服,现在突然又莫名的出现了,能把让赢宇翔吃惊到傻?“你放哪里了?”
“手!”虎克指着自己的手说。“是从手里自己跑出来的?”虎克点点头。
赢宇翔极度地兴奋起来,隐身衣?储物戒指、储物空间?他抓着虎克。进行全身地毯式的搜索。幸亏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前方谈判的刘翼和塔多拉身上,才没被他诡异的行为所吓到。
搜查无果后,只好寻找新的突破口,“你能不能再把它收回去呢?”虎克却摇了摇头。“你是说,它是莫名出来的,你现在想收也收不回去了?”虎克点点头。唉,对这种脑子不灵光的人,即使是启发式的问话也根本起不到作用。
赢宇翔垂头丧气的坐在了地上,就算问出个子丑寅卯来,也问不出想要的答案。
那衣服用三棱刺扎也扎不透。甚至比他在铁匠铺里买到的锁子甲还坚固耐实。而且质地轻还薄。赢宇翔终于可以证实了一点,他和他不是来自同一位面。
赢宇翔想要试穿一下那衣服,虎克却摇头,“穿——不——了!”很是让赢宇翔抓狂了一把。虎克只好把那那衣服脱下来。递给了他。赢宇翔接过来一看。差点晕倒。那衣服像一本书,四四方方地叠在一起。他翻来覆去的,就是抖不开。
而那金属样的书。到了虎克的手里就变成了一套衣服。再回到他手里,就又还原成了一本书。
真真欺人太甚!
赢宇翔从马车里找到自己的竹筐,拿出锁子甲来飞快地套在身上,然后和虎克继续隐藏在马车后面。此时的战事,已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刘翼和塔多拉彻底谈崩。
双方也进入到备战状态。
“刘翼,你真要取卵挡石?”塔多拉的马前和马后已经围着数人了,既有拿蛇矛的,也有拿枪的,但最多的还是拿戟的,戟是戈和矛的合成体,它既有直刃又有横刃。因此戟具有钩、啄、刺、割等多种用途,所以它的杀伤能力要胜过戈和矛。
“不用废话,要打就打!”刘翼的右腋下夹着一柄雁翅镗。左手拿着一面画着白虎的青铜盾。他的胯下是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当年赵德禄谋反的时候,圣上饶你一命,没继续深究,终是放虎归山,酿成了今日的祸端。”
“那狗皇帝杀了我全家一百零五口人,只因我送姨娘进庙里上香,才堪堪的躲过了这一劫,这些年也一直在外面游荡,难道是赵德光想饶过我的吗?”塔多拉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他是得不到我行踪才是真。”他把蛇矛往胸前一横,“那狗皇帝不是也软禁了我的姨娘,生生逼得我姨娘吞钗而死,临死前写了血书,要我远走他国,永远别再踏入大华民国半步。你说,这要不是被那狗皇帝逼迫着,她能自杀吗?”
“他想是要我姨娘引我出来,可我姨娘为了我,竟不会遂了他的愿。”塔多拉两眼泛着红色的泪水,他迅速地在脸上抹了两把,“我今天就要让他最宠爱的女儿,血债血偿。”
“他想联姻?做梦去吧,我要把他的女儿,一个一个的都送进百花楼,夜夜苼歌,被千人骑万人骑,永远都只做裱子!”百花楼?赢宇翔乍一听到百花楼,心里直犯嘀咕,那么多青楼,为什么他单单要说百花楼,难道,他与百花楼也有仇?
这指名道姓说着,还不是在上眼药?哪个皇帝不多疑?宁肯错杀,也不放过!百花楼无端地被他惹出祸事来。
塔多拉却没有想到,他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只因他的相好有一个是百花楼里的姑娘,就让赢宇翔给惦记上了,最终落到赢宇翔的手里,一根毒针,了断了他的性命。
三千多骑马匹,团聚在一起看着挺多,黑压压的一片,但分散成包围圈,就有些力量不足了。
最先,双方都是骑在马上,用脚一夹马肚子,二马对着就奔跑过来一错蹬,“当啷”一声,双方的武器就格挡在一起。然后两匹马开始在原地转圈。马上的两人相互间捅来捅去的,一点儿都没有美感,像小孩子在打架。赢宇翔有些失望,远没有影视里来得好看。
那力大的一方,偶尔能把对方捅到马下。却被马拖着跑回到已方的阵营。紧接着就被人救起,估计也死不到哪儿去。
塔多拉早就返回到了自己的阵营中。躲到大后方,“哇啦啦”的指挥着前面的拚杀。只杀了几个回合,他的人马中,就有被砍掉脑袋的,毕竟是训练有素的军人与乌合之众的碰撞,高下立马就能评判出来。
塔多拉压根儿不敢与刘翼对战。让刘翼在两阵前指着鼻子骂他胆小鬼,他也只是回了几句不伦不类的言语。
后来,他干脆把所有的马匹拉到远处,指挥长弓手躲在马下射箭。
于是,双方就开始了弓箭手的对决。别看那些箭支。在空中来回的穿梭。形成鸟巢似的大网,皆因双方人马都手持着盾牌,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受伤。而赢宇翔和虎克。却趴在车辘轳后面。两人只是在看热闹了。拿着弓和弩,装装样子,根本没有放出一弩一箭来。
开玩笑。他又不是傻瓜,万一让虎克出了风头,被那刘翼看中,收编进他的私家军里,赢宇翔不是连哭都来不及?护国公耶,强取豪夺了,他这小民,连干瞪眼的份儿都摊不上!
塔多拉的人马,逐渐收拢成扇形,留下很大的一个缺口,刘翼的军队便从那缺口处突围了出去。两方人马,便在空阔的原野上对峙了一会儿,塔多拉见讨不到什么便宜,便旋风一样的逸走了。
刘翼整顿好队伍,开出另外的一条道,没再往回折返,从先前的那条路上行走。
调整了行军策略,刘翼让队伍白天急行军,多走一些路程,到了夜晚,发 ...
(尽量宿营在沿途的村庄里,就这样,走走停停地又过了几天,塔多拉从后面追过来,缀着赢宇翔他们这支队的后尾,乱放一些箭支,也不过起些骚扰的作用,反而被刘家军反击后,扔下几具尸体,飞马跑得又不见了影踪。
前面很快就到了庞拜城,一旦过了庞拜城,就进入到沙漠的领地了,那里再无多少人烟。所以,送亲的队伍必须在庞拜城里进行全面而充分的补给,才能有希望没多大损伤地穿过那不毛之地。
本来预计是走另一座城池,彭贝城的,但被那塔多拉一搅和,变成了如今的庞拜城,不过,这两座城到是离没多远距离,所以绕不了多少路,就是庞拜城的城主三天前才接到的临时通知,孰不知他能不能把物资尽快地准备到很充裕的地步。
这些都不关赢宇翔的事情,他只要管好虎克的嘴巴就行。那吃货实在是太能吃了。配给的份额只当零食吃还差不多,那还得加上赢宇翔的那一份。
两人总是趁着队伍休整的时候,请假到田野里去抓兔子或田鼠。被那些士兵看到,笑话了好几回。赢宇翔故意拿着血淋淋剥了皮的鼠肉,请他们吃,结果,每个人都干哕着跑开。
他和虎克制了好多的干鼠肉,却把抓到的兔子肉送一部份给了常总镖头。常总镖头见识过虎克的能吃,自然知道赢宇翔的良苦用心,所以,他会时不时地遣人过来送些干肉给赢宇翔。
威远镖局的这些人,跟赢宇翔一样,都属于附属品,根本不作主力来用。平常,做的大多都是马夫的活儿。
进入到庞拜城,赢宇翔把属于他的活都干完,就带虎克与那刘家军的总管一同上街采买东西去了。像他这种跟着大部队干活的人,绝对是不能私自行动的,就比如在田野里猎兔子,那也是在几百人明晃晃的眼光里行动的。
赢宇翔之所以能请到假与刘家总管一同出来,那也是沾了常总镖头的光。常总镖头跟刘翼那可是过了命的交情。常总镖头早年曾在一次走镖的途中救过刘翼的命,那时,刘翼还是一个小兵,执行任务时被人追杀,要不是遇到了常总镖头,他的小命早就玩完了。
这一次护送公主的任务,也是他透露给常总镖头而走了兵部的后门。
庞拜城不算太大,城池的东西走向约为六公里宽,而南北却有九公里多一点儿,十公里不到的长度。城墙修得很高,最高处是城门,带着箭楼有十多米高,其他地方均在五米以上。
整个城池有五个主门和四个副门。合九之数,想必是取“长久”之意。
庞拜城的人口不算太多,仅有二十六万常住人口。因属于边界小城,来往的商人较多。他们都是要穿过沙漠,去与草原各部落的人用粮食,日用品等交换草原上所产出的肉干、奶制品和毛皮之类的货物。
赢宇翔与一个刚从草原上出来的商人,买了整整两百斤的羊肉干、还有十多斤的奶酪和二十多斤炒米。不过炒米是和另一个准备进草原的商人买的。
刘家总管目瞪口呆地看着赢宇翔,“两人要吃二百斤肉干?过沙漠也就十多天,超不过二十天的。”(未完待续。。
一三八、公主失踪
( 二百斤?赢宇翔在心底里嗤笑了一声,还有四、五百只田鼠肉呢,那田鼠个头很大,去了皮骨,每只怎么也有二、三两肉,说出来还不把他吓死,满打满算,这些东西也只够虎克吃上最多十天。ww赢宇翔苦笑着摇摇头,十个自己都赶下上一个虎克能吃。
在庞拜城修整了三天,刘家军继续上路了,不过,这中间又补给了二十多头骆驼,专门用来装水。
出了庞拜城,整个队伍行走在一条很是弯延曲折的小路上。只因为那道路两旁的草快高过人头了,所以,威远镖局里的大部分人的任务就是打草惊蛇。其实也不是惊蛇啦,最主要的是担心那里面有埋伏。
“风吹草低现人头”?
打了一整天的草,到了傍晚休息下来的时候,赢宇翔的整个人累得都快虚脱了。好在这种茂密的草并没有绵延多少公里,待第二天中午时分,那草就变得像被狗啃过似的,袒露着的到处都是白花花的盐碱地。
过了盐碱地,就进入到沙漠的边缘地带了。
远远的,赢宇翔就看到一座高耸入云的黄色山峰,遮挡住了半边的天空。真是惊讶极了,这沙漠怎么会是这样的?那高过几十丈的山峰,要怎么才能上去啊?人是完全可以爬上去的,但车马呢?那山峰可是接近直立的啊!用脚一蹬,沙子哗哗地往下流。
因为前两天,一直在打草。镖局的镖师和赢宇翔等人,就都走在了前面,除了两个向导和那几个探子,也就是那种叫斥候的侦察兵。
他们跟在向导的身后,整个队伍转向了南行。用了大约一天的时间,终于绕过那庞大的沙漠山,进入到平缓的沙丘里。满眼望去,全是黄然沙海,看不到一丁点的绿色。
突然一道女音尖厉的叫声,划破长空。紧接着。赢宇翔就发现,整个队伍变得骚乱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长长的队伍挡着,赢宇翔也看不到,他有些惶恐。四下里张望起来。没有敌袭啊?
难道是被蛇咬了?沙漠里的蛇可是有剧毒的啊!
队伍竟然不走了。有哨兵吹起了休息号,那些兵丁们开始安营扎塞起来。赢宇翔有点儿莫名其妙,看看那圆圆的太阳还在西边徘徊呢。一点都没有往下跳的意思,这时间显然还早得很呢。管他呢,有休息还不好?赢宇翔自然也赶紧扎下他和虎克的小帐篷。躺在帐篷里多舒服哪,在外面都快晒成人干了。
就着茶汤,吃过干粮,迷迷糊糊的,赢宇翔躺在帐篷里就要睡着了,却突然来了两个不速之客。把赢宇翔惊讶得赶紧爬起来。“常总镖头,霍大人?”霍大人就是那个挨了五十大板的霍青。是护国公刘翼的近身侍卫。
“二位——大人,随便坐,也没个凳子,就坐这席子上吧,我去煮茶,尝尝小子的手艺如何?”自从与胡二喝过一次奶茶后,他就喜欢上了那种烹茶的方式,所以,他买了红泥小火炉和铜茶壶。又在庞拜城买了几大坨红茶。
“赢小兄弟,不忙了,公国爷找你有事!”说着二人就走出帐篷,赢宇翔也只好跟在两人的身后面出去。外面的天已经很黑了,到处眨着小星星的眼睛,斜下方还有一轮弯弯的月亮。
“这位就是——”进到刘翼的大帐,赢宇翔才觉出大人物与小人物之间的差距有多大,穷人和富人要从哪里才能体现出来,“百变千虫的唯一传人——赢宇翔,赢小兄弟!”常总镖头介绍说。
“国公大人!”赢宇翔抱拳行了一个江湖礼。他见过的那些镖师都是这样行礼的。
“坐!”一个小兵拿过来一张椅子,放到他旁边。常总镖头也坐在了他的身旁。赢宇翔自然不会很拘束,他大大咧咧地就坐下了。“公国爷找小子有什么事儿?”
“这——”他伸了一下手,“还是让常老哥跟你讲清楚吧!”
于是,老常就像赢宇翔说出一件可怕的事情:“公主失踪了!”怎么可能?赢宇翔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什么时候?”
“两个时辰前!”
“公主的轿子,突然从底部碎裂,八个轿夫昏迷,公主被人从地底下带走,等我们的人,也下到沙子下面的地道里,公主早就不见了影子。”赢宇翔听着老常讲述,很是纳闷,公主失踪了,找他有个毛用?不赶紧派人去查,难道是要他出马?那可真是找错了人。赢宇翔摇了摇头,“我没学过追踪术啊?”
“不是要你去追人,二月二十三,就是公主的大婚之日,现在已没多长时间了,找你来,公国爷只是做了两种打算。第一,继续派人找公主,第二,就是派人先假扮公主和亲,等找到公主后,再行换回来!”
“可是我没见过公主啊?”赢宇翔觉得老天对他还真是够照顾的,扮女人还扮成瘾了。
“这里有画!”赢宇翔接过来一看,墨迹还没干呢!“让粉荷来扮,粉荷的身材跟公主长的差不多!”立刻就从赢宇翔身后走过来一个侍女。“那不行啊,我身边没有易容的长效药啊?”
“要什么材料,你写出来,我们立刻去找!”
赢宇翔接过纸笔,写了一堆名称,说真话,那些东西他一样也没见过,都是他想得到的最珍稀的药材。不过,易容的药物,也还是占了一大部分。
“这什么?阙石的眼泪、花红藤、麻鸟的心脏、胡狑的脑子……”刘翼接过那张纸,越往下念,脸色越黑,“这都什么东西,我怎么一个都没听过?”他把纸递给了他旁边坐着的一个老者。
“国公爷,这些东西,就是皇宫的库房里也没有,都是极为稀少的天材地宝。”他指着上面的一处地方说:“阙石的眼泪,是极寒之地出产的一种石头,这种石头一到阴天下雨,就会沁出很多水来,那水就叫阙石的眼泪,是解毒良药,能解孔雀胆剧毒,千金难求!”
“是啊,这些药材我一样没有,所以,才制不出长效的易容膏来,但我的手里有一瓶速效的,只能维持三天,三天一过,就褪色了。”赢宇翔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装出很为难的样子,“而且,这种易容膏还怕水,需要时时补妆。”赢宇翔觉得自己很蠢,本想占点儿便宜,结果狮子大口开,不但吓坏了对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没准还得搭上自己的小命。赶紧补救吧!
他也太没眼力价了,国公爷都急得狗跳墙了,他还想着打秋风?赢宇翔挠了挠头皮,觉得自己的脑子似乎进水了。
“那你就先用这速效的,试试效果!”刘翼把瓷瓶递还到他手里说。粉荷走近了赢宇翔身边,赢宇翔便开始照着那黑白抽像得只神似形不似的画,开始往粉荷的脸上,小心翼翼地涂沫起来。(未完待续。。
一三九、进入草原
( 画毕竟不是真人,赢宇翔把粉荷的脸,涂沫得很是有点儿生硬,让国公爷极为得不满意,他对赢宇翔怒吼道:“公主,要是长成这个鸡马样子的,能勾得住那茹毛饮血的草原鞑子?”
他把茶杯直接扔到粉荷的脸上,“滚下去!”粉荷懦懦地低着头,退出了帐子门。ww
赢宇翔的脸瞬时就变绿了,这一通的发火是冲着谁来的?你马的算个鸟啊,老子还真不想侍侯你呢!不就是运气跩点儿?老子要是运气好,生撕了你,都不用上火烤,直接吃!
赢宇翔的脑门被点着了,他刚想发火,旁边的常总镖头一看情形不对,赶紧过来救场。他不是怕赢宇翔,那国公爷不了解情况,这些年的上位,已让他滋生出了高人一等的骄傲情绪,大脑锈钝了,他最怕的是那虎克,那就是头地狱出来的魔鬼,万一,赢宇翔出点什么事情,他可不敢保证,谁能制得住那魔鬼,而把这里不变成惨绝人寰的地狱。
“赢小兄弟,赢小兄弟,”他拍着赢宇翔的肩膀,“公主,那是除了皇上、太后娘娘,还有皇后娘娘、太子之外的最尊贵的人儿,哪是一个小小婢女所能装扮出来的?”
“你易得只是形似,却神不似。”其实他也是说给那刘翼听的,“这不是你的原因,是粉荷本身的气质达不到这种要求罢了!”
听到常总镖头这样说,赢宇翔才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怪不得,他画来画去,总感觉到那粉荷长了一张死人脸,没有生机!还以为就像师傅所说的,他天份有,基础不行呢。ww
原来画龙点睛,灵动的是一双眸子啊!
但他有些气不忿,他不能就这样坏了师傅的名头。赢宇翔咬了咬牙,暗跺脚,拿出了师傅留下的小镜子。那镜子。在这时空。绝对属无价之宝:非石非金、光可鉴人、纤毫毕现。不亚于那时空的玻璃镜片。
“有没有公主平常穿的衣物?”赢宇翔问刘翼身边躬身站着的太监公公,想必那公主的画像就是他画的,因他手指间还染有香墨的痕迹。
“有,老奴去拿!”公主失踪。他的罪责不比刘翼小。说不定最先陪葬的人就是他。
赢宇翔于是就躲在了屏风后面。穿上了贵公公拿来的公主的一套新衣。待他削足适履而衣著适度款款地从屏风后走出来时,一帐篷的人,眼睛瞪得都直了。怎么可能?常总镖头伸手想要去拉赢宇翔时。突然他的心脏跳了一下,急忙畏惧的就把手放了下来。万一,那要是真的公主,那岂不是他的这条老命从此就交待在这儿了?
而贵公公更直接就跪了下来,“公主,老奴……”赢宇翔右手伸出兰花指,学着戏剧频道里的演员,用手背轻轻遮挡左脸,头稍稍地歪了歪,“公——公,免——礼,奴家——”一想想不对,“咳,”他清清嗓子,问:“公主要怎么自称呢?”
贵公公一愣,直接站起身,拿手里的拂尘,照着赢宇翔的脑袋就扫了一下,“呸,是你个坏坯子,吓死老奴了,还以为公主回来了呢!”
刘翼则冷静地站在那里,两眼极度地审视着赢宇翔。他最先盯住他的喉部,慢慢地就把眼光顺向了他的两腿间。常总镖头也随着他的眼光看向那里。赢宇翔要是知道了他俩此时的心中所想,绝对得找个墙角撞上一撞。
“嗯,这还差不多,是个男人,就抵不住你的诱惑!”他根本就不说像不像的问题,而是用男人的眼光去看女人。恐怕他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扒光了赢宇翔,看他到底是不是女人?
“怎么可能呢?”常总镖头走上前,抓住赢宇翔的肩头,捏来捏去,吃足了豆腐。“昂藏男人,如何变得一羸弱女子?”他捏到赢宇翔胸前,被赢宇翔一把打开,他仍是执着地问道:“那缩水的部分,哪里去了?”
赢宇翔洗去脸上的药物,还原成自己。“国公爷,有需要小子的地方,小子定当尽力,”他抱了抱拳,仍行的江湖之礼,“希望国公爷能尽快找到合适的公主人选!”他退着走出了门。
真不适应,这鬼地方,一点儿都没人权,只有权势!
虽然把公主给丢了,但这消息是要封锁的,只少数几人知道,所以,送亲的人不能总呆在沙漠里,留下一些心腹之人,顺着地道,去查找线索,而其他的人乖乖上路,继续前往草原去和亲。那和亲的人,刘翼已让人到庞拜和彭贝两城去找,只要眼神和身材有点儿相像的女人就行。
其实刘翼倒是动了让赢宇翔去充数的心思,他现在自然也不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了。
满打满算走了十五天,金子似的沙海就退到天线外了。
那绿光莹莹的一望无垠的大草原,终于出现在眼前了。而刘翼要找的公主人选却难寻踪迹。哪那么方便的?大众化的人物,随街就可以扽出一两个来,“公主”这种顶峰人物,却是凤毛麟角。
托克托草原十三部之一的阿拉善部族是属于游牧民族,占据着托克托草原东部水草最肥美的地方。不过要从沙漠之地到达那里,须经过至少九个托克托部族。
托克托草原十三部,每四年必会竟选一次部落联盟酋长。而上一次的联盟酋长,正是阿拉善族的族长巴特尔王。
大华民国和亲公主的到来,在草原上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本来,这十三部的草原部落,在表面上看起来风和日丽的,其内里却暗潮汹涌。尤其是西部草原的乌兰布托,新近崛起一个少年首领,才刚刚渡过十八岁生日,已是极其的骁勇善战,率领其族人,把紧连托克托草原的外蒙草原锡联襄洛的四个小部落打得落花流水,不但抢占了大片的水草丰美之地,占为已有,还把自己的地盘扩大了一倍不止,直接从托克托部的倒数第二部族,跃升为第四大族。(未完待续。。
ps: 万里长征慢慢走!
一四零、赌?
( 二月二十三,公主大婚。这时空,没什么阴历、阳历的,用的是相同的纪年法。不过,也和那时空一样,交年尾的时候,会大肆庆祝一番,一个星期总是要有的,也就是所谓的过年。可惜,赢宇翔在这个时空的第二个“年”,稀里糊涂地过在了草原上,而第一个年则无巧不巧地是在深山里采药渡过的。
草原上的民族,向来是不过年的,他们过的是四月一日的青草节。还有,每年六月初四到初八五天的“那达慕”大会,集娱乐、运动为一体,那才是草原人真正意义上的传统节日。
赢宇翔盖着红布头,坐在圆顶的帐篷里。这种帐篷是用羊毛擀毡围建起来的,圆形的毡壁上开着两扇窗户和一扇小门。
他脚下踩着一块大红的羊毛地毯,看那粗糙的花纹,像是手工编织出来的。在地毯上放着的床则是用榆木打制的,树结疤历历在目。床上也铺着用擀毡手艺制成的象牙白的地毯。
那丢失的公主杳无音讯,冒充的人选也没有合适的,自然,就由赢宇翔来替代了。赢宇翔仰起脖子看了看开着天窗的圆顶,他的后槽牙很疼。他觉得,他比那时空,那些用抢劫得来的钱还赌债的人,脑袋还要锈逗。
他是地地道道的男人,冒充公主?“洞房”怎么过?
新郞进了来,喝得醉醺醺的,走三步退两步。身旁有两个男人扶着他。赢宇翔是从红帕头对角的缝隙里看到的。喜娘把手里的秤杆递给了新郞:“巴特尔王,挑起红盖头。看新娘子美不美啊?”
“出去,都出去!”那巴特尔王向后扬手,把喜娘和一些看热闹的人都赶出了帐房。他用手把赢宇翔的红布头直接拉了下来。“喝,喝酒!”他连着打了三个“嗝”,倒了一杯马奶酒,递给了赢宇翔。“喝,喝下去!”赢宇翔接过来,小小的饮了一口,冲鼻子的怪味,让他差点儿吐了出来。
“全喝了!”巴特尔一手托住赢宇翔的下巴。一手把杯中的酒全都倒进了赢宇翔的嘴里。呛得赢宇翔连着咳嗽了好几声。
几分钟过后。赢宇翔就觉得,全身无力,四肢已被出卖,不再是自己的了。ww他想动一下手指尖都不可能。他清醒得意识到。自己被下药了。真够愚笨的!暗骂了一声。
“可汗王。卑奴没辩错吧?”赢宇翔的喜服被几只大手撩起。裤子也已被拉到大腿下,“卑奴是喝着狼奶长大的,鼻子不是一般的灵。再说了。男人和女人身上的味道,那简直就不是能混淆得了的!”
巴特尔王已全无了醉意,明显,刚才是装的。他的两道眉毛,黑且宽大,像两片柳叶直Сhā入鬓角,配上高高隆起的颧骨,瘪塌下去的两腮和阔嘴厚唇,无形中,增添了无尽的戾气。
赢宇翔闭了闭眼睛,衰悲得想死的心情都有了。便宜师傅曾就说过,有的人的鼻子堪比狗鼻子。他已经抹过很多的香粉,如今还是被人识别出了,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了。
说着纯正汉话的男人,听他话里的意思莫不是个被狼养大的人?
那个叫巴特尔王的新郞官,嘴里叽哩咕噜地说着一大堆,赢宇翔没听懂一个字的话。“我王问你啦,你冒充新娘有什么目的?”赢宇翔只能实话实说:“公主在沙漠里失踪!”
失踪?
“为什么不先告知我王,而非要假扮呢?”赢宇翔躺在那儿,除了眼睛和嘴巴能动外,别的地方,都不能动,“难道认为我王是可以被欺骗的吗?”
这帐篷里一共是四个男人,加上赢宇翔。而传话和翻译的,却需要两个人。那汉话说得好的“狼人”,与赢宇翔交流完后,跟他旁边的那人,叽叽咕咕半天,然后,那人又与巴特尔王,嘀嘀嘟嘟。听了半天,赢宇翔也没听出,是否是同一的语种。反正,秃噜秃噜都差不多。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不用猜也知是两种语言。
谁会脱了裤子放气?
赢宇翔想要摇头,无力感顿从心头涌起,“不是,假扮公主,不就是想要迷惑敌人吗?”他口气里带出了些许不耐烦地继续道:“找到公主后送来,公国爷自然会跟你们王道歉的!”
“道歉?”那“狼人”提高了嗓音,“难道我王要捡拾别人的破鞋穿吗?”他捏住赢宇翔的脸,“他们是从哪里找来你这雌雄莫辨的妖人?”他突然耸了一下肩膀,尖声地叫了起来,“哦,我明白了,是你们的老皇帝玩的阴谋诡计。你是刺客!”他接着就开始搜遍赢宇翔的全身,果不其然的就把赢宇翔的两只臂环,通通摘了下来。
赢宇翔百口莫辨。
当那“狼人”拿起臂环对住赢宇翔的脸要发射的时候,赢宇翔被惊恐的电流瞬间过遍全身。完了,这下死定了,他心里想道,这算不算是自作自受?
“哗啦!”帐篷的门被撕了开来,画成奶娘脸的虎克闯了进来。“别……”赢宇翔也就是愣了一下,稍微地慢了半拍,才喊出一个字来,虎克像火箭似的冲了过来,已把两个人的脑袋拧了下来,只剩下那巴特尔王,傻呆呆地站在那儿,吓尿了裤子。
“虎克,把他打晕,别弄死了!”赢宇翔有点儿着急地说:“快把门窗捂好了,千万别让外面的人看到屋里的情况!”
整睡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凌晨,赢宇翔的精气神儿归位,他的四肢百骸才终于可以活动了。“快起来啦!”他推了推睡在他旁边的虎克,“找东西挖坑,把这两人埋了。”赢宇翔伸腿下到床底,吃力地弯下腰,把红地毯掀起,露出仍活着的青青草但却被压折了枝叶变得有些枯黄的地面。
“嗯!”虎克揉着眼睛,恹恹地走到赢宇翔的身边,只是无意识地抬了抬手,他的手里就出现了一把精钢制成的锹。
赢宇翔一把抢了过来,“哪儿来的?”他踏住锹沿,向下用力地挖了几锹土后,像近视眼似的,把锹头拿到很近很近的眼跟前,仔细地察看,“这锹一看就不是这个时空的产物。”他两眼放光地盯着虎克,问:“你是未来人?星际人……”叭啦叭啦问了一大堆,虎克很是茫然的对着赢宇翔直摇头。
“你有空间戒?”虎克歪过脸来,看了看赢宇翔,若有所思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手……”鸡不搭鸭语,简直无法勾通,赢宇翔有点儿泄气地说:“继续挖坑吧!”
没用多少时间,虎克就把帐篷的地中央,挖了很深的一个大坑,赢宇翔也帮着他把那所谓的“狼人”和另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一同填了进去,尔后,铺平土,继续把红毛地毯盖盖好。
“这个新郞官怎么办,好像弄死了不行?”赢宇翔支着下巴想了一会儿,他走到那堆被“狼人”翻得乱七八糟的物品前,找到一个小布包,打开,从里面捏出一个玉瓶来,倒了一粒小手指盖大的药丸,强塞进了仍在昏睡的巴特尔王的嘴里。
他整理好自己身上的婚衣,又把虎克的脸继续补成了奶娘的妆容。
赢宇翔慢慢地扭着公主步,就走出了帐篷的门。那毡门帘被虎克拉坏掉,后又被他拙手笨脚地没 ...
(有完全修补好,右上边的角,轻轻一碰就翻卷了下来,怎么也恢复不了原样了。
“快看,新娘子出来了,新郞官呢?”呼啦一大堆的人,围堵了过来,把赢宇翔吓了一跳。有人就趁机钻进了帐篷里。“#¥……”帐篷里传出的语言,不是赢宇翔能听得懂的。
“怎么样?”常总镖头跨过矮小的木栅墙,踩着青青的草地,走到赢宇翔的面前,一边佯装施礼的样子,一边低低地问道:“没被发现吧?”他咧开大嘴笑得很有些猥琐。赢宇翔也咧嘴苦笑笑,两指伸出揉了揉眉心头。
“杀了俩,巴特尔王喂了药,混沌着呢!”从公主失踪的那一天起,他们这些人就被拴在了一条绳上,谁也别想挣脱。最郁闷的就数赢宇翔,好端端地,是自己跳进这个烂泥坑里的。
其实郁闷得还有常总镖头,以为是赚钱的营生呢,结果……
“尸体处理好没?”他一斜眼,看到有人来,急忙双腿一屈,跪了下来,“公主!”赢宇翔有点儿不知所措,从没接受过这种礼仪教育,“站直身体,别让人看出破绽来,”常总镖头低低声音教他,“对,就这样。”等了一会儿,看那些人行了礼走开,他继续问:“要不要帮忙?”
他一听说死了人,内心也吓了一跳。让赢宇翔装公主,这主意是他给刘翼出的,因为他知道,即使是被发现了,他相信赢宇翔也能处理好,换了别的女人,恐怕就麻烦了。
其实,这本身就是在赌,一来赌运气,二来赌眼光,赌他识人的眼光。(未完待续。。
一四一、做个可汗王?
( 巴特尔王,迷迷糊糊的醒来,看到一屋子的人,都围着他,有点儿不解,“这是哪里?你们都看着本汗做什么?”他说的是草原语,赢宇翔自然是听不懂的,但他听到有人吵吵说“可汗王醒了!”他就急忙往回转。ww
“陛下,要喝茶吗?”他早就让贵公公煮好茶,热在了小泥炉上。他在进门的时候,已示意虎克去取了来。“昨儿个,喝得太醉,茶能解酒。”赢宇翔说完,打心底里偷着乐。没听说过,已经醒酒了,还要解酒。
“你是谁?”旁边自然就有人翻译给赢宇翔听。“我是赵肆,”这时空,女人没什么地位,自然也就没什么像样的名字,赵肆是老皇帝的第四个女儿,其母只是一个月俸八百石的良人,“我是你的妻子,你不记得了吗?昨天与你已洞房了呀!”赢宇翔盯着他的眼睛,让他记住自己的这张脸,而这次喂他的药,有所改进,不但加了两味可以定向记忆的药材,那药量也小了许多,不再会出现,翠平的那种情况,管谁都叫妻子了。
“赵肆,我的妻子?”他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赢宇翔,学着赢宇翔的汉话,说得很标准。“棒!”赢宇翔冲他伸伸大拇指,“陛下,你太棒了!”
托克托草原十三部,都属游牧民族,最是粗犷豪放,本族人之间的尊卑分野也不是很明朗,不像大华民国,动不动就下跪。真能跪死人的。而他们部族所拥有的奴隶,则都是从异族或其他部落抢来的,无论男女、小孩,脚上均拖着大粗铁链子,帮他们看护牛和羊,并且做些粗重的体力活。
赢宇翔以公主的名份与巴特尔王结婚的第七天后,巴特尔王以托克托草原十三部盟主的身份,与大华民国护国公刘翼的派遣使身份,签订了附属国协议。也就是说,托克托草原十三部将成为大华民国的附属国。每年要向大华民国进贡马匹、其他牲畜肉类、皮毛什么的。而大华民国则有维护和统治托克托草原十三部秩序的责任。说白了。也就是说托克托十三部,要是想攻打别国了,大华民国就有义务和权利,帮助出兵。维护其附属国的和平与安宁。
其实。赢宇翔早就听常总镖头说。大华民国与托克托草原十三部结盟,其目的,就是想让托克托部。穿过草原,绕到高黎国身后,与大华民国共同夹击,从而打败高黎国,三、七分所获得的利益。
刘翼带着队伍和“协议”走了,临走时,他答应,一旦找到公主,或和公主相似的人,会把赢宇翔换回来的。这期间,双方都要保密。赢宇翔想,就算老皇帝知道了,他也未必操心。既然已和亲,就等于放弃了这个女儿。他要的是利益,哪管女儿的死活?
贵公公和侍候公主的一干人马也全部留了下来。总共一百二十人,其中侍女十二人,嬷嬷二人,除了贵公公一个太监,剩下的都是由皇家卫队分拨过来的侍卫。公主的嫁妆包括豪华的宫帐两顶,五驾的坐骑马车两辆和一百二十八抬衣物首饰什么的,分装在十六辆单马拉的马车内。
而巴特尔王,送给公主的聘礼则是八间毡房和十六辆拉毡房的勒勒车,还有几千头的绵羊。那勒勒车都是用牛来拉的。每换一个草场的时候,勒勒车拆下来的车帮,就做了毡房外面的木栅栏。等到夜晚,羊群回归时,就可以圈在木栅栏里,由奴隶和牧羊犬来看护着,防止狼群偷袭。
巴特尔王分给公主的奴隶有二十八人,其中包括五个汝奴。
“阿邰和库尔仂哪里去了?”巴特尔王突然问。赢宇翔听到翻译的人告诉他,那两人是巴特尔王的近身侍卫,长年跟在巴特尔身边,甚至夜晚也不离不弃时,赢宇翔开始心惊肉跳起来。
“陛下,你不是让他俩今早一起来,就代替你去到昭庙里转经、祈祷去了么?”赢宇翔盯着巴特尔的眼睛,不停地给他做着心理的暗示。
转经?巴特尔点了点头,“阿邰和库尔仂替本汗转经去了,”他敲了敲自己的后脑,“喝多了,忘了!”转经,至少要转半个月吧,于是赢宇翔又暗示给他,巴特尔王便迷迷糊糊的接受了赢宇翔给他传来的这种迅息。
巴特尔王有五个妻子,公主赵肆算是他的正妻,他还有另外的四个妻子,分居在各处的草场里设置的斡耳朵里,所谓翰耳朵不过就是像赢宇翔这样可移动的圆顶毡房群。
当他在赢宇翔这儿住满三十天后,他就带着一部分人马去他另外的几个老婆处巡游去了。
巴特尔不但有五个妻子,他还有很多的侍妾,那些侍妾没有单独的翰耳朵,分别与其他四个妻子共同居住的。估计,过一段时间,公主赵肆这里也能分配一些过来,侍妾就是专门来侍候巴特尔的妻子的。
赢宇翔的心里开始羡慕起来,他想等他赚了多多的钱财的时候,也娶几个妻子,而后再供养着一堆侍妾。每天都有无数莺莺燕燕,围着他,那多开心啊,妻子,是用来生孩子的,而妾则是玩物,生不得孩子的。
百花群中死,做鬼都风流!
巴特尔王走了,赢宇翔也准备迁徙到其他地方去了。因为此处的草已被他的几千只羊啃得差不多光净了,如再啃下去,就会坏破坏草场的植被,好几年才能恢复。
赢宇翔喝着茶水,在看那些奴隶们装配勒勒车。古人真聪明,这不就是那种超大型的拼接玩具?
那羊毛擀毡房都拆了下来,卷成筒状,装在了勒勒车上。就连赢宇翔每天用来睡觉的床,也Сhā接成了一辆勒勒车。所有的牛和马,便拉着排成长串的车,“轱辘辘”地开始行进,旁边还悠闲地跟着成群的洁白如雪的羊。
这种生活也太激动人心了,赢宇翔觉得,是不是他也应该,招兵买马,劫掠一片草原,做个可汗王?(未完待续。。
一四二、网住猎物
( 巴特尔王走后的第十八天,赢宇翔把宫帐建在天幕山下的淧水河畔。
此时,正是草嫩水美的季节。
“头枕巍峨青山,脚踏汤汤流水……”刚念出声,赢宇翔便摇了摇头,咧着嘴乐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寻找墓地呢。他嘴里咬着苜蓿嫩芽,继续往前走着,任凭那青青的草漫过脚面。“小兄弟好雅兴……”
“常总镖头,”赢宇翔转过脸来一看,愣了,“霍大人,你们二位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问了许多家的牧人……”于是,赢宇翔便知道,这整片的草原上不但有塔塔尔族、鞑靼族人,还有突厥、靺鞨、鄂温克族等十几种草原原著民,都是以游牧的方式生存着。他点了点头,心道:巴特尔王妃迁徙,虽然,巴特尔“王妃”比较多,连“他”是五个,但这么大的阵仗,自然会轰动附近草原的,哪有不被人看到的?
“公主送来了?”赢宇翔看到二人,便知道是此事,否则,千里迢迢的,他们来草原做什么?
“离这儿不远,就是公主宿帐的地方,小兄弟啥时能过去?”既然真李逵来了,他这个李鬼也该是到了退场的时候了。“那就现在好了!”早辞了差事,就早一点得回自由。赢宇翔说着抬起脚就往常总镖头手指的方向过去。
他是假公主的这个事情,在他身边的除了原公主的四个大丫环和两个奶嬷嬷知道外,其次就是贵公公和虎克了。
所以。该保密的还是要保密的!
公主现如今住的是一顶毡房,很破旧,还不是一般的破旧。赢宇翔只在远处看了一眼就开始在肚子里腹诽:尼玛,堂堂一超极大国的公主,能不能更低调点儿?他却不想,这毡房原本是老常自己掏的腰包,当然是能省则省了?
毡房外面散放着十来只羊,还有一头牛,剩下的就是几匹马和十来头骆驼。“羊和毡房是从牧人手里买来的,你凑乎着住几天。住到公主安全了再走。可好?”霍青是用商量的口吻在跟赢宇翔说话。
安全?赢宇翔不知该不该问问,这所谓的安全期要多长时间?真正的公主却从帐篷里走了出来,当她抬头见到赢宇翔这个冒牌货时,眼泪“刷”的就流了出来。没来由的。就紧紧地抓住了赢宇翔的心脏。让他藏在内心的“柔”点,瞬间降到了防御线以下。
面对着眼前非常熟悉的“脸”,赢宇翔知道。自己的易容还是失败了。他既没能易出她的“贵”,也没能易出她的“媚”。
而公主身后,原本破烂的毡房,突然就变得质扑和厚重起来,仿佛沉淀着几千年的历史。那山、那水、那草还有那圆筒尖顶的毡房,毡房周围走动的牛羊,无论多少年后,都永远地定格在赢宇翔颤动的心尖上,而这一切一切的背景,皆因多了公主那双饱含泪水的眼睛。
……
“……我愿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赢宇翔像着了魔似的,这一段时间,远远地跟在公主的身后。他早已恢复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住在那顶公主曾经住过的破毡房里,放牧着十几只属于他的羊和一头牛,还有常总镖头和霍青他们走时,留给他和虎克的两匹马。
巴特尔王一直没再来过,他把这个公主早已忘到了九宵云外去了。而草原上也极为的风平浪静,仿佛与外面的世界彻底地隔绝开来。
赢宇翔把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公主的身上,却没带来丝毫的进展,除了最初的那双饱含泪水的眼眸的一瞥。最让赢宇翔有意外收获的是,他在思念公主而睡不着觉的时候,只能加大了练功的力度,却无意间,把自己的身体叠成一块大石头。
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功力已进入到便宜师傅所说的第二层了。
而此时此刻,三星焦聚,赢宇翔却躺在深秋的荒原上,耳边听着秋虫的呢哝,心里惶惑不安起来。他的功法练到了此种地步,他的眼睛在白天和黑夜,已经没了太大的区别。
“百花楼”?赢宇翔卸下右臂的臂环,从下面特制的凹槽里取出藏在那儿的那三根三棱针。对着星光,翻来覆去的看着,那针体约一寸的上半部分,不但是一圈圈致密的螺纹,而且在螺纹中,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凸起的小钉,总共有三个相似的小钉。三棱针的下半部分两寸的距离,不但是三棱结构的,而且那棱还微微的带有弧度。
师傅临死前说的百花楼到底是什么意思?赢宇翔把针放回到原处,继续把臂环套在了胳膊上。
虎克睡在帐篷里,发着轻微的鼾声。而那只小牧羊犬卧则在栅栏旁,警惕地看着四周,时不时地会吠叫两声。十几只羊则挤在毡房侧面的一个角落里,相互间头枕着临伴的肚皮,闭着眼睛睡觉。
两匹马还有那头牛,仍低着头在吃草。偶尔那马还会打个响鼻,弄出点儿动静来,让赢宇翔关注关注。
赢宇翔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角,掏出小镜子,看了看自己那仍是一点儿都不见长的板寸,郁闷的叹了口气。他轻轻地吹起了口哨,“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远远的序列山峰,把天和地割裂开来。而亮着银线的淧水河畔,几朵白莲帐,不规则地排列在那儿。赢宇翔两眼闪着灼灼的绿光,像狼一样潜行了过去。
他点着了手里的迷药棒,慢慢地移动着,公主的几个值夜的侍卫,便相继扑倒,睡在了高过人头的乱草丛中。赢宇翔猫腰闪进公主的帐篷中。两个值夜的大丫环,正对着一盏酥油灯,不停地点头打磕睡,手里拿着很像是中衣的绣品。
在那两个大丫环要抬头的瞬间,被赢宇翔迷倒,于是便扒在桌子上,呼呼地睡去。
“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青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游丝无定。”赢宇翔站在帐外,看着里面的佳人,心里一阵阵的翻涌着浪花,“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
“谁……”一声慵懒的呢哝语,让赢宇翔好不容易建起的心理防御,瞬间崩塌。葱白般的玉臂,舒缓地撩开纱帐,最先映入眼帘的是火红的肚兜上绣着的百子莲的图案。只是可惜那宽松的睡裤遮掩住了赢宇翔最想见到的春谷。
“……用你那火火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无尽的**……”赢宇翔“嗷呜”一声,像狼,但更像一只八爪的蜘蛛,险险地网住了他觊觎已久的猎物。(未完待续。。
一四三、射马,先把马射死
( 赢宇翔非常的像一只小蜜蜂,辛勤地在花芯上不停地耕耘着。而公主那迷蒙的双眼里,却噙着两滴晶莹的泪珠。“很疼吗?”赢宇翔含着她娇嫩的耳垂,慢慢地吮吸着。
摇了摇头,公主伸出右手的食指在他的胸口上轻轻地画着圈,柔柔地问道:“你会不会走?”赢宇翔的心田里顿间充满了甜蜜。
“等我把一切都安顿好,就来,”他像啄木鸟那样,啄起她绵软的樱唇,内心荡漾起一股股的电流,“相信我,”他搂紧她的双肩,叼住那像火焰般燃烧的丁香小舌,“我会陪伴你直到永远,”他拍拍两岸,倾听着“桃花潭水”里的“踏歌声”, 继续驾驭起装满种子的冲锋舟,向纵深里挺进,“宝贝,我会陪伴你直到永远!”
耳边有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你等待着,你召唤着……而我却被束缚住;我的心灵的挣扎完全归于枉然:我被一种强烈的热情所魅惑,
使我留在你的岸旁……”(普希金的致大海)
岸旁?
赢宇翔像一艘鼓起风帆的船,在大海里无尽的荡漾着,那海浪时不时地冲刷着暗礁,涌起欢腾的浪花,把他那心灵里的小船一次一次地顶到最高点,然后,飞快地坠落下来,又满载起希望的种子,迎着波光粼粼的海面,向前冲,向前猛冲着,直到永恒。
“……我将长久地,长久地,倾听你在黄昏时分的轰响。我整个心灵充满了你,我要把你的峭岩,你的海湾,你的闪光,你的阴影,还有絮语的波浪,带进森林。带到那静寂的荒漠之乡。”(普希金的致大海——超喜欢的一首诗)
晨曦含着娇羞的红晕,从毡房的窗子上射了进来,开了整晚荒田的老牛,终于舍得离开那灌满水的原始之地了。
赢宇翔从床上爬起,他心疼地为公主上了药。那桃源之地。红肿得实在不堪忍堵。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帮她穿好衣服。
从随身的羊皮袋子里,把两只玉瓶掏出。递到她的手心里,“这是一瓶定向谜幻药,里面共装着三十粒药丸。不过,只要用到这小小的一粒就可以了,而且它的药效很长,在一般情况下,没有解药,吃的人是不会醒转过来的。你可以掺到饭里,它更接近于青菜的味道。”
赢宇翔向公主详细地讲解着怎样才能让吃药的人听话。尔后。两人才依依不舍地道别。至于,那些昏迷的侍卫、丫环什么的,用不了多久,自已就会醒转的。用不着赢宇翔多操心。
他不得不离开她一段时间,心里却在担心着那巴特尔王。送羊入虎口,虽非他所愿。但总要采取些措施才行。至于,公主会不会改弦易辙,另投他抱,却不是他能考虑的问题。
历经了情感的不忠,才品味出爱的真谛在于背叛。
那最初的。未必就是最适合的。他只是一个偷儿,偷喝了人家瓶子里的原酒。至于酒的主人,是等着他来继续喝酒,还是直接封了酒窖,这都不是他所能左右的。
再舒适的鞋,穿久了,也会淘汰,只是有的人比较念旧,喜欢收藏罢了,而绝大多数人则会选择直接丢弃掉。情感更是如此。
赢宇翔坐在淧水河畔,仰望着对岸的天幕山,久久无语。公主如今成了他的女人,他如果还是想继续做个放羊娃,死守着羊群的话,那最终的结果,就是他干脆自己编个笼子,沉到淧水河底,做只枉死的水鸟得了。
纸是包不住火的!
他和她一旦事发,别说是那巴特尔王容不下,就是那大华民国的皇帝也容不下。到时候,陪葬的还有虎克。虎克再厉害,能厉害得过军队?别说是这时空已出现了弩车,就是被数千只长弓手围攻,他们也只有死路一条。
昨晚上光想着弹琴,做那琴弦上律动的音符了,现在被河畔的清风肆意地吹了一吹,赢宇翔的后脊,开始阵阵冒起了凉气。
走吧!
赢宇翔默默地与赵肆公主,用眼神交换了一会儿,然后,他与贵公公告别了一声,便卷起帐篷,赶着勒勒车,还有十几只羊,准备慢慢地走出草原。这一路上,他可把羊一只只地杀来吃,羊皮做成水袋,而多余的羊肉制成肉干,进沙漠的时候,只需带足了水既可。沙漠里也有数不尽的小动物可以食着吃,只是不容易发现罢了。
一个月,赢宇翔和虎克只花了一个月,就走出了草原和沙漠。
远远地,城门没见着,赢宇翔却看到的是冲天的大火。“那是哪里?”在沙漠边缘,另有几队人马,也在驻足张望,赢宇翔凑近他们的身边问。“彭贝城!”回答赢宇翔的是一位老者,胡子长到胸腹。头上戴着一顶瓜皮小帽。
“莫不是城门失火?”一群一群的人,围成几个圆堆儿,都伸长脖子站在那儿远眺,却没有一个人挪动脚步往前走。“不是城门,那哪是城门,是城外的那片胡杨林。”
“有军队过来了,像是逃兵……”紧接着就是一阵阵的慌乱,所有还在观望的人,一听说是逃兵过来了,想都没想,调头就往沙漠里钻。而赢宇翔却觉得莫名其妙的,不过,他也随着大家一起往沙漠里跑。虽然,他和虎克都骑着马,但他总不能把牛拉的勒勒车给扔了吧,那上面可是有他们睡觉的帐篷、锅碗、食物、水等诸多的东西。所以,等大多数骑骆驼的人都跑进沙漠,看不到影子了,他们才“嘎噔噔”的刚走到沙漠的边缘地带。
嗖,嗖,嗖!在赢宇翔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箭支已像飞蝗般地射过来。要不是虎克挡在赢宇翔后面,调转马头,不知从哪里拿出那柄精钢锹来,“叮叮当当”把带着金属箭头的长羽箭全部抵挡了下来,赢宇翔此刻说不定就变成了刺猬。
“上啊,大家一起上啊,”有人就尖着嗓子大叫着,“他们只有两人,怕球啥啊,射马,先把马射死!”
一四四、与鞑子遭遇 依然故我
( 赢宇翔的脚下是白花花的盐碱地,距离几百米,就是漫无边际的黄金海岸。从那隆起的沙堆上,仍清楚地看到层层叠叠垛着的风化岩石的原貌。
被虎克阻隔住的兵士,看虎克实在是勇猛,占不到丝毫的便宜,便纷纷逃离,从别的地方进入到沙漠里一溜烟儿的不见了踪影。后面上来的兵丁,与虎克也战斗一把,丢下几具尸体,继续逃蹿。再后来的,离着很远就看到虎克马前摞得像小山的尸体,干脆马不停蹄绕道就走。
赢宇翔和虎克就傻傻地站在那里,看着那些溃不成军的兵丁,惶惶如鼠地从身边经过,相继进入到沙漠里。
真搞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要进到沙漠里,难道沙漠里出现了什么宝贝不成?赢宇翔很想按着曾经看过的书里的情节想问题,就算想得脑子发麻,他都不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他等前面不再看到有兵丁出现了,他于是就拉着他的勒勒车,与虎克往彭贝城里走。
彭贝城的城门已关,外面一个守城的兵士都没有。赢宇翔“当当”地敲着城门,从城墙上趴出个脑袋来,“你瞎敲什么玩意儿?”那人极不耐烦的对赢宇翔大吼大叫起来:“没看着城门关着,不许人进出?你再敲,就直接放箭了。”
“为什么要关城门,现在又没到黄昏?”
“你不知道鞑子要攻城?”城墙上又出现了好几颗脑袋,并且赢宇翔还看到有长弓搭在城墙上。“你tmd要是再不走开,就把你当鞑子的探子杀……”那人还没说完,就有箭支“嗖”地射了下来,直Сhā在赢宇翔的脚下。ww
赢宇翔只好拉着马和牛车,往盐碱地的方向走。就听得城墙那边有像火车碾过的声音,“轰隆隆”的压过来。(ww" target="_blank">ww 大片的尘土,挟裹着巨大的黑影,像刮着七、八级大风似的。弥漫了过来。
定睛一看,赢宇翔才看清楚,就像三伏天晒鱼干招来的苍蝇似的,不计其数的马匹,黑压压的就狂奔过来了。简直可以用遮天蔽日来形容。那些人停在城门前。“咣咣”的砸了一气城门,见没什么成效,便开始骑着马绕着城墙转圈。似乎想要找到什么突破口。
城墙上也再无什么人会探头出来察看。而那些鞑子中就有人伏在马背上,拉开长弓,对着城墙放起了空箭。
“#@¥%#……”当有人看到赢宇翔和虎克时,便指着他俩待的方向,大声叫喊起来,顿时,就有十来匹马调转过马头,冲着他们这个方向急迅地奔过来。边跑还有人在马背上边放箭。
那些箭都被虎克挡掉后,十来骑的马呈扇形向赢宇翔他们这边包抄过来。那些个鞑子。身上都反穿着羊皮袄,外面的毛许多地方都快磨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皮板,跟狗啃过的差不多。每个人身后都背着箭袋和一把长弓,各自的手里还拿着长矛、长枪或刀等兵器。
最先冲过来的是一个长脸的汉子,他的脑袋上戴着一顶羊皮制成的帽子。护着整个脸部只露出两只比绿豆大不了多少的眼睛。那人平举起三个叉的长矛,离着还不到四、五十米远的距离,赢宇翔就射出了第一根淬过毒的弩箭。他绝不会愚蠢的认为,淬毒是一种卑劣的行径。除非脑子被驴踢了。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接着赢宇翔就举弩对着第二个奔过来的人。
四、五十米的距离。相对于奔跑中的马来说,也就是跳跃几下,转瞬即到。(ww" target="_blank">ww 不过,赢宇翔看那些鞑子身上穿的都是皮革,他怕弩箭距离太远了射不透。所以堪堪等到近在咫尺了,他才动手。
那些鞑子,也真够勇武的,看到还没近到敌前,自己的同伴先翻落马下五、六人,于是,剩下的鞑子便急眼了,手里的兵器全部脱手,长矛、长枪,像水里穿梭的鱼,直直地就冲着虎克和赢宇翔的胸前,迅猛地扎来。
虎克用手里的锹柄向两旁拨挡,那些武器便转个方向飞向很远的地方,有两柄长矛,竟然“当”的就砸断了盐碱地上生长的胳膊粗细的白蜡树干。
“丝”赢宇翔不由的吸了口气,这要是穿进他的身体里,枉他还有命在?
总共十九个人,都被赢宇翔用弩箭射死。此时的他,已变得两眼发红,大脑里轴住劲儿了,面对蝗虫般多的敌人,也不懂得退让、逃跑,只是一门心思地守着他的勒勒车担心被鞑子给抢了。
典型的舍命不舍财!
他也不想想,这样空旷的原野,要是被人围堵在这儿,他和虎克的小命还能不能保住?而那虎克就是个傻的,一切都以他马首是瞻,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害怕和危险。
那些想要攻打城门的鞑子,不知被谁喊的,把注意力都吸引到盐碱地这儿了。
赢宇翔蓦然发现像潮水般席卷过来的马匹时,他已被吓得差点尿裤子了。“跑,”他口干舌燥地对虎克喊:“快跑!”调转马头,也不管什么牛了、车的,夹紧马肚子,便没命地往沙漠那儿跑。
虎克跟在他身后,也开始纵马狂奔起来。箭支立刻就像飞蝗般袭来。幸好,前面是成片的桑树林。赢宇翔和虎克,伏身趴在马背上,钻进了林子里,那箭支就被枝繁叶茂的桑树挡住了。
赢宇翔和虎克没命的跑着,跑了几公里后,那些鞑子早已看不到人影了。赢宇翔跳下马背,躺倒在沙丘上。
太阳已快落山。在沙漠里过夜,身上只穿着薄薄的衣服,不冻死才怪。白天即使是五十度的地表温度,到了晚上,也得降到零度。赢宇翔只在沙漠上打了个滚,便又爬回到马背上。
他和虎克两个人,骑着马又慢吞吞地往彭贝城方向移动。赢宇翔非常地不甘心,自己的东西,怎么就能便宜了那些死鞑子?就算打不过他们,也得让他们脱成皮。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nnd,就不信了,能让这些死鞑子占了大爷的便宜?赢宇翔晃晃悠悠的在马上边想着主意,边骂骂咧咧地咒着那些马背民族的十八代祖宗。
赌与骗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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