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的皇城很安静,特别安静,好像一座死城。玄烨去做他的太监去了,他今晚的工作,就是掌一夜的灯。小倩觉得闷,也溜走了。
我独自坐在宫殿房梁上,想着这宫殿将于千年后不复存在,不禁感叹这六朝古都的坎坷命运。遇到了康熙玄烨后,让我对鬼差这个职业越来越有感慨。对于玄烨来说,永远的八岁,永远的童年,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补偿?他无法忘却皇宫,因此而留在皇宫,却更为自由。若能如此弥补生前的遗憾,那做鬼差反而成了一个优差。
只是,小倩的遗憾是爱情,娴淑的遗憾是婚姻,林城的遗憾是正义,玄烨的遗憾是童年,那我的遗憾是什么呢?
我,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在那短暂的二十九年生命中,除了担心家中老母外,我对自己还真的没什么要求,但那时,那灰飞烟灭的一刻,我死前的最后一秒,那隐约飘过心头的失落,到底是什么样的遗愿呢?
我想不起来了……
莫非妖孽
自从做了鬼差后,我对自己样貌如何变得越来越不在意,一来活人反正都看不清,二来众鬼差的相貌皆平凡得可以,自也不用考虑如何去鹤立鸡群。若要矮子里面拔长子,只能越来越丑,恐怕很难越来越美。
直到小倩对着苏毓惊呼“这才是穿越必遇之美男!”时,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苏毓和我一贯交往的朋友,无论是生前死后,都是不同的类型。
我身边的人,大都是和我一样的人,不是那么出色,不是那么聪明,本着自知愚笨的本分,在那残酷的社会上谋求生存的机会,永远都不是镁光灯下的大人物。
可是苏毓不同,他长得温润剔透,宜男宜女,精致异常,何况他现今出口成章,能文能医,不过短短两年工夫,就成为这小县城的风云人物,庙会中观音娘娘旁的童子,学堂上公认的神童。
小倩知道苏毓这号人物,已有一段时日,偶尔她问起我最近消失到哪里时,我便直截了当回答,“去看我那小朋友,苏毓。”
连鬼头大哥都知道苏毓,知道他是那饿死女孩的哥哥,认为我是出于愧疚心理,因此便不再理会我。
没想到小倩第一次见到苏毓,居然会惊为天人。
我不由得嗤笑她,转眼就忘了她那书生,再看到旁边娴淑害羞的样子,不禁无语,都什么鬼差啊,定力不足。
林城则脸色不好,自从我向小倩和娴淑解释了对他的误解,并介绍他们认识后,他对娴淑一见钟情,最近走得较近,他喜欢娴淑的女人味十足,这实在是女鬼差中少有的。
我曾问鬼头大哥,“鬼差和鬼差能在一起吗?”
鬼头大哥回道,“无所谓啊,反正闹不出人命。”因为鬼差虽容貌身体有男女之别,但并无可能有后代。
我唾弃他一声,真粗俗。
鬼头大哥忙补充,“对他们的法术修行可能会有些阻碍罢了。”法术最讲究心静,静不下来的躁动自然困难重重。
此话稍后再提,且看这小倩遇到苏毓,真的是像吃了兴奋剂似地,趴在我专属的茶馆楼台上死死盯着正在上课的苏毓。
苏毓已从原来的“初级班”,转到“中级班”了,离开了原来的课堂,也告别了对他拳打脚踢的同窗,虽然偶尔在路上被堵到,照样是一顿好打。
不过谁都架不住他这样的念书法,听了三遍的课文就能背诵,老师课堂上的讲课他晚上能默默在床上小声复述一遍,增强理解,下午则是一遍一遍地看书练字。
他这是鼓足了劲要出人头地的。
前几日,苏毓午时刚出学堂两条街,就被拖入小巷中,一顿猛打。我细数了一下,单单他那精致的小脸就被直勾拳袭击了十二次,几秒钟后基本上面目全非,幸亏他也并不怎么重视这身皮相,我反而担心他会来个脑震荡,变成白痴之类的。
幸好平日被打多了,这小子也变得耐打得多。可这次却是不仅被打了,还被关到街尾的小柴房中,大有不再放他出来的态势。真是越来越有创意了。
我移形到柴房中,看见苏毓倒在废柴堆上,脸上青青紫紫,嘴角扯破了,一丝血迹溢出,粗布衣裳下还不知有多少瘀青。
“你在学堂上扑灭了他们的信心,他们当然会在肉体上蹂躏你。”不知道哪边比较占优。
他努力撇撇嘴,“等我出去,他们就惨了。”
凭什么?凭他是周先生教书以来最得意的门生,简直是手心上的宝。
“有什么可得意的?这不就是恶性循环嘛?”
这个他也晓得,只是他年纪小性子倔,只会硬碰硬,还未磨砺成圆滑。
“做人要懂得婉转。”或玩转?
他检查了自己的伤势,“皮外伤罢了。”真是孩子,浑不知世事。亏得乞讨的日子让他了解到人间冷暖,才能发奋读书,珍惜识字的机会。
“我要出人头地。”这词他是从丁大夫那里听来的。
“出人头地有何用?”
“何用?”他显然觉得出人头地是人生必然的目标,不需要原因。
“考取功名,收取利禄?”
“不。”他流露出一丝丝的软弱,转瞬即逝,“只要不再挨冷,不再挨饿,不再……挨拳头。”穷苦人家的十二岁的孩子。
然而无论如何,人生有目标,总归是好的。
“七七,你这个小朋友,未免也太粉雕玉琢了吧。”小倩不甘地回头瞪我,“我的书生咋的就没这种潜力呐?”
“不过是个娃儿,我对他可没你对书生的那种邪念。”我调侃她,两年时间我们变得亲近不少。
“那叫邪念吗?那是在他身上投注了我美好的憧憬。”
还憧憬呐!这回娴淑也笑了,“七七,苏毓长得真好看,我在世那么久,还没见过比他更漂亮的男孩。”
我一愣,被她们一说,感觉他难道是妖孽转世?
林城心中吃味,不怀好意地恐吓,“小心变成那王爷的娈童,男孩还是不要那么漂亮的好。”
说起娈童,不由得想起那一具具尸体,我恶心欲吐。
小倩显然也心有余悸,白了林城一眼,转头继续看小美男,口中啧啧有声,“这种啊,才是穿越必遇的美男,那么温文尔雅,那么善良可敬,那么天赋异禀,那么……”
我听了几个“那么”就有点想笑,苏毓是我见过最执拗,最骄傲,最自我,心机最深沉的小孩了,他变相地在课堂上打击那些男孩早就不是一回两回了,整天像个花公鸡一样,一天没让人夸他,他就浑身不舒服,琢磨着到处整人。
不是陷害那些揍他的同窗,就是装作无意地向先生打小报告,再来就是拿医馆里的泻药去下药,一刻不得消停。最恐怖的是,表面上还假装他不过是文质彬彬的十二岁男孩。
观察了他两年,我算是看出来了,这孩子已经被他的聪颖天赋给宠坏了、惯坏了。假以时日,杀人放火都不在话下,这报复心,不是一般二般的重。
“小倩,什么叫‘穿越’啊?”这个新兴名词对于娴淑来说,实在陌生。
“‘穿越’就是从我们死的那个二十一世纪,通过各种方式穿越时空,来到古代。”我解释,“从你的角度来看,就是你从你那个时代,突然回到唐代的意思。”
“那有什么好?你们不是说,二十一世纪什么都有吗?”娴淑时常听我们描述二十一世纪,早就想下次就到那里去定魂了。
小倩沉痛地说,“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帅哥。有书为证,一旦穿越到古代,帅哥就会如雨后春笋,一个一个冒出来。”
娴淑不解,“只有古代有帅哥吗?”
“现代的帅哥,刚出生就被有心人士订去了,所以只能往古代发展,而且古代帅哥特别好骗,随便露两手现代诗词,就引上勾了。”小倩那个口水啊,快沿着楼台滴下去了。
我不参与她那漫无边际的幼稚言论,来了古代就知道,找帅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飞越五湖四海,也不过遇到了一个苏毓。况且,我来明朝可不是穿越来的,我这是工作出差。
突然小倩兴奋地拉我的手,“七七,你看,那男孩是不是在看我?”
我转头看向对面的苏毓,午膳时间,今早的课已经上完了,别的孩子鱼贯而出,他却站在窗台,疑惑地抬头看小倩,或者说是在小倩和我之间游移。
午后的阳光照到他白皙的脸庞上,散发柔和的光芒。这两年,他身材抽高了不少,人也自信多了,和盐城初遇的那个男孩不可同日而语。距离那么远,他听不清我们的声音,也搞不清楚,哪个才是一直缠着他的那个“妖怪”。
我这才想起,我还从未对任何一个鬼差提过苏毓真正的“天赋异禀”。这当说不当说,我还在犹豫。幸而他也就是看一会,接着就走了,小倩她们并没有当作一回事,只当他抬头观察一下天气罢了。
我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鬼差被活人记住会怎么样,但想来不会是“尽忠职守”的一种表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丁师傅的小医馆门面不大,前后就两间,由于床铺不大,只能丁师傅一人睡里间,苏毓则睡在外间的木板上,这木板白天则是给病人躺的。我总觉得这不怎么卫生,但古人哪里懂得讲究卫生,有的睡就不错了。
晚上为了省灯油钱,一般不点香烛,苏毓不习惯早睡,就着单衣盘腿坐在木板上,天气有些炎热,他右手摇着蒲扇,闭目回想白天所学。丁师傅一心指望他考取功名,从不教他医术,但白天就诊时苏毓就在一旁,久而久之,也学会了些“望闻问切”中除“切”以外的知识。丁师傅拿他没办法,虽不主动教,但他若有疑问,必尽心竭力解答,当他比亲生儿子还亲。
我悄然坐在他身旁,准备吓他一下。
不料他却突然低声开口,“今天坐在富贵茶馆二楼的,哪个是你?”
饭团故事
听了他的问话,我知道他果然不能在众鬼差之中,分辨出哪个是我。这虽是意料之中,但我还是颇有些失望,毕竟都缠了他两年了。
说是缠,也不算。
只是像个旁观者一样,在旁边注视着他,虽然我的注视有些高调,早已被他察觉。
看他如何成长,如何活得精彩,活得有滋味,即便没那么精彩,只要是活着,能呼吸,能疼,能痛,也是好的,更何况,他活得那么阴险狡诈,那么狂妄自大。
第一次在晚上出现,是一年半以前,那时没从皇城里回来几天,我一直在思考,我的遗憾到底是什么。后来我想通了,我的遗憾,就是寂寞。
在我那二十九年的生命里,除了和老母相依以外,我一直是寂寞孤独的,极其的寂寞。那是迫不得已的寂寞,因为我不能引起别人接近的兴趣,也没有接近别人的勇气,即便如此,我生前也没有尽全力去改变自己,只是随波逐流,浪费生命。
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我可能是后悔,后悔自己那么懦弱,那么自卑。
因此我也要像其它鬼差一样,通过这个职业,来弥补自己的遗憾,这才应该是我选择鬼差的最终理由。
苏毓是个活人,他没办法瞬间移动,下一秒便消失在我眼前,他也不会百无聊赖,随便打发时间,他很顽强地活着。于是我无耻地接近他,在无人时出现在他身边,他被迫接受我的存在,虽然他不一定要理会我。
刚开始,他的确不理我,只管默诵自己的课文,在脑中复习功课,我自在地来,默默地走。
后来,他会在挨揍时和我聊聊天,想借此转移注意力,不再觉得那么痛,我也乐得和他东拉西扯,从那些孩子出拳的角度,到先生上课时的小动作,聊些有的没的,在他进入梦乡后,我便离开。
有一次,我嘲笑他那么容易被打,简直就是个“沙包”,在详细跟他解释了何谓“沙包”后,他恼了,自尊心严重受创,第二天迂回地向先生告了状,自此走上了“成为恶魔”的不归路。
再后来,他会将第二天要如何恶整别人的点子先告诉我,我和他一起分析可行性,推演最完美的计划,然后他再嘱咐我,要记得看他的好戏。
渐渐地,我和苏毓之间有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他是我三十一年在世时间中,唯一一个连续一年多天天见面的朋友,我也是唯一一个知道他有多恶劣的“人”。
然而,他还是不知道我的模样和姓名,在芸芸众生中,若我不开口,他不会也不可能认出我。
这让我觉得有些悲哀。
××××
“到底哪个是你?”苏毓重问一次,这次他睁开眼睛。
我也把脚盘在木板上,“你猜呢?”
“反正一定不是那个死盯着我的。”他撇撇嘴。
他居然能感受到小倩的目光,果然是太炙热了。
我露出一丝笑容,虽然他看不到,“嗯,我是坐在她对面的那个。”
“你们‘妖怪’还成帮结队出来招摇。”
由于我一直没透露关于鬼差的分毫信息,所以苏小朋友还是用最简单,他最能理解的“妖怪”来定义我。
我从来不置可否。“偶尔会一起喝茶。”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忍不住追问。
我沉默,装作他没问。
他也不再多问了,只是脸上却有些不快。
“我同伴夸你漂亮。”应该说是极其漂亮,她简直迷死了。
他脸更黑了。
男孩长得漂亮,也可算是红颜祸水,导致他经常被同窗取笑。而这点让他又爱又恨,因为偶尔美貌也能让他逃过责罚,即使他还小,但天生优势却懂得充分发挥。
不过他还没有感觉到这容貌能给他带来的真正威胁。
“小心一点,没事弄点泥巴在脸上,别老顶着一张脸在那里招摇。”我好心提醒。
他反问我,“你呢,你长得到底怎么样?”
“不告诉你,反正你也看不到。”
“是因为你长得像丑八怪,所以才不敢让人看清吧。”
“哼。”要是我再中他的激将法,那这两年算是白混了。
他见没起作用,耸耸肩,继续闭眼背书。
我则缩在木板上,看着这小小斗室。古代的夜很安静,多数人都早早入睡,街上也是一片漆黑,只剩打更的人巡逻走动。小倩在这时就受不了,每每躲回地府,宁愿是昏黄天空,也好过如此寂静。
我却很是喜欢,觉得很久很久都没有那么平静了。
“苏毓。”
“干什么?”
“我以前有一次,我背书背不出,被老师……就是先生罚站在走廊。”
“果然是蠢人,背书竟然会背不出。”
我气结,他也不过是个十二岁,最多小学五年级的小鬼而已。
“是洋文,很难的!”我强调。
“什么洋文?”他感兴趣了,只要是他不懂的,他都想弄懂。
“那不是重点。”又开始模糊焦点了。“重点是,我独自站在走廊,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其它同学下课了,也只是在我身边走来走去。”
他偏着头,表示他在听。
自从他发现他永远无法看清我的脸,索性就再也不面对我了。
“这就好像,谁也看不见我,谁也没发现我。”我深吸一口气,“我被隔绝了。”
我仿佛又看见,那个矮小黝黑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在走廊上六神无主,想得到同伴的一个眼神,却发现没有人注意她,她被遗忘在那个走廊上,罚站到放学,老师才终于想起她,让她收拾书包回家。
“我以前看过本书,书里几个孩子玩一个叫‘水果篮子’的游戏。在那个游戏中,每个孩子都有一种水果当代号,有苹果,有橘子,可是有一个孩子,大家都叫她‘饭团’。‘饭团’起初很开心,以为自己有名字了,可以参加游戏。但开始玩游戏后,她才发现,她是‘饭团’,她不是水果,这个游戏里,谁也不会叫她的名字。”她坐在板凳上,傻傻等了很久,一如站在走廊的我。
“你就是那个‘饭团’?”他揣摩我的意有所指。
我点头,“嗯,我就是那个‘饭团’。”当时看那本漫画时,我哭了很久。而现在,我还是那个“饭团”,在活人眼中,我格格不入,跟隐形般的同样被隔离了。
我认真地告诉苏毓,虽然他还小,可能并不懂十二岁的我的悲哀。
“谢谢你,发现我这个‘饭团’。”
“不客气,我很荣幸。”
夜色中,苏毓十二岁的眼眸,那刻流光溢彩。
化妆晚会
在地府的鬼官每日都形色匆匆,工作不是很繁重,却一板一眼,缺乏技术含量又没多大乐趣,所以地府定期会举行一些活动,比如棋牌比赛、联谊舞会之类,来调剂“员工”生活。棋牌我是不行了,这种完全靠先天智力的比赛,看我生前的学历就知道我会一败涂地。至于舞会,我也没什么兴趣参加,据鬼头大哥描述,这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活动。
地府舞会每月一次,每次都有一个主题,这次我被“舞会迷”白晓筱缠住,随便怎么样也要舍命陪她一次,我这才了解到为什么舞会耗费法力。
本月主题是假面舞会,各种道具服饰都靠各人法术变换,舞会设在地府的中央广场,届时买票入场,门票上也会摄取一定法力。但最耗费法力的,还是容貌的改变。长期变幻形貌是相当耗费法力的法术,但是在限定时间内变幻,倒也无所谓,尤其是付了代价才能入场的舞会,谁不想漂漂亮亮的。
鬼官中有回复成生前相貌的,不过更多的,是借鉴见过的美男美女的容貌,白晓筱曾经在同一个舞会上见过八个张曼玉,六个巩俐和十个林青霞,可见二十世纪美女的影响力。古代四大美女的影响力也不凡,可惜我就是看到,也认不出。
舞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众鬼官花枝招展,带着面具自由邀舞,下个阶段则是根据门票的数字,找到配对的另一方,摘下面具,对方不一定是异性,舞会的宗旨只是让鬼官互相认识,交个朋友而已。
白晓筱的法术修行一般,直接限制了她参加舞会的次数,我为此庆幸不已。说到法术修炼,我的法力倒是突飞猛进,这都是借助于每晚在苏毓旁边打坐的功劳,比起同辈的白晓筱、汤琪,应是高了不少。
从晓筱的时装杂志上,我们各选了一套礼服,她的是红色的露背低领,金色羽毛面具,身材变得前突后翘,我则是黑色的高腰束胸,包裹住一成不变的平板身材,白色天鹅绒面具。
我们俩戴上面具后进场,我才发觉原来地府有那么多鬼官,且多数身材完美,要高度有高度,要风度有风度。我并不怎么会跳舞,但可能是因为戴着面具的缘故,总觉得多了层保护。
白晓筱显然对这种舞会已经游刃有余,没多久就拐得一位一米九零的男士去跳舞。我自得其乐地喝着饮料,欣赏舞池中的男男女女。
“你好。”低沉的声音入耳,我转头看来人。
银色面具,白色阿玛尼西装。
“你好。”白晓筱曾评论,阿玛尼基本是历届舞会男士的首选品牌,廉价而庸俗。
“第一次来舞会?”他问。
“嗯,看得出来?”
“你看来有些紧张,”见我有些尴尬,他继续说,“我也是第一次。”
我猜想他和我差不多,该是没来地府多久,因为舞会实在流行,没参加过的都是新人。我回答,“我刚做了三年鬼差。”
“三年也不算短了,你生前一定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不是不爱热闹,只是热闹不青睐我罢了。”
他玩味了一会,发出邀请,“要不和我跳舞,咱们也热闹一下?”
我失笑,“好啊。”将手交到他手中,进入舞池。
我俩和周围华丽的舞姿不同,只是简单的慢三步。
“到这里才发现,原来阿玛尼和民工工作服没多大区别。”他自嘲道。
我并不这么认为,“民工并不代表廉价或庸俗,他们毕生勤恳。”比起在工作岗位上摸鱼的白领,他们的汗水确实在创造价值。
“对不起,我失言了。”他声音严肃起来。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来了,“不好意思,是我太敏感了。”
“你的鬼差工作还顺利吗?”
“现在已经习惯了,比起以前工作谋生的种种无奈,鬼差的工作简直就和度假一样。”我打趣。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在厂房里贴标签。”我描述,“就是在药罐上缠上一圈标签,要端正整齐。”
“这工作听上去满技术的。”
我当他开玩笑,“是啊,寻常人绝对做不来。”
他低低笑出声,声线的确好听,像大提琴般。
“你呢,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对他也有些好奇。
“政客。”他答道。
我崇敬,就是翻来覆去都有理的政客?“好厉害。”
“一般一般,混口饭罢了。”
我也笑了。
可能是面具让我畅所欲言起来,难怪设计出假面舞会,的确有点意思。
跳了一会,坐了一会,他突然问我,“你门票号码是多少?”
我掏出看了下,“八十二。”
“巧了,”他也掏出他的,“我的也是八十二。”
这也太巧了,我长那么大,还没和别人那么有缘过,没想到在地府倒是一偿夙愿。
舞会的音乐关了,大家开始通过法术,寻找另一个同样的号码。
白晓筱气愤地拖了个小孩过来,没好气地对我抱怨,“这年头,连孩子都来参加舞会。”显然她的有缘人是个孩子。
周围人开始摘下面具,我看向面前的银色面具,一鼓作气摘下自己的面具。
他看到我的样貌明显迟疑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面具下的容貌是这样的。
我暗自对自己做鬼脸,告诉他,“这是我生前的样子,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自己的脸,用着才踏实。”不管这容貌是不是很平凡,至少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我不用怕一揭面具,发现周围人和我同一张脸。
我相信,这滋味绝对不会太好。
“没想到我们想一块去了。”他也摘下了面具,脸上映衬着笑容,剑眉星目,极有男人魅力的一张脸。
我郁闷,忍不住抱怨,凭什么人家生前就是那么丰神骏朗,这倒显得我不改变容貌是自命清高,对不起观众了。
好吧,我暗自承认,我的确自命清高。
白晓筱找了一张她定魂那个年代的明星的脸,清纯得很,此刻正小鸟依人地向我这边蹭来,显然目标是银色面具。
“帅哥,你的名字是什么啊?”她Сhā嘴。
我一愣,倒是忘了问他名字。
他答道,“席德,你们呢?”看向我们。
“她叫七七,聂七七,我姓白,叫白晓筱,我们都是鬼差来着。”小妮子精神来了,活跃得很,“你呢,席大哥,你做什么鬼官的?”
“我啊,”他嘴角上扬,突然显得诡秘得很,“我在中央地府工作,职位是地府事务总代理。”
好长的名号,听起来至少比我的鬼差强。“那是做什么职务?”
白晓筱却听成了个石头人,“你难道是……”
他解释,“通俗来说,就是阎王。”
权力欲望
若说遇到阎王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玄烨的脸更是让我说不出话来。原来和白晓筱配对的小孩就是玄烨,而他的脸,那眉目,那容颜,分明和苏毓一模一样。
这又是唱的哪出?
等我回过神,四围已经挤满鬼官。
大部分是对席德好奇的,欲一睹其真面目。
曾听鬼头大哥说过,在地府的鬼官十之八九没有见过阎王,实在是他任期太久,久到大部分参加他就职典礼的老鬼官都去投胎去了。
其中也不乏母性泛滥对玄烨那容貌感兴趣的,确切来说,那应该是十三岁的苏毓。
“玄烨,你见过苏毓?”虽是这么问,但我想定是见过的。
“见过,就是那小县城里的读书郎嘛。”玄烨神情有些得意,显然是早料到了会引起骚动。
“你怎么知道的?”那个东方的小县城,有那么出名吗?
“那是当然,”他拍掉一旁伸来摸他脸蛋的咸猪手,“我可是在消息四通八达的京城。”
“京城?”我不太明白苏毓和那里能扯上什么关系,就算是皇上,也不至于无所不知。
“刚开始我只是在朝堂上听到,”他皱眉从包围中挤出,太受关注让他也开始不能适应。 “淮安府府尹上报钦差,钦差再上报皇帝,说他们清河县出了个神童。”
神童?
“据说有过目不忘之才,钦差私下寻访民间,发现确属事实。”
记性好倒是真的。“因此你就去看看?”
“不止如此,我还听一个管事太监悄悄给向来好男色的谷王通报,此童长得天仙下凡似的,和寻常娈童有天壤之别。”
谷王?娈童?那王爷!
没发现我惊异的神色,他摆摆手,“我飞过去一见之下,就借他脸皮来用用了。”
脑中转过千般念头,没有一个是好的预感,我匆匆道别,那厢却瞄到那席德看着我,没顾得上多想,就离开了舞会。
对于苏毓的容貌,我一直隐隐觉得担心。并不是没有见过长得漂亮的,在现代,环肥燕瘦的明星,比比皆是,但在古代不比现代,无人权的社会,有才色却无财势的,只能沦为被欺压、□控、被抢夺的份,否则何来的红颜薄命呢?这样的环境,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不祥的预兆。但这麻烦来得那么快,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在地府中禁止使用瞬间移动,我花了不少时间,从中央广场跑到地府与人间的交界处。
正待通过,却听背后有那大提琴般的声音冷冷响起。
“聂七七,我以阎王的立场提醒你,不要妄图做任何逾矩之事。”
我回头,不解地看向席德,他认为我想做什么?
他口气缓和些道,“你走得匆忙,又是直奔人间,我略微能猜出些端倪。我以朋友的身份劝告你,对于人间世事,静待事态发展是你唯一能做的。”
他的警告只让我更为慌乱,当我以最快速度回到明朝时,等待我的不是满目疮痍,而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在熟睡的苏毓旁我看到了娴淑,她手执扇子,正万分抱歉地看着我。
我心下顿时一沉,她是来定魂的。
××××
清晨的街道,昏暗的晨光点点洒落,我拉着苏毓不停歇地奔跑。他脸上混合着惊吓与悲伤,六神无主,只能随我仓皇逃离。
丁师傅死了,在和官兵搏斗中被砍死。
当时,官兵一冲进医馆就要抓苏毓,连解释说明的机会都没给,霸道蛮横到让丁师傅察觉不对劲,于是他在反抗中被砍死,拖了些许时间让苏毓逃命。
我不知道心里是否庆幸死的不是苏毓,论亲厚,丁师傅自然不及苏毓,但同样是条人命,况且我对他并不陌生,他是个老实人,从不多占穷人家的诊疗费,不知有否有子嗣在故乡,但对于苏毓,他是当成亲生儿子般,全心全意地栽培抚养。
他是这炎凉世态中仅存的好人之一,大概是早就察觉到了些风声,以他的资历和经验,自然知道苏毓若是落到权贵人的手中,会是个怎样的下场,这才拼死抵抗的吧。
“我们……这是去哪?”他喘着气问我,脸颊犹有泪痕。
坦白说,我不知道。从来都没有落荒而逃、亡命天涯的经验,我怎么知道该往哪里去?
“有通往城外的暗道吗?”我问他。
“我听大宝说城墙西面有破损,他们经常从那里溜出去玩。”
感谢这个贫穷而多战的年代,城墙永远都是年久而失修。从一个小狗洞中,苏毓逃出生天,至少暂时躲入丛林,如未被野兽抓住当饭吃的话,他能多存活一段时间。
还能往哪里逃呢?我在林中辨别不了方向,不敢再往深处走,于是拉他同坐在一块大岩石上歇脚。
“他们为什么要抓我?”,这场灾难来得太突如其来,他不明所以。
“也许是因为某个性好娈童的王爷。”
苏毓从那些嘲笑他的孩子口中听过“娈童”一词,于是又问,“是为了我的容貌?”
即使倾国倾城,也只能背负红颜祸水的命运。
“是我害死丁师傅的。”他的眼眶更红了。
我摇头,“当然不是,”他不过是个孩子,“是权力、欲望。”
“谁的权力?谁的欲望?”他咬牙切齿。
知道是谁名谁又如何?“你想报复?”
他默然,早熟的眼中第一次闪烁出冰冷。
我笑他天真,“别傻了,民哪能与官斗,何况你现在如何温饱都有问题。”
恐怕又得回到颠沛流离的乞丐生活。
“难道就让他们草菅人命?”
“凡事量力而为。”目前的他报复成功的机率比地府出现晴天的几率还小。
“苏毓,你还记得你娘亲吗?”为转移话题,我问他。
“记得,娘亲很美,很宠我和妹妹。”
“那你爹呢?”
“爹很严肃,不太和我们闲话。”
“他们过世了吗?”
他黯然点头,“爹科举后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被陷害下狱。家中牵连倒不大,但毕竟家道中落,维持了没多久,就分家了。我娘是三房,没分得多少家产,在奔波中得了风寒,撒手人寰。”
在古代,这类事屡见不鲜,我听着也不觉得同情他。毕竟在这种人吃人的社会,要生存本身就是件难事。
苏毓要的也不是我的同情,对他而言,一年多的乞丐生活,早已让他了解到人间冷暖,而今天的一切,更让他渴望权利,妄图报复。
“我要考取功名。”
进入官场,死得更快吗?“你要行医救人。”
“行医?”他转头看我,“为什么?”
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你还是远离官场为妙。“丁师傅或许希望你继承他衣钵。”
他默然不语。严格来说,古人比看惯美国大片的现代人更容易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他们生存的环境从来都不允许幻想英雄主义的存在。
“蝼蚁尚且偷生,”我循循善诱,怕他小小年纪,就误入歧途。“更何况,丁师傅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
“那又如何?我羽翼未丰,连师傅的皮毛都未学到。”
我看着此时的苏毓,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二个低谷,再一次的一无所有。
十三岁的他已经和我一般高矮,按现代人来看,也有一米六零。
不是怎么高大威猛的肩膀上却压着重重的生活重担,他才十三岁,脸庞犹显稚气。封建社会似乎永远逼着穷孩子早熟,更何况是这种曲折不公的际遇,也难怪他憋着一股气妄图报复。
“只要活着,就会有机会的。”我挖空心思想了半天,终于冒出这么一句安慰。
“不错,会有机会的。”他的脸上,第一次染上嗜血的神情。
本草纲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大太阳底下,这诗才能反应苏毓的心情。
他原本白皙俊俏的脸,现今涂上黑泥不说,还被晒得黑一块,白一块,跟个小花猫似的。一双脚也因为走了太多路而起了很多水泡,挑掉水泡后渐渐变得血肉模糊。
我不由感叹,古人真是太辛苦了,没有交通设施的年代,简直不是人过的,怎么会有人还要穿越到古代呢?从清河县,渡过黄河往西,途径桃源、虹县、灵壁,走了半年多,才刚走到凤阳府,一路上风餐露宿自不在话下,奔波的劳累让苏毓更消瘦,似根竹竿,且愈发摇摇欲坠。
看着比我矮一个头却更为倔强的苏毓,暗自摇头。
他也算号人物,刚满十四岁,如此颠沛流离,至少应该学会屈服于现实吧,看他大爷放个碗在面前的架势,哪有半点乞丐样?若说十岁那会,他流落街头还像模象样,那这四年的咬文嚼字后,他的文人酸气倒是学了个十乘十,板着冰块脸,一副你爱给不给的样子。
“苏毓,你这样不行,今晚你又要饿肚子了。”
“那又怎样?”真拽。
“你应该低着头,装凄惨,这样人家才会给你银子。”
他别过头,嫌我啰唆。
“难不成,你还想吃树皮?”那可怜的树,他可怜的肚皮,不知哪边更惨?
他的肚子配合地咕噜叫了下,昨天好歹有个脏包子,今日可是颗粒无收。
“只是糊口罢了,继续。”
继续什么?我愣了下,才恍然看着手上的《本草纲目·虫部》,接着往下念,“九香虫;气味:咸、温、无毒。主治:膈脘滞气,脾肾亏损,元阳不足。用九香虫一两(半生焙),车前子(微炒)、陈桔皮各四钱,白术(焙)五钱,杜仲(酥炙)八钱,人研为末,加炼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钱五分,以盐开水或盐酒磅下,早晚各服一次。”
念完,停了半晌,看苏毓垂下眼,暗记了一遍,再道,“有图吗?”老规矩,我手上的书本在他看来,是一片空白。
“有,两个触角,六只脚,有点像金龟子。”
“知道了,继续。”
我认命地念下一个,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变成了苏毓的念书僮。
刚从清河县逃出那会,苏毓不分昼夜走了三天三夜,脚上水泡浮肿一片。我在一旁看着,却是半点忙也帮不上,一来我不是做医生的料,二来他对于草药原型也不甚清楚。丁师傅上山采药都在他上课时候,他对于草药原来长啥样子,半点知识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我用法术变来一本该是一百年后才出现的《本草纲目》,对着书本细细研究。
但我毕竟资质有限,对于医学方面又只通了七窍,渐渐变成我照著书读,他来分辨草药。
后来一路上,他假借各种名义,什么走路烦闷无聊,又或分辨哪些草药无毒来糊口等借口,诳我读完《本草纲目·草部》。等我回过神,发现他的阴谋时,已经读到《本草纲目·果部》了。
算他狠,充分利用我的同情心。
“苏毓,你真的想学医?”不读书了?
“你不是一直劝我完成丁师傅的遗愿?”他斜睨我,只有这时,他的丹凤眼才显出几分原有的清丽。
“你变黑变丑了。”真是糟蹋。
他笑了,敢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那本书,还有多少页剩下?”
我翻了翻,“没多少了。”
“等我都记住了,我就去寻份差事。”
“你能做什么?”书生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况且才十四岁稚龄。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他指指左边的草堂,“他们读的书,我都念过。”
“你那么小,哪能做先生。”当老师,他省省吧。
他摇头,“是做大富人家的书僮。”
那倒是可以,“那不是把自己给卖了,指不定一卖二三十年的,出来都成老头子了。”
苏毓一愣,在封建观念中,奴婢能卖给主人家二三十年是件好事,最好卖断终生,就一辈子有了依靠。他虽性子傲气,但终究在世上浸染多时,或多或少也有些奴性思想。
在我的观念中,如此卖断一生,对于资质平常的我,或是个好去处,但对于聪明绝顶的苏毓,我窃以为是种糟蹋,越和他相处,越觉得他非池中之物,或许就因如此,才对他特别宽容。我开始思索,是不是对苏毓太过望子成龙了?
“若是做医生郎中,此生便不再作另想。”历来在古代,医生地位就并不怎么高,且有历法规定,一旦从医,便无法再从事其它职业。
果然是思想观念不同,在我这个现代人眼中,医生一职可是肥缺。
“济世救人,也没甚坏处。”多积累点功德,没准能在地府还能谋个差事,到时我们就能共事了。我吐吐舌头,居然已经想到苏毓死后了,看来近来和他厮混太久,不务正业。
“这世道有什么可救的。”他冷讽。“还不是权势压人,能活下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又来了,总觉得这半年来的苏毓,越变越冷漠,越变越孤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叛逆期?
“世上当然还是好人居多。”我昨日定魂的,就是个为救落水老人而死的年轻人。“你的医术能造福很多人,救回他们的亲人。”
“说的你好像已经看到我救人了。”对于医术,他并没有对于学业的那种自信,毕竟他还未曾亲手救过病人。
那倒是没有看到他救人,我只是希望以后定魂的,不是被他医死的人就好。
“你那么聪明,一旦学成,定是个扬名四方的名医,届时什么达官贵人,还不是要请你来帮他们看诊,操控他们的生老病死。”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苏毓认真开始考虑这个可能性。
“苏毓,我有事要走了。”也是时候回地府走走了。
他抬头看向我站的方向,“你还会回来吗?”
就是这种倔强又寂寞的眼神,让我这半年都丢不下他,别说去地府了,就是去定魂也是速战速决,就怕丢下他一个人孤单。
我狠狠心,用法术将自己隐身,让他再说不出挽留的话。
苏毓见我消失在空中,也并不惊讶。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用隐身术,陪着他而不用读这读那,倒也不错。突然有点好奇,不晓得他独处时是什么样子。
我坐回刚刚的位置,细细观察他的侧面。
苏毓眉目有神,尤其睫毛很长,颧骨不高,鼻梁相当挺直,薄唇紧抿,略显无情,此刻的他有些寂寞,归咎到底,在这朝代,他再无其它亲人或相熟的人。被隔离在人群之外的他,警惕地观察着往来人群,如小兽般防备,这就是他没让我看到的一面吗?
对于十四岁的少年来说,他确实老成得过分。慢慢我才发现,这是古人的通病,辛劳过度造成早熟的孩子到处都是,他倒也不算是例外,尤其他要在外求生,为求存而挣扎,我不怀疑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会拿起武器,这也是古代犯罪率奇高的原因。正如我今日定魂的,有五个是谋杀。
古人平均寿命五十岁左右,很少长寿,实在是生活艰辛,意外丛生,要长命也难,我会看着苏毓死去吗?这个念头震慑了我,很难想象他垂垂老矣,牙齿脱落的样子,但想必还蛮有趣的。
不过那还要多少年呐?
半晌,我见苏毓慢慢抬起长着细小粗茧的手,五指伸张,喃喃道,“操控生老病死。”嘴角扬起,竟是笑了。
师承鬼差
我发现,虽没办法解决苏毓的饭食问题,倒是能解决他的住宿问题。于是日日用一两银子租下“福来客栈”的天字一号房,床由他睡,我则端坐一旁。
刚一开始,他还不乐意,说是要打地铺,在我费了几番口舌,解释清我根本就不需要睡眠以后,他这小大爷就踏踏实实地睡在了床上,每日睡得死沉死沉的,很是心安理得。
自此打蛇棍上,我显然没有吸取《本草纲目》的教训,这一纵容,他就顺杆而上,越发差使起我来。
他让我做的另一件事,就是打探凤阳县中哪家医馆,最适合他做学徒。
凤阳城中除了个别小医馆以外,有五家大医馆,我用了几天,晃东晃西查看,倒是发现各有千秋,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城东张家医馆,张大夫年过五十,不再有余力收徒弟,三个徒弟虽已出师,但技艺只继承了五成,日渐门客稀少;城南王家医馆,王大夫医术虽好,但收费昂贵,且从不收徒弟,怕青出于蓝甚于蓝;城中李家世袭医术,只传李家子孙,很久不收外徒了;城西吴家医馆,吴大夫收了两个十余岁的孩童为徒,平日却不见他传授医术,两个孩子多是打杂;城北韦家医馆义诊最多,韦大夫济世为怀,整日忙于为穷苦人家看病,没空收徒弟。”
总而言之,就是都不适合,在古代想找份工作,果然很难。
苏毓皱眉,也烦恼起来,看来凤阳城未必有名医可拜师。他会的,不是读书,就是医术。以他的经济实力,是很难重返私塾,他日考取功名。唯有继续从医,至少这在我看来,比为奴为婢要好的多。
客栈的墙壁薄,隔壁传来呻吟声,随即人声喧哗,我和苏毓出门查看,是隔壁的住客突然发了急诊,性命垂危。他趴倒在地上,脸部神经抽勒,一手捂着心脏部位,虚汗直下,应是心脏病之类的疾病。
苏毓想上前把脉,我拉住他,小声说,“他是心病,没得救的。”再说了,别人也不会让个小毛孩来救人。
其实心脏病可以用心肺复苏,但我已看到一位鬼差站在旁边候着,不过他并没看到我。
没多久,住客就咽气了,鬼差定魂后闪身离去,住客的妻子趴在尸体上哭嚎,其情可悲。他们夫妻是路过凤阳,可能是一路赶路太过劳累,才会病发的。
再等下去,估计鬼吏也要来了,我示意苏毓回房。
刚关上房门,他便问我,“你怎么知道他是心疾?”
“他手捂着的地方是心脏。”我随口回答,坐到桌旁倒了杯茶水。这茶水,苏毓喝了等于没喝,因为是用我的银两买的,不能进胃。
“他捂的地方是心脏?”他奇道。
我觉得他大惊小怪,“心脏在胸口偏左,你不知道吗?”
他还是瞪着我坐着的方向,瞪得古怪莫名。
我的茶水在喉口呛到了。
我醒悟到,虽然在现代,这些人体结构不过是常识,可古代没有解剖学,苏毓小小年纪,怎懂得心脏位置。
我是鸡同鸭讲了,难怪他听不懂。
“嗯,这是我们那边的基本常识。”至于是哪边?我不道明,这么解释要没完没了了。
苏毓一声不响,默默思考着什么,他坐在窗台下,月光洒在他背后,银白的光晕,打亮了刻意造成的黝黑肤色。
我则趴在桌旁,想象这茶水是酒。好想念地府的啤酒,要不用法术变一杯?
当我还在挣扎着要不要浪费法术时,背光下,苏毓的眼神却越来越亮,神情越来越兴奋。
我担忧地看着他,这孩子不会吃兴奋剂、吸可卡因了吧。
他嘴唇微动,很含糊地说了一句。
“我想,我不需要再拜师学医了。”
××××
什么叫不用拜师学医?还不是靠我二十一世纪的医学科技。
当苏毓发现我除了《本草纲目》以外,还知道其它医学知识后,他就索性让我教他医术,日日照本宣科,从人体结构到各类脉象,反正他学习欲旺盛,要样样精通。
在我教给他一些查来的把脉手法后,他竟开始初试身手,着手救人,第一批的对象就是久住在破庙的身患顽疾的乞丐,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他挨个把脉诊断,望闻问切后暗自沉吟。
我忍不住问他,“你诊出什么端倪没?”
他点头,“可惜还不能肯定。我缺银两,没法买药草熬制给他们吃,这才能验证我的推断。”
这也是,但若他真能诊治他们,这些乞丐可就有救了。
“人的脉象在寸关尺三部,脉应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苏毓将食指中指搭在另一只手腕上,感觉自己的脉象。
“常见脉象有二十八脉。”我细细解说了二十八种脉象后,便问他,“你是什么脉?”
“气血不顺,应是虚脉。”吃得那么少,能不虚吗?真怀疑他在减肥。
“难怪脸色那么差。”
他往我坐的方向瞥一眼,无言地将手指搭上我的手腕,想看我的脉象。
没多时,他的脸色变得差。
我自然明白原因,我是不可能有任何脉象的。
“你为什么没有脉象?”
“没有就没有罗。”他的手指搭在我手腕,别说触感,我连基本的手指冷热都毫无知觉,怎么可能有脉搏。我早就是个死人了。
“即使妖魔,也是狐蛇等所变,应有脉象,难道你的脉象不在手腕?”
我故作轻松道,“没有就没有,你早知道我不是常人。”常人,即正常人。
“难不成你真是鬼?”
我摇头,鬼就是死魂,我是鬼差,照鬼头大哥说来,和低级死魂可是有很大差距的。
他问不出个所以然,索性也不再纠结于这个话题。
我倒反问他,“你不怕我害你?”在街尾巷闻中,鬼怪皆为吸人精血、魂魄之辈,我明显是怪物中的怪物,精怪中的精怪。
“不怕。”他眼中闪烁光芒,似是笑意。
“哦?真的?”那是他对我的信任?
“忘了我们怎么认识的?世上没那么蠢笨的,给孩子吃馒头的鬼怪。”
我气结,“那叫善良,好不好?”根本和蠢笨无关。
他不在意地摆摆手,“况且就算是鬼怪,也是我一人的鬼怪?”充满占有欲的宣言,突然出自他口中,倨傲而自豪。
“你一人的?”我心中怪怪的,啥时我有标签了?
“老天派给我的,独一无二的,只帮我的鬼怪。”他咧开嘴笑了,笑靥绝美无比,衬着青涩的脸庞一片光明。此刻,他才像放下阴郁的十四岁少年。
我有些惶恐,那么多形容词,是指我吗?我这个,只是因为寂寞,才赖在他身边的鬼差?何时被他误认为是上天特地派来帮他的使者?“我不是吧。”
“你是。”苏毓回忆,“刚流落街头时,因为娘亲的美貌,经常会惹很多事端,没多久,娘就心力交瘁,病死了,后来妹妹饿死后,只剩我一人。可是,我遇见了你。”
父母、兄妹、养父个个离他而去,对他而言,人世一片昏暗,从无公平可言。他所见的,多的是和他同样年幼的乞丐孤儿,他们或是饿死,或是冻死,或是被打死,他曾以为他也会是这种命运。但他遇见了我,就好比灰姑娘遇见了仙女,他突然觉得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不同了,命运赋予他幸运,而他的幸运就是遇见了我。”
因为我的自私妄为,我的玩忽职守,利用他良好的记忆力和鬼差唯一的声音漏洞,闯入他的人生,寄予了他原本不切实际的希望。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我的出现和他的命运紧紧相连,且深信不移。对我的期许,对身世的不平,不断撕扯着他的欲望,叫嚣复仇。
义诊之约
在穿越小说中,每每那些女主角能在众人中鹤立鸡群,我自以为,都是心理年龄在作祟,再加上十几年的现代教育,自然与众不同。在这荒芜年代,没有什么比博学多识更引人注目了。
不知从何时起,住在破庙中的乞丐渐渐开始相信那个古怪的,老是在他们脉搏上摸来摸去的小男孩。他们在商量后,凑足了钱,照着苏毓的交代,去药房买了几包药给病得尤其重的一个孩子。
几日后,那孩子明显好转了,烧也退了,人也不说胡话了,苏毓医治好了他生平第一个患者。孩子八岁,叫阿毛,没有全名,三岁被恶徒欺侮,打折了右腿,简单包扎后留下了长短腿的残疾。
这几日,苏毓一直坐在阿毛身边,观察他的情况。当他脸色变好,渐渐醒来时,苏毓呆愣一会后站起来,俯视着阿毛那对他感激涕零的模样。
此时的他,不知心里在想什么,却让我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阿毛醒了,我也大大松了口气,真怕苏毓误人子弟,把人家孩子给耽误了。幸亏天才加上勤奋的效果,古往今来都不会太差。
没多久,这个嘴上没毛,身高刚到一米七的男孩居然也成了小有名气的郎中。远近的乞丐都知晓他的名声,让他来诊治。病轻的,他便说些个需注意的地方,让病人自行调理;病重的,他就口述药方,让病人筹钱去。
几天下来,我发现他看诊时,竟没带半点一贯的倨傲,平淡无波得让人心下琢磨不出,到底是死疾还是小病,开起药方,用起药来也是半点不犹豫。
我奇怪,“你难道不怕开错药吗?”
他擦擦手,这表示他要休息了,今日不再看诊。“开错又如何?哪个大夫能保证不开错?与其畏首畏尾,还不如照着自个心思来开。”
“开错不是就误了人家?”他就不急的吗?
苏毓眼神却很清冷,“人贫命贱,除了我,他们难道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世态炎凉,除非是自个身子骨硬,否则就是病死的份。
“若是救不活呢?”我犹不死心,追问。
“那是他们的命数。”他并没有医者怜悯之心,可能那些病人对他而言,不过是实验中的小白鼠。
我很失望,我开始觉得在苏毓身上,少了一些我想在他身上看到的东西,还是那东西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我果然对他寄托过大,或许我也是一个隐藏的完美主义者。
××××
“七七,你最近怎么不去陪你的小朋友了?”小倩本月第四次在饿死酒楼中遇到了我,万分惊讶,想当年我可以抛弃他们半年不见人影。
我喝着饿死酒楼提供的香槟,不得不承认,对于鬼官来说,节省法力的天性的确是不可抗拒的。
“他最近比较忙。”算一算,我已经月余没有出现在苏毓面前了。
自从那日发现他对于患者的心态后,我有些心凉,不自觉地疏远他,对原本觉得自己教了个聪明徒弟的心态有些怀疑,或许我这个不属于活人范畴之内的鬼差不应该频繁打扰他的生活,过早教给他那些他应是循序渐进学习的医学知识。
若说半年以前是如胶似漆、形影不离的话,现在就是若即若离,偶尔报到一下。况且,他也很忙。
“我的书生下月要参加科举了。”小倩叹了口气,
“这不是好事嘛,求取功名可是他们头等大事。”
她对此并不抱希望,“他肯定会名落孙山。”
“那么悲观?”
小倩重重点了点头,“他的文采不是一般的烂,此次能参加应试,全是托亲戚举荐。”
那结果的确是很悬。
“既然朝中有亲戚,他应该可以买官。”对于这个朝代的当官制度,我略有耳闻。
“只是远房亲戚,若真要买官,他家还没那个实力。”
我问出一直以来的疑惑,“那你为什么喜欢他?”又没有才,又没有貌。
她摇头不语,既然她不愿说,那我也不再多问。
“你的小朋友在忙啥?”
苏毓吗?“他去了家药铺当药童。”不是普通的药铺,是凤阳县最大的一家。而他之所以能当上药童,是因为他随便扫了一眼,就将一面墙上所有抽屉的药名和位置都记下了,比起原来那个手忙脚乱的药童,他实在机灵太多。
“药童?看来他是决定要从医了。”
我摇头,他只是想更清楚药材药性,医术他都在我这里学了。
“小倩,我发觉在这乱世生存,难道真要有点心机?”
“你指谁?”
“苏毓。”我告诉小倩,即使他过目不忘,也没有如斯厉害,去见药铺店主之前,他让我先打探,把那墙的药名与位置细细转述于他,让他有十足把握。
他的心机的确越发深沉,把我特殊身份也用了个十足。想到这,我心情更沉重了,他似乎真的把我当成救星了。
“想蛮深远的。”小倩不在意地笑了,“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再被人欺负。”
“我不觉得这是好事。”总想着,他不过才初中罢了,应该是摸爬打科的年纪。
“人无完人,我的书生也有两房妻妾了。”小倩喜欢喝可乐,半点不怕那甜腻。“一个时代的人,做一个时代的事。”
小倩是我朋友中唯一一个知道我和苏毓能语言交流的。她第一次知晓后,还特地跑去找她的书生聊天,结果被书生当成花痴,不屑一顾。几次下来,书生竟再纳一房小妾,以摆脱这个连面容都不清不楚的女人纠缠。
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想,苏毓之所以能那么快接受,应该是因为他妹妹的死,留给他太多疑惑不解。
“小倩,大夫不是应该有仁者之心吗?”
小倩张大嘴笑我,“七七,你怎么还那么天真?”
我一听之下,极度郁闷。
“医生不过是正常人,当然也有好有坏,有贪欲,有杂念。”她用酒杯敲我的头,“你总不能指望所有医生都无私奉献,那这世界就大同了。”
想想也是,是我太固步自封了,这么大人了,还那么理想化。
“苏毓只要医术好,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一想就想到我在烦恼什么,“你别总把苏毓当成孩子,他一个行差踏错,你就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觉得哪里出了问题。一样米养百样人,你控制不了,只要他不害人就成。”
我点头,终于释然。
××××
初更时分,我回到客栈,
苏毓倒是半点没受我来去不定的影响,在床上径自酣睡。
我坐到他床沿旁,看他脸朝内蜷缩着,不过月余,他的身子似乎抽长了些。我的别扭也闹完了,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是一别扭,就躲得不见人影的性格。
以前人缘不好,倒是没什么别扭的机会。
我想了半天,自言自语,“苏毓,你不用做我想让你做的大夫,做你自己就好。”
半晌,床里那边传来闷声。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之后,他也的确在有生之年履行了这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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