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九 归去来
作者有话要说:王怜花不过是求不得的可怜人。看通这一点,阿飞会心疼他,但已经没法把他当父亲尊敬。
至于李寻欢,阿飞对他是不敢随便“爱怜”的
外表虚弱的小李飞刀,精神无比强大。罗布淖尔,传言中鸟兽绝迹的沼泽地带,也被称为“罗布泊”。
过白龙堆绿洲,沿着库鲁克河的干河床,穿过整个飞鸟不渡的罗布淖尔沼泽,再步行进入被精心保护的漫长石秘道,穿过长长的黑暗。
眼前会突然出现这座奇妙瑰丽的殿堂,鲜红的地毡,直铺上白玉长阶。
漫长疲惫的旅程也很容易变成快慰心境的一部分。
尽管在这里住了已将近半年,阿飞还是忍不住欣赏巨大石柱上华美古拙的雕刻,暗暗赞叹四壁闪耀的奇光。
这座堂皇伟大的建筑,原来并不在地下,而是建在当年西域水草最丰美的绿洲中。
古楼兰国的王宫,被岁月和风沙埋没。
建筑风格多少受大汉影响,更多却是古波斯的金碧辉煌宝气珠光,那些奇幻无比的彩色拼花玻璃,更是来自遥远拜占庭的技艺。
快活王发现了这个神奇的地方,耗费巨资和十年光阴,终于修葺成了这处辉煌的殿宇。
阿飞踏入垂纱绰约、烛火灿烂的宫殿。迎面而来的,是熟悉的似有若无的薰沉香楠。就像自己有生命摇曳在宫中的味道。
殷勤迎接的,还有一张明丽如花的面孔。
眼睛里闪动着喜悦,嘴角边绽开着笑靥。刚笑到一半,突然惊觉失礼,立刻垂首跪下:“属下花白凤恭迎教主。”
在她身后,十数名各色职司服饰的下属纷纷跟着匍匐在地。
阿飞轻轻摆手:“兰公主,起来吧。知道我不习惯这些,就别折腾了。”
再拜之后盈盈起身,掌管宫内务的大公主眼底闪着狂热的崇拜,含笑:“王教主成仙遨游海外去了,一别就是十五年,扔下我们这些无依无靠的可怜人。四位天王叛变了一半,公主出缺也不再替补……幸好飞教主登位,让我们又有了振兴圣教的希望。”
阿飞皱眉:“别老说这一套,我明白。你管好这宫里的上上下下,就是有功。至于圣教将来该如何,好像是我的事。”
冷静而强势的语气,反而让跪伏的人们眼中都闪现出希望,和崇拜。
兰公主笑得更甜:“教主出远门归来,风尘仆仆。属下只顾高兴,竟忘记职司,真真该死——香椽、合欢、夜来、杜若,你们四个快服侍教主沐浴更衣。”
四个女孩子跪着向前挪了挪,抬头甜笑,然后再深深俯身行礼。
她们年纪都很轻、眼睛都很灵活,各有各的美丽。
站着的阿飞居高临下看,她们充满弹性的年轻肌肤很清晰。贴身白绫小衣外面,分别只穿着浅黄、淡粉、月白、浅绿的纱衫,跟不穿没什么区别。
对血气方刚的男人来说,某些方面的效果,甚至比不穿还好。
阿飞皱皱眉,刚想说“这种事,我自己来就好了”,忽然想起之前王怜花的告诫:“圣教是个传统悠久的组织,身为教主,你不能迂腐地独善其身,要主动掌握人性的弱点,任何方面都比他们更强更高超更有力量,才能驾驭教众,临御圣宫。”
挡不住王怜花的苦苦哀求,只好接手魔教这个江湖中人人视为邪恶妖异的大麻烦。想到要去管一群有特异本领、想法也奇异的人,当然苦苦学习,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真来到这个沙漠深处的地宫,却发现自己掉进一个绮靡的金粉世界。
面对美丽少女热切的眼睛,突然想起李寻欢。他低头喝药的神情姿态里,有毫不掩饰的亲近与感激。
就在这一刹那,心情突然寂寞起来。
少女春花般盛放的美丽,刚才还令他血液微微发热,突然就失去了诱惑。
他表情变得空蒙遥远,默默点头。
四个女孩子又惊又喜对望,眼中流露出欢喜,与感激。
热气蒸腾的温泉池边,淡淡的硫磺气息中,混杂着玫瑰花香。因为池水中飘浮着一层红白玫瑰花瓣,随细微涟漪荡漾。
沙漠深处的地宫里,居然摆出这样的排场,需要多么可敬可怖的付出,以及多么庞大的人力物力?
而且,这么麻烦做无益之事,又是何苦来?
冰天雪地里长大的阿飞,甚至还没有习惯放松放软身体享受一张椅子,确实没闲情欣赏这种细微的讲究。
他只是暗惊魔教的豪奢排场。
区区掌管宫务的兰公主,似乎也颇有神通。
浸着放松身心的热水,阿飞暗暗回想着下午看书册记忆的摄魂法要诀,消磨时间。
一个动听声音响起,恭敬之极,又总暗暗透出欢喜意味:“香椽启秉教主,布达拉大天王恳请赐见。奴婢已经告知教主正沐浴,天王请示是恭候,还是明天再来。”
阿飞倏地睁开眼,重新恢复成一把出鞘的剑:“让他略等,我立刻去找他。”
从珠光照明的长廊,突然走进四壁全是粗糙巨石的房间,牛油烛跳跃的火焰虽显得有些昏暗,阿飞还是发自内心觉得亲切。
一个身姿潇洒、气宇轩昂的灰衣男子,正试剑厅正中间负手而立。
遥远火光中,灰衣人姿态孤傲,仅剩一只手臂的背影,无言中透出些许寂寞和苍凉。
世上没几个人听得见阿飞的脚步声,但四个随从侍女的脚步声很容易分辨。
灰衣男子及时肃然跪下施礼:“金无望叩见教主。”
阿飞含笑站立,等他一行完仪式,就以掌虚扶:“大天王太客气。刚刚从笠岛过来吧?我父亲是回那儿去了,还是继续在中原闲游?沈伯父安好?猫儿叔叔家里,有没有新添小熊和小猫?”
金无望躬身作答:“我离开笠岛将近三个月,并不知沈浪和熊猫儿的近况。至于他,不但人还在中原,之前还跟我在一起数日。这次我求见教主,就是来传话的。”
盯着平时干练到极点、又孤傲不驯的布达拉天王,阿飞含义不明地笑笑:“他可好?”
两个人口中的“他”,自然是魔教的前任教主王怜花。
因为王怜花的母亲,本就是上任魔教教主,当年武林中第一魔女“云梦仙子”;而父亲,是名满天下的快活王。
当年,金无望是快活王座下的财使。为沈浪感召,伤心主子的冷血无情,留书作别而去,投靠马贼“龙卷风”来显示实力。最后,被王怜花重振魔教时招至门下,任名列首位的布达拉(孤峰)天王。
快活王覆灭后,王怜花知悉父母虽双双烧死,但终于相聚地下,不得不努力的理由突然成空,顿时轻松不少。他天性本跳脱不喜负荷,自然不想再汲汲经营,只愿潇洒而去。但终于听了沈浪的劝告,收拾父母的旧势力重整魔教,避免庞大的组织涣散,众多魔人流入江湖,带来冲击。
发现震动江湖的飞剑客竟是自己儿子,王怜花最庆幸的,竟是终于可以放下重担,急忙传位给阿飞。
王怜花不太尽责的那十余年里,魔教简直众叛亲离、衰落不堪,管理这么悠久庞大的一个组织,也不容易。为了阿飞有足够实力驾驭群魔,王怜花苦苦教导他种种有用的本领,从认|茓到毒药,从权术到摄魂术。除了易容之类阿飞认定没用的学问,还真被狠狠灌了一肚子。
短短半年,终于有教主出掌大权的魔教气象一新,阿飞也在苦学和锻炼中脱胎换骨。
听见阿飞轻轻三个字,金无望脸色突然如死灰:“属下该死,教主恕罪!”
被这突如其来的请罪吓了一跳。
阿飞毕竟不是五年前那个天真孩子了,没有表现出丝毫诧异,只沉一口气,平缓地问:“天王犯了什么罪,需要饶恕?”
金无望俯首:“不该对前教主不用敬称,死罪。”
阿飞挥手屏退侍女,突然微笑:“以您和我父亲的交情,别说用‘他’称呼。就算真叫一声怜花,也没什么吧?”
金无望眼中突然透出深邃的痛苦。
就在这间华丽宫殿中唯一简陋的屋子里,阿飞撞见过不该看见的一幕。
王怜花像渴望温暖的小动物一样跪在地上,只祼出下半身,扭着腰向正拼力进攻的金无望求欢。
当时王怜花眼神散乱失神、容色艳媚,纵情到了极处,偏又透着浓重的悲哀。就像快要溺死的人,明知道死死抓住的是飘浮水面的荆棘,不但救不了命,而且会刺得血淋淋,还是本能地无法放手。
金无望疯狂摆动腰身,灰衫尽湿。
当时他的表情非常奇特,有无限的怜爱、无尽的愁苦,更隐隐透出绝望之后的宁静。
阿飞从未想过世间竟有此事,男人也可以欢爱。一瞥之间,震惊、疑虑、不信……种种诧异,完全写在脸上。心情实在太混乱,虽看清了两个人绝不类情侣的奇异表情,还是没法细想缘由。
明明抬头看见了僵立的阿飞,金无望却没有停止,反而更加用力,让王怜花继续陷落。
他望向阿飞的眼神简直平静极了,并没有“亵渎教主被发现”的惊惶,但而是在无言哀求——不要让你父亲知道你在这里,让他能在儿子面前继续保持尊严。
静静伫立片刻,阿飞突然醒悟这种事情不适合旁观,仓皇离去。
那次之后,金无望就再也没回过古楼兰地宫。
看着金无望死灰般的眼珠,阿飞叹息:“其实我不但不恨,还要多谢金天王成全。”
金无望一愣,顾不上谒见教主的仪节,紧盯着阿飞的眼睛问:“怎么说?”
“虽然血液是父亲传承给我的,但尊敬、畏惧、向往这些对父亲的感情,我早已经付出给另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王怜花是楚楚可怜的孩子,才华横溢却淘气爱使坏,永远哭着要不属于他的那颗糖。找到生身的父亲,只是为母亲完成遗愿。”
金无望脸色有些变:“明明有父亲,为什么偏偏这么想?”
阿飞眼中流露出尊敬:“因为是他教会我做人的道理,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是非善恶。如果踏入人世碰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他,我就不是现在的我。”
说到“他”,阿飞的脊背不禁挺得直了些。
——尽管阿飞身体里流的不是李寻欢的血,灵魂却浸透了他无偿付出的营养。如果没有李寻欢伟大的爱,阿飞早已死在别人的暗算之中,或者信心崩溃,倒在污泥里。
看着金无望疑惑的眼神,阿飞笑笑:“看见你跟父亲欢好,我当时又惊又怒,觉得你在侮辱他,羞辱我。但转念一想,他虽然眼神很可怜很凄惶,样子却显得似乎很享受。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想通了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为此,我甚至有些感激你。”
金无望被这没头没尾的话弄得彻底糊涂了。
既然教主并不想解释得更清楚,他也就只好点头,表示接受。然后,说出这次来本来就预备传达的讯息:“他让我转告你,终于找到可以教你念书的先生了,现正在路上慢慢走,大概半个月以后到。”
阿飞点头:“为什么这么慢?”
金无望躬身:“我是快马兼程赶来的。没有武功的人,在沙漠中跋涉,难免艰辛些。”
阿飞点头:“这位教我念书的先生,是什么来历?”
金无望回答:“只知道曾金榜高中过,被御史弹劾丢了官。八股文当然写得漂亮,听说学问也是很好的。姓李……”
阿飞的心突然狂跳起来。
姓李。
那位落拓江湖载酒行的探花郎……
金无望的声音还在絮絮陈述:“叫做李修平。年纪不小了,妻子早逝,也没有儿女,才愿意到这么万里之外来谋个教席。看在人家读书人来沙漠吃苦的份上,该让大公主安排人好好待他才是……”
阿飞已经听不见下面的任何一句话了。
他全副精魂似乎飘飘荡荡飞开去,全用来牵挂那个常常咳嗽还拼死喝酒的男人。
一〇 易容
取掉蒙眼睛的黑布,完全没有天光的秘道尽头金碧辉煌,充满异国风情的富丽灿烂。
这一瞬间,能令人顿时忘记漫漫长路沙漠的枯燥阳光,以及沼泽的阴郁危险,全心全意感受活生生的神话殿堂。
李寻欢很快镇定下来,发现面前已经站着两个女孩子。
她们像是已经等了很久,神态多少有些不耐烦。
前面的女孩子穿淡粉色纱衫,虽然很年轻,身材却一点不幼稚,诱人得简直像刚刚熟透的水蜜桃。她的眼睛转动得灵活极了,就算很明显是敷衍的笑容,也像合欢花般令人遐思:“大公主让我们来候着,带先生去住的地方。”
引路的小伙子眼睛顿时亮了,风尘仆仆一路的疲惫一扫而空,笑嘻嘻答应:“有劳合欢姐姐与杜若姐姐,辛苦了。”
另一位浅绿衫子的姑娘脸更尖些,表情清清冷冷的,就像她身上散出来的幽幽杜若香草气息。看都没看眼前两个臭男人一眼,下巴傲慢地微抬:“先生就住在书房边的小套间里,明天未时开始进讲,每天半个时辰。圣宫在地底,不见天光,一切起居,你都要注意听报时的响板。”
李寻欢颔首:“是。”
发出来的声音有些嘶哑,听不出来李寻欢原来语音的沉柔温厚,但还不至于特别难听。
这当然是靠王怜花妙绝天下的易容灵药,改变了原本的音质。以后每十天需要服一次药,才能继续保持这种声音,否则会慢慢恢复原状。
那天李寻欢战胜了,却反而答应王怜花,不接受他香艳的诱惑,但也绝不耽误阿飞承担责任,更不妨碍他娶妻生子享天伦之乐。
王怜花慧于察人,只一次交手就已经看出,战胜小李飞刀、逼他认输起誓固然太难,杀掉他也完全不可能,可只要哀求他“为了阿飞好”,李寻欢一定是会答应的。
果然,李寻欢毫不犹豫点头。
只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小李探花从此江湖除名,那也没什么。但是,我希望不打扰阿飞,又能每天能看见他。”
既然开口提出条件,达不成,交易就不成立。
看着李寻欢黯然的神情,王怜花沉吟片刻,先是露出些狡黠的笑容,慢慢地,竟转为恻隐。低头沉吟良久,他苦笑:“阿飞跟我说过一万遍,你是他最重要的朋友,改变了他整个人生。只要能看见你,怎么可能不影响他?”
强按住刚被击伤的胸口,忍住就快要呕出来的血块,李寻欢试图忘记胸口的痛楚,叹息:“对他来说,还有更多很重要的人和事。”
王怜花转动眼睛,笑吟吟问:“是吗?我怎么没听说?比如谁?”
李寻欢竭力维持声音不颤抖:“他不会拿出来当谈资的。比如……林仙儿。”
王怜花神色更复杂,考虑片刻,侧头一笑:“不知道探花郎介不介意易容?这方法其实很麻烦,人也会很不舒服。”
李寻欢深深一揖:“多谢怜花公子成全。但务必要阿飞认不出来才好。”
为教书先生准备的房间还算不错。
青布衾枕都很干净,起居坐卧的家什也大多齐备。没有配备宫殿中照亮走廊的珍稀夜明珠,也没有华丽的牛油巨烛台,但只是看书的话,那盏油灯的光线也够用。
刚到陌生的宫殿,负责接待的那两位姑娘又急着回主子身边去,带李寻欢安顿下来之后,交代得浮皮潦草,连怎么去吃饭都彻底忘记说。
李寻欢不想引人注意,当然不想乱闯。
忘记饥饿有很多种办法,比如闲坐,或者静卧养神。
预备休息之前,李寻欢静静走到铜镜前。朦胧灯光中,是一张普通到极点的面孔。五官颇端正,但走进人群就像一滴水撒进大海,绝对找不到。
王怜花易容术冠绝天下。
这张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脸,正是他呕心沥血的杰作。
——“这是从波斯商贾那里千金买来的玻璃。每夜入睡前一定要从眼珠上把它摘下来,泡入我给你的药水之中。如果你不记得摘下它让眼珠休息,可能会瞎。”
完全看不见天光的地下宫殿中,简单房间的昏暗油灯光线摇曳,看不清暗琥珀色的瞳仁。但如果人在更强烈的光线之中,就可以看出来它比李寻欢原来的颜色浅一些,又非常接近真实的人眼珠色泽。
——“你最容易被看破的习惯动作,就是捂嘴咳嗽,或者皱眉按住胸口。我能治好你的咳嗽,却改不了你的习惯动作。如果你真的很不想阿飞一眼就认出你,最好彻底克服弯腰咳嗽的姿态。”
多亏王怜花医术神妙,半个多月汤药喝下来,咳嗽竟已基本治愈。
——“阿飞是教主,你只是区区教书先生,大概没机会一起吃饭。但你喝酒的动作,是熟人都认识吧?所以记住,最好莫要在他面前喝酒,甚至喝水。”
缓缓离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习惯性摸摸腰间,那个扁扁的小银酒壶已经不在。
跟阿飞长亭分手之后,李寻欢马不停蹄赶往孙家。
王怜花先一步到那里等他。
当年送《怜花宝鉴》到李园,竟能命孙二驼子后巷的小店守候十几年暗中保护,王怜花与孙家的关系,远远比常人知道的要来得深得多。
停留些时间医治李寻欢的咳嗽,顺便练习神情语气步态——易容只能改变脸和声音,面对直觉如同野兽般敏锐的阿飞,如果学不会“演另一个人”,大概见面不到一炷香时分,就会被他识破。
李寻欢学习的进度令王怜花很满意。所以他很快决定:“金无望帮我去通知阿飞,我找了个教他读书的先生。告知的时候,总要报名字履历的,你想叫什么?”
沉思片刻,李寻欢低声回答:“李修平。”
王怜花诧异:“还姓李?生怕不能逗引他想起你?”
李寻欢垂首黯然:“这是从小父亲给我的名字。十余年死生契阔,不会有人再记得它。从今天起,我就做回李修平,让李寻欢慢慢被遗忘吧。”
他的意思很清楚。
即使只能易容相见,他还是发自内心不想骗阿飞。
再说,没有人能在敏锐的阿飞面前隐瞒什么。
当年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他的直觉和洞察力就令李寻欢印象深刻;现今他接掌魔教教主已经半年了,王怜花诡异玄奇、包罗万象的本领几乎倾囊授给儿子。如果李寻欢希望阿飞认不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演自己,回到很多年以前那个书生——阿飞所不熟悉的李修平。
王怜花何等智慧?
一听李寻欢解释,已经明白。
本来还想说些什么,可不知想起什么,眼底突然开始闪动愉快而狡黠的光芒,摇头笑:“反正我打不过你,你想叫什么,那就悉听尊便吧。不过还是忍不住多句嘴,你希望别人遗忘,好像不容易——有些名字,是永远不会被忘记的。”
李寻欢本来就是一个谁都不会忘记的人。
江湖上,不是没有人武功更高、做了更值得记住的事,但李寻欢的价值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真正懂得,如何诚心把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当作“人”对待。
所以,像李寻欢这样的名字,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被表情和浅碧衫子一样冷冰冰的杜若带到陈设精洁的书房里。一个时辰之前被人叫起,匆匆沐浴更衣带来守候,静等教主驾到。
当年李园甚至藏有《清明上河图》真品,书房之精洁驰名遐迩,但这地下宫殿的书房布置,一洗宫殿中处处流泻的奢靡之气。以李寻欢的眼力当然看得出,暗沉木色的桌子也好,造型疏朗古朴的笔洗、木椅也好,都是有来历的古物。
矜雅高华之处,相比盛名之下的李园,竟似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李寻欢又怎么会介意身外之物?
端正坐下,他静静等待。
未时。
杂沓脚步声传来,是那些侍女或者随从。以李寻欢此刻的耳力,竟已听不见阿飞的脚步声。
心弦一乱,忍不住垂首想象,近一个月没见面的人,会是什么模样?
猝然,耳边响起阿飞挟带陌生威势的声音:“你就是我爹请来教我念书的李修平?”
电光火石已经想到,三年后的阿飞成熟而强势,大概是被王怜花教导,外加做魔教教主的历练和压力导致?
生怕恍惚间露出原来的细微习惯。
李寻欢整整冠带衣襟,从容站起之后,转身一揖,神情儒雅彬彬,又多少显得迂阔而肃穆:“惭愧飞教主下问,在下正是李修平。”
认真端详面前的灰衫书生,阿飞差点没掩饰住失望。
他的眼珠突然变得冷漠。
完全不夹杂感情Se彩的阿飞,有种超乎凡人的冷静,就像神灵高坐在遥远神殿深处,透过青烟俯瞰苍生。
李寻欢继续拱拱手:“就请教主行拜师礼。上面已供好夫子像。”
阿飞完全没有行礼的意思,冷冷地问:“教我念些《大学》《中庸》而已,你就以为有资格当我师父?”
“李修平不敢腆颜为教主师。但《大学》开头‘明明德’一章就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面对一双有些浑浊的眼睛,听着文雅的话,阿飞心烦意乱——不是他……动作、神情、语气、瞳孔、声音,全都是不折不扣一个端庄书生。
报讯的人说,李寻欢已离开孙家,不知所终。小李飞刀级别的高手要不想让人发现行踪,魔教的探子也无能为力。
大哥,你真的今生不想再见我?
灰衫书生还在正色背书:“……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
阿飞不耐烦地打断:“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他后面的侍女们开始窃笑:诱人的合欢越笑眼神越妩媚,生性活泼的夜来甚至已笑出了声音,娇俏的香椽掩嘴偷偷笑的样子甜极了,矜持的杜若则依旧面无表情,微撇的嘴角也多少添了些“活该”的意思。
李寻欢站直身体,神情肃穆得有些迂阔,就像朝堂上御史拼死坚持信念的架势:“圣人讲出天地间的至理,现在听不懂,将来自然明白。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要有辅佐明君治国平天下的志向,先修身、齐家。而这一切的基础,是诚意和正心。李某不敢受教主的礼,至圣先师那是一定要拜的。自汉以降,千年来,哪个君王束发受教时不拜孔夫子?”
阿飞听得昏头胀脑,多少有点不以为然。
合欢忍不住好心提醒:“我说教书先生那,我们是江湖中人,又不当皇帝,会用武功杀人就够了。教主耽误时间来听你讲书,还不是看在王前教主请你来……”
夜来则笑:“这迂腐书生,也挺好玩的……”
李寻欢抗声:“武的境界不是杀人,那不配称作武;文的境界也不是四书八股,那只是浪费时间。”
阿飞突然挥手制止侍女们的叽叽喳喳,盯着面前的书生问:“你觉得文武的境界该是什么?”
又一次惊喜于阿飞的敏锐和天生灵慧,李寻欢欣然:“习文练武修道参禅的都只是手段,不过是用不同的途径,借别人的智慧帮助自己超越混沌生命的原始界线。”
阿飞继续问:“武功的最高境界不是杀人,是什么?”
李寻欢傲然答:“再绝顶的武功也抵不上弩机的速度和力量,将来也许还会出现更高明的杀人之器,但文武之道能达到的,远远超出这些。我们是人,不能像野兽一样满足于饮食男女的原始冲动。真学问不是钓功名的金钩,而是天地间沛然莫之能御的正气,是解民倒悬、致君尧舜的信念,是超越一己私欲的人担当众生苦楚的慈悲。”
阿飞死死盯着他半盏茶时分,突然纵声长笑:“有意思!我父亲他亲自教我一切本领,只有念书请了你来教,果然很有见地。但这圣宫里不该有我的长辈,所以我还是不想拜你这个师父,只想跟你做个朋友。”
李寻欢身躯一震。
朋友。
这珍贵的两个字竟已久违,令他眼眶差点湿润。
而天地间,真正配得上做李寻欢朋友的人,不过寥寥数人,而且大多已死去。他还活着的朋友,也只有一个阿飞了。
阿飞走到孔子像前恭恭谨谨拜了三拜,转身重新盯着李寻欢:“你说话中气有些不足,是路途累得没有恢复,还是没睡好?”
李寻欢不愿说阿飞的侍女架子奇大,竟没指点怎么用膳,这虚弱是饿的。
他只微笑:“我们今天就从《大学》的‘明明德’这一章开始讲?”
然后开始翻书,垂首琅琅念起来。
假装没有看见两个小姑娘投来的感激眼神。
十一 媚药
作者有话要说:媚药这东西确实俗了点
但为了怜花公子的各种水平得以发挥,只好也俗套一下……猫儿般轻捷的脚步声渐渐靠近,随着门推开,淡淡药味也变得清晰。淡绿衫子一闪,细琐衣声响了会儿,和浓郁的药气一同传来的,是略带清苦的香草气味。
李寻欢继续写字,就像什么也没察觉到。
毕竟李修平一介书生,感官太灵敏,多少有些不妥。
耳畔是一个圆润动听却似乎有些冷淡的声音:“老这么替大家写信,手腕累不累?还是先趁热把药喝了吧。”
冷冷的辞气深处,是差点掩饰不住的关心。
李寻欢忍不住暗暗叹口气,刻意做出迂阔腾腾的样子,起身拱手:“哪敢劳动杜若姑娘亲自送药来,帮忙吩咐下人熬药,已经很僭越。到了时间我自会去大厨房取……”
稍微有些无奈的皱皱眉,杜若幽幽地:“啊,先生原来在写什么东西?我还以为又帮合欢那妮子写信呢。”
一边缓缓喝着药,李寻欢回答:“这黄沙万里,找个顺路带信的人也难,哪有那么多信要写?昨日教主提及唐末黄巾与北宋梁山,我便做些史书的摘抄,下次进讲的时候,教主看起来方便些。”
表情冷漠惯了的年轻美丽脸上,慢慢露出她自己都不知道正在绽放的笑容,竟有些天真:“先生你学问真好,教主也一定爱听,把听您讲书的时间调整得越来越频繁。背后提起先生,飞教主说很佩服您的硬骨头呢……连我们这些丫头,字都不太认识的,听先生讲史书也觉得很有意思。”
面对女孩子钦佩的眼神,李寻欢一愕。
仔细咀嚼她说的话,心突然有些乱:“教主提我做甚?”
终于找到这位方正先生感兴趣的话题,杜若微笑着,侧头回想当时的场面,道:“好像是说过冬的事。每年到了枯水期,这里起居不便,都去白龙堆绿洲住几个月。可是那里没这么大的宫殿,去不了这许多人。大公主写好随教主移宫的名单,可教主指名要加您的名字,说功课不能耽误,不然对不起父亲的苦心。当时正说着,金法王就掉头出去了……”
过冬。
上一个冬天,风雪夜看到归来的阿飞,那惊喜得心脏似乎停跳的感觉,还刻还萦绕在四肢发肤。一转眼,到这沙漠地底的宫殿,竟大半年。
宫中无昼夜四季,只听云板度日。不知不觉,又一个冬天居然近了。
虽然很想多听听阿飞的事,又怕丫鬟谈论这些,被人听见担风险,李寻欢微笑着改变话题:“杜若姑娘的窗课呢?另外三位姑娘的窗课册子都带来了吗?”
痴痴望着李寻欢的笑容,等回过神来,杜若的脸慢慢染上红晕:“教我们这些什么都不懂得下人学写字,先生会不会厌烦?”
问出口之后,她的眼神变得紧张,洁白的牙齿轻轻摇住嫣红的唇。
握住帕子的手指也情不自禁用力了些。
李寻欢熟谙风月,怎么会看不出小姑娘这点心思?
温和地笑笑,语气格外带出些慈爱来:“傻孩子,仓颉造字原为人间,我被请来这里本就是教书,只要有人想学,我当然乐意教。”
杜若轻轻蹙眉:“先生……”
还没说完,被一个虽然圆啭动听、却冷漠而威势的声音打断:“杜若,你怎么在这里?”
杜若浑身一抖,根本不敢转身,直接就地跪下,匍匐在地:“奴婢叩见大公主!今天该班伺候教主的是香椽和夜来,杜若不敢偷懒。”
生怕这平时架子大得不得了、其实颇善解人意的小丫鬟被责罚,李寻欢立刻起身跟着长揖:“杜若姑娘好心为在下送汤药过来,不知兰公主有什么吩咐?”
杜若确实很美,而且有种说不出来的疏淡气质,如香草幽兰般楚楚动人。
可是掌管宫殿内务的大公主花白凤简简单单那么一站,顿时如同牡丹骄傲迎朝阳绽放,杜若还是那花坛边陪衬的一株小草。
听见李寻欢开口求情,花白凤轻轻一笑,便风情万种:“这些小丫头胆子大得要命,才没那么好心。来的第一天,不是就把你给饿了?在教主面前,如果不是先生好心帮着掩饰,她们早就遭殃了……既然您都说话了,我当然不会责罚这丫头。”
李寻欢暗暗松一口气,笑:“公主有什么事情吩咐,实在不敢劳动。派人来传唤就行了。”
花白凤挥手示意满眼感激的杜若退下,浅笑:“我哪敢传唤?这圣宫上上下下百来人,我圣教遍布中原西域的子弟数千人,个个都把教主奉为效忠的神祗。见到教主不用跪拜,被他称为朋友的,也就是李先生你了吧?”
听这话里面,多少带些央求的意味。
并不是不想帮这美貌且性情爽朗的女子,可身处魔教地下宫殿,惹来任何多余的麻烦,对长久留下都是妨碍。
李寻欢皱眉,俨然当年翰林前辈的道学模样:“大公主,夜已深了。虽然李某年纪不小,多少有些不方便……”
眨眨眼,花白凤好像终于想明白,这话的意思是“男女授受不亲”,不要引来误会。
她突然乐得前仰后合、笑靥如花:“偏你们汉人男子那么麻烦,我们焉支的姑娘才不管这些啰嗦。”
李寻欢苦笑致歉:“是在下迂腐。”
花白凤眼里写着向往:“当年王教主在位时,四法王四公主每年来朝拜,当时的兰公主是我七姨。我们一起烤肉喝酒唱歌,开心极了……”
李寻欢一怔:“除了金法王,难道……还有别的法王?”
金无望的功力已臻化境,面前这位花白凤虽然年轻,奇诡的武功和摄魂术也不可小看。如果这般水准职位的人居然各有四位,那魔教的实力强大得可怕。
但,这样的一个组织,怎么会甘于寂寞,龟缩在人迹罕至的罗布泊地下深处,不争雄中原呢?
一旦魔教动了入主中原之念,又有什么人、什么势力挡得住?
李寻欢的手突然汗湿了。
听见李寻欢脱口而出的问话,花白凤伸伸舌头,明摆出“我不小心说多了,你再问我就犯错误了”的讨喜样子,然后笑:“李先生不问我来干什么吗?”
多少有些不习惯魔教中人喜怒无常的怪异逻辑,李寻欢垂首凝定心神,淡淡道:“公主想做什么,该说的自然会说。不愿说的,李某问又有何益?”
花白凤笑得更甜了:“李先生的镇定气度,连金法王都很佩服呢。得法王指点,我特地请求先生——花白凤要对教主下药,想请李先生帮个忙。”
李寻欢脸色顿时煞白,失声:“你说什么?”
看着慌乱惶恐的李寻欢,花白凤抿嘴:“书生害怕了?中年人不想冒什么险了?还是先生忠于教主,琢磨着怎么告发我这个叛徒?”
李寻欢全身已做好准备,右手的指尖已触及飞刀的刀柄。
面对言笑晏晏、如花绽放的兰公主,内心一旦警觉,李寻欢的神情反而更淡漠:“李修平不过一介书生,不懂江湖的事。兰公主何苦要来找像我这样一个容易坏事的人,商量这么危险的计划呢?”
花白凤微笑道:“教主会摄魂与读心之术,你越忠于他,他越不会发现。”
李寻欢摇头:“恕在下除了会讲几卷书、认几个字,简直是一事无成、半生奔波,实在是不会下药。”
花白凤笑盈盈的眼睛更亮了:“药我来下,只要你端给教主喝就好了。”
李寻欢皱眉,又问一遍:“为什么选我来敬这酒?”
花白凤嫣然:“除了某些重要的场合,或者心情特别坏,飞教主从来不喝酒。可教主既然公开说你是他的朋友,你敬的酒,他一定要喝的。别告诉我你不会喝酒,我可经常发现小丫头们偷偷给你送酒。”
李寻欢依旧摇头:“李某未束发就学圣贤书,做不来端毒酒给人喝这种事。祖宗会不安,天良也不允。”
欣赏够了李寻欢的慌乱,花白凤才微笑:“如果谁敢对教主下毒药,不等李先生的天良有意见,我先第一个杀了他。”
李寻欢有些疑惑:“那?”
花白凤神情突然变得郑重悠远,而又向往:“我想请教主喝的药,是媚药。”
魔教的地宫有华美绚烂的装饰,更有借助地下河床开凿出来的水系、通风道,舒适便利都巧夺天工。
但是真正坐在星空下、感受晚风拂过身体,还是难以形容的舒适。
放松心灵,感受老天爷赐与的一切,李寻欢却无法真正完全松弛下来,因为对面坐着的人,是金无望。
这位只有一臂的孤峰法王,常常穿不起眼的灰衣,神情也总是落寞遥远、若有所思。但他简简单单那么一坐,李寻欢就能感觉到深不可测。
能接受沈浪与王怜花的嘱托代管魔教的人物,确实不简单。
如果可能,谁都不希望跟这样的人为敌。
盯着李寻欢慢慢喝下第十一杯酒,金无望淡淡地:“兰公主找过小李探花了?”
怅然盯着手中的酒杯,李寻欢呆一下,缓缓点头:“是。”
然后,就再也不多说一个字。
他宁愿听。
抬头望着远处,金无望缓缓道:“圣教的源流并非出于中土,而是来自波斯,中间夹杂了很多吐蕃悍狠的风俗。但流传数百年,目前的圣教,已经有超过一半人来自中土,包括我,也是汉人。”
没想到会猝然听见魔教的密辛,李寻欢一愣。
看出李寻欢为什么惊诧,金无望淡淡一笑:“前任王教主曾说,既然要请你帮忙,就只能解释清楚。对小李探花来说,威逼利诱根本不管用。”
沉默瞬间,李寻欢苦笑:“多承怜花公子看得起在下。”
金无望淡淡地:“小李探花不必太谦,上次一战,前教主说竟然差点死在你手里。举世滔滔,大概没有人敢小看小李飞刀。”
再多说无益。
所以李寻欢舒舒服服坐进椅子里,摆出洗耳恭听的架势。
金无望继续道:“加入圣教,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概不追究。只要效忠教主,就能得到梦想不到的武功,和最高级的享受。十余年前,前教主收拾父母的旧势力重整圣教之际,圣教人才济济。四法王、四公主都有人在其位。”
李寻欢点头:“还真有四大法王。”
金无望继续道:“我算是孤峰法王,正式称呼是布达拉。武功最高的是多尔甲法王,汉文称呼是‘权法’。前教主逍遥海外之后,他带着手下势力叛教自立,成立金钱帮。”
李寻欢觉得脊背一寒:“多尔甲法王竟然是上官金虹?”
一个上官金虹,已震动中原武林。
魔教势力竟如此强盛?
就像没看见李寻欢的冷汗,金无望继续淡淡的:“班察巴那法王还有一个名称,叫Zuo爱欲之神。此人现在依旧效忠教主,就是兵器谱上列名第十的东海玉箫。牒儿布法王的汉文称呼是‘智慧’。这位法王,死于尊驾之手。否则王教主也不会想找机会杀你了。”
李寻欢呆住:“我从没有正式跟贵教对抗过……”
金无望淡淡一笑:“智慧法王有个中原人知道的名字,叫做百晓生。”
李寻欢问:“那么他躲在少林寺,跟假扮梅花盗的林仙儿合谋偷武功秘籍,并不是惑于美色,而是贵教的一次行动?”
金无望点头:“权法叛逃,教主又在海外,我跟智慧联手,并没有制胜的把握。玉公主林仙儿跟智慧法王联手盗经,也是权宜之计。”
突然听见林仙儿这个久违的名字,居然在这个场合,居然是这样话题。
李寻欢僵直片刻,涩然笑:“如果当年她知道阿飞是王怜花的儿子,大概不会那样待他?”
金无望叹息:“这个自然。圣教历任教主虽然也有中原人充任,但我们还是希望能延续悠久的血脉。就算武功不是天下第一,但那天生驾驭人心的本事,最合适统驭万方。可惜他……”
说到这里,金无望仓促停下,迅速改了个话题:“血液能传承很多东西。我们都相信,飞教主接位之后,中兴圣教指日可期。”
李寻欢勉强镇定混乱的思绪,拱拱手:“还请怜花公子指点,金法王说的这些,跟骗阿飞饮下媚药有什么关联?”
伴随着若有若无的吃吃笑声,王怜花走到桌边,端起一杯酒,笑容里有说不出来的无奈,直叫人情不自禁怜惜:“探花郎什么时候知道我也在场?”
李寻欢淡淡地:“我是赌一赌。只是相信以怜花公子之才,一定不能容忍有人背后对付你唯一的儿子。”
细细端详李寻欢片刻,王怜花突然把手中酒一饮而尽,掷杯在地,仰天长笑。
他笑得相当豪迈,连声音都瞬间改变,简直有金戈铁马之气:“这世上,真正了解我的人,竟然又多了一个!”
金无望神色依然深沉,瞳孔却突然收缩。
有一刹那,变成类似绝望的死灰。
但很快回复超脱的漠然,刚才那个瞬间,就像是错觉。
在这样万变千幻的王怜花面前,李寻欢根本不敢分神想什么,也无暇注意金无望,只毫不动摇地盯着笑吟吟的王怜花,沉声问:“我能知道究竟将要发生什么吗?”
十二 劝酒
作者有话要说:亲爱的xiaow,偶听你的话,改了夕阳在天边,晕染出辉煌艳丽不可方物的晚霞。湿润晚风不仅带来红柳枝的气息,还混杂种种难以名状的花香。不远处淙淙的溪流声,美妙如仙乐。
沙漠从来不缺阳光和热力,只要有一道来自雪山的清泉,就能创造任何奇迹。
美如幻境的天地间,衣饰简洁精雅的阿飞微笑着端起一杯酒。
整个人被勾勒出一圈淡淡的金红边,脸颊畔的容貌呈半透明,风神如玉,竟会令人油然而生跪下膜拜的冲动。
茫然接过酒杯,李寻欢简直要被心底汹涌的感触激出泪来。
不知道恍惚了多久,突然被轻轻拍肩。李寻欢凛然一惊,抬头,阿飞微皱着眉的脸近在咫尺。
多少有些不欢,阿飞嘴角还是有一抹淡淡笑意:“先生在想什么?”
回过神,收敛了游丝飞絮的心思,李寻欢肃容回答:“古人云,明月清风不用一钱买。楼兰地宫富丽堂皇到了极点,却还是比不上一轮夕阳的光辉。这不用一钱买的物事,反而最绚丽不可方物。”
阿飞眼神闪过一丝忧郁,很快恢复常态,点头同意:“老天爷给的东西不用钱买。更有意思的是,你纵然有再多的钱,也是买不到的。”
突然被这浅显句子里的深意触动,李寻欢一时无语。
阿飞无奈地笑笑:“我说话时,总想不起那些圣贤语录、古人名句,先生是不是对我这个学生有些失望?”
李寻欢起身敛襟,雍容一个长揖:“飞教主简单的话中有至理,李某钦佩无地。”
摆手示意不必客气,阿飞怅然:“在圣教,表面看人人当我是神祗,尊贵又神气,其实除了先生你,喝酒都不知道叫谁,当真没意思。此刻才知,我爹为什么会又是哭又是求,非逼我做这个劳神子教主,他倒逍遥去了……先生要是再跟我客气,阿飞也太寂寞。”
教书先生的小屋里,是墨砚孤灯的寂寞。
教主寝宫里,难道竟会是珠围玉绕的寂寞?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这种句子刚刚掠过心头,李寻欢便忍不住按住胸口——千万不要胡思乱想,太亵渎了阿飞。
看着始终恹恹寡言语的李寻欢,阿飞叹气:“每次先生论文讲史,都滔滔不绝。可只要请你陪我喝一杯,永远这样,只我一个人自说自话。”
李寻欢默然。
每一个认识李寻欢的人,最熟悉的永远是他喝酒的姿态。坐在阿飞面前,端起杯子,他总是紧张得要命。全部的智慧与气力,都用来调整姿势,必须显得与从前不同。哪敢再放言高论?
抬头看渐渐黯淡下去的夕阳,阿飞继续道:“明知道你不情愿,还强你陪我,真过意不去。”
李寻欢放下令全身不自在的酒杯,诚恳地:“哪里。能跟飞教主这样一起坐坐,我……欢喜得紧。”
阿飞微喟:“先生总是这样。就像我一位故人,他从来都委屈自己照顾别人,不忍心拒绝别人的要求。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总是很满足,觉得很安恬很舒服,却常常忍不住担心,是不是强求了他。”
突然听到阿飞这么说,李寻欢不由暗暗希望,他惦记的那个人,是李寻欢。
一紧张,手不自禁握拳,差点把酒杯碰翻。
阿飞并没有看他,自顾淡淡道:“不知道你相不相信,我最想做的事情,决不是坐在这里发号施令或者喝酒,情愿去守着他替他熬药,看着他喝下去。然后,他会感激地对我笑笑。”
李寻欢全身都颤抖起来,垂首无语。
阿飞就像自言自语:“可惜,他也许觉得我现在过得开心得要命,没兴趣再来跟我一起喝杯酒。唉,这个圣教教主……我爹没有权力欲,本来实在没兴趣重新整顿教务。可历史悠远的组织,常常牵涉太多人生计、享受、野心,甚至性命,一旦群龙无首,绝对就祸乱江湖。他被沈浪连劝带逼做了挂名的教主,终究懒得振作,叛逃了一位法王,闹出多少大事来。”
李寻欢小心问:“那,怎么才能确保无事,不至于为祸呢?”
——是不是只有关系众生的话题,这位先生才会有兴趣谈谈?
阿飞表情有些苦涩。
看看表情关切的教书先生,阿飞继续道:“古来名将都说,带兵最难的不是打仗,是练兵。管这圣教也是一样,带大伙儿轰轰烈烈杀进中原不难,有的是不怕流血的汉子;就怕偏安一隅,勉强这些奇才异能之士陪我蜷缩着,甘心寂寞。”
李寻欢是饱读诗书的人,略一想古往今来的种种事例,当然明白,阿飞这话是对的。
仰头细想一想得失,不由点头:“两代人前赴后继,用毕生之力约束这些魔头,确保江湖清净无事。飞教主表面看无所作为,实际是慈悲心肠。当初用这道理劝怜花公子的沈浪,也不愧前辈名侠风范,有眼光、有见地。”
阿飞笑笑:“甘心寂寞、用毕生致力约束众人,这不是我父子的长处,而是金无望的功劳。”
李寻欢表示同意:“孤峰法王表面从容淡定,没想到这么辛苦承当重任。”
阿飞有些厌倦地摇头:“让魔教众人安静,本来就很麻烦,需要金无望辛苦,我父子也赔上毕生时间。可真觉得有些无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听说,中原新成立了个什么见鬼的‘三堂一帮九联盟’,正有一批其中佼佼者穿越沙漠,要来‘除魔’。”
李寻欢叹息:“总有那么些‘大侠’和‘仁人志士’不甘寂寞,忙着找成名的机会。”
阿飞似乎厌倦了谈论江湖事,笑着举杯:“先生陪我喝一杯?”
想起王怜花的告诫,“最好莫要在他面前喝酒,甚至喝水”,李寻欢不禁犹豫。
抬眼,看见阿飞突然有些落寞的眼神,所有顾虑顿时变得完全不重要。
李寻欢毫不犹豫举杯:“请!”
看清了他若有所思到慨然举杯的过程,阿飞摆摆手,自顾缓缓端起酒,苦笑:“算了,先生是读书人,没必要强撑。就不勉强先生奉陪了。”
知道不至于因习惯动作暴露身份,李寻欢刚安恬一些,可是为了阿飞要喝的酒,心又提了起来。
还没想清楚为什么,已情不自禁开口:“飞教主,且慢!”
阿飞眼睛一亮:“怎么?先生改变主意了?”
李寻欢嗫嚅:“这酒……”
阿飞脸色一变:“你想说什么?”
——之前,合欢来习字时说过:“教主性情好静,不爱说话,从不跟我们几个调笑,顶多跟大公主闲聊。”
此刻,白龙堆绿洲教主的寝帐深处,兰烬半落、锦幔微温,加上大公主花白凤奔放的热情、爽朗而犀利的美貌,该是任何男人都会沉醉的温柔乡吧?
——刚到绿洲的那夜,王怜花当面再三保证:“阿飞是我唯一的儿子,我比你更不舍得伤他。酒里的药只有轻微催|情作用,增加征服愿望和床第情趣而已,绝不会伤身子,也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根本不用担心,阿飞喝下这杯酒会有任何不利。
只是帮助他撕开与热情的大公主之间那层朦胧面纱而已。
——金无望说得很清楚,魔教以虔诚信仰为纽带。对于这样的组织来说,继承人的血缘极其重要。比如阿飞确实资质出众、武功又高,但毕竟太年轻,在高手辈出的魔教,未必真能力压群雄。他现在能深孚众望,跟身为前任教主王怜花之子,血统能直追魔教渊源的古老家族,有非常直接的关系。
在阿飞最有热情、热血的时候,却不幸遇到林仙儿,那个美貌如仙子、却带男人下地狱的女人。被那样折辱欺骗过,阿飞对温柔陷阱有超乎常人的警惕。
如果阿飞总碰不到比林仙儿更能让他动心的女人,魔教将来没有了继承人,会不会意味着一场新的灾难?
李寻欢握住桌沿,简直快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
默默看着他紧张的面孔,阿飞定住了举杯的手,没有任何表情,静静等待着。
等他开口说话。
或者,等他决定真的保持沉默。
这么纷纭的思量,也不过只是片刻的功夫。
抬衣袖擦一擦额头不知不觉逼出的汗,李寻欢终于下定决心,涩声:“这酒里下了药。媚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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